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不平等的最大根源——读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  讀書—連接古今充實信仰  >>> 簡體     傳統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卢梭应第戎学院征文而作的论文,在这篇论文中,卢梭一方面借助当时有关野蛮人的人类学资料,一方面展开辩证的想象,回顾了人类由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过渡的历史进程,从而他得出结论:人类的进步史也就是人类的堕落史;而私有制的确立,是造成人类不平等及其后果的关键环节。
  卢梭的论述无疑是细致、周密、正确的,但在如何实现人类的平等方面,他把矛头指向财产的“私有制”,显然是片面和不明智的。卢梭以后的世界历史,特别是以取消剥削消灭地主资产阶级为目的的轰轰烈烈的共产主义运动,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把矛头指向财产“私有制”,妄图在财产“公有制”的框架内实现人类的平等,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是不符合人的本性——自私性——的,只能是一个空想的乌托邦而已!财产“公有制”,看似人人平等,但事实证明,在财产还有限的情况下,还不能实现“人人各取所需”的情况下,财产的“公有”,实际上变成了“人人没有”,那些“公有”的财产,变成了极少数有权势者极少数统治者的更大的“私有”物!这正是对人类良好愿望的极大嘲讽:追求人人平等的财产“公有”,却用自己的双手迎来了“人人没有”的更不平等的财产“私有”!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包括过去的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也包括今日的古巴和朝鲜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有哪一国不是这样呢?在人民深陷于饥饿、痛苦的水深火热之时,该国的“领袖”们不照样吃香的喝辣的,将“民意”玩弄于自己的股掌之中?看看今日的朝鲜,看看金氏父子,你就会明白我上面说的一切。财产“公有制”,实际上是违背人的本性的,人的本性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自私。只要人的自私本性没有改变,真正的财产“公有”就不可能成为现实。财产“公有”要实现,一定得有两个前提:一是人的本性不再是自私,而变成无私;二是这世界(社会、国家)的财产极大的丰富,可以为全世界的人类实现“人人各取所需”。否则, 财产的“公有”,只能是一句空话,只能成为各种野心家各种“导师”、“领袖”、“统帅”、“救星”们用来骗人实现自己统治目的的工具!
  何以会如此,良好的愿望没能带来良好的结局?让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文中的论述,我们就会发现卢梭及以后的人类所犯的错误在哪里。
  “我认为人类存在着两种不平等:一种我称之为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由自然造成的,包括年龄、健康状况、体力以及心理或精神素质的差别;另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伦理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取决于一种协约,并且这种协约是由人们的同意确立的,或者起码是人们许可的,而这种协约是由某些人专门享受且往往有损于他人的各种特权(如比他人更富有、更高贵、更有权势,或者甚至要求他人服从他们)组成的。”(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69页)
  问题就出在这。
  我认为,人类的不平等,确实如卢梭所言,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也就是先天素质的不平等;一种是“伦理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即后天环境的不平等。但是,这样分过于笼统,不易找出实现人类平等的正确途径和方法。虽然这样分,也能找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我认为,人类的不平等,其实有三种,也就是将后天环境的不平等再一分为二:一种是先天的不平等,一种是后天的财产上的不平等,一种是后天的政治权力上的不平等。为什么还要将后天环境的不平等再一分为二呢?财产上的不平等,确实也可以包括在政治权力上的不平等之中啊!之所以还要这样细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我们更易找到实现人类平等的最佳(正确)途径和方法。卢梭给我们指出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私有制”的建立,确实是这样。但是,他没能找到人类不平等的最大根源是什么,因此让他及以后的人类不必要地在实现人类平等的道路上走了许多弯路、曲路、冤枉路!
  “只要人们满足于他们的乡间小茅屋,只要他们只用棘针或鱼刺缝制兽皮衣服,用羽毛和贝壳装扮自己,用各种颜料涂画身体,改进或装饰弓箭,用石斧削制小渔船和粗拙的乐器……总之,只要他们只做单独一个人可以完成的工作,只从事不需要许多人手合力进行的劳动,他们就能过着他们本性所能做到的自由、健康、诚实、幸福的生活,继续享受不受束缚的交往所带来的乐趣。然而,从人需要别人帮助之时起,从有人感觉到一个人拥有两人的生活必需品的好处之时起,平等就消失了,财产就产生了,劳动就变得必不可少了。广袤的大森林变成秀丽的田野,要用人们的汗水来浇灌,而且不久就看到,奴役和苦难也随着地里的庄稼一起发扬、生长。”(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114页)
  卢梭说得一点也没错,没有私有制,就不会有不平等。现在的问题是:私有制在历史进程中已经出现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人类的平等?在这里卢梭所说的场景,和我们的老子说的“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绝学,无忧;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四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废除“私有制”,实现大同的“公有制”,其实在干的就是老子讲的“不见可欲”“少私寡欲”。因为,只有“少私寡欲”,人人没有“自私心”,才能在产品还没极大丰富之时实现“公有制”。事实是:这种倒退回原始人的做法,是违背了历史发展规律的,也是违背了生物的进化发展方向的。
  “私有制”,除了产生了人类不平等这一弊之外,并不是一无是处,它也有促进人类进步发展的有利的另一方面。
  
  现在我要说出我的结论:人类不平等的最大根源,不是生理上的不平等,不是财产上的不平等,而是政治权力上的不平等。
  这可以从今日的社会中简单观察一下就能得出的结果。难道不是这样吗?一个人与一个人,在田间干活,能产生出多大的不平等?一个人与一个人,在工厂干活,能产生出多大的不平等?一个人与一个人,在商场做生意,能产生出多大的不平等?如果没有权力的介入,这些工作所产生的不平等都是有限的,是合理的,也是人们心理能够承受的。只有当权力介入时,同样的工作,所产生的不平等才是可怕的,巨大的,令人难以接受的。中国今日的暴富阶层,哪一个不是靠权力致富的呢?绝对的平等是没有的,这世上不存在绝对的平等。我们所追求的,只能是其次的尽可能大的平等,只能是合理的、有限的、在人们的心理承受力之内的不平等,而不是所谓的绝对平等。这样看来,我们今日的不平等有多严重,就一目了然了。今日的普通中国百姓,不是仇富,而是仇“权力致富”!对于那些脚踏实地,辛辛苦苦,自己勤劳所得的财富,人们是不该仇恨的,这种诚实劳动应该得到尊敬!如果因有“权力致富”的腐败,而连“勤劳致富”也加以否定,追求“一大二公”的“公有制”,那是开历史的倒车。如真如此,我们将陷入新一轮的混乱泥沼而不能自拔。
  吃一堑,长一智。我们应该从过去的惨痛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公有制”导致的是最大的不平等,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不平等。因为“公有制”,导致了一个人对权力的绝对依赖,绝对服从,绝对崇拜!没有将每一个人纳入各种“组织”的制度更可怕、更邪恶的制度了!“私有制”,至少可以让一部分人逃脱权力的控制,组织的控制,从而拥有一点人活着不可少的最可怜的“自由”!
  明白了使人类不平等的最大根源是政治权力之后,我们追求人类平等的努力就要转向“政治权力”领域,而不是原来的“财产”方面。财富的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平等比较,后者更大,更可怕,更残酷,更血腥,更邪恶!财富的不平等,是可控的;而权力的不平等,将是无法无天的。在权力平等的时候,财富的不平等是合理的,是人们可以承受的。要实现人的完全平等,那就得消灭财富的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平等。在消灭这两种不平等时,是应该有先后之分的。我们应该先消灭权力的不平等,最后才是财富的不平等。我们以前,先干的是消灭财富的不平等,这是先后失序,本末倒置,因此只能以惨败告终。为什么要先消灭权力的不平等呢?那是因为,财富的不平等即使消灭了,只要有权力不平等在,财富的不平等仍会出现,而且那时的财富的不平等将拉得更大。实际上,在权力不平等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先行消灭财富的不平等。反之,权力不平等先消灭,再去消灭财富的不平等,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何况,权力平等的情况下,财富的不平等将比权力的不平等更加温和、温柔、温馨。
  我们以前讲“阶级斗争为纲”,试图消灭的是财富的不平等。几十年的奋斗结果,有目共睹,惨不忍睹啊。在权力不平等的情况下,虽然你一时能消灭财富的不平等——没收富者财产,达到均贫富的目的理想——但不能将之长久保持下去,财富平等,在权力不平等的情况下,又会自动地产生出新的财富的不平等——更大的不平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犯了“方向性”错误!
  其实,卢梭不是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对这一点的认识也是很清楚的。只是,我们后来人对他的理论、认识有意或无意地误解、曲解了,有意无意地作了自己的取舍:对自己有利的加以吸收并无限放大之,对自己不利的加以拒绝并无限缩小之。难道不是这样吗?对财富不平等,我们的后来人接受了,并放大了;而对权力不平等,我们却忽略了,被缩小了。而卢梭,其本意并没有对后者忽视。“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最坏莫过于受别人的任意支配……人民拥立国君是为了扞卫他们的自由,而不是去做他的奴隶,这是不容置辩的事实,而且是整个政治权利的基本准则。”(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124页)“政治上的差别必然导致公民地位上的差别。人民和官员之间的不平等,很快就在公民之间表现出来,并且根据人的欲望、才干和情况,表现的方式千变万化。”(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133页)正因认识到这,卢梭又写了《社会契约论》,让我们认识到政府的本质。对于政府,我们中国人的认识是多么的肤浅和不到位啊!政府是什么呢?政府是由有“特权”(更确切的说法是“权力”)的人组成的,而这些人之所以有“特权”,是由于他们和人民之间订立了契约,即人民自愿“授权”给他们,让他们更好地来行使管理国家和人民的权力。而人民之所以要自愿这么做——指“授权”给别人——是为了安全和自由!因此,可以这么说,一切未经人民“授权”的政府,都是非法的政府,都是不人道的、邪恶的政府。以前封建社会,人民“授权”是通过战争打天下的方式进行,谁战胜了,谁就是皇帝,谁就拥有权力,拥有“特权”。这就是我们熟悉的“成王败寇”。现代的民主社会,人民“授权”是通过公开竞争“选举”的方式进行。显然,方式由暴力(战争打天下)转变为和平(选举中的打闹总比真刀真枪的战争来得和平多了),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即使如此,政府仍应值得我们时刻警惕。因为,权力的不平等是造成人类不平等的最大根源。我们千万不要忘了早在1776年一个美国人说的几句有关政府的话:“社会是由我们的欲望产生的,政府是由我们的邪恶产生的。前者使得我们能一体同心,从而努力地增加我们的幸福;后者的目的则是制止我们的恶行,从而消极地增进我们的幸福。一个是鼓励我们互相之间的交流,另一个是制造差别;前一个是奖励者,后一个则是惩罚者。社会在各种情况下都是受人欢迎的。但说到政府,即使是在它最好的情况下,也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而一旦碰上它最坏的时候,它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祸害。”(托马斯·潘恩《常识》第2页)
  
  “如果我们观察不平等在各种变革中的发展进程,就会发现,法律和财产所有权的确立是第一阶段,行政官职位的设立是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即最后阶段,就是合法权力向专制权力的转变。因此,第一阶段认可富与穷的分野,第二阶段认可强与弱的分野,第三阶段则认可奴隶主与奴隶的分野——这便是最大程度的不平等了,这个阶段是其他一切阶段的归宿,直到新的一轮变革彻底摧毁这个政府,或者恢复它的合法制度。”(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132页)卢梭的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人类不平等的出现,是分先后三个阶段的。我们如果要追求人类平等的话,那么就应该争对这三个阶段,反其道而行之,按其先后,先灭后者再灭前者。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先灭第三阶段,先灭掉“专制权力”,取消“奴隶主与奴隶的分野”;再灭第二个阶段,灭掉“行政官”的“特权”,取消“强与弱的分野”;最后才是灭第一个阶段,灭掉“财产所有权”,取消“富与穷的分野”。
  那么,我国现阶段,在走向“人类平等”的道路上,正处于哪一个阶段呢?第一步先灭掉“专制权力”,取消“奴隶主与奴隶的分野”,我们实现了吗?第二步的灭掉“行政官”的“特权”,取消“强与弱的分野”,我们实现了吗?前二步还没跨过去,就妄想走第三步,无异于建空中楼阁,无异于干画饼充饥的蠢事!取消“富与穷的分野”,那是“人类平等”之路上的最后一步啊,我们中国人该清醒清醒自己的头脑了,别再发热发昏犯下这种人类历史上的“低级错误”了!
  
  现在,作一下总结,人类不平等的出现,有其先后顺序,最先是生理的不平等,接着由生理的不平等导致财产的不平等,最后由财产的不平等导致权力的不平等。而权力的不平等,是人类不平等的最大根源。
  我们追求人类的平等,那么就该一步一步地走:第一步,首先消灭权利的不平等;第二步,才是消灭财产的不平等;第三步,最后消灭生理的不平等。
  消灭权力的不平等的最佳途径就是分权,对权力加以制约。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的分立,已经被证明是一条消灭权力的不平等的有效方法。我们中国人,理应不该拒绝。使我们中国成为一个真正自由、民主、法治、人权的现代民主国家,理应是今日所有华夏儿女的共同的奋斗目标!
  最后,用卢梭的几句话来作本文的结束:
  “对于人的基本天赋——生命和自由……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生命和自由,但至少可以肯定无权放弃它们。放弃自由,人就降低了自己的人格;放弃生命,就是消灭本身的存在。因为任何世俗的财富都不能补偿生命和自由的丧失,所以,无论以什么代价放弃生命和自由,都是既违背天理又违背理性的。”(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128页)
  
  2005、6、19
  于速朽斋


力瑾 2013-08-23 14:15:48

[新一篇] 西藏生死書 附錄三 兩個故事

[舊一篇] 生活中的經濟學 茅于軾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