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简说“方法”和“方法论”
着名哲学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冯契先生(1915~1995)主编《哲学大辞典》(修订本),“方法 (Method)”条的解释:“研究自然界、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的方式、手段。方法的正确与否,对于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意义。”“方法按普遍性程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各门科学中的一些特殊方法居于最低层次,各门科学中的一般研究方法居于中间层次,一切科学最普遍适用的方法即哲学方法居于最高层次。”
这部两巨册的大辞典还有一条“方法论(Methodology)”的解释:“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学说和理论。有哲学科学方法论、一般科学方法论、具体科学方法论之分。”
笔者斗胆简言之,“方法论”就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以语言学这一学科而言,19世纪在西方曾盛行一种研究古代语言史的方法,叫做“历史比较法”,而运用这种方法的学问径称为“历史比较语言学”,可见讨论研究语言历史的“方法”有超于具体方式、手段之上的“论”的意义。
我所讨论的“方法”不是《哲学大辞典》(修订本)所云的最高层次的哲学方法,而是属于最高层次之下的方法,是研究汉语音韵学的方法。
什么是汉语音韵学?各种教科书、词典、百科全书下的定义很多,论其实质,大同而略异。我认为,下述定义是可取的:“汉语音韵学是研究汉语各个时期的语音系统及其变化的学科,是汉语史的一个分支。”这个定义的最后九字并非蛇足,汉语音韵学应该明确定位为历史学科。
既然在中国学术里有这么一个学科,如果以服虔、应劭运用反切以注汉字之音算起,汉语音韵学有1800多年的历史,如果以李登的《声类》作起点,则至今也有1700多年了。在如许长时期内,论着当以万计,这是中国学库里的瑰宝,成就这些论着的研究方法为何?值得研讨。
耿振生教授着《20世纪汉语音韵学方法论》,近30万字,列9种方法,既述且论,剀切详明,是迄今为止研究音韵学学科的方法论的佳着。本文着重讨论两种方法:一是历史文献考证法,一是“历史比较法”。谨于此先作特别声明:“众生平等”,诸种方法既然存在,“存在即合理”,各具存在之理,任何人即令具通天法力,亦不能贬抑之、抹煞之,鄙陋如我,绝无轻视、摈弃其他方法之意。此乃短文,不容敷衍铺张,而且笔者之才、之学也不允许作全面的论述。
心理学揭示,凡正常之人均有好奇心,均有求知欲。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说:“知识源于好奇。”一个人,如果仅是靠记忆、复述,甚至背诵前此的“知”,那他不是学者,往往被人讥为“两脚书橱”。如果要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学者,他必须主动求“未知”,探“未知”,甚至解“未知”,以创新推进学术的历史。如何求“未知”、探“未知”以至解“未知”?只能立足于“已知”。兹举世人习见的一例:当代“神探”李昌钰以善于破疑难案件而享誉环宇,被称为“当代福尔摩斯”。他之“神”,也是以“已知”,即各种人证、物证,甚至蛛丝马迹为依据。双足踏在地球上,方能登月,方可飞天。行文至此,可以作如是言:汉语语音史的专家也是以“已知”推“未知”,并不例外,盖其理一也。
运用历史文献考证法的专家就是根据历史文献(自然含传世文献,也包含考古所获得的地下文献和新发现的地上文献)中的“已知”去求“未知”,如果“求”成功,解却这“未知”,那就使“未知”转化为新的“已知”,为“已知”的海洋增添了新的一滴。中国学者早就洞悉语言是变化、发展的,公元 6世纪时,建康人颜之推就提出了“古语与今殊别”的命题(注:见《颜氏家训·音辞篇》。);越一千年,闽人陈第讲得更显豁:“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注:见陈第《毛诗古音考自序》。)从“已知”的文献,去推求前此的古音,就是汉语语音史学科所使用的历史文献考证法。有些人一听到“考证”就说:“这还不是旧方法吗?”殊不知“考证”就是据“已知”求“未知”,而历史文献考证法就是根据文献中的“已知”求“未知”,就是实事求是,求的是“是”,合于通理,岂可贬低?成功的考证以千万计,难以一一列举。颜之推曰:“北人以庶为戍,以如为儒。”则是南北朝时代北方语音“鱼”韵、“虞”韵不分。颜之推又说:“北人之音多以莒为矩,唯李季节云:‘齐桓公与管仲于台上谋伐莒,东郭牙望桓公口开而不闭,故知所言者莒也。然则莒矩必不同呼!’此为知音矣。”(注:见《颜氏家训·音辞篇》。)为颜之推所推许的李季节,凭什么推知春秋时莒矩不同音,而与北朝音相异?其根据就是古代文献《吕氏春秋·重言》:“齐桓公与管仲谋伐莒,谋未发而闻于国,桓公怪之。”“少顷,东郭牙至”,“管仲曰:‘子邪,言伐莒者?’对曰:‘然。’”“管仲曰:‘我不言伐莒,子何故言伐莒?’”“对曰:‘……日者臣望君之在台上也,……君呿而不唫,所言者莒也。’”(按,东郭牙也是据他所观察到的齐桓公的口唇形状,即从“已知”而推理的。)
就我浅闻,运用文献考证法研究汉语语音史成大功者甚多。钱大昕(1728~1804)在《十驾斋养新录》卷五提出并证明了“古无轻唇音”、“古无舌上音”,例证皆很多,主要是考证文献(也利用了口语和方言)。(注:钱大昕在论证中也利用了他当时的口语和方言,这是值得注意的,如“今江西、湖南方音读‘无’如‘冒’,即‘毛’之去声。”“古称老妪为‘负’,若今称‘婆’,皆重唇非轻唇。”)其中“古无轻唇音”条论证了上古汉语双唇爆破音在后世演变为唇齿摩擦音,类似于西方历史比较语言学史上最着名的格林姆定律中述及的[P]演变为[f]。格林姆(Jacob Grimm 1785~ 1863)在其《德语语法》1822年修订版的《论字母》一节中提出了印欧诸语言拼音演变的规则,即格林姆定律。而《十驾斋养新录》自序于清代嘉庆四年(1799年),则钱氏定则比格林姆定律早了23年。(注:详见鲁国尧《真正的大师不朽的着作》,《光明日报》1999年4月16日《书评周刊》,又载《中国典籍与文化》1999年第2期,收入《江苏古籍序跋与书评》,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103~104页。)中国学者长期不懈地使用文献考证法,取得了骄人的成就,大大推进了汉语音韵学的发展,如此之例,曷胜枚举?
在欧洲,勃兴于18世纪的历史比较法,至19世纪大行其道,到20世纪前夕不复占据主导地位,盛极而衰,亦世之常理也。历史比较法是“通过两种或几种方言或亲属语言的差别的比较,找出相互间的语音对应关系,确定语言间的亲属关系和这种关系的亲疏远近,然后拟测或重建( reconstruction)它们的共同源头——原始形式。”(注:见徐通锵(1991)。)历史比较法曾经有过的辉煌,使得今日的西方语言学家仍然将历史比较语言学和历史语言学画上了等号。(注:《朗文语言教学及应用语言学辞典》谓“比较历史语言学”亦作“历史语言学”,见第84页、第209页。)
历史比较法在其发源地欧洲式微之时,传至东土却大放异彩。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瑞典学者高本汉的诸多着作为当时的许多中国音韵学者所尊崇,影响巨大,绵延至今。其中最有名的当推高氏的《中国音韵学研究》,中国学者赵元任、罗常培、李方桂三位先生翻译成中文,并加译注,使中译本质量高于原本。此后中国学者对高本汉的体系不断修正,而运用历史比较法以研究汉语语音史的论着日益增多,成了汉语音韵学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近年汉语方言史渐为有识之士(笔者从四十多年前起即多次呼吁重视方言史,可谓“忝列其中”)提倡,于是历史比较法亦浸渍到这一领域,成果迭见,令人由衷感到欣慰。
历史比较法,即研究者根据他自己掌握的语言(包括由文献记载下来的一些死语言,例如威廉·琼斯研习的梵语)知识和方言知识而去推求这些语言或方言的原始形式,即他们的母语。究其实,历史比较法与文献考证法如出一辙,也是通过“已知”求“未知”,并不相悖,于二者,一言以蔽之曰:“其理一也。”这是从方法论的角度鸟瞰这两种方法的结果,这显然高于世俗之见,常人常将两者视作二途,彼此对立,甚至妄加褒贬,实陋见也,宜摒弃之。
二 述往事,思来者
本文主要是总结自己已经发表的文章,并自我评估。
先讲一句开宗明义的话:作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受过语言学高等教育的学人,在自己研究音韵学和方言史的学术生涯中,我对历史文献考证法和历史比较法一律尊礼膜拜,矢志将二者结合之,努力体现于自己的实践研究与理论撰述之中。我的处女作《泰州方音史与通泰方言史研究》(注:本文中述及的笔者以往的撰作,除在《湖北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发表的一篇外,皆收于《鲁国尧语言学论文集》。), 1961年5月初稿,1964年5月六稿,不久即遭逢十年“文革”,遑论面世?文章字逾十万,国内杂志无法刊载,赖友人之助,始得于1988年在扶桑发表。我做研究生时的专业方向是汉语史,这使我发奋从史的角度研究自己家乡方言的两千多年的变迁和衍化。此文首先穷尽式地从富含历史矿藏的共时语言现象中理出其纵的发展脉络,继而以对多位高龄老人的调查,乡邦历史文献的稽考和历史比较法的运用追溯泰州方言的历史,并提出带有理论性的总结。在该文中篇,我提出了“研究通泰方言语音史的几条途径”:(一)密切联系社会史、人民史。(二)“对于以往的记录当时方言面貌的文献林料”“都应尽量采摭、搜罗”。我艰苦觅寻、充分利用了能够反映通泰地区方言的史料,如《淮南中十场志》、乾隆《如皋县志》所引录的《天然穷源字韵》、《韵史》、《字音集义通考》、《海陵竹枝词》、《退庵笔记》、《耐庵丛着》,等等。(三)调查活方言,“对象要多,面儿要广,尽可能地深入。特别要向老年人调查更早的语言现象”。(四)“历史比较研究是研究方言史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我们把很多方言材料放在一起观察,不仅单纯地为了比较其异同,而主要目的则在于了解它们亲属关系的程度,推测它们在历史上的发展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趋势。”我对南通、如皋、兴化、姜堰、泰州、扬州、苏州等方言的有关现象作了重点描述和历史比较,提出吴方言原不局限于江南,本北抵淮河,通泰、客、赣方言同源,现代江淮方言始于4世纪:这些都是重要创获。“吴方言本北抵淮河说”,至今学界无异辞。这篇论文的成功端赖“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之赐。
我在“文革”前后对宋词用韵作过全面的研究,撰写了系列论文。在这项课题的研究中,我特别用心的是,由宋词用韵以窥测宋代的方言歧异,自谓独具眼光,故《宋代福建词人用韵考》、《宋代江西词人用韵研究》两篇,新发现尤多。至今仍感到得意的是,我发现了现代闽方言“歌”“豪”为一的特征居然远在两宋时即如此。宋代福建人词韵里“歌”“豪”相押11例,例如晋江人林外《洞仙歌》“飞梁压水,虹影澄清
。橘里渔村半烟
。今来古往,物是人非,天地里,惟有江山不
。雨巾风
。四海谁知
。一剑横空几番
。按玉龙,嘶未断,月冷波寒,归去也、林屋洞天无
。认云屏烟障是吾庐,任满地苍苔,年年不
。”(以上带点的是韵脚字)宋·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三:“林外字岂尘,泉南人,词翰潇洒,诙谲不羁,饮酒无算。……又尝为垂虹亭词,所谓飞梁遏水者,倒题桥下。人传为吕翁作。惟高庙识之曰:‘是必闽人也,不然何得以锁字协扫字韵?’已而知其果外也。”这“歌”“豪”相混是闽音的“区别性特征”之一,宋代如此,今亦如此。罗常培先生《厦门音系》:“豪部同果摄的歌戈两部又混成—韵。”请看下表:
表一 “歌”“戈”韵、“豪”韵的部分字现代闽音表
1987年12月底在广州召开的中国语言学会学术研讨年会上,我将这一发现告诉闽方言权威专家黄典诚先生(1914~1993)。他十分高兴地说:“把这‘歌’‘豪’合一的历史推前了好几百年,太好了,太好了!”林外等古人的诗词用韵,功莫大焉,谁还敢否定文献?贬低文献?文章发表后,我送了一份给闽方言专家周长楫教授,不久他发表了《从义存的用韵看唐代闽南方言的某些特点》,又将闽方言“歌豪为一”往前推到晚唐。刘晓南博士的专着《宋代闽音考》更利用《全宋诗》和宋人笔记等资源作了全面的开拓、深入的研究,结出硕果,于是晚唐五代宋的闽音史研究取得重大突破,依靠的什么?就是文献考证兼及现代方言。
1998年底日本东北大学、京都大学的汉语音韵学专家邀我演讲,题目定为“关于传统音韵学方法”,所以我就侧重于讲文献研究,讲演稿发表,题为《谈“主要从文献研究汉语语音史”》。我指出,从文献研究汉语语音史的方法的特点是“冷”、“难”、“笨”、“实”。所谓“冷”,比起其他的研究汉语语音史的方法,“从文献研究”的方法,似乎低人一等,自是冷中之冷。其所以如此,因为在某些人的观念里,有“语言学”和“语文学”之分,前者被喻为高等数学,后者喻为初等数学,而研究文献则被定位为语文学,低哉!所谓“实”,“从文献研究,是语音史研究的基石。”该文指出:“我们主张‘主要从文献研究’,绝非‘唯一从文献研究’,我们也提倡研究方言和方言吏。……现代学者不可能死守一种方法,因为我们生活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都在迅猛发展的时代。”文末提倡:“我们要‘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别的方法长处很多很多,是我们学也学不尽的。”“使用各种方法的学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形成一个我们所向往的‘百家争鸣’的局面,那是皆大欢喜的。”
在2002年撰写、2003年发表的《论“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的结合——兼议汉语研究中的“犬马—鬼魅法则”》一文,是我几十年来对汉语音韵学研究方法思考与实践的成果,自认为是迄今为止论述汉语音韵学和方言史研究的方法论的比较深刻的文章。该文首先分别对两种方法作了介绍、评论,这两种方法都是传统的方法,但都是应该充分肯定的方法。季羡林先生曰:“在世界所有古代语言中,梵语文献的数量仅次于汉语,远远超过希腊语和拉丁语。”(注: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笫75页。)拙文引申道:“在论述汉语史的研究方法的时候,我们中国研究汉语史的学人应该扬己之长,理直气壮地将‘历史文献考证法’列入,而且应该置于首位。要研究汉语几千年的历史,如此辉煌、如此丰富的文献,如果我们不高度重视、不充分利用,就难免遭‘数典忘祖’之讥。”“历史文献考证法”是我们的传统,考证就是求是,就是追求真理,千百年来的考证成果其作用都使我们趋向真理,逼近真理。而“历史比较法”,通过现代语言(或方言)的比较,以证明其间的亲属关系,宗旨在于据此推究原始母语的形式。“历史比较法”是在印度、伊朗和欧洲很多语言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的,它滥觞于18世纪,“引领风骚”达百年之久,取得重大成就,这是西方学者对人类语言学史的重要贡献,虽然后来其主流地位丧失,但是这笔宝贵的遗产我们也应该珍视、利用。上世纪历史比较法传入中国以后,汉语语音史和方言史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也证明了它仍然是一个很为有效的方法。
“金无足赤”,任何事物都有缺点和不足,上述两种研究汉语音韵学的方法也是如此。汉语的文献资源丰赡异常,所以考证法就大有用武之地。但是如果一个语言没有文字,则无文献,遑论“文献考证法”?同理,研究远古汉语、史前汉语,仍然需要上古文献的支撑,但此时更得努力使用“历史比较法”不可。同样,历史比较法也有其无法避免的缺陷,上世纪法国语言学大家房德里耶斯(1992)、徐通锵(1991)以及《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都曾明确指出过,比如房德里耶斯云:“从本身的能耐看,比较法有时是无能为力的。……如果没有任何关于历史发展条件的确切资料,人们从比较法可能得出的有关确定语言亲属关系的结论就会大大减弱。”详见拙文所引。
拙文大声倡言:“我们主张,最好的办法是将二者结合,相得益彰。某些场合需要使用文献考证法或更依赖文献考证法;有些则需要多利用历史比较法。岳飞说过:‘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宋史·岳飞传》)一位古代的杰出军事家不肯搬用阵图而主张灵活作战,一个现代的有头脑的汉语学者当然也不会依据方法的分类死守某种现成的教条。我们主张‘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二者的结合。”在中国人文学术史上,王国维1926年的《古史新证》提出“地下之新材料”补正“纸上之材料”的“二重证据法”,是光辉的典范。他在殷商古史的研究中所取得的空前成就至今仍有震撼的力量。“步武前修,我们在汉语史的研究中应该将‘历史文献考证法’和‘历史比较法’结合起来,甚至‘融会’,这是新的‘二重证据法’,或是汉语史研究中的‘二重证据法’。”“我们将‘历史文献考证法’和‘历史比较法’都视作前人的宝贵遗产,我们坚定地主张将二者调和、结合、整合,运用于具体课题的研究中,产出精品,甚至传世之作,这是汉语历史语言学的必由之路。”(注:《论“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的结合——兼议汉语研究中的“犬马—鬼魅法则”》,《古汉语研究》2003年第1期,又见鲁国尧(2003)第181~192页。)
《论“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的结合》这篇文章本为拙文《“颜之推谜题”及其半解》的下篇。《“颜之推谜题”及其半解》是我“学”数千卷书、“思”四十年的精心之作。我既然提倡将“历史文献考证法”和“历史比较法”结合,我认为我自己应该身体之、力行之。我从上至先秦下至唐代的史籍中,开掘、钩稽、研讨了大量史料,提出了关乎中国中古时期主要语言和方言的接触、“污染”、斗争的“颜之推谜题”,揭示了3~6世纪间两次“语言入侵”及其影响深远的后果。(注:最近丁邦新教授发表文章《从历史层次论吴闽关系》(载于《方言》2006年第1期)批评拙说“可能求之过深”。我则认为,颜之推,作为亲身经历南之梁朝和北之齐、周、隋的“乱世之人”,作为当时的以谨严着称的杰出学者,其观察、其论断,无可怀疑。科学贵在提出问题,揭出“千古之谜”正是为了引导后来者作纵深的研究。)拙文约3万字,而以7千字的篇幅,利用官话、湘、客、粤、闽方言18种,江淮、吴、赣方言23种的资料,运用了“历史比较法”,企图诠释1500年前先贤的“南染吴越”之谜中的一点。
其后,至2006年夏,我写了《“抢占前沿”和“新二重证据法”、“结合论”》:“我在此文再次指出,历史文献考证法和历史比较法各自都是传统的方法,都是前代的精英、我们的先辈创造出来留给后人的宝贵遗产,各有其优点和缺点,时至今日,我们必须取二者之优,扬二者之长,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形成‘新二重证据法’,这方可称为对中外优良传统的继承,方可称为在新形势下、新时代里的创新。我再次大声疾呼,做语言的历时研究的学人,如果想取得令人信服的成就的话,应该运用‘新二重证据法’,走‘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二者相结合的道路。中国人向来主张‘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那么‘结合’就是‘大’;中国有句古话‘取法乎上’,这‘结合论’就是‘上’!”
我常说:“我是中国人,我为自己的民族拥有如此丰富的典籍而自豪,我作为一个汉语史学者,受先贤的启迪、诸师的教诲,自然热爱历史文献考证法;我作为王力、岑麒祥、袁家骅等先生的学生,必然高度重视历史比较法,并努力将它运用到自己的汉语语音史、汉语方言史的研究中去。”四十多年前我就在拙文中声明,努力利用文献考证法和历史比较法。2002年我明确地提出了将“历史文献考证法”和“历史比较法”结合的“新二重证据法”,或是汉语史研究中的“二重证据法”。2006年,我正式命名为“结合论”,我坚持提倡“结合论”。
1926年王静安先生提出“地下之新材料”补正“纸上之材料”的“二重证据法”,在学术史上是了不起的创新。我能在汉语方音史、汉语语音史的领域取得一定的成就,有若干创获,完全是由于我从学习、研究之始就重视“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并努力将二者互补、结合,形成新的“二重证据法”。可以说,这是我的创新,这是我的治学特点。
以上所胪陈的是我四十五年来研究汉语音韵学、汉语方言史的方法论形成的历程,是我的实践的过程。限于体裁和篇幅,本文只能对我以前的多篇论文采取撮述、摘引的方式。知我者、罪我者,请以原文为准,特此声明。
关于汉语音韵学的研究方法,我提倡“结合论”。在以往撰述中,明确表示不同意“单一论”。我认为,主张只依靠历史文献考证法的,或是主张历史比较法是唯一科学的,将二者对立,专力以赴扬此抑彼,那绝对是不可取的态度。
我在2002年的《论“历史文献考证法”与“历史比较法”的结合》一文中介绍了一则否定文献考证法的着名文献,那就是法国历史比较语言学家梅耶的名着《历史语言学中的比较方法》。该文说:“比较研究是语言学家用来建立语言史唯一有效的工具。”(注:见梅耶(1992)。)此语影响甚深、甚远,时至今日仍有人引用作为否定文献考证法的根据。我们尊敬专家,但是对专家的言论也应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则置之可也,“人无完人”,斯乃通理,不可不具此认识。把历史比较法跟历史语言学画上等号,鄙视文献研究为语文学,是时代造成的局限性(我在上述的2002年论文中已作分析),这是他们及其追随者的偏颇。以历史比较法为先进,“与国际接轨”,以文献考证法为传统保守;以历史比较法为主,以文献考证法为辅,诸如此类的说法谬之甚矣!历史比较法以重建原始形式为终极目的,这也是他们偏颇的原因之一,我曾经指出:“汉语史,其最简洁的定义就是,研究汉语历史的学科,因此汉语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的状况都应该是研究对象,不只是史前时期、原始时期的状况,也不只是为了‘重建’原始形式,诚然这些是重要的,但它也只是汉语史研究的部分内容,或者说,内容之一。粗略地说,历时研究应该包括上古、中古、近代,对任何时代语言状态的研究都理所当然地应该受到平等的重视,语言史家不应有所轩轾。”
还有一种贬抑文献考证法的说法:“发掘文献资料总会有终尽的时候。”诚然,从理论上说,文献是有尽的,可是这句话尚须深究、商榷。在历史学界,有人说:“研究古代历史的材料是可以穷尽的。”但也遇到反驳:“不然,至少明清两代的材料是不能穷尽的。至于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地下考古发现的文献却源源不断,睡虎地秦简、包山楚简、郭店楚简、张家山汉简、走马楼三国吴简,连连跃上研究家的书案之上,今后当不会不如此。”而且,即令文献终有一天会“尽”,也不能因此现在就不重视文献考证法。据云,荷兰、美国的科学家算出225万年以后地球生命将会终结,也有科学家说75亿年后地球毁灭。试问,除了邪教中人外,当今有几人,包括那些预测人类灭亡的科学家,因此就极度悲观而不欲在地球上生存?中国的浩瀚典籍,犹如海洋,应该说,到如今,利用、研究得很差很差,需要我们自己和子子孙孙作愚公式的接力式的研读、解析。请看一部《全宋文》,收文17万余篇,作者近万人,字数约1亿,分装360册(注:见《宋文渊海学林大观——写在〈全宋文〉即将刊行之际》,《文汇报》2006年8月6日第8版。),其中必有丰富的汉语史史料,可谓之宝藏,试问当今有哪位语言史家肯发宏愿把它穷尽地读一遍?大概若干年内也难找到这样的“傻子”。利用文献考证法以研究汉语史,还刚刚是开始呢!再者,如果以为某文献甲专家读过了,乙专家就不需要再读;前代人读过了,后代就不需要再读,那未免过高地估计了个人的认识能力。个人对文献的认识总是在不断更新的,这就像宇宙早就存在,我们对宇宙的认识是不断提高一样。文献典籍,一代一代的学者读过,谁敢说意蕴尽为某人竭尽?真理全被某人掌握?西人之常言,愿奉西学者认真听取:“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不完的莎士比亚”,“永远的莎士比亚”。只要懂得这些格言式的话语所蕴含的深刻道理,就会对文献持正确的态度。我在《谈“主要从文献研究汉语语音史”》一文中指出,文献考证法有四难:“读文献难”、“寻找文献资料难”、“与其他学科会通难”、“立说难”,即以读古书的能力而言,使人长太息的是今大不如昔,在中国、在日本,情况还好些,在某些国家,在某些人,则不敢恭维,这“颓势”亟须挽回,气可鼓而不可泄!轻视文献的说法显然不会起到促进学者提高读书能力的作用,试看如今,中国人写的论历史语言学的文章竟然不谈及自己国家的历史文献。
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在科学技术里,凡研究历史现象欲以“已知”求解其“未知”的,都自然、必然地使用文献考证法,无论研究文学史、经济史、战争史、民族史、民俗史、服饰史、婚姻史、丧葬史、农业史、数学史、科技史,……都十分重视文献考证法。鲁迅着《中国小说史略》、竺可桢撰《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之时,如果视文献为敝屣,以文献考证法为落后,能够成就他们的伟着吗?“文献”、“考证”,对于他们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唯独在研究语言史时,却总是有鄙视文献、否定或贬抑文献考证法之说在,以前有,今日更甚,岂非咄咄怪事?
我大力主张,对诸种研究方法,应该提倡公正的态度、公平的态度、高明的态度。
我十分相信,我的结论是正确的:“新二重证据法”、“结合论”是汉语语言学研究的正确的方法论。
三应如是观
拷贝之学,非学也。
求“未知”,学也。解“未知”,学也。
求“未知”,须自“已知”始。解“未知”,须自“已知”始。
由“未知”解“已知”,需要方式、手段。此种“研究自然界、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的方式、手段”,谓之方法。
汉语音韵学研究中使用的历史文献考证法,乃是利用记录、反映历代语音现象的文献、典籍(含传世文献、考古发掘而得的地下文献和新发现的地上文献)以求解前此之音。汉语音韵学研究中使用的历史比较法,乃是主要利用现代口语,以推求前此之音(为避免误会,还是逐录徐通锵教授的定义:“通过两种或几种方言或亲属语言的差别的比较,找出相互间的语音对应关系,确定语言间的亲属关系和这种关系的亲疏远近,然后拟测或重建(reconstruction)它们的共同源头——原始形式。”(注:见徐通锵(1991)。))自其实质观之,二者均是由“已知”求解“未知”,其理并无二致。
本文卷首所引录的冯契先生主编的《哲学大辞典》(修订本)“方法(Method)”条的定义中,将方法按照普遍性程度分为最低层次、中间层次、最高层次。根据这一理论,汉语音韵学研究中的历史文献考证法和历史比较法,都应当“居于最低层次”。但是,不仅是研究汉语史,凡是作有关中国的各种学科的历时研究,几乎都要特别重视使用“历史文献考证法”,历史学、文学、哲学、法学、社会学、自然科学等学科也都使用文献考证法,沈家本《历代刑法考》、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吴文俊《中国数学史大系》等等名着都要归功于“文献”和“文献考证法”。以此观之,文献考证法可晋一级,跃为“中间层次”,不过如果将上述沈、陈、冯、吴诸家之书一律视之为“大历史学”(好像在中国没有这种说法)着作,则文献考证法不妨回归“最低层次”。任何方法都要经得起检验,现代中国无人不知的格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可以模仿它说一句:“实践是检验方法的唯一标准。”经过实践的检验,文献考证法和历史比较法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大量成功的论着就是铁证。
文献考证法、历史比较法都是传统的方法。文献考证法在中国有千百年的传统,至今仍为学界普遍采用。历史比较法曾经盛行于19世纪的西方,风靡一时,而后衰微,已历百余年之久,自今言之,也是传统的方法无疑。近日有人说,历史比较语言学是近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代表性的当代语言学理论,此有悖常识。(注:见《中国语文》2006年第3期封三,《语言科学》2006年第3期第79页。)北京大学教授,杰出的语言学家朱德熙先生曾说:“历史语言学的根本道理还是那些,近年来虽不乏新着,但都不易读,而且其中如有新理论,亦未经时间和事实的考验,最后能不能成立还很难说。”(注:见《语文研究》2002年第4期。)朱先生之语,至理之言也。历史比较法,只能定性为传统方法,若拔高它,奉为当代语言学理论,不符事实。我们明白它也是传统方法,然而我们绝对不轻视任何传统方法,只要它们以前被证明为有效、今日依然有用,则应当被视为一种管用的方法,我们同样珍视之,努力使用之。这才是真正的科学态度,这就是辩证法!
“金无足赤”,任何方法都有长处和短处,优点和缺点,如果无意、有意对其中任何一种的短处、缺点视而不见,甚至美化为足赤,即非科学的态度。
对待文献考证法和历史比较法,应取——
公正的态度:知其长,亦知其短。
公平的态度:各有千秋,二者并重,不应厚此薄彼。应该承认多元,倡导多元。
高明的态度:取二者之长,化合之,1+1>2,是为“新二重证据法”,或汉语史中的“二重证据法”,此即“结合论”。
王静安先生当年提出“二重证据法”,取得非凡的效果,因为这是创新;同理,我们的汉语史中的“二重证据法”也是创新。19世纪西方着名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1806~1873)说:“人间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源于创新。”创新应该是永远高举的大旗。2007年,新春伊始,神州大地吹响了“自主创新”的号角,我们语言学人应该与全民族同一步伐,以自主创新作为自己研究工作的主旋律,以自主创新的论着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作出贡献。
汉语学报武汉2~10H1语言文字学鲁国尧20072007
方法论/历史文献考证法/历史比较法/结合论/冯契/梅耶
此文是方法论论文,但论的不是最高层次的方法,而是中间层次和最低层次的方法,亦即汉语音韵学的研究方法。笔者认为历史文献考证法和历史比较法都是经过长期检验的传统方法,各有千秋,不应妄加轩轾,而应两者并重。发扬之道在将二者结合、化合,此即“新二重证据法”或汉语史研究中的“二重证据法”,这种“结合论”应该大加提倡。本文叙述笔者研讨音韵学研究方法直至提出新“二重证据法”,以及反对“单一论”的历程。
作者:汉语学报武汉2~10H1语言文字学鲁国尧20072007
方法论/历史文献考证法/历史比较法/结合论/冯契/梅耶
网载 2013-09-10 21: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