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利用外资原则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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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利用外资的一项原则是:“经济建设要以充分动员国内资金为主,利用外资为辅。”这是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贯原则。发展经济学理论认为,一国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充分利用本国资源尤其是资本这一稀缺资源的基础上,才能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利用外资只能用来补充国内储蓄的不足,而不能是代替国内储蓄,是通过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帮助国内储蓄增长的内在机制的生,而不是抑制或阻碍之。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发生债务危机,原因就在于他们曾不适当地用外资原则的执行情况,发现我国利用外资工作中同样存在着这一原则的背离现象,本文拟对这些现象进行剖析,提出对这一原则的质疑。
      一、几点质疑
    1.利用外资占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不断上升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资金来源分)     单位:亿元
年  份      1985   1990    1991   1992投资总额      2543.19  4449.29  5508.80  7584.98国家预算内资金   407.80  387.65   372.95  334.20国内贷款      510.27  870.88   1292.19  2152.02利用外资      91.48   278.26   316.27  457.14自筹投资           2329.49  2878.61  4024.63其他投资      1533.64  583.01   648.79  886.99国内贷款所占比重% 20.6   19.57   23.46   28.37利用外资所占比重  3.60   6.25    5.74   6.03年  份      1993   1994    1995投资总额      12457.88 17042.94  20019.26国家预算内资金   463.87  529.57   621.05国内贷款      2925.81  3997.64  4198.73利用外资      907.29  1768.95  2295.89自筹投资      6218.75  8388.18  10647.87其他投资      1942.14  3142.78  2761.42国内贷款所占比重% 23.49   23.46   20.97利用外资所占比重  7.28   10.38   11.47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4、1996)
  一般来说,考察一国经济规模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均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指标。在上表中我们不难看出:利用外资占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不断上升,我国经济发展、经济运行对外资的依存度不断提高,若发展严重下去,则中国国内产业和经济会被外控制,耸人听闻一些,便是晚清时期以至解放前的外资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另一方面,国内贷款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一直未有太大变化,基本维持在20%左右,表明国内信贷资本对经济的支持作用并未随经济的发展相应提高,这与我国近几年银行系统资金来源(主要是存款)不断增加,尤其是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巨额增长,金融资产不断膨胀的局面是相矛盾的。
  墨西哥金融危机以及最近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无不给我们敲响警钟,而解决危机的措施主要是通过加强国内储蓄,减少对外国储蓄的依赖,以及其他一系列的经济调整措施,以建立使经济得以从新持续增长的基础。而调整计划的实施结果,必然会带来产出的下降和经济的萎缩,然后才能命名经济在新的基础上实现稳定的健康发展。我们应当吸取这方面的教训,从现在开始,转变观念,防微杜渐,避免出现危机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冲击,保持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利用外资还伴随着配套资金贷款的投入。据国家计委的口径,一美元的外汇需要8.5元人民币与之配套,据中国银行的调查, 一美元的外资需要15元的人民币与之配套(注:《中国城市金融》,1996年第1期第54页。)。还有人认为,“接近年情况,一美元外资需要10到12元人民币来配套。”(注:萧灼基主编,《中国金融分析与预测1994—1995》,第235页。)这部分资金应看作是利用外资所带动的,而不是国内积极动员并投入的,应在一定程度上视为利用外资,若考虑配套资金贷款这一因素,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将适当提高,而国内信贷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将有所降低。
  2.大量利用外资与金融机构巨额存差并存。进入90年代,我国利用外资规模迅速扩大,1991年为115.54亿美元,1992年为192.02亿美元,1993年为389.60亿美元,1994年为432.13亿美元,1995年为481.33亿美元,1996年为552.7亿美元(注:《中国统计年鉴》,(1996)第597页,1996年数据来自统计公报。),大量国外资金涌入中国。但与此同时,自1991年以来,我国金融机构连续出现存差,而且规模巨大。1991年为341亿元,1992年为456亿元,1993年为贷差(注:《经济研究参考》,1996年1月18日第37页。);1994年我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增加11269亿元,各项贷款增加7217亿元,新增存款大于新增贷款即存差4052亿元;1995年全国金融机构新增存款12957亿元,新增贷款9340亿元,存差为3617亿元;1996 年全国金融机构新增存款14800亿元,新增贷款10683亿元,存差3117亿元(注:《中国金融》,1995年、1996、1997年第2期戴相龙讲话。)。金融系统巨额存差的存在,意味着部分存款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其作用,资本这一在中国十分稀缺的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
  大量利用外资的结果,一方面使我国外债不断增长,1991至1996年,分别增长80.16亿美元、87.60亿美元、142.52美元、92.33亿美元、137.84亿美元、96.9亿美元(注:《中国统计年鉴》,1996年第245页。),国民经济的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同时外商直接投资的利润汇出也日益增多,每年由于外债还本付息和利润汇出而导致资源的净流出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导致我国外汇储备巨额增加,央行外汇占款不断增长,带来货币供应量的巨大投放,形成了巨大的通胀压力,同时大量外汇资源闲置不用,造成资金的巨大浪费(注:《利用外资与外汇储备》,载于《国际金融研究》1996年第12期。)。另一方面,为了消除外汇占款巨额增长而带来的货币大额扩张的压力,中央银行被迫采取“冲销政策”,减少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减少了国内资金的投放,而这一紧缩政策只对以内向化经营为主的国营企业起作用,外贸企业可以通过对外贸易,外资企业可以通过大量利用外资从国外获得大量的资金,大量国营企业为解决资金紧张问题也不得不不惜代价地大量利用外资。
  由以上分析,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前资金方面的问题不是短缺,而是资金和效率过低,浪费严重。而国营企业我国的立国之本,改革的重点应是搞好大中型国有企业,所以我国的当务之急并不大量利用外资,而是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经济活力。
  3.按照“两缺口”理论的阐释,利用外资的前提应是本国存在储蓄小于投资的储蓄缺口,从而可以通过利用外资弥补国内储蓄的不足,为本国经济建设提供资金。依照这一理论,对我国的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下表:
        1990年以后我国储蓄缺口
年  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投  资 6444.0  7517.0  9636.0  14998.0 18592.0 23586.6储  蓄 6959.3  8314.5  9911.6  14318.6 19226.1 24490.6储蓄缺口 -515.3  -617.5  -275.6  679.4  -643.1 -904投资率%  34.7   34.8   36.2   43.3   39.9  39.67投资率%  38.7   39.2   40.1   41.7   41.6  41.19
  注:(1)储蓄=国内支出总额-总消费
    (2)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6)
  从上表我们不难看出,自90年代以来,我国除1993年出现储蓄小于投资即正的储蓄缺口以外,其余年份均为储蓄大于投资,依据两缺口理论,我国并不存在储蓄小于投资的储蓄缺口,没有必要的大量引进外资,所以对于我国,资本总量并不缺少,关键在于缺乏储蓄转化为长期投资的有效机制。
  这一点,从我国近年来国际收支状况也可以看得出来,依据“两缺口”理解的阐释,为了维持经济的正常增长,一国储蓄缺口与外汇缺口必须保持平衡,利用外资可以同时填补这两个缺口。反映在国际收支上,则是在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出现顺差时,经常项目同时出现绝对值大致相等的逆差,而我国近年来却出现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同时顺差的局面。仅就经常项目出现顺差,进而导致外汇储备增加这一现象而言,我国的国内储蓄相对于投资而言已经出现了剩余(注:李场,1997,《外汇体制改革与中国金融宏观调控》, 《国际经济评论》(7—8)。)。
      二、利用外资的实际与原则出现背离的原因
  我国为吸引外资进入,对外资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待遇,主要包括:(1)税收优惠:外资企业的最高税率为33%, 并且很多企业从实现盈利的年度起,均可享受或多或少的减免税优惠,最多可达“五免五减”,但仅规定从实现盈利的年度起,而并未规定必须实现盈利的年度,所以很多企业便设法拖迟盈利年份,搞虚亏实盈;(2)金融、海关、工商管理、水电通讯基础设施等诸多方面的优惠,外资企业不仅享受国家统一提供的优惠政策,而且还可享受各地方为了吸引外资而额外提供的地方性优惠政策。另外,外资企业均为新兴企业,员工均为中青年人,没有退休人员负担,并且三资企业均不承担职工的住房、医疗等福利待遇的提供,有处理问题的效率上也大大优于国有企业。相比之下,我国的国有经济不仅税赋较重,优惠政策有限(即使有也未必能落实),还要承担职工的医疗、住房、离退休职工的工资等福利的提供,处理问题的效率也大大低于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所享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降低了外资企业的边际成本,成本的降低,不仅带来了外资企业利润的增加,而且带来了价格上的优势,使得外资企业的产品在低成本的基础上以价格低的优势在中国市场上大量倾销,挤占了国有企业的市场份额,即使是与国有企业技术、管理水平差不多的企业,由于优惠的存在,同样也可以获得生存。
  市场是一种规范经济,要求每个独立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开展竞争,从而通过“充分竞争—合理价格”来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外资企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使它们在竞争中具有极大的优势,从而无形中对国有企业形成了歧视,背离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扭曲了市场竞争机制,不利于市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
  外资之所以生存,很大程度上在于各种优惠政策待遇的存在,而不是我们所期待的高新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外资企业与国营企业之间待遇的反差导致:一方面外资企业在中国茁壮成长,呈现勃勃的生机,国营企业、地方政府、个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利用外资呈现出极大的热情,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改革未取得显着的进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未取得突破,国营企业普遍效率低下、效益极差,国民经济运行低效率,同时金融体制尚须进一步完善,尚未形成由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高效,有机运行机制,导致在国营企业普遍资金紧张的同时,又有大量的资金在金融机构闲置,形成巨额存差。存差出现在另一个主要原因则是由于大量外资进入中国后,并未全部投入到生产领域,转化为投资,而是通过各种途径售汇给银行,转变为人民币在银行积存的结果。
      三、政策建议
  1.取消政策优惠政策,实行国民待遇。由以优惠政策为主,转为以服务和法律规范为主,主要用中国广阔的市场、良好的投资环境、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所带来的高回报率吸引外资的进入,不是一味地提供优惠的政策待遇。
  2.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提高国内经济的运作效率,吸引和引导资金狼国有企业。
  3.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市场建设,实行金融深化政策,充分动员和刺激国内储蓄的增长,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渠道使储蓄转化为投资,变高积累率为高投资率,确保资本这一稀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在国内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的前提下,所需资金缺口再由外资来弥补。
财经问题研究大连72~75F63投资与证券范立夫/宋妮妮/戴承江19981998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国泰证券公司哈尔滨营业部 作者:财经问题研究大连72~75F63投资与证券范立夫/宋妮妮/戴承江19981998

网载 2013-09-10 21: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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