腐败与国际直接投资关系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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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1003—6636(2007)06—0037—05;中图分类号:F831.6;文献标识码:A
  腐败不仅是各国国家体制和政府治理的首要议题,也是经济理论研究的焦点之一。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关于腐败对经济影响的研究开始大量涌现,并且形成腐败的“润滑效应说”和“摩擦效应说”:Leff(1964;1966),Huntington(1968)以及Braguinsky(1996)认为腐败不一定会制约经济发展,因为在某些情形下,腐败润滑了制度并且使之趋向帕累托最优(Rashid,1981)。Myrdal(1968)则认为腐败是低效率的根源,它诱使政府机构人为地设置各种阻碍,从而使得经济增长陷入泥沼。Shliefer和Vishny(1993)[1],Mauro(1995)[2],Rodrik(1996)[3] 以及Kaufmann(1996)[4] 等也支持“摩擦效应说”,认为腐败会降低增长率、恶化产权制度和扰乱经济秩序。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此类研究出现一个新的焦点:从腐败等制度因素的角度解释国际资本流动,其中,关于转型国家和MENA国家的腐败与国际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更是引起不少学者的关注与研究。截至目前,相关研究围绕着四个方面进行:腐败对国际资本流动类型的影响;东道国腐败对FDI总量的影响;东道国腐败对FDI构成的影响;东道国和投资国腐败程度差异对FDI的影响。本文在回顾腐败界定的基础上,针对上述四个方面,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对后续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帮助。
  一、腐败及其度量
  腐败的定义有很多,但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比较普遍地将其界定为政府官员滥用政府权力以谋求私人利益的行为。[5][6] 腐败的产生源于公众和政府官员之间缺乏监督的委托—代理关系,所以,在管理机构拥有过多的权力、法律及其执行程序都缺乏透明度的国家,腐败盛行。[6]
  腐败行为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某公务员掌握了某种被私人部门看重的东西,该公务员有决定如何分配这些东西的处置权。腐败发生频率和其主要类型将随政府的规模、结构和类型以及腐败发生的领域的变化而变化。克利特格德把“腐败的基本要素”总结为下面的这个公式:
  腐败=垄断+处置权-责任
  从腐败来源的证据来说,衡量国家间官僚的处置权是很困难的,但是潜在垄断的量化指标——政府的大小、工业政策的重要性、贸易限制和其他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对于许多国家来说是可以得到的。公务员的责任,这一决定腐败将被如何惩罚的因素,更加难以客观衡量。但是,责任部分是由公共官员所处的政治结构中派生出来的,而且许多国家相对的政治公开性的量化指标也可以得到。
  由于腐败的非法性以及非公开性,其衡量比较困难,很多时候都只能凭借问卷调查、专家评估等主观性判断。目前有几种比较常见的腐败衡量指标。
  1.澄清国际,或译作清廉国际、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TI)提出的腐败评价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CPI)。这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一个腐败衡量指标。TI是一个旨在全球范围内反腐败的非官方国际组织,从1995年开始,每年都公布CPI,平均三年更新一次。CPI建立在15种不同的民意测验和9个独立机构的调查之上,这9个机构收集并测量国内外商业界和评估家对腐败的评价,然后进行加权平均,在此基础上将腐败分为1—10个等级。2002年,由世界上200多个主权独立国家中有102个国家进入澄清国际的CPI评价体系。尽管CPI体系中各种指标都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准确性,但长期来看它们还比较稳定,所以CPI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同时这些指标与腐败的其他测量方法也是高度相关的。[7]
  2.国际国家风险集团(International Country Risk Guide,ICRG)使用的腐败评价指数。由一家提供国际投资风险评估服务的公司Political Risk Services提出,从1982年开始使用,每年公布一次。ICRG腐败指数主要依靠专家的评估,描述政府官员在涉及进出口许可、交易控制、税收、政策保护或贷款方面时收受贿赂的程度。ICRG指数基于对其变量界定,将腐败分为0—6个等级,但实际上,当一个国家排名最低或最高时,一般得分为1和5,所以,ICRG指数实际上只有1—5的等级。
  3.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GCR)腐败指数。1996年,哈佛国际发展学会(HIID)与众多企业组成一个大学联盟协定——世界经济论坛(the World Economic Forum,WEF)发起了一项针对东道国竞争力评价的调查,来自58个国家的2381家企业评价了与进出口许可、商业许可、交易控制、税收、政策保护或贷款等方面相关的腐败程度,并以此将腐败评定为1—7个等级。
  4.The World Development Report(WDR)腐败指数。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公布了1996年的一个企业调查报告,被调查的企业被问及关于腐败水平的大量问题(与GCR调查的问题相同),并以此将腐败评定为1—7个等级。WDR调查涉及70个以上的国家,对象多侧重于中小型企业。
  5.商业国际(Business International,BI)的腐败指数。BI在1980—1983年间进行了一项关于各国风险评估的调查报告,腐败就是其中一项。通过被调查者对商业活动中涉及腐败或有问题的支付程度的评价,BI腐败指数将腐败评定为1—10个等级,等级越低代表腐败程度越高。TI指数与BI指数高度相关,相关系数为0.89。
  此外,Kaufman(1999)[8],Wei(2000,2001等)[9],谢平、陆磊(2003)[10] 在建立腐败衡量指数方面都有各自的创新。
  二、腐败对国际资本流动类型的影响
  过去15年内频繁爆发的大规模货币危机不仅对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危机根源的进一步探索。Frenkel & Rose(1996)[11],Rodlet & Sachs(1998),Rodrik & Velasco(1999),Wei & Andrei Shleifer(2000)[12] 等的研究表明,国际资本流动的类型与货币危机之间存在着一定关系。由于国际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银行贷款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一般而言,FDI占总资本流入比例越高的国家,货币危机爆发的可能性越小;相反,证券投资、银行债务占总资本流入比例较高的国家很有可能出现货币危机。然而,国际资本采取何种方式进入东道国,从某种程度上取决于东道国的制度风险①,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腐败。
  由于直接投资的沉没成本较大,具有长期性和难以变动性,故直接投资者更易成为东道国官员索贿的对象;同时,国际借贷资本比FDI的流动性更强,东道国政府为了吸引前者,往往为私人借款作担保,但很少为FDI提供类似的保证,所以银行比直接投资者更乐意与腐败国家交易。于是,腐败程度越高的国家,其吸纳的证券投资和银行贷款与FDI的比例都较高,爆发货币危机的可能性也越大。Wei & Andrei Shleifer(2000)假设只存在FDI和银行贷款两种国际资本流入类型,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关于FDI和银行贷款的两阶段模型,认为腐败存在的情形下,k国政府在第二阶段的支出G(k,2)=T(k,2)-R[B(k)]B(k)-[R*+θD(k)+ρ(k)D(k)]D(k),其中,R*是无风险债券的总收益,ρ(k)表示k国的腐败程度,D(k)和B(k)分别是第一阶段k国吸纳的银行贷款和直接投资,R[B(k)]B(k)和[R*+θD(k)+ρ(k)D(k)]D(k)则分别表示它们的总收益。G(k,2)对D(K)的B(k)一阶求导为零时,实现政府支出的最大化,于是得到
  B(k)/D(k)=[θ+ρ(k)]/θ
  其中,θ是一个正的参数,ρ(k)说明腐败程度越高,银行贷款与FDI的比例越高。为了验证这一结果,他们考察了13个发达国家和30个发展中及转型国家的双向FDI和银行贷款的数据,发现腐败程度较低的国家,如新加坡、新西兰,它们的银行贷款与FDI的比例以及证券投资资本与FDI的比例都较低;相反,腐败程度高的国家,如阿根廷和泰国,它们的这两个比例相应较高。
  从微观层面看,国际资本流动的类型可以看作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的模式。其中产权关系较为松散的就是私人债务(包括国际商业银行的借款、债券和其他私人债务),产权关系较为紧密的就是非债务流动(包括FDI和普通股投资)。在信息对称和完全合约的情形下,由于直接投资存在着较大的沉没成本,跨国公司在进入时,比较倾向于债务模式。在不对称信息和不完全合约的情形下,这个决策取决于直接投资的合同执行后跨国公司能获得收益与沉没成本之间的对比关系,收益越大而沉没成本越低时,进入模式就倾向于直接投资,相反选择债务模式更有利。东道国存在的腐败可以看作跨国公司直接投资需要付出的额外成本,会直接影响到跨国公司投资收益与成本的对比,进而影响其进入模式。Stephane Straub(2005)建立了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之间的讨价还价模型,分析了不完全信息和不完全合约下东道国腐败程度对跨国公司进入模式的影响。他们认为腐败的存在使跨国公司更倾向于采取债务而非直接投资,但随着腐败程度的加深,这种替代关系的边际效应会减弱直至消失。[13] Smarzynska & Wei(2000)使用东欧和前苏联企业的数据,也证实了腐败使企业更倾向于以较松散的产权控制形式(例如:许可、出售等)进入东道国。[14] Wei & Wu(2001)的研究也表明腐败降低了国际资本流动构成中FDI的比例,使东道国更加依赖银行贷款,提高该国爆发货币甚至金融危机的可能性。
  三、腐败对国际直接投资流入总量的影响
  腐败是东道国制度风险的一种,腐败程度越高,外国投资者面临的不确定性越大;同时,腐败也可看作为对投资征收的税收,腐败程度越高,外国投资者承担的投资成本越高。故此,投资者往往选择腐败程度较低的国家,换句话说,东道国的腐败阻碍了FDI的流入。较早研究腐败与FDI关系的文献有Busse et al(1996),他们观察FDI和当地媒体对腐败的曝光情况,发现当媒体报道的腐败越严重,东道国吸引的FDI越少,然而这个研究结果并不能得到有力的证据。Wei & Shleifer(2000)建立了一个固定效果回归模型分析1994—1996年间14个投资国对53个东道国的FDI数据:
  f8s243.jpg
  其中,FDI(k,j)是k国在j国的直接投资总量,控制变量除了税收tax(j)和采用GCR/WDR腐败指数衡量的腐败水平corruption(j)外,还包括东道国对FDI的激励和约束政策等。通过回归分析发现,在5%的置信水平上,税收和腐败水平的对FDI总量的影响都很显着。税收的标准离散增加一个单位,会导致流入的FDI减少19.7%;相比较而言,腐败对FDI流入的负效应更强:腐败的标准离散增加一个单位,导致流入的FDI减少28.3%。尤其是新加坡流向俄罗斯的FDI,俄罗斯腐败程度上升一个单位会导致其减少65%,这相当于提高企业所得税32%。Habib & Zurawicki(2002)用TI的CPI衡量腐败水平,通过OLS类似分析了1996—1998年间89个国家的FDI数据,控制变量包括人口、GDP增长率、人均GDP、失业、贸易占GDP比例、科技、文化差异、经济联系以及CPI,当置信区间为15%时,腐败对FDI有着显着的负相关效应。[15] TeksF8S219.JPGz(2005)则分别采用OLS和2SLS分析了腐败与FDI之间的关系,OLS回归结果表明在1%置信区间上,腐败对FDI有着显着的负影响,其参数估计约为0.44,意味着腐败状态恶化一个级别,会导致FDI/GDP降低44%;2SLS的结果表明腐败对FDI的负效应更强烈,在5%的置信区间上,腐败的参数估计高达1.20以上。此外,Wei(2000),Lambsdorff & Cornelius(2000),Lambsdoff(2002)等分别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针对不同的样本进行了分析,得出的结论都比较相似,即腐败对FDI流入总量有着负影响。[16]
  然而,当东道国存在既定的制度缺陷时,腐败有助于外国直接投资者有效地避开管制和抵消法律体制的缺陷而进入该国市场,从这个角度来说,腐败与FDI流入之间又存在着一定的正相关关系。与此同时,如果一国政府在进出口许可权的分配上存在腐败,这种腐败可能形成FDI对贸易的替代,即跨国公司为了绕开进出口壁垒,宁愿选择以直接投资的方式进入东道国。从实证研究的角度来看,支持腐败促进FDI流入的研究很少。其中,Back & Maker(1986)和Lien(1986)分别建立竞价模型分析企业行贿的问题,发现最有效率的企业行贿最多。Lui(1985)采用序列模型,分析的结果表明腐败产生有效率的结果,因为最倾向于行贿的企业正是等待机会成本最高的,所以行贿对企业的迅速决策具有一定的时间价值,意即腐败提高了配置效率。[17] FeksF8S220.JPGz(2005)参考2003—2004年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对7741个国际商务总裁关于腐败的调查,将腐败分解为包括进出口许可、公用设施使用、税收等在内的7个组成部分,通过回归分析发现在5%的置信区间内,进出口许可方面的腐败对FDI的流入有着显着的正效应,而其余6个方面的腐败有着相反的影响。
  还有一部分研究认为不能确定腐败与FDI之间存在显着相关关系。Wheeler & Mody(1992)和Henisz(2000)分别使用美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数据,并未发现FDI和东道国风险因素(包括腐败)之间的显着相关性。[18] Hines(1995)虽然发现腐败阻碍了1977—1982年间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但他认为这主要是因为1977年美国反腐败法的颁布,而不能因此证明东道国腐败水平和流入的FDI总量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19] Okeahalam和Bah(1998)研究了非洲撒哈拉地区的数据,没有得出结论性结果。Alesina & Weder(1999)通过分析跨行业数据,尝试建立了各种模型,但仍然无法得出腐败变量对FDI显着的参数估计。Caetano & Caleiro(2005)运用模糊聚类分析,研究了97个国家的FDI流入与腐败之间的关系,发现在腐败水平较高的国家,腐败与FDI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但是对于腐败水平较低的国家,腐败对FDI的影响并不明显。总之,大部分相关文献支持腐败对FDI有负效应的观点,但总体上来说,这种关系尚不能定论。
  四、东道国腐败对FDI进入方式的影响
  跨国公司以FDI方式进入东道国时,其资本、技术、管理经验等资源的组合方式有多种,最常见的就是独资和合资。基于企业层面,从交易成本、OLI、组织能力、资源整合等方面分析FDI进入方式的研究很多,但将腐败作为影响FDI进入方式的因素研究非常少,从FDI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值得深入和继续的议题。目前为止,这方面研究最具代表性的就是Smarzynska & Wei(2000)。他们通过分析独资和合资两种情形下跨国公司的收益与成本对比,得出当F8S221.JPG时,跨国公司会选择独资,否则会选择合资。
  其中,t是外国跨国公司的技术复杂程度,V[,JV]和V[,WO]分别表示合资和独资方式的收益,q代表东道国腐败水平,θ,γ和φ都是正常数。[14] 由此可以看出,t一定时,东道国腐败程度越高,外国投资者越倾向于建立合资企业。为了验证这一结论,Smarzynska & Wei进行了产权模式对腐败的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在10%的置信区间内,腐败的系数比较显着且为负数,表明腐败的存在使外国投资者更倾向于与当地合伙人建立合资企业。例如,阿塞拜疆的腐败系数为4.6(=7-WDR原来的腐败指数),匈牙利的腐败系数为2.6(=7-WDR原来的腐败指数),外国投资者在阿塞拜疆建立独资企业的可能性(约30%)比在匈牙利的可能性(44%)增加了14%。采用TI的腐败指数,分析的结果完全一致:腐败使建立独资企业的倾向减小。Hines(1995)也曾以美国跨国公司为例进行了相关分析,认为与其他国家的跨国公司不同,美国跨国公司一般避免在腐败的国家建立合资企业。Hines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1977年的对外腐败法,该法认为如果美国跨国公司职员或合伙人涉及行贿,该公司的执行人有罪并应受到处罚。但是Smarzynska & Wei(2000)在其回归分析中,特别分析了美国跨国公司的情况,得出了与Hines不同的结论,即在腐败的国家,美国公司比其他国家公司更倾向于独资。
  五、东道国和投资国腐败程度差异对FDI的影响
  对外直接投资者进入新市场时,为了避免不确定性,往往优先选择比较熟悉的投资环境,故东道国与投资国的所谓“精神距离”越小,越容易吸引FDI。“精神距离”包括文化差异、管理体制差异、地理距离以及经济水平差异等。东道国和投资国腐败水平的差异正是管理体制差异的一个方面,这种差异越大,越会限制FDI进入东道国。从资源禀赋的角度看,制度差异是比较优势的来源之一,东道国和投资国腐败水平相差较大,外国直接投资者优势越小,因为它在进入时难以适应与母国不同的投资环境,必须花费更多的成本去应付不确定性和学习应对腐败问题;相反,两国腐败水平相当时,这种“精神距离”较小,有利于FDI增长。Aizenman & Spiegel(2002)使用代理理论证实了这种观点。在他们的分析框架下,当投资国制度比东道国制度更健全时,外国投资者在合同的事前和事后控制方面的成本非常高,由此会减少投资。这说明投资国和东道国的制度距离对FDI有负效应。Habib& Zurawicki(2002)通过对89个国家FDI数据的probit估计分析,发现投资国和东道国腐败指数CPI的绝对差异对FDI有显着负效应,即在10%的置信区间内,CPI绝对差异的系数为-0.09。Bénassy-Quéré,Coupet & Mayer(2005)建立了一个重力模型,分析包括东道国和投资国的GDP、人均GDP、制度距离等在内的因素对双向FDI的影响,当采用2001年52个国家(其中45个是新兴市场国家或转型国家)作为分析样本时,东道国与投资国在政府效率、税收体制、R&D支持等13个方面的制度差异与双向FDI之间存在正的显着相关性,这表明制度差异促进双向FDI。[20] 这个结论令人惊讶,但Bénassy-Quéré,Coupet & Mayer(2005)将此归因于样本的选取。在更换样本空间后,他们使用纵列数据重新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制度差距对双向FDI有着显着负效应,意即东道国和投资国之间制度越接近,双向FDI越频繁。此外,Levchenko(2004)从行业角度出发,一些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是制度密集型,所以会导致更多的贸易流动,此行业中的跨国公司会竭力运用这种比较优势以吸引更多的FDI。关于制度距离对双向FDI的分析结论存在差异,原因在于衡量制度质量的变量选取上存在争议。一方面有关制度数据的收集往往通过专家评估、观察报告等形式,所以并不准确;另一方面不同学者在分解制度变量时,并未采用同一标准,所以只能描述制度特征的某些方面。
  六、结语
  腐败与FDI关系研究是制度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的一个新兴分支,也是近年来新制度经济学和国际投资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无论在工具的选择和分析的纬度上,都值得进一步深入。目前,相关研究大多针对腐败对FDI影响的分析,且实证研究的结果一般支持腐败对FDI流入的负效应。该结论对于引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政策含义很明显:完善产权制度,提高制度运行的透明度,尽量缩小与发达国家在制度完善方面的差距,对于吸引FDI至关重要。新近的相关研究中出现一个新的方向:反向探讨FDI对腐败的影响,代表性的文献是Larrain B.& Tavares(2004)。他们运用1970—1974年间跨国FDI数据,分析了FDI对腐败的影响,认为FDI/GDP腐败水平之间存在显着负相关关系。该文献为此类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和思路,值得深入探讨。
  奥斯特罗姆(1988)提出一个有力的事例证明,由少数人设计的用以最大化政治控制和寻租活动的政体,不可能为个人提供因为要努力解决他们自己的经济问题以及更大地提高效率和增长所带来的个人机会而进行制度实验的要求。道格拉斯·诺思(1990)对为什么一些国家富裕而另一些国家贫困进行了分析,他的结论是:“由于缺少进入有法律约束和其他制度化社会的机会,造成了现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对腐败与国际直接投资关系的研究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发展中国家制度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中的深层次问题。腐败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及分析思路也可以用于腐败对国内经济发展的影响。
  收稿日期:2007—09—27
  注释:
  ① 此类研究中,Eaton & Gersovitz(1984),Doyle & Van Wijnbergen(1994),Thomas & Worrall(1994)和Bond & Samuelson(1989)分别研究了政府征用风险、税收优惠、政府诚信与FDI类型和数量之间的关系;Albuquerque(2003)和Schniztzer(2002)则探讨了合同被迫中止的可能性以及主权风险对国际资本流动构成的影响;Bénassy-Quérér,coupet和Mayer(2005)研究了东道国制度因素以及东道国、投资国制度距离对FDI的影响。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贵阳37~41F8世界经济导刊卢现祥/徐静20082008
腐败/国际资本流动/国际直接投资
Corruption a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A Review腐败与FDI关系研究是制度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的一个新兴分支,也是近年来新制度经济学和国际投资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目前学术界的研究主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腐败对国际资本流动类型的影响;东道国腐败对FDI总量的影响;东道国腐败对FDI构成的影响;东道国和投资国腐败程度差异对FDI的影响,且实证研究的结果一般支持腐败对FDI流入的负效应。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有助于后续的相关研究。
作者:贵州财经学院学报贵阳37~41F8世界经济导刊卢现祥/徐静200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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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载 2013-09-10 21: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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