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企业、社会层面看儒家文化对东亚经济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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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97年东南亚爆发金融危机以来,儒家文化对东亚经济发展影响的问题又得到学术界的重视。本文从个人、经济组织(企业)和社会这三个层面对此展开讨论。
      一
  任何的经济活动首先表现为个人的经济行为,人是经济行为的主体,经济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的行为动机。在东亚地区,儒家文化价值观是怎样影响了人们的经济行为的呢?是怎样影响了作为经济行为主体的个人的呢?
  赫曼·卡恩在《世界经济发展:1979年以后》认为,儒教社会始终如一地提倡个人和家庭的节制,注意教育,追求各个领域中的成就(尤其在学术和文化方面),认真对待工作任务、家庭和责任。儒家文化培养出来的人工作勤奋、有责任感、有技术、有理想,乐于帮助集体,对个人利益关注较少。马里恩·J·利维认为,在东亚社会中, 由儒家文化所塑造的“社会人”可以转化为“经济人”。他在《试论东亚社会的儒家思想与经济发展》一文中指出,这种转变会将实利主义化为强大的精神动力。人们为改善物质生活条件,在内心深处有一种强烈的致富欲望,以至于以一种近似于宗教式的、韦伯把它当作新教伦理的苦行僧方式劳作。东亚经济危机发生后,1998年1月22 日德国《经济周刊》发表了题为《“亚洲模式死亡”纯属谬论》的文章,说亚洲的“经济史无前例地迅速崛起应归功于其他因素:其居民辛勤劳动、谋求越来越好的教育、克制消费、勤俭节约……。”(注:新华社参考新闻编辑部:《东南亚金融危机评说》,1998年出版,第164页。)
  实际上,从古代的传统来看,儒家文化价值观对作为行为主体的个人的影响是塑造了所谓“君子”的人格典范。这种“君子”在行为偏好上是遵从所谓“义”和“利”的区别,“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用现代社会科学的语言来诠释的话,即是“君子追求精神等高层次需求的满足,小人追求物质等低层次需求的满足。”那么,君子为什么不追求“利”呢?这一方面可以解释为儒家人格高尚,但更可能是在小农短缺经济下的一种无可奈何心态的表现。重义轻利,鄙视物质追求,鄙视生产劳动,也就是鄙视经济行为,也就缺乏从事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
  但是,人们对物质满足的追求是不可抗拒的。“富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注:《论语·里仁》。)在短缺经济的情况下,人们无可奈何,还可以“安贫乐道”。一旦外来的物质洪流汹涌而来,“义”的说教就会变得空洞无力,“利”的诱惑就会大行其道。在“利”的层次的需求未能满足之前,对“义”的追求就不可能是社会大众的普遍行为。因而,这种“重义轻利”的说教要么是虚伪,要么就根本做不到。“君子”在中国几千年的社会中就只可能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人格典范。但在这种人格典范的影响下,带有强烈物质功利性的工商精神就不可能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这也是中国和东亚社会不能原发性地产生资本主义的原因之一。
  在儒家文化精神中,尽管对“利”的追求被抑制,但并没有把人的追求寄托到天国和来世上。“儒教所关注的只是此世的事物。”“儒教对于职业生涯与财产的态度,……与佛教的拒绝沾染俗世物质相反。”(注: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1 月第一版,第181页,187页。)这种文化精神还是功利的、现世的。它追求现实的功名,“学而优则士”,“经世至用”,“安邦定国”。它追求人格在政治层面和伦理层面的实现。在这种追求中,实际上对“利”的追求也包括其中,只不过是没有明说而已。
  在儒家文化对个人行为的影响中,教育被广泛地认为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东亚社会对于教育的确非常重视。与此相联系,儒家文化提倡节俭导致东亚社会的高储蓄率也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高储蓄率和在人力资本和有型资本上的高投资率是东亚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节俭所导致的高储蓄率能够转化为物质资本,教育则是人力资本投资。东亚社会作为后发性的地区,教育的内容在引进西方近代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后对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当然就有重要影响。此外,儒家伦理对于勤劳的规定也影响了东亚人的工作态度。日本人、韩国人都被认为是工作狂。
      二
  在经济组织也就是企业的层次上来探讨儒家文化对东亚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时,一般的研究者都强调儒家文化中的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影响。美国专栏作家威廉·普法夫指出:“在亚洲的政治经济文化中集体历来占首位,个人服从集体,社会墨守成规是积极的价值观,人们依赖家庭和宗族关系。”(注:威廉·普法夫:《亚洲经济危机与西方价值观》,《洛杉矶时报》1997年12月1日,参见《东南亚金融危机评说》,第174页。)一项对美英法日韩的“亚欧美价值观调查”表明:“在东亚,‘个人’很少摆在前面,‘个人’同家族及企业是命运共同体,‘个人’对家族和企业有很强的归属意识。”“重视家族,这是亚洲价值观的一个特征。”(注:(日)福田优二:《亚洲的经济发展和价值观》,《编译参考》1997年第8期第14页。 )“韩国企业是一种军事化的巨大家庭组织。华人企业像是由无数小的家庭实体织成的网。”(注:《亚洲资本主义的三种特色》,法国《回声报》1997年10月31日,参见《东南亚金融危机评说》,第166页。)在日本,推崇团队精神, 员工对企业存在着长期的依赖关系,大多数企业都实行所谓的“终身雇佣制”,企业象一个家庭一样,保持着对员工多方面的影响力。
  在东亚社会中,企业的主要组织方式是家族(家庭)或以家族(家庭)为基础的。这种以家族或准家族为组织基础的企业体制有着强有力的利益激励机制和长期合作的、稳固的人际关系。金广全在对韩国约100个大企业的高层行政人员的分析中发现,其中12 %的人属于“世袭”,与企业的创始人有关系,而创始人的儿子或兄弟占有很大的比例。在非“世袭”人员中,他们尽管和企业的创始人没有血缘或姻缘关系,但其中的很大一部分人与创始人有着地缘或学缘的关系。“这意味着雇员的个人忠诚和关系是企业上层管理者十分重视的因素。”(注:朴永信:《对一个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社会-文化分析:韩国的经历》,《韩国研究论丛(第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11月第一版,第9页。)而对于一般的普通工人而言,“他们都意识到,公司是一个家族式的团体,他们可在其中发现和谐与友谊,他们之间也因此而系缚为一体。他们被鼓励成为第二家庭即公司的一个部分。”(注:朴永信:《对一个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社会-文化分析:韩国的经历》,《韩国研究论丛(第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11月第一版,第10页。)
  就家族企业来说,它是以特殊的姻缘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利益高度统一的经济组织。由于人际关系是建立在特殊的生命遗传基础上的,家族企业中的成员在利益上高度统一,并由此天然地解决了对其员工的“放心”问题。此外,由于儒家数千年的家族主义文化精神的深刻影响力,家族企业赢得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与伦理原则强有力的支持。家族经营对于中国人来说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经营方式。在海外华人那里,家族企业、家族经营都有着持久的生命力。在日本和韩国,儒家的家族主义文化精神照样影响深远。
  但是,家族企业本身的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第一,人事上的封闭性。家族企业在进行经营管理活动时往往具有“族阀主义”、“亲戚主义”或“门户之见”。他们对非本家族的人总是难以放心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就只能任人唯亲。唯亲所任之人尽管放心但不一定称职。所有权和管理权的统一,使得由家族所进行的经营管理活动难以引进专门人才,因而很难真正做到科学的管理。这样,本家族人员素质的局限性就必须局限了企业的发展。第二,由于这种人事上的封闭性带来的继承危机。家族企业的创始人往往是比较能干的人,在企业中有着较大权威。按照韦伯的分类,这种权威属于传统的权威,和现代科层组织的法理权威有着很大的差异,并且在代际交替时容易造成危机。第三,规模狭小,难以发展。家族企业为保持其独立性,不太可能容许他人资金加入,因而扩大发展很难。第四,家长制的领导决策体制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容易造成决策失误。
  总之,与现代科层制企业相比较,以传统人际关系为基础的家族企业或准家族企业尽管有着强有力的利益激励机制等优势,但是它的封闭性、保守性和非理性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是一种根本的缺陷。这种根本的缺陷当然和儒家文化中的家族主义精神紧密相关,当然也对东亚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三
  如果说在企业的层面来考察,儒家文化的家族主义集体价值观所带来的非理性还不是十分突出并且影响亦是有限的话,那么,从社会的层面来看,则这种非理性就有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许多研究者指出了儒家文化精神对于东亚社会经济制度和环境的影响。“在华人经济中,家庭和公司依赖生产要素市场中的个人关系网来获取和分配资源。在商品和服务市场,他们作为高度竞争性的主体,不愿意参与市场的整合而强烈地希望越过市场通过经纪人进行交易,以降低交易成本。这种对非个人关系的回避而对个人关系的强烈偏爱,是华人经济行为主体的显着特征。”(注:弗农·W ·鲁坦:《东亚经济与儒家思想》,《编译参考》1997年第8期,第15页。 )和东亚华人社会一样,儒家文化精神也影响了韩国和日本的社会经济制度与环境。这种经济环境的特点被称作“伙伴资本主义”、“裙带关系资本主义”或“‘官民一体’结构”。所谓“伙伴资本主义”就是指“由官僚主导、不向国民公开信息,没有政策透明性的‘以官僚为中心,靠企业界伙伴关系求发展的封闭性资本主义’吧。在韩国,由于一直保护财阀企业,以财阀企业为中心的‘伙伴资本主义’盛行一时。……在亚洲的经济和政治文化领域,对亲朋的优待,不仅根深蒂固地存在着,而且还作为社会价值在发挥作用。”(注:重村智计:《美国同亚洲的“文明冲突”》,参见《东南亚金融危机评说》,第177—178页。)在东亚金融危机发生后,1997年11月《纽约时报》发表文章说:“当世界被最高尚的亚洲价值观念所吸引时,惊人的经济增长速度掩盖了最糟的东西:裙带关系资本主义和腐败”。(注:《西方不应对亚洲价值指手划脚》,《亚洲华尔街日报》1997年12月5日,参见《东南亚金融危机评说》,第180页。)这种“裙带关系资本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在形式上的市场体制下实际上由个人关系来配置资源,在一个非民主的政体中就形成官商勾结,导致普遍的腐败。这实际上是一种非理性的社会经济结构。
  由于东亚社会是所谓后发地区,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以及相应的政治制度和文化精神是作为外来的东西引入的,它势必和本土的社会经济文化传统有一个整合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之初,要动员所有的社会资源来优先发展经济,显然只有政府才能完成这一任务。因而,在发展的一定时期,这种由政府主导的强调秩序与稳定的社会观念就有相当的合理性。但是,当政府主导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的时期,官商勾结、腐败丛生,经济泡沫大量出现,社会经济发生动荡,就会要求调整社会经济结构。这个时候,原有的经济结构和内在的文化精神的弊病就会暴露无遗。小关哲哉指出:“在以追赶和超越发达的欧美各国为目标的赶超时代,儒教思想堪称是一种美德。但是,在实现了经济增长、社会富裕以后,儒教思想就变成了一种丑德。同情心致使相互之间日趋融合和依靠,上下长幼的次序导致了对前人的不正当行为视而不见的相互隐瞒的恶习,而且恻隐之心形成了排除竞争的磋商的习惯。于是,拥有政治权力和接近政治权力,就能最迅速和最稳妥地获得利益。”(注:小关哲哉:《“亚洲型资本主义”走到了尽头》,参见《东南亚金融危机评说》,第155页。 )《经济学家》的一篇文章描述了人们对亚洲价值观认识的变化:“对家庭的依赖成了裙带关系。比正式的义务更为重要的个人关系成了任人唯亲。意见一致成了贿赂和腐败的政治。保守主义和对权威的尊重成了僵化与无力革新。大肆夸耀的教育成就成了死记硬背的学习与不敢质疑权威。”一些美国的评论家甚至说:“亚洲独特的价值观最终只不过是使腐败和专制合法化的借口。”
  西方的批评者把东亚社会的依赖私人关系、官商一体所导致经济资源调配不当以及腐败和专制并最终引发金融危机归因于儒家文化的影响,应当承认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
      四
  韦伯在探讨资本主义精神时,特别强调理性。韦伯认为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理性的企业和“法律和行政机关的理性结构。”如果进一步追问的话,则“实际的理性行为却要取决于人的能力和气质。”那么人的理性又从何而来呢?他的回答是:这“实际上是一个关系西方文化特有的理性主义的问题。”最终的答案则是来自新教伦理。
  沿着韦伯的思路,我们来分析儒家文化精神对东亚经济发展的影响。在个人的层面,儒家文化精神尽管“重义轻利”,但它本质上还是一种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它是现世的、世俗的,因而也是理性的。而且,即使它有超功利的一面,在现实的物质洪流的冲击下,它也不可能阻挡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行为。而它对教育的重视,其现实的意义就在于教育可以使得人们更好地去追求自己的利益。在群体或组织的层面,儒家文化精神集中表现为对家庭价值的重视,即所谓家庭主义精神。这种精神,在韦伯等人看来是非理性的。韦伯把中国的家庭定性为“经济的血缘枷锁”,认为它削弱“工作纪律”,妨碍“以自由市场方式选择劳动力”,并阻碍超脱亲故关系的“普遍商业信用”之产生。马里恩·利维则认为传统的中国家庭是“高度本位式的结构”,是工业化的主要障碍,“它从两方面使华人现代企业的经营大为复杂化了,一是就业方面,它被本位主义广泛地注入了裙带关系成份。二是在维持企业外部关系方面,它涉及购销及服务之类”(注:参见(香港)Siu LunWong:《从香港看华人家庭的组织价值》,《社会科学情报资料》1989年第6期。)。
  这种批评主要认为家族主义的观念任人唯亲,缺乏或者不能建立与维持完善的、法律化的规章制度,因而是排斥理性的。的确,这种批评有相当的道理,但显然也有失偏颇。人的行为是否是理性的呢?现代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就是人是经济人,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这个基本假设并没有区分美国人、日本人、德国人和中国人,换言之,这个基本假设并没有考虑文化因素的影响。但是,不同文化的价值观可能使得人们对利益的理解有所不同。然而,尽管有种种形式上的不同,人类所追求的利益实质上还是大至相同的。马斯洛所讲的人们追求的五种层次的需求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都是存在的。马克思则认为满足人们基本物质需求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也即物质利益是最基本的利益。个人和企业都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们都会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因而他们大都是理性的。在一个自由竞争的条件下,适者生存,不理性者会被严酷的竞争所淘汰。“即使非理性的决策单位也必须接受现实,……非理性单位因机会的变化往往被迫作出理性的反应。”(注:加里·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4月新一版,第201—202页。 )在儒家文化影响下的家族或准家族企业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也必然会按照理性的法则去从事经济活动。
  从一个法制严明、市场完善的西方社会背景来看,东亚社会的家族或准家族企业的组织和管理方式带有很多非理性的东西,就如韦伯等人的批评一样。但是,我们很难想象,在长期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能够生存和发展的企业没有一个理性的组织管理方式。在东方文化的大背景下,儒家文化中的家族主义精神对东亚社会中的企业有着巨大的作用:它是人们努力工作的原始驱动力,它在经济组织中有着难以替代的内聚作用,它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它甚至直接就是一种信用、一种资本。在微观的经济领域,家族主义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甚至不可替代。这也是为何东亚儒家文化圈能够创造令西方世界颇为惊奇的经济奇迹的主要原因之一。
  从社会的层次来观察,东亚社会的确还不是一个严格的、完善的、法治的、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还缺乏“法律和行政相关的理性结构”。“伙伴资本主义”、“裙带关系资本主义”和“官民一体结构”的说法尽管显得刻薄也不一定十分准确,但还是大致上描述出了这个准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并且也是这次东亚经济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东亚社会是一个后发展的社会,长期封建统治的痕迹不是一下子可以去掉的,儒家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人治重于法治,人情面子大于一切,传统的社会纽带还广泛地联结着人际关系。儒家文化的传统精神使得市场经济体制变形,契约化的、法制化的关系被人情所扭曲,公开化的操作背后有种种黑幕。在这样的社会经济环境中,理性的个人和企业被迫按照社会既定的、内在的、非明文规定的游戏规则行事。“裙带关系”就是人们的社会资本,就是谋取利益的最好捷径。这就是社会的不理性,因为它不可能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造成资源配置的失误。
  最后,我的结论是:如果说儒家文化精神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是积极的方面多于消极的方面的话,那么,它对东亚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环境的影响则是负面的东西居多。儒家文化精神塑造了基本理性的个人和企业,但它所影响形成的经济环境却不那么理性。这不是自相矛盾。与个人和企业的发展相比较,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环境的建设与完善是一个更为长期艰巨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个理性的、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经过人们的长期博弈才有可能。在这一过程中,克服儒家文化传统的负面影响是题中应有之义。
岭南学刊广州67~71G0文化研究刘林平20002000作者单位:中山大学社会学系 作者:岭南学刊广州67~71G0文化研究刘林平20002000

网载 2013-09-10 21: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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