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规范的跨文化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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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号 B849:C91
    1 社会规范的概念与研究意义
  1.1 社会规范概念的界定
  “规范”一词来源于拉丁文"norma",原义指木匠手中的“规尺”,后来哲学家和行为科学用它来研究人的行为,并作为行为标准,故它便作为一个特定的概念—社会规范(social norms)固定下来。然而,关于社会规范概念的定义却众说纷纭。通过文献分析,可概括为以下4种代表性的观点。
  哲学家认为[1,2],规范即范式,指成员所共有的一整套规定。这些规定决定着成员的共有信念和价值标准。
  社会学家认为[3],社会规范是历史形成的或固定的行为及活动的标准。社会规范执行调节的、选择的、系统的、评价的、稳定的与过滤的一系列功能,它限定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行为科学家认为[4],社会规范指一个社会诸成员共有的行为规范和标准,规范可以内化为个人意识,从而约束着人的行为。
  心理学家认为[5,6],社会规范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它是组成社会群体成员可接受或不可接受行为的各项文化价值标准。
  关于社会规范的本质及人们为什么要遵循社会规范的问题,存在着两个学派。一是功能学派,认为社会规范反映了一种共同的观念,即一个在社会化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共同价值体系。而所谓社会化过程,就成为每个人学习他所在群体的文化的过程。规范对社会系统的功能起作用,以适应社会系统某种“需要”。二是冲突学派,认为社会规范是处理循环往复出现的社会问题的一种机制。他们主张规范反映着一部分人管理其他各部分人的权力,而以强制和裁决来维护这些准则。规范被认为是一个阶级统治、剥削其他阶级的手段。
  综上所述,哲学、社会学多从社会规范的起源、发展及存在形式等角度来研究,而心理学则研究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使用了哪些社会规范去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及由此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和行为特点。因此,从广义而言,社会规范多指整个社会和各个社会团体及其成员应有的行为准则、规章制度、风俗习惯、法律规范、道德伦理和价值标准等。它的形成是以社会文化为基础。人们对社会规范的了解和掌握是在社会化过程中,通过社会学习逐渐实现的。从狭义而言,社会规范指社会群体规范,即指为保障群体目标的实现和群体活动的一致性,而建立起的约束群体成员共有的行为规范与标准。
  1.2 研究社会规范的意义
  德国的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Max Weber)认为东方文化(儒家文化)及其衍生的行为是一种“实质理性”行为,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只有在西方基督新教伦理文化背景下的“形式理性”的契约精神,才是市场经济的文化基础。然而,20世纪70年代日本和80年代东亚四小龙以及90年代的中国经济腾飞的事实,都向韦伯的理论提出了挑战,不得不使人们思索一个问题:是不是只有基督新教的西方文化才能促进经济发展?不同国家能否找到一个适合自己文化与国情的经济发展道路?于是80年代以来掀起儒家文化及东亚经济发展的研究热潮。
  当然,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社会信息化的浪潮使得国家及民族之间的文化依存性和共融性愈益明显。文化的相互渗透和影响,不仅表现在政治、经济领域,也表现在经营管理方面。我国在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吸纳了国外一些管理思想、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在这些管理观念和方法中渗透着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等文化因素。它们是否符合中国国情,如何与我国文化相适应,以及如何在本土文化的基础上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模式等问题,引起了管理学家和心理学家的极大兴趣,纷纷探讨管理与文化的关系,研究文化因素对管理模式的影响。[7-11]
  由此可见,人们逐渐认识到管理不仅是理性的,更是文化的、非理性的[12]。管理渊源于文化,基于本国文化的管理方式才是企业的根本。这种整合文化因素的管理思想和实践将对管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然而,文化作为人类社会的现实存在,它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性概念,其结构十分复杂[13]。它究竟通过什么“中介”对管理起作用呢?这个问题不仅国内少有探讨,即使在国外也未见到令人信服的研究结果。
  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管理,而人的行为总是受某种文化下的社会规范的制约。这些社会规范不仅指法律、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东西,而是更加广泛的、许多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所共有的行为准则。它们可按照不同的内容和水平区分出不同的层次。社会规范的层次结构作为一个“模块”,规定或制约着人们的行为和思想。而各种社会规范及其层次结构又是由人们行为的聚集而形成、维持和变化。因此,社会规范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动态可变的。
  本研究的目的,就是从组织行为学和社会心理学的角度,采用实证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方法和多变量的解析方法,首先探明中国人、日本人和美国人的社会规范层次结构,然后比较不同文化之间在社会规范的结构与层次上的差异,以及它们是如何规定人们的行为的,从而为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的建立,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2 研究方法
  2.1 比较对象国的选定
  基于木下富雄(1998)[14]的三点比较方法论,导入东方与西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儒家文化与基督教文化等比较基轴。所谓三点比较方法论,就是预先选定认为有共同部分的3个以上的文化圈作为比较对象进行相互比较,以探讨两点比较法无法探明的共同性和固有性的一种科学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可使得过去往往容易采取类型论进行处理的文化,以社会规范系统这一新的切口进行分析变得可能。因此,本研究选定中国、日本、美国作为调查对象国。在三国各选定一个规模大致相似的城市:北京、大阪、洛杉矶。
  2.2 调查问卷的编制
  步骤一:调查项目的收集与筛选采用开放式问卷调查、访谈、文献查阅,收集各类项目,并参考日本国民性调查及美国组织文化量表和价值观问卷的部分条目。采用KJ法将这些项目内容进一步进行整理、分类。
  步骤二:中、日、美三国学者对初步整理的项目进行逐一讨论,分别解释对这一项目本国的国民一般是如何反应的。若认为这一项目内容在某国不适用或有歧义,则删除,以确保调查的有效性。之后,再对问卷进行三语互译,以保证字意的准确性。经过以上的筛选,最后编制出一套三国共同使用的含有67个项目的跨文化社会规范调查问卷。
  2.3 样本抽取与调查方法
  北京的抽样是对全市有选举权的城市居民按城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住户—个人的顺序进行分层等比随机抽样,由居委会人员将问卷发到被抽到的个人,填好后收回。大阪是采取分层取样法,30町每町按选举人名薄随机抽取30人,由中央调查社将问卷邮寄到被抽到的个人,然后派人收回。洛杉矶是根据电话号码资料薄进行随机抽样,采用电话调查法。各国样本数见表1。
  附图B4N718.JPG
  图1 中国国民社会规范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模型路径图(完全标准化解)
    表1 中、日、美三国调查的样本数
国家      发放问卷数     收回数      有效问卷中国       1500        1500         1434日本        900        608         608美国*                           1409
  
  注:*电话采访
  2.4 统计分析方法
  统计分析使用SPSS10.0统计软件和EQS建模软件,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聚类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路径分析及方差分析等。
    3 中国国民社会规范层次结构解析
  Anderson TC(1990)建议,在发展理论的过程中,先通过探索性分析建立模型,再用验证性分析去检验模型。探索性分析是从已有的数据中探索、发现客观规律、形成理论构想的过程。验证性分析则是在探索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关于一组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过程,经过假设和推论以验证和发展理论。它们是同一研究过程的两个阶段。
  3.1 中国人社会规范的结构维度
  对中国人调查问卷数据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67个行为规范被抽出22个因素。为了使22个因素的社会规范变量压缩成更为简化的维度,可将它们的回归因子得分当作初始变量,再作进一步的R型聚类分析[15]。当聚类强度为20.6时,社会规范的22个因素变量被分成4个类别维度:维度一,与伦理道德有关;维度二,与价值取向有关;维度三,与法律规章有关;维度四,与社会习俗有关。二阶级验证性因素分析的结果也得出类似的4个维度(参见图1)。这4种社会规范按控制点又可划分为“外控规范”和“内控规范”两类。
  3.2 中国人社会规范结构模型的验证
  根据聚类分析的结果,研究者构造了初始的二阶因子结构模型;根据LMTest与Wald Test统计量的线索,又构造了一阶因子结构模型二;根据变量峰态度的指示,数据拟合又采用了Robust估计方法,重新构造了一阶因子模型三及二阶因子结构模型四,来分别进行估计和修正。各模型的拟合指数结果的比较示于表2。
    表2 中国人社会规范各模型拟合指数
  附图B4N719.JPG
  修正后的二阶因子模型四比较理想(x[2]/df<2,CEI=0.91,CCFI=0.95,GFI=0.98,RMR=0.03<0.05)较好地拟合了原始观测数据,从而验证了社会规范结构的二阶模型是拟合良好的模型。图1给出了中国人社会规范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模型路径图。
  3.3 中国人社会规范结构的层次分析
  从图1可知,中国人的22个社会规范变量可聚为伦理道德、价值取向、法律规章、社会习俗4个维度。这4个维度又可归为内控规范和外控规范两个二阶因素。从标准化的路径系数大小,可以看出二阶因素对一阶因素直接方差贡献的大小,由此来决定其因素的重要性。
    表3 中国人社会规范二阶因子分析(标准价值)
维度                内控(F5)        外控(F6)伦理道德              0.99价值取向              -0.57法律规章                           0.98社会习俗                           -0.32直接方差贡献率           1.30           1.06
  
  由表3可以看到,两个二阶因素对4个一阶因素的方差直接累积贡献率F5(内控)为1.30,F6(外控)为1.06。这表明,在模型结构中,内控规范比外控规范更为重要。在内控的两个一阶因素中,伦理道德(0.99)比价值取向(-0.57)被F5解释的要大;在外控的两个一阶因素中,法律规章(0.98)比社会习俗(-0.32)更受到重视。
  以上研究结果,证明了社会规范是一个具有层次的结构体系,它们在决定人的行为时所起的作用大小也是有区别的。不同社会文化的社会规范,由于它们的层次的不同以及相互之间的决定作用的不同而表现出了文化上的差异。
    4 日本国民社会规范层次结构解释
  4.1 日本人社会规范的结构维度
  对日本人的调查问卷数据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67个社会行为规范项目被抽出23个因素变量。再对23个因素变量作进一步的R型聚类分析,当聚类强度为21时,23个社会规范因素变量被聚成4个类别维度。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的结果,也得出分类似的4个维度(参见图2)。
  4.2 日本人社会规范结构模型的验证
  参照3.2“中国人社会规范结构的验证”中的方法,构造了4种日本人的社会规范模型。采取验证性因素分析方法对4种结构模型进行了解析,以检验二阶因子模型是否是较为理想的社会规范模型。从表4的结果可以看到,修正后的二阶因子模型与其他3种模型相比,各项拟合指数都较为理想。
    表4 二阶验证性因子分析的拟合指数(日本)
x[2]   df  x[2]/df   SBx[2]  CF  CCFI  CFI AGFI RMR119.8  110   <2    85.55   0.93 0.99 0.98 0.97 0.04
  
  附图B4N720.JPG
  图2 日本国民社会规范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模型路径图(完全标准化解)
  4.3 日本人社会规范结构的层次分析
  从图2可以看到,通过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可将日本人的23个社会规范因素变量聚为价值取向、价值道德、社会习俗、法律规章4个维度。这4个维度又归类为内控规范和外控规范2个二阶因素。从表5中标准化的路径系数大小可以看出,二阶因素对一阶因素直接累积贡献率,内控(F5)为1.15,外控(F6)为0.87。这表明,内控规范比外控规范更为重要。在内控规范中,社会习俗(0.92)比法律规章(0.15)更受到重视;在外控规范中,社会习俗更重于法律规章。
    表5 日本人社会规范二阶因子分析(标准化值)
维度                内控(F5)        外控(F6)价值取向              0.98伦理道德              0.43社会习俗                           0.92法律规章                           0.15直接方差贡献率           1.15           0.87
  
  附图B4N721.JPG
  图3 美国人社会规范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模型路径图(完全标准化解)
    5 美国国民社会规范层次结构解析
  5.1 美国人社会规范的结构维度
  对美国人的调查问卷数据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67个社会行为规范项目被抽出20个因素变量。再对20个因素变量作进一步的R型聚类分析,当聚类强度为15.2时,20个社会规范因素变量被聚成4个类别维度。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的结果也得出了类似的4个维度。(参见图3)
  5.2 美国人社会规范结构模型的验证
  参照3.2和4.2中的方法,构造了美国人的社会规范模型。采取验证性因素分析方法对4种结构模型进行了解析,以验证二阶因子模型是否是较为理想的社会规范模型。从表6的结果可以看到,修正后的二阶因子模型与其他三种模型相比,各项拟合指数都较为理想。
    表6 二阶验证性因子分析的拟合指数(美国)
x[2]   df  x[2]/df   SBx[2]  CF  CCFI  CFI AGFI RMR255   147   <2     203   0.89 0.92 0.98 0.97 0.03
  
  5.3 美国人社会规范结构的层次分析
  从图3可知,通过二阶验证性因素分析可将美国人的社会规范因素变量聚为价值取向、伦理道德、法律规章、社会习俗4个维度。这4个维度又归类为内控规范和外控规范2个二阶因素。
    表7 美国人社会规范二阶因子分析(标准化值)
维度                内控(F5)         外控(F6)价值取向              0.77伦理道德              0.17法律规章                           0.99社会习俗                           0.21直接方差贡献率           0.62           1.03
  
  从表7中标准化的路径系数大小可以看出,二阶因素对一阶因素直接累计贡献率,内控(F5)为0.62,外控(F6)为1.03。结果表明,美国人的外控规范比内控规范更为重要。在外控规范中,法律规章比社会习俗更受重视;在内控规范中,价值取向比伦理道德更重要。
    6 中、日、美三国国民社会规范的跨文化比较
  6.1 三国社会规范维度的内容比较
  通过对以上3、4、5节的中、日、美三国国民社会规范层次结构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中、日、美三国国民的社会规范都包含着价值取向、伦理道德、社会习俗和法律规章等4个基本维度。由于三国在文化、国情方面的不同,致使三国之间即使在同一维度中,其规范因子变量也不尽相同。
  6.1.1 伦理道德维度的比较
  从表8可以看到,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规范包含的内容相当宽泛,带有强烈的东方儒家文化的色彩(如:忠孝观、家族观念、亲合、人情等)。这是因为中国人的法制观念不强,需要以伦理道德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所以中国人在社会规范中特别强调伦理道德因素。
    表8 伦理道德维度的三国比较
中国           日本             美国忠孝观          长幼观            社会伦理家族观念         忠孝观            自我发展尊重他人         同情心助人观          人情观社会伦理         隐私亲合隐私人情观
  
  日本同样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因此日本人的伦理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与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规范大致类似,只是没有中国人的规范那么宽泛。
  美国的文化与东方文化截然不同,美国人的伦理道德维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伦理。包括Q23认可同居(0.72)、Q24认可私生子(0.66)、Q25夫妻关系不好应离婚(0.59)、Q32允许与外国人结婚(0.40)、Q33允许外国人参与本国的文化传统(0.32)、Q62认可领养小孩(0.83)。在中国人的伦理道德维度中,也有社会伦理这一因素,但它只有两个项目(Q23、Q24),而且其因素负荷量都是负的,也就是说中国人不认可同居(-0.75),不认可私生子(-0.63)。在“社会伦理”规范上,明显地反映了中美两国文化上的差异。
  美国人的伦理道德维度的另一方面的内容是“自我发展”,包括Q38转职到工资高的公司(-0.68)、Q13年轻人的升迁(-0.48)。这些内容都没有进入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伦理道德维度中。可见,东西方在伦理道德的内容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6.1.2 价值取向维度的比较
    表9 价值取向维度的三国比较
中国               日本          美国公共承诺            个人价值观       个人价值观人情               团体利益        价值判断自我倾向             长幼观         助人行为社会责任             公平性          家庭观合群性               义理           人情                             人道主义                             生活习俗                               客套
  
  从表9可以看到,中、日、美三国在“价值取向”维度内容上差别较大。中国侧重于公共承诺、社会责任和人际关系上;日本侧重于长幼观、个人与组织的利益方面;而美国除了个人价值观和价值判断外,还把中国人的伦理道德的内容纳入了价值取向维度之中。这也许是中美两国在社会规范含义理解上的差异之一。
  6.1.3 法律规章维度的比较
    表10 法律规章维度的三国比较
中国              日本           美国纪律              法权          忠孝观公平法则           处世规则         法律观法律观            社会规则        商业法规                法律观        纪律规章                            亲子观                           自我倾向
  
  从表10可以看到法律观念是三国共同的。在中国除了法律观之外,更强调纪律;在日本还包含社会规则和处世规则;而在美国则把忠孝观、亲子观及个人权利都作为法律问题来对待。这表明,美国人的社会行为规范是以法律规章为基础的。
  6.1.4 社会习俗维度的比较
    表11 社会习俗维度的三国比较
中国             日本            美国礼仪            婚姻习俗           礼规面子            决策程序         社会认知家庭观           女性权利         人际规范开放性           家务习俗
  
  从表11可以看出,三国在社会习俗维度中所包含的内容不尽相同。中国人的维度涉及家庭、社交时的人际关系的处理以及婚姻问题。日本人的社会习俗维度中“婚姻习俗”所包含的内容与美国人的“社会伦理”维度的内容类似,而其涉及“女性权利”的内容也比其他两国要多。美国人的“社会习俗”维度的内容主要涉及人际交往时的一些礼节规则和游戏规则。三国在内容上差异较大。
  6.2 三国社会规范层次结构模型的比较
  通过探索性因素分析、聚类分析、验证性因素分析、路径分析等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对中、日、美三国的社会规范进行解析,发现三国的社会规范都可以分类为伦理道德、价值取向、生活习俗和法律规章4个基本维度。由于国情和文化的差异、各国的同一维度所包含的内容不尽相同,有的甚至差异较大。再对4个基本维度进行二阶因子分析,发现“伦理道德”与“价值取向”聚为“内控规范”,而法律规章与社会习俗聚为“外控规范”。根据二阶因素对一阶因素的方差直接累积贡献率,可以确定内控与外控规范中哪个更重要。再根据标准化路径系数的大小,来确定内控规范和外控规范内部的两个因素中谁更重要。通过这样的解析,我们发现各国的社会规范是一种类似金字塔的层次结构。它们之间层次有别,各有的重要性也不同。
  附图B4N722.JPG
  图4 中、日、美三国社会规范层次结构模型比较
  由图4可知,中国与日本都是内控规范对人的行为起主导作用,外控规范起辅助作用。但在中国人的内控规范中,伦理道德又是主要的,而在日本人的内控规范中,价值取向比伦理道德更重要。美国与中国、日本不同,在美国是外控规范对人们的行为起主导作用,内控规范只起辅助作用。在外控规范中,法律规章又是主要的。
  由上可见,对人的管理上中国强调“德治”,日本重视“人治”,美国更强调“法治”。因此,美国人在管理中重视法律、规章和制度的完善,以雇佣合同和契约来规范、约束劳资双方行为。
  日本人在管理中重视人的价值取向,组织把员工视为大家庭中的一员给以关照,实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
  自古以来中国人主张“内圣外王”、“修己安人”,这些都足以证明中国人特别重视以“伦理道德”为主的内控规范。它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最根本的依据。因此,中国人在管理中强调管理者模范表率作用,提倡魅力型的“德行领导”、以德治厂和以德治国。在选人用人中,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主。对组织、对国家尽“忠”,对长辈行“孝”,对他人施“仁”;尽伦理之义务、重道德之约束,作内在的反省与静心的冥思,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就形成了中国人的特有管理文化。
心理学报京246~254B4心理学凌文辁/郑晓明/方俐洛20032003对中、日、美三国的社会规范进行了比较研究。被试为北京1434人,大阪608人,洛杉矶1409人。在3方共同研讨基础上编制了统一的调查问卷,共67个项目。采用SPSS10.0软件对结果进行了多元统计、解析。结果表明:(1)三国国民的社会规范的基本维度是一致的,包括伦理道德、价值取向、法律规章和社会习俗4个维度。其中,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组成内控规范,法律规章和社会习俗组成外控规范。(2)中日两国的社会规范都是以内控规范为主,外控规范为辅。中国人在内控规范中,以伦理道德为主,价值取向为次;在外控规范中,法律规章为主,社会习俗为辅。而日本人的内控规范中却以价值取向为主,伦理道德为辅。(3)美国人的社会规范以外控为主,内控为辅。在外控的两大维度中,法律规章为主,社会习俗为次;在内控规范中,以价值取向为主,伦理道德为辅。尽管三国之间有着相同的规范维度,但组成各规范维度的具体规范,既有超越特定文化的共同规范,又存在着依存于特定文化的特殊规范。社会规范的文化差异是导致管理冲突的根本原因。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取向/法律规章/社会习俗  the social norms/the ethic and moral/value orientation/the law and the rules/the social custom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5重点项目(项目号"79930200")。CROSS-CULTURE COMPARATIVE RESEARCH ON SOCIAL NORMS  Ling Wenquan 1,Zheng Xiaoming 2,Fang Liluo 3  (1 The Institute of HR Management,Jinan University,Guangzhou,China 510632)  (2 School of Economics Management,Tsinghua University,Beijing,China 100084)  (3 The Institute of Psychology,Th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Beijing,China 100101)The comparative research to social norms of Chinese,Japanese and Americans was carried through.The subjects in Beijing were 1434,in Osaka 608 and in Los Angeles 1409.Sixty-seven items were included in the survey questionnaire,which was made by the three sides through discussion.The SPSS10.0 was used in the statistics.The results showed:(1)The basic two types of social norms of the Chinese,the Japanese and the Americans were the same,including the ethic and moral,value orientation,the law and the rules,and the social custom.The ethic and moral and value orientation builtup the internal control norm,the law and the rules and the social custom builtup the external control norm.(2)The basic structures of the social norms in China and in Japan were the same:the internal control norms played a main role and the external control norm was auxiliary.On one hand,within the internal norm of Chinese,the moral principle was the main force while the value orientation was the supplementary ;within the external norm,the law and the rules was the main force while the social culture custom was supplementary.On the other hand,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external and the internal dimensions of the Japanese turned out to be contrary to those of the Chinese.(3)For the Americans,the external control norm played a main role while the internal control norm assisted in the structure of the social norms.Furthermore,the law and the rule was the major aspect while the social costumes was the second in the external control dimension.The value orientation led the performance style of the Americans,while the moral principle played the second role in the internal control structure.Although there were the same dimensions among the three countries,the contents of these dimensions had both the common norms surpassing the specific culture and the particular norms depending on the specific culture.The culture differences of the social norms were the fundamental reason of the management conflict.凌文辁 暨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所,广州 510632  郑晓明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4  方俐洛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北京 100101 作者:心理学报京246~254B4心理学凌文辁/郑晓明/方俐洛20032003对中、日、美三国的社会规范进行了比较研究。被试为北京1434人,大阪608人,洛杉矶1409人。在3方共同研讨基础上编制了统一的调查问卷,共67个项目。采用SPSS10.0软件对结果进行了多元统计、解析。结果表明:(1)三国国民的社会规范的基本维度是一致的,包括伦理道德、价值取向、法律规章和社会习俗4个维度。其中,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组成内控规范,法律规章和社会习俗组成外控规范。(2)中日两国的社会规范都是以内控规范为主,外控规范为辅。中国人在内控规范中,以伦理道德为主,价值取向为次;在外控规范中,法律规章为主,社会习俗为辅。而日本人的内控规范中却以价值取向为主,伦理道德为辅。(3)美国人的社会规范以外控为主,内控为辅。在外控的两大维度中,法律规章为主,社会习俗为次;在内控规范中,以价值取向为主,伦理道德为辅。尽管三国之间有着相同的规范维度,但组成各规范维度的具体规范,既有超越特定文化的共同规范,又存在着依存于特定文化的特殊规范。社会规范的文化差异是导致管理冲突的根本原因。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取向/法律规章/社会习俗  the social norms/the ethic and moral/value orientation/the law and the rules/the social custom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5重点项目(项目号"79930200")。

网载 2013-09-10 21: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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