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章结构与名学根基
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第十节,胡适提到“长篇议论文的进步,那是显而易见的”;朱自清于是接着发挥:“他自己的文字便是很显着的例子”。为何说胡适长篇议论文的成就远在他的白话诗之上,除了朱自清本身也是诗人和诗论家,对《尝试集》不是很恭维,更因其确实读出了胡适述学文章的优点:“他那些长篇议论文在发展和组织方面,受梁启超先生等的‘新文体’的影响极大,而‘笔锋常带情感’,更和梁先生有异曲同工之妙。”(注:《<胡适文选>指导大概》,《朱自清全集》第2卷,第299—300页。)接下来,朱自清从排语、对称、严词、比喻、条理等角度,分析了胡适长篇议论文的好处。前四者属于常见的修辞手法,会写文章的人,大多离不开;值得注意的是第五点“条理”,这确实说出了胡适文章的特点:
长篇议论文更得首尾一贯,最忌的是“朽索驭六马,游骑无归期”。胡先生的文字大部分项或分段;间架定了,自然不致大走样子。但各项各段得有机的联系着,逻辑的联系着,不然还是难免散漫支离的毛病。胡先生的文字一方面纲举目张,一方面又首尾联贯,确可以作长篇议论文的范本(注:《<胡适文选>指导大概》,《朱自清全集》第2卷,第307页。)。
朱自清此文,是为中学国文教师而撰,因而力求“明白清楚”,就像胡适“述学”时所标榜的那样。正因为说得太清楚了,容易招致胡适文章同样的批评,精细有余,而深邃明显不足。可我以为,将胡适述学之文的好处,从相对玄虚的思想、方法、修辞层面,转移到容易“眼见为实”的结构,是恰如其分的。
胡适提倡白话文的名气实在太大,以至一谈胡适文章,很容易纠缠在什么叫“白话”,能否同意胡适意见,将“白话文学”范围扩大到说得出听得懂、不加粉饰、明白晓畅三个不同的层面(注:如素痴(张荫麟)的《评胡适<白话文学史>上卷》(见1928年12月3日天津《大公报·文学》副刊48期),便专门敲打胡适的“白话之定义”。),以及胡适本人文章是否符合这一要求。其实,胡适文章——尤其是述学之文的“明白清楚”,与其说得力于白话之白,还不如说受益于注重名学以及讲究结构。
作为文学家的胡适,最受人疵议处,在于其文学观的浅薄:诗词只问“通”与“不通”,小说则专管“结构”。研究了一辈子《红楼梦》,竟得出《红楼梦》在文学技术上不及《海上花列传》和《老残游记》(注:参见《答苏雪林书》和《与高阳书》,《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80页、290页。),实在无法让人佩服。至于原因,据说是“因为《红楼梦》里面没有一plot(有头有尾的故事)”(注:参见唐德刚:《胡适杂忆》,第99页。)。这里所说的plot,牵涉到的,其实是小说的结构。为什么说《海上花列传》好,关键在于有“结构”:
作者大概先有一个全局在脑中,所以能从容布置,把几个小故事都折叠在一块,东穿一段,西插一段,或藏或露,指挥自如(注:参见《<海上花列传>序》,《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1219页。)。
相对于《儒林外史》的“只是一连串短篇故事”,胡适尤其欣赏《海上花列传》的“有一个综合的组织”。
文学作品必须有“结构”(胡适的小说结构意识,带有明显的19世纪现实主义小说的印记),这一主张,贯穿胡适的一生,可以说是其文学技术观的基石之一。在早年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胡适提到“如今的章回小说,大都犯这个没有结构,没有布局的懒病”。接下来讨论文学的方法,包括收集材料、结构和描写三种。至于文学家该如何讲究结构,胡适说的很清楚:“结构是个总名词,内中所包甚广,简单说来,可分剪裁和布局两步。”(注:参见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61—64页。)以此单打一的结构观分析中国古典小说,其无法欣赏《红楼梦》和《儒林外史》,一点也不奇怪。我关注的是,这一使胡适备受非议的结构意识,对于其述学之文的影响。
述学之文没有plot的问题,可同样需要讲求结构。这方面,胡适最为推崇的,当属章太炎。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胡适写下这么一段热情洋溢的评语:
这五十年中着书的人没有一个像他那样精心结构的;不但这五十年,其实我们可以说这两千年中只有七八部精心结构,可以称做“着作”的书,——如《文心雕龙》、《史通》、《文史通义》等,——其余的只是结集,只是语录,只是稿本,但不是着作。章炳麟的《国故论衡》要算是这七八部之中的一部了(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123页。)。
就在这篇五万字的长文完稿一个多月后,胡适在日记中重提“中国很少精心结构而有系统的着作”,不过这回评价标准略为放宽,中国历史上可称为“着作”的,增加到四十多种,其中近人的着述,包括《今古学考》、《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仁学》、《qiú@①书》、《国故论衡》、《文始》。后三种为章太炎所撰,最后两种还专门加了着重号(注:参见《胡适的日记》,第331—333页。)。
强调“着作”必须是“精心结构”,而不应该只是语录、札记或文章结集。从这个角度,不难理解他为何不满陈源谈论“新文学运动以来的十部着作”时,不挑专着性质的《中国哲学史大纲》,而选文章结集的《胡适文存》:
西滢先生批评我的作品,单取我的《文存》,不取我的《哲学史》。西滢究竟是一个文人;以文章论,《文存》自然远胜《哲学史》。但我自信,中国治哲学史,我是开山的人,这一件事要算是中国一件大幸事。这一部书的功用能使中国哲学史变色。以后无论国内国外研究这一门学问的人都躲不了这一部书的影响。凡不能用这种方法和态度的,我可以断言,休想站得住(注:《整理国故与“打鬼”》,《胡适文存三集》卷二,第213页。)。
这里谈论的是研究的思路与方法,可我相信隐藏在背后的,是胡适对于“着作”的迷信——晚年之再三发誓,非写出《中国古代哲学史》和《白话文学史》的下卷不可,也是基于此心理。虽然在局外人看来,这两部书作为“开山斧”的功能,其实早已完成,没必要刻意追求“全璧”。
也正是从“着作”必须有组织、有结构这个角度,在日记中,胡适对当世学人加以褒贬。比如表彰王国维的着作“是近人着作中不可多得的产品”;批评罗振玉与叶德辉的书“没有条理系统”;称汤用彤“训练极精,工具也好,方法又细密”;又说“锡予与陈寅恪两君为今日治此学最勤的,又最有成绩的”(注:参见《胡适的日记》,第212、440、526页。)。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还是其对于陈寅恪文章的批评:
读陈寅恪先生的论文若干篇。寅恪治史学,当然是今日最渊博、最有识见、最能用材料的人。但他的文章实在写的不高明,标点尤懒,不足为法(注:参见《胡适的日记》,第539页。)。
批评陈寅恪文章“实在写的不高明”,大概是指其论述不够“明白清楚”——包括文章的结构意识薄弱,以及“标点尤懒”。二十多年后,史学家钱穆在与弟子书中,提出类似的指责,即陈氏行文“冗沓而多枝节”,其“临深为高,故作摇曳,此大非论学文字所宜”。不否认陈氏文章很有情味,只是与“严正之学术论文”体式有异(注:参阅《钱宾四先生论学书简》,见《犹记风吹水上@②——钱穆与现代中国学术》,第253页。)。后学中,不无为陈寅恪辩护,努力发掘其“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的(注:参见罗志田:《陈寅恪学术表述臆解》,《文史知识》2001年6期。),但陈氏撰述,确实不像胡适那样讲求“组织”与“结构”。
文章讲求“组织”与“结构”,容易做到条理清晰,布局匀称,便于读者阅读与接受。可也可能留下不少遗憾——比如,平正有余而奇崛不足。就像胡适所说的,“做历史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科学——严格的评判史料,一方面是艺术——大胆的想像力”(注:参见《胡适的日记》,第185页。)。史料不全,得靠史家的想像力来填补;史料的意义含而不露,得靠史家的理论意识来阐发。一旦引入想像力与理论意识,所谓“结构的匀称”很可能就会被打破——因其并非着述的第一要素。其实,胡适并非对此毫无了解,只不过趣味使然,更愿意强调述学文章的“严正”而已。1926年7月,在欧游道中,胡适写了《介绍几部新出的史学书》,表彰陈垣的《二十史朔闰表》、顾颉刚的《古史辨》第一册以及陈衡哲的《西洋史》下册。不管是否出于私心(为朋友鼓且呼),我关注的是其评价标准。三书的推荐意见分别是:“给世界治史学的人作一种极有用的工具”、“一部讨论史学方法的书”、“一部带有创作的野心的着作”。尤其表扬后者“做了一番精心结构的工夫”,“这样综合的,有断制的叙述,可以见作者的见解与天才。历史要这样做方才有趣味,方才有精彩”(注:参见胡适:《介绍几部新出的史学书》,《现代评论》第4卷第91、92期,1926年9月。)。工具、方法、结构——这确实是胡适评价“着作”时常用的尺度,可仔细品味,你会发现,这回的“精心结构”,添进了“创作”、“见解与天才”,以及“趣味”,不再只是硬邦邦的“剪裁与布局”了。
在我看来,“结构”并非撰述的第一要素,胡适之所以将其作为旗帜来挥舞,很大程度上与其注重名学的思路有关。从《胡适留学日记》到《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注:《胡适留学日记》,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胡颂平编着《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4年版。),最容易找到的,便是关于“明白清楚”与“逻辑”的强调。而且,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以古代中国逻辑方法的发展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固然显示了作者这方面的兴趣,日后撰写一代名着《中国哲学史大纲》,其“特别立场”也是“抓住每一位哲人或每一个学派的‘名学方法’(逻辑方法,即是知识思考的方法),认为这是哲学史的中心问题”(注:参见《中国古代哲学史·自记》台北版,《中国哲学史大纲》附录,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对于名学方法或曰逻辑方法的重视,甚至使得胡适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摒弃宿怨,高度评价章士钊“文法谨严,论理完足”的“逻辑文学”(注:参见《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第八节,《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131—133页。)。而在此前两年撰写的《中学国文的教授》中,胡适甚至说:
平心而论,章行严一派的古文,——李守常,李剑农,高一涵等在内——最没有流弊,文法很精密,论理也好,最适宜于中学模范近古文之用(注:《中学国文的教授》,《胡适文存》卷一,第313—314页。)。
了解胡适排斥古文立场的,当能明白这一夸奖来之不易;由此也可见,胡适对于文章中“文法”与“逻辑”的重视。这一点,或许同样也是受章太炎的启发。在那篇备受推崇的《论式》中,章太炎称:“凡立论欲其本名家,不欲其本纵横”、“大氐近论者取于名,近诗者取于纵横”(注:《国故论衡·论式》,《中国现代学术经典·章太炎卷》,第80—81页。)。虽然早年以《尝试集》名世,但就精神气质和思维习惯而言,胡适确实是近名家而远纵横。当初陈源单从胡适论文学时一味强调“明白清楚”,断言他的诗不能成家,而说理考据文字才是其真正的特长(注:《新文学运动以来的十部着作》(上),《西滢闲话》,第335页。),确实不无见地。
逻辑是里,结构为表,而作为贯串线索的,则是精密的心思与清晰的条理。单看《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章“导言”,你就能大致明白胡适写文章的路数。从哲学的定义,到哲学史,再到通史与专史的区分(专史又分四种);讲清楚哲学史有明变、求因、评判三个目的(后两者各分三个层次),再落实到中国哲学在世界哲学史上的位置、中国哲学史的分期;接下来才说到本书的论述范围,以及具体操作时的方法论——如此由大到小,由远而近,确实有利于入门。为便于读者接受,步步为营,极少凌空跳跃,肯说多余话(在专家看来),而且说得不太让人讨厌,这是胡适述学之文的特点。
以《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为例,五万字的长文(或曰小书),分成十章,先总论,后分述,前后互相钩连,结构十分完整。第一节属于总论,描述“这五十年来中国文学的变迁大势”,其中的所有论点,都在以下各节中得到相当充分的展开。如此“纲举目张”的写作策略,肯定是事先做了周密计划,而不可能是信马由缰。好处是眉目清楚,前后呼应,不会有大的缺失,毛病则是平均用力,难得深入开掘,更不可能有灵机一动的“天才发现”。胡颂平编《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时,为《<水浒传>考证》和《<红楼梦>考证》等长文做缩写或摘要,大致都能体现胡文的论述框架。可谁要是想为鲁迅的着述做摘要,肯定会碰到绝大的困难,因鲁迅的文字感觉渗透到论述框架中,很难将其剥离而不伤筋动骨。所谓“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注:《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鲁迅全集》第九卷,第231页。),此类常被史家引述的文字,如何摘要?胡适相信证据决定一切,不同的学者只要“能打破遗传的成见,能放弃主观的我见,能处处尊重物观的证据,我们一定可以得到相同的结论”(注:参见《<水浒传>后考》,《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815页。)。对于如此乐观的判断,鲁迅很可能难以苟同。除非你把研究局限在考证,否则的话,不要说主义之争、方法之别,即便是述学文体的差异,都可能导致不同的结论。
当然,这是两种不同的述学文体,很难强分轩轾。但有一点,要说“组织”与“结构”,像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那样,将自家的艺术感受与文字触觉渗透到具体论述中,那才是真正的浑然一体,无法条分缕析。一般说来,胡适的述学之文结构完整,边界清晰,可以重新组合,也可以互相替换,属于知识积累型的撰述。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则更像胡适对陈衡哲的《西洋史》的描述:那是“一部带有创作的野心的着作”。从头翻阅《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你不会有什么突兀的感觉;但如果将鲁迅关于小说的其他论述和《中国小说史略》汇编,你很可能抱怨如此编排杂乱无章——这时候你就会明白,所谓的“精心结构”,不仅仅是“逻辑”,还包括“文体”与“精神”。
四、演讲兴趣与文章功底
晚清以降,中国人的述学文体发生了巨大变化,这里牵涉到文化立场、学科意识、概念术语以及发表途径——后者虽位列第四,却并非无关紧要。倘若主要着眼于“学问该如何表述”,而不是“知识是如何获得”,那么,发表途径——尤其是其中的报章刊载、学校讲义以及公开演讲,不说生死攸关,也是举足轻重。此前,传播学问的基本方式,包括书籍的传抄与刊刻,还有书院里的口耳相传,这些手段依旧有效。但相对而言,上述三者更为重要。
在各类专门学报出现以前,现代中国学者的述学之文,早已广泛出现在综合性的报纸杂志上。比起明清学者藏之名山传之后世、本人去世后才由门人或子孙整理刊刻的文集,现代中国学者随写随刊的“述学之文”,不能不受报章特点的影响,相对注重文章的可读性。至于由课堂讲义整理而成的专业着作,更是在现代中国学术史上占据重要地位。鲁迅曾说过,“我的《中国小说史略》,是先因为要教书糊口,这才陆续编成的”(注:《柳无忌来信按语》,见《鲁迅全集》第8卷,第299页。),这话虽有自我调侃的意味,却也不无道理。假如没有教书这一职业,或者学校不要求教师提供讲义,我相信,许多日后声名显赫的着述都可能胎死腹中。演讲之成为晚清以降思想传播以及社会动员的重要工具,更是一直得到学界的普遍关注。谈论报馆、学堂、演说这“传播文明三利器”(注:参见梁启超:《自由书·传播文明三利器》,《饮冰室合集·专集》第2册,中华书局1936年版。),不只着眼于思想启蒙,更应该牵涉到述学文体。闭门着述,然后以专着形式问世的,与经常在报章上发表述学之文者,其文风一般来说会有很大差异——前者比较艰深而后者相对流畅。在大学教书的,与学校以外的学者,其着述也会不太一样——前者更讲学问的系统性,而后者则追求个人趣味。至于演讲对于学问表述的影响,更是显而易见——起码使得思路清晰,表达明快。
三者兼有,而且“劲往一处使”,那便是胡适的述学文体之所以格外“明白清楚”的原因。《竞业旬报》一年多作白话文的训练,对于胡适日后之提倡文学革命,起很大作用。正是在为报刊撰写文章的过程中,胡适意识到“我的长处是明白清楚,短处是浅显”,并因而抱定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注:参见《四十自述》,《胡适文集》北大版第1卷,第80页。)《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写作,虽有博士论文的草稿做底,但真正得以完成,还是有赖于北大课程讲授的压力。蔡元培在为此书做“序”时,专门提到“先生到北京大学教授中国哲学史”,而顾颉刚对当初北大课堂上胡适讲授中国哲学史的描述,与日后正式出版的着作正相吻合(注:参见蔡元培:《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序》和顾颉刚:《古史辨》第1册“自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至于另一部代表作《白话文学史》,也是胡适在教育部国语讲习所和天津南开学校的讲义。其中有些安排,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为了迁就课堂讲授的需要。比如:“我这部文学史里,每讨论一人或一派的文学,一定要举出这人或这派的作品作为例子。故这部书不但是文学史,还可算是一部中国文学名着选本。”(注:参见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白话文学史》(上卷),上海新月书店1928年版。)
但真正让我们刮目相看的,还是胡适对于演讲的热爱,以及这一趣味对其述学文体的影响。在美国康乃尔大学念书时,胡适曾接受演讲的专门训练,此后便乐此不疲:“这一兴趣对我真是历四五十年而不衰。”那是因为,胡适认定,公开讲演大有裨益:
我发现公开讲演常时强迫我对一个讲题作有系统的和合乎逻辑的构想,然后再作有系统的又合乎逻辑和文化气味的陈述(注:参见唐德刚译:《胡适口述自传》,第58—60页。)。
按照胡适的说法,公开讲演可以训练一个人的思维与写作,尤其是其思维的合乎逻辑以及写作的有系统。
1920年,胡适撰《中学国文的教授》,专门论述“演说与辩论”对于国文教学的作用,也算是一种经验之谈:
须认明这两项是国语与国语文的实用教法。凡能演说,能辩论的人,没有不会做国语文的。做文章的第一个条件只是思想有条理,有层次。演说辩论最能帮助学生养成有条理系统的思想能力(注:参见《中学国文的教授》,《胡适文存》卷一,第311页。)。
关键在于演讲有助于“养成有条理系统的思想能力”,而这,正是胡适述学之文的最大特色。胡适的演说是否真有“邱吉尔作风”(注:梁实秋在《胡适先生二三事》中转述一在场的美国学者的见解,见《梁实秋怀人丛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版,第197页。),没有亲历现场,不好妄加评判。胡适之喜欢演讲与擅长演讲,几乎是毋庸置疑的。胡适日记中大量关于演讲的记载,以及保存许多演讲大纲,而这些大纲又有不少是可以与日后正式发表的文章相对照的,这等于让我们得以窥见适之先生形成思路与完善写作的过程。
晚清以降,演讲风气日渐形成,对于“学问该如何表述”(注:参见拙文:《学问该如何表述——关于<章太炎的白话文>》,《章太炎的白话文》,贵州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形成巨大的冲击。有强调借题发挥的,有突出感时忧国的,但更多的,还是像胡适所设想的,培养思路清晰、语言浅近的表达习惯。本就喜欢演讲的胡适,“暴得大名”后,更是应接不暇。而所有这些演讲,大多集中在思想文化领域,不难转化为述学之文。在《胡适文存三集》的《自序》中,胡适称:“讲演的笔记,除非是我自己写的,我向来不收入《文存》里。这一集卷二有一篇《读书》,是一篇讲演笔记,因为曾经我自己修改过,故收在这里。”(注:参见《胡适文存三集·自序》。)胡适生前所编“文存”,确实很少收入演讲记录稿,可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欣赏适之先生的演讲风采,并非十分困难。1966年台北文星书店和1969年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胡适选集》,均含有演讲分册;1970年台北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更编辑出版了《胡适演讲集》三册;而1998年北京大学出版社推出的十二卷本《胡适文集》,也包含六七十万字的演讲录。
阅读“胡适演讲”,最直接的感受,很可能是高等常识丰富,文化立场坚定,举例中西兼顾,语言平易,思维敏捷,更重要的是,对自己的工作目标及表达能力充满自信。这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演讲家,其英文演讲之大题小作,以及中文演讲之小题大做,均是有的放矢,而且口气也都恰如其分。唯一令人不太愉快的是,演讲者明显居高临下,动辄教训人,此乃“青年导师”的特殊地位造成,听众大概不会特别计较。但在我看来,这可是一个并不美妙的陷阱——演讲者只想着如何多举例,举好例,增加说服力,横扫千军如卷席,而极少自我质疑,迂回前进。春风得意的适之先生,其演讲中的极度自信,缺乏必要的自我反省意识,直接影响到其述学之文。这也是我们在欣赏胡适文章之清朗、畅达的同时,对其不够深邃、尖锐略表遗憾的缘故。
作为白话文的提倡者,胡适嘲笑章太炎古文的“诘屈聱牙”,自在意料之中;反而是其表彰《国故论衡》里诸多述学之文“皆有文学的意味,是古文学里上品的文章”(注:参见《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第七节,《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126页。),让我们对胡适的文学观,需要一番重新的体贴与领悟。
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里,胡适主要讨论“国语的文学”与“文学的国语”,其中对于“文学”的表述,颇让朱自清感到困惑:
我们有志造新文学的人,都该发誓不用文言作文:无论通信,做诗,译书,做笔记,做报馆文章,编学堂讲义,替死人作墓志,替活人上条陈,……都该用白话来做(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60页。)。
这里所列举的“各种文学”,在朱自清看来,“除做诗和译书外,其实都是应用的文字”。不好说胡适概念不清,只能感慨“胡先生所谓‘文学’,范围是很广的”(注:参见《<胡适文选>指导大概》,《朱自清全集》第2卷,第290页。)。朱自清的感觉是对的,胡适对“文学”的理解,确实与众不同,即并不排除“应用的文字”。
这可不是一时的笔误,对于“什么是文学”,胡适的解答出人意料的简单:“语言文字都是人类达意表情的工具;达意达的好,表情表的妙,便是文学。”引一段《老残游记》的文字,然后追问:“美在何处呢?也只是两个分子:第一是明白清楚;第二是明白清楚之至,故有逼人而来的影象。除了这两个分子之外,还有什么孤立的‘美’吗?没有了。”以“明白清楚”作为“文学”的根本条件,必然出现两种局面:一是许多不够“明白清楚”的诗词文章被以“不通”的罪名驱逐出境,二是不少足够“明白清楚”的述学之文被请进“文学殿堂”。而这正是胡适所要达到的目标,即打破其时十分流行的“纯文学”与“杂文学”对举的论述框架:
我不承认什么“纯文”与“杂文”,无论什么文(纯文与杂文,韵文与非韵文)都可分作“文学的”与“非文学的”两项(注:参见《什么是文学》,《胡适文存》卷一,第297—301页。)。
如此胆识,可是朱自清所不具备的。在《背影》一书的序言中,朱自清是这么谈论散文的:“它不能算作纯艺术品,与诗,小说,戏剧,有高下之别。”因而,“真正的文学发展,还当从纯文学下手,单有散文学是不够的”(注:参见《背影·序》,《朱自清全集》第1卷,第32页。)。从来没有人将“文学发展”的重任全部落实在散文身上,争论仅仅在于,文学是否有“纯”、“杂”之分,而且这种分别是否代表着品位或价值的高下。
胡适的这一文学观,同样带有明显的章太炎思想的印记。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第七节中,胡适赞扬章太炎《文学总略》之“推翻古来一切狭陋的‘文’论”,尤其是破除所谓“应用文”与“美文”的区别,很合胡适口味。更重要的是,如此“不分文辞与学说的人”,其“讲学说理的文章都很有文学的价值”(注:参见《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第七节,《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123—124页。)。有章太炎的理论与实践作榜样,所谓“不承认什么‘纯文’与‘杂文’”,便很容易落实。回过头来,你也就不难明白胡适的文学观为什么会那么广泛。
谈论晚清以降的文学历程,我们一般比较欣赏现代文学意识的确立;出于对“文以载道”传统观念的反感,有意无意地偏向于所谓的“纯文学”。但章太炎以及胡适相对宽泛的文学观,代表了近代中国学人重新沟通文学与学术的尝试,同样值得重视。
基于不同的拟想读者与论述目标,章太炎强调持论之“必先豫之以学”(注:参见《国故论衡·论式》,《中国现代学术经典·章太炎卷》,第80页。),胡适则更愿意表扬从文章入手的“述学”。在《科学的古史家崔述》中,胡适征引崔述35岁那年自陈有志着述而先从熟玩韩愈、柳宗元、欧阳修三家文章入手的书信,然后大加发挥:
这一个意思,很可注意。崔述已决意要着书,但他还怕文不能达意,故先做一番古文工夫,熟玩韩、柳、欧阳三家之文,并且殷勤问业于古文家汪师韩。他这一番工夫实在不曾白费掉;他虽不以文名,但他的文章在清朝古文之中要算是第一流的了。和他同时的史学家,章学诚也讲究文章,故能自抒所见;那作《王荆公年谱考略》的蔡元凤因为文笔烦冗,便令读者生厌了。又如近代廖平与康有为,同治今文学;康的思路明晰,文笔晓畅,故能动人;廖的文章多不能达意,他的着作就很少人能读了。
要知文章虽是思想的附属工具,但工具不良,工作也必不能如意。崔述于着作之先,力求能“自抒所见”的预备,这一层很可以做后人的模范(注:参见《科学的古史家崔述》,《胡适文集》第7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6—177页。)。
学问家之为了能“自抒所见”而着意经营文章,与文学家之专注于文学创作,其实还是很有区别的。胡适的论述,有效地破除了世人对于“纯文学”的迷信,并发掘了“述学之文”潜在的文学性;可反过来,对于新文学的健康发展,此说并不十分有利。
因此,我倾向于将“讲学说理的文章”很可能“很有文学的价值”的假设,留在学术史而不是文学史来论述。说到底,我更欣赏钱穆的思路,论学文字之所以“极宜着意修饰”,很大程度上在于“未有深于学而不长于文者”(注:参阅《钱宾四先生论学书简》,见《犹记风吹水上@②——钱穆与现代中国学术》,第252—253页。)。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外九内言
@②原字左巡去辶右磷去石
学术月刊沪51~58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陈平原20022002胡适是中国现代学术中最具文体自觉的学者之一。胡适的述学文体比其学术观点具有更悠久的学术价值。文章通过对胡适述学的概念、述学文体的选择以及胡适的述学与他的名学根基、演讲兴趣的关系等阐释,论证了胡适述学在文学史与学术史上的深远影响。胡适/述学/文体作者陈平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特聘教授。 作者:学术月刊沪51~58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陈平原20022002胡适是中国现代学术中最具文体自觉的学者之一。胡适的述学文体比其学术观点具有更悠久的学术价值。文章通过对胡适述学的概念、述学文体的选择以及胡适的述学与他的名学根基、演讲兴趣的关系等阐释,论证了胡适述学在文学史与学术史上的深远影响。胡适/述学/文体
网载 2013-09-10 21:4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