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论中国哲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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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大师黑格尔作为哲学史家,也曾光顾了中国哲学这个“绝对精神”曾“选中的过”的精神王国。但在其长达一百多万言的《哲学史讲演录》中却用了十分有限的文字来论述中国哲学,并把它附在《导言》之后,未列入正篇三大部分之中,这表明他对中国哲学存有偏见。但是,另一方面,黑格尔以其哲学大师的睿智和理论洞察力把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进行了比较,并在比较中概括出了中国哲学的一些基本特点,表明了他对中国哲学的态度。这些都构成了他独具特色的中国哲学观。
  黑格尔把中国哲学放在西方哲学的坐标系上进行了比较。他认为,中国哲学作为一种东方哲学,无论就其理论形式、理论内容,还是思维方式上都与西方哲学不同而有着自己的特点。
  首先,中国哲学作为一种东方哲学是一种宗教哲学。黑格尔指出:“东方哲学是宗教哲学”,“更适当地说,是一种一般东方人的宗教思想方式——一种宗教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我们是很可以把它认作哲学的。”〔1〕作为一种宗教, 中国人通过无数的宗教仪式和宗教行为,使自己完全没入于虔敬之中,去追求那个渺茫无限的崇高境界。在这里,一切事物都消逝于无形之中,一切万有也就是虚无,“只有那唯一自在的本体才是真实的”,个体完全被掩埋在“普遍”的整体(上帝)之中。上帝、自在自为者、永恒者都“是在普遍性的意义上被理解,同样,个体以上帝的关系也是被理解为掩埋在普遍性里面的”,“个体若与自在自为者对立,则本身既不能有任何价值,也无法获得任何价值。只有与这个本体合而为一,它才有真正的价值。但与本体合而为一时,个体就停止其为主体,[主体就停止其为意识],而消逝于无意识之中了。”〔2〕普遍大于个别,整体利益高于个体利益, 进而就是“大家”取代“小家”,个人就毫无独立自由可言了。这就是中国世俗宗教的特点。而这则是由中国从血缘为纽带的家国一体的宗法制度影响决定而成的。以此为社会基础的宗教就当然与允许个人自由的西方宗教不同而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正是这种特殊性使中国的宗教走向了与哲学合一的道路。在中国的宗教里,“我们非常直接地感觉到哲学的概念,它是与哲学很接近的”,〔3 〕在那里“主观性精神的因素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宗教的观念并没有个体(即人格——译者)化,而是具有着普遍观念的性格,因而这种普遍的观念,就表现为哲学的观念、哲学的思想。”〔4〕在这种宗教中, “实体本身就是最主要的最本质的内容(个人的无权利和无意识是与此相结合的);这个实体无疑是一个哲学的理念。”〔5〕这样,从宗教的内容出发就走向了哲学。 而西方哲学则与此不同,因为个体性自由的原则进入了希腊人心中,“希腊的神灵立刻个体化而表现为人格的形态”。〔6〕这样的神只能成为崇拜的对象, 而不可能象中国的神那样成为理论的哲学的对象。
  中国哲学的这种宗教与哲学一体化的特点,虽然有其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理论价值,(如,哲学吸取宗教的哲理,他要人们在世俗生活中达到一种超世俗的精神修养境界,使哲学多少具有一些宗教的功能而避免了全民族的宗教狂热)但其发展的结果却陷入了一个矛盾之中,它既否定了宗教又否定了哲学。因为哲学采取思辩的方法,宗教走的是信仰的道路;哲学从理性方面做出解释,宗教从感情方面给以满足。黑格尔指出:“这种人格化的个性,因为缺乏自由,是不坚固的;并且在东方即使当普遍的观念也形成个别形相时,却仍只是表面的形式。”〔7 〕这样,“当反省和意识通过思想的作用而达到清晰的分辨和原则的规定时,这些范畴和明确的观念与实体即不能粗结合。”〔8〕于是, 要么“取消一切特殊性而得到一个渺茫的无限——东方的崇高精神”,要么只得到一个“枯燥的、形式理智的、没有灵性的知解”,而“这种知解并不能进而取得思辨的概念”。〔9〕因此,在中国人那里, 我们除了“只看到枯燥的理智”之外,什么也看不到。但是另一方面,这一特点又有助于统治者从家国一体、神人一体、个人与社会一体出发进行统治,达到天下一统、社会稳定的政治目的。因为“思想工作在于使普遍性有真实效准”。〔10〕而在西方则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在西方宗教中,“主体知道自身是自由的,并且必须保持自身的自由”,这就“加重了思想工作的困难”。〔11〕所以,中国哲学宗教与哲学一体化的特点是有其社会政治诸多原因促成并稳固下来的。
  其次,中国哲学是一种道德哲学。黑格尔认为,与西方哲学重思辨相比,中国哲学是一种重实用的道德哲学。孔子是中国的主要哲学家,其着作在中国最受尊重,他的教训是最受中国人尊重的权威,是任何思想权威所取代不了的,在中国古代社会,孔子是一位精神皇帝。但在黑格尔看来,孔子也只是一个中国式的重实践的道德家,而不是一个重思辨的哲学家。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在他的思想里“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教训”,这些“教训是一种道德哲学”,〔12〕并且只是一种常识的道德。中国古代的其他一些思想家也只是一种道德家,如孟子,“他的着作的内容也是道德性的”〔13〕,因此,中国哲学只是一种道德哲学。
  道德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是中国社会的支柱。黑格尔指出,“道德在中国人看来,是一种很高的修养”,“道德义务的本身就是法律、规律、命令的规定”,因此“当我们说中国哲学,说孔子的哲学,并加以夸羡时,则我们须了解所说的和所夸羡的只是这种道德”,并且“这里有很多优良的东西”。〔14〕这种对道德的重视导致了道德与法律的一体化。这就与西方有所不同。黑格尔认为,在西方“法律的制定以及公民法律的体系即包含有道德的本质的规定,所以,道德即表现并发挥在法律的领域里,道德并不是单纯地独立自存的东西”。〔15〕中国哲学道德与法律的一体化导致了以道德取代法律,结果是“中国人既没有我们所谓的法律,也没有我们所谓的道德”。〔16〕而这种道德的实质“乃是一个国家的道德。”〔17〕这种国家的道德在现实生活中就表现为它的虚伪性和工具性,而不是一种发自个体内心情感的道德。这种道德在履行时只能流于形式。“当中国人如此重视的义务得到实践时,这种义务的实践只是形式的,不是自由的内心的情感,不是主观的自由。”〔18〕中国学者们只所以潜心地研究它,履行它,只是为了“想当士大夫”,“作国家官吏”。正因为这样,“学者们也受皇帝的命令的支配”,去研究孔子的哲学并参加各种各样的考试。这也就是孔子的哲学何以成为“国家哲学,构成中国人教育、文化和实际活动的基础”〔19〕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把中国哲学的特点概括为道德哲学的基础上,黑格尔对之进行了歪曲性的价值评判。他认为,尽管孔子的道德教训被尊为国家哲学,但严格说来,它并不是真正的哲学。因为这些道德教训只“是一种常识道德,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一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可能还要好些,这是毫无出色之点的东西……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20〕就思维水平来说,他们只是“停留在抽象里面”,“当我们过渡到具体者时,他们所谓具体者在理论方面乃是感性对象的外在联结;那是没有[逻辑的、必然的]秩序,也没有根本的直观在内的”;而“从起始进展到的进一步的具体者就是道德、治国术、历史等”〔21〕中国哲学就处于这一思维阶段,“但这类的具体者本身并不是哲学性的”,〔22〕它仅处于哲学的初级阶段,无论如何也不能同希腊哲学相比。从此出发就走向了对中国哲学的否定,表现了他的“西方中心论”的偏见。
  再次,中国哲学是一种直觉的非逻辑的实用哲学。黑格尔认为,中国哲学是一种缺乏思辨的实用哲学。在他看来,中国人尽管也注意到了思辨,甚至象《老子》和《易经》就发展了哲学的思辨,但这种思辨太肤浅,还没有达到用概念、范畴来思考的水平。他说:“中国人也曾注意到抽象的思想和纯粹的范畴。古代的《易经》(论原则的书)是这类思想的基础。”八卦“那些图形的意义是极抽象的范畴,最纯粹的理智规定”,“也达到了纯粹思想的意识,但并不深入,只停留在最浅薄的思想里面。这些规定诚然也是具体的,但这种具体没有概念化,没有被思辨地思考,而只是从通常的观念中取来,按照直观的形式和通常感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因此在这一套具体原则中,找不到对于自然力量或精神力量有意义的认识。”〔23〕黑格尔只所以会得出这种认识,大概是因为,他看到了中国人思维方式的重实用倾向。实用是思辨的起点、基础、目的和结果。在实用基础上思辨,再把思辨导向实用。在这个过程中,一般与个别、必然与偶然等等,在一念之间实现直接的结合。他说,《易经》作为思辨哲学的基础,被中国人奉为圣书,但中国人却把它拿作普通卜筮之用。从这里可以看出,在中国人那里存在着最深邃的、最普遍的东西与极其外在、完全偶然的东西之间的对比,即“那最外在最偶然的东西与最内在的东西便有了直接的结合。”〔24〕这种结合不是理论逻辑思维的结果,而是现实实用(卜筮)的需要,其结果就训练了一种中国独有的思维方式——象征思维,也就是通过对感性事物赋以象征意义而进行的思维。这对于擅长理性逻辑思维的西方人来说,八卦及其象征意义就令人费解和无价值。黑格尔指出:“我们是不会把天、雪、风、山放在平等的地位上的。”从八卦“那第一个符号的意义里,我们即可看出,从抽象过渡到物质是如何的迅速”,“这充分表现在那些三个一组的卦里,这已经进到完全感性的东西了。”这是从最抽象的范畴一下就过渡到最感性的范畴”。〔25〕因此,中国人从普遍的抽象过渡到个别的具体,“这只是符合一种外在的次序”,“那里面并没有内在的秩序”。〔26〕他得出结论说:“这些概念不是从直接观察自然得来的。在这些概念的罗列里我们找不到经过思想的必然性证明了的原则”。〔27〕因此,在黑格尔看来,阴阳、五行、八卦等所象征的概念,既不是观察自然的结果,也不是理论逻辑推演的结果,而是由人毫无根据强加的。它没有逻辑根据,因此它也就没有什么哲学价值,在那里边“没有包含任何有意义的东西”。〔28〕从此出发他得出结论说,中国人“从思想开始,然后流入空虚,而哲学也同样沦于空虚。”〔29〕
  总之,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特点的概括和评价,一方面表现了一个哲学大师对中国哲学的深刻洞察力,另一方面又表现了他对中国哲学的无知和偏见。他从东西方比较的角度分析了中国哲学所具有的特点,认为宗教与哲学的一体化反映了中国重集体轻个人、重社会轻个体的这个宗法制社会的哲学特点,而这又直接导致了尊崇道德、政治道德高于理性思辨的特点。这些特点又是与中国人直觉的、象征的、非逻辑的思维方式相关的。这种概括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并且也是深刻的。但是从他的文化论述中也可以看到,他对中国哲学特点的研究目的不是弘扬发展中国哲学,而是为了否定中国哲学。他说,中国哲学“本不属于我们现在所讲的题材和范围之内……我们所以要提它,只是为了表明何以我们不多讲它”。〔30〕认为中国无哲学,有的只是一些常识性的道德教训,“我们在这里尚找不到哲学知识”,〔31〕“真正的哲学是自西方开始”,〔32〕甚至说:“中国人是笨拙到不能创造一个历法”。〔33〕这表明他的评价是建立在对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的不了解甚至是歪曲的基础之上的。黑格尔之所以会对中国哲学存有如此偏见,原因之一就在于他对中国汉语文字的不熟悉。这一点就连他自己也是承认的。他说:“中国人的文字,由于它的文法结构,有许多困难”,〔34〕“没有格位的变化,只是一个个的字并列着”。〔35〕这样,对中国语言的不熟悉直接导致了他对中国哲学的曲解。如,老子的“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36〕这本来是讲,一切事物有时贬低它,它反而得到抬高;有时抬高它,它反而遭受贬低,这就是“反者道之动”。黑格尔则理解为“它们增长由于减少,反之它们减少由于增加”。他的这种解释显然没有说出其中的奥妙,可他却反而认为老子“说得很笨拙”。〔37〕因此,黑格尔对中国哲学的贬低,不仅是出于他的客观唯心主义保守体系的需要,而且也暴露了他研究方法的独断性和对中国哲学的“虚无主义”。
  注释:
  〔1〕〔3〕〔6〕〔30〕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四卷本),商务印务书馆1959年9月版,第一卷,第115页。
  〔2〕〔5〕〔8〕〔10〕〔11〕同上书,第117页
  〔14〕〔15〕〔16〕〔17〕〔18〕〔19〕同上书,第125页。
  〔12〕〔20〕同上书,第119页。
  〔13〕〔21〕〔22〕同上书,第132页。
  〔24〕〔29〕同上书,第122页。
  〔26〕〔28〕同上书,第123页。
  〔4〕〔7〕〔9〕〔23〕〔25〕〔27〕〔31〕〔32〕〔34〕〔35 〕〔37〕同上书,第115—116页、第116、117—118、120—121、 122—123、124、97、98、127、128、129页。
  〔33〕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四卷本),商务印书馆, 第2卷第275页。
  〔36〕《道德经》第四十二章。
                  (责任编辑  张家鹿)*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新乡7-9B5中国哲学与哲学史杨仁忠19961996 作者: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新乡7-9B5中国哲学与哲学史杨仁忠19961996

网载 2013-09-10 2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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