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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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意识形态的规定
  意识形态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包含了否定的方面和肯定的方面。对于全部意识形态来说,否定的方面意味着某些意识形态是虚伪的,具有保守的功能;肯定的方面意味着某些意识形态是科学的,具有进步的功能。对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来说,否定的方面意味着意识形态批判,即对资产阶级以及一切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肯定的方面意味着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即共产主义世界观。
  既然意识形态是一个中性概念,按照不同的研究主题,强调它的肯定方面抑或否定方面就是可以选择的。我们的哲学旨趣是要让科学回到人的生活世界中去,而生活世界是“一种最内在地理解的、最深层地共有的,由我们所有人分享的信念、价值、习俗,是构成我们生活体系的一切概念细节之总和。”(伽达默尔:《赞美理论》第71页)生活世界不仅包括超个体的真理,而且包括人的迷误、偏见、信仰、意见、态度,包括一切意识现象,没有这些意识现象就不可能有充满丰富的主观感受的真正人的生活。因此,我们所要强调的不是意识形态的否定方面,而是它的肯定方面,是意识形态与科学的统一性。为此,我们特别指出意识形态中那些属于中性的因素:
  第一,意识形态是社会所接受的信念体系,其中实践的因素与理论的因素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它的基本功能是,提供解释世界的一般图式,使人们的一切活动合理化。在这方面,哲学世界观在意识形态中居于最高地位,它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为科学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智力支持。
  第二,有两种意识形态,一是部分意识形态,阶级意识形态就属于这一种;二是总体意识形态,它具有作为整体的历史过程的性质,表现在一定文化或一定历史时期的知识传统中,科学思想史上的一些伟大的研究传统——亚里士多德主义、笛卡尔主义、达尔文主义、牛顿主义等就是一些在历史上支配了一代人或几代人的思想信念的总体意识形态。部分意识形态因为受制于集团利益而与科学无涉;总体意识形态形成知识传统,而成为科学发展的一种精神原动力。
  第三,社会意识包含认识因素与意识形态因素两个方面。作为意识,它是存在的反映,是对对象的认识,换言之,就是有关自然和社会的客观知识的形式和积累,这是社会意识的认识方面;另一方面,意识最终被社会存在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所决定,而属于共同体、属于民族、属于阶级、属于历史文化、属于一个或几个传统。这种相属关系就是社会意识的意识形态形态方面。社会意识的认识方面与意识形态方面不能合而为一,必须大体加以区别。然而,一般地说,在意识形态的形成过程中,含有认识因素,在认识发展的过程中,含有意识形态因素;二者互为媒介,互相渗透,这样就造成意识形态与科学相统一的运动;一方面,社会活动形成了意识形态,并常常使它对科学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纯粹科学的观点可以成为意识形态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改变着意识形态的形式和内容。
  可见,在意识形态自身的规定中就已经包含着意识形态与科学相互作用的可能性。
  二、意识形态对科学的实际作用
  在任何文化中,总存在着一些不在科学范围之内但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信仰。虽然科学命题与非科学命题在合理信仰总体中的确切比例随时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在思想史上从未有过一个时期,合理信仰的领地全为科学理论所占据。实际上,形而上学、逻辑学、伦理学和宗教神学等领域中都有一些“超科学信仰”存在。如果说,科学信仰意味着“感知某些事物的真理”,那么,超科学信仰只能理解为“以此作为生活的基础”。超科学信仰是关于世界如何运作的存在命题,常常起到为价值和规范提供合法根据的作用,反过来,这种信仰又常常为日常意识、科学和宗教所合法化。因此,超科学信仰比科学信仰更为顽固,更坚定得多,它甚至能够面对直接矛盾的经验而固执己见,因而不能为新增加的科学知识所动摇。
  确实,根据纯粹理性的论证作出的小心的审议能够使我们消除许多错误,在行动中有更多的预见性。但是,在实际的生活的决定中,不大可能把偏袒一个决定或反对一个决定的全部论证都加以考察。因此,人们总是不得不在不充足的证明的基础上行动。生活中许多重要的决定总是包含一些不可避免的非理因素。没有理性上的充分论证而作出决定本身是必需的,因为必须有某种可以依靠的东西,必须有指导我们行动的某种原理,没有这样一种稳固的立足点,我们自己的行动就会丧失全部力量。
  科学不仅是一种知识体系,而且是一种活动方式,又是一种理论生活。科学的运行需要人类的其他精神文化的辅助。植根于某种渊源流长的文化传统的信仰和信念对科学发展的作用是最深刻的和最持久的。近代科学与希伯来和古希腊的西方文明之间有某种“基本”联系。怀特海在《科学与近代世界》一书中揭示了这种联系。他认为,现今科学思想的始祖是“古雅典的伟大悲剧家埃斯库罗斯、欧里庇得斯等人。他们认为命运是冷酷无情的,驱使着悲剧性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悲剧的本质并不是不幸,而是事物无情活动的严肃性。这种无情的必然性充满了科学的思想。希腊悲剧中的命运成了现代科学思想中的自然秩序,物理的定律就等于人生命运的律令。
  对于怀特海来说,近代科学与希伯来和古希腊的西方文明之间的这种“基本”联系,是处于本能信念的水平上的,这种信念对于鼓舞近代科学奠基者们的“科学忠诚”来说是“必要的”。他写道:“我的意思是指那不可动摇的信仰,即所发生的每一事件的细节都可以按照给一般原理作出例证的完全确定的方式同它的先导联系起来,没有这个信仰,科学家的难以置信的劳动就没有希望。正是这个本能信念,活生生地悬在想象之前,成为研究的动力:相信这里有一个秘密,可以被揭露的秘密。这个信念是怎样被活生生地植入欧洲思想之中的呢?……它一定是来源于中世纪对于上帝理性的坚持,这个上帝被想象为具有耶和华的个人能力以及某位古希腊哲学家的理性。每个细节都被监督着和命令着:对自然进行探索的结果只能证明忠于理性的正确性。”怀特海还特别指出,在这里并非谈论几个人的明确信仰,而是指从几个世纪的坚信不疑中产生的欧洲思想上的印记,是本能的思想状态而不仅是字面上的教义。
  实际情形确如怀特海所言,一种崇拜“上帝理性”的本能信念不仅深刻地影响了经典物理学创始人的思考,而且持久地发生作用,在现代物理学家的身上也可以找到鲜明印记。部分来自福柯的“知识考古学”,部分来自对十七世纪人们所持有的哲学、宗教和其他非科学信念的研究,学者们发现一些十七世纪经典物理学创始人所持有的形而上学原理:(1)自然是人类出现之前由上帝创造的,因此它独立于人类之外。创世之后,自然的命运就唯一地由造物主制定的内在规律所支配;(2)上帝按照他自己的神性来创造世界,既具有逻辑和数学的严格性、精确性和简单性,因此,自然规律是理性的、逻辑的、数学的,而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已精确限定;(3)作为有意识的自我的人类相当于上帝的粗略摹本。依靠理性,人类能够领悟神赐的世界机巧的一部分。而借助于有意识的自我,把自己从人类的自然本性中解脱出来,此乃是达到上述目标的一个先决条件。当然,经典物理学不能从这些形而上学原理中推演出来,但是经典物理学的理论层次显然是由这些原理构造出来的。在其形而上学基础尚未澄清,其指导性原理尚未确定之前,理论方面不可能获得全面进展。
  无独有偶,从本世纪第二个25年间理论物理学的发展中,人们可以意识到,一种特别观念的影响,这就是所谓“理性的神秘主义”。这个观念可以概述如下:“存在”是一个整体,它的局部可以被直觉地领悟;这种领悟与深深的好奇感结伴而来,物理世界能够通过建立在简单准则上的数字构造的方式来理解的。这种影响的一个重要范例就是薛定谔的“理性神秘主义”,他在一首诗中写道:“最高的理性无所不在,当它所俯视的一切消去时,它却在为追寻而徘徊。最高之神在一切寻找的事物之中,自我攻击的意志永不损坏”。在爱因斯坦和爱丁顿身上也可以找到类似的印记。爱因斯坦关于“宇宙宗教”的观念和爱丁顿的“科学与神秘主义”的思想就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同薛定谔一样对存在的统一性有很深的眷恋。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位在对理论物理学作出卓越贡献之后,后期却转入了雄心勃勃的物理学理论的抽象公理研究,他们的信念是:一种连贯和优雅的数学结构能够同物理概念协调一致,并最终导致可以接受的实验结果。这些努力虽然与当时的潮流相脱离,特别是与量子物理学的发展相脱离并且没有引出所期望的结果。这也说明,他们后期对研究纲领的选择主要不是由于科学内部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他们的文化传统、哲学偏爱和宗教感情。
  三、科学对意识形态的实际作用
  科学主要是通过改变世界图景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而作用于意识形态的。在任何社会中,世界图景都是人的初始基础,在这一基础上建构了关于理想的和可运行的社会制度和概念。早在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着作中宇宙学理论就充当了使社会制度合法化的职能。十七世纪诞生的近代科学建立起新的世界图景,为在资产阶级社会整个历史阶段的意识形态中起着重要作用的自由概念提供了深厚的精神文化支持。
  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产生要求人们从束缚他的政治、经济、文化结构中解脱出来,消除人似乎处在封闭的宇宙中的感觉。近代科学首先破坏了这个宇宙,将世界作为可认识的、能用简单的数字语言描述的机器体系摆到人类面前,人被排除在这个世界范围之外并作为研究者和征服者与世界相对立。为了认识世界,近代科学给人类提供了一种包括合理概括、观察和实验在内的方法,富科认为,实验科学的这种方法,就是在中世纪法庭的讯问过程的强烈影响下形成的。
  人们很少注意机械论的世界图景的两个重要方面——过程的可还原性和行为与结果之间相互关系的直线性——的意识形态意义。自由感只有在可还原过程世界中才居主导地位。关于行为与结果之间相互关系的直线性概念是论证资产阶级社会许多方面(如契约关系、等价交换关系)的规律性和自然性的必要组成部分。
  原子论的科学纲领被自然科学家波义耳、惠更斯和牛顿所发展,除了它对于确立完整的机械论的世界图景具有明显的必要性之外,还在于文化意识形态的需要及17—18世纪社会的“原子化”倾向。原子论作为事物的自然机理也为从封建从属的等级结构中解放出来提供了合法性,为资产阶级民主获得合法权利奠定了理论基础。过去,具有发言权的不是作为个体的人——“原子”,而是集体的全权代表(家长、民族、公社的首领及封建主)。
  科学还在合理化的基础上积极地改变着人类的思维方式,成为将人从带着传统、旧习惯和禁忌烙印的大量戒律和规范中解放出来的强有力的工具。按照韦伯的观点,科学,其在技术进步上的表现——工业化、官僚制度化不过是一个整体的过程,科学化是认知行为上的理智化,工业化是经济生产上的理智化,官僚化是社会组织上的理智化,三者共同促进了西方工业文明的形成。
  总之,机械论世界图景的形成、原子论研究纲领的确立和意识的合理化,可以解决上升资产阶级社会意识形态的两项主要任务:新的政治体制合法化和新的社会经济制度合法化。
  应当看到,科学思想实际上不可能全部都转化为意识形态,从科学中产生出来的意识形态不会放弃科学的外衣,这种外衣反过来又影响着意识形态。这样,在意识形态中便不断出现科学传统的痕迹,而这种传统是绝不会消失的。因此,分清两件事是很重要的:一件是就一种新科学理论合理推翻另一种已有科学理论来说的科学革命,一件是“社会占有”或“社会接受”某些基本信念体系的过程,其中包括掺有若干科学成果的意识形态革命。哥白尼革命和达尔文革命双双改变了人类对自己在宇宙中地位的认识,就这点而言,这是意识形态的革命。就它们各自推翻了一种占统治的科学理论:一种占统治的天文学理论和一种占统治的生物学理论而言,它们又显然是科学的革命。
  哥白尼理论和达尔文理论之所以发生那么大的意识形态影响,都是因为同当时支配人们信仰的宗教教条发生了冲突。但是,哥白尼和达尔文同宗教发生冲突这个社会的、历史的事实,却同他们所提出的科学理论本身的理性价值毫无关系,从逻辑上说,也同这两种理论所引起的科学革命毫不相干。因此,把科学革命同意识形态革命加以区别很重要,而在意识形态革命与科学革命互相影响时进行这样的区别尤为重要。科学革命服从于进步的理性准则,是新理论代替旧理论,在经验上和逻辑上都有可识别的一般特征。而意识形态革命是基本信念方面的格式塔转换,触及社会的文化心理结构,因而很少可以用理性为之辩护,即使具有高度思想文化素养并以公认的科学成果为基础的意识形态也可以是非理性的。
  科学革命只有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与变动中的社会心理“耦合”,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重组”,逐步确立一种新的价值取向,才能同时表现为一种意识形态革命。好戏不能总是重演。多数情况下,一些重大科学革命并没有引起任何意识形态革命。法拉第和麦克斯韦的革命,从科学角度看,同哥白尼革命一样伟大,它鼓舞了一整代物理学家,但是并没有引起一场意识形态革命。二十世纪以来,只有爱因斯坦的科学革命在知识分子中间所产生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足以同哥白尼革命或者达尔文革命相媲美。同这一科学革命相联系的意识形态革命,起因之一应归之于闵可夫斯基。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愿意为你摆出来的这种时空观……是很彻底的。从此以后空间本身和时间本身都定要消失为影子,只有二者的某种结合才保持独立的存在。”这显然是意识形态,而不是科学,这构成了爱因斯坦革命的意识形态部分。
     (作者系中央党校理论部哲学博士生)(责任编辑、校对冀东)
  
  
  
蒲峪学刊克山1-4B1哲学原理陈建涛19951995 作者:蒲峪学刊克山1-4B1哲学原理陈建涛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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