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政改革:背景、目标、实施步骤与约束条件——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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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中国宪政改革的约束条件

 

 

中国宪政改革要完成的任务是伟大的,但中国宪政改革由以进行的条件又是苛刻的。一个成熟的改革者必须对改革的各种约束条件有清醒的认知,才能正确把握改革的进程,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克服不利因素,争取改革的最后成功。

从目前形势看,中国宪政改革的有利条件应该说不少。

首先,中国在过去的20年中经济有了很大增长,经济总量已经达到相当规模,这同当年苏东剧变时的情形完全不同。俄罗斯民主化是在经济形势极其糟糕的条件下进行的,“休克疗法”成为某种不得已的选择。今天的中国已经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发展相对良好的经济对实施政治改革有有利的一面,那就是改革可以较为从容地设计、推进,避免因经济状况的极度窘迫而造成的社会紧张以及此类紧张可能给政治改革决策带来的负面影响。当然,好的经济记录也可能有不利的一面,即当执政者不打算(或尚无决心)进行实质性的政治体制变革时,经济成就会成为旧体制的遮羞布,成为反对政改的籍口。公众(特别是城市中的中产阶级)则可能失去政治改革的经济动力而在威权主义金钱社会的膨胀中默认官方的一套。因此,中国今天的经济成就对宪政改革而言乃是一把双刃剑。如何使用这把利剑为宪政改革服务而不是帮倒忙,是改革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其次,与当年的苏东相比,中国的宪政改革还有一个有利条件,那就是台、港、澳的存在。香港和澳门原来是殖民地,有较好的法治社会基础。如今作为大陆的特别行政区,港澳完全有可能、有条件建设成民主社会的“窗口”,并对内地其他地区产生影响。台湾作为一个已经实现政治民主化的政治实体,它对大陆的影响同样是深刻的,且随着两岸沟通、联系的加强,这种影响会越来越明显。

再有,就是全球政治民主化的大潮流。冷战结束后,民主和自由作为全球普世价值已经被公认。这成为中国宪政改革的重要的国际背景。自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国已经在经济领域和世界建立了更紧密的联系。国际社会要求中国进一步改善国内人权状况,加快政治民主化进程,从人类普世价值观和全球治理角度看是合理的。事实上,中国政府已经对此做出某些积极反应。比如,中国政府已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至今仍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1]

 

虽然存在上述有利条件,本报告仍然认为中国宪政改革面临的困难不容低估。下面,我们主要分析不利于中国宪政改革的约束条件。这样的约束条件包括――

 

约束1:党专制自身的体制力量及其巨大惰性

 

中国宪政改革最大的障碍是中国共产党党专制体制本身。这一点,本报告已经反复论及。中国共产党作为有着长期对敌斗争和武装夺取政权经历的革命党,其理念之明确、组织之严密在同类政党组织中几乎无出其右。执掌政权后,中国共产党又创造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党专制控制系统,这套系统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运转,已经形成巨大的惯性。面对宪政改革这样根本性的变革,党专制体制的惯性会作为巨大的惰性力量阻遏改革的推进。这种惰性,可以表现为党的控制机制各种改头换面的延续,也可以表现为党和政府的各级官僚对任何改革举措的或明目张胆、或偷偷摸摸的抵制。

当然,抵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共产党拒绝多元宪政民主制度,除了控制权力的现实需要外,也曾和中共领导人的僵化认知有关。比如,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在不同场合强调不能搞“西方的三权鼎立”,但却拿不出过硬的理由来论证为什么不能搞。[2] 此外,中共党内大概也真有一批坚持毛式思维的“老左”仍在留恋传统“社会主义”,这样的人虽然数量不多,但在现存体制内仍有相当能量。

更重要的是,六四开枪以后,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化和权贵资本的形成,权贵集团对宪政改革的抵制将具有严重得多的性质。对于这些新权贵来讲,维护党专制则早已不再是什么认知上的原因,而是出于赤裸裸的利益考虑。当权力能够带来巨大的利益(包括现实利益和潜在利益)时,任何以限制权力、制约权力为目标的改革都会受到拼死的抵制。谋取利益的冲动会转化为强化现存体制的巨大能量。也就是说,这里发挥作用的,已经不仅仅是传统体制的惯性或惰性,而且还有体制衰变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毒瘤。

正是由于这一点,今天的中国宪政改革与上个世纪80年代相比,不知要困难多少倍。因为,当一个新的权力-利益格局已经成型时,再去改变它当然要比其尚未成型时就加以解构费力得多,也艰难得多。这是中国特殊语境内形成的先市场化、后民主化改革路径必然付出的历史代价。

维持旧体制总是相对容易且驾轻就熟的,创建新体制则永远充满了风险。我们可以设想一个想改革但又缺乏足够勇气的中共当权者面对这样一场大的社会政治变革最惧怕的是什么。他既怕“内院”起火,又怕外部局势失控;既怕权势集团的反对,又怕自由力量的疯长;既怕改革成功后没有自己的位置,又怕改革失败了自己将承担的责任。可以说,在伟大的历史转折关头,能否战胜内心的恐惧、引领时代的潮流将是对一个政治家品行、智慧和勇气的真正考验。当然,如果当权者保守到连改革的念头都没有,那就什么都不要谈了。因为这样的掌权者根本不配称为政治家,他(们)只是现存体制的工具,并最终将成为旧制度的殉葬品。

 

约束2:中国专制文化传统的深层影响

 

本报告已经反复指出,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皇权专制传统的国家,这个传统不但对今天执政党的行为有深刻影响,对普通公民同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中国既缺乏公民权利和公民社会的自由主义传统,也缺乏社会民主主义传统。这种缺乏对中国的宪政改革同样是很不利的。

做一个对比也许有助于说明这一点。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1993年捷、斯各自独立前是一个国家)等东欧诸国在近代历史上均有议会民主传统。早在16世纪,波兰就建立过两院议会制度。18到19世纪波兰曾惨遭被瓜分的命运。1918年恢复独立后,波兰又采行共和民主制。即便是二战期间建立的专制政权“萨纳奇政体”也是一个相对温和的专制政体。难怪有人称波兰是“斯拉夫人的法兰西”。考虑到这样一个历史文化背景,波兰工人党总书记哥穆尔卡在二战结束后即提出要走和苏联全然不同的“波兰式道路”,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了。“在这条道路和在这些条件下,工人阶级专政,或者说一党专政,既没必要,也无目的。”[3] 1947年1月,波兰举行首次大选,波兰工人党、波兰社会党、农民党、民主党4个党组成的民主阵线候选人赢得81.1%的选票,反对党波兰农民党获10.8%的选票。这是一次真实的选举,是真实的议会民主选举,而不是1949年中共搞的装样子的“政协”。战后的波兰并非共产党的一统天下,波兰社会党也有重要影响,而这个党一直主张政治上要搞议会制、多党制。波兰社会党和波兰工人党后来的合并是苏联意志的结果,是一个非自然的历史过程。在波兰改革年代的历史演进中,社会民主主义的传统影响继续发挥了重要作用,包括团结工会的崛起和雅鲁泽尔斯基政权对之的宽容,也包括1989年由朝野双方参加的“圆桌会议”的顺利举行,正是这次历时两个月的圆桌会议,成为当代波兰民主化进程的重要转折点。

另一方面,同样是东欧国家,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三国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有较浓重的专制传统,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这几个国家建立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政权后,一党专制和领袖独裁现象较波、匈、捷各国为烈,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这几个国家的民间自由力量长期得不到发育和成长。

中国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前现代农业文明传统的亚洲大国,它在20世纪下半叶走上党专制的“社会主义”道路,有着极其复杂的历史原因。这些历史要素同时又构成今日中国宪政改革的深层文化障碍。中国当政者搞的假“选举”、假“政党”,无一不是在“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名义下进行的,又无一不是充满了中国的传统智慧。毛泽东从来没有宣称过“朕即国家”,但他所构造的这个以“无产阶级专政”、“人民当家作主”为名的政权,却渗透了旧时帝王文化的许多骨血。在历史的表象,人们看到的是革命潮流的涌动,但前现代的精神遗存往往会以更隐蔽的方式保留下来,并发挥作用。独裁者运用权力的方式和臣僚乃至普通公众对这种权力运用的反应方式都体现着文化传统的潜在制约;由文化心理结构规约的认知路径和情感归宿往往促成了宏观意义上政权建构与运行的非民主结果。中国的臣民文化,造就了稍得安生就不思变革的普遍国民心理;统治者也总是把老百姓“安分守己”、“听话服从”作为自己的治理目标。在今天这个重经济、重金钱的威权主义时代,这些传统“智慧”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滋生、繁衍,并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这是我们承接的一份极其沉重的文化遗产。在中国宪政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决不可以忽略这种文化-精神层面的巨大存在以及它对改革事业的负面约束作用。

 

约束3:民间资本从未成为制约政治权力的独立结构力量

 

在中国传统中,民间资本(民营企业的老板、商人、金融家)从未成为制约政治权力的独立结构力量。前现代如此,现代如此,今天仍是这样。中国的传统是官商结合,“商”在大部分情况下是仰赖“官”存在并发迹的。这与欧洲传统截然不同。14世纪时的英国就已经出现由民间拥有财富者组成的“平民院”。作为议会的下院,这个机构为民间“经济人”参政议政提供了舞台。几百年前的英国民间“大佬”就可以对时政说三道四,向社会发出独立的声音。这当然要归功于当时英国特殊的社会组成和权力结构(国王必须从臣民那里获得财力支持,并借臣民之力对抗教会势力和贵族势力)。后来欧洲各地出现的城市自治继承了商人参政的传统。美国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参加者很多是商人、律师,也是这个传统的表现。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现代民间资本曾有相当发展,但在政治建树上总的说乏善可陈。抗战时期极其活跃的“三党三派”(第三党、青年党、国家社会党、救国会、职教社、乡村建设派)主体是知识分子,而不是工商企业界人士。1949年中共建政后没几年,便开始执行“三大改造”(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激进社会政策,作为剥削者的资本家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民间资本不再有存在的合法性。直到文革结束、改革开放的春风渐起,民间资本才开始战战兢兢地萌动、复苏。

这段简单的历史回顾有助于说明今天中国私营企业老板们的普遍心态和自我定位。他们还没有从这个“阶级”过去历史的阴霾中真正解脱出来。不要看他们外表上财大气粗,其实他们很清楚自己在中国政治-权力格局中的无足轻重。尽管有的私营企业家已经当上了“人大代表”、“政协副主席”,但他们知道这是执政党为营造统一战线的“和谐”外表刻意安排的结果。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聪明的、有一定影响的民营企业家在现存体制内必须学会做一个“市场政治家”,也就是,懂得官场政治规则的商人或实业者。面对这样的心态和自我定位,我们又怎么能指望民营企业的老板们(不管他们是否在“从政”)发出独立于当权者的声音呢?

从“利益”角度看,投靠权力,至少是不得罪权力,似乎是民营企业的最佳生存策略,因为牟利毕竟是“经济人”的本性。除非党专制的权力体系本身发生变化,这样的生存策略很难有大的改变;而现存体制的真正变化,又有待于包括私营企业家在内的民间力量发挥更大的独立影响。显然,我们在此碰到了一个两难。

迄今为止,正像一位研究过浙江“转轨时期民主生活”的记者指出的那样,即便是在中国民营企业最发达的浙江,私营老板们追求的仍然只是“经济民主”而非“政治民主”。“他们呼吁的不过是财产权的保护,诸如‘人权保障’这样的字眼,从没有坚持不懈地出现在他们的提案和议案中。”[4]

 

约束4:知识阶层在威权主义社会中的阳痿症

 

“阳痿症”之类的词汇,似乎不应该出现在这样一份严肃的报告中。我之所以刻意如此,是想强调该问题的严重性,唤起社会的充分注意,唤醒知识界的良知和自觉。

中国知识分子本来拥有“以道自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一口不谋谋天下”的伟大传统。近代以来,中国知识界在追踪世界潮流、促进民族觉醒、批判社会陋习、变革制度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乡村建设运动,以及抗战期间的两次宪政运动,都是独立知识分子在中国现代史舞台上演出的大戏。那一代人用自己的果敢作为证明了当时的知识分子无愧于这个民族,无愧于历史。

1949年、特别是1957年后,中国知识界遭遇了寒冷的冬天。本报告已经指出,中国共产党党专制造成的后果之一乃是一代知识精英的被扼杀和文化创造力的枯萎。知识分子不得不臣服于权力,在对“新时代”、“新生活”的一片讴歌中,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思考。直到文革把毛泽东极权主义乌托邦逻辑的荒谬推到了顶点从而最终引发社会的抗议浪潮,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才开始通过四五运动树立起自己的形象。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自由知识界曾同党专制有过几个回合的较量。可以说,恰恰是在执政党对“自由化思潮”的不断声讨中,知识界找回了自己的尊严。

我们要问的是:如今中国知识界的尊严何在?

六四后,随着执政者统治策略的变化,对“自由化”的静悄悄的压制代替了明火执仗的讨伐,自由知识分子也由此重新被放逐到社会边缘。更严重的是,在威权主义金钱社会的大潮中,相当多、甚至越来越多的知识者就范于“第二次思想改造”,他们满足于过一种“安定”、“正常”并且“富裕”的生活,而往往回避敏感、尖锐的社会政治问题,以逃避良心的拷问。更有不顾廉耻之徒,甘心成为权贵的奴仆,或以学术官僚、教育官僚的名义,劫掠公共资源以肥私,成为威权主义社会中学术腐败和教育腐败的推波助澜者。

无论一个人还是一个群体,其优良品性的形成要经历很长时间的磨砺、累积,其堕落却可能异常容易。虽然在今天中国知识分子的队伍中,仍然不乏不屈不挠的斗士,他们或直接、或迂回地与专制造成的各种不合理进行斗争,但总的讲,90年代以来的中国知识分子(这里主要指大陆)作为一个整体,其表现却是不及格的。他们没有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时代责任。他们没有成为引领时代潮流的旗手。当一大批教授、“学者”屈服于统治者的压力和金钱的利诱,斤斤计较于小我的患得患失,满足于一种蝇营狗苟的生活,甚至陶醉于威权主义背景下的权力奢华和纸醉金迷时,不管他们内心是否经历了灵魂的分裂,是否已经感知到这种分裂并引起痛苦,这都是中国知识界的可怕的退步,是一代知识人的耻辱。

在某种程度上,中国今天的“中产阶级”或“白领”阶层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这些人大多有较高教育背景,还有不少拿了国外的学位,供职于外企或收入较高的国内企业,也有的在政府机构任职。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金融、财会、保险、律师、证券、电子商务等等)堪称专家,但缺少有活力的政治诉求和政治表达。他们的眼界过于狭窄,人生哲学又过于功利、世故。他们缺乏对社会的深切关注,更少有以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名义,在自己的专业范围之外参与社会生活、改造社会痼疾的勇气。

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现实。

拥有信念或理想对一个知识人从来都是重要的。一个商人关注社会改革可能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增进他自己的利益;反之,如果一个知识者仅仅从自身利益出发才去关注社会,那他就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知识人。基于某种信念的、超越狭隘个人利益或阶层利益的普遍追求,才是知识分子的特征。用这个标准来衡量,韩国民主化进程中的大学知识分子,台湾民主化过程中的民进党人,乃至早期国民党和共产党队伍中的大批仁人志士,都堪称这样的知识人。他们都能证明理念(而不是财富)具有的力量。

问题是,在威权主义铜臭熏天,个体心灵普遍扭曲的今天,中国知识分子又如何重构这种力量?

 

约束5:公民维权遭遇的困难

 

现在,让我们看看中国社会中人数更为广大的一群,那就是处于社会“下层”乃至“底层”的普通老百姓,他们由无权无势的普通农村乡民,进城找活儿干、处于流动状态的农民工,城市的低收入者、下岗待业职工以及各类无业游民组成。用中国共产党的传统政治术语,这些人都是“无产者”或“半无产者”,靠出卖劳动力换取微薄的收入,甚至连这样的机会都很难找到。

本报告不能详述这个巨大群体产生的多方面原因。这里,指出如下一点似乎就足够了,即除了人口众多之类“自然因素”外,[5] 是“体制”造成了经济发展过程中各个社会阶层、社会群体资源占有和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在中国近30年的改革中,我们既没能解决政治领域的民主问题,也没能解决经济领域的“均富”问题。随着权贵资本和各种各样的暴发户打着改革的名义成为“先富裕起来”的一族,改革初期本来还曾享受到部分好处的普通中国老百姓却越来越变成社会的落伍者,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变成需要社会特别关注的“弱势群体”。

诚然,近年来这个问题已经引起执政者的高度重视,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试图缓解经济不平等给普通民众、也给执政者本身带来的压力,包括尽可能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并完善社会保障系统、解决公众最关心的医疗住房上学费用奇贵等问题,也包括在农村免掉农业税、减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等等。所有这些当然都是值得欢迎的,也是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构的份内之举。但本报告这里要特别指出,仅仅从生存意义上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构成“弱势群体”的失地农民、城市下岗职工等不仅是消费者,是需要政府救助的对象,他们同时还是公民,他们的公民权利应该被尊重,被维护,不管这权利被用于保护公民的合法经济利益,还是合法政治诉求。

这些年各地频频发生的公民维权遭遇困难、尴尬甚至官府镇压的大量事例,突出表明了这个问题的尖锐性。无论是城市野蛮拆迁、农村非法占地、国有企业悄然“转制”、血汗工厂延长工作时间还是农民工被无故克扣工钱,受害的一方总是通常显得十分无助的普通老百姓。他们之所以无助,不仅在于与雇主或官府相比,受害者作为个体的弱小,而且在于,受害者作为集体通常是无组织的。不能以有组织的集体力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中国普通公民的最大悲剧,也是中国宪政改革遭遇的又一深层障碍。

当年毛泽东在湖南搞农民运动时,就深晓‘将农民组织在农会里”的必要,并将此誉为“农民所做的第一件大事”。[6]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靠工人运动、农民运动起家的中国共产党如今却最怕工人、农民、城市小区的居民、集贸市场摆摊的小商贩等等拥有自己独立的组织。中国的许多外企至今没有工人的工会;中国老板自己开办的大大小小的工厂里鲜见工人的独立组织就更不必说了。难道我们能总是指望由国务院总理去给农民工讨要工资么?

显然,“弱势群体”之所以是“弱势群体”,并非单纯指生存意义上的“弱势”,同样指政治权利、公民权利意义上的“弱势”。而正所谓“压迫越深,反抗越烈”,恰恰是这个“弱势群体”,蕴含着中国宪政改革最伟大的民众资源和力量。但这种力量只有被组织起来时,才能从潜在的东西变成现实的东西。那么,在今天的中国,“组织民众”,谁去做?如何可能?

 

约束6:人口、资源、经济发展不均衡对宪政改革的压力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它的版图几乎相当于整个欧洲,它的人口比欧洲、美国、日本人口的总和还要多。在巨大的人口数量背景下,中国的自然资源(特别是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可耕地资源)显得相对匮乏。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极度不均衡,东部发达地区和西北、西南等欠发达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几乎差了整整一个时代。只有一点在全国是一样的,那就是不计代价的经济增长观念、只图“政绩”不顾其他的为官者行为准则、贪小利忘大义的企业生财之术到处都造成对环境的破坏。中国的本来已经很脆弱的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正在遭受空前的压力。以渤海为例,如果环渤海的十数条河流(它们分别位于山东、河北、天津、辽宁等省市)继续往渤海中倾注污水,那么用不了10年,渤海湾将很难再见到鱼类。而靠自然力量在这个相对封闭的水体系统恢复原有生态条件和性状,至少需要200年的时间![7]

那么,这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和环境方面的压力对宪政改革有什么影响呢?

可以说,即便是在民主体制下,面对这样的人口规模,面对东西部发展如此不均衡的现实,面对脆弱的生态环境,执政过程也会显得极为棘手。专制体制由于自身内在的弱点(比如权力监督不到位,官商结合以谋私等等)进一步加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在这个意义上,中共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将很难落在实处。中国严重的环境问题,究其源,本来就与体制的不合理造成的治理不力有很大关系;这倒证明了,即使从保护环境、保护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基本生存条件出发,宪政改革也是必须要做的。

另一方面,苛刻的自然和人文条件的确又给宪政改革施加了严格的约束,使改革设计和改革行动必须谨慎而行。

首先,既然我们只有这一方土地,这一片蓝天,中国的宪政改革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否则整个民族将承受巨大的、甚至是无法弥补的损失。

其次,宪政改革必须处理好地方自治与大国治理的关系,这在我们这样一个地区发展差异极大的国家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和特殊的难度。我们这个民族向来缺乏民权传统,发展地方自治是培养公民精神、落实公民权利的重要制度安排。但地方自治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容易形成地区利益之间的矛盾甚至冲突。利益从来就有自我膨胀的本性,民主政治并不能消除这种本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自治共同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会显得极其复杂。长江上游的城市为了发展经济,可能造成长江水体的污染,但倒霉的是长江下游的广大地区。这里既有市场行为的负效应问题,也有“集体行动的逻辑”问题,后者强调,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没有人愿意自己支付成本,在个人收益极小甚至没有收益或负收益的情况下,去增进所有人都会受益的公共利益。为了解决此类问题,除加强各自治共同体之间的协调外,必须有更高一级公共权力的介入。这个“更高一级的公共权力”可以是层级较高的地方政府,也可以是中央政府,它们代表的是更大范围的公共利益,有权以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在必要时强行要求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地方利益服从国家(全民)利益。

中国不乏中央集权的传统,我们缺乏的是地方自治与中央统筹之间的必要的张力。既要加强地方民权,又要完善大国治理,而且是在如此苛刻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如此不均衡的社会发展条件下。――这是中国宪政改革所面临的又一重大挑战。我们是否已经意识到了这种挑战的急迫和尖锐?

 

约束7:社会整体道德状况不利于宪政改革

 

建构规范的民主生活,要求人们自觉遵循民主游戏的规则;而这一点,又以良好的社会道德状况为前提。试想,如果人们缺乏做人的基本准则,缺乏政治行为的道德底线,那么,即便是搞民主选举,也将黑金政治盛行,把选举变成一场儿戏甚至恶作剧。亚洲各国的政治民主化为此提供了足够的经验教训。

那么,我们是否已经有进行宪政改革的充分的道德准备呢?

十数年来,中国全民族道德水准的滑坡,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造成这种结果,可谓既有远因,又有近由。从远的方面讲,中国一百年的社会转型是在理性文化重估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对传统精神资源的合理批判、转换与重构和对外部新的精神资源的理性汲取都很不够。中国共产党建政后对“封资修”(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批判,彻底阻断了一代人了解、继承传统文化和汲取外来文明的可能。人们只知有一心要“复辟”的“孔老二”和据说延续了2000多年的“儒法斗争”,却不再知道中国古代圣贤智慧中那些具有超越价值、至今仍有其意义的东西。自由主义则被当作“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当作西方社会“腐朽的意识形态”被批判了几十年。好在当时很多人确曾真心信奉“一心为公”、“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道德”,这曾令我们这个社会看上去充满了朝气。可惜好景不长,文革的失败、毛泽东乌托邦社会改造工程的破产使人们再也不相信关于“革命”和伟大“理想”的一整套寓言;“狠斗私字一闪念”式的道德禁欲主义也迅速被开放年代的经商热、金钱热所取代。简言之,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人的精神危机已经露出了端倪,因为人们在价值层面似乎正在失去依托,既没有孔孟,也没有基督,也没有了马克思。

六四后的90年代是中国人精神危机的大爆发时期。一方面,统治者镇压了民主运动,使本来高涨起来的公民热情迅速归于死灭;另一方面,统治者又打开了所有“致富”的绿灯,号召人们都去成为“先富裕起来”的一族。这种威权主义策略取得了出奇的效果,它使人们不再过问政治,而精心营造自己的小安乐窝。大城市里用“欧陆风情”、“湖畔别墅”之类撩动消费者的房地产巨型广告,宾馆、饭店中到处可见的黄色服务招牌,传媒故意制造的物质享受和娱乐氛围,使整个民族看上去是那样浮躁、醉态和肤浅;对财富的毫无节制的崇拜和对政治的麻木与冷漠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照。

更可怕的是普遍缺乏诚信的商业道德窘况和“笑贫不笑娼”的病态社会心理。大众普遍崇拜(当然也仇恨)有钱人,而不管他的钱来路是否正当。把这个原则推而广之,就有了医院医生吃“回扣”、教师热衷于给学生“吃小灶”、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官商勾结、“黑道”“白道”勾结却被视为“正常”,很少受到当事者良心谴责的怪事。在各种“政治场合”(官方举行的会议、新闻媒体的采访等等),人们则习惯于说官话,说套话,说假话,而没有任何心灵上的负担。难道还有比这更令人触目惊心的事情么?当所有这一切都已经见怪不怪,被人们习以为常的时候,我们又到哪里去找一个健全民族的影子?!

精神的苍白、无内容、扭曲甚至堕落,是改革开放30年来威权主义体制带给我们这个民族的最大恶果。它所造成的深远影响,可能需要数代人的时间去矫正。

中国的宪政改革,是一场制度革命,也是一场精神革命,它要求每一个人首先要有健全的心态,有基本的是非观,有参与政治的热望,有对财富的合理节制心理,还有当财富与正义发生冲突时选择正义的勇气。我们做好这样的精神准备了么?

 

约束8:政治转型中谈判与妥协传统的缺乏

 

中国的宪政改革是一场革命,但这只是就它最终要达成的目标而言;如果就它将采取的方法、实施的步骤而言,它更多地具有渐进、改良的特征。它需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解决,一个难点、一个难点地去处理,一个关口、一个关口地去突破。这就要求处于转型中的各种政治力量都必须学会沟通、谈判、妥协,学会尊重对方,在尊重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学会在各让一步的情况下把目标的实现推进一步。

这种政治谈判与妥协正是当代中国政治中所缺乏的。

当然,病根仍然要归于党专制体制本身。中国共产党建政以来一直奉行两样东西,一是“最高权力不可分割”,二是“党永远代表正确的一方”。这两样东西都可以从中国的皇权传统中找到根源,因为皇权的逻辑向来就是“圣上英明,臣罪当诛”,没有什么平等协商、更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背负这样一个政治传统,中国共产党当政者习惯于把一切持政治异见的人视为“敌人”,把一切对自己的批评视为“敌对势力”挑唆的结果。1989年先有邓小平“4.25谈话”,后有“4.26社论”,把学生运动定性为“动乱”。赵紫阳曾希望邓改变态度,并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8] 这说明了赵的胸怀和对邓的忠诚。但赵紫阳可能没有看穿如下一点:邓并非简单地被北京市委欺骗;即便他知道全部真相,仍然会做出“4.25”式的结论,因为那是邓一代人所特有的党专制的思维逻辑:批评我,就是反对我,就是要推翻我。我不能让你推翻我,我就必须先制服你,打倒你。用博弈论的语言,这叫“零和博弈”或“全输全赢”。它证明了,在党专制的逻辑语境内,几乎没有不同政治力量之间公开谈判、相互妥协的可能。如果说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这种可能,那恰恰是党专制一统天下的社会定式被打破的结果。

以上讨论告诉我们两点:第一,中国的宪政改革要良性、稳步地推进,执政的一方必须放弃“唯我正确”的传统统治观念和“全输全赢”的博弈战略,学会尊重对方,不把对方当敌人。如果中共领导人学会了这一点,那就意味着原来的专制者已经在挣脱传统镣铐的羁绊,而开始迈向民主的绿荫。第二,如果说宪政改革推进过程中作为博弈双方的执政者与民间自由力量都需要妥协的话,那么首先要做出妥协的是当政者一方。因为专制的游戏规则是当政者制定的,民间自由力量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反抗这种规则,这里谈不上什么妥协,也还谈不到妥协。民间自由力量的妥协只有在“官方”已经做出妥协、让步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这也是本报告反复强调宪政改革必须形成民间压力的又一个理由,我们应该把这种压力看成促使当政者改革的首要因素,而不能仅仅诉诸当政者自己的“良知”或“觉悟”。

另一方面,改革者也有一个逐渐成熟的问题,也要学会妥协,不止是在必要时与执政当局的妥协,也包括同道之间的相互理解、谅解与宽容。前苏联的民主化进程中,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都是从执政党阵营中杀出来的改革派主将,但两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好,在一些关键时刻,双方都不够大度,无形中给改革事业造成了损失。1993年俄全民公决后,面对激烈的“府院之争”,一些激进派人士提出立刻解散人代会,禁止原苏共高级干部当选人民代表。这种被东欧称为“火礼”的办法代表着对原执政者的不宽容,显然也是“全输全赢”逻辑的延伸,并不足取。

1986年的台湾还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面临强烈的民间民主诉求,蒋经国表示要与党外“进行意见沟通”,由台湾几位知名学者出面组织,结果当政者与反对派内部都有人反对这种沟通。国民党内的保守派认为妥协就等于向敌人“无条件投降”,民间反对派力量中的新生代则讽刺“沟通”就是“钩通”,而主张用更激进的方式立刻组党。就思维方式讲,凡此皆有“零和博弈”之嫌,而缺“正和博弈”之量,之巧。

那么,在中国宪政改革蓄势待发的今天,人们是否已经充分意识到了未来政治谈判中相互尊重、相互妥协的重要?

 

各种约束条件的综合分析

 

以上列举了8个方面的约束条件,它们都构成中国宪政改革的负面制约因素。现在,我们对此做个综合分析。

约束1和约束2在全部约束条件中,显然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中国共产党的党专制体制构成中国宪政改革的最根本的制度障碍,反过来说,中国宪政改革的根本目标也只能是解构、终结这样一种党专制体制。这是当代中国政治转型逻辑的两种不同表达,但说的是同一件事情。中国前现代皇权专制传统遗留下来的各种认知模式、行为模式,作为看不见摸不着的“潜规则”,构成中国宪政改革的深层文化障碍。中国人历来习惯于做臣民、子民,不习惯于做公民、做主人。正是这一点,使得党专制的各种形式上“民主”、实质上专制的做法得以通行无阻。克服这种积存在血液中、骨髓中的东西,对我们这个古老民族来说,是一个更为艰巨的挑战。可以这么说,如果不从根子上剔除臣民文化的影响,中华民族的共和基业是不可能牢固树立起来的。而实现这一点的根本途径,就是建设一个真正民主的政治体制。所以本报告才强调,中国宪政改革既要完成制度上的变革,又要实现文化上的更新。

约束3、约束4和约束5都是前两个基础性约束背景上生发出来的结构性约束。本来,知识分子、私营企业主、“白领阶层”、中下层劳动者群体都是宪政改革的动力,是改革事业可以依靠、也必须依靠的力量。但在中国的现实环境中,这些动力却缺乏发动的引擎,有的甚至干脆转变成了阻力。党专制的现存体制当然还是这个怪局的始作俑者。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这种局面隐含的危险。中国的宪政改革需要产生意大利文艺复兴和法国启蒙运动时期那样的思想大家,也需要既为了自己的利益、亦为天下公益而去奋斗的独立的企业家、商人、律师和自由职业者,更需要千百万意识到自己的权利的、组织起来的“普罗大众”。解构威权主义体制和上述社会力量的自我解放,应该是中国宪政改革进程中互为条件又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

约束6和约束7分别从自然-发展国情和社会伦理国情两个角度进一步揭示了中国宪政改革面临的深层困难和压力。它们不但证明了中国宪政改革条件的苛刻,而且还在提醒我们,中国的改革家在考虑宪政变革这样的大问题时,必须顾及的领域是多么广阔,又是多么精微。最后,约束8分析了转型过程中一个更具体的问题:政治谈判中妥协的艺术。由于党专制的“唯我独尊”向来没有与政治对手平等谈判的传统,相应地,中国的民间自由力量还没有得到过此类体验的机会,这里先行提出这个问题,不应视为额外之举。

 

历史从来不是人为划定的一条直线。就中国宪政改革而言,我们当然希望它能够点火起锚,扬帆出海,冲破层层激浪,最后抵达胜利的终点。但由于所有上述约束条件的存在,这个过程肯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它有可能触礁、搁浅,甚至可能被卷入漩涡,经历生死考验。现在,我们不妨简单预测一下中国未来政治演变的几种可能,以便中国的改革者努力争取最好的可能,而避免最坏的可能。

 

中国未来政治演变的三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中左与中右主导改革,在较平稳的制度转型中达致宪政改革的成功

这基本上就是本报告第三部分描述的政治走势及实施“过程”,也是我们最希望达成的结果。当然,这里的描述有某些“理想”特征,但它的实现并不是不可能的。

首先,在执政者方面,我们相信变化。历史有其发展的总趋势,也为人的主观努力提供了巨大空间。在足够的外部压力下,执政党内部将发生分化,这种分化有利于促进党内改革派的发展。在党内民主化启动后,可能形成中央决策层的改革核心力量,由上而下地推动改革;也不排除地方先行一步,迫使中央跟进这样一种格局出现的可能。

从民间改革动力看,中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和市场化进程,自由主义理性潜能已经有相当积累。普通百姓的维权意识在增长;私企老板们也深知,靠仰仗权力去发财,毕竟是不光彩的,只要制度条件一有变化,被压抑的民间商界、企业界的民主化需求就会冲腾而出。知识分子的重新振作亦可以期待,因为宪政改革本身就是强有力的精神催动剂和心灵净化剂,足以激发一种浩然之气,荡涤人们灵魂中的龌龊、丑陋与自卑。

在中国政党政治形成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中国共产党“一党独大”的有限多党制的过渡性格局。只要它的演进方向仍然是宪政民主体制,这种现象就不是坏事,而是好事,因为它有助于转型期社会的稳定。即便是今后自由派当政,也有出现自身蜕变、反复的可能。但只要宪政体制真的确立起来,这些就都不可怕。

假如从现在算起,中国能用20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宪政民主体制的初步建构(同时完成两岸统一),再用20年到30年的时间巩固之,那中国的宪政改革就算得上极其顺利了。但这只是一种可能。

 

第二种可能:当权者拒绝宪改,社会矛盾激化,最终走向崩溃

这也是我们必须估计到的一种可能前景,虽然任何人都不希望它真的发生,包括当权者在内(执政者从来都是希望自己治下的社会长治久安的)。

党专制体制有其内在的脆性,在常态下,它可以有效地维持自己、复制自己,然遇到非常情况,却极可能出问题。党专制控制越严密,社会减震装置就越少,越容易失灵,危机爆发的可能性就越大。更何况现存党的最高领导人的选拔和内定机制不能保证未来领导人的品性:如果他只是保守、陈旧甚至懦弱,倒还不要紧,因为懦弱至少还与温和相关;假如未来的中共领导人中出现斯大林式的残暴人物,则整个民族(包括这个党在内)都将遭殃。可怕的是,目前仍然没有任何制度上的东西来阻止这种现象的可能发生。

如果真的由于当权者拒绝宪改且日益顽固,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最终引起大的社会动荡、分裂甚至崩溃,这将是全民族的灾难。虽然历史总是要继续前行的,但其他转型国家的经验早已证明,独裁越烈,崩溃越突然,社会为民主化转型付出的代价就越大,后续的民主制度建设也将越艰难,因为专制的遗风会像瘟疫一样猖獗很长时间,它会感染每一个人,包括改革者。

 

第三种可能:当权者拒绝宪改,但用更加纯熟的手段维持统治,使专制体制死而不僵

这是保守的共产党领导者更有可能选择的路。他们缺乏彻底变革的大智大勇,又不情愿前辈留下的江山毁在自己这一代的手中,于是只能乞灵于传统党专制的统治术,并尽可能把它发展得更老练、更纯熟、更“现代”。他们会扼杀自由力量生长的几乎所有的空间,同时抓紧体制内的自我修补,加大体制内的反贪腐力度,并适时地、有分寸地在全社会面前“做秀”。他们还将在现行体制范围内尽可能解决民生问题,缓解民众的不满。虽然不治“根”,但有可能把社会抗议压缩到可控制的范围内。各类媒体(特别是电视媒体)将被充分调动以实现这个目标。

在上述情况下,中国宪政改革的各项负面约束条件都将被强化,改革力量(包括党内主张改革的人士和民间自由派)将面临极大的困难。社会会变得更加平庸,但表面上却可以维持“稳定”甚至“繁荣”。换一个领导人上来,会换一套新的“提法”,但永远是新瓶装旧酒,因为每个新领导人其实都只抱着维持5年(一届任期)或10年(两届任期)的心态。

这将是中国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停滞期。当然,财富总量有可能进一步增长(因为市场经济的体制还在,尽管不健全),但精神领域的衰落是无疑的,这不仅指中国的文学家、艺术家和社会科学家们仍然拿不出震撼世界、震撼心灵的作品,尤其指亿万普通中国公民仍然不知真正的公民政治权利为何物,更不可能去体会它。

中国在世界上的角色则继续充满了矛盾:既是经济增长中的大国,又是全球最大的现代专制主义国家。

从本质上看,这是党专制体制的慢性自杀。但陪绑的,却是整个中华民族。

 

改革者的历史使命

 

既然有上述三种可能,那么摆在所有中国改革者面前的任务,显然是努力争取第一种前途,避免后两种前途。因为只有第一种前途,才真正可以引导中华民族走向复兴、走向光明。

任何改革都需要造就某种“场”或者“势”,中国的宪政改革同样如此。上个世纪80年代末的苏东剧变为各国的改革者制造了强有力的“场”,使他们相继完成民主化的政治-社会转型。我们今天需要创造新的“场”,为中国的宪政改革积聚力量,传递热能,形成影响。

当然,更重要的,是脚踏实地地工作。经历过四五、六四,目前正值壮年或中年的这一代人是中国宪政改革的中坚力量。我们应该拿出甘于奉献、不求索取的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做自己可以做的、有利于改革的事情,并以此为我们的后代做出榜样。

 

回到本报告开始的话题:中国人的民主追索、中国的民主建设已经进行了将近一百年。再过5年,就是辛亥革命的百年纪念。这个漫长的长征应该有一个标志性的突破了。

但愿这个突破能够在我们这一代人和下一代人的手中完成。

 

 

 

 

 

 

 

 

 

(本文作于2006年10月30日~2007年元月11日,北京)



[1] 2004年1月27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法国国民议会大厅发表演讲时曾谈到:“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涉及的重大问题,一旦条件成熟,将向中国全国人大提交批准该公约的建议。”2005年10月19日中国政府颁布的第一份《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第七部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中也明确承诺,对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目前,中国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和准备,一旦条件成熟,国务院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约问题。”

 

[2] 邓在1986年9月的一次谈话中就曾说:“在改革中,不能照搬西方的,不能搞自由化。过去我们那种领导体制也有一些好处,决定问题快。如果过分强调搞相互制约的体制,可能也有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页178)在批评十三大报告初稿似乎“搬了一点三权鼎立”时,邓更明确地讲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是要保证行政机关能够有效工作,不能过多干涉。决定了就办,这是我们的优势,不能放弃。”(见吴国光《赵紫阳与政治改革》,页422)显然,按照邓这里表述的思路,搞政治体制改革和党政分开只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并非为了权力制衡。这里并没有对三权分立体制的哪怕稍微深入一点的分析。邓的核心目的其实只有一条,即“不能放弃专政”,也就是,不能放弃共产党的领导。

[3] 哥穆尔卡1946年11月在波兰工人党和波兰社会党积极分子大会上的讲话。转引自姜琦、张月明《悲剧悄悄来临:东欧政治大地震的征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页34。

[4] 章敬平《浙江发生了什么:转轨时期的民主生活》,东方出版中心2006年版,页169。

[5] 我们当然不否认巨大的人口规模会对任何政府都会构成空前的压力,尽管就中国而言,形成这样巨大的人口也有决策错误方面的原因。下一小节将专门讨论包括人口在内的各类资源制约因素对中国宪政改革的影响。

[6] 见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页22。

[7] 据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2006年10月17日午间新闻报道。

[8] 1989年5月3日赵紫阳同许家屯的谈话。详见杨继绳《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香港EPC出版社2004年版,页408-409。

 


张博树 2013-08-26 14: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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