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道路 第七章 中国人民争取宪政民主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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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中国人民争取宪政民主的历程
  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一直在探寻一种政治形式,而其它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历程都没有这么痛苦和残酷。
                                                     ——[美]黎安友
  中国人争取宪政民主的历史已有100多年了。这100多年历经清王朝末期、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国民党统治时期和共产党统治时期,一直到今天仍然连绵不断。其经历之苦难、斗争之残酷、过程之曲折、牺牲之惨烈,实为世所罕见!
  早在清朝所谓的“乾嘉盛世”之时,着名思想家龚自珍就已敏锐地洞察到社会危机的到来。他指出:“自乾嘉以来,官吏士民,狼艰狈蹶,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之人,十将五六,又或飧菸草,习邪教,取诛戮,或冻馁以死,......自京师始,概乎四方,大抵富户变贫户,贫户变饿者,四民之首,奔走下贱,各省大局,岌岌乎皆不可以支月日,奚暇问年岁?”(《西域置行省议》)时局动荡,危机四伏,有如“将萎之华,惨于槁木”,(《乙丙之际着议第九》)“日之将夕,悲风骤至”。(《尊隐》)倘若再不图变革,将无以拯救危亡。龚自珍还写了不少呼吁改革的诗作,例如“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己亥杂诗》)直到今天仍脍炙人口。面对日趋严重的社会政治危机,龚自珍提出了修改封建礼仪,变革科举考试制度,加重大臣权威的政治主张。其中心思想就是要求将皇室的权力分移于大臣,对君权给予一定限制,以提高行政效能。他认为:“自古及今,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变迁,风气无不移易”。(《上大学士书》)龚自珍的这些主张,可以说是中国近代维新变法思想的先声。
  清朝统治者的妄自尊大和闭关锁国,使得我国丧失了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工业文明,走向近代工业化的大好机会。结果在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中,被数千名远道而来的洋兵打得一败涂地。1842年8月29日,大清王朝的代表在英国军队的旗舰“康沃利斯”号上,签署了近代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自此,紧闭的中国大门被英军的炮舰撞开了。随后,西方列强的炮舰纷至沓来,一个接一个的不平等条约强加到号称“天朝上国”的清王朝身上,中国开始了半殖民地的苦难历程。
  这时,统治阶级中的一些进步人士最早从战争的失败中清醒过来,痛自反省,努力探索落后、失败的原因,寻求救国之策,魏源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亲身经历了鸦片战争,目睹了西洋战舰、火炮、枪械和养兵练兵之法的优越性,从而提出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主张。魏源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并没有将目光停留在科技层面,而是把视角对准了西方的政治制度。他为了增补《海国图志》一书,搜集了大量资料,并且更多地关注到西方的宪政民主制度。在《海国图志》一书中,魏源详细地介绍了英国的立宪政治和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度,并给予很高的评价。他看到了西方国家的富强同它们的民主政治之间的内在联系,看到了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比清朝的专制制度的优越性。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与魏源同时代的徐继畲在其所着的《瀛环志略》一书中,对欧美国家的民主议会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对美国的民主政治及其主要创始人华盛顿给予了高度赞扬。书中写道:“米利坚合众国以为国,幅员万里,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及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华盛顿为称首哉!”
  以《夷氛闻记》一书而着名的梁廷楠在他的另一部着作《海国四说》中的《合省四说》中,详细介绍了美国的民主制度。书中介绍美国的一切大政都要由“民定其议”的民主政治的精髓部分,以及上自总统、下至百姓都要遵守体现“民心之公”的国法,也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他的论述已经触及到宪政民主政制的核心。
  早期宣传维新变法的着名思想家王韬主张:中国要富强,就一定要学习西方的政治制度,实行变法。他以日本为例,赞扬明治维新运动,指出正是由于日本学习西方的政治制度相当彻底,因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他认为变法的一条重要原则,是要顺应民心,即“因民之利而导之,顺民之志而通之”。他特别推崇英国的君主立宪政制,认为有了议会就可以做到“上下相通,民隐得以上达,君惠亦得以下逮”。因此中国应通过变法学习这种制度。王韬的论着,对后来的维新变法运动有较大的影响。
  此外,积极传播维新变法思想的还有何启、胡礼垣、薛福成、马建忠、陈虬、汤震、宋育仁等。
  以上诸位先贤对西方国家宪政民主制度的介绍,大大开阔了国人的眼界,促进了近代中国宪政民主思想的产生和宪政民主运动的发展。
  统治阶层中的一些改良派人士主张效仿西方先进国家,实行议会制度。如曾任福建按察使和首任驻英大臣兼驻法大臣的郭嵩焘在给李鸿章的信中,就认为西方国家以议会制为中心的民主政治,是其立国的根本,也是国家富强的主要原因。曾任出使美国、西班牙和秘鲁大臣的崔国因是近代中国明确提出开设议院要求的第一人。他认为:“议院之设,分为上下。其上议院由王公大臣议之,所以率作兴事,慎宪省成,知其远者也;下议院由各省民间公举之人议之,所以通幽达隐,补弊救偏,兴利除害,知其小者近者也。”曾历任上海机器织布局总办、轮船招商局会办、汉阳铁厂和粤汉铁路公司总办的郑观应则是中国近代提出实行君主立宪制度的第一人。他在《盛世危言 .议院》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君主立宪制度的主张。
  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清政府苦心经营的北洋海军全军覆没,陆军也连遭 惨败。最后被迫与日本签订自《南京条约》以来最大的丧权辱国的条约——《马关条约》,不仅向日本赔款二万万两白银,而且割让了包括台湾岛和附近岛屿以及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在内的大片领土,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等。这一场战争的失败,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使国人极其悲痛和愤慨!同时也告诉人们,洋务派奉行的“富国强兵”的政策是行不通的。正是在“内忧”和“外患”的挤压之下,中国在一批进步的知识分子的倡导下,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变法维新运动,揭开了近代中国宪政民主运动的序幕。1895年,甲午战争失败和签订《马关条约》的消息一经传出,4月8日,来京应试的广东举人康有为等立即联合各省应试举人1300余人发动了史称“公车上书”请愿活动。他们给朝庭递上了万言书,提出拒签和约、迁都抗战、变法图强三项主张;尤其强调实行变法维新,指出“使前此而能变法,则可以无今日之祸,使今日而能变法,犹可以免将来之祸。”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论译书》中更是大声疾呼:“今日之计,莫急于改宪法”。
  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从“救亡图存”的目的出发,提出了一系列变法维新主张:经济上,要“富国为先”,“以商立国”;政治上,要建立“君民同体”的君主立宪制度,设议院、开国会、定宪法;法律上,要“采罗马及英、美、德、法、日本之律,重定施行”;文化教育上,主张“废八股、兴学校”;军事上,要“选编国民为兵,而司其教练”,加强海军和陆军的建设。维新派的政策主张,不仅要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而且要求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也正是他们完全不同于“洋务派”的地方。而他们所主张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改变“一统垂裳之势治天下”的君主专制政体,代之以“君民同体”的君主立宪制度,并“以俄国大彼得之心和日本明治维新之政为政法”,仿效俄国彼得大帝变法之决心和日本明治维新采用西法以治国家的做法,走自上而下的维新之路。维新派变法维新主张的关键,是仿效日本的做法,在政治上学习西方,实行“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政体。1898年,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下,维新派纷纷登上政治舞台,导演了一幕悲壮的“百日维新”(史称“戊戌变法”)的活话剧。
  康有为关于变法维新的主张,其核心内容之一,即是制定宪法。梁启超在《康有为传》中记述道:“先生以为欲维新中国,必以立宪法、改官制、定权限为第一义”。康有为自己认为,国家有宪法,“犹船之有舵,方之有针,所以决一国之趋向,而定天下之从违者也”。他在《应诏统筹全局折》(即上清帝第六书)中,主张仿效日本明治维新,制定宪法,以昭天下。他说:“考其(指日本)维新之始,百度甚多,惟要义有三:一曰大誓群臣以定国是,二曰立对策所以征贤才,三曰开制度局而定宪法。”具体做法是:第一步,设立制度局,选公卿、诸侯、大夫及草茅才士20人充总裁,商榷新政,制定宪法。制度局是制宪机构,“制度局之设,尤为变法之原也”;第二步,制定宪法。康有为认为, 国家没有宪法,就如同人没有“心思”,只有“宪章草定”。才能够“奉行有准,然后变法可成,新政有效”。由此可见,在康有为眼里,宪法乃是实行新政的依据和保证。他还提出以“三权分立”作为维新政权的组织原则的构想:“以国会立法,以法官司法,以政府行政,而人主总之”,“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与国民共之,行三权鼎立之制,则中国之治强可计日待也”。尽管光绪皇帝积极支持以康、梁为首的维新派的改革主张,并起用了大批维新派人士,前后发布了数十道维新法令,推行新政。但是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守旧势力过于强大,并于8月6日(距4月23日光绪皇帝下诏变法仅100天多一点)发动政变,光绪帝被幽禁,维新派人士谭嗣同、林旭、杨锐、杨深秀、刘光第、康广仁等6人被杀害,康有为、梁启超逃亡日本,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失败了。维新运动虽然失败,但是维新派的宪政民主思想却在中国的宪政民主史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与强大的传统守旧势力相比,缺乏人民支持的维新派的力量是那样软弱。美国着名的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与赖肖尔合着的《中国:传统与变革》一书中写道:“1900年以前,大批有才能的人并没有致力于真正的革命或改革。在旧制度下,没有人具有根本改变这一制度的坚定信念。中国国内变革力量的弱小与其归咎于西方帝国主义倒不如归因于中国的社会秩序、国家和文化之强大。阻碍中国对西方的威胁作出迅速反应的抑制因素主要是中国文化的坚强内聚力和稳固的结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P398) 
  “戊戌变法”的失败,宣告了在中国的专制制度下,自上而下的君主立宪道路走不通。这以后,清朝统治者虽然迫于形势,搞了不少宪政改革,并于20世纪初先后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和《十九信条》,但是已经于事无补了。就在《钦定宪法大纲》颁布后的第三年和《十九信条》颁布的当年(1911年),爆发了辛亥革命,大清王朝无可挽回地覆灭了。
  “戊戌变法”的失败,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成全了本来十分弱小的革命派。革命派的代表人物孙中山(被国民党尊为“国父”、共产党尊为“伟大的中国革命先行者”)原本是一位改良派人士。在他年轻的时候,目睹国家的衰败,立志改良社会。为此,他曾在甲午战争发生的当年,北上投递万言书给当时的权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洋务派的代表人物李鸿章,提出了一系列的社会改良主张。其宗旨是“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此四事者,富强之大经,治国之大本也。”在上书中,他对李鸿章(中堂)寄予殷切的希望“伏维我中堂佐治以来,无利不兴,无弊不革,艰巨险阻尤所不辞。”之后,孙中山又在海外创建了以改造中国为已任的兴中会。“其党有见于中国之政体不合时势之所需,故欲以和平之手段、渐进之方法请愿于朝廷,俾倡行新政。”(〈〈伦敦蒙难记〉〉)正是在上书失败后,孙中山渐渐意识到改良无望,“积渐而知和平之手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转而走上了革命的道路;直到后来发动革命,推翻了历时300多年的清王朝。所以清朝统治者其实是自己的掘墓人。
  孙中山对宪政民主思想的是有不少贡献的。举其要者,当属“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三民主义”指的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民族主义最初的含义是,用革命手段推翻满清的异族统治,同时力求避免为帝国主义列强“共管”或“瓜分”的厄运,拯救国家脱离危亡,建立起独立的“民族的国家”。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很快将其修正为“五族共和”。他说:“国家之本, 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古、回、藏诸地为一国,如合汉、满、蒙、回、藏五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十分可贵的是,孙中山提出的民族主义并不是排外的,而且注重从欧美等先进国家吸收进步思想。他称赞法国十八世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自由”口号,并把它的涵义加以吸收。他倾心于林肯提出的“民有”观念,并且同中华民族的独立意识等同起来。显而易见,西方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构成了孙中山的民族解放的纲领——民族主义的主要来源和内容。民权主义也就是民主主义,按照孙中山的通俗解释,就是“把民同权合拢起来说,民权就是人民的力量。”(《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P692)也就是要通过创立人民的国家——中华民国,建立起宪政民主制度,真正由人民管理政事。1905年成立的同盟会就在宣言中把“建立民国”作为“今日革命之经纶”和“将来治国之大本”。宣言还对民权主义作了概括的阐述:“今日由平民革命以建立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并且重申:“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民生主义是孙中山继民族主义、民权主义之后提出的“社会革命”纲领。它以解决“土地”和“资本”课题为中心内容,正如孙中山本人所概括的:“民生主义,......不外土地与资本问题”。其大致内容是,采取“核定地价”、“照价纳税”、“照价收买”、和“涨价归公”的手段和步骤,实施“土地国有”——“平均地权”的方案,从而达到预防资本主义贫富两极分化,解决农民实际问题和造福社会的目的,迅速实现资本主义工业化,使得中国能够象“英国美国一样富足”。中山先生提出的民生主义带有一定的“国家社会主义”——“集产社会主义”的空想色彩,这在当时是很难避免的。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一书中谈到,当时一提民权,就会联想到卢梭;一提社会革命,就会联想到马克思。但是,孙中山明确表示不赞同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他认为:社会之所以进化,是由于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相调和,而不是由于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有冲突。阶级斗争不是社会进化的原因,阶级斗争是社会进化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种病症。马克思研究社会问题所有的心得,只见到社会进化的毛病,没有见到社会进化的原理。所以马克思只可说是一个“社会病理家”,不能说是一个“社会生理家”。(参见《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P816—817)。
  孙中山提出的“五权宪法”是在西方国家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加上中国古代的考试和弹劾两权,变成五权分立,互相监督,相互制衡。如他所言:“我所说的五权也非我杜撰的,就是将三权再分弹劾及考试两权”。“现在我们主张五权,本来即是现时所说的三权。不过三权是把考试权附在行政部分,弹劾权附在立法部分。”在他看来,传统的考试制度“最为平允”,“无论贫民贵族,一经考试合格,即可作官。”同样,古老的监察制度也是可资借鉴的——“象满清的御史,唐代的谏议大夫,都是很好的监察制度。”辛亥革命后成立的中国民国政府按照中山先生的构想实行“五院制”,从实行的效果来看:应该说有利也有弊,并不是很理想。我认为其原因与中山先生的失误——提出“以党治国”的理论有很大关系。孙中山在其革命活动的早期曾先后组建兴中会、同盟会(及早期国民党)和中华革命党,结果屡遭挫折和失败。以后受到列宁主义影响,按照革命政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一个领袖”的组织原则)的模式改组了国民党。在党政关系方面,主张先以党建国,然后以党治国。由军政而由党训政,最后建立宪政。他原计划训政时期只是达成宪政的一个过渡阶段,一旦条件具备就立即实行宪政。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国民党和后来的共产党一旦执了政,对实行宪政都没了兴趣。相反,都把以党治国变成了一党专政。(国民党到台湾后,统治方式到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过,这是后话了。)这大概是国民党和共产党这一对势不两立的政党直到今天仍然共同尊奉孙中山的原因之一吧!
  孙中山为在我国实现宪政民主进行了长期革命实践活动,限于篇幅,本章就不详加叙述了。 
  与孙中山同期,为我国的宪政民主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代表人物当数宋教仁。宋教仁早年曾与黄兴共同组织华兴会进行反清革命。1904年因起义失败,流亡日本,成为中国同盟会的重要骨干和孙中山的得力助手。留日期间,他对西方各国的政治制度极为钦佩、深入钻研,并以在中国建立西式宪政民主为理想。民国成立以后,他曾任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局长和北京政府农林总长,后辞职专心从事党务工作。1912年8月在北京湖广会馆主持改组同盟会为国民党,并由理事长孙中山推荐代理理事长。宋教仁的政治理想是,中国政体改革首要任务是实行宪政民主,推行政党政治,即各政党进行公开的民主竞选,由取得国会多数席位的党派组成责任内阁,推行自己的政策主张,其它党派在野监督。在他的筹划领导下,国民党取得了民国首届国会议员选举的胜利,在596个众院席位中占了296席,在274个参议院席位中占123席,成为议会第一大党。几天之中,宋教仁就口述了一部《国民党的大政见》,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国家政体、政府组织和当前时局的政策主张,包括整理军政,划分中央地方权限,整理财政,整理行政,开发产业,振兴民政,兴办国有交通业,振兴教育,统一司法,运用外交等等。舆论普遍认为,宋教仁是国民党内阁最佳的总理人选。然而,在1913年3月20日的夜晚,当他正要登车北上参加国会之际,却惨遭枪杀。事后查明,刺客的指使者就是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和时任国务总理赵秉钧。宋教仁牺牲时年仅31岁,非常可惜!
  其后就要数五四运动了。五四运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五四运动是指爆发于1919年5月4日,集中发生在当年5—6月的以青年学生为主体、并得到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反帝爱国运动。这场运动以北洋军阀政府被迫释放被捕学生,撤销曹 汝霖、(交通总长)、陆宗舆(币制局长)、章宗祥(驻日公使)的职务,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而告胜利。广义的五四运动,则是指从1915年9 月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第二期更名为《新青年》,在当时影响极大)到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胜利,即在蒋介石强权统治下中国初步统一,前后持续达13年时间的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的主旨是呼唤“德先生”(民主)和“赛先生”(科学),反对旧道德、旧观念、旧文学,提倡新道德、新观念、新文化。它对以后二十世纪中国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因而称得上是一场伟大的思想启蒙和思想解放运动。“五四”时期,最脍炙人口的主张莫过于“民主”(当时又你为“人权”)与“科学”。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一文(载《青年杂志》第一卷第一期)中提出“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民主为重。”在“《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中,陈独秀进一步论说道:“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两位(Science)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大罪。......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来,引到光明世界。我们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五四运动的另一位得力干将、“五四”时期声威显赫的《新潮》杂志主编傅斯年在日后纪念“五四”的文章中也谈到:“五四”当时所提倡的是“科学与民主”(参见《五四偶谈》一文,写于1943年)。
  在广义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在胡适、蔡元培等人的倡导下,宪政主义思潮产生了较大的影响。1922年5月,胡、蔡等着名教授16人联合发表了《我们的政治主张》,并在“序言”中详细地阐述了他们的政治主张:“1.政治改革的目标:我们认为,现在不谈政治则已,若谈政治,应该有一个切实的、明了的、人人都能了解的目标。我们以为国内的优秀分子,无论他们理想中的政治组织是什么(全民政治主义也罢,基尔特社会主义也罢,无政府主义也罢),现在都应该平心降格地公认‘好政府’一个目标,作为现在改革中国政治来向中国的恶势力作战。2.‘好政府’至少的含义:我们所谓的‘好政府’,在消极的方面是要有正当的机关可以监督防止一切营私舞弊的不法官吏,在积极方面是两点:(1)充分运用政治的机关为社会全体谋充分的福利。(2)充分容纳个人的自由,爱护个性的发展。3.政治改革的三个基本原则或三项基本要求:(1)我们要求一个‘宪政的政府’,因为这是使政治上轨道的第一步。(2)我们要求一个‘公开的政府’,包括财政的公开与公开考试式的用人等等,因为我们深信,‘公开’(publicity)是打破一切黑幕的唯一武器。(3)我们要求一种‘有计划的政治’,因为我们深信中国的大病在于无计划的漂泊,因为我们深信计划是效率的源头,困为我们相信一个平庸的计划胜于无计划的瞎摸索。4.政治改革的唯一下手功夫:我们深信中国所以败坏到这步田地,虽然有种种原因,但‘好人笼着手,恶人背着走”。因此,我们深信,今日政治改革的第一步在于好人须有奋斗的精神。凡是社会上的优秀分子,应该为自卫斗,为社会国家斗,出来和恶势力斗。”这种“好政府”主义的政治主张是针对当时军阀集权政治的黑暗现实提出的,充分反映了社会改良派的宪政、民主、自由的要求,并且在当时的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主张》中署名的王宠惠曾担任过直系军阀吴佩孚执政时期的内阁总理、罗尔干担任过财政总长、汤尔和担任过教育总长。但是在直系军阀内部的权力倾轧中,“好人政府”只存在了72天就夭折了。事实证明,在北洋军阀的专制统治下,“好政府”主义纯属书生论政,是注定行不通的。以后还有人提出“制宪救国”和“联省自治”,并曾付诸实践,均因历史条件不具备,无疾而终。
  1928年,占据东北的奉系军事首领张学良公开宣布愿意服从国民政府的号令。随后国民政府接管了北京(当时称北平)和天津。至此,北洋军阀的势力基本上被消灭,由国民党控制的国民政府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开始了南京国民政府即国民党政权的统治时期。在张学良易帜之后,国民政府宣布结束军政,开始“训政”。1928年6月,胡汉民、孙科等人致电国民政府,提出了训政大纲草案,提出了以下原则:第一,以党训政,培植宪政深厚之基;第二,党之重心,必求完固,应有发动训政之全权,政府应负实行宪政之全责;第三,以五权制度作训政之规模,期五权宪政最后之完成。(参见杨幼炯《近代中国立法史》P346)根据上述原则,胡汉民等又拟定了《训政大纲提案说明书》,提出了“训政保姆论”,即“于建国治国之过程中,本党始终以政权之保姆自任”。这一训政大纲草案和提案说明书,成为训政时期政权体制的指导原则和国民党实行一党专政的理论依据。在此基础上,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先后通过了《训政纲领》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并由国民政府公布实施。以后国民党政府还先后公布了《训政时期约法》、《五五宪草》和《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1 月1日由国民政府正式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按说自《中华民国宪法》正式施行之日起,应结束训政,开始“宪政”。但因当时国共两党正打得不可开交,国民大会通过了一个《动员勘乱时期临时条款》,赋予国家总统以特别权力。但仅过了一年多,国民党就战败,并于1949年12月8日正式决定撤离大陆,迁往台湾。《中华民国宪法》也在大陆完全被废止。
  共产党在夺取政权以前,一直赞成实行宪政民主。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曾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就曾参与由蔡元培、胡适等发起的,要求实行宪政民主的《我们的政治主张》声明,是16名提议人之一。在1922年7月公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就提出过建立民主共和国等七项奋斗目标。1923年8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进一步提出,由工会、农会、商会、学生会及其他职业团体选派代表,组成国民议会的主张,并认为“只有国民议会才能真正代表国民,才能够制定宪法,才能够建设新政府统一中国”。1925年5月,在中共领导下,于广东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明确提出争取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的自由及参加普选等是目前政治斗争的重要目标。会后,中共就发动了“省港大罢工”。在30年代,中共利用抗战的机会使自己成为合法政党,进入国民参政会,对宪政问题十分积极。1939年国民参政会催促实行宪政,为此专门成立了宪政期成会。“中共中央南方局机关报《新华日报》立即发表社论,除对此表示热烈支持外,并号召‘从现在起,就应该开展关于全国人民需要怎样的国民大会和怎样的宪法问题的公开研究和讨论’,‘每一个爱国军人,每一个名流学者,和每一个中国人民,今天的任务,就在于积极地注意这次国民参政会关于召集国民大会和实施宪政案的决定’。”(《新华日报》1939年9月22日社论“召开国民大会与实施宪政的先决条件”。)中共领导人毛泽东、林祖涵、吴玉章、陈绍禹(即王明)等参政员在延安成立了“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1944年上半年,国民党统治区民主人士争取民主的斗争十分踊跃。1、2月间,黄炎培在重庆召开民主宪政问题座谈会,提出,要求实行约法,尊重人民自由,刷新政治,革除弊端,全民动员,武装人民等十项主张,得到全国各界人士的响应。“中共中央决定参加宪政运动,要求共产党员在宪政运动中,团结一切民主分子,达到战胜日本侵略、建立民主国家的目的。”(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P194)在民主宪政运动逐渐高涨的形势下,中共中央于1944年3 月1 日发布了《关于宪政问题的指示》,决定进一步推动民主宪政运动,号召共产党员积极参加民主宪政运动。1944年3月12日,周恩来在延安各界纪念孙中山逝世十九周年大会上,发表了《关于宪政与团结问题》的演说指出,“国民党不欲实施宪政则已,如欲实施宪政,必须真正拿革命三民主义来做宪政的基础,”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开放党禁,承认直接民权,召开国民大会,实施宪法。(参见殷啸虎着《近代中国宪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P242)1944年10月10日中华民国国庆日,周恩来又在延安各界的集会上发表《如何解决》的讲话,系统阐述中共关于立即召集全国各方代表紧急国事会议,取消一党专政,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国事会议”应根据孙中山先生革命的三民主义原则,通过切合时要,挽救危机的施政纲领,以彻底改变现在国民党政府所执行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错误政策,并在众所公认的共同施政纲领基础上,成立各党派的联合政府,代替目前的一党专政的政府,以保证民主政治的实现。(参见王永祥着《中国现代宪政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P296—297)中共领导人刘少奇针对人们对共产党执政后会象国民党一样搞“一党专政”的担心,公开宣告:“共产党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但并不是要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引自笑蜀编《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292)连毛泽东也曾对英国《泰晤士报》的记者福尔曼说过:“中共‘不是求达到苏联的社会与政治的共产主义’,中共在政治上既不要求也不计划无产阶级专政’,‘我们信仰与实行民主政治......限制任何一党专政的可能性’;‘我们也不主张一个足以沮丧个人创造性的集体主体主义’”。(同上书P285—286)但是,中共于1949年执掌政权后,就再也不提实行宪政民主和反对一党专政了。不仅自己不提,还把继续争取实现宪政民主的人士打成右派、反革命分子和危害国家安全与颠覆政府分子等等,致使大批社会精英分子惨遭迫害。 
  提到民主人士,就不能不提30—40年代的民主党派。他们在争取宪政民主的实践中曾经做出过突出的贡献。例如1939年9月举行的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大会上,第三党、青年党和国社党联合提出题为“请结束党治立施宪政以安定人心发扬民力而利抗战案”,要求立即按照代议制政体的形态和政党制度的模式,来改造现行国民党统治区的政治体制。再如作为最大的民主政党——中国民主同盟于1944年10月10日发表了《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系统地提出了他们所追求的宪政民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观点,要求立即结束一党专政,建立各党派联合政权,实行民主政治;召开全国宪政会议,制颁宪法;保障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身体等自由,并废除现行一切妨害上述权利行使的法令和条例;开放党禁;普遍实行民选等等。他们为实现宪政民主所做的一切努力,将永远载入中国人民争取宪政民主的史册。
  自1949年中共上台执政至今的半个多世纪的历程中,中国人民从未停止过追求宪政民主的努力。具体的事例数不胜数,大的事件至少有五波:第一波是1957年的右派向中共进谏事件(史称“反右运动”);第二波是1976年的“四五”运动;第三波是1978—1980年的民主墙运动和1980年高校民主竞选运动;第四波是1989年的民主运动;第五波是1998年持续至今的“民主党”事件。至于这五波中间发生的中波和小波,就不胜枚举了。关于第一、二、三、四波,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已有大量专着加以记载和评论;关于第五波的专着,我还没有看到过;但是我想很快就会有的。因此,不需要我来多加论述,只要把大致的线索描述一下就可以了。
  第一波:1957年右派向中共进谏事件。这一事件已过去40多年了,当事人有不少已作古了。好在留下了大量文字材料,使后人了解起它来不致于太困难。从已公布的材料来看,至少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其一,这一事件是毛泽东和中共引发的,用毛泽东自己的话来说:是一件“引蛇出洞”的“阳谋”。其二,在被戴上“右派”帽子的人中,有一些并不真是右派,有的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还是地地道道的左派,只不过是在中共召开的会议上按照党的要求,给党或基层党的官员提了一点小小的意见而已。据说有人连意见都没提,只是因为基层党委要完成打“右派”的指标;或者在会议中间忍不住去了一趟厕所,就被打成“右派”。这些都不在本书的论述之列。1957年的2、3月间,毛泽东相继发表了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和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公开表态动员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给党提意见。之后不久,《光明日报》编辑部改组,4月1日,着名的自由派人士储安平就任总编辑,取代共产党员常芝青。在一系列信息的鼓动下,后来被中共打成“右派”的知识分子纷纷出来“鸣”、“放”。较着名的有章伯钧、罗隆基(后被称为“章罗联盟”,实乃无稽之谈)、储安平、浦熙修、章乃器、徐铸成、费孝通、曾昭抡、钱伟长、吴景超、黄药眠、叶笃义、潘光旦、钱端升、沈志远、陈仁炳、彭文应、孙大雨、陆诒、王毅斋、马哲民、韩兆鹗、潘大逵、谭天荣、林希翎、葛佩琦、李慎之等。如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交通部部长,时任农工民主党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光明日报》社社长的章伯钧在5月21日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整风座谈会上发言说:“现在工业方面有许多设计院,可是,政治上的许多设施,就没有一个设计院。我看政协、人大、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应该是政治上的四个设计院。应该多发挥这些设计院的作用。”这就是着名的“政治设计院论”。民盟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森林工业部部长罗隆基则在3月份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指出,中共在干部使用上存在“宗派主义”的错误。他还提出:由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成立一个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不但要检查过去“三反”、“五反”、“肃反”运动中的偏差,它还将公开声明,鼓励大家有什么委屈都来申诉。他的这个主张以后被称为“平反委员会论”。储安平则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座谈会上发言指出,党群关系不好的“关键在‘党天下’”。他认为“‘党天下’的思想问题是一切宗派主义现象的最终根源。他的言论当然被称为“党天下论”。其他人也都发表了不少中肯的意见或建议,如提出应对产生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的不合理的制度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应该加强民主建设;思想应绝对自由;应重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反对外行领导内行等等。这些意见与建议,无论在当时,还是在今天来看,都是合乎情理的。但却遭到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的严厉打击。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字,在1957年下半年的反右运动中和1958年的反右“补课”中划定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为53万多人(有人说实际上大大超过此数)。现今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当年就曾被打成右派,在被记者问到当年的感受时,他答道:“因为这种经历十分痛苦,所以不愿回忆!”(大意如此)当时中共中央曾专门发出《关于在工人、农民中不划右派分子的通知》,并规定:在农村中,对于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不叫右派分子。由此可见,划右派仅限于知识分子之内。而当时全国的知识分子才不过五百万人;也就是说,被打成右派分子的人已占到知识分子总数的百分之十还要多。更为严重的后果是:“没有人再提意见。
  通向‘大跃进’的道路打开了。
  通向‘文化大革命’的道路打开了。”(朱正着《1957年的夏季: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P542)
  第二波:1976年的“四五”运动。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以后,中共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影响下,接连不断地发动了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如: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1959年的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运动;1962年9月至“文革”的“四清运动”和1966—1976年延续达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由中共党内的左派分子(以毛泽东为首)发动的这些政治运动搞得民不聊生,天怒人怨,终于在1976年初以周恩来去世为契机爆发出来。因其于4 月5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镇压,故而史称“四五运动”。这场运动名义上是悼念周恩来,反对“四人帮”,实质上是反对左倾路线,要求民主与法制,要求进行政治经济改革。早在“四五”运动之前,全国各地就已有不少人站出来公开声讨以江青、张春桥为代表的中共党内的极左势力。如发生在1974年11月广州市北京路的署名“李一哲”的《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大字报事件(最早提出“民主与法制”)、1976年2月重庆钢铁公司的白智清张贴大字报批判极左思潮事件、1976年2月北京中央广播事业局的窦守芳张贴小字报痛斥“四人帮”事件以及稍后发生的太原杨国珍张贴大标语、哈尔滨何庆华发表公开信、福州刘宗利的大字报事件、武汉锅炉厂200多人召开大会指名批判江青、张春桥、贵阳制药厂李洪刚等7人的大字报事件等等。“四五”运动实际是在3月下旬从江苏南京最先爆发的,随后,幅射到全国各地。规模最大影响也最大的还要数北京。仅4月1日至4月5日,北京地区自发的参加者就达到几十万人。由于运动的矛头直指毛泽东的夫人、宠臣以及由毛亲自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所以晚年的毛泽东在听完汇报后,当即将运动定性为“反革命”活动,(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上说:“悼念周总理,是反对我老毛,骂我秦始皇、我比蒋介石还残暴。炮打江青、春桥、洪文,他们的总后台就是我老毛。”)并下令进行镇压。于是当局出动了警察和工人民兵,手持警棍和大棒,对运动的参加者进行了血腥的镇压,之后的一段时间还搜捕了许多运动的参加者。“四五”运动虽然被压制下去,但此后仅半年,毛泽东就去世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被捕并受到的审判,“文化大革命”随之告终。 
  第三波:1978—1980年的民主墙运动和1980年高校民主竞选运动。1978年11月“四五”运动(当时又称为“天安门事件”)获得平反和当年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之后,从1977年初就已出现的大字报骤然增多。其内容也发生了转变,在陈述个人不幸和申诉家庭冤屈的大字报中开始出现表达政治意见的成份。起初,再次复出的邓小平对此是支持的。1978年11月26日,邓小平在接见日本民社党委员长佐佐木良时说:写大字报是正常现象,是我国形势稳定的一种表现......我们没有权力否定或批判群众发扬民主、写大字报。群众有气要让他们出。(见1978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第1版)1978年12月初,邓小平在中法贸易协定签字仪式上又表示:“大字报运动会继续,因为那是件好事。”邓的讲话公布后,出现了一波政治参与的热潮。北京发生了人数达到两万的政治集会,上海的政治性集会规模据说最多时达到15万人。集会群众强烈地要求肃清极左路线的流毒,大力推进民主改革。随后,自发结社和民办刊物大量涌现。第一份张贴在位于北京西单的“民主墙”上的民办刊物是《四五论坛》(1978年12月26日),紧随其后的是《今天》、《群众参考消息》等。到民刊的全盛时期,全国共有民办刊物60多种,仅北京地区就有40多种(还不算各大学学生社团创办的刊物)。这些刊物对民主思想的启蒙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为以后的民主运动提供了大批人才。初期的民办刊物的编辑部往往也就是社团,而自发成立的社团也都拥有同名的刊物。最早的社团是贵州启蒙社(1978年10月成立)和北京的“中国人权同盟”(1979年1月1日成立)。此后还有“兴中会”、“社会主义民主促进会”、“上海民主讨论会”、“振兴社”、“解冻社”等。政府起初的态度是既不予以登记也不予以取缔,使之处于一种半合法状态。之后不久,邓小平的态度的转变,他在1979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说,“四大(注:指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从来没有起过积极的作用”,并要求司法部门从重处理,3 月6日和3月29日,上海和北京先后发出地方性的“通告”,禁止在公开场所和建筑物上张贴大字报,不准出售“反动”书刊;其后全国其它地方也相继颁布了同样的规定。最后,中共以镇压手段(将魏京生、刘青、任畹町、徐文立等人判刑)和取消宪法中的“四大”权利,强行将其禁止(外省市的民刊一直撑到1980年)。
  1980年的县(含县级市)、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首先在上海等地开始,因此高校民主竞选首先发生在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高等院校,随后波及其它城市。在各地的竞选活动中,规模最大、活跃程度最高的是北京。据可统计的资料显示,北京共有19所高校(占当时招生的高等院校的大多数)开展了民主竞选。涌现出一大批民主运动活跃分子(其中一些人本来就是“四五”运动和“民主墙”运动时期的积极参与者),如北京大学的胡平、王军涛、张炜;清华大学的顾立基、华如兴、欧阳颀;中国人民大学的韩宇红;北京师范大学的李世取、王本公、陈恒六;北大一分校的李盛平;北京商学院的陈子华;北京师范学院的刘源、张中天;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陈子明等等。许多参与竞选的人明确表示,参加竞选的目的是,“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一些竞选人士还提出了进行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的纲领。竞选活动是一次极为生动的民主实践,不仅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政治人才,而且给恢复高考以后最初几届的大学生(包括77级、78级、79级、80级)和研究生留下了深刻的民主启蒙印迹。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在这次高校民主竞选运动之后不久,当局就修改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不再允许“竞选”人民代表了。
  第四波:1989年的民主运动(简称“八九民运”)。第四波八九民运与第二波四五运动有不少相似之处。1、都是由于长期积累的经济、社会、政治矛盾而引爆的;2、都是由在当时深得民心的中共领导人的去世引发的,并不具有反体制的特点;3、都是以推进政治经济改革、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为主要诉求;4、都是以北京的天安门广场为聚焦点,故都被人们称为“天安门事件”。所不同的是,前一个天安门事件(四五运动)在邓小平复出后不久就得到平反;而后一个天安门事件(八九民运)迄今已10多年了,仍被当局称为“动乱”和“反革命暴乱”。八九民运发生于1989年4月15日中共前任总书记胡耀邦去世之后,至6月4日被当局调动军队血腥镇压,此后,外省市仍有一些抗议活动,但不久也相继遭到镇压,前后持续了不到两个月。八九民运中涌现出来的主要学生领袖有王丹、吾尔开希、刘刚、柴玲、项小吉、周勇军、封从德、李录、周锋锁、翟伟民、梁擎暾、王正云、郑旭光、杨涛、王治新、熊焱、熊炜、马少芳、王超华、王有才、张志清、张伯笠、张铭、郭海峰、邵江、丁小平、程真、沈彤等。1989年的民主运动是中共执政以来规模最大的争取民主和自由的社会运动。社会各届的参与者达上千万人,仅北京地区参加的就有几百万人,可谓规模空前。知识分子也在这次民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参见包遵信着《****的内情——未完成的涅盘》)。许多人在这次民运中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据香港《大公报》称:死二千人以上,伤三万人以上。并表示,此是至6月6日下午6时,北京各大医院处理尸体的数字(参见韩文甫着《****民运史》,P320—321)。仅中国人民大学的丁子霖老师搜集到的死亡名单就已大大超过了官方公布的数字(参见丁子霖着《“****”受难者名册》一书)。直到今日,“****”死难者的家属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抚恤和公正的对待。八九民运虽然被镇压下去,但是它的历史意义却是伟大的。它打碎了人们对专制统治的幻想,动摇了中共“一党专政”的合法性基础,造就了一大批新生的民主力量,有力地推动了全球范围(特别是苏联东欧国家)的民主运动,并给后人留下了十分丰富的民主实践的经验与教训(特别是坚持“和平、民主、非暴力”的原则)。
  第五波:1998年持续至今的“中国民主党”事件。在中国政府相继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后不久,浙江省的民运人士王有才(八九民运的学生领袖之一)、王东海、林辉等人率先于1998年6月25日公开向浙江省民政厅申请,成立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他们在公开发布的《中国民主党章程(草案)》中提出:“中国民主党的宗旨是:实现直接民主选举,建立宪政民主政治体制,建立政治分权机制,使政治权力互相制约,并确保其能进行良性循环,使任何个人和任何集团,都无法将权力建立在暴力之上,彻底铲除产生政治腐败的土壤,使中华民族彻底摆脱强权暴政。(第5条)”。北京老资格的民运人士、民主党京津党部负责人徐文立(民主墙时期的《四五论坛》主编)在此前就已提出:“结束一党专制,建立第三共和,重塑宪政民主,保障人权自由”的政治主张(1997年11月与《路透社》记者艾伯乐的谈话)。王有才等人的组党要求,完全是符合联合国人权公约和中国现行宪法的。因此,尽管98年7月初,当局就拘留了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主要成员,但山东、湖南、湖北、四川、北京和东北三省等十几个省市的民运人士仍然纷纷响应,申请成立本地区的民主党分支机构。为防止这一趋势的蔓延,当局遂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于98年年底将王有才、徐文立、秦永敏重判。但是这并未能阻止民主党的发展步伐,截止到1999年底,全国大多数省份和一些大中城市、高等院校(如湖南大学)都分别成立了民主党的分支组织。经常自诩早年就参加过争民主、争自由斗争的中共第三代领导人,并不愿学习国民党第三代领导人开放党禁的先例,而是沿用传统的做法,进行严厉镇压,先后将数十名各地的民主党筹备组负责人投入监狱、判处徒刑或劳教,直至今日仍看不到任何解冻的迹象。这一波民主浪潮,有了一个明显的进步,就是将在中国建立宪政民主体制作为自己的主要政治诉求,并且明确提出反对暴力的政治主张,反映出民运人士正在走向成熟。
  在1998年掀起的民主大潮中,较为着名的还有丁子霖、林牧、江棋生、蒋培坤等人发起的公民运动和《自由与公民权利宣言》、《社会公正与公民权利宣言》;彭明等人创立的“中国发展联合会”;方觉提出的“中国政治改革纲领”等。江棋生、彭明、方觉等人均被逮捕或判刑,丁子霖、蒋培坤、林牧等人则受到政治迫害。
  应该指出的是,不仅有大批民间人士为中国的宪政民主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在中国共产党内也不乏这样的人士。如胡耀邦、赵紫阳、胡启立、阎明复、鲍彤、李锐、李昌、于光远、廖盖隆、胡绩伟、王若水、秦川、李洪林、阮铭、郭罗基、严家其、于浩成、苏绍智、孙长江、张显扬、吴明瑜、方励之、许良英等等(本书无法一一列举);尽管他们中的一些人由于种种原因,现已不在共产党内。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共前中宣部长朱厚泽在任期间就以提出“宽松、宽容、宽厚”的“三宽”政策着名;卸任后的1995年,他在《东方》杂志社举办的反法西斯胜利50周年纪念大会上总结世界反法西斯经验教训时,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不能搞计划经济,只能搞市场经济;第二,不能搞集权专制,只能搞议会民主;第三,对于人类最基本的人权等价值必须肯定。实在是改革主张的高度概括!历史是不会忘记他们的。(吴国光着有《赵紫阳与政治改革》一书,对赵紫阳、胡启立、鲍彤等人领导中国政治改革的经历作了忠实的记载。公道自在人心!)
  我们在回顾中国人民争取宪政民主的史实时,不可以忽略台湾同胞的奋斗经历!从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到1960年雷震等人筹组“中国民主党”,从1971年的《大学杂志》到1975年的《台湾政论》,从1977年的五项公职人员选举(非国民党人士当选4位县、市长及21位省议员席位,创二十年来最高记录)到“中坜事件”再到1979年的《美丽岛》杂志和“高雄事件”,从1984年《新潮流》杂志到1986年民主进步党成立,从1986年国民党政权顺应民意开放党禁、认可政治自由化到1989年形成政治多元化格局(共有25个政党),从1993年新党成立到1996年总统直选;直到新近的2000年总统大选 ,台湾人民为争取宪政民主作出了巨大地努力,付出了英勇地牺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业绩,并且为中国大陆的宪政民主运动积累了极其宝贵的经验(尤其是在开展民主选举方面的经验)。忽视台湾人民争取宪政民主的历史,是非常不公道与不实事求是的。
  国人争取宪政民主的斗争历程无比的丰富与曲折,大大小小的事件数不胜数,远不是本书所能详述的。笔者只能描述一个粗略的线索,意在说明,我们中国人在过去的100多年中为了争取宪政民主做出了多么伟大的努力与牺牲,这是一笔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珍惜、继承与发扬光大! 
下篇 怎样在中国建设宪政民主
  在设计一组将要构成任何政体的政治制度时,必须注意这些制度的三项用途:(1)限制政治权力的滥用;(2)能够很好地解决社会问题;(3)有助于形成公民们的性格。
                                                           ——[美]斯蒂芬.L.埃尔金
  

张祖桦 2013-08-22 2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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