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围绕搞活国有企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在实现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地解决国有经济面临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动作环境的矛盾,在充分发挥国家对国有企业的间接管理作用的基础上,实现国有企业的顺利转轨和发展,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大难题。为办,本报记者访问了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萧灼基先生,他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国有经济与市场的矛盾日益尖锐
我国国有经济,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国有经济的基本矛盾是: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运作环境的矛盾。一方面,国有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劳动、工资、福利体制仍未根本改变;另一方面,国民经济市场化比重日益扩大,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因此,国有经济的基本矛盾尖锐。其主要表现是:
第一,资产存量凝固化与市场供求变动矛盾。从理论上说,国有企业是全国统一管理的。但在实际上,国有企业是由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分散管理的。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其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则归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因此,每个企业经营的资产不仅难以进入市场,在市场上流动,而且难以在国有企业内部流动。这种资产凝固化的状态,与不断变动的市场供求关系不相适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供求变化,资源配置也要随之变化。因此,资产存量要流动,资源配置要优化,产业结构要调整。只有这样,资产回报率才能提高。但由于国有资产流动困难,盘活不易,因此造成资源浪费。
第二,投资膨胀与效益下降的矛盾。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追求投资规模、生产规模、企业规模最大化。因为规模扩大,既是衡量企业管理者营业绩的主要标志,也是提高企业行政级别,从而提高管理人员行政级别、并且相应提高企业经营权力的主要依据。因而企业向国家争项目、争投资,而不考虑投资回报。其结果,出现许多盲目投资、不合理投资等浪费资源的现象,降低了投资回报。这是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重要原因。
第三,实物管理与社会经济活动市场化、价值化、货币化的矛盾。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实物管理体制根深蒂固,场地、厂房、设备基本仍未进入市场。但整个社会经济市场化日益加快。由于实物化管理,不少企业资产闲置,不能充分利用降低了经营效益。
第四,负债率高与资金紧缺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实行“拨改贷”,企业资本金不足,因而负债率不断提高。1988年负债率为52.3%,1994年为71.7%,若扣除亏损挂帐,潜亏挂帐及各种资产流失后,实际负债率为78%。即使这样高的负债率,企业资金仍然十分紧缺。其原因是,一方面企业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另一方面资金利用效率不高,同时又不能有效利用资本市场。
第五,效率与公平的矛盾。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分配制度,以充分就业、公平分配为特征。因此,企业存在大量盈余劳动力,劳动效率低下,职工收入差别不大,难以调动劳动者积极性;企业承担大量社会福利任务,包袱十分沉重。市场经济要求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求职工福利社会化,货币化,企业无力适应市场化的要求。
尽快建立国有资产经营体制
当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部门直接面对企业,缺少中间管理环节。国资管理部门(包括中央、省、市)是国家行政部门。由国资管理部门面对企业,其主要弊端是:(一)行政干预难以根本改变。国资局作为行政部门,其管理方式、管理内容、管理目标都是行政性,因而或多或少必然要对企业进行干预。(二)资产流动不畅。企业作为经营实体,无权进行资产流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机构,难以通过市场形式,进行资产流动。(三)资产理组困难。虽然资产管理部门可以采取行政方式进行企业重组、资产重组,但这种“拉郎配”的方式效果不佳。
萧教授特别指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经营实体(企业)之间,需要有一个中间环节,即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经营公司,形成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企业(经济实体)三级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央、省、市)是:国家行政机关,不进行经营活动,不面对企业实体,不干预微观经济运行。作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它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政策法规、监督国有企业落实和执行各项法律和政策、指导控股公司工作、调整国有资产的结构和比例、为国有企业培养管理人才、提供信息服务等。
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是企业性公司,按《公司法》组建。其资本金由入伙企业的净资产形成。开始组建时,一个地区可以组建多家控股公司,由各个公司公布入伙或加盟条件。各个企业可自愿加盟。投资公司的特点是:
第一,它是一家金融性公司,不以行业为基础,可以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也可以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部门为主。
第二,它是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在企业投资的比例不同,可以是全资所有者,也可以是控股者或参股者。它在企业中的地位,依其占有企业股份的比例而定。它与企业的关系是投资者与经营者的关系,除了行使投资者的权益,不能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第三,它的经营目标是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价值管理。为此,它可以进行资产经营,调整投资结构。就是说,它可以根据结构优化和利润最大化的要求,通过产权市场或证券市场,转让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股权,也可以购买、兼并其他企业的产权或股权。
第四,它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协议,向国家上交资产占用费。不管企业经营状况如何不管当年盈利或亏损,都必须按时交足资产占用费。占用费比率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投资公司协商确定,定期调整。
第五,它需要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作为投资者的代表,派到各个企业,但任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长,但不具体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改善国资状况,优化国资结构
建立投资公司,实行三级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它既不同于行政性的资产管理局,也不同于企业集团。它与企业集团的不同是:不以行业为基础;打破行业界限;不对企业进行行政性管理,只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企业活动;不保持固定关系,通过产权流动重组,改变与企业的关系。建立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可以较好地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投资公司是企业性质,不是行政机构,作为企业的投资者,与企业处于平等地位,与企业的其他股东也处于平等地位。除了作为投资者发挥作用,享受投资者权益外,没有任何特权,不能凌驾于其控股、参股的企业之上,也不能凌驾于其他股东之上。它与全体股东都处于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平等地位。
第二,可以明晰企业产权。国有投资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经营国有资产的国企业,其产权归属国家,产权界限是明晰的。投资公司对其他公司的控股、参股,其产权也是明晰的。由此可见,无论投资公司内部或外部,无论资产存量或增量,无论资产流动或不流动,其产权界限清楚,投资者权益明确。
第三,可以打破国有资产存量凝固化。通过资产流动,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回报率。当前国有资产的一个重大问题是资产存量凝固化。投资公司作为金融性资产经营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转让和收购产权,调整资产结构。例如可以转让部分小企业股权,加大对某些部门,某些企业的投资,改善投资的部门结构和规模结构,有利于社会的资源优化配置。
第四,可以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我国资本市场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为了充分利用资金资源,增加企业筹资渠道,减少筹资成本,改善投资结构,必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但如果国有资产徘徊于资本市场之外,我国资本市场是难以发展的,建立国有投资公司,促进国有产权、股权流动,是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因素。
第五,可以保证国家财政的稳定收入。目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大部分企业发生亏损,而且亏损面和亏损额不断增加。长此下去,企业和国家的困难日益严重。建立国有投资公司,国家委托其经营国有资产的条件是,除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外,还必须交纳资产占用费。与上交利润不同,资产占用费是以资产数量、质量、占用时间为标准,与企业经营成果脱钩。
萧灼基 1933年12月生,广东汕头市人。1959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研究生毕业。现为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界》杂志社主编。主要着作有《萧灼基选集》、《恩格斯传》、《中国经济热点透视》等九部,发表论文数百篇,曾获首届孙治方经济学奖。*
中国改革报7京⑻F31工业企业管理夏一/黄丹华19961996 作者:中国改革报7京⑻F31工业企业管理夏一/黄丹华19961996
网载 2013-09-10 21: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