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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党外势力的挑战
许信良原是国民党籍,在 1972 年当选台湾省议员,但是因为在省议员任期 间和国民党的省党部在民众议题上发生许多冲突,因此认清国民党的歷史包袱太 重,无法真正反映民意,因此决定在 1977 年的县市长选举脱党參选。在选举过 程中,以「新精神、新人物、新桃园」作为竞选的诉求,并且让许多年轻人加入 竞选团队,发挥创意,并以轻松、欢樂的选举基调,冲淡政治恐怖的气氛。许信 良的脱党參选,自然引起国民党的不满,以强大的社会操控方式,动员党员、农 会、工会系统等企图影响许信良的选情。但是国民党的作法引來民众的反弹,政 見发表会上有许多民众前來聆听,许信良的宣传車队更是受到热烈欢迎,因此许 信良阵营对於选举的胜利结果信心满满,唯独对国民党惯用的「作票」手法感到 忧心。因此在中坜市的竞选总部外贴出大字报:「只有共产党才作票,发现作票 立即喊打,打死共产党!」[8]透过这样的方式让支持者协助防止国民党藉机作票 的工作。
1977 年 11 月 19 日,五项公职选举的投票日,在桃园中坜即爆发了因作票 而产生的「中坜事件」。《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记錄了事件的导火线:
上午十点半,有兩位老人家锺顺玉、郭涂菊夫妇到位於中坜国小的 213 投票所投票,由於年事已高行动缓慢,进入圈票处後久久未出來,投票所 的主任监察员,也就是中坜国小校长范姜新林主动进入圈票处询问。
此时,旁边投票的兩位选民林火鍊和邱奕彬机警的注意范姜新林的一举一 动,他们看見范姜新林很技巧的将这兩位老人家投给许信良的票涂抹成废 票。
走出投票所後,林、邱兩人告诉兩位老人家他们的县长选票已成为废票 了,於是这兩位老人家走回投票所向范姜新林要求补发选票,范姜新林当 然拒绝,双方争吵了起來,引起投票群众聚集。
中坜国小对面正是中坜分局,坐镇的检察官获报後赶赴现场,他只把兩位 老人家及证人带回分局,被指控的涉嫌人范姜新林却留在投票所继续执行 工作。 检察官明显的偏袒行为迅速传遍中坜市,群众的情绪更为燥怒不满。下午 兩点半左右,有四、五名群众冲进投票所把范姜新林推出來,这些人指着 校长破口大骂,维护秩序的數位警察过去想解救校长,却引來更多的群众 包围。
没多久桃园县警局局长带了二、三十位警察來救援,但包围的群众已达上 百名,警察只能挥舞着警棍保护校长和自己,一路撤退至中坜分局内。不 到十分钟的光景,分局外马路上已聚集了四、五百名群众,切断了南北纵 贯大道。[9]
民众包围警局後,投掷石块将分局的玻璃砸破。检察官已先行带着范姜新林 離开中坜分局。中坜民众包围分局的消息传开後,各乡镇的支持民众纷纷涌向中 坜,傍晚时甚至开始有民众翻倒警車,并和使用催淚弹驱逐民众的警察发生冲 突。冲突中传出有民众被警方开枪射伤,愤怒的民众开始放火烧車,并且捣毁分 局内公物。半夜更有民众放火烧警察局,火势波及到一旁的六间警察宿舍。到了 半夜三点後,民众才逐渐散去。
政府对於这次的暴动,为何没有采取强力镇压的态度?反而让民众纵火烧毁
警車甚至警察局?当时担任警政署长的孔令晟回忆道:
中坜事件发生前,经国先生曾经找我去谈如何处理群众运动的问题。我提 到当时尚未订颁游行示威法,并且缺乏科学的、不流血的驱散群众的能 力;根据以往的经验,万一发生流血事件,势必造成不可收拾的後果。如 今之计,只能忍一时之痛,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经国先生同意 我的看法,并明确指示,万一发生群众运动,警察遇到袭击时,只能以盾 牌挡住,绝对不能还手,免得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实在說:「打不还手, 骂不还口」,只是不得已的应急措施罢了。[10]
发生中坜事件当时,孔令晟除了下令桃园县警察局长王善旺不得还击外,也 不能发生流血事件。後來中坜分局被焚烧,亦由王善旺局长听从指示将警员撤離 至辖区内的其他派出所待命。孔令晟於隔天來到中坜分局,指挥警员回到岗位执 行勤务,并将分局外观整修恢復。[11]
蒋经国在发生事件的当晚接到报告後,便亲自到中央党部处理,他决定了几 项原则:1.此事只能由警察机关处理,不能动用军队;2.虽然民众包围警局并且 纵火,但是警察绝不能伤害民众;3.此案应交由司法机关处理。[12]由此可知,蒋 经国当时极力避免军队的介入,并且禁止警察进行还击,将这起事件尽力平息下 來。[13]而选举的结果,不意外地许信良以 23 万多票击败了 14 多万票的国民党籍 候选人欧宪瑜。
中坜事件後來移交台北地检署审理,对於范姜新林妨碍投票的案子决定不起 诉;检举人邱奕彬则以伪证罪起诉,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而当 晚的滋事者,林益生、曾金富、潘堂煌等八人则判处兩年四个月到十二年不等的 刑期。[14]中坜事件的爆发,显示民众长期以來对选举公正性的怀疑,以及许信良 阵营不断地宣传国民党作票的可能性,於是在当天的偶然机会上爆发开來。
国民党政府來到台湾之後,为了让自己在表面上保有民主的形象,也为了争 取国际间的同情,容许有限度的批评,因此《公論报》、《自由中国》成为知識份 子追求民主政治理想的园地。但是经营者李万居、雷震等人在 1960 的组党行动, 超越了国民党容忍的底线,因此让兩家媒体自此消失,出版品成为国民党严加管 控的对象。[16]国民党亦「利用党政合一的力量,掌握政策的制订、消息的散布、 新闻的呈现和新闻从业人员的精神训練,有效地控制舆論,让批评的言論难有伸 展的空间。我们可以說,透过党政的运作,国民党已建立起一套足以控制新闻舆
論的机制。」[17]
《美麗岛》杂志社带有政治运动的色彩,姚嘉文认为包含了理念、组织与运 动三个部分,因此设立有社务委员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及编辑委员会。[20]基金管 理委员会为实际决策核心,社务委员为全台主要的党外人士,编辑委员则包含统 独兩方的编务人才,成员诉求多样,可以說是在反国民党的共同目标下共同合 作。杂志社的总社设立在台北市,各县市则设立服务处及县市基金管理委员会, 举办各种座谈会、聯谊会、演讲,促使民众在选举时支持党外人士。施明德說, 整个组织架构就如同一个「没有党名的党」。[21][22]这也代表在「桥头事件」44,党外 人士第一次主动、公开挑战政治禁忌之後,党外的反国民党运动有了组织。而美 麗岛杂志的发行量,姚嘉文回忆:「第一期七万份,第二期九万份,第三期十一 万份,第四期印了十四万份,但未及发行出去」[23]便发生美麗岛事件(亦称高雄 事件)。可見当时的《美麗岛》杂志非常受到欢迎,也代表了潜在的民众支持力 量。
《美麗岛》杂志社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申请在 1979 年 12 月 10 日,於高雄 市扶輪公园举办「世界人权纪念日」演讲大会,预计将发动三万名民众參加。计 画送至台湾南部警备司令部(以下简称南警部),却被以不合法令规定为由而被 驳回,但是施明德等人仍坚持照原计画进行。由於在演讲大会前一天才发生「鼓 山事件」46[24],因此有许多民众加入了这次的活动。12 月 10 日当晚六时十分,《美 麗岛》高雄服务处前已聚集兩百余人,於六时半由施明德等人手持火把引导,沿 中山一路向新兴分局前的大圆环前进,原订计画是要在圆环绕一圈便返回服务 处。进入圆环後,黄信介等党外人士开始演讲,却被镇暴警察围在圆环。过程中 施明德向南警部副司令张墨林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长要求让封锁圈外的民 众进入未果,於是民众开始突破封锁线,继续游行回到服务处。游行队伍在中正 四路与南台路口遭遇宪兵组成的人墙,宣传車驾驶不敢冲向人墙,却被民众往前 推挤而突破人墙,继续游行。突破的过程中便已有零星的冲突,这个区域的宪兵 人墙只有十余人,因此被民众攻击的伤势较为严重。回到服务处後,游行队伍与 原先被档在圆环封锁线外的民众会合,继续演讲。当晚十点,呂秀蓮演讲时,宪 警人员开始施放烟幕及催淚瓦斯驱散民众,现场民众与宪警人员再度爆发冲突, 安全岛上的欄杆、石块、棍棒成为攻击的武器,直到半夜群众才散去,但是现场 的宪警人员并没有直接逮捕相关人士。[25]艾琳达(Linda Gail Arrigo)回忆,在突 破人墙造成的第一次冲突後,就全部平静下來,若不是军方又进一步攻击,演讲 早就结束,并不一定会在十点发生更大的冲突。[26]当时游行示威的相关法令尚未 制订,对於警民冲突的场面,最高指导原则仍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因此 并没有使用枪械,仅以盾牌加以阻挡。[27]
蒋主席强调了一点,他要求同志们能了解;那就是他有时作成决定後,没 有解释原因。他說:「对一件事,我过去没有解释原因,今天不解释原因, 甚至永远也不解释原因。这就像总裁說过的:我不能說,我不忍說,我虽 然不說,但可以向各位明白表示的是:我作的一切决定,都是以国家民族 和党的利益为重。」
在这样的原则下,昨天蒋主席向大家解释了政府处理高雄「美麗岛杂志社」 引发暴力事件起初要容忍的原因。他說:对在高雄发生的事,无論对与不 对,我们都是非常的痛心,一百多位宪警受了轻重伤,如果受伤的不是警 察,而是一般百姓,又如果宪警在当时身佩武器,镇压暴力,殺死了几个 百姓,今天的情势又变成什麽样子?
蒋主席以沉重的语调說:「我们当时为什麽要那样做,因为我们绝对不能 让骚亂扩大,很多人不了解我们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苦心,但我们还是
这样做了。」[30] 而在《蒋经国先生全集》裡收錄蒋经国的說法是:
当时我们听到有一百多位宪警受了轻重伤,我们当然非常痛心,但请各位 想一想……在那种情况下,宪警如果用武器反击时死了几个人,将变成一 个什麽局势?为什麽政府要这样容忍?就因为政府绝对不愿意骚亂的扩 大,民众更希望生活秩序的安定。而那一批人,就是希望愈亂愈好,你今 天毁了,他们更高兴。因此,我可以說,我们这样做,出发点就是要免除
此數字与判决书上记錄數字相同 台湾的骚亂,尤其是要保障我们一千七百万善良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这个 苦心一时之间很多人不会了解,甚至也不会原諒,但是我们这样做了。[31]
由以上的言谈可以得知,蒋经国对於群众运动的处理方式,在中坜事件之前 即已不同於以往白色恐怖时期。为了国内的安定秩序,他以警察做为处理群众运 动的主要对象,而不是军队。这除了是为了获得台湾人民的支持外,也是因应国 际环境的改变,希望台湾能作为中国的模范,继续带往民主化、法治化的目标。
国民党政府在事件後,於 12 月 11 日,由警备总司令汪敬煦及警政署长孔令 晟在台北妇女之家召开记者会說明处理过程。《美麗岛》杂志社则在 12 月 12 日 下午七点,於台北总社召开记者招待会,由黄信介、张俊宏、姚嘉文、施明德对 高雄事件展开說明。蒋经国则召开特别小组,决定在 12 月 14 日展开逮捕行动。 这样的作法符合他在四中全会开幕时所說:
今後当更积极致力於健全民主政治的本质,从发挥公意政治功能、加强法 治政治基础、提高责任政治观念三方而同时并进,重视民权自由的保障, 更重视国家社会的安全,使自由不致流於放纵,民主不致流於暴亂,以建 立安定的民主政治。[32]
蒋经国要让台湾民众知道,他有决心继续民主改革的工作,但这个工作是有 计画、有进度的,超越政府的尺度,便是危害到国家社会的安全,他必须以强硬 的态度面对,以建立安定的民主政治。
蒋经国的特别小组列出一张逮捕的名单,蒋经国一再要求再缩小,只抓带头 的領导份子。[33]但是陸续的逮捕行动仍抓了一百多名党外人士与暴亂的滋事份 子,蒋经国同时下令《八十年代》、《美麗岛》停刊一年。[34]
逮捕行动过後,党外人士开始寻求国外的支援。透过国外媒体与国际人权组 织对国民党政府施加压力。在审判开始前的国内媒体与舆論,大都偏向政府,除 了因为媒体是由国民党所操纵之外,在照片与现场的报导,都是呈现出宪警人员 为了维持秩序被殴打的画面。看不到的部分,自然无法影响到舆論的发展。艾琳 达和施明德 1978 年 10 月 15 日举行结婚典禮,希望藉此让艾琳达可以继续留在 台湾而不会因为政府不续给签证而離开,施明德也能藉着与美国人结婚而比较不 会被情治机关抓走。艾琳达在逮捕行动开始後,於 1979 年 12 月 15 日被驱逐出 境,她立即到香港寻求国际媒体的支持,因为台美断交後,国际媒体都搬到香港 去。而艾琳达也在美国召开公听会,让更多人知道美麗岛事件的真相,希望能影 响国民党的作法。而施明德在逮捕行动开始时就逃亡,国民党政府一直要到 1980 年 1 月 8 日才抓到他。艾琳达认为,一般政治案件都会被迅速结案,但是因为主 谋施明德的逃亡 26 天,反而让外界越來越清楚美麗岛事件的本质。同时也因为 国际媒体开始注意到美麗岛事件,让国民党政府内部发生争执,新闻局和外交部 希望能多注意国外的观感,但是情治单位与军方却希望一网打尽。[35]
党外人士都希望能够让这件案子公开审理,而「国民党内的学者改革派以及 楚崧秋等温和派主张军事法庭公开审理高雄事件。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 葛樂士也力促台北当局让全世界及台湾人民看清政府对被告指控。」[36]同时基於 美国方面的媒体与国际人权组织均将美麗岛事件中的領导人塑造成受害人,并强 调是因政府「先镇」民众才「後暴」的传闻,蒋经国於是决定,军法审判过程公 开,被告在庭上的声明也准许报纸报导发表。[37]这是戒严法实施後首次将审理过 程呈现在大众面前。
表 2-12 美麗岛事件依军法叛亂罪起诉者与辩护律师对照表
被起诉人 |
辩护人 |
黄信介 |
郑庆隆 陈水扁 |
施明德 |
郑胜助 尤 清 |
姚嘉文 |
苏贞昌 谢长廷 |
张俊宏 |
尤 清 郭吉仁 |
林义雄 |
江鹏坚 张政雄 |
林弘宣 |
张俊雄 李胜雄 |
呂秀蓮 |
呂传胜. 郑冠禮 |
陈菊 |
张火源 高瑞铮 |
资料來源: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判决书,六十九年障判字第○一四号。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判
决书〉,国家档案局藏《美麗岛事件档案》,档案号:0069/3132163/163。
在审理庭上,律师团「直攻戒严令的违法,质疑自白书的可信度,要求调查 侦讯人员刑求之事。」[41]而被告的最後陈述,更成为法庭审理的高潮。「他们的 最後陈述就像是即将告别人世的遗言。……被告有的是对理想的坚持,对民主体 制的热情,对土地人民的大爱。」64对台湾的民主政治來說,审判带來的影响很 大。因为是公开审判,所以国内各媒体都会逐日将当天审理的情形登载在报纸 上,同时国际媒体的报导,也让世界知道台湾的政治情形。因此被告将自己的理 想、对党禁、报禁的不满,台湾独立的主张,陈述出來时,不仅仅是对法庭内的 人所說,也是让台湾人民了解不同於官方的說法。虽然民众在国内媒体上看到的 会是报社或记者对被告的陈诉加以丑化或批判,但是完整的思想陈诉,是在选举 时也无法提供的舞台,这对台湾民众在政治的參与度与视野都有很大的提升。
1980 年 12 月 6 日,原本应该於 1978 年举行的中央民意代表增补选恢復举 行,除了代表政府有意在台美断交後恢復民主常态之外,也展现蒋经国的改革路 线并未因此改变。美麗岛受刑人的家属有三位投入了这次的选举:姚嘉文的妻子 周清玉、张俊宏的妻子许蓉淑以及黄信介的弟弟黄天福。而以党外名义參选的候 选人另外还有 16 名。这次的选举成为美麗岛事件後,测试台湾民众是否继续支 持党外运动者的试金石。结果,三位受刑人家属都当选,周清玉当选台北市国大 代表,许荣淑当选台中县市、彰化县、南投县的立委,黄天福当选台北市立委。 而其他的党外运动者也有康寧祥、张德铭、黄煌雄、黄余秀鸞和王兆钏当选立委 或国代。这显示台湾民众仍愿意支持党外运动。而美麗岛事件以及因它而起的公 开审判,对於受刑人、受刑人家属、辩护律师,都成为後來參与政治时吸收支持 群众的资本。甚至在後來的台湾政治发展上,是否坐过“政治犯"的牢成为民众 衡量支持与否的指标之一。 三、民进党成立
然而党外在这次选举後却陷入了分裂的麻烦之中。党外公职人员的「议会问 政路线」渐渐成为主流,但是党外人士之中坚持理想的份子,在再度开放的党外 杂志中掀起了「改革体制与体制改革」、「群众路线与议会路线」等路线对立的笔 战,康寧祥等人在议会的妥协行为成为被批判的主要对象。[49]为了 1983 年的立 法委员增额选举,党外人士组成了「党外中央後援会」(简称为後援会)、「党外 编辑作家聯谊会」(简称为编聯会)等组织,前者以康寧祥为首;後者系针对前 者章程中的保障现任党外立委条款而成立,成员包含所有党外杂志的负责人,及 新生代统独各派人马。最後在编聯会的要求下,後援会将保障条款删除,编聯会 转为党外团体内部的监督力量。党外在这次选举中积极表态參选的人很多,除了 後援会推荐的人选外,还有报备与徵召的情形,结果「後援会」的组织力量不再, 票源分散,立委席次下降,由原先 9 席变为 6 席。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结合美麗岛 受刑人家属、长老教会人士及美麗岛事件辩护律师等人的「美麗岛連线」,7 人 中有 4 人当选立委,名单是辩护律师的张俊雄、江鹏坚,林义雄的妻子方素敏、 张俊宏的妻子许荣淑等 4 人,结合了监察委员尤清与省市议员的陈水扁、谢长 廷、苏贞昌成为党外新的势力。[50]
政治大学三民主义研究所硕士論文,页 184-185。 民靠拢的现象,这也是党外人士选举时的策略之一。[54]11 月 16 日选举结果揭晓, 党外选举成绩不斐,省议员当选 11 席,当选率 61.11%;台北市议员当选 11 席, 当选率 100%;高雄市议员当选 3 席,当选率 50%;县市长部分,则仅有高雄县 长由余陈月瑛当选。
1.总统由全体台湾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2.全体中央民意代表由台湾人民选出;
3.废除戒严令;
4.释放政治犯;
5.废除党禁和报禁,保障言論自由。[55]
蒋经国得知民主进步党成立的消息後,草拟了一份声明,表示组织新政党的 问题在研究中,尚待做出决定。目前的政策不变,没有合法的反对党。并且指示 要加强与党外人士沟通。[61]国民党与党外人士及中间的学者在 9 月 30 日进行沟 通,并且发表声明,自由派学者胡佛指出:「中介人士与执政党负责沟通的三位 人士都认为,『民主进步党』仍在筹备阶段,希望不要出现急躁、激烈行动,继 续进行沟通,使民主政治能稳健发展。」[62]由此可知,蒋经国对於民进党的成立, 仅是站在不承认的立场,但是也不会采取法律行动。原因在於,蒋经国已经成立 了「十二人小组」,其中便已经包含了解除戒严、开放党禁、报禁等事宜。现在 对民进党采取法律行动,以〈人民团体组织法〉加以取缔甚至逮捕党外人士,对 於蒋经国规划的时程将有很大的伤害。因此,即使国民党内的元老派大肆批评蒋 经国的态度,蒋经国依旧采取不积极的作为。[63]
蒋经国面对党外运动的冲击,不断调整策略与步骤。但是唯一不变的的是他
坚持政治民主改革的决心。他按照自己的步调,持续但有程度地开放政治禁忌; 党外的挑战,蒋经国的强硬回应,最高的指导原则,便是国家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1] 谢明德,〈解严後我国政党政治之研究〉,台北:政治作战学院政治研究所硕士論文,1991, 页 56。
[2] 胡汉民在 1928 年提出「党外无党,党内无派」的一党专政主张,并不承认其他政党的存在。 見李敖,〈党外是谁喊出來的?〉,《民进党研究》(台北:李敖出版社,1995),页 1-4。
[3] 陈鹏仁主编,《中国国民党党务发展史料——组训工作》(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8),页
[4] 。
[5] 李柏泉,〈黄信介与台湾民主运动之研究〉,台北: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三民主义研究所硕士論 文,2003,页 29-30。
[6] 李筱峰,《台湾民主运动四十年》(台北:自立晚报,1987),页 122。
[7]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台北:INK 印刻出版有限公 司,2005),页 39。
[8]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43。
[9]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44-45。
[10] 迟景德、林秋敏访问,林秋敏整理,《孔令晟先生访谈錄》(台北:国史馆,2002),页 283。
[11] 迟景德、林秋敏访问,林秋敏整理,《孔令晟先生访谈錄》,页 283-284。
[12] 林荫庭,《追随半世纪──李焕与经国先生》,页 183。
[13] 许介麟判断,蒋经国当时不想扩大事端的原因是总统选举(1978 年 3 月)许介麟,《战後台湾 史记》卷 3(台北:文英堂,1979),页 33-34。
[14] 《台湾日报》(台北),中华民国 67 年 1 月 25 日,版 3。林荫庭,《追随半世纪──李焕与经 国先生》,页 183。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46。
[15] 黄信介在 1977 年的助选过程中,发现有些无党籍人士虽然没有加入国民党,但是他们的政治 立场与对国民党的态度与党外人士有很大的差異,因此有需要做区别。見葉柏祥,《黄信介前 传:民进党的永远大老》(台北:月旦,1994),页 82-83。
[16] 萧淑玲,〈台湾党外杂志对党外运动的作用(1979~1986)—以《八十年代》系列、《美麗岛》、
《蓬莱岛》系列兩大路线为例〉,桃园:国立中央大学歷史研究所硕士論文,2006.6,页 16-17。
[17] 杨秀菁,〈台湾戒严时期的新闻管制政策〉,台北:国立政治大学歷史研究所硕士論文,2001, 页 143。
[18] 杨秀菁,〈台湾戒严时期的新闻管制政策〉,台北:国立政治大学歷史研究所硕士論文,页 152。
[19] 办理杂志系因国民党政府以限证、限张的方式控制报纸媒体,杂志是相对來說较容易作为发 声管道的媒介。
[20] 陈仪深访问,林东璟纪錄,〈姚嘉文先生访问记錄〉,收入於陈仪深编辑,《口述歷史》12── 美麗岛事件专辑,(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4),页 20。
[21]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82、84。
[22] 年 1 月 21 日,调查局逮捕高雄桥头乡的余登发、余瑞言父子。理由是 1978 年 10 月被捕 的匪谍吴泰安企图向余氏父子寻求合作,以暴力方式颠覆政府。虽然余氏父子不予理会,调 查局仍以「知匪不报」及「为匪宣传」兩项罪名将余氏父子起诉。最後余登发判刑 8 年、余 瑞言 3 年,匪谍吴泰安死刑。国民党政府逮捕余氏父子的动作,激起党外人士的不满,於是 串連在 1 月 22 日於桥头乡余家门前展开游行,先在桥头乡的街道游行一圈,然後转乘游览車 至凤山市区游行、发传单後再转至高雄火車站。在火車站,姚嘉文、张春男等人发表演讲, 警察、情治人员加以制止,与群众发生争吵,但是并没有大冲突,演讲结束後便返回台北。 路上曾心仪对施明德說:「国民党的戒严令已不再是处女了,我们已强暴这三十岁的老处女 了!」虽然双方没有发生激烈冲突,但是这是戒严令实施以來的第一次示威游行,虽然围观 的民众对游行仍有疑虑与恐惧而不敢參加。但是能够进行游行,已经代表国民党的处置方式 在面对戒严令的规定时产生了变化。見高明辉口述,范立达整理,《情治档案──一个老调查 员的自述》(台北:商周文化,1995),页 59-62。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 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76-80。施明德,〈国民党戒严令下第一次游行示威纪实〉,《台湾民主 运动海外同盟快讯》11,1979.3.5,收錄在国防部军法局,〈黄信介等叛亂案全案资料〉,国家 档案局藏《美麗岛事件档案》,档案号:0069/3132163/163。
[23] 陈仪深访问,林东璟纪錄,〈姚嘉文先生访问记錄〉,收入於陈仪深编辑,《口述歷史》12── 美麗岛事件专辑,页 23。
[24] 年 12 月 9 日,美麗岛高雄市服务处宣传車,在鼓山分局附近宣传隔天的演讲活动时,遭 警察拦阻,以煽惑民众參与未经核准的活动为由,制止驾驶車辆的姚国建、邱胜雄等人,结 果发生冲突,警方以妨害公务逮捕姚、邱二人。据《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所载, 兩人遭分局警员以脚踹至出血,押送至台湾南部警备司令部,一样遭到毒打。美麗岛服务处 得知消息,陈菊等人率民众包围鼓山分局要求放人,鼓山分局警员放下铁门不予回应。半夜 传出消息可以放人,始由蔡有全、苏秋镇兩位律师将姚、邱兩人具保带回服务处。消息传遍 各地,反而让更多的民众决定參加隔天的演讲大会。因此有論者认为鼓山事件是美麗岛事件 的导火线。見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92。劉凤翰、 何智霖、陈亦荣访问,何智霖、陈亦荣记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访谈錄》(台北:国史馆,1993), 页 129-130。
[25]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判决书,六十九年障判字第○一四号。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判决书〉,国 家档案局藏《美麗岛事件档案》,档案号:0069/3132163/163。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 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92-94。陈仪深访问,潘彦蓉纪錄,〈周平德先生访问记錄〉, 收入於陈仪深编辑,《口述歷史》12──美麗岛事件专辑,页 85-89。劉凤翰、何智霖、陈亦 荣访问,何智霖、陈亦荣记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访谈錄》,页 130-132。至於当晚没有逮捕行 动的原因,呂秀蓮推测系因国民党当时正在召开十一届四中全会,应该在会後就会展开逮捕
行动。見本注前引〈周平德先生访问记錄〉一文,页 89。
[26] 陈仪深访问,周维朋纪錄,〈艾琳达(Linda Gail Arrigo)女士访问记錄〉,收入於陈仪深编辑, 《口述歷史》12──美麗岛事件专辑,页 63。
[27] 迟景德、林秋敏访问,林秋敏整理,《孔令晟先生访谈錄》,页 285。时任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 长高明辉表示,在美麗岛事件前召开的专案会议,主持人在一开会时就告诉与会人员,上面 有一项决策,就是绝对不准流血。同时南警部司令常持琇也要大家忍辱负重,要以打不还手 骂不还口的精神來面对群众。高明辉口述,范立达整理,《情治档案──一个老调查员的自 述》,页 59-62。
[28] 劉凤翰、何智霖、陈亦荣访问,何智霖、陈亦荣记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访谈錄》,页 132、136。
[29] 陈仪深访问,潘彦蓉纪錄,〈周平德先生访问记錄〉,收入於陈仪深编辑,《口述歷史》12── 美麗岛事件专辑,页 89。报纸纪錄当晚受伤人數,聯合报的报导是南警部司令常持琇对大众 說明当晚的事件时,有 16 位宪警因公受伤了,包括宪兵指挥官(笔者注:薄玉山)。見《聯 合报》,中华民国 68 年 12 月 11 日,版 3。同版另一新闻更详细,内容为:在骚动事件中,宪 兵有多人受伤,其中包括了高雄地区的宪兵指挥官薄少将。宪兵連长吴钦裕在阻挡暴徒暴行 时,被打得滚在地上,在旁观看的计程車司机林宗宪看不过去,上前抢救,也被打伤。至於 其他的伤者名单,初步查出如下:何平、锺赐樓、谢安华、谢文章、司明宗、蔡來进(以上宪 兵)、陈秀荣、魏学宽、陈振飞、李庆昌(以上保警)、王天靈、李麗裕、韩裕里、李光锦、蔡 德财、石朝秋、温秀卿、胡春泰、蔡惠雅、鲍务本(以上市民)等十四人。分送陸军八○二总医 院及市立大同医院治療。因此就本则新闻所見,受伤者为十七名。見《聯合报》,中华民国 68 年 12 月 11 日,版 3。另外在茅家琦的书中,当晚受伤人數为 183 名警员及 92 名示威群众。 見茅家琦,《蒋经国的一生和他的思想演变》,页 371。
[30] 《聯合报》,中华民国 68 年 12 月 15 日。版 2。
[31] 蒋经国先生全集编辑委员会编辑,《蒋经国先生全集》,第十二册,页 148。《聯合报》,中华民 国 68 年 12 月 15 日,版 2。
[32] 《聯合报》,中华民国 68 年 12 月 11 日,版 5。
[33] 劉凤翰、何智霖、陈亦荣访问,何智霖、陈亦荣记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访谈錄》,页 140、142。
[34] 《聯合报》,中华民国 68 年 12 月 20 日,版 3:中华民国 68 年 12 月 21 日,版 3。
[35] 陈仪深访问,周维朋纪錄,〈艾琳达(Linda Gail Arrigo)女士访问记錄〉,收入於陈仪深编辑,
《口述歷史》12──美麗岛事件专辑,页 52-53、68-69。
[36] 陶涵着,林添贵译,《蒋经国传》,页 392。
[37] 陶涵着,林添贵译,《蒋经国传》,页 392。
[38] 《聯合报》,中华民国 69 年 2 月 1 日,版 3。
[39] 《聯合报》,中华民国 69 年 2 月 21 日,版 1。有 33 人涉及普通刑法的暴行胁迫罪、8 人涉及 藏匿施明德而犯了藏匿通缉犯的罪。見姚嘉文,《景美大审判──美麗岛军法审判写真》(彰 化:作者自行发行,2003.4),页 27。
[40] 見申请旁听登记清册。国防部军法局,〈黄信介等叛亂案全案资料〉,国家档案局藏《美麗岛 事件档案》,档案号:0069/3132163/163。
[41]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111。 64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112。
[42]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判决书,六十九年障判字第○一四号。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判决书〉,国 家档案局藏《美麗岛事件档案》,档案号:0069/3132163/163。
[43] 劉凤翰、何智霖、陈亦荣访问,何智霖、陈亦荣记錄整理,《汪敬煦先生访谈錄》,页 139。
[44] 陶涵着,林添贵译,《蒋经国传》,页 395。
[45]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书〉,收入国防部军法局,〈黄信介等叛亂案全案资料〉,国家 档案局藏《美麗岛事件档案》,档案号:0069/3132163/163。
[46]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判决书〉,六十九年障判字第二十一号。国防部军法局,〈黄信介等叛亂 案全案资料〉,国家档案局藏《美麗岛事件档案》,档案号:0069/3132163/163。
[47]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122-124。
[48] 古淑芳,〈台湾党外运动(1977-1986)──以党外言論为中心之研究》,台北:国立台湾师范 大学歷史研究所硕士論文,1999.6,页 86。
[49] 何振盛,〈戒严时期台湾地区的民主化与政治发展:国民党与反对团体之互动》,台北:国立
[50]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153-157、160。
[51] 古淑芳,〈台湾党外运动(1977-1986)──以党外言論为中心之研究》,台北:国立台湾师范 大学歷史研究所硕士論文,1999.6,页 119-120。
[52]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162-163。
[53]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176。例如:《聯合报》的 第一段内文:「一九八五党外选举後援会」昨天举行会员大会,议决今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推 荐人选。而在报导中亦将名单按照选区列出。見《聯合报》,中华民国 74 年 9 月 29 日,版 2。
[54] 《聯合报》,中华民国 74 年 11 月 17 日,版 2。
[55]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186-187。
[56] 梁肃戎,《大是大非—梁肃戎回忆錄》(台北:天下文化,1995),页 210。
[57] 梁肃戎,《大是大非—梁肃戎回忆錄》(台北:天下文化,1995),页 212。
[58] 总统府国策顾问陶百川及台大教授胡佛等昨天邀宴党内外人士,沟通「党外公共政策会设立 分会」事宜,參加人士经过五个半钟头的聚谈後,达成三点结論,同意公政会及其分会设立, 但对其名称及是否登记尚有争议,有待继续磋商。見《聯合报》,中华民国 75 年 5 月 11 日, 版 1。
[59] 黄德福,〈民进党与台湾地区的政治民主化〉,收錄於杨泰顺编,《政党政治与台湾民主化》(台 北:民主基金会,1991),页 156。
[60] 张富忠、邱万兴编着,《綠色年代:台湾民主运动 25 年》上册,页 207。
[61] 陶涵着,林添贵译,《蒋经国传》,页 454。
[62] 《聯合报》,中华民国 75 年 10 月 1 日,版 1。
[63] 陶涵着,林添贵译,《蒋经国传》,页 454。
葉集凯 2013-08-28 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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