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前的财政形势和政策走向(注:本文系作者1997年12月3 日在安徽省财政科研工作会议暨第八次全省中青年财政理论研讨会上所作的学术报告,由鲍文前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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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财政改革的现状和矛盾
  从1994年开始,我国在宏观经济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包括财政体制改革、税收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外汇体制改革。在这些改革当中,由于财政体制改革涉及到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分配关系,涉及到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和划分而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改革初期,国家对改革的难度和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作了充分的估计,对改革的发展趋势也作了预测。但是对改革的预期效果一直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与税制改革同时进行,其执行结果如何,预算收入能否完成,中央没有太大的把握。但是从近几年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尽管在运行中存在很多矛盾和问题,但是从总体上来讲,这次财税体制改革是比较成功的。若引用国家领导人的话来讲,这次财税体制改革比预想的还要好一些。下面,我分两部分对这次财税体制改革所取得绩效及运行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作一个总体的分析和评价。
    (一)这次财税体制改革运行态势良好,成效显着
  新的财税体制实施四年来,各地反映平稳,没有出现大的波动,一直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之中。新的财税体制在实践中所取得的成绩也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财税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财政的基本职能是分配和再分配,就是要处理好分配关系。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财政分配的三个基本要求看(即一是规范、二是合理、三是公平),我国改革后的财税体制尽管在运行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通过改革还是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财税体制。这里,我注意到有人提出“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财税体制框架”。我认为,这只是用词的不同,其实质是一致的。这次财税体制改革能做到这一点,应该说比改革之前确实是前进了一大步。
  从税制改革看,这次税制改革的最大贡献就是统一了税制,公平了税负。这个问题虽然没有得到最终的、完全的解决,但是与改革前相比, 解决了许多, 前进了不少。 一是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流转税, 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前,外资企业执行的是老的工商统一税,内资企业执行的是另一套工商税制度。在这次税制改革中,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的流转税统一。二是统一了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制改革之前,我国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不同所有制来设置税制和税率的。国有企业采用55%的比例税率,在征完企业所得税之后,还要再征一道国营企业调节税;城市集体企业实行的是八级超额累进税率;乡镇企业适用20%的比例税率。这次税制改革以后,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内资企业不仅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共同适用33%的比例税率,而且税前扣除项目也实现了完全统一。税前扣除项目的统一,意味着不同所有制形式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得到了完全统一。三是税制结构调整迈出了非常大的步伐。这次税制改革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调整了税制结构,使整个税制设计比过去更加科学、合理。这尤以流转税的结构调整为突出。改革之前,流转税是以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为主体;改革之后,流转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主体。这个改革的幅度是非常大的。特别是这次增值税的改革,实现了从生产环节到流通环节的全面开征,克服了以前产品税重复征税的弊端,体现了税制公平的原则。增值税的改革对财政的影响也十分明显。现在我国每年征收的增值税大约是3000多亿元,约占我国财政收入总量的40%。增值税已经成为我国税制中的主体税种之一。此外,这次税制改革还按照简化税制的指导思想, 实现了税制的简化, 使工商税收种类由改革前的32个减少到改革后的18个。所以说,这次税制改革是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在前进。
  从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看,我国这次分税制财政改革在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上也是前进了一大步。改革之前,我国财政体制实行的是财政包干体制,应该承认,这种体制在调动地方积极性、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有其优越性。但是,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运作表明,这种体制的最大弊端就是在中央与地方财力分配关系上,造成了中央财政收入的不断累退。一方面,国家整个财政收入增长不快,另一方面,在国家整个新增财力分配上,受财政包干的影响,中央财政收入在新增财力分配中不断下降。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不断集中中央财力、增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相背离。同时,原有的财政包干体制在实际操作中有总额分成、定额上交、定额补助等多种具体形式。形式的多样化,导致运作不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讨价还价现象不断发生。由此,迫切需要对财政包干体制进行改革。分税制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一种比较理想的财政体制形式便被提到当时的改革议程中去。
  对于分税制财政体制,我国财经理论界人士、从事实践工作的同志都对其进行了研究,认为分税制是一种好的形式。同时,也对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进行了考察和借鉴。从国外情况看,国外分税制大体有两种:一种是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实行的彻底的分税制。这种类型分税制,税种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划分得比较清楚,两者不存在共享税。同时,税权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也划分得比较彻底,每一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都拥有自己税收的独立立法权,联邦政府干预不了。另一种是以日本、德国、法国为代表实行的不彻底的分税制。这种类型分税制,中央与地方拥有共享税,地方也拥有自己税收的立法权,但不完整,其税收立法权要受到中央的制约。综观整体来看,国外分税制在实际运行中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分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甚至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权、事权划分得十分清楚。两权划分也同时规定了支出在各级政府间的合理划分。这是国外分税制的共性。二是分税。不管是实行彻底的分税制,还是实行不彻底的分税制,全国整个税种都在中央与地方各级之间,按照具体的规定进行合理的划分。当然,由于各国税制结构的差异,各国税种的具体划分结果不尽一致。三是分机构。既有中央税务机构,也有地方税务机构,两套税务机构并行独立运作。四是中在在财政收入中拿大头,同时,对地方进行转移支付,以履行中央对地方财政经济发展不平衡进行调节的义务。转移支付是分税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以中央取得财政收入的大头为前提,其本质问题就是贯彻中央意图,调整地方财力不平衡,促进地方财政经济均衡发展。
  从我国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情况来看,也借鉴了国外分税制的一些思路,但是由于我国的税收框架、税制结构以及政府的层次与国外有很大区别,我国分税制体制在一些具体操作上与国外不同。对于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具体内容,大家都已把握,这里我把出台前的一些争议内容讲一下。争议之一就是增值税是作为中央税,还是作为共享税。我国这次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借鉴了国外的经验,将整个税种在中央与地方之间进行了划分。我认为,这种税种划分是比较合理的,特别表现在增值税作为共享税的划分上。在改革之前,大家的看法是不一致的。当时有人主张把增值税作为中央税种。我们则认为,增值税作为一个与经济发展高度密切相关的税种,其收入总量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0%以上,如果将此税划归中央,会加剧地方财政困难,抑制地方积极性。因此,我们主张增值税作为共享税,中央得70%,地方得30%,最后执行结果是中央得75%,地方得25%。这个结果,中央和地方都能接受,中央有积极性,地方也有积极性。对于消费税、关税列为中央固定收入,这也是国际上的惯例。至于其它的一些小税,因其数量不大,大家也就没有多少意见。争议之二就两套税务机构设置有无必要。这次分税制改革,在原国家税务局的基础上,成立了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独立运行。这在我国历史上也是第一次,两套税务机构运行的办法出台之前,大家的争议也是很大的,争议的焦点在于成立另一套税务机构将大大增加征税成本。目前国外的征税成本大致在5‰左右, 也就是说财政收入1000元中,大约要有5元作为征税费用。 我国在一套税务机构运作时,征税成本可能就比国外高。现在再成立一套税务机构,全国大约要增加30万人,这无疑将会大大增加征税成本。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任何一项改革都是有利有弊,不可能十全十美的,我国实行分税制,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划分税种,如果没有国家税务机构,中央财政收入肯定会受到制约。这在我国历史上也是有教训的。尽管两套税务机构征税成本要提高,但为了保证分税制体制的顺利实施,这一办法还是有必要实施的。另外,如前所述,我国这次分税制改革有自己的很大特色。最大的特色是建立了税收返还制度,国外实行的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这是我国的创造,如果把我国的税收返还制度称作转移支付制度也是可以的,但比较牵强。实际上,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实行税收返还,是为了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使地方的存量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来保证,地方的增量收入按照1∶0.3的税收返还比例继续增加。也就是说,通过税收返还制度,来确保地方的既得利益,使分税制改革的推行得到地方的拥护。
  2.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长,改变了过去财政收入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实行分税制改革之前, 我国财政收入增长缓慢, 每年增长大约在200亿元~300亿元之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后,包括1993年,我国财政收入增长明显,形势喜人。从全国总量看,1992年,我国财政收入为3483亿元,到1996年,全国财政收入为7500多亿元,比1992年翻了一番多,四年间几乎每年增长在1000亿元以上。今年,尽管有些地方受主、客观等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在逐步放慢,但是从总体来看,今后全国财政收入再增加1000多亿元问题不大。从中央财政收入来看,也是如此。一方面,这几年中央财政所组织的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在大幅度提高。这一比重的具体数字是:1990年为33.8%, 1993 年为22.9%,1994年为55.7%,1995年为52.29%、1996年为49.5%, 这表明,现在全国财政总收入中约有一半是由中央组织的,这个比重比以前高了许多。另一方面,这几年全国每年新增财力1000多亿元中,中央可得到200亿元至300亿元, 而在分税制之前, 全国每年新增财力只有200亿元至300亿元,中央能得到其中的10%~20%左右。现在与过去相比,中央新增财力比过去大大增多。这将有助于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的加强。从地方财政收入来看,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实施以后,地方财政收入得到了持续、快速增长,甚至是超常规的增长,其具体增长情况为:1991年增长15.8%,1992年增长12.5%,1993年增长44.7%,1994年增长23.8%,1995年增长20.9%。这表明,这几年地方财政收入不仅实现了快速增长,而且也高于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地方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与分税制后地方加强了地方财源建设培植有关系,也与地方加强了对一些小税、难征的税加强税收征管有关系。如个人所得税,是作为地方固定收入的,这几年,在地方加强征管的前提下,实现了高速增长,由1992年的31亿元猛增到1996年的193亿元。当然, 地方税的征收还是大有潜力可挖的。
  3.真正确立了分级财政的体制基础,调动了地方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后,地方领导,特别是党政领导对财政工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这首先体现在抓财源建设上。1994年我国推行财税体制改革,正是各地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各地及时地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所划分的财力分配结构,制定了适合地方发展的财源建设规划和发展战略,这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其次体现在地方自求平衡的压力在增大。受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地方在抓财政收入、抓培植财源的基础上,也狠抓了地方财政支出的改革和管理。很多好的支出改革和支出管理办法在中央没有文件规范的情况下,地方已在积极地采纳、主动地去试。这的确说明,在支出改革上,地方已经走在了中央的前面,如零基预算,中央没有实行,是地方先期试行起来的,安徽从省市级到各地市县不仅普遍实行了,而且运作得也相当不错。很多省如湖南、河南、海南、深圳等也试行了零基预算。再如政府采购制度,中央也没有实行,现在一些地方已经在一定范围试行起来。此外,还有一些好的支出改革和管理办法,地方也在积极尝试。这充分反映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真正使地方树立了“一级财政”的意识,调动了地方当家现财积极性。
  4.没有影响宏观经济的稳定。判断宏观经济形势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经济增长,一个是通货膨胀。从经济增长情况看,我国从1993年以来直到目前为止,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前两年,经济增长率达到11%~12%的较高水平,今年虽略有降低,但也可望维持在9.6%的水平。从通货膨胀情况来看,现在的形势相当好。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当初,通货膨胀率在20%的高价位上运行,现在在不断降低,今年在6%以内。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宏观经济形势是好的。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没有影响到我国的宏观经济稳定,既没有抑制经济的发展,也没有推动物价的上扬。
    (二)这次财税体制改革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尽管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功,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这次财税体制改革在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有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具体来看,这些问题主要有:
  1.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合理的状况没有改变。长期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之间事权划分不合理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次财税体制改革避开了这个问题,致使问题依然存在。一是中央的事务地方在承担。这种情况很多,如边境地区战后恢复、军粮价差负担,等等,一直由地方承担。二是地方事务中央在承担,这种情况也很多,如中央对方的专项补助太多、太乱、也太散。三是财政支出在中央与地方之间重复交叉的部分相当多,现在除外交、国防是中央的专利外,其它的支出,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之间基本上都有,划分不是很明确。四是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在国外,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十分清楚,而我国只是讲了划分的原则,至于在实践中如何操作,法律没有具体界定。
  2.地方税收体系不够完善。一是地方税税种改革滞后。我国这次税制改革的重点是改革流转税和所得税,对小的税种没有顾及,而小的税种恰恰都是这次分税制改革列入地方的固定税种。 这些税种, 有的是50年代或60年代出台的,与现实情况相比,显得相当滞后,不仅影响了分税制的良性运行,也影响了税制高效的发挥。二是地方税收入规模比较小,主体税种也较少。现在营业税是地方的大税,今年全国营业税收入预计在900多亿元;城建税尽管收入规模比较大, 但它只是作为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附加,其本身不是独立的税种;个人所得税以后可能要成为地方的大税,但目前收入规模不算大。除此之外,地方其它的税种都只是小税,这与国外不同,国外每一级政府都有其骨干的主体税种。这说明我国税制结构不完善。三是税权划分不尽完善。这次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要合理分权,使税权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得到合理的划分。实际执行结果看,税权划分虽有所进展,但并没有到位,现在税权基本上还是高度集中,地方只是基本拥有地方税的征管权,地方税的政策调整权,特别是立法权仍集中在中央。
  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没有统一。我国这次税制改革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流转税,但是在所得税统一的改革上还滞后了一步。目前,不仅内外资企业采用的是两套不同的所得税制,而且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也比较优惠。此外,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其它一些税种上,内外资企业也采用不同的税制。
  4.税收征管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税收征管上表现出来的问题相当多,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上。在我国,增值税的征收采用的是“扣税法”,即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额作为扣除额来计算征收的。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了问题,那么整个增值税征收的链条就断了。这说明,增值税的发票管理非常重要。但是在增值税改革之初,大家都认为增值税改革的优点很多,既能公平税负,又能显着增加财政收入,而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认识程度不够,对实践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问题估计不够,以致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实际使用时,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也越来越隐蔽。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一开始投入使用时,就出现了假票,现在随着带有防伪标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广泛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又出现了新型化。这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真票假开。最近,浙江金华发现了大案,税务局人员与社会不法分子内外勾结,搞真票假开,影响税额4亿多元。 这可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发现的最大案件。致于没发现的,估计还有很多。另一个就是零申报。零申报的实质就是销项税额在减少,进项税额在增加。现在许多企业单位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作文章,人为地减少销项税额,有意地扩大进项税额,实行零申报。更有甚者,把销项税额低于进项税额,实行负申报。如何防范和杜绝此类问题,就是要加强审核。但现在面临一个矛盾就是税收征管力量与千家万户的企业相比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其出路在于计算机联网。但是现在计算机信息化还只是刚刚起步,完全实现计算机联网还是个长期的过程。因此,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当前就显得十分突出。此外,在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征管上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5.所得税按隶属关系划分不科学。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中,所得税是按照隶属关系来划分的。中央企业的所得税划为中央的固定收入,地方企业的所得税划为地方的固定收入。这种划分方法显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相吻合。
  6.转移支付制度不尽合理。如前所述,在我国,是把税收返还作为转移支付的。现行税收返还的优点是保护了地方的既得利益,但是,它的弊端也是相当明显的。我国现行税收返还是按照基数法确定的。如果基数不合理,那么通过税收返还将继续保留这种不合理,甚至还会有拉大这种不合理的可能。我国目前税收返还数字很大,每年有2000多亿元,它是按照以前的基数,按照地方的既得利益返还给地方。发达地区基数高,其得到的税收返还数额就大,一般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过去发展慢,基数低,则其得到的税收返还就少。因而,我国现行的税收返还作为转移支付,不仅没有解决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反而加剧了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此外,作为转移支付的一个内容——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补助,目前项目很多,使用分散,形不成拳头,其透明度不高,随意性也较大。
      二、当前中国财政运行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当前中国财政运行面临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不断下降,影响了政府职能的正常履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预算内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呈逐年下滑的趋势。1980年为23.3%,1985年为20.8%,1990 年为 16.6%,1995年为10.7%,1996年虽略有提高,也只有10.9%的水平。从数字可以看出,我国财政预算内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跌至我国历史上的最低点。与国外相比,这一比重也是最低的。这里为便于比较,需要在计算口径上进行调整。因为我国财政收入与国外相比,有三个不同。一个不同是企业亏损补贴,我国是冲减财政收入,不是列支。另一个不同是社会保障支出,在我国,社会保障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承担的;而在西方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是由国家财政承担的。第三个不同是预算外资金,在我国,很多预算外资金是政府分配的资金,而西方没有这个概念。如果把上述三项按西方统计口径加到财政收入上,我国财政预算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还会提高。为此,有的专家进行了测算,大体上要提高6~7个百分点。1995年,我国财政加上上述三项以后的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会达到18%,这个比重结构与国外相比,也低得多,1992年,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瑞典这一比重分别为34%、41%、46%、45%和59%。
  2.财政收支矛盾相当突出,财政赤字和国家债务在不断膨胀。一般地讲,财政支出大于财收入的差额便是财政赤字。但是从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看,各国计算口径有很大差异,主要有小、中、大三个口径的差别。小口径的财政赤字,便是我国政府所公布的赤字。当然,我国财政赤字的计算口径在1994年财政体制改革前后也不一致。改革之前,我国财政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此时的财政收入小于财政支出的差额为财政赤字的计算口径;改革之后,我国的债务收入没有列入财政收入,债务支出也没有列入财政支出,经常性的财政收支差额便是我国现行政府所采用的计算口径。中口径的财政赤字,是美国所采用的计算口径。在美国,财政支出包括国债的付息。如果我国按照美国的计算方法,我国现行的财政赤字加上债务利息支出便是中口径下的财政赤字。大口径的财政赤字,是欧洲有些国家的计算方法。他们的财政支出除包括债务利息,还包括债务还本。如果我国按照这种计算方法,我国的财政赤字还要大,即是现行的财政赤字加上每年的债务还本付息。这个大口径的财政赤字相当于我国每年的债务发行额。也就说,我国现行发行债务主要是用来弥补赤字和还本付息。从我国财政赤字和债务发行情况看,80年代以来,这两项都在不断膨胀,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也十分大。具体数字见下表:
年份           1980 1985 1990 1993 1994  1995我国小口径财政赤字(亿元)  127  21  139  —  —   621我国当前债务发行额(亿元)  —  89  375  739 1175  1510年份           1996 1997我国小口径财政赤字(亿元) 610  —我国当前债务发行额(亿元) 1950 2400
  3.中央可支配的财力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在不断地下降,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却在不断提高。从中央可支配的财力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来看。十几年来,这一比重逐年下滑,1985年为51.29%,1990 年为42%,1993年为31.6%,1994年为29.3%,1995年为27.4%,1996年为27.6%。从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来看,这一比重却在不断提高,1993年为23.1%,1994年为45.6%,1995年为52.8%,1996年为56%,1997年大约为60%。由此可以看出,当年中央财政支出约有60%是靠发行债务来维持的,中央财政的困难程度也可见一斑。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要对债务依存度有个正确的理解,债务依存度就是当年发行的债务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财政不列赤字,也不能发行地方公债,我国现行财政赤字和债务都集中在中央。因此,准确地讲,债务依存度应该是讲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以更好地反映中央财政的实际情况。
  4.财政支出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强化管理。财政支出上的问题相当多,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财政支出总量不足,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不断地下降。这里的财政支出口径,除了统计资料上的正常支出外,还包括企业亏损补贴和债务还本付息两项。这个口径的财政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近十几年来一直呈下降趋势,1980年为31.1%,1985年为26.8%,1990年为21.8%,1995年为13.8%。财政支出占GDP 的比重下降带来了两大问题。一是难以保证行政事业经费的正常需要。当前,在一些地区,特别是一些困难地区、落后地区,政府机器不能正常运转,人员工资不能按时发放。这在我国历史上也是比较罕见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存在,既与我国现行机构庞大、人员膨胀有关系,也与我国财政职能弱化、行政事业经费供给不足有关系。二是难以保证公共支出的正常需要,从财政角度来讲,公共性的、社会性的支出,如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发展支出应由财政承担。这几年来,尽管我国作了很大努力,但是受财力窘迫的影响,投入规模仍显不足。如教育投资。1994年,财政预算内对教育的投资占GDP的比重只有2.2%,这个比重不仅低于发展中国家4 %的水平,更低于世界5.1%的平均水平。
  (2)财政预算内用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投资比重也在不断下降。 经济发展既需要银行、社会和企业的投资,也需要政府财政的投资。改革开放以来,受国家财力的制约,我国财政预算内用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投资不仅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下降,而且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也在不断下降,从财政预算内投资占财政支出比重来看,1980 年为 20.5%,1985年为17.8%,1990年为10.1%,1995年为7.7%。 从财政预算内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来看,这一比重下降得更为厉害,1980年为28.1%,1985年为16%,1990年为8.7%,1995年为3.1%。这两个比重的下降,导致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越来越弱,将直接制约着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建设,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将产生较大的威胁。
  (3)财政支出越位现象比较严重。 这主要表现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承担了很多应该由社会和个人负担的支出。从财政承担个人负担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个人收入特别是城市居民的个人收入增长迅速。但是从财政来讲,财政承担的城市居民个人负担部分很多,如价格补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等等。从财政承担企业负担看,一方面,国有企业承担着企业职工房租补贴,这将直接影响财政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财政每年还要支出几百亿元,用于国有企业亏损补贴。诸如此类的财政越位现象较多,也给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
  (4)地方财力差距拉大。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取得了飞跃发展,但是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差距也随之拉大,表现在财政领域上,就是地区间人均财力差距在拉大。这从下表可以看出:
地区         北京  上海  安徽  湖南  四川1990年人均财力(元)  633   566   108   134   1321995年人均财力(元)  1234  1837   226   272   245
  (5)财政支出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机构改革滞后, 财政供养人员太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给人员双膨胀,财政供养人员由1978年的2015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3673万人,增幅为82.3%,而我国同期总人口增幅只有27.1%,受此影响,我国财政供养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由1978年的2.1%上升到1996年的3.0%。也即是说,我国财政供给人口由改革初期的每50人中有1 个缩小到现在的每33人中有1个。二是预算编制不合理。 现在我国预算编制大都采用“基数加增长”的方法,对预算单位基本上实行基数法,这个编制不科学,导致了各单位苦乐不均和基数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三是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不规范。近几年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迅猛增长,但对预算外收入的管理还比较弱化,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四是财力不足与财力损失浪费并存。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资金不足是长期发展中的矛盾,但是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失浪费的现象也十分惊人,有人对此作了估算,大约要占GDP的5%~10%左右, 但保守估计, 每年损失浪费的资金要在1000亿元以上。现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争上培训中心、会务中心,建高档宾馆、楼房现象屡禁不止,建设领域中的损失浪费和管理上的问题也较严重。这不仅加剧了资金紧张的局面,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
  5.我国财政困难的层次性比较突出。我国财政困难主要集中在两头。一头是中央财政十分困难,每年不仅有大量的赤字,还要承担2400多亿元债务的还本付息。另一头是地方财政十分困难。这主要表现在县级财政。目前我国县级预算单位有2477个,而赤字县占县级预算单位的比重约在50%左右,1993年为52.6%,1994年为54.5%,1995年仍为50%。县级财政发生赤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有财政体制的原因,还有改革不配套的原因。从经济发展看,我国县级经济发展差异很大。有的县经济基础差,财源也较小,但是财政又要维持基本的机关正常运转和人员工资,不得不打赤字,而有的县经济基础好,财源也旺盛,一时地借助财政赤字来刺激经济发展也是合乎道理的,从财政体制上看,受原有体制所带来的“等、靠、要”思想的影响,致使一部分县级财政发生了赤字。从改革不配套看,改革特别是工资制度改革在机构改革没有推进的情况下,对县级财政压力非常大。目前,县级财政收入总量不大,全国亿元县只有300多个, 大部分县只有几千万元,而县级财政供养人员不少,少则7000、8000人,多则1万多人。 如果工资改革每人每年增加1000 元,  那么整个县级财政就要多增加支出1000万元左右,这无疑使县级财政难以承受。
    (二)我国财政困难的成因分析
  我国财政困难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转轨过程中,财力的下降、财政困难的形成有一定的必然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经济领域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为了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我国财政采取了“放权让利”的办法,让权给地方,让利给企业。这种做法必然导致财力的下降,也引起了财政的困难。这是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所付出的成本。
  2.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造成了财力的分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整个国民生产总值分配向个人倾斜的同时,政府收入所占的份额不断下降。1995年同1978年相比,个人收入所占GDP的比重由51.2%提高到69%,增长了 17.8个百分点;企业收入所占GDP的比重由18%略提高到19%, 仅增长了1个百分点;而政府收入所占GDP的比重由31.2%下降到10.8 %, 下降了20.4个百分点。
  3.财权分散也造成了财力分散。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里,财政分配与政府分配基本上是一个概念。财政行使着政府的分配职能,代表着政府参与对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而没有预算外资金分配这个概念。但在我国,政府分配除了包括财政分配,还包括其它行政部门的分配。致使国家财政的分配权旁落,财政的职能弱化。由此带来了几个问题:一是国家财力在减少,国家财权在分散,使财政难以统筹管理政府的各种收入。二是造成国家分配秩序的混乱,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三是导致了腐败现象和违纪问题的不断发生。
  4.经济运行质量低、效益差,对财政形成了很大的制约。前一段时期,在对整个国民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曾流行着“宏观经济形势好,微观经济形势差”的观点,即宏观经济形势不错,就是企业困难、效益差。这个看法,严格来讲是不正确的。单就宏观经济形势来看,目前宏观经济蕴含着许多隐患和问题,如金融风险、财政风险。我国财政困难对国家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危害,有的已经初见端倪,有的将在以后的发展中继续显露出来。这种危害主要有:一是难以有效地发挥财政调控经济的作用。由于我国财政困难,国家财政不可能执行一个特别松的财政政策。目前我国财政执行的是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从实际情况看,由于许多支出都是法定支出,财政想紧也难以做到。这两种情况的存在使得我国财政处于一种想紧紧不了、要松松不了的夹缝生存的状态。由此导致了现在许多本应由政府财力去办的事改由银行来承担,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信贷资金财政化的现象,如我国许多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因财政困难,由银行投入大量信贷资金。这种现象给银行带来的隐患很大,银行承担的政策性贷款越多,银行的效益下降得越快。去年我国整个银行体系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的首次亏损。同时,银行信贷资金贷款期限长期化、政策化,将加剧银行不良债务,特别是呆帐、坏帐所占份额的上升。这对银行经营来说是十分危险的。二是不能有效地调节区域经济结构和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中央财政,受两个比重下降的影响,协调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的能力十分弱。三是对个人分配结构调节发挥得也很有限。目前,我国个人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现象较为严重。国家财政本应一方面通过各种税收,对高收入阶层进行调节,另一方面通过社会保障支出,使贫困线以下的居民获得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受税制的不完善和国家财力的制约,财政在这方面调节得也很有限。
      三、对我国今后财政形势的展望
    (一)今后我国财政发展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
  从大的方面来看,今后我国财政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中央高度重视财政工作。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党的十五大报告都把财政工作提得很高,不仅提出了国家财政的奋斗目标,而且也具体规定了财政工作的努力方向。这是搞好今后财政工作的最好机遇。二是经济发展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按照我国“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前五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要保持在8%~9%的水平,后十年,要保持在7%~8%的水平。在这个经济增长速度下,按照我国现行财政收入约有70%靠的是流转税匡算,今后我国财政收入也将保持着一个适当的增长速度。
   (二)今后我国财政发展也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
  1.我国经济效益的下降,特别是国有经济效益的持续下降,对我国今后财政收入的增长将产生非常大的制约。“八五”期间,我国国有经济效益普遍下滑。以国有工业企业为例,1995年与1990年相比,国有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利税率由13.52%下降到11.23%,大致下降2 个百分点,国有工业企业资金利税率由12.2%下降到8.29%,下降了近4 个百分点。从国有企业今后发展看,未来几年,国有经济一方面受战略性改组改制影响,其总数量要不断减少,另一方面国有经济效益下滑将难以遏制。而国有经济既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半壁河山,更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目前我国财政收入中约有60%~70%是依靠国有经济提供的。由些可见,国有经济今后的发展趋势对我国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将产生非常大的制约。
  2.财政面临的负担还会有继续加重的可能。我国财政的负担主要有三块。一个是债务还本付息负担,一个是企业亏损补贴负担,一个是价格补贴负担。这三个负担都是很重的。1991年,我国财政债务还本付息负担为156亿元,企业亏损补贴负担为510亿元,价格补贴负担为267 亿元,三项负担合计为933亿元,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近30%;到1995年,我国财政债务还本付息负担为779亿元,企业亏损补贴负担为327亿元,价格补贴负担为228亿元,三项合计为1334亿元, 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近20%。这个负担比重有所降低,但也是不轻的。在上述三项负担中,债务还本付息负担不仅增长最为迅速,而且还会有不断加重的可能。近几年,我国债务发行额越来越大,基本上处于借新债还旧债的状况,导致债务还本付息在不断膨胀,1996年,我国债务还本付息已经达到1300亿元,1997年又上升到1800亿元。财政债务还本付息负担的不断加重,对我国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今后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3.新的财政支出压力在增大。压力之一是教育支出。我国现在对教育高度重视,既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也制定出台了《中国教育发展纲要》和《教育法》。按照《教育发展纲要》和《教育法》要求,到本世纪末,财政预算内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要提高到4%, 达到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从我国现行财政实际情况看,1996年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只有10.9%,假设到2000年,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维持在11%左右的水平,那么按照上述4%的要求,即意味着财政收入要拿出近40%用于发展教育事业。这不仅对财政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难以做到。
  压力之二是财政支农支出。农业问题是我国的根本问题,关系到我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和社会稳定。近几年,在国家高度重视下,我国农业在去年获得丰收的基础上,今年又获新丰收,但是我国农业生产和发展存在的问题很多,有的还十分突出。从当前看,我国农业发展形势可以说是短缺的繁荣,在粮食获得增产的同时,油料、棉花等产量都在下降,也就是说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并没有得到提高。此外,我国目前农业的生产条件也在不断恶化,特别是水利基础设施越来越落后、越老化。这将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后劲。从今后农业发展的前景看,我国农业也存在着很大的危机。农业危机的根本问题是我国人口数量与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的矛盾尖锐化,我国现有总人口12亿多人,按照专家预测,每年以净增加1500万人来推算,到2000年,我国人口总数将达到13亿元,到2030年将增长到16~17亿。人口的增加带来的首要问题就是要吃饭。按照我国目前年人均800斤粮食的低标准,增加4亿人口,就要增加粮食3200亿斤,约占现在全国粮食总产9000亿斤的1/3,而我国现有耕地资源十分有限。现在我国人均耕地是1.2亩, 若不考虑耕地资源锐减的因素,按照我国人口增长与现有耕地面积来匡算,到2000年,我国人均耕地不到1亩,到2010年再降到0.8亩,人口在增加,人均耕地在减少,迫切要求政府加大对农业投入的力度,提高农业的科技水平,改善农业的生产方式,来显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化解农业风险。这无疑对财政支农支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压力之三是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尽管当前社会各方面都意识到精简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口是解决我国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从我国现有企业发展状况和社会稳定来看,精简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口只能是渐进式的,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数目庞大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仍是今后我国各级财政的一大压力。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今后我国财政发展既面临着许多有利因素,但也存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我们既要树立信心,但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去迎接更大的挑战!
      四、振兴国家财政的基本思路
  这次党的十五大报告再次向全国发出了“振兴国家财政”的号令。那么,振兴国家财政的目标是什么,又如何采取对策措施来实现振兴国家财政的目标,迫切需要我们作出明确的答复。
    (一)振兴国家财政的具体目标
  1.适度集中财力,提高两个收入比重。这里需要说明两点。一是这个目标的提出,不仅仅是依据中央文件精神,更重要的是依据当前我国财政发展的现实矛盾。单就中央文件来看,集中财力是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的,而提高两个比重已在党的文件中多次提出。二是提高两个比重的关键是要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这是根本,也是基础,只有发展经济,开辟财源,提高财政收入比重,做大蛋糕,才能逐步地、适度地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
  2.消除赤字,控制债务。消除赤字就是要按照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要求,到本世纪末,基本消化完历年累计赤字。也即每年要消化完 100亿元的赤字。从实际执行结果看,去年和今年都没有完成,后3 年要消化完600亿元的赤字,任务十分艰巨。 控制债务就是要把我国的债务规模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不致于债务规模增长过快。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这个目标,在我国理论界,甚至在财政系统内部看法也不尽一致。他们认为,我国现行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不到1%,比欧洲国家要低得多,我国债务负担率也比较低,只有3%的水平,同时,我国债务占目前银行个人存款的比例也只有5%的水平。据此,他们提出不仅我国现有600亿元赤字不要紧, 而且还可以再扩大国债发行规模。实际上,这种观点是片面的。一是实现财政平衡目标是一个国际化的趋势。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采取措施,努力控制支出规模,促进财政平衡状况的好转,如美国联邦赤字由1996年的1200亿美元下降到1997年的340亿美元。我国也要向国际化靠拢, 实现财政平衡目标。二是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比世界发达国家要低得多。 去年我国是10.9%,而美国是34%。三是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非常高,目前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高达近60%。四是偿债能力不足。我国目前举债没有用于经济建设,而是出现赤字债务化、债务消费化的倾向。因此,消除赤字、控制债务应作为振兴国家财政的一个主要目标。这也是中央提出振兴国家财政的重要原因之一。
  3.健全财政职能,统一国家财权。健全财政职能,就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把财政该管的管起来,把不该管的要通过改革的办法逐步放出去。统一国家财权就是要做到财政分配与政权分配的统一,把各个行政执罚执收单位的收费统筹管理起来。
    (二)振兴国家财政的对策思路
  1.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党的十五大报告已明确提出:加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未来几年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战略中的头等重要大事。加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振兴国家财政关系密切。财政作为国家重要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政策,想尽办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一是要积极支持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和重组,财政要通过制定政策和完善财务制度,来促进规范化的产权流动和资本结构优化。二是要会同其它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的管理,产权转让收入的使用,财政要在优先安排给下岗职工的前提下,尽可能集中起来,用于补充一些好的企业、大的企业资本金和技术改造资金的不足。三是要积极支持社会保障。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养老问题、企业问题等越来越突出。财政要通过支持社会保障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在这方面,财政要做好三项工作。首先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目前社会保障预算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社会保障资金也分散在各个部门在管理。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一方面可以清楚地把握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总量和结构,另一方面可以发挥社会保障预算的职能作用。其次要加强对社会保障节余资金的管理,特别是养老保险金。目前,我国已建立起来的400多亿元养老保险金分布在各个部门, 主要是劳动部门手中,资金多头管理导致资金管理混乱,缺乏监督。按照财政规定,社会保障节余资金要有80%用于购买国债。但在实际投向上,许多部门把社会保障节余资金用于办公基建、购置交通工具、炒股等不该投入的领域,严重削弱了社会保障资金的功能发挥。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理财、管财的部门,一定要把社会保障节余资金的管理纳入到自己的工作范畴中去,加强管理。再次要建立城市个人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补助的对象选择应是因种种原因生活能力比较差、收入水平比较底的个人。这就是说,财政要建立城市个人最低收入保障制度,以保障处于最低生活线以下的个人有个最起码的生活保障。四是要顺应我国所有制结构和财源结构的发展变化,拓宽理财思路,调整政策,提高非国有经济和第三产业税收的比重。近几年,我国非国有经济发展很快,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半数以上,但是其对财政的贡献率却只有30%的水平,与其发展极不相称。因此,财政部门要通过完善税收制度,调整财政政策,来提高非国有经济对财政的贡献率。此外,这种做法也会为不同所有制间的公平竞争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2.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制。一是要完善流转税。既要取消对现行流转税的各种减免,又要适当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目前,我国交通运输、邮政通讯和建筑安装行业征收的是营业税,其总体税负偏低。要通过改革,把交通运输、邮政通讯和建筑安装行业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中去。这样,既可以公平税负,又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当然,这个改革办法的执行,需要完善其配套措施。因为这几个行业征收的营业税是作为地方固定收入,若改为征收增值税后,将变成共享收入,影响到地方的既得利益。因此,需要正确处理好此税种在中央和地方的合理分配。二是要强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税制和征管上都存在很多问题,极需要完善税种,加强征管,以提高国家税收中来自个人方面的比重。三是要设计和开征一些新的税种,如利息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和零售税。目前,这几个税种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都被广泛运用。我国这几个税的税基也很大,目前,我国个人银行存款大约是4.8万亿元,按照现行一年期5.76%的利息率匡算, 一年利息也有2765亿元。其它税的税基也是如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开征上述四税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因为提高非国有经济、第三产业和个人对财政的贡献率是今后我国集中财力的主渠道之一。但是要在可行性上作深入的研究。开征上述四税对非国有经济、第三产业、个人到底有多大影响,在实际操作上是否会有很大的难度,等等,这需要在设计税收时,给予充分的考虑。如开征利息所得税会碰到存款人真名假名问题,开征遗产税碰到财产登记问题,开征零售税碰到纳税人纳税意识低的问题。这都需要在设计和开征税种之前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四是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仅要在程序、税基上实现统一,还要在税前扣除项目和税收减免政策上实现统一。至于税收优惠政策,则要按产业、按地区来设置,以发挥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调节作用。五是要深化地方税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这不仅是完善税制改革的需要,也是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一个重大措施。深化地方税制改革,一方面要完善地方税制结构,确定地方的主体税种,另一方面也要赋予地方包括立法权等在内的地方税税权。
  3.加快规范政府分配行为的改革步伐。规范政府分配行为,是统一财权的具体表现。从近期看,就是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29号文件精神,一方面要对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坚决取消那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另一方面对合理的收费,财政要统管起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从今后发展趋势看,要运用改革的办法,按照市场经济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把一部分收费项目统一实行费改税。一是要改养路费为燃油税。这是西方国家通行的做法,我国目前有些地方已在实行。今后要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二是要改农村和城市的教育费附加为教育税。这在国外也已实行,我国实行这项改革,企业和个人都要成为纳税人,可形成一个专项收入,用于解决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三是要规范国家和农民的分配关系。现在我国农村分配关系很乱,农民负担也很重。对此,我国有些地方已在探索改革试点的办法,如湖南省去年在武岗实行费改税,在原农业税的基础上,把乡统筹和村提留两块合并起来改为公共建设税或农村公用事业税。这个试点办法既体现了公平,也没有增加农民负担,可以在全国作进一步的扩大试点。再如河北省试行公粮制,把农业税、乡统筹和村提留三项合在一起折合成公粮,秋天农民一次性上交,然后财政、乡、村再具体分配,属于财政部门的农业税划归财政部门,属于乡里的划归乡里,属于村里的划归村里,这个办法既简化,也没有增加农民的总体负担。但是,这个办法也有弊端,就是把农业税与费合在一起征,导致税费不清。今后,规范国家和农民的分配关系还需要作进一步研究。而且要在稳定和规范农民负担的前提下,既可以对各种收费进行探讨,也可以对农业税的改革提出建议。
  4.完善和健全分税制财政体制。当前,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有些问题处理起来十分棘手。这就需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处理一些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然后再解决诸如事权划分这样的难点。按照这个设想,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首先要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1)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这里需要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就是要完善现有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我国出台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总体上是可以的,但是也存在着转移支付总量太少、不规范等问题。完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一是要增加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总量;二是要重点向中西部倾斜;三是转移支付办法既要规范又要简化,不能太复杂。主要考虑地方的人均财力,人均财力低就要多补助一些,反之,则少补助一些。当然,也要考虑其他一些因素,如面积、人口、经济成份,等等。第二步就是要着眼长远,打破现有的既得利益格局,重新科学、合理地制定转移支付制度。我国现在转移支付办法的最大问题就是沿用以前不合理的基数,维系着地方的既得利益格局。从健全分税制财政体制看,这种格局必须要打破,要按照科学的方法来合理界定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和支出标准,据此推算出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数量。按照这个思路来确定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在实践中可能会受到两个方面的阻力,一个是地方既得利益,另一个是技术操作。从技术操作上看,每个地方财政收入能力如何测定,支出标准又如何界定,并非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在我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发展状况和发展潜力各不相同,那么也就不可能用统一的尺度和标准去具体测算和界定。但是,尽管难度很大,这仍是我国转移支付改革的发展取向。
  (2)改革原有的税种划分办法。 我国有些税种的划分办法不尽合理,需要进行改革和调整。如:企业所得税,现在的按隶属关系划分的办法弊端很多,要改为分率或分成的办法,分率即是把现有税率一分为二,中央是多少,地方是多少,在实际征税时,按不同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分别交入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或者由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把整个所得税收上来,再按率结算,分别入库;分成就是把企业所得税变成共享税,中央和地方之间确定一个合理的分成比例。再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虽数量不大,应改为中央税。至于个人所得税,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暂时还是放在地方为好。
    5.完善支出政策,强化支出管理。
  (1)严格执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财政要实行适度从紧的政策。为此,一要力求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二要必须确保地方财政收支平衡。 我国目前7000多亿元财政支出中约有70%是由地方承担的。地方财政平衡如何将直接影响到适度从紧政策的执行效果。这就要求地方财政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恪守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一是要全面推行零基预算。 我国实行零基预算与西方国家有很大不同,西方国家零基预算的人员、编制、单位额度相对稳定,而我国机构多、编制多,人员膨胀。尽管我国实行零基预算难度很大,但这是改革的趋向。目前我国有些地方已在试点。今后应尽快地积累经验,迅速在全国推行。二是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目前已在我国有些省份得到试行,上海、安徽主要是对专项经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河北则主要对会议、车辆实行此办法。他们对开会地点选择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对车辆实行“四统一”,既统一买车、统一保险、统一修理、统一购油。从今后看,政府采购制度的运用范围要拓宽,凡是涉及到政府采购的都可以尝试这种办法。三是要改革和完善行政经费管理办法。目前,我国许多地方都在推行下管一级和预算包干等办法。从实际执行效果看,这两种办法在目前我国机构改革进展缓慢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好的改革办法。今后,也就是要继续推行下管一级和对预算单位全面推行预算包干的办法来控制行政经费增量的不合理增长。
安徽财政研究合肥12~24MF1体制改革苏明19981998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 作者:安徽财政研究合肥12~24MF1体制改革苏明19981998

网载 2013-09-10 21: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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