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化的陷阱 第六章缺乏伦理规范的市场游戏-------兼论中国当代经济伦理的剧变

>>>  讀書—連接古今充實信仰  >>> 簡體     傳統

  第六章缺乏伦理规范的市场游戏-------兼论中国当代经济伦理的剧变 
  ※ 政治、经济和伦理道德的不同步变化
  十多年改革最显着的特点是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经济伦理这三方面的变化极其不同步,总的特点是:政治制度的变迁严重滞后,经济制度的变化相对要快,经济伦理观念的变化则快得惊人。社会主义奉献型经济伦理,在十多年中陷入土崩瓦解之中,并被一切围绕实利作取舍的价值判断标准代替,结果导致社会严重混乱脱序的局面出现。
  
  ※ 被破坏的市场道德秩序
  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主要是由经济伦理的第一层次-----职业道德和经济信用构成,这两者构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是市场经济运作的基石和市场有序化的保证。而我国到了80~90年代,各行各业出现了职业道德危机,许多人获取财富不是依靠履行其职业责任,而正是依仗职权、破坏其职业的基本道德准则得以实现的。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现象。最突出的表现有几种,一是经济合同失效,导致经济信用严重梗阻;二是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形成了“坏车市场模型”,市场失效。这种情况导致我国经济陷入过度投机之中。
  
  ※ 机会不均等导致的分配法则畸变
  平等和效率一直是困扰经济学家的一个主要问题。短短十几年当中,中国已由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变成一个贫富差距过大的国家。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我们选择了“效率优先”、“先发展后分配”的发展战略,以收入悬殊为激励机制的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非经济领域的改革一直没有起步,从而导致权力市场化。其结果是权力之手介入资源分配,社会成员各自依据其在政府和企业这两大科层组织中所占据的地位,来了一场起点极不平等的积累财富大竞赛。这种战略的实践结果是既丧失了公平,又没有得到效率。
  
  ※ 财富的追求----经济伦理失范的实证考察
  与平等和效率共同构成经济伦理体系的还有人们对待财富的态度。人们对待财富的态度通常可以从其追求财富的手段、财富的使用以及国家对财富的管理这三个主要方面来加以测度。本节列举了大量的事实,说明了中国人的“公”“私”观念发生了严重畸变,“私欲”如何以一种非常极端的形式支配着人们的行为。在中国,追逐金钱的活动,从未形成目前这种铺天盖地、全民参予、势头汹汹的金钱潮;对金钱意义的张扬,也从未达到这样一种藐视任何道德法则的地步。
  
  ※ 财富的困惑
  在人类世界,所有财富最后都要陷入思想与物质之间的空隙中,受人类思想的支配。本节主要考察了社会暴富阶层如何使用财富、国家如何管理财富以及中国人在财富面前的道德困窘。中国传统文化在教育国民应对贫穷方面有一整套哲学,但现在面对财富却产生了深深的困窘。这种困窘令研究者感到有必要重新审视中国经济伦理变化的全过程。因为经济发展必须要有一种人文精神作支柱和动力,这种人文精神对经济的发展具有规范和推动的作用。如果丧失了人文精神的支撑,追求财富的欲望最后必然沦为纯利欲的冲动。导致人们动物性的膨胀、人性的泯灭、社会秩序的混乱和财富的浪费。
  
  每一种经济制度都有相应的道德观念和法制基础,自从中国经济改革开始,自发私有化进程推进得相当迅速。那么中国人是在一种怎样的伦理观念支配下完成这一过程的呢? 毫无疑问,中国正在进行一场缺乏伦理规范的市场游戏,经济伦理观念也正陷入一种严重混乱脱序的状态,有必要作一全面理论检讨。
  
  所谓经济伦理,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市场交换中的道德秩序、分配法则和占主导的价值体系,如对财富的追求、使用和以及管理。本文限于篇幅,不可能对中国当代经济伦理的变化进行全方位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上述三个问题进行分析。
  
  政治、经济和伦理道德的不同步变化
  近十多年来,中国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但只要稍作观察,就会发现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经济伦理这三方面的变化极其不同步,总的特点是: 政治制度的变迁严重滞后,经济制度的变化相对要快,经济伦理观念的变化则快得惊人。用各种社会压力强制社会成员表面上遵守的奉献型经济伦理,在短短十多年时间内陷入土崩瓦解之中,并被一切围绕实利作取舍的价值判断标准取代。结果导致了社会严重混乱脱序的局面:社会成员失去了理想,生活成了纯粹的买和卖。极端自私的利己主义(往往被误解成西方的“个人主义”)、以邻为壑的地方主义、化公为私的腐败行为……人心浮躁飘荡,行为混乱失序,不少社会成员连起码的道德感都丧失殆尽。为了追逐利益,不少人不惜损害他人、 损害整体、 损害民族、损害社会。政府不得不一再强调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公众安全感下降。
  
  社会主义奉献型经济伦理,在物欲的冲击下如此不堪一击,正好说明了它完全藐视人的求利动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性。它之所以在社会上一度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从较浅的层面看,是依赖于意识形态强有力的约束。但往深一点看,实质上更有赖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资源支撑。当人们舍政府提供的就业机会之外无法以别的方式谋生时,其行为自然也当遵循政府划定的界限。一旦社会主义经济伦理的支柱----计划经济体制发生变化,这座在沙滩上苦心构筑的伦理大厦自然也就失去了支撑的基础。可以说,近年来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对人的约束作用日渐式微,社会政治道德日渐败坏,是经济改革和法制建设不同步的必然结果。在经济改革的同时没有进行一些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建设,以规范人们的求利行为,才导致如此混乱脱序的状态出现。
  这里有几个人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为什么在财富的冲击下,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伦理会如此不堪一击?中国以“安贫乐道”为主调的传统经济伦理,为什么在全社会群情汹汹追逐利益的潮流中见不到半点影子?对传统经济伦理和社会主义经济伦理到底扬弃了什么,继承了什么?
  
  它在目前经济伦理剧变中到底起了何种作用?
  
  西方发达国家现在这种公民社会奠基于市场经济体制之上,有其道德基础,即对他人生命、财产、自由权利的尊重,其全部法律制度也以此为出发点。而中国现在发展市场经济,为什么竟会出现这种以社会整体生活的理想和道德准则作交易,整个社会“人皆为盗贼”的局面?人们追逐利益时,往往是以损害他人(或国家、集体)的权利,甚至损害他人的财产和生命为前提,以此为代价获得的经济发展到底值不值得?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究竟是单纯追求经济的发展,还是为了求得人和
  
  社会的全面发展?
  
  上面这些问题,尤其是第二个问题,凡有社会良知的人都在思考。凭心而论,中国之所以走到今天这种状态,并非“开放”带来的“外来”影响。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任何社会的人都存在对财富的贪欲,和其它制度相比较,资本主义恰好更多地是对贪欲的一种抑制或理性缓解。对西方社会稍有了解的人都不会否认,功利性确实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但西方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早已建立起相当完备的法律制度,比较成功地将社会成员对功利的追求限制在不损害他人生存的范围内。中国当代经济伦理的剧烈变化,最引起研究者兴趣的问题应该是:就在对“道德人”和 “道德经济” 的批判尚余音袅袅时,就出现了令人惊诧的“道德大滑坡”。而人们的道德伦理观总是从他们所处时代的实际关系引伸出来的,这中间的剧变说明,一定在中国人表面上还是“道德人”的时候,在民族心理的深处,已埋伏下某种导致日后道德劣变的隐性因子,只是研究者过多地注意到表面上的“道德”状态,没有进行更深的内在挖掘而已。
  
  被破坏的市场道德秩序
  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主要是由经济伦理的第一层次-----职业道德和经济信用构成,这两者构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使人们的经济交往有了规范。但现在的中国,这两者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职业道德感的缺乏和行业风气的败坏
  
  所谓职业,从本质上来看,是社会职能专业化和人的角色社会化的统一。由于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每种职业在道德上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做官有官德,行医有医德,从艺有艺德,经商有商德,执教有教德,从事学术研究有学德。各行各业都有与本行业相一致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可以说,职业道德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角色道德,在经济伦理体系中,它与经济信用一样,同属于第一层次,是整个经济伦理体系的基石。
  
  所谓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简单地说,主要是指职业和职务集中地体现着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责、权、利。“责”是指每种职业都意味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如遵守职业规则程序、承担职权范围内社会后果的责任,实现和保持本岗位、本职业与其他岗位、其他职业有序合作的责任等;“权”是指每种职业都享有一定的社会权力,即职权,如使用、操作、管理或支配某些社会资源的权力,通过职务报偿获得社会财富的权力。这些职权是社会公共权力的一部分,在如何承担和行使职业权力上,体现着社会公共道德;“利”是指每种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尤其是那些以公众为服务对象的职业,都是社会利益(或国家利益)、公众利益、行业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集结点。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既是职业的的责任和权力所在,也是职业内在的道德内容。 
  
  从中国的现状看来,在处理职业的责、权、利三者关系上,恰恰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可以说无论在何种职业群体中,都没有多少人认识到自己的职业责任,对职业的“权”和“利"”倒是有着特别清楚的认识。从社会实践来看,许多人获取财富不是依靠履行其职业责任,而正是依仗职权、破坏其职业的基本道德准则得以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利益分配的砝码自然是朝个人利益和行业集体利益倾斜,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成了后者的牺牲品。少数人从事所谓“第二职业”,如一些资源部门的官员到企业兼职,出任董事或名誉董事长之类,恰好是因其第一职业的便利和权利,因之这些“第二职业”往往是以损害第一职业的责任和道德为前提的。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中国许多行业如房管、电力、电话、医疗、教育等行业都具有一种垄断性,至于工商、税务等更是凡开办企业者都需仰其鼻息的职业。由于生存需要,老百姓需要和这些行业打交道的时候很多。而这些行业中,几乎每一职位都有“权”可资利用,所以老百姓谈到“电老虎”、“房老虎”以及某些行政执法人员的劣行时都很愤怒,对许多行业滥用“职权”,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看病动手术要给红包,小孩上学要送礼,要满足学校里各种各样不合理要求,盖章批条要行贿等劣行,无不切齿痛恨却又无可奈何。(1)这方面的极端例子为河北省雄县电力局副局长李玉成,这位李副局长1995年8月某天到该县一家酒店跳舞被婉拒,他遂利用职权编造谎言下令有关人员停电,造成4座35千伏变电站、15个乡镇企业及大半个县城停电长达半个多小时的恶性事件,使该县工农业生产蒙受了巨大损失,最后在调查组查实此事后,这位李副局长却只受到撤销行政职务及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2)
  
  《中国青年报》曾载有一篇“行业风气问卷调查数据”,该文谈到,公众最为痛恨的八种行业不正之风是: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乱收费;利用特权索要财物; 乱罚款;乱摊派;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偿占用下属单位和企业的钱物。(3)社会公众痛骂这类行为“比妓女还不如”,认为妓女拿了钱还要提供服务,还要讲“职业道德”,而这类人拿了钱,连起码的职业道德都不讲,还要破坏这一职业的声誉。比如在政府中担任公职本不是一种纯粹的雇佣关系,有其伦理上的精神意义,即要求担任者有个人献身精神。但现在不少政府工作人员拿了国家的工资,亦即人民的血汗钱,不但没有“为人民服务”,还要贪污腐化,挖政府的墙脚,破坏政府声誉,削弱了政府计划的实施,甚至还破坏了许多社会公共政策的原定目标。
  
  如果说上述行为可冠之以“不正之风”,那么下述行为就只可以用“反社会、反道德”这类词来形容了。如走私贩毒、制假贩假、卖淫设赌、以及设立各种骗局等等。不少长途汽车的乘客都受过“车匪路霸”坑害,不少旅客上车之前说好的票价,等拉到半途,司乘人员强行加价,稍不依从,就是一顿毒打;或是半途甩客,旅客如有异议,就会被饱以老拳。(4) 一些路边店强行拦截过往车辆,用打骂等威胁手段要求旅客花高价“买”他们供给的饭菜,一辆车上只要有一个旅客不买,就坚不放行。有的旅客坐上一天车,被拦截7次, 强逼吃饭5次。(5)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一些没有办法从公有财产中分一杯羹的官员,为了捞钱而设置“色情陷阱”诱人入局。如江西省上饶地区万年县石镇政法办,在206国道线万年境内路段,与沿线部分路边店老板及妓女串通,利用卖淫妇女在店内或上路搭车等方式勾引过往驾驶员、货主或旅客嫖娼,店老板随即向石镇政法办“报案”,政法办派人到路上拦车将嫖客抓获处以罚款。自1992年11月至1993年9月止,石镇政法办人员采用上述手段共“抓获”嫖娼案118件,对161 名嫖客处以罚款,总共罚没款项34.86万元。 象这种设局骗陷他人谋取财物的行为,竟出自基层执法者,可见世风之坏。(6)这一类行为早已不是正常的买和卖,和打劫已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如果说政府官员的腐败和企业经营者监守自盗的腐败行为属于权力制衡的范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职业便利谋私属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问题,那么这类强买强卖和设置“色情陷阱”之类则说明部分人已根本无视他人生命、财产的权利,根本不想付出市场交换中的“交易费用”,而用准暴力强制性地将别人的财富占为已有。上述种种行为的扩散,败坏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
  
  职业道德是一种软性的行为规范,在经济伦理体系中居于第一个层次。作为起中坚作用或者说主导型的道德规范,它本身受良心和社会成员个人素质的制约,同时又调节着人们的自我行为、人际关系和一切非法律关系的交往,是全体社会成员都需属恪守遵循的道德规范。从1995年开始,中国舆论对几个先进人物如徐虎、李素丽进行大规模表彰,而其实这几个人的先进事迹主要是对本身职业规则高度自觉地信奉,职业操守非常好,体现了爱心。从对这几个平常人的表彰内容来看,可以反观出社会职业道德的紊乱已达到何种可怕的程度。据某份调查资料,1993~1995年这三年,社会公众最不满的三大问题当中,对社会风气的不满都很强烈,1993年有87.1%,1994年有93.3%,1995年有89.6%的被调查者对社会风气表示了强烈的不满。(7)
  
  哈耶克认为,市场经济最重要的道德基础就是“责任感”,这种责任感源于每个人对自己行为的一切后果负责的道德感。没有基于道德感基础之上的责任感,任何职业都将失去它的社会价值:对于社会,它不能有效地实现职业职能、创造效益、组织社会结构、稳定社会的价值;对于个人,它不能实现长期谋生,进行个人技能的积累,为社会创造服务与作出贡献的价值。要言之,完全丧失了责任感的人,已不能被视为文明社会的一员。由无数多个这种个人所组成的社会,其生存意蕴也将降低到一种非常可怕的程度。
  
  经济信用的失常状态
  
  所谓“经济信用”,和职业道德一样,在经济伦理体系中居于最低层次,是人们在经济交往中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任何社会中经济实体生存与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项道德资本。因而它的要求往往十分明确、具体、清楚,甚至一目了然,使从事交易者很容易识别、理解并遵循。如货到款讫、不销售伪劣制品等。关于经济信用在经济生活中的意义,有一句着名的话,即马克斯 .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反复强调的那句“信用就是金钱”。中国传统也非常强调信用是个人品质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古语中有“人无信不立”这句话。基于此,可以将人力资源分成两部分,一是人的能力,二是人的道德素质,后者构成经济信用的载体,其高下决定了物质资源是否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所以经济信用被视为市场经济运作的基石,是市场有序化的基本保证。
  
  然而,中国到了80年代后期与90年代上半期,已出现了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的现象。其中两种最有代表性的行为,一是经济合同失效,典型的表现是中国企业之间互相拖欠贷款或服务费(俗称“三角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已导致经济信用严重梗阻,社会经济无法正常运行。二是假冒伪劣商品越来越多,充斥全国各个市场,绝大多数消费者都受过假冒伪劣商品之害。以“三角债”为例,到1991年6月1日“三角债”被提到总理办公会议时,实际上已处于国家不能不管的被动局面。当时全国“三角债”累计达3000亿元,在工商银行开户的4万户企业,三项资金占用达3523亿元,其中产成品占用1306亿元。在将近两年的时间内,国家共注入清欠资金555亿元,清理了拖欠款2190亿元,达到了注入一元清欠四元的效果。虽然经过这几次大规模的清欠,但前清后欠的问题
  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形成“三角债”的因素在1992年仍在发展。(8)近两年相互拖欠的“网”越织越密,越拉越紧,陷入了“剪不断,理还乱”的困难境地。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组数据:1994年底,中国工业应收而未能收回的帐款净额为6314亿元,比1993年末增长了51%,相当于工业企业全年销售总收入的15.8%。若与1991年的“三角债”相比,1994年多出1600亿元。1995年上半年,拖欠的情况仍有增无减,截至5月末,己超过7000亿元,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9)大量追债公司应运而生,以黑社会手法追讨债务的事例屡见不鲜。另一经济信用失常的表现就是伪劣商品与各种假货充斥市场。由于中国市场自我调节功能较弱,市场准入制度很不严格,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人,获得成功的几率比失败的几率要大得多,高额利润使不少人趋之若鹜。统计数字表明,1993年初至1995年一季度,在全国共查出假冒伪劣商品标值52.4亿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15.8亿元;全国共立假冒伪劣案件21万多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4145人,判刑1127人,其中死刑12人,无期徒刑16人;参予、包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国家干部受党纪处理的111人,追究刑事责任的8人。伪劣商品中,数量最多、对社会公众危害最大的是各种伪劣药品。(10)《中国消费者报》公布了一项调查数据,宣布95%以上的消费者都买过假货。从各类传媒披露的情况中不难看出,今天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可以说找不到一个没被伪劣商品和假货污染过的市场。即便是百年老字号,也有被他人假冒之虞。如“王朝”酒的原生产地天津市场就曾出现为数不少的假“王朝”酒,且来势汹汹,有铺天盖地之势。(11)一些企业甚至因为假冒商品的恶性竞争,面临倒闭命运。(12)1995年8月,号称“全国首家、北京唯一”的一家保真商城,因为坚持“真”而难以经营,只好结束了它仅维持了400天的生命。(13)这一事例给人的启示是深刻的,远远超出了商业的内涵。因为“保真”与不受商品危害本是消费者起码的权益和最基本的需求,也是交易成立的基本理由:人家付了钱,你就得保证商品的质量,凡是信息不对称的交易,就包含着道德风险。商家开设“保真商场”,以“保真”作为特色招徕顾客,这一事实本身说明,目前中国市场连消费者这点最基本的需求都满足不了,商业信誉已经荡然无存。而“保真商场”的倒闭,更说明中国消费市场已形成了“坏车市场”模型,市场失效。而导致市场失效的主要原因就是经济信用失常。(14)
  
  上述这些现象都可以称之为经济信用失常。
  
  中国近年来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现象,己有许多文章讨论过这一问题,并总结了几条原因,认为某些不适合市场经济的体制性因素,成了经济信用失常的温床,如历史原因造成企业自有资金缺乏,高负债经营从而导致企业硬性违约;宏观调控波动性与信用约束软化的矛盾;大量资金体外循环;金融机构的不良信贷;银行间占汇压汇,等等。由于这些行为的目的都是通过占压别人的资金解决自己的困难,其结果就导致大家陷入“三角债”旋涡。上述分析其实都只是一些表面现象,因为如果只是这样,那么这个问题由国家出面,采用放松银根等方法,还不是不可解决的。但是中国经济信用失常的深层次原因并不象上面所说的那样简单,关涉到一个民族的经济伦理观念劣变的问题。
  
  大量事实表明,中国目前在经济交往中发生的硬性违约,并不完全是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或自身资金紧缺而造成的硬性拖欠,从而使经济合同成为一纸空文。许多经济主体在成立之日开始,就有意设置陷阱,利用欺诈手段和另一方进行经济交往,一到骗子面目败露,这些人就会卷款潜逃,隐匿踪迹,根本没有想到日后承担义务、履行合同的问题。这方面的例子近年来经常见诸报端,如湖南岳阳县荣家湾一些党政单位,自1992年开始,根本不理会政府有关“党政单位不许办公司”的规定,兴起一股办实体“搞创收”的风气,逼着工商部门发执照,开办大量皮包公司,由于这些机关工作人员根本不懂如何经营企业,便从社会上聘请了一些无业游民来搞经营,或是将公司承包给他们,自己坐收渔人之利。这些被聘请者当中,有许多本来就声誉不佳的骗子,但却被这些党政单位视为“能人”。有了“国营企业”这块牌以后,这些骗子则以“国营企业经营者”的面目四处出击,采用五花八门的骗术,在全国各地骗货、骗钱。全国许多追债者近年来云集岳阳县讨债。其中一些惯骗经常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的办法, 今天是这个公司的经理,明天可能是另外一个公司的董事长,而且行踪不定,有的已经把公司开到外地去了。荣家湾亦因此而得到 “骗子湾” 的“美誉”。(15)这类以行骗为目标的公司目前在中国绝不是少数,仅是传媒公开曝光的就不知凡几。(16)上述这类商业欺诈行为在中国目前广泛存在的原因,根源在于当代中国信用观念缺乏:既缺乏传统的道德范畴的“信用”,又缺乏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契约意识。加之众多社会管理者政治道德不彰,肆意伸张个人利益,从而导致不少人把坑蒙拐骗看作是市场经济的交易谋略,认为市场经济就是骗子经济,可以自由行骗,不讲信用。如安徽省阜阳市农副产品经营处负责人王某某多次利用库存的少量商品作样品,与外地签订标的额较大的合同,一旦合同签订,他就千方百计刁难对方,想方设法制造纠纷,然后以对方“违约”为由向阜阳市地方法院起诉。由于他采用贿赂行为买通法院一群法官,所以他每件案子都能胜诉。(17)湖北省工商局1996年7月进行的一项企业合同专项调查表明,合同欺诈活动严重。1995年这个省1929个企业中,发生合同欺诈案件274起,被骗金额3079万元。(18)据公安部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天津、沈阳、大连、深圳等一些计划单列市每年因诈骗造成的经济损失均在2亿元以上,全国每年损失约几十亿元。其中被公安部门追回的仅占40%,大部分不是被犯罪分子挥霍、侵占,就是流出国境。更令人深思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当被骗者上门求告时,对本地的经济信用失常行为不是进行制裁,而是采取放纵的态度,深层意识里甚至认为拖欠有理,拖欠有利,拖欠出效益,有的还对失信者采取保护政策。1996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在一份情况通报中透露,以签订经济合同作幌子的违法活动非常突出,名目繁多,花样迭出,主要手法有18种之多。大致可分成五大类:一是移花接木,假冒或借用他人名义或货物,骗取对方信任;二是利用广告、信函、传单等媒介,散发虚假信息;三是虚构货源,伪造文书,如伪造执照、私刻公章,或者内外勾结,窃取合同文书等;四是利用用回收产品、包销产品、低价销售,夸大产品真实价值等利诱手段;五是利用对方法律素质低或法律不健全,在合同中设下种种陷阱,或恶意串通,骗取对方财物。(19)由于合同欺诈事件屡屡发生,一些企业因此陷入停产、半停产困境。为了避免上当,在一些地方和一些行业,出现了由现代信用交易向以货易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等传统交易方式倒退的现象,合同交易只占整体经济活动中交易量的30%左右,合同履约率亦不足50%。(20)1996年,全国共查处合同违法案件9000余件,为合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8.9亿元。(21)严重妨碍了大生产、大流通。原因很简单:没有游戏规则的市场无法获得发展。
  
  在经济信用失常和大量经济行为失范现象的背后,起深层次作用的是所谓“地方保护主义”。这一点,中国政府其实也早已看出。1996年1月,国家经贸委主任、全国打假办主任徐鹏程接受《中国质量报》记者采访时就谈到,地方保护主义成为严重影响“打假”的一个深层次问题。有些地方“上动下不动”,对本地发生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不管不问,甚至纵容包庇;“打假”打外不打内,涉及外地的案件查的多,对本地的案件不查或者敷衍塞责,避重就轻;对外地到当地查办的案件故意推诿刁难,制造种种障碍。有的地方由于有地方保护主义作后台,制假售假违法分子气焰嚣张,暴力抗拒执法。近年来,在广西、云南、山东、河北、河南等地都曾发生过暴力抗拒执法的恶性事件。徐鹏程认为,这里不仅是个认识问题,也有个利益机制问题,还有少数干部的腐败问题。少数地方存在“假冒得利”“假冒出效益”的错误认识,把造假售假视为发展经济的一条出路,把打假和搞活经济对立起来。(22)有些传媒引经据典地论证,国际上某些地区、某国在经济起飞时期,是如何依赖大规模制假售假积累了资金,才有了后来的发达兴旺。这种思想上的误导,无异于对经济信用失常行为加以鼓励。
  
  经济伦理关系是否失常,实际上关系到一个地方投资软环境的好坏。近年来经济发展日趋落后的湖南省,其省委书记王茂林在1996年2月9日的一次会议上就指出,湖南投资环境不被看好,主要不是“软”“硬”件问题,而是人文因素的缺陷。他指出:“一条107国道本是湖南的经济动脉,可一些人设关立卡,屡禁不止,名曰查走私,其实是敲诈勒索。车一停,这个上来强卖矿泉水,那个硬行卖鸡蛋,弄得过往客人怕在湖南段落脚。广东某报一个版,登了我省某某市某某镇还有多少骗子的文章,湖南人脸上有光?某某市人脸上有光?如此,湖南对外开放能扩大吗?”
 
  
  “做生意要讲信用,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可早一段,好几家外省公司写信给我,说我们省几个公司收了他们的款不发货,意思是要我帮助解决。省地市各级法院也受理了不少这样的案件。”(23)这位省委书记在这里讲的“人文因素”,实际上就是包括经营哲学、企业文化、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在内的经济伦理观念。
  
  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一个国家的管理者和其人民如果容忍甚至纵容这种严重的经济信用失常行为,那么这个国家的经济,注定要陷入过度投机之中,只能是第二流乃至末流的。在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达国家里,经济信用从来就被放置在很高的位置,这一点有其深厚的文化根源。如休谟认为,人类社会之所以能生存,就是靠了三条自然律:一是对私人财产占有的尊重;二是对财产占有者转让财产的社会公认;三是承诺的兑现。第三点讲的实际上就是“信用”两字。如果再详加分解,“信用”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为了生存需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如某商品信誉好,购买这一商品的消费者就会增加,有利于生产该商品的厂家发展。但是如果信誉仅仅停留在这一层次上, 容易导致人和人之间互相利用的短期化行为,所以信用还必须上升到更高层次来认识,建立超越个人利益、体现信誉、正义的规则,即法治。中国目前的现状是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追求的“信誉”尚有待建立,更不用说所谓行之有效的“法治”(不是法制)。1996年全国的工商业企业一窝蜂地推出“承诺制”,但观看那承诺内容,有许多其实只是将外在的强制性内容纳入承诺范围内,如反腐倡廉、正确使用行政权力、不乱收费、不吃卡拿要、不收受礼品等,而这本是由党纪政纪约束的内容,有纪委、监察、审计部门主管;如水质与燃气热值等指标,本来有国家、行业标准甚至还有国际标准与有关质检部门管着;如不销售伪劣商品、不短斤缺两,保证商品质量不出问题、出了问题派人上门维修,服务态度一定好等等,这些本有行业与部门规章管着。上述这些承诺有如母鸡下蛋保证鸡蛋有壳有皮有蛋黄蛋白之类,本是商业或社会行为应有之义,现在却要作为“承诺”的内容推出,这一事实正好可以作为中国社会经济伦理畸变的有力佐证。如果将“信用就是金钱”这些资本主义信条与现在中国信用失常的情况对比,很难相信这种信用失常状况会使中国经济进入良性循环,并使中国社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调查结果显示的商业道德危机
  1996年,由新加坡昂记科技公司委托零点调查公司进行了一项名为《中国企业家的商业伦理指南调查报告》。在调查中,调查人员采用了分层抽样的方法,电话访问了北京、上海、广州300家国有、民营、三资、个体企业的负责人,调查内容涉及到商业伦理的作用,对不道德行为的容忍程度,企业经营者心目中的理想伦理规则及其道德实践,经营者个人信念等。根据本次调查结果,该公司研究人员概括了中国企业商业伦理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经营者对商业伦理的熟悉程度尚不够,对商业伦理规则处在低水平的自发遵循状态,对商业伦理的重要性的认识与对实际生活中非道德商业行为的高度容忍形成强烈反差。调查表明,只有34%的人听说过“商业伦理”这一说法,且多将“商业伦理”与职业道德等同视之,只有约15%的企业经营者能较全面地理解“商业伦理”这一概念的内涵。虽然多达8.5成的企业经营者强调商业伦理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性,但在调查人员提供的非道德行为测试结果又令人担忧:企业经营者中对相当一部分非道德行为采取高度容忍的态度,或持道德中立立场,其中对于外部权威与客户关系中的非道德行为的容忍更为明显。
  
  企业经营者对非道德行为的容忍度  序位 非道德行为类型 容忍度% 道德模糊% 
  1 行贿受贿 79.0 3.7 
  2 贿赂客户 71.3 6.3 
  3 缺斤少两 55.4 0.7 
  4 不实广告 55.0 0.3 
  5 无企业文化 25.3 9.0 
  6 偷漏税 18.7 2.7 
  7 环境污染 3.3  2.3 
  
  2、经营者们期待诚信、公正、合乎人情的商业伦理关系,但是利益和现实功用的驱动性往往使大家屈从于违反道德价值的现实。在回答经营者心目中理想的商业伦理关系时,与客户交往应保持信誉、相互信任原则被受访者放在首位(37%),其次是双方真诚合作的原则(28.3%);在与政府等外部权威的交往中,企业经营者希望能真正做到公事公办者占32.3%,做到相互支持者占71.7%;而在企业内部文化规则方面则反映出多样化的形态,从大类上看,主张在企业内强调感情联系的经营者占49.1%,强调管理规则的占25%,强调报酬规则的占6%。“守法”是企业经营者认为应该在其经营中坚持,而且在实践中也能做到的基本原则。但除此以外的经营原则则在“应该”与“实际”之间表现出较大的差距,处在应该坚持的原则前几位的次序依次为:“诚实信用”、“自信自强”、“尊重和信任他人”、“不断创新”,而处在大家现在实际奉行的原则前几位依次是:“随机应变”、“稳定发展”、“只重视效益与利润”、“自信自强”、“不求有功,
  但求无过”,两者之间差距相当显着。
  
  3、良好的商业伦理体系为经营者所向往,但不良道德习气则被主要归咎为社会环境作用,经营者缺乏内在的道德自省,是企业经营中非道德现象蔓延的重要原因。“信用”、“事业心”、“把握商业时机”、“吃苦”被经营者们推崇为事业成功的四要素,并认为这是个人可以把握的因素。但对于社会上存在的相当普遍的非道德经营行为,经营者往往归结为外在环境的影响:“社会风气不好,大家只顾挣钱”(36.7%)、“用来支持商业伦理建设的法律制度不健全”(24%)等,而企业经营者很少做自我道德反省。相反,在维护自身利益时,企业又往往乐于接受不道德行为,甚至有时推波助澜。企业对商业伦理的矛盾看法,反映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道德双重标准:对于非道德经营行为的批评,多着眼于指责他人,是一种他律规则,而在自律方面则宽以待已;将非道德行为归咎于大环境,拒绝为自己个人进行的不道德行为承担道德责任。
  
  4、商业伦理规则的制度化的水平尚不高。规则制定的主要推动者是企业的高级管理层与上级单位,缺乏对企业全体成员的道德诉求的整合,从而存在着将商业伦理规则作为某种工具性的管理手段,使其难以成为企业从业人员由衷接受的共守规则。调查中发现,85.2%的企业经营者表示,一旦企业能把伦理规则制度化并确定下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基本能坚持正确的伦理指向,显示制度化较之非制度化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事实上只有不到半数的企业有一些不完全的条文化的商业规则。而在商业伦理制度化的过程中,企业的高级管理阶层又起着主要决定作用,其中有31.1%的人表示企业伦理规则是企业的高级管理阶层来推动确立的,很少有企业报告其员工能参与制订企业的商业伦理规则。
  
  调查表明,在作为商业伦理规则的主要确定者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士中,他们的个人信仰以工具型(科学与知识)、亲情型(父母与朋友)、权力型(有权者)最为突出,而政治型(某种特定政治信念)及奉献型较为低落,从而可用于解释目前中国企业中经营者重视眼前功用,家庭化色彩浓厚及为什么接受权力寻租行为的趋向严重。
  
  机会不均等导致的分配法则畸变
  平等和效率在经济伦理中属于贯穿始终的分配法则。在经济学这个大家族中,以讲分配法则为特点的政治经济学其实处于心脏地带。但由于以往那种布道式的单一讲授,政治经济学这些年倍受冷落。转轨期的政治经济学问题因之也就一直未被认真研究过,但改革中矛盾的集结点恰好就是权力之手介入资源分配,使中国从绝对平均主义的分配状态中直接走向由机会不均等导致的严重不平等。十多年前中国刚开始改革时,面临的最大问题其实就是发展战略的选择。应该说,中国当时(甚至现在在某些决策者的头脑中)还错误地将经济上单纯的数量增长看作是“发展”。而其实比较一下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理论,就可以看出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学理论里,经济增长和发展从来就是一个内涵不同的概念:增长是一个经济单纯的数量增长的经济过程,而发展则是随着产品的增长,包括收入分配、经济结构、经济体制及社会制度变化在内的复合社会过程。 
  
  翻一翻十年以前的着作,随手可触的是这样一些从先哲着作中引来的警句:
  
  “在一定程度上,文明是由社会不公推进的。”(罗素)
  
  “科学和艺术都是从我们的罪恶中诞生的。”(卢梭)
  
  应该说,这些话还比较含蓄,只是表达了这些学者的对社会动力的公允见解。但一些作者引用下面这段凯恩斯的话,无论怎样,都有点直接为腐败辨护的意思了-----因为当时大家都以为中国只是象所有的后发达国家一样,面临着无可避免的 “阶段性腐败”, 而这是改革必须要付出的“社会成本” 和“代价”, 所以当时有人常用这一段先哲名言为这种“阶段性腐败”的不可避免作出如下解释:“要注意!……至少在一百年内,我们还必须对己对人扬言美就是恶,恶就是美;因为恶适用,美不适用。我们还会有稍长一段时间要把贪婪、高利剥削、防范戒备奉为信条。只有它们才能把我们从经济必然性的地道里引领出来见到天日。”这种对不公的道义张扬实际上反映了中国改革开放初期选择发展战略的社会心理基础:以效率优先为基础的“先增长,后分配”的经济增长战略。这种模式本是西方的传统战略,其伦理支持是:在经济增长初期,收入分配不公平有利于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以收入悬殊为激励机制的利润最大化是最终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可以付出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巨大代价。至于经济增长的好处,可以通过“涓滴效应”慢慢流入下层贫苦阶层。也就是说,先增长,把“蛋糕”做大一点,再来谈分配,一些社会问题自会获得改善。这种战略理论在西方以罗马俱乐部的报告问世而告结束,在发展中国家实践的最坏典型以南美为代表,引发了一系列灾难性的后果,被称为“没有发展的增长”,一些国家已进行战略调整,转向注重公平优先的发展模式。本来,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在全球范围内的诞生,从经济尤其是从分配上看,那种“按人头分馒头”的模式,在一定程度是对西方国家先增长后分配战略的否定。但中国还是在改革中选择了这种先增长、后分配的发展战略。现在分析起来,也许是因为当时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己习惯了那种“普鲁特克斯”之床造成的结果均等。为了唤起社会的活力,人们求助于利益机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打破那种一潭死水般的局面。理论家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呼唤的“ 机会均等”没有到来, 而由于机会不平等造成的经济不平等却以快得惊人的速度出现了。统计数据表明,1994年中国城乡按家庭户收入分组计算的基尼系数为0.445,已经超过了国际上通常认为的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的中等贫富差距程度。而1978 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16,居当时世界最低水平。 基尼系数的迅速变化,表明在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已由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变成一个贫富差距过大的国家。(24)而不能忽视的事实是,在中国这十多年经济改革的关键环节,即资源配置中起作用的,恰好不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而是非经济法则,即在转型期严重变质的权力这只“看得见的手”。在权力作用下,社会成员依据其在政府和企业这两大社会科层组织中所占据的地位,来了一场起点极不平等的积累财富大竞赛,其结果就是出现了目前这种贫富差距过大的局面。
  
  耐人寻味的是,面对这样不平等的社会现实,还有人强调目前中国的贫富差距并不大,认为分配不公的说法只是“根深蒂固的平均主义分配观至今仍然影响我们对新时期收入差距的看法”,“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用平均主义眼光看问题”,对“把我国贫富差距过大,解决这一问题当成当务之急”,“当作主要矛盾对待”的看法“不敢苟同”。(25)且不说在中国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的年代,撰文者论证中国1994年的问题用几年前的数据这一做法妥不妥当这一问题,至少撰文者犯了两个不应有的常识错误:一是对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财富流向缺乏了解,忽视了公众对现实生活的实际感受;二是在谈论“公平”问题时却忽视了“公平原理”中最基本的要素:人们不是根据现在生活是否比以前好一点来衡量自己得利与否,而是根据一个人得到的利益与这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否成正比,即所谓“既讲奉献也求收获”的原则。也正由于中国近年来一直强调“生产先于分配”,认为只要把“蛋糕”做大了,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而对如何形成一种合理的分配机制,一直缺乏有效的努力。在面对社会成员的功利追求这一问题上,政府没有考虑必须制定出严格的市场经济法则,强迫每一个经济主体遵守。从而导致在实际生活中,存在许多利用权力和职务便利而不正当致富的的现象。(26)这种忽视了公平分配法则的传统发展战略在中国实施,事实上已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它引起的财富流向不是往下流入普通人民的口袋,而是往上流入权势者的私囊,人民没有享受到经济增长应有的好处,而是被排斥在创造财富这一激动人心的过程之外,由此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政治矛盾。毫无疑问,这一忽视了公平的“先增长后分配”的战略现在在中国正受到严重挑战,因为在中国打破小农社会平均主义分配格局的不是机会均等,而恰好就是机会不均等!
  
  同样令人不能忽视的是一部分人对目前这种不平等的反映,一方面是决策者们也并没有试图通过立法来矫正这种不平等,理论界对这种不平等也甚少进行伦理追问;另一方面则是有人提倡通过“红卫兵运动”来“均贫富”。这对于研究中国的学者来说,无论如何都是一个不应被忽视的信号。上述两点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人理解所谓 “平等”和“市场经济法则”,决不会按照西方观念去理解。因为在“平等”和“市场经济法则”这类伦理概念中,蕴含了一个社会全部的政治、经济、道德等社会因素在内。
  
  中国在牺牲了“平等”以后,究竟得到了多少“效率”?
  
  所谓“效率”,从经济学意义上理解,就是用尽可能少的投入,争取尽可能多的产出。十多年以前,大家认为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主要症结在于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只要打破平均主义,拉开收入差距,效率就会提高,资源就会得到合理使用。“公平和社会发展不相容”这类误导社会舆论的理论也就是在那种背景中形成的。那么,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声中度过了十多年,中国到底有没有形成大家期盼的“效率机制”呢?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局面一仍其旧,而国有资产的流失却与日俱增,在企业领导层和一般员工的分配问题上,“平均主义”分配原则早已打破,“效率”却并没有提高。在不少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私产增大的同时,是为数不少的国有企业职工被失业问题所困扰。企业亏损,经理个人发财的事例在中国到处可见。在中国有关部门查办的经济犯罪案件中,以企业“一把手”犯罪问题为突出现象-----这是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率”。
  整个社会的办事“效率”也没有提高多少。在这里,无须去列举那一份公文需盖几十个章这样的例子,也无须列举办一件事要经过多少环节这样随处可见的事实。只要列举一件事:每年在办事必不可少的吃喝招待上,中国浪费了多少人民币,便知道牺牲了“公正”,其实也没有换得多少“效率”-----不过这里指的是整个社会的“效率”, 而不是指某个单位或某个人的“效率”,因为在“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之后,肯定办事要容易得多。这倒不是企业或那些私营业主喜欢去花这样的冤枉钱,而是因为不少地方的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必须要进行这类“服务”,才能求得个别单位的“效率”,把事办成。所谓“腐败是消解旧体制力量的最佳方式,成本最小,效益最大”,也就是根据这种情况得出的结论。但实际上,这种寻租活动从总量来说,并不增加社会财富,而只改变财富流向,也就是说,从总体上来说,它并没有为社会提高效率。
  
  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全国公款消费1980年为 186亿元,1990年为741.2亿元,1993年则猛升至1283.5亿元。这笔钱相当于1亿多农民一年的生活费。而与此同时,中国有关方面为贫困山区儿童的失学问题在向整个社会呼吁,筹建“希望小学”。不少人在捐了钱以后愤愤地说:何不教那些当官的少吃点!少贪污一点!
  
  而令人对中国当前道德状态真正感到寒心的,是还有良心泯灭的地方官贪污挪用人们节衣缩食捐出来的扶贫款!(27)
  1995年3 月在中国第三次全国人大会议上,财政部长刘仲藜照例交“家底”:1994年国家出现财政赤字237.49亿元。这不能不令人拿它去和公款消费所消耗的财富相比:如果那些有资格去吃公款宴席的人少吃一点,这财政赤字原本可以不出现的!
  
  社会资源如此浪费,又岂能谈得上“效率”?更何况,牺牲“平等”,除了没有换来“效率”之外,还产生了许多别的问题,其中对社会发展影响最大的就是公众对“平等-公平”期望的丧失,(28)而和“平等-公平”期望一同丧失的,是对社会的信任感和责任感。由于没有责任感,也就没有什么是非感。道德信念的全面丧失,对当代中国人的行为准则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导致经济伦理恶性畸变。面临这种现实,有识之士应认识到:要想重新塑造社会的平等观念,并不是仅仅通过经济增长就可以做到的事。现在经常用的“社会转型期”这一概念究竟应包含什么,恐怕需要认真界定一下其内涵和外延。缺乏公平的社会转型,其恶劣后果已有南美、菲律宾等国为证。尤其是经济学家们,更应该考虑公平与效率两者之间何者为先。因为从动态操作上来说,公平与效率理论虽然具体表现为时序问题,但哪个目标作为经济发展起始阶段上的优先考虑,哪一原则是解决后一原则的前提和基础,其实是经济发展中的主要价值判断之一。
  
  财富的追求-----经济伦理失范的实证考察
  与平等和效率共同构成经济伦理体系的还有人们对待财富的态度。人们对待财富的态度通常可以从财富的获取 (即追求财富的手段)、财富的使用以及国家对财富的管理这三个主要方面来加以测度。从这三方面考察,就可以发现,近十多年以来,一些有终极意义的社会价值目标在中国己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
  
  “公”“私”观念的畸变
  这十多年来,我们原来提倡的“集体主义精神”土崩瓦解,所谓“大公无私”“先公后私”这一类道德要求原本就没有真正进入人的思想意识,被从形式上驱逐出去的“私欲”却以一种极端的形式外化成人们的行动。这一点尤其在政府和企业官员的行为上充分表现出来。笔者在“中国当代的资本原始积累”一章中谈到,在近十多年中国积累财富的竞赛中,得利的主要是在政府部门中掌握资源分配大权者,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那些攀附他们的形形色色的“中介人”。这些人早就没有所谓“公”“私”之分,如果说这些年来他们在“市场经济”中操练了一些“本事”的话,那这些“本事”就是如何将手伸进“公有财产”这只口袋里,用种种手段将“公有财产”化为已有。(29)目前中国人在公有财产私有化上所持的是这样一种态度:拿的人持这种心理:拿“公家”的,不拿白不拿;我拿公家的,管你什么事,有本事你也拿,没本事站开点!老百姓虽然知道自己所在单位的权势者在做什么事,但大多数人都抱着一种“这是国家的,又不是我个人的”这种“明哲保身”的态度,鲜有检举者。即便有些检举者,其中一些人也是因为自己利益受损,而不是因为正义感的驱使。至于有些人因为检举了单位领导人的贪污腐化而受到打击,还会有人这样认为:这人真傻,领导拿的是“公家”的,管你什么事,反正他不拿,那些东西也没有归你。当然这种现象的产生,与中国缺乏保护检举者的机制有关,因检举而被“炒鱿鱼”并受到各种打击迫害的事例在在皆是。
  
  这一世态的变化和思想界提倡“个人主义”根本无关。因为理论界充其量只是对从50年代延续下来的一些藐视人性的政治化伦理要求,如“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国家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人民群众应该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等思想进行了浅层次的清理,一是将个人(本位)主义和自私自利、损人利己区分开来,认为个人利益的存在,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存在有着同样的合理性;二是将个人主义和市场经济秩序联系起来,认为良好的社会制度,应该是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统一,在这种制度下,社会的发展将会更好地保证个人的自由发展,而不是以牺牲个人的发展作为代价。所有这些理论,都是要求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社会规则。
  
  那么在中国当代,目前这种私欲极度膨胀、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威胁的局面又是如何造成的呢?这和中国近半个世纪以来经济伦理的变化有直接关系。本世纪50年代初,是中国对传统经济伦理彻底扬弃的时候。在新建立起来的经济伦理中,除了按人口分馒头这一点思想确实深入人心之外(分配法则忽视人的能力差异,大大迎合了素质低下人群的弱者心理),所谓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先公后私这一类社会主义理想经济伦理,虽然一直见诸于报刊等宣传材料上,但有多少深入人心实在值得怀疑。不过当时对人们道德行为严加约束的意识形态作用相当强大,人们只能将私欲抑制在社会允许的范围内。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当时除了少部分生活资料之外,没有私有财产的存在。由于这种现实,当时在理论上一直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持大力批判之态度,更不会对私有财产在法律上进行保护。各级企事业单位领导人以及公有财物的具体保管者在支配单位公有财物时,有等同于支配私人财物的权力,故此所谓“公”和“私”,在中国人的心里,实际上一直没有明确的界限,所谓“人民”财产人人有份,而“人民”这个集体名词在中国,恰好是被引用得最多又最容易被人将其涵义个人化的一个名词-----“我是人民中的一员,所以我代表人民”这说法,充分说明了中国人在使用这个名词时思维的混乱。
  
  笔者必须着重加以指出的是,在分析这一问题的时候,不能忽视通过政治手段强制性地实行财产转移,以及为了论证“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而批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这一观念时, 实际上已将“把手伸进别人口袋里”这种隐性经济伦理合理化。这种隐性经济伦理观念在中国一直存在,水浒英雄名之为“替天行道”的“劫富济贫”,就是这种隐性经济伦理的具体表现和阐释。这种从现代观念看来,无论如何都是任意侵犯他人财产生命的行为,一直被中国民间视为英雄美德,并通过清代获得空前发展的流民组织------江湖会社广泛传播,沉淀在民众心灵深处。鲁迅在“阿Q正传”里描写的阿Q对“革命”的理解,以及大跃进时代一些乡干部对共产主义的荒谬解释,就是流氓无产者意识对这种隐性经济伦理观念的一种粗鄙的直白式发挥。(30)可以想象,这种对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的觊觎心理,一旦失去了外在的强力约束,就会生发出强烈的占有冲动。
  同样必须加以注意的问题是:奉献型经济伦理的另一个矛盾之处,就在于提倡“劳动光荣”“多劳多得”的同时,又用“我们的一切都是 党给的”这一提法,在理论上否定了劳动应该获得财富的可能性;“按人头分馒头”的分配方式,又在实践中切断了劳动和财富分配之间的因果链。这一切都在某种程度上模糊了人们在如何获得财富这一问题上的认识。可以说,这种片面强调奉献义务而藐视个人经济权利的经济伦理,使几代深受这种思想濡染教育的中国人,在履行职业责任和获得财
  富这二者的关系上,缺乏一种道德认识。
  
  谈到上面这些,或者有助于大家在某种程度上了解目前中国人在公有财产私有化这一问题上的态度之所由来。也只有充分了解在这种隐性经济伦理状态下的民众心理基础,才可能较好地理解这一事实: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有权主体缺位的国有资产成为权力阶层大肆掠夺的对象,为什么基本上没有遇到文化上的反抗。不少人在自己没有能力加入瓜分国有资产行列的时候,可以痛骂腐败现象和腐败者,但一旦自己具有了参加瓜分的“资格”和能力,便也毫不犹豫地把手伸进“国有资产”这一只口袋里。公民自律精神如此之差, 其原因就在于整个社会缺乏一种健全的公私观念。一种文化如果缺乏对个人及个人生命的延伸物──私有财产的尊重,自然也难以真正树立健全的“公有”观念。对比之下,倒是可以发现一点,在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铁律的西方国家,对人的这种对财富的非理性渴望倒是抑制得成功得多,在“公”和“私”之间所制定的游戏规则也健全得多。
  
  金钱至上和商品拜物观念的形成
  这里有必要简单回溯中国历史。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其实只是一种人格理想, 社会中有少部分儒家知识分子奉行而已。 在日常生活中起作用的,主要是“常识理性”。这种“常识理性”承认人们追逐利益的合理性,始终在中国人经济生活中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只是得不到道德上的张扬而己。所以中国儒家学说和老百姓在对待金钱的道德感情方面,亦即“利”的态度上始终有很大的区别。对于“财富”,直到洋务运动以前,中国历代思想家几乎都怀着一种深深的恐惧,《管子》一书的作者、 商鞅、 韩非等对后世有很大影响的思想家,都在追求财富的终点提出了“富国不求足民”的思想,认为老百姓富足不仅不足以言治,反而对国家有害。于是中国在鼓励老百姓“安贫乐道”方面形成了一整套道德信条,这种对财富的鄙视到了毛泽东时代被发挥到了极致,外化到政治上就是极端轻视经济活动,过份强调政治教化。这种思想发展到毛泽东的晚年,形成了他的两个重要思想:“穷则革命富则修”和“越穷越革命”,承认人们有追逐利益合理性的“常识理性”在道义上被彻底否定,应对“穷”而形成的一整套安贫乐道的哲学,这时被发挥到以穷为荣的荒谬程度。但尽管政治戏剧如此轰轰烈烈,以食为天的中国老百姓对财富则一直持很实际的态度,为了改善生活而种自留地的所谓“资本主义尾巴”之类的行为就是明显例证。
  
  物质贫乏的民族对财富的梦想都是贫乏的。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人无论是对富裕本身的理解,还是对富裕的向往,其实都很原始。那时候的理想境界,在农村来说,无非就是一首风靡一时的歌曲中所唱的那样:“床上盖着花被窝,屯里粮满仓”。就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提出来以后的两三年中,大多数中国人都还不知道百年难得一见的致富机遇已经悄悄来到面前。在农村中有一些头脑比较灵活的人主动抓住了这一机会。而在城市中,则只有一些被当时社会的就业体制排斥在外的人,在万般无奈,亦即连街道工厂都进不了的情况下,被迫接受了这一机遇的“垂青”。这些人或多或少都发了财,成了当时传媒热衷宣传的“万元户”。“万元户”们的存在,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唤醒了人们被压抑已久的物质欲望,由政治意识形态设定的“奉献型伦理”规范日渐处于一种弱势状态。 在充满体制漏洞,且没有设定任何追逐财富的游戏规则的国度,几亿处于长期贫穷状态中的人,其物质欲望一旦释放出来,就形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金钱饥渴感,那种在政治压力下被迫退缩回意识深处的“常识理性”,一旦没有了外在约束,就以极快的速度膨胀起来,最终导致了当前这种道德严重失范状态。追逐金钱的活动,在中国从未形成这样一种全民参予、铺天盖地、势头汹汹的金钱潮;对金钱意义的张扬,也从来没有达到这样一种藐视任何道德法则的地步。在这十多年商品大潮的强力冲击下,商品拜物观念已渗透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意识深处,以至教养、文化水准很不相同的社会各阶层,在追求金钱的过程中,其行为方式之不道德在本质上竟没有多大的差别。
  
  这种状态用民谚来表示,比任何学术语言都来得直观和生动:
  
  80年代初:“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80年代中:“抬头向钱看,低头向钱看,一切向钱看。”
  
  80年代末及90年代初:“犯大法挣大钱,犯小法挣小钱,不犯法不挣钱。” “捞它几十万,最多判它十几年。” 前者是对社会现实的概括,后者是对铤而走险赚钱者心态的概括。“兔子不吃窝边草”这种以前的强盗都要奉行的准则,竟为“杀熟”即专门以亲朋好友为行骗对象)所代替,不少杀人抢劫、拐卖人口、绑票这类刑事犯罪案件发生在熟人、朋友、老乡之间,人和人之间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我国历朝历代都流传了许多意味隽永的民间谚语,许多民谚口口相传,颇能反映一个时代不见于“正史”记载的风貌。特别是那些针砭时弊、嘲讽世态风情的民谚,因为表现了人民群众对某种不良现象的不满,常常无需通过传媒不胫而走。近年来这方面的民谚很多,有一些颇能反映经济伦理观念的变化,如:讲人际关系变化的有“50年代人帮人,60年代人整人,70年代人哄人, 80年代各人顾各人,90年代见人就宰人。 ”讲致富不择手段的有“要想富,请上路,抢劫也有专业户;复员哥哥组队伍,抢了旱路抢水路,抢了公路抢铁路,一路抢进城里去,刀子下面出金库。”对近年接二连三出现的经济犯罪大案, 亦有谚语讥剌:“砍头不要紧, 只要金钱真,杀了我一个,富了家中几代人”。讽刺官商结合的有“无钱有权,以权换钱;有钱无权,以钱换权;用我手中钱,买你手中权,靠权行方便,合伙赚大钱!”
  
  这些谚语虽只寥寥数语,却比许多长篇大论更能刻划当前的许多不良现象,其中蕴含的警世意味不言自明。中国从上古时代开始,就特别注意“采风”,周代还特设采诗官每年春天到民间搜集民谚,目的就是通过民谚了解民情,“以观风俗知得失”。即此可见民谚实是对世风人情的一种反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罗辑在1995年11月曾对传媒谈到,中国新闻机构考虑到宣传的负面效应,很少利用新闻的特点直接去调查、揭露领导干部中的贪污受贿问题,见诸报端的总是己成定局的案例。(31)这等于承认了中国的新闻传媒在反映民众意见方面有相当局限。在这种情况下,用民谚这种非正式的资料陈述世态的变化,多少可以弥补文字资料之不足。
  
  财富的困惑
  困惑之一:素质低下的富人如何使用财富
  在人类世界,所有财富最后都要陷入思想与物质之间的空隙中,财富凝聚成物质形态,但最终却受思想支配。象许多看起来简单的经济概念一样,财富在它那金光闪闪的华丽外表下面,隐藏着一堆令人颇感困扰的问题。前面谈的只是人们对财富的追求,现在还有两个问题:富人对财富的使用与国家对财富的管理。眼光短浅、素质低下是现阶段中国富人一个根深蒂固的缺陷,这些人对财富的使用方式常使人考虑一个问题:财富集中在素质低下者手中到底对社会有什么意义?
  
  我国的西部和中部少数地区在受贫困困扰的同时,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不少地方却在受“富裕”的困扰。在富裕的珠江三角洲和深圳特区原农村,不时可以看到一些富裕却无所事事的农民在游荡。用当地人自己的话来形容,这些人是“三不象”:没种田,不是农民;没有生活技能,也不用从事某一职业谋生,不是工人;生活上保持浓厚的农村生活色彩,也不是城市居民。以深圳市罗湖区的农民为例,该区16~40 岁的原村民(在农村城市化以后成为农村集体股份公司的股民)的失业率高达42.6%,政府虽多方劝导他们工作,但他们根本就没有工作欲望,因为对他们来说,千来元钱工资只好当作“茶钱”。于是他们的生存方式构成了这些富裕地区的一大“景观”:富有而无所事事,过剩的精力无处发泄,便寻衅闹事、打架斗殴、吸毒、嫖娼、养小老婆……等等,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造成家庭不稳定。不少女村民也依靠打麻将、赌博等打发漫漫时光。这种情况不独只在广东出现,一份对浙江义乌10个超亿元村的调查报告,也谈到当地农民虽然富裕,但精神文明建设却相当落后的事实。该报告说,当地青年农民和中小学生成天就泡在集镇的各种娱乐厅里,观看各种黄色录相和书刊,打架斗殴等刑事犯罪案件不断,建造坟墓圈地越来越多, 阴宅越来越大----- 仅在1996年的一次"清理“青山白化”的政府行动中,浙江就拆除了25万座豪华坟墓。更还有人不惜斥资数百万元,购置镀金家私,一圆其“富贵之梦”------这哪里象一个刚从贫困中解脱出来的国度里公民所应有的消费行为?
  
  现实中的种种事实都说明财富集中在素质低下者手中对社会没有什么促进意义。就以最简单的事实来说,就在报纸等传媒宣传贫困山区的孩子因没有钱念书而绝望痛苦之时,这些地区富裕农民的孩子都不愿意念书。笔者曾到几个修有豪华祠堂的村庄里去调查过,这些以血缘为纽带聚族而居的村落里,祠堂里为族人设有数额可观的奖学金,如考上大学奖励5万元整,考上中专奖励2万元。但这些奖学金虽已设立多年,却从未有人拿到过,因为从恢复高考以来,这些村庄就没有人上过中专或者大学。笔者曾问过一位农村集体股份公司董事长的孩子,为什么不念书?他回答得干脆利落:“念书有什么好?在我老豆(爸爸)公司里有三四个大学生和研究生,辛辛苦苦工作一年,挣的钱还不如我拿的红利一半多。我老豆说,我这一辈子就算什么都不干,钱还可以养两代人。再说我有钱,可以雇研究生、大学生帮我打工。”
  
  天道循环,以前“富不过三代”的周期对于我国现在这批暴富者来说是太长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他们致富或是机缘──因为坐在某个位置上;或是地理位置-----就象深圳的农民们在睡梦里发了财。正由于财富来得就象阿拉丁神灯这个故事一样太容易了,他们还来不及从财富带来的狂喜和骄矜里清醒过来,更没有来得及训练子孙守财的本事,有一部分人的财富就又随风飘逝而去。于是我们就看到这样的事实:一个个富裕的农民村庄里重复演绎着今天的败家子故事,数百万家财和房产,最后都化作海洛因等毒品,以及一个一个形同废物的“白粉仔”、“白粉妹”。这是历史对暴富者的惩罚。
  
  在一个健全的社会中,对挥霍成性从而毁灭自己及家庭生活安全的人,社会有义务和权利把他们置于监护之下,因为既然每个人有权伸手向社会要生活资料,社会也就必须保护他们以免其活在这种自暴自弃的状态中,最终增加社会负担。
  
  困惑之二:国家如何管理财富
  对一个国家来说,创造财富和管理财富一样重要,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如同前几章所述,中国的资本原始积累已经完成,从财富总量和资本积聚的程度来说,中国经济起飞的条件已经具备。据1996年上半年央行公布的材料,1996年第一季度,中国城乡居民储蓄已超过35000亿,这说明我国国民十分善于储蓄。但是人们千万不要忽视一条,即储蓄是否能兑现完全取决于这个国家能不能善于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取决于到消费被推迟到那个未来日期时,这个国家所具有的生产消费品的能力。也就是说,储蓄能否兑现,取决于在提取存款的那个日子里,这个社会有无足够的生产能力和供给能力。
  
  那么我们是如何管理这个国家的财富呢?且看下列几类事实:
  
  首先是要看这些存款中有多少会转化为投资。那些零星散户的存款,都是存户们根据自己的生命周期, 为子女读书, 自己养老及各种不时之需而存款备用,这些钱只可能由国家“借”去给企业用;而大额存户的钱,有一部分的最终流向不会是生产领域。 据一份时闻资料报道计算, 在1995年审结的三宗百万元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中,犯罪金额与储蓄形成额之比分别为80/500,410/1600,90/700,平均为20.7%,(32)虽说不能就据此断定全国居民储蓄中有这么高的犯罪所得,但估计至少这些来源不透明的储蓄不可能投向生产领域或流通领域,成为社会再生产资本。这些存款中的不少部分最终会成功地转移至国外,它们的具体数目谁也说不清,只是中国原始积累时期的财富幻影。中国没有办法管理和运用这部分财富,只有眼睁睁地看着这部分财富化为国外的购买力。可以断言的还有一点,对于暴富者们来说,还有一个如何善用财富生财的问题,因为财富是由那些可以保证将来有源源不断收入的资产构成的。上述那位农民董事长“教子经”的错误,就在于他将财富看作静止的金钱,而不是以财生财的资本。他的更大错误在于,他没有将孩子的素质看作财富。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仅有储蓄还不能形成资本,因为资本还包括人的工作积极性与国民受教育程度,只有这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形成源源不断的商品生产。否则,以金钱为主要形态的财富最终只是虚幻的光环。
  
  即便是对国有资产,我们也缺乏管理能力。没有比现在这种情况更让人困惑:一方面是大量国有企业的工人发不出工资,新生城市贫困人口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在酒楼歌厅里,每天都有大批红男绿女们享尽人间艳福。而这日掷万金的“豪气”,基本上是靠挥霍公款来支撑的。据辽宁省锦州市1994年对该市15家夜总会和歌舞厅的调查,发现公款消费在夜总会收入中占80%以上,每天消耗公款达22万元,相当于该市困难企业3500名待业职工每月从该市基本生活保障周转基金借取的基本生活费。一名夜总会的老板毫不隐讳地说:“我们挣的就是公家钱,个人掏腰包来玩的有几个?”于是中国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经济奇观:一方面是贫富差距日大,畸形消费能力超前发展; 另一方面生产能力却没有相应扩展,第一产业-----农业处于萎缩状态,第二产业也极不景气,只有第三产业,尤其是某一类为少数人服务的第三产业畸形发展。许多本应在本国市场有巨大需求的产品在舶来品的攻击下节节败退,工业生产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生产处于一种令人很不乐观的状态。对于我们这个善于储蓄的民族来说,创造财富竟成了一件相当艰苦的工作,许多市场竟拱手让给了外国人:外商不但抢占了我国的微电子、通讯器材等市场,即便在服装、食品等传统长项产业也大举进攻,不但迅速挤占了原有国产牌号的市场占有率,还形成强大的进入壁垒。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没有自身生产的商品支撑的储蓄,最终只是一堆纸币而已。
  
  一个每年在公款吃喝上要挥霍将近两千亿元,在洗桑拿浴上要花掉100亿元,在吸毒上要消耗上百亿的国家,绝对不是一个善用财富的国家。观诸世界历史,那些发达国家没有一个是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大肆挥霍财富的。
  
  困惑之三:在财富面前的道德困窘
  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一种人文精神作支柱和动力,这种人文精神对经济的发展具有规范和推动的作用。如果丧失了人文精神的支撑,财富的追求欲望就必定会沦丧为纯利欲的冲动,就会导致人们动物性的膨胀、人性的泯灭、社会秩序的混乱和财富的浪费。将中国人思想观念的变化做一历史的纵观,就会发现,自鸦片战争后至1949年这一段时期内,和政治及社会制度的变化相比,中国人的经济伦理变化得最为缓慢。在长达一个世纪的动乱中,传统道德的基本价值观始终没有陷入崩溃状态。而自1978年以来所发生的变化,比过去一百多年来所发生的变化还要深刻,还要大。这就不能不令人想到,在这两个时期之间的那一段经济伦理巨变究竟给中国带来了什么?本章前面所提到的原因对此曾作了分析。这里不再重复。
  
  追根溯源,经济伦理的剧变虽发生于现在,但促其变化的因子却绝不是这些年才种下的。以藐视人性为特点的奉献型经济伦理,必定给在这种教义下成长的一代人的生活带来一个这样的后果:信仰破灭以后,每个人都感到空前的虚无和幻灭。正因为这种幻灭感,才使得现在的中国人不再相信任何道德。这里还得要看到自50年代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鼓励人们虚伪无耻地告密对中国传统道德的巨大破坏──在人类所有的恶行中,再没有什么比告密更能破坏一个民族的道德积累。可以说,这种破坏人性尊严并使人丧失道德羞耻感的告密,早就在我国公众意识深处种下了道德畸变的因子,否则不会有今天这种道德大滑坡的局面出现。在一种文化的经济伦理中,人们对待财富的态度,是具有根本意义的价值观,它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这个民族的经济行为模式。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中国近年来道德失范现象是非常惊人的。如前所述,中国长期以来一直生活在物质匮乏的贫困状态中,在教导人们“安贫乐道”“知足常乐”这方面有一整套道德信条。80年代对安于贫穷的思想进行批判时,大多数人也没有想到那时的中国公众心里,沉淀的已不再只是儒家的传统经济伦理观念。更没有人会想到,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的中国公众,事实上已经发生了道德劣变,一旦没有了外在约束,就会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走到另一个极端。剩下的一个问题是,富裕者和贫困者相比,谁在道德上更有优势?自80年代初以来,富裕阶层在绝迹了几十年以后,又重新出现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由于大多数富裕阶层中人素质低下,其行为方式,生活态度以及心态对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大都是消极的。如追求财富过程中种种寡廉鲜耻、不择手段的行径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犯罪行为;“富易妻”、嫖娼养“小蜜”的婚姻家庭模式;奢侈性的消费方式;以及富裕家庭中第二代的不健康成长,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称之为中国现代富裕阶层的特殊“社会病”。这些“社会病”有充足的理由使人发问:财富集中在素质低下的人手中,对社会到底有什么好处?不少人看到这些富裕阶层的道德缺陷后,惊呼“富人除了钱之外什么也没有”,“救救富人”!
  但是问题在于,这种困窘并不是哪一个特定阶层的。上述现象并非只存在于富人中,这些富人和大多数穷人在道德操守上并无本质的不同,只不过大多数没有富起来的人,还没有办法象富人那样表现而已。他们的不道德,多是以另外一些更坏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年社会上“三无人员”,即附生在城市边缘的流氓无产者和大量次生社会集团成员,为获得财物而抢劫杀人、偷盗扒窃,对他人生命财产或家庭构成破坏的事例随处都是,大中城市的刑事犯罪案件多是这类人所为。就连在“保
  姆”这类看起来似乎对他人最没威胁的妇女当中,也经常发生拐卖雇主家小孩、偷盗雇主财产,甚至伙同他人杀害雇主以抢劫财物,或绑架雇主家小孩以勒索金钱的案件。由此足见贫穷阶层在道德上并不见得有什么优势。(33)可以说, 当前在追逐财富过程中,社会各阶层的表现并无多大的本质不同。只不过有权者用权,无权而又愿铤而走险者用暴力而已。素以“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为人格理想的中国文化,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道德困窘,并不只是少数人的困窘,而是整个文化在财富面前的困窘。这种困窘令研究者感到有必要重新审视中国人经济伦理观念变迁的历史过程。
  结 语
  从伦理学角度看,中国人现在奉行的功利主义观念是导致实践负效应的前提。一旦缺乏伦理约束,人类实践活动就必然会出现盲动。所谓功利主义的观念,就是主张在考虑行动后果时,考虑的是行动可预期的直接后果,而不是那些未来的后果。这就是说,它注重的是直接利益,而不顾人类长远的利益。从人和自然的关系来看,它造成人和自然关系的失衡。如只考虑眼前利益,不顾及人类的长远利益,不顾一切地掠夺资源,从而破坏生态环境,使经济发展与环境失调;另一方面,它加剧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当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化,人和人之间,利益集团与利益集团之间,如果不是奉行正当合理的竞争原则,势必影响市场经济的有序性,从而影响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社会的稳定。因此,功利主义实践观念在两方面加剧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困境。众所周知,国家功利主义的泛滥,必然导致整个社会的短视行为。
  
  目前中国这种功利主义的经济观念已主宰了经济生活,最恶劣的影响乃是在通过经济生活中所发生的种种事实教育着人们:只有适应这种严重扭曲的经济秩序,人才能生存下去。这方面最着名的一个命题就是当代青年对腐败的看法:腐败虽然在道义上遭到贬斥,但如果只有通过腐败才能办成事,那它就没有什么不好。这种有用即善的看法事实上漠视了一切伦理规则的限制。黑格尔曾经说过,哲学的出现总是在时代潮流、世界事变已经结束之后,因此总是迟到,不能给世界以任何教导意义。从这方面来看,也许可以理解为什么现阶段中国会出现严重的缺乏伦理规则的市场游戏和中国经济伦理严重失范状态。但是也正因认识到这种状态,积极推进伦理道德的建设也就特别具有现实意义。在商品经济社会里,各个人的自由都以自我为出发点,每个人追求个人私利的动机及目的必然会引起相互之间的冲突。因此坚持自由市场机制的原则并不等于完全的自由放任。一种社会需要一定的规则约束交易的双方去遵循它,而没有外界的制裁,这种规则往往是实现不了的。这里一方面需要政府制定规则和裁决交易双方的经济行为,另一方面,在长期经济交往中所形成的伦理观念也对人们的行为起一定的约束作用。马克斯 .韦伯在论述统治合法性时提出,每一种真正的统治形式中都包含着最起码的自愿服从成份。但只有这一点还不足以构成真正的统治,必须要有“对统治合法性的信仰”。通过信仰体系可以将物质控制转变为合法统治。而所谓信仰体系,指的是说明为什么某人或某些人应该服从某种统治的理论体系或意识形态。一个社会要生存,在追逐财富、使用和管理财富方面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行为准则,亦即经济伦理规范。如果不少人在追逐财富时危害国家利益,或以破坏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无视他人权利,败坏社会风气,危害他人的生存为手段,只能说这个社会已堕落到了“人皆为盗贼”的可悲境地。在这种时候,如果还想为这一国的国民提供正常的生活环境,除了法制建设等制度建设之外,必须还要考虑重建经济伦理的问题。经济伦理的建设应以终极关怀为核心,包括经营哲学、行为准则、人格追求等内容。只有建立了充满人文精神的经济伦理规范,才能使浮燥飘荡的人心有所依归,使茫然无措的行为有所参照。对一个国家来说,这是一种根本意义上的建设。
  
  一位提倡可持续发展的英国学者曾经说过:“发展并非只从商品开始;它是从人民以及他们的教育、组织与纪律开始。......任何国家只要具有高度教育、组织与纪律,不管遭到怎样的破坏,都能创造出经济奇迹来”。
   
  
  --------------------------------------------------------------------------------
  
  第六章注释:
  
  1、没有职业道德的典型例证可以用下列这一事实来说明:1996年1 月2日,福建省周宁县小儿科主任阮诗锡值晚班,置病危小儿和家长多次哀恳于不顾,只管自己烤火睡大觉,根本不给病儿施治,导致病儿死亡。而这病儿只要及时施治,本不会死亡。(见《南方周末》1996年3月8日报道)类似事情在许多地方都发生过。医疗卫生部门医德之差,从八十年代开始可算是有口皆碑,温州日报社记者周新曾在1990年发表过“病房察访记”一文,专门将其在温州某医院调查来的事实公之于世。该调查表明,医生向病人索要红包是常见的事。各地常呼唤纠正医德医风也从另一侧面说明了这一问题。 
  2、《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4月19日)。 
  3、《中国青年报》(1995年3月10日)。 
  4、《深圳晚报》(1995年11月22 日)“触目惊心广深路”及其后数天的连续报道。 
  5、《半月谈》(1995年第24期)。 
  6、见中共中央纪委编写《正义与邪恶──惩治腐败最新大案要案纪实》,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1月出版。 
  7、《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3月15日)。 
  8、《粤港信息日报》(1993年1月10日)。 
  9、《金融早报》(1995年12月20日)。 
  10、《法制日报》(1995年4月22日)。 
  11、《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1月数期报纸对这类事件有连续报道。如天津有名的百年老店“狗不理”的注册商标在全国被到处滥用,该总店虽多处投诉,却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又如天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的商标亦被到处冒用,1995年在长沙全国糖酒订货会上,造假者竟然将假“王朝”摆到订货大会会场门口。不久后,在“王朝”葡萄酒的大本营--- 天津,假货竟也长驱直入。 
  12、东莞龙城服装公司的遭遇就是假货驱逐真货的明显例证。 1992年东莞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龙城服装有限公司向市场隆重推出“KASALA”(嘉士拿)名牌服装,由于该品牌的服装款式新、料子好,做工考究,大受海内外客户欢迎,产品刚一出来,就被要货者抢走,无需地方堆放产品,成了近些年来罕见的“无仓库企业”。但好景不常,福建石狮、广东普宁等地马上就有大量的“嘉士拿”服装抛向全国各地市场,因仿制品质量低劣,消费者大呼上当。仅仅只有几个月时间,在市场上大受欢迎的“嘉士拿”服装,在假冒商品的冲击下,成了滞销商品,积压了4000多套服装,只得将食堂改作仓库,并外租场地堆放积压商品。以后该公司先后创出“火箭船”、“老爷车”、“健唛”等数种产品,无一不遭到同样的命运。该公司负责人叫苦连天:“这老冒(假冒者)也是太厉害了,我们是惹不起也躲不掉。现如今我们连广告也不敢做了。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实在是和他们拼不起。” 
  13、《北京青年报.青年周末》(1995年12月8日)。 
  14、美国经济学家阿克罗夫早在二十余年以前就针对上述消费者偏好,提出“坏车市场模型”之说。参见第十章“黑色经济和黑社会组织的勃兴”。 “保真”的命运,正好论证了这一“坏车市场模型”理论。 
  15、《南方周末》(1996年1月12日): “荣家湾还有多少骗子”。这类事情在目前的中国随时随地都会发生。试举几例:1995年3 月深圳市劳动局、 公安局、工商局联合发出“整顿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通告”,该通告就是针对许多职业介绍所收取求职者“介绍费”以后,不履行职责,有部分介绍所还对上门讲理的求职者大打出手的恶劣现象而发。但这种现象屡禁不绝,到了1996年3月,传媒又呼吁要整顿劳务市场。( 见《深圳特区报》1995年11月17日“鹏城今版”,《深圳晚报》1996年3月11 日“我市劳务市场鱼龙混杂,实施统一管理刻不容缓”。)1995年下半年深圳市开始整顿旅游市场,因为该市旅游市场出现许多“旅游业非法经营机构”,即所谓“野旅”,这些旅游公司坑骗游客,假冒证照,牟取暴利,而且自成网络。(见《深圳特区报》1995年11月22日“鹏城今版”。)上述这些人大多是内地来深圳找工作无着者。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处理了一宗这样的案子:深圳天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某欠另一家企业70余万不还,自己却坐豪华奔驰,住别墅,孩子上贵族学校。(《深圳晚报》1995年11月22日)正因为生活中这类人太多,才导致一些青年人在看“白毛女”时,竟认为杨白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因为这些青年人见到的多是现在这批欠债不还的无赖,无法理解杨白劳的欠债是怎么回事。 
  16、《深圳法制报》(1996年9月1日)登载了一篇题为“万业骗你没商量”的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由广东陆河县人彭云辉成立了一家挂牌为“全民所有制驻外企业”、表面上看来仓库、办公室、商场齐备的公司,从公司成立伊始,就开始以行骗为目的。表面上他们总是按法律要求,手续齐备地和供货者签订合同。一旦货物清点入库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拒付款。不少被骗的单位从此就开始了漫长的追债过程。该公司成立时间短暂,但从1993年到1996年案发时止,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共诈骗16家企业,涉及金额301万元,诈骗金额达277万元。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骗子公司不是个别现象,而是群体现象。就在万业所在的龙岗龙昌街上,还有由广东陆河人办的类似的几家公司,进行同样的诈骗活动。宝安区龙华镇的万福利更绝,大宗诈骗活动一成功,“总经理”就逃之夭夭,杳如黄鹤,法院连人都找不着。又:《南方周末》(1995年12月15日)在“碉堡楼里大骗局”一文里,曾披露河北平山钢铁公司承包者(即该公司总经理)梁泽生专门从事合同诈骗的消息,诈骗总额将近一亿。这一案最能揭示中国现在经济交往中信用危机的根源。“平钢”自80年代末被梁泽生承包后,就开始进行这种诈骗活动。他们每次和交易对方订立合同,均以骗取对方货款为目的,当被骗者醒悟后要求偿还货款,梁泽生往往还要求被骗者帮他们再去骗人上钩,允诺将骗来的货款双方按比例分成。由于梁泽生为公司所在地的革命老区作了一些经济上的“贡献”,所以他可以毫不遮掩地对受骗者讲:“你们来平钢讨债,我可以为你们指点两条死路、三条活路。一、去公安局告我诈骗。可我们这里是革命老区,老区人民肯定不会答应让我这个财神被抓,平钢的上千工人也不会答应,你看见我那块功德碑了吗?公安局也怕老区人民闹事啊,所以这是条死路;二、去法院告我。我比你更懂法律,法院经济庭审理经济案件,从调解到审理,判决下来至少要6个月,说到执行吗,你去问问住在钢花宾馆即平钢附近的一个宾馆)二楼的宜宾法院刘副院长就知道了。再说三条活路:一、我正在向国务院扶贫办申请5000万扶贫贷款,到手后我或迟或早可以还你那400万;二、我在某中央级大报上刊有销售生铁现货的大幅广告,你去为我再拉几家客户来,只要对方的货款划到平钢的帐户上,划来800万,我就还你400万,我提成50%;三、你干脆不要向我讨什么钱了,反正那钱都是银行贷款,你让银行来找我,我自有办法搪塞,你们那400万嘛,可以算作平钢入股,年底我按35%分给你生铁......"”。至于那些后来前来执行的四川刑警,在太行山中被梁的人围攻,抓回平钢的碉堡中被毒打和非法拘押,其中一位当事人至此事见报时为止,还被拘押在平钢。 
  17、《老年报》(1996年2月13日),转摘自《报刊文摘》(1996年2月26日)。据报载,由于那些“被告”不服法院判决上诉,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时发现这些案子有问题,立案查处。在这个案件中,涉嫌者18人,被立案查处的14人,其中法官8人,律师2人,其他4 人。 
  18、新华社武汉1996年9月1日电。 
  19、《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12月4日)。  
  20、《粤港信息日报》(1996年8月23日),《中华工商时报》(1996年12月4日)。 
  21、《中国市场经济报》(1997年1月21日)。 
  22、《深圳法制报》(1996年1月10日)。 
  23、见《湖南日报》(1996年2月10日)。 
  24、《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7月26日)。 
  25、李平杜:《关于我国目前贫富差别的思考》, 《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6期)。 
  26、由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公布的一个调查报告说明,占中国居民家庭总数7%的富豪、富裕型家庭,其金融资产占城镇居民家庭全部金融资产的比重达到30.2%,是平均水平的10.5倍, 是贫困型家庭的 93.3倍。饶有趣味的是这些富裕、富豪型家庭,包含下列这样几类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人、部分股份制企业负责人、部分承包租赁者,以及少数以权谋私者。而中国的“企事业”单位和“股份制企业”中,大多数都是“国字号”,这些领导人的身份是“党政干部”和“企业干部”,其公开收入亦即“工资”并不会比一般职工高出多少。也就是说,这份调查报告既然将这些人和以权谋私者划分开,就等于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这些干部存在大量隐性收入并非“以权谋私”的行为。这些富裕者的身份就充分说明了在中国这一轮积累财富的竞赛中,起点的不平等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27、《法制日报》(1996年10月20日)载:湖南省桂东县是一个在16万农业人口中尚有7万余人处于贫困线以下的贫困县,但该县副县长郭垂飞竟与该县计委副主任、县以工代赈办主任邓忠,寨前乡党委办秘书易鑫平,县以工代赈办会计曹铮等4人一起,合伙挪用用于老区的以工代赈款 50万余元,贪污7万余元。 
  28、《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5月15日及1995年7月26日)载文谈到的两次调查。另:作者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与人谈到这问题,不管是已经致富的还是未曾富裕的,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基本一致,都认为目前的致富很少依靠市场手段,主要是通过非市场手段。只不过致富的人还多了一番感慨:不这样就赚不了钱! 
  29、最能说明中国人“公”“私”观念的不是任何理论, 而是大量事实。近年来化公为私,公开侵吞国有资产,导致企业亏损, 而经理个人发财这种“富了住持穷了庙”的情况在目前的中国相当普遍,这一点在第三章及其附文里面已谈得相当清楚。以深圳特区为例,截至1995年3月底,全市共清退挪用、 借用和拖欠公款计人民币2.69亿元,港币637万元,美元548.8万元。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有:某国有大公司的总经理,将1000万元巨款私借给个人做生意,从中捞取好处;另一公司经理则以假发票、假进货单等形式,将3920万元港币汇到香港,借给他人做期货,造成严重亏损。深圳监察局组成调查组前往调查时,还发现该公司违反有关规定,将业务折扣款3000多万元港币存放境外。另一会计事务所所长王某,则用公款为女儿购买商品房和炒股票,仅为自己购买高尔夫球会员证就花了35.79万元。 这类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长期挪用、借用和拖欠公款,将公款借给外单位或亲友使用,长期拖欠承包款或不交租金,擅自动用公款炒股票、炒房地产中饱私囊,挪用公款购买香港或外国护照,借用、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为个人经营牟取私利等问题,在深圳一些单位里非常严重。(见《深圳特区报》1995年4月1日。) 
  30、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第754-755 页)讲到这样一件事:“1958年10月中旬的一天,跑马乡党委书记在大会上宣布, 11 月7日是社会主义结束之日,11月8日是共产主义开始之日。会一开完大家就上街去拿商店的东西,商店的东西拿完后,就去拿别人家的;你的鸡,我可以抓来吃;这个队种的菜,别个队可以随便来挖。小孩子也不分你的我的了。只保留一条,老婆还是自己的。……不过这一条,还得请示上级。”(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出版) 
  31、《深圳商报》(1996年1月17日):“’95中国反贪风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罗辑一席谈”。 
  32、 《审判台》(1995年特号)  
  33、打工族犯罪,首先是比率高。一些大中城市,特别是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外来打工族作案的比率越来越高。其次是团伙作案多。因为进城做工,大多是乡亲、朋友结伴而行,同吃同住。第三是侵犯财产型犯罪多。他们之所以外出打工,就是为了挣钱。可是在城里挣钱也不那么容易。有些人发财心切,一旦达不到目的就想走歪门斜道,不惜任何代价搞钱。第四,打工族犯罪多带有季节性,大多发生在三夏、三秋和春节以前。这时候他们正要回家收割或者过年,觉得反正作完案就
  走,警察也抓不着,胆子因此特别大。第五,打工族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因为来自贫困地区,有些人对物质占有欲特别强烈。同时大多数打工族年龄偏低,无牵无挂,在城里又无亲无故,作起案来往往不计后果。
  打工族犯罪的原因,首先是这些人的素质比较低。据某地的粗略统计,在当地的打工族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将近80%,文盲占了20%,高中文化水准的只有0.2%。其次是管理跟不上。 当打工族象潮水一样涌来的时候,加上他们分散居住,常常飘浮不定,有关管理部门原有的管理制度就显示出种种的不足。反差心理也是造成某些人犯罪的重要原因。由于打工者自身条件的局限,他们在城里干的,基本上都是最脏、最累、最苦的活。工作压力大,随时都可能被解雇。城市的种种高消费,使打工一族中一些人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失落感和压抑感,造成他们心理失衡,促使其走上犯罪道路。(《中国市场经济报》(1996年1月17 日)“打工族犯罪现象不容忽视”,原为中央广播电台《法制园地》节目稿。) 
  

何清涟 2013-08-22 20:46:50

[新一篇] 中國現代化的陷阱 第五章 中國當代的資本原始積累

[舊一篇] 中國現代化的陷阱 第七章 貧富差距的形成和擴大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