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日出》之后,大约在1936年末到1937年初,曹禺创作了他的第三部多幕剧《原野》。动荡的时局转移了人们的注意力,《原野》和前两部剧作的命运不同,几乎没引起什么轰动。曹禺对这部生不逢时的《原野》,也不像当初《雷雨》、《日出》发表之后,写出长篇的创作谈,来叙述该剧的创作动机和写作构想。由于种种原因,作者自己也冷落了他这第三部作品。直到1957年以后,他才在一些访问中片断地谈到《原野》,而对其主题的解释前后又有一些出入,从而使这部本来就不易理解的作品带上了更多的神秘色彩。
《原野》要表现什么?“原野”象征什么?这一直是曹禺研究者们感到困惑的问题。一般认为,《原野》叙述了一个复仇的故事,表现了旧中国农村农民与恶霸地主间的阶级矛盾,以及农民的反抗与觉醒。不论是批评《原野》还是肯定《原野》,大多立足于此。但在我看来,《原野》的意义并不在于展示旧中国农民遭受恶霸压迫、觉醒并起来反抗的过程,而在于对人的心灵世界的进一步揭示。当年写作《雷雨》时困扰曹禺的问题并没有因《雷雨》的完成而消失,它依然在困扰着曹禺,而且日甚一日。那种“蛮性的遗留”,对宇宙的神秘的憧憬,依然在《原野》中留有明显的痕迹。
一
我们不妨分析一下仇虎为什么走不出那片黑林子,黑林子对仇虎究竟意味着什么,这该是探讨《原野》象征意义的关键。
在《原野》开头,作者这样描写“原野”:
大地是沉郁的,生命藏在里面。泥土散着香,禾根在土地里暗暗滋长。巨树在黄昏里伸出乱发式的枝芽,秋蝉在上面有声无力地震动这翅翼。巨树有庞大的躯干,爬满年老而龟裂的木纹,矗立在莽莽的原野中,它象征着严肃、险恶、反抗与忧郁,仿佛是那被禁梏的普饶米修士,羁绊在石岩上。……
曹禺细致地描述了这棵巨树,赋予它特定的象征意义,比之为希腊神话中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巨树显然是《原野》主人公仇虎的写照。仇虎一出场便“背倚巨树”,而他的形貌与巨树的形貌也有某种同一:粗犷、强健、不屈,还有丑陋。此外,如同普罗米修斯的巨树是一个被禁锢的对象,仇虎的脚踝上也带着沉重的铁镣。到了第三幕第五景中,巨树又出现了:
大地轻轻地呼吸着,巨树还是那样严肃险恶地矗立当中,仍是一个反抗的精灵。……
如同序幕时仇虎倚巨树出场一样,仇虎最后死在那株巨树之下。在巨树之下,他将匕首扎进自己的心口,也将铁镣远远掷出。
如果巨树就是仇虎的话,那么,铁镣的对应物又是什么呢?会是原野吗?是什么禁锢了这株象征“严肃、险恶、反抗、忧郁”的巨树?是什么样的铁镣锁住了仇虎?
仇虎是回来复仇的。10年前,焦阎王为了图谋仇家的土地,勾结土匪活埋了仇虎的父亲,将仇虎的妹妹卖进妓院,又诬告仇虎入狱,仇虎在狱中被打成残废。现在他回来了,带着两代人海样的深仇回来了。焦家所做的一切,在这里浓缩为仇虎脚上的镣铐,镣铐的解除隐含了复仇的意念。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即仇虎选择了焦大妈的斧头作为砸断镣铐的工具。这在作者恐怕是有用意的。“斧头是焦……焦大妈的”这话,白傻子重复了两遍,仇虎要的似乎也就是这把斧头。“我要自己敲开我这副金镯子送给焦老婆子戴”。这句话所表露的并不只是一种复仇心理,它实际上暗示了仇虎整个的报复计划。随着剧情的发展,用焦母的斧头敲开铁镣,然后给焦母戴上,这句话的潜在意义逐渐地显露出来。焦阎王死了,失去直接复仇对象的仇虎该怎么办呢?按照父债子偿这一传统观念,仇虎自然想到了阎王的儿子焦大星,想以焦大星的性命来偿还他两代人的血债。但这并非仇虎复仇的全部意图,更不是仇虎复仇的主要行动。事实上,仇虎的目的并不是杀死焦大星。倘若仇虎的目标只在于父债子还,那他不必计划杀死小黑子,更不必假手焦母。让焦母误杀小黑子并非巧合或疏忽,而是仇虎有意的安排。在第三幕中,仇虎承认了他有意这样做:
花:(忽地疑惑,抓住仇虎)虎子,你告诉我小黑子究竟怎么死的?
仇:(机械地)他奶奶打死的。
花:我知道。可你叫我把黑子抱到屋里是怎么回事?
仇:唔,(低沉)一网打尽,一个不留。
花:为什么?
仇:焦家害我比这个毒。
花:那么你成心要把孩子放在屋里?
仇:(苦痛)嗯,成心!
花:你早知道瞎子会拿棍子到你屋里去?
仇:知道。
花:你是想害死黑子!
仇:嗯!
花:你想到她一铁棍子会把孩子打——
仇:(爆发)不,不,没有,没有。我没想到,我原来只是恨瞎子!我只想把她顶疼的人亲手毁了,我再走路,可是大星死后我就不成了。那一会功夫,我什么心事都没有了,我忘了屋里有个小黑子,我看见她走进去,妈的!(敲自己的脑袋)我就忘记黑子这段事情,等你一提醒,可是已经“砰”一下子——(痛苦地)你看,这怪我!这怪得了我么?
仇虎的话前后有些矛盾,但我们宁可相信前一部分是他的真实想法。仇虎早就将小黑子列入复仇对象,至于杀死大星后这想法有无改变,那是后来的事。在第二幕中,当花金子嗫嚅地问仇虎:“为——为什么偏偏是大星呢?难道一个瞎子不就够了?”仇虎回答说:“不,不,死了倒便宜她,(狠狠地)我要她活着,一个人活着!”对仇虎来说,杀死焦老婆子并不解恨,他采取了最残酷的报复方式,先杀死焦大星,再设法让焦母亲手杀死她的孙子,这样,就不光是让焦老婆子一个人孤寂地活着,而且也让她内心永远遭受痛苦的折磨。这种惩罚正是仇虎所预期的。这也是我们先前所说,仇虎用焦母的斧头敲开镣铐的真实意义。即是借焦母之手来实行自己的复仇计划,而将敲下的镣铐给焦母戴上,则又意味着焦母将为自己的行为痛苦终生,承受心灵的折磨。
不幸的是,这条铁镣并未能给焦母戴上,它反倒又回到仇虎身上。杀死焦大星的行动给仇虎的心灵以太大的震撼,而小黑子之死更使仇虎陷入追悔与自责。仇虎的心灵远不如他的外形那般强悍,复仇没带给他预期的快感,却造成了他内心无法调和的深刻矛盾。一方面,他竭力使自己相信复仇行为的正义性。他给自己寻找理由,杀死焦大星是因为他是阎王的儿子,小黑子之死过错并不在他,退一步说,就算小黑子也是死于他手,这也不算过分——父亲的死,妹妹的死,还有仇虎本人所受的罪,使他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我现在杀他焦家一个算什么?杀他两个算什么?就杀了他全家算什么?对!对!大星死了,我为什么要担待?他儿子死了,我为什么要担待?对!我为什么心里犯糊涂,老想着焦家祖孙三代这三个死鬼?……”另一方面,仇虎又受到良心、道德的强烈谴责。他拼命申辩小黑子不是自己杀死的,可是不成,大星、小黑子那屈死的身影总在他眼前出现。听到焦母的叫魂声后,这种幻觉更加明显了。幻觉的出现实际上是仇虎分裂出去的另一个自我——代表着良心、道德的自我。这个自我很清楚:焦大星是个好人,是仇虎从小的好朋友,焦阎王造的孽不该由他来承担;小黑子是无辜的,他只是个孩子,不该死得这样惨。“惊惧、悔恨、与原始的恐怖”导致了仇虎的幻觉,而幻觉更加深了仇虎的惊惧、悔恨与恐怖。整个第三幕所要传达的,便是仇虎心中的惊惧、悔恨与恐怖之感。“血洗得掉,这‘心’跟谁能够洗得明白”。仇虎无法调和内心的这一矛盾。他变了,他不再是出场时那个强悍的无所畏惧的仇虎,而变得脆弱、惊慌、疑虑重重。一副无形的镣铐锁住了他。但仇虎尚未意识到这一点,他还带着金子在黑林子里东奔西突,寻找那通向金子铺地的理想去处的铁轨。然而,就在他终于找到铁轨的时候,他发现了十天前他敲下来扔在水池边的铁镣。正是这铁镣的出现,才使仇虎真正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明白自己又被锁住了。“这次它要找我陪它一辈子”。这副心灵上的镣铐没有任何斧头可以敲开,于是他放弃了最后的挣扎,仇虎又回到从前那个仇虎,他对花金子说:“告诉弟兄们仇虎不肯(举起铁镣)戴这个东西,他情愿这么——(忽用匕首向心口一扎)死的”临终之前,他将铁镣掷到远远的铁轨上,伴随着铁镣落地的当啷一声,仇虎倒下了。他终于以死换得了彻底的解脱。
至此,我们总算澄清了一个问题,即仇虎掷出的镣铐并不象征着重入牢狱,而是一种心灵上的囚禁。良心、道德的自我谴责才是这镣铐的真正内涵。相应地,那片黑林子所代表的,应该是人的本性的迷失,是欲望无限扩张而导致的心灵的蒙昧。
二
第三幕仇虎出场时,作者这样写道:
……在黑的原野里,我们寻不出他的一丝“丑”,反之,逐渐发现他是美的,值得人的高贵的同情的。他代表着一种被重重压迫的真人,在林中重演他所受的不公。在序幕中那种狡恶、机诈的性质逐渐消失,正如花金子在这半夜的折磨里由对仇虎肉体的爱恋而升华为灵性的。
这段描写是耐人寻味的。曹禺似乎认为,这个受良心谴责煎熬的仇虎才真正代表了人性的本真,因而他是美的,值得人们高贵的同情。显然,他在这里肯定的是人性中善的一面。在这样一种观念的支配下,仇虎的死与其说是一种抗争,倒不如说是一种赎罪行为。仇虎以自己的死冼净了他手上的血。曹禺以这种方式又一次间接地肯定了那个至高无上的道德原则。
这使我们想到《雷雨》的悲惨结局。在《雷雨》的最后一幕,剧中人物或死、或疯、或出走——他们必得如此。曾经有人说这是因果报应观念在作祟,其实不然。曹禺这样安排,仍是基于他对“雷雨”双重象征性的理解:人类的原始本能既可以生人也可以死人,它带来新生,同时又必须以死亡为代价。《原野》中花金子的疑问:“为什么我们必得杀了人,犯了罪,才得到那个金子铺路的地方?”同样表明了这一点。新生与死亡、光明与黑暗、正义与邪恶就是这样交织在一起。所以,尽管场景、人物不同,但两出戏中的主人公的心路历程、最后的结局却颇多相似。而且较之《雷雨》,《原野》中那象征破坏、毁灭的一面得到更突出的表现。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种蛮性、原始生命力是怎样导致仇虎精神的分裂,怎样幻化为无边无际的黑森林,最后终于吞没了仇虎。
回到“原野”的象征意义这个问题,可以说与“雷雨”相同,“原野”的象征意义也是双重的。一方面,就本来意义上说,“原野”本该是一个自由的、无拘无束的所在,是原始生命的象征。正是在这片原野中产生了仇虎,犹如那棵巨树矗立在原野一样。如果说蘩漪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那么仇虎该是一个“最原野的性格”。但另一方面,一旦这种原始生命力失控,它便会反转来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作为现实中铁镣的对应物,“原野”成为禁梏巨树的地方,成为仇虎——那个因其良心谴责而失去原始活力的仇虎走不出去的黑森林。就这点而言,它是《雷雨》中的“雷雨”的又一种新的象征形式,只是较之《雷雨》,情感与道德的冲突在这里得到更为显露的表现。我们也可以说,“原野”实际上是一个泛化了的“家”。曹禺似乎意识到,这种对人的心灵的压抑、禁锢并不仅存在于有形的“家”,它远远超出有形的“家”之外而无所不在。那个象征着理想的金子铺路的地方并不在原野之内,而是某个未知的所在。实际上,仇虎本人曾有意无意否认了它的存在,这恰恰表明了“原野”无所不及的范围,表明了作者的绝望。
曹禺曾经对人谈到《原野》的得名,受到了波斯诗人欧涅尔一首小诗的启迪。那是一首表现一个青春少年爱情的诗:“要你一杯酒,一块面包,一卷诗;只要你在我身旁,那原野也是天堂。”[①a]这也许只是曹禺创作的初衷,而剧本实际表现的内容、情调则与这首小诗相去甚远。尽管与花金子重逢并得到她全部的爱,但原野并没有成为仇虎的天堂,在第三幕中,原野竟使仇虎产生如临地狱的幻觉。爱情在这出戏中只是居于一个次要的位置,只具有场面的意义而不能统领全剧。就目前所能看到的材料来说,最接近《原野》本来意义的、曹禺本人的解释,是1983年5月他写给四川文艺出版社蒋牧丛的一封信。在那封信中,曹禺写道:
《原野》是讲人与人的极爱和极恨的感情,它是抒发一个青年作者情感的一首诗(当时我才26岁,十分幼稚)。它没有那样多的政治思想,尽管我写时是有许多历史事实与今人一些经历、见闻做根据的。不要用今天的许多尺度限制了这个戏。它受不了,它要闷死的。……[①b]
曹禺终于吐露了自己的心声!是的,《原野》所要表现的,正是一种强烈的情感的纠葛,一种扭曲了的人性。《原野》是一首情感的诗,而不是某种政治思想的图解。由此依稀可以看到当年写《雷雨·序》、《日出·跋》时那个意气纵横、不能自己的曹禺。然而,70余岁的老翁与20出头的青年,毕竟还是有差距的。
这封信,曹禺曾嘱蒋牧丛不要发表,这又表现出后期曹禺一贯的审慎。田本相的《曹禺传》首次将它披露出来,才使我们得以多少了解一点曹禺的真实想法。1982年,《原野》由凌子改编执导,搬上银幕,得到文艺界的好评,凌子本人更称《原野》是曹禺剧作中最好的一部。这无形中对曹禺是一种鼓励,使他敢于将自己的真实思想表露出来。另一方面,对凌子过于写实的改编,曹禺大概感到意犹未足,尤其是电影对原作中“原野精神”的有意淡化,对他来说恐怕是一个不便明言的遗憾。于是,他终于借四川人艺排演《原野》之机,不公开地表示了上述意见。
三
在曹禺的全部剧作中,《原野》无疑是争议最多,分歧最大的一部。而所以如此,关键即在于该剧存在一种先入为主的理解,即根据剧本以农村生活为题材这一事实,认定作者试图表现旧中国农村的阶级压迫和阶级反抗,并进而对剧中人物作相应的阶级分析,在此基础上评判作品的成败。这样一来,不但批评者未能把握作品的真实底蕴,予以令人信服的批评;就是肯定者也没有领会作者的本来用心,作出合乎实际的肯定。说好说坏,都不免于隔靴搔痒。而在五六十年代那样一种政治环境中,作者也实在难以据实申辩,只能是由人评说,甚至附和流行的看法了。
本文对《原野》象征意义的理解是否就符合曹禺的创作意图呢?这恐怕也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将《原野》的创作理解为作者对“蛮性”的一种呼唤,对人之复杂本性的一种剖析,较之从表现农村阶级斗争的角度去诠释评判,更接近作品的内在精神,也更符合作者写作《原野》时的实际状况。而且,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原野》,我们就会发现,在《雷雨》、《原野》和《北京人》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关联,它们共同体现了曹禺前期剧作的若干基本特征。同时我们也会发现,《原野》所以采取这样一种非写实的表现形式,正是由其特殊的表现内容所决定的。作者并不刻意追求细节的真实,而更醉心于营造一种氛围,一种情境,从而使演出具有相当浓郁的主观色彩。
在这个意义上说,《原野》确实和那位波斯诗人有某种关联,那就是曹禺是将《原野》作为诗来写的。虽然与后来的《王昭君》相比,《原野》的语言并未趋向韵律化。
(作者 北京师大中文系副教授)
①a 参见高瑜:《曹禺谈〈原野〉》,《北京艺术》1982年第8期。
①b 转引自田本相:《曹禺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464页。*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61-65J5戏剧、戏曲研究邹红19971997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61-65J5戏剧、戏曲研究邹红19971997
网载 2013-09-10 21: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