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平自选集》第五篇散文(199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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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散文(199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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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上站着许多人,一律沉默,面孔和视线朝着同一个方向,仿佛有所期待。我也朝那个方向看去,发现那是一所小学的校门。那么,这些肃立的人们是孩子们的家长了,临近放学的时刻,他们在等待自己的孩子从那个校门口出现,以便亲自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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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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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时候,有一阵听说我的书卖得挺好。一个人写书当然希望爱读的人越多越好,我也不例外,所以心里是高兴的。但是,接踵而来的热闹,诸如记者采访、电视亮相、大学讲座之类,我就非常不习惯了。我尽量推辞,有时盛情难却答应了,结果多半是后悔。人各有志,我不反对别人追求和享受所谓文化的社会效应,只是觉得这种热闹与我的天性太不合。我的性格决定我不能做一个公众人物。做公众人物一要自信,相信自己真是一个人物,二要有表演欲,一到台上就来情绪。我偏偏既自卑又怯场,面对摄像机和麦克风没有一次不感到是在受难。因此我想,万事不可勉强,就让我顺应天性过我的安静日子吧。如果确实有人喜欢我的书,他们喜欢的也一定不是这种表面的热闹,就让我们的心灵在各自的安静中相遇吧。
  世上从来不缺少热闹,因为一旦缺少,便必定会有不甘心的人去把它制造出来。不过,大约只是到了今日的商业时代,文化似乎才必须成为一种热闹,不热闹就不成其为文化。譬如说,从前,一个人不爱读书就老老实实不读,如果爱读,必是自己来选择要读的书籍,在选择中贯彻了他的个性乃至怪癖。现在,媒体担起了指导公众读书的职责,畅销书推出一轮又一轮,书目不断在变,不变的是全国热心读者同一时期仿佛全在读相同的书。与此相映成趣的是,这些年来,学界总有一两个当红的热门话题,话题不断在变,不变的是不同学科的学者同一时期仿佛全在研究相同的课题。我不怀疑仍有认真的研究者,但更多的却只是凭着新闻记者式的嗅觉和喉咙,用以代替学者的眼光和头脑,正是他们的起哄把任何学术问题都变成了热门话题,亦即变成了过眼烟云的新闻。
  在这个热闹的世界上,我尝自问:我的位置究竟在哪里?我不属于任何主流的、非主流的和反主流的圈子。我也不是现在有些人很喜欢标榜的所谓另类,因为这个名称也太热闹,使我想起了集市上的叫卖声。那么,我根本不属于这个热闹的世界吗?可是,我绝不是一个出世者。对此我只能这样解释:不管世界多么热闹,热闹永远只占据世界的一小部分,热闹之外的世界无边无际,那里有着我的位置,一个安静的位置。这就好像在海边,有人弄潮,有人嬉水,有人拾贝壳,有人聚在一起高谈阔论,而我不妨找一个安静的角落独自坐着。是的,一个角落--在无边无际的大海边,哪里找不到这样一个角落呢--但我看到的却是整个大海,也许比那些热闹地聚玩的人看得更加完整。
  在一个安静的位置上,去看世界的热闹,去看热闹背后的无限广袤的世界,这也许是最适合我的性情的一种活法吧。
  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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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们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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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上站着许多人,一律沉默,面孔和视线朝着同一个方向,仿佛有所期待。我也朝那个方向看去,发现那是一所小学的校门。那么,这些肃立的人们是孩子们的家长了,临近放学的时刻,他们在等待自己的孩子从那个校门口出现,以便亲自领回家。
  游泳池的栅栏外也站着许多人,他们透过栅栏朝里面凝望。游泳池里,一群孩子正在教练的指导下学游泳。不时可以听见某个家长从栅栏外朝着自己的孩子呼叫,给予一句鼓励或者一句警告。游泳课持续了一个小时,其间每个家长的视线始终执着地从众儿童中辨别着自己的孩子的身影。
  我不忍心看中国父母们的眼神,那里面饱含着关切和担忧,但缺少信任和智慧,是一种既复杂又空洞的眼神。这样的眼神仿佛恨不能长出两把铁钳,把孩子牢牢夹住。我不禁想,中国的孩子要成长为独立的人格,必须克服多么大的阻力啊。
  父母的眼神对于孩子的成长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打个不太确切的比方,即使是小动物,生长在昏暗的灯光下抑或在明朗的阳光下,也会造就成截然不同的品性。对于孩子来说,父母的眼神正是最经常笼罩他们的一种光线,他们往往是借之感受世界的明暗和自己生命的强弱的。看到欧美儿童身上的那一股小大人气概,每每忍俊不禁,觉得非常可爱。相比之下,中国的孩子便仿佛总也长不大,不论大小事都依赖父母,不肯自己动脑动手,不敢自己做主。当然,并非中国孩子的天性如此,这完全是后天教育的结果。我在欧洲时看到,那里的许多父母在爱孩子上决不逊于我们,但他们同时又都极重视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简直视为子女教育的第一义。在他们看来,真爱孩子就应当从长计议,使孩子离得开父母,离了父母仍有能力生活得好,这乃是常识。遗憾的是,对于中国的大多数父母来说,这个不言而喻的道理尚有待启蒙。
  我知道也许不该苛责中国的父母们,他们的眼神之所以常含不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看到了在我们的周围环境中有太多不安全的因素,诸如交通秩序混乱、公共设施质量低劣、针对儿童的犯罪猖獗等等,皆使孩子的幼小生命面临威胁。给孩子们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生存环境,这的确已是全社会的一项刻不容缓的责任。但是,换一个角度看,正因为上述现象的存在,有眼光的父母在对自己孩子的安全保持必要的谨慎之同时,就更应该特别注意培养他们的独立精神和刚毅性格,使他们将来有能力面对严峻环境的挑战。
  1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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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世界适合于小王子们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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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小王子》新译本写的序
  像《小王子》这样的书,本来是不需要有一篇序言的,不但不需要,而且不可能有。莫洛亚曾经表示,他不会试图去解释《小王子》中的哲理,就像人们不对一座大教堂或布满星斗的天穹进行解释一样。我也不会无知和狂妄到要给天穹写序,所能做的仅是借这个新译本出版之机,再一次表达我对圣埃克苏佩里的这部天才之作的崇拜和热爱。
  我说《小王子》是一部天才之作,说的完全是我自己的真心感觉,与文学专家们的评论无关。我甚至要说,它是一个奇迹。世上只有极少数作品,如此精美又如此质朴,如此深刻又如此平易近人,从内容到形式都几近于完美,却不落丝毫斧凿痕迹,宛若一块浑然天成的美玉。
  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是,一个人怎么能够写出这样美妙的作品。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另一件事是,一个人翻开这样一本书,怎么会不被它吸引和感动。我自己许多次翻开它时都觉得新鲜如初,就好像第一次翻开它时觉得一见如故一样。每次读它,免不了的是常常含着泪花微笑,在惊喜的同时又感到辛酸。我知道许多读者有过和我相似的感受,我还相信这样的感受将会在更多的读者身上得到印证。
  按照通常的归类,《小王子》被称做哲理童话。你们千万不要望文生义,设想它是一本给孩子们讲哲学道理的书。一般来说,童话是大人讲给孩子听的故事。这本书诚然也非常适合于孩子们阅读,但同时更是写给某一些成人看的。用作者的话来说,它是献给那些曾经是孩子并且记得这一点的大人的。我觉得比较准确的定位是,它是一个始终葆有童心的大人对孩子们、也对与他性情相通的大人们说的知心话,他向他们讲述了对于成人世界的观感和自己身处其中的孤独。
  的确,作者的讲述饱含哲理,但他的哲理决非抽象的观念和教条,所以我们无法将其归纳为一些简明的句子而又不使之受到损害。譬如说,我们或许可以把全书的中心思想归结为一种人生信念,便是要像孩子们那样凭真性情直接生活在本质之中,而不要像许多成人那样为权力、虚荣、占有、职守、学问之类表面的东西无事空忙。可是,倘若你不是跟随小王子到各个星球上去访问一下那个命令太阳在日落时下降的国王,那个请求小王子为他不断鼓掌然后不断脱帽致礼的虚荣迷,那个热中于统计星星的数目并将之锁进抽屉里的商人,那个从不出门旅行的地理学家,你怎么能够领会孩子和作者眼中功名利禄的可笑呢?倘若你不是亲耳听见作者谈论大人们时的语气--例如,他谈到大人们热爱数目字,如果你对他们说起一座砖房的颜色、窗台上的花、屋顶上的鸽子,他们就无动于衷,如果你说这座房子值十万法郎,他们就会叫起来:"多么漂亮的房子啊!"他还告诉孩子们,大人们就是这样的,孩子们对他们应该宽宏大量--你不亲自读这些,怎么能够体会那讽刺中的无奈,无奈中的悲凉呢?
  我还可以从书中摘录一些精辟的句子,例如:"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身上花费了时间,这才使她变得如此名贵。""使沙漠变得这样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隐藏着一眼井。"可是,这样的句子摘不胜摘,而要使它们真正属于你,你就必须自己去摘取。且把这本小书当做一朵玫瑰,在她身上花费你的时间,且把它当做一片沙漠,在它里面寻找你的井吧。我相信,只要你把它翻开来,读下去,它一定会对你也变得名贵而美丽。
  圣埃克苏佩里一生有两大爱好:飞行和写作。他在写作中品味人间的孤独,在飞行中享受四千米高空的孤独。《小王子》是他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书,出版一年后,他在一次驾机执行任务时一去不复返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在地球上再也没有发现他的那架飞机的残骸。我常常觉得,他一定是到小王子所住的那个小小的星球上去了,他其实就是小王子。
  有一年夏天,我在巴黎参观先贤祠。先贤祠的宽敞正厅里只有两座坟墓,分别埋葬着法兰西精神之父伏尔泰和卢梭,惟一的例外是有一面巨柱上铭刻着圣埃克苏佩里的名字。站在那面巨柱前,我为法国人对这个大孩子的异乎寻常的尊敬而感到意外和欣慰。当时我心想,圣埃克苏佩里诞生在法国并非偶然,一个懂得《小王子》作者之伟大的民族有多么可爱。我还想,应该把《小王子》译成各种文字,印行几十亿册,让世界上每个孩子和每个尚可挽救的大人都读一读,这样世界一定会变得可爱一些,会比较适合于不同年龄的小王子们居住。
  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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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所掩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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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尼采逝世一百周年的日子来临之际,世界各地的哲学教授们都在筹备纪念活动。对于这个在哲学领域发生了巨大影响的人物,哲学界当然有纪念他的充足理由。我的担心是,如果被纪念的真正是一位精神上的伟人,那么,任何外在的纪念方式都可能与他无关,而成了活着的人的一种职业性质的或者新闻性质的热闹。
  我自己做过一点尼采研究,知道即使从学理上看,尼采的哲学贡献也是非常了不起的。打一个比方,西方哲学好像一个长途跋涉的寻宝者,两千年来苦苦寻找着一件据认为性命攸关的宝物--世界的某种终极真理,康德把这个人唤醒了,喝令他停下来,以令人信服的逻辑向他指出,他所要寻找的宝物藏在一间凭人类的能力绝对进入不了的密室里。于是,迷途者一身冷汗,颓然坐在路旁,失去了继续行走的目标和力量。这时候尼采来了,向迷途者揭示了一个更可怕的事实:那件宝物根本就不存在,连那间藏宝物的密室也是康德杜撰出来的。但是,他接着提醒这个绝望的迷途者:世上本无所谓宝物,你的使命就是为事物的价值立法,创造出能够神化人类生存的宝物。说完这话,他越过迷途者,向道路尽头的荒野走去。迷途者望着渐渐隐入荒野的这位先知的背影,若有所悟,站起来跟随而行,踏上了寻找另一种宝物的征途。
  在上述比方中,我大致概括了尼采在破和立两个方面的贡献,即一方面最终摧毁了始自柏拉图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另一方面开辟了立足于价值重估对世界进行多元解释的新方向。不能不提及的是,在这破立的过程中,他充分显示了自己的哲学天才。譬如说,他对现象是世界惟一存在方式的观点的反复阐明,他对语言在形而上学形成中的误导作用的深刻揭露,表明他已经触及了二十世纪两个最重要的哲学运动--现象学和语言哲学--的基本思想。
  然而,尼采最重要的意义还不在于学理的探讨,而在于精神的示范。他是一个真正把哲学当做生命的人。我始终记着他在投身哲学之初的一句话:"哲学家不仅是一个大思想家,而且也是一个真实的人。"这句话是针对康德的。康德证明了形而上学作为科学真理的不可能,尼采很懂得这一论断的分量,指出它是康德之后一切哲学家都无法回避的出发点。令他不满甚至愤慨的是,康德对自己的这个论断抱一种不偏不倚的学者态度,而康德之后的绝大多数哲学家也就心安理得地放弃了对根本问题的思考,只满足于枝节问题的讨论。在尼采看来,对世界和人生的某种最高真理的寻求乃是灵魂的需要,因而仍然是哲学的主要使命,只是必须改变寻求的路径。因此,他一方面是传统形而上学的无情批判者,另一方面又是怀着广义的形而上学渴望的热情探索者。如果忽视了这后一方面,我们就可能在纪念他的同时把他彻底歪曲。
  我的这种担忧是事出有因的。当今哲学界的时髦是所谓后现代,而且各种后现代思潮还纷纷打出尼采的旗帜,在这样的热闹中,尼采也被后现代化了。于是,价值重估变成了价值虚无,解释的多元性变成了解释的任意性,酒神精神变成了佯醉装疯。后现代哲学家把反形而上学的立场推至极端,被解构掉的不仅是世界本文,而且是哲学本身。尼采要把哲学从绝路领到旷野,再在旷野上开出一条新路,他们却兴高采烈地撺掇哲学吸毒和自杀,可是他们居然还自命是尼采的精神上的嫡裔。尼采一生不断生活在最高问题的风云中,孜孜于为世界和人生寻找一种积极的总体解释,与他们何尝有相似之处。据说他们还从尼采那里学来了自由的文风,然而,尼采的自由是涌流,是阳光下的轻盈舞蹈,他们的自由却是拼贴,是彩灯下的胡乱手势。依我之见,尼采在死后的一百年间遭到了两次最大的歪曲,第一次是被法西斯化,第二次便是被后现代化。我之怀疑后现代哲学家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他们太时髦了。他们往往是一些喜欢在媒体上露面的人。尼采生前的孤独是尽人皆知的。虽说时代不同了,但是,一个哲学家、一种哲学变成时髦终究是可疑的事情。
  两年前,我到过瑞士境内一个名叫西尔斯-玛丽亚的小镇,尼采曾在那里消度八个夏天,现在他居住过的那栋小楼被命名为了尼采故居。当我进到里面参观,看着游客们购买各种以尼采的名义出售的纪念品时,不禁心想,所谓纪念掩盖了多少事实真相啊。当年尼采在这座所谓故居中只是一个贫穷的寄宿者,双眼半盲,一身是病,就着昏暗的煤油灯写着那些没有一个出版商肯接受的着作,勉强凑了钱自费出版以后,也几乎找不到肯读的人。他从这里向世界发出过绝望的呼喊,但无人应答,正是这无边的沉默和永久的孤独终于把他逼疯了。而现在,人们从世界各地来这里参观他的故居,来纪念他。真的是纪念吗?西尔斯-玛丽亚是阿尔卑斯山麓的一个风景胜地,对于绝大多数游客来说,所谓尼采故居不过是一个景点,所谓参观不过是一个旅游节目罢了。
  所以,在尼采百年忌日来临之际,我心怀猜忌地远离各种外在的纪念仪式,宁愿独自默温这位真实的人的精神遗产。
  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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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敦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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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经洞发现一百周年之际,敦煌又成热门话题。对于国人心中的这段痛史,我印象最深的有两点。
  第一,敦煌是中华文物的顶级宝库,但是,这个宝库中的一大部分文物已经不在敦煌,也不在中国,而是流散到世界各地了。特别是在二十世纪的前二十年间,外国学者纷纷来到这里进行掠夺性考察,把珍贵文物运回自己国家,致使莫高窟的数百件壁画和塑像,藏经洞里的数万件文书,近千幅唐宋佛画,现今分散收藏在英、法、俄、日、美等十多个国家的四十几家博物馆和研究机构中。一个民族的文化遗产遭到如此严重的肢解,这在现代史上是罕见的。
  第二,敦煌学是国际上的显学,但是,这门以中国古代文化为研究对象的多分支学科的大本营却不在中国,而在譬如说日本或者法国。这当然是敦煌文物流散的一个直接后果,使得一些西方学者得以捷足先登,占山为王。在此不利形势下,中国敦煌学的起步就成了中国学者到海外追寻、抄写、研究文献的过程。由于政治动乱频繁和经济贫困,中国学者即使在这方面也是举步维艰,拥有的条件完全不能与日本学者相比。所以,在日本汗牛充栋的敦煌学着作面前,中国已有的成果至少在数量上显得十分可怜,以至于日本学者敢于理直气壮地宣称:"敦煌在中国,敦煌学在日本。"
  面对以上事实,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当然感到痛心,同时又时常陷入深思。我不断问自己一个问题:在一九〇〇年王道士发现藏经洞之后,假如没有斯坦因、伯希和等人相继来盗宝,洞内这些珍贵经卷和文书的命运会如何?答案几乎不容置疑:一定会更惨。这个结论由一件事便可推断,便是一九〇九年中国政府接管了藏经洞之后,决定把劫后剩余藏品运交京师图书馆保管,结果是从敦煌到北京,这批卷子一路遭劫,劫掠者都是以权谋私乃至监守自盗的官员和名流。斯坦因和伯希和盗走的文物至少都缴给了各自的国家,被他们的博物馆精心收藏起来,日后尚可供赏析研究,而这些同胞所获的赃物却统统进了私宅,然后又大量地流失于市场,敦煌这一部分藏品的数量和面貌已经成了永远不可知的谜。
  我无意替斯坦因等人辩护。他们当年获取敦煌文书的手段绝非光明正大,说得上坑蒙拐骗,他们的考古挖掘不乏破坏性行为,他们运走中国文物更是属于帝国主义行径。但是,我承认我的心情是矛盾的。藏经洞发现之时,清朝政权处在风雨飘摇、朝不保夕之中,地方政府极其昏庸,看守莫高窟的王道士又如此愚昧无知,这一切已经注定了洞内藏品的悲惨命运。外国考察家在那个时候到来,完完全全是乘虚而入,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他们满载而归。而如果他们不来,在那种混乱的局面下,藏品也几乎必定会被我们自己的同胞糟蹋殆尽。像斯坦因这样的人毕竟是懂行之人,他知道这些文物的珍贵价值,他在每次考察后撰写和出版详尽的考古报告,并把相关材料交由沙畹等专家整理刊布,便是最好的证明。伯希和更是一代汉学大师,虽然他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敦煌学上,但他在懂得敦煌文物的价值方面绝不逊于斯坦因。在当时的中国,肯定有学术能力不亚于甚至超过他们的人,例如罗振玉和王国维。可是,也正是在当时的中国,以区区布衣的微弱力量是无论如何抵御不了全局性的腐败的。因此,封闭了几乎一千年的藏经洞真是开启得不是时候,等待着它的宝藏的只有两种前途,不是沦落异国,便是毁于故乡。出于民族自尊心,我坚决反对前一种结局。但是,如果我真正珍惜这些文化遗产,我就不得不两害相权取其轻,宁愿它们被保存着而不是被毁灭掉,哪怕是保存在中国之外的某些地方。只要它们还存在着,就有回来的可能,即使回不来,也比不存在好得多。
  历史不容假设,发生了的事终究已经发生了。可是,我忍不住还要作第二个假设:如果莫高窟第十六窟甬道左墙没有在一百年前的那一天裂出一条缝,如果这条缝推迟三十年甚至一百年裂出,从而把藏经洞的发现也相应推迟,情况是否会好得多?回答似乎应该是肯定的。然而,想到在我们今天的各种重大工程方案中,文物保护仍被摆在非常次要的位置上,想到各地不断发生的目光短浅的和利欲熏心的破坏文物事件,我的信心又有了一点动摇。以我们今日的国力和觉悟,敦煌文物大规模外流这样的事情的确不会发生了。但是,如果我们没有进一步的觉悟,不但对民族负责,而且对人类负责,中国境内的一切历史遗物,不管是露在地面上的还是仍然埋在地下的,不但把它们看做民族的财产,而且把它们看做人类的文化遗产,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的觉悟,它们在我们这里就始终是非常不安全的。我们已经很当然地认为外国人掠走中国文物是对我们的民族犯罪,有朝一日倘若我们还当然地认为中国人破坏中国文物是对人类犯罪,我们才算真正从敦煌痛史中吸取了教训。
  在事隔将近一个世纪后的今天,流散在外国的敦煌文献的主体部分业已整理出版,相关着作正陆续翻译成中文。遥想当年罗振玉、王国维等人奔走于八宝胡同--伯希和在京的临时居处--的匆忙身影,董康、胡适、郑振铎、王重民等人在国外图书馆里埋头抄录的辛勤姿势,相比之下,中国今日的研究者的条件不知要好了多少倍。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敦煌文献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因而也能被中国学者共享了。那么,我期望中国的敦煌学研究会有一个大的发展,以此证明我要提出的第三个假设:如果敦煌文献未曾大规模外流,敦煌学的大本营就不会在日本或者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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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敦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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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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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子与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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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男哲学家告诉我们:男人每隔几天就能产生出数亿个精子,女人将近一个月才能产生出一个卵子,所以,一个男人理应娶许多妻子,而一个女人则理应忠于一个丈夫。
  都是从性生理现象中找根据,结论却互相敌对。
  我要问这位女精神分析学家:精子也很像一条轻盈的鱼,卵子也很像一只迟钝的水母,这是否意味着男人比女人活泼可爱?我还要问她:在性生活中,男人射出精子,而女人接受,这是否意味着女性的确是一个被动的性别?
  我要问这位男哲学家:在一次幸运的性交中,上亿个精子里只有一个被卵子接受,其余均遭淘汰,这是否意味着男人在数量上过于泛滥,应当由女人来对他们加以筛选而淘汰掉大多数?
  我真正要说的是:性生理现象的类比不能成为性别褒贬的论据。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听到在男女之间分优劣比高低的议论,虽然不像这样披着一层学问的外衣。两性之间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差异是一个明显的事实,否认这种差异当然是愚蠢的,但是,试图论证在这种差异中哪一性更优秀却是无聊的。正确的做法是把两性的差异本身当作价值,用它来增进共同的幸福。
  超出一切性别论争的一个事实是,自有人类以来,男女两性就始终互相吸引和寻找,不可遏止地要结合为一体。对于这个事实,柏拉图的着作里有一种解释:很早的时候,人都是双性人,身体像一只圆球,一半是男一半是女,后来被从中间劈开了,所以每个人都竭力要找回自己的另一半,以重归于完整。我曾经认为这种解释太幼稚,而现在,听多了现代人的性别论争,我忽然领悟了它的深刻的寓意。
  寓意之一:无论是男性特质还是女性特质,孤立起来都是缺点,都造成了片面的人性,结合起来便都是优点,都是构成健全人性的必需材料。譬如说,如果说男性刚强,女性温柔,那么,只刚不柔便成脆,只柔不刚便成软,刚柔相济才是韧。
  寓意之二:两性特质的区分仅是相对的,从本原上说,它们并存于每个人身上。一个刚强的男人也可以具有内在的温柔,一个温柔的女人也可以具有内在的刚强。一个人越是蕴含异性特质,在人性上就越丰富和完整,也因此越善于在异性身上认出和欣赏自己的另一半。相反,那些为性别优劣争吵不休的人(当然更多是男人),容我直说,他们的误区不只在理论上,真正的问题很可能出在他们的人性已经过于片面化了。借用柏拉图的寓言来说,他们是被劈开得太久了,以至于只能僵持于自己的这一半,认不出自己的另一半了。
  2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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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梦何必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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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梦成真--这是现在流行的一句祝词,人们以此互相慷慨地表达友善之意。每当听见这话,我就不禁思忖:好梦都能成真,都非要成真吗?
  有两种不同的梦。
  第一种梦,它的内容是实际的,譬如说,梦想升官发财,梦想娶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或嫁一个富甲天下的款哥,梦想得诺贝尔奖金,等等。对于这些梦,弗洛伊德的定义是适用的:梦是未实现的愿望的替代。未实现不等于不可能实现,世上的确有人升了官发了财,娶了美人或嫁了富翁,得了诺贝尔奖金。这种梦的价值取决于能否变成现实,如果不能,我们就说它是不切实际的梦想。
  第二种梦,它的内容与实际无关,因而不能用能否变成现实来衡量它的价值。譬如说,陶渊明梦见桃花源,鲁迅梦见好的故事,但丁梦见天堂,或者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梦见一片美丽的风景。这种梦不能实现也不需要实现,它的价值在其自身,做这样的梦本身就是享受,而记载了这类梦的《桃花源记》、《好的故事》、《神曲》本身便成了人类的精神财富。
  所谓好梦成真往往是针对第一种梦发出的祝愿,我承认有其合理性。一则古代故事描绘了一个贫穷的樵夫,说他白天辛苦打柴,夜晚大做其富贵梦,奇异的是每晚的梦像连续剧一样向前推进,最后好像是当上了皇帝。这个樵夫因此过得十分快活,他的理由是:倘若把夜晚的梦当成现实,把白天的现实当成梦,他岂不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这种自欺的逻辑遭到了当时人的哄笑,我相信我们今天的人也多半会加入哄笑的行列。
  可是,说到第二种梦,情形就很不同了。我想把这种梦的范围和含义扩大一些,举凡组成一个人的心灵生活的东西,包括生命的感悟,艺术的体验,哲学的沉思,宗教的信仰,都可归入其中。这样的梦永远不会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直接现实,在此意义上不可能成真。但也不必在此意义上成真,因为它们有着与第一种梦完全不同的实现方式,不妨说,它们的存在本身就已经构成了一种内在的现实,这样的好梦本身就已经是一种真。对真的理解应该宽泛一些,你不能说只有外在的荣华富贵是真实的,内在的智慧教养是虚假的。一个内心生活丰富的人,与一个内心生活贫乏的人,他们是在实实在在的意义上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把第一种梦称做物质的梦,把第二种梦称做精神的梦。不能说做第一种梦的人庸俗,但是,如果一个人只做物质的梦,从不做精神的梦,说他庸俗就不算冤枉。如果整个人类只梦见黄金而从不梦见天堂,则即使梦想成真,也只是生活在铺满金子的地狱里而已。
  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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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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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通常意义上,成功指一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做出了一番成就,并且这成就获得了社会的承认。成功的标志,说穿了,无非是名声、地位和金钱。这个意义上的成功当然也是好东西。世上有人淡泊于名利,但没有人会愿意自己彻底穷困潦倒,成为实际生活中的失败者。歌德曾说:"勋章和头衔能使人在倾轧中免遭挨打。"据我的体会,一个人即使相当超脱,某种程度的成功也仍然是好事,对于超脱不但无害反而有所助益。当你在广泛的范围里得到了社会的承认,你就更不必在乎在你所隶属的小环境里的遭遇了。众所周知,小环境里往往充满短兵相接的琐屑的利益之争,而你因为你的成功便仿佛站在了天地比较开阔的高处,可以俯视从而以此方式摆脱这类渺小的斗争。
  但是,这样的俯视毕竟还是站得比较低的,只不过是恃大利而弃小利罢了,仍未脱利益的计算。真正站得高的人应该能够站到世间一切成功的上方俯视成功本身。一个人能否做出被社会承认的成就,并不完全取决于才能,起作用的还有环境和机遇等外部因素,有时候这些外部因素甚至起决定性作用。单凭这一点,就有理由不以成败论英雄。我曾经在边远省份的一个小县生活了将近十年,如果不是大环境发生变化,也许会在那里"埋没"终生。我尝自问,倘真如此,我便比现在的我差许多吗?我不相信。当然,我肯定不会有现在的所谓成就和名声,但只要我精神上足够富有,我就一定会以另一种方式收获自己的果实。成功是一个社会概念,一个直接面对上帝和自己的人是不会太看重它的。
  我的意思是说,成功不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比成功更重要的是,一个人要拥有内在的丰富,有自己的真性情和真兴趣,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只要你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你就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感到充实和踏实。那些仅仅追求外在成功的人实际上是没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的,他们真正喜欢的只是名利,一旦在名利场上受挫,内在的空虚就暴露无遗。照我的理解,把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做好,尽量做得完美,让自己满意,这才是成功的真谛,如此感到的喜悦才是不掺杂功利考虑的纯粹的成功之喜悦。当一个母亲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小生命,一个诗人写出了一首美妙的诗,所感觉到的就是这种纯粹的喜悦。当然,这个意义上的成功已经超越于社会的评价,而人生最珍贵的价值和最美好的享受恰恰就寓于这样的成功之中。
  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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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素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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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南极动物素描
  企鹅--
  像一群孩子,在海边玩过家家。它们模仿大人,有的扮演爸爸,有的扮演妈妈。没想到的是,那扮演妈妈的真的生出了小企鹅。可是,你怎么看,仍然觉得这些妈妈煞有介事带孩子的样子还是在玩过家家。
  在南极的动物中,企鹅的知名度和出镜率稳居第一,俨然大明星。不过,那只是人类的炒作,企鹅自己对此浑然不知,依然一副憨态。我不禁想,如果企鹅有知,也摆出人类中那些大小明星的作派,那会是多么可笑的样子?我接着想,人类中那些明星的作派何尝不可笑,只是他们自己认识不到罢了。所以,动物的无知不可笑,可笑的是人的沾沾自喜的小知。人要不可笑,就应当进而达于大知。
  贼鸥--
  身体像黑色的大鸽子,却长着鹰的尖喙和利眼。人类没来由地把它们命名为贼鸥,它们蒙受了恶名,但并不因此记恨人类,仍然喜欢在人类的居处附近逗留。它们原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人类才是入侵者,可是这些入侵者却又断定它们是乞丐,守在这里是为了等候施舍。我当然不会相信这污蔑,因为我常常看见它们在峰巅筑的巢,它们的巢相隔很远,一座峰巅上往往只有一对贼鸥孤独地盘旋和孤独地哺育后代。于是我知道,它们的灵魂也与鹰相似,其中藏着人类梦想不到的骄傲。有一种海鸟因为体形兼有燕和鸥的特征,被命名为燕鸥。遵照此例,我给贼鸥改名为鹰鸥。
  黑背鸥--
  从头颅到身躯都洁白而圆润,惟有翼背是黑的,因此得名。在海面,它悠然自得地凫水,有天鹅之态。在岩顶,它如雕塑般一动不动,兀立在闲云里,有白鹤之相。在天空,它的一对翅膀时而呈对称的波浪形,优美地扇动,时而呈一字直线,轻盈地滑翔,恰是鸥的本色。我对这种鸟类情有独钟,因为它们安静,洒脱,多姿多态又自然而然。
  南极燕鸥--
  身体像鸥,却没有鸥的舒展。尾羽像燕,却没有燕的和平。这些灰色的小鸟总是成群结队地在低空飞舞,发出尖利焦躁的叫声,像一群闯入白天的蝙蝠。它们喜欢袭击人类,对路过的人紧追不舍,用喙啄他的头顶,把屎拉在他的衣服上。我对它们的好斗没有异议,让我看不起它们的不是它们的勇敢,而是它们的怯懦,因为它们往往是依仗数量的众多,欺负独行的过路人。
  海豹--
  常常单独地爬上岸,懒洋洋地躺在海滩上。身体的颜色与石头相似,灰色或黑色,很容易被误认做一块石头。它们对我们这些好奇的入侵者爱答不理,偶尔把尾鳍翘一翘,或者把脑袋转过来瞅一眼,就算是屈尊打招呼了。它们的眼神非常温柔,甚至可以说妩媚。这眼神,这滑溜的身躯和尾鳍,莫非童话里的美人鱼就是它们?
  可是,我也见过海豹群居的场面,挤成一堆,肮脏,难看,臭气熏天,像一个猪圈。
  那么,独处的海豹是更干净,也更美丽的。
  其他动物也是如此。
  人也是如此。
  海狗--
  体态灵活像狗,但是不像狗那样与人类亲近。相反,它们显然对人类怀有戒心,一旦有人接近,就朝岩丛或大海撤退。又名海狼,这个名称也许更适合于它们的自由的天性。不过,它们并不凶猛,从不主动攻击人类。甚至在受到人类攻击的时候,它们也会适度退让。但是,你千万不要以为它们软弱可欺,真把它们惹急了,它们就毫不示弱,会对你穷追不舍。我相信,与人类相比,大多数猛兽是更加遵守自卫原则的。
  黑和白--
  南极的动物,从鸟类到海豹,身体的颜色基本上由二色组成:黑和白。黑是礁石的颜色,白是冰雪的颜色。南极是一个冰雪和礁石的世界,动物们为了向这个世界输入生命,便也把自己伪装成冰雪和礁石。
  二南极景物素描
  冰盖--
  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在南极洲和冰盖之间划等号。南极洲整个就是一块千古不化的巨冰,剩余的陆地少得可怜,可以忽略不计。正是冰盖使得南极洲成了地球上惟一没有土着居民的大陆。
  冰盖无疑是南极最奇丽的景观。它横在海面上,边缘如刀切的截面,奶油般洁白,看去像一只冰淇淋蛋糕盛在蓝色的托盘上。而当日出或日落时分,太阳在冰盖顶上燃烧,恰似点燃了一支生日蜡烛。
  可是,最美的往往也是最危险的。面对这只美丽的蛋糕,你会变成一个贪嘴的孩子,跃跃欲试要去品尝它的美味。一旦你受了诱惑与它亲近,它就立刻露出可怕的真相,显身为一个布满杀人陷阱的迷阵了。迄今为止,已有许多英雄葬身它的腹中,变成了永久的冰冻标本。
  冰山--
  伴随着一阵闷雷似的轰隆声,它从冰盖的边缘挣脱出来,犹如一艘巨轮从码头挣脱出来,开始了自己的航行。它的造型常常是富丽堂皇的,像一座漂移的海上宫殿,一艘豪华的游轮。不过,它的乘客不是人类中的达官贵人,而是海洋的宠儿。时而可以看见一只或两只海豹安卧在某一间宽敞的头等舱里,悠然自得,一副帝王气派。与人类的游轮不同,这种游轮不会返航,也无意返航。在无目的的航行中,它不断地减小自己的吨位,卸下一些构件扔进大海。最后,伴随着又一阵轰隆声,它爆裂成一堆碎块,渐渐消失在波涛里了。它的结束与它的开始一样精彩,可称善始善终,而这正是造化的一切优秀作品的共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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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素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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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头--
  在南极的大陆和岛屿上,若要论数量之多,除了冰,就是石头了,它们几乎覆盖了冰盖之外的全部剩余陆地。若要论年龄,南极的石头也比冰年轻得多。冰盖深入到地下一百米至数千米,在许多万年里累积而成,其深埋的部分几乎永远不变,成了研究地球历史的考古资料库。相反,处在地表的石头却始终在风化之中,你在这里可以看到风化的各个环节,从完整的石峰,到或大或小的石块,到锋利的石片,到越来越细小的石屑,最后到亦石亦土的粉末,组成了一个展示风化过程的博物馆。
  人们来这里,如果留心寻找色泽美丽的石头,多半会有一点儿收获。但是,我觉得漫山遍野的灰黑色石头更具南极的特征,它们或粗砺,或呈卵形,表面往往有浅色的苔斑,沉甸甸地躺在海滩上或山谷里,诉说着千古荒凉。
  苔藓--
  在有水的地方,必定有它们。在没有水的地方,往往也有它们。它们比人类更善于判断,何处藏着珍贵的水。它们给这块干旱的土地带来了生机,也带来了色彩。
  南极短暂的夏天,气温相当于别处的早春。在最暖和的日子里,积雪融化成许多条水声潺潺的小溪流,把五线谱画满了大地。在这些小溪流之间,一簇簇苔藓迅速滋生,给五线谱填上绿色的音符,谱成了一支南极的春之歌。
  在有些幽暗潮湿的山谷里,苔藓的生长极其茂盛。它们成簇或成片,看上去厚实、柔软、有弹性,令人不由得想俯下身去,把脸蛋贴在这丰乳一般的美丽生命上。
  地衣--
  这些外形像绿铁丝的植物,生命力也像铁丝一样顽强。当然啦,铁丝是没有生命的。我的意思是说,它们几乎像没有生命的东西一样活着,维持生命几乎不需要什么条件。在干旱的大石头和小石片上,没有水分和土壤,却到处有它们的踪影。它们与铁丝还有一个相似之处:据说它们一百年才长高一毫米,因此,你根本看不出它们在生长。
  海--
  不算最小的北冰洋,世界其余三大洋都在一个地方交汇,就是南极。但是,对于南极的海,我就不要妄加猜度了吧。我所见到的只是隶属于南极洲的一个小岛旁边的一小片海域,而且只见到它夏天的样子。在世界任何地方,大海都同样丰富而又单调,美丽而又凶暴。使这里的海的戏剧显得独特的是它的道具,那些冰盖、冰山和雪峰,以及它的演员,那些海豹、海狗和企鹅。
  三南极气象素描
  日出--
  再也没有比极地的太阳脾气更加奇怪的国王了。夏季,他勤勉得几乎不睡觉,回到寝宫匆匆打一个瞌睡,就急急忙忙地赶来上朝。冬季,他又懒惰得索性不起床,接连数月不理朝政,把文武百官撂在无尽的黑暗之中。
  现在是南极的夏季,如果想看日出,你也必须像这个季节的极地太阳一样勤勉,半夜就到海边一个合适的地点等候。所谓半夜,只是习惯的说法,其实天始终是亮的。你会发现,和你一起等候的往往还有最忠实的岛民--企鹅,它们早已站在海边翘首盼望着了。
  日出前那一刻的天空是最美的,仿佛一位美女预感到情郎的到来,脸颊上透出越来越鲜亮的红晕。可是,她的情郎--那极昼的太阳--精力实在是太旺盛了,刚刚从大海后或者冰盖后跃起,他的光亮已经强烈得使你不能直视了。那么,你就赶快掉转头去看海面上的壮观吧,礁石和波浪的一侧边缘都被旭日照亮,大海点燃了千万支蜡烛,在向早朝的国王致敬。而岸上的企鹅,这时都面向朝阳,胸脯的白羽毛镀了金一般鲜亮,一个个仿佛都穿上了金围裙。
  月亮--
  因为夜晚的短暂和晴天的稀少,月亮不能不是稀客。因为是稀客,一旦光临,就给人们带来了意外的惊喜。
  她是害羞的,来时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如同婢女一样不引人注意。直到太阳把余晖收尽,天色暗了下来,她才显身为光彩照人的美丽的公主。
  可是,她是一个多么孤单的公主啊,我在夜空未尝找到过一颗星星,那众多曾经向她挤眉弄眼的追求者都上哪里去了?
  云--
  天空是一张大画布,南极多变的天气是一个才气横溢但缺乏耐心的画家,一边在这画布上涂抹着,一边不停地改变主意。于是,我们一会儿看到淡彩的白云,一会儿看到浓彩的锦霞,一会儿看到大泼墨的黑云。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涂抹得不留空白的漫天乌云。而有的时候,我们什么也看不到了,天空已经消失在雨雪之雾里,这个烦躁的画家把整块画布都浸在洗笔的浑水里了。
  风--
  风是南极洲的真正主宰,它在巨大冰盖中央的制高点上扎下大本营,频频从那里出动,到各处领地巡视。它所到之处,真个是地动山摇,石颤天哭。它的意志不可违抗,大海遵照它的命令掀起巨浪,雨雪依仗它的威势横扫大地。
  不过,我幸灾乐祸地想,这个暴君毕竟是寂寞的,它的领地太荒凉了,连一棵小草也不长,更没有擎天大树可以让它连根拔起,一展雄风。
  在南极,不管来自东南西北什么方向,都只是这一种风。春风、和风、暖风等等是南极所不知道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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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素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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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
  风从冰盖中央的白色帐幕出动时,常常携带着雪。它把雪揉成雪沙,雪尘,雪粉,雪雾,朝水平方向劲吹,像是它喷出的白色气息。在风停歇的晴朗日子里,偶尔也飘扬过贺年卡上的那种美丽的雪花,你会觉得那是外邦的神偷偷送来的一件意外的礼物。
  不错,现在是南极的夏季,气候转暖,你分明看见山峰和陆地上的积雪融化了。可是,不久你就会知道,融化始终是短暂的,山峰和陆地一次又一次重新变白,雪才是南极的本色。
  暴风雪--
  一头巨大的白色猛兽突然醒来了,在屋外不停地咆哮着和奔突着。一开始,出于好奇,我们跑到屋外,对着它举起了摄影器材,而它立刻就朝镜头猛扑过来。现在,我们宁愿紧闭门窗,等待着它重新入睡。
  天气--
  一个身怀绝技的魔术师,它真的能在片刻之间把万里晴空变成满天乌云,把灿烂阳光变成弥漫风雪。
  极昼--
  在一个慢性子的白昼后面,紧跟着一个急性子的白昼,就把留给黑夜的位置挤掉了。于是,我们不得不分别截取这两个白昼的一尾一首,拼接出一段睡眠的时间来。
  极夜--
  我对极夜没有体验。不过,我相信,在那样的日子里,每个人的心里一定都回响着上帝在创世第一天发出的命令:"要有光!"
  20001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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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纳斯脚下哭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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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四八年五月,海涅五十一岁,当时他流亡巴黎,贫病交加,久患的脊髓病已经开始迅速恶化。怀着一种不祥的预感,他拖着艰难的步履,到罗浮宫去和他所崇拜的爱情女神告别。一踏进那间巍峨的大厅,看见屹立在台座上的维纳斯雕像,他就禁不住号啕痛哭起来。他躺在雕像脚下,仰望着这个无臂的女神,哭泣良久。这是他最后一次走出户外,此后瘫痪在床八年,于五十九岁溘然长逝。
  海涅是我十八岁时最喜爱的诗人,当时我正读大学二年级,对于规定的课程十分厌烦,却把这位德国诗人的几本诗集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吟咏,自己也写了许多海涅式的爱情小诗。可是,在那以后,我便与他阔别了,三十多年里几乎没有再去探望过他。最近几天,因为一种非常偶然的机缘,我又翻开了他的诗集。现在我已经超过了海涅最后一次踏进罗浮宫的年龄,这个时候读他,就比较懂得他在维纳斯脚下哀哭的心情了。
  海涅一生写得最多的是爱情诗,但是他的爱情经历说得上悲惨。他的恋爱史从他爱上两个堂妹开始,这场恋爱从一开始就是无望的,两姐妹因为他的贫寒而从未把他放在眼里,先后与凡夫俗子成婚。然而,正是这场单相思成了他的诗才的触媒,使他的灵感一发而不可收拾,写出了大量脍炙人口的诗歌,奠定了他在德国的爱情诗之王的地位。可是,虽然在艺术上得到了丰收,屈辱的经历却似乎在他的心中刻下了永久的伤痛。在他诗名业已大振的壮年,他早年热恋的两姐妹之一苔莱丝特意来访他,向他献殷勤。对于这位苔莱丝,当年他曾献上许多美丽的诗,最有名的一首据说先后被音乐家们谱成了二百五十种乐曲,我把它引在这里--
  你好像一朵花,
  这样温情,美丽,纯洁;
  我凝视着你,我的心中
  不由涌起一阵悲切。
  我觉得,我仿佛应该
  用手按住你的头顶,
  祷告天主永远保你
  这样纯洁,美丽,温情。
  真是太美了。然而,在后来的那次会面之后,他写了一首题为《老蔷薇》的诗,大意是说:她曾是最美的蔷薇,那时她用刺狠毒地刺我,现在她枯萎了,刺我的是她下巴上那颗带硬毛的黑痣。结语是:"请往修道院去,或者去用剃刀刮一刮光。"把两首诗放在一起,其间的对比十分残忍,无法相信它们是写同一个人的。这首诗实在恶毒得令人吃惊,不过我知道,它同时也真实得令人吃惊,最诚实地写下了诗人此时此刻的感觉。
  对两姐妹的爱恋是海涅一生中最投入的情爱体验,后来他就不再有这样的痴情了。我们不妨假设,倘若苔莱丝当初接受了他的求爱,她人老珠黄之后下巴上那颗带硬毛的黑痣还会不会令他反感?从他对美的敏感来推测,恐怕也只是程度的差异而已。其实,就在他热恋的那个时期里,他的作品就已常含美易消逝的忧伤,上面所引的那首名诗也是例证之一。不过,在当时的他眼里,美正因为易逝而更珍贵,更使人想要把它挽留住。他当时是一个痴情少年,而痴情之为痴情,就在于相信能使易逝者永存。对美的敏感原是这种要使美永存的痴情的根源,但是,它同时又意味着对美已经消逝也敏感,因而会对痴情起消解的作用,在海涅身上发生的正是这个过程。后来,他好像由一个爱情的崇拜者变成了一个爱情的嘲讽者,他的爱情诗出现了越来越强烈的自嘲和讽刺的调子。嘲讽的理由却与从前崇拜的理由相同,从前,美因为易逝而更珍贵,现在,却因此而不可信,遂使爱情也成了只能姑妄听之的谎言。这时候,他已名满天下,在风月场上春风得意,读一读《群芳杂咏》标题下的那些猎艳诗吧,真是写得非常轻松潇洒,他好像真的从爱情中拔出来了。可是,只要仔细品味,你仍可觉察出从前的那种忧伤。他自己承认:"尽管饱尝胜利滋味,总缺少一种最要紧的东西",就是"那消失了的少年时代的痴情"。由对这种痴情的怀念,我们可以看出海涅骨子里仍是一个爱情的崇拜者。
  在海涅一生与女人的关系中,事事都没有结果,除了年轻时的单恋,便是成名以后的逢场作戏。惟有一个例外,就是在流亡巴黎后与一个他名之为玛蒂尔德的鞋店女店员结了婚。我们可以想见,在他们之间毫无浪漫的爱情可言。海涅年少气盛时曾在一首诗中宣布,如果他未来的妻子不喜欢他的诗,他就要离婚。现在,这个女店员完全不通文墨,他却容忍下来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在他瘫痪卧床以后,她不愧是一个任劳任怨的贤妻。在他最后的诗作中,有两首是写这位妻子的,读了真是令人唏嘘。一首写他想像自己的周年忌日,妻子来上坟,他看见她累得脚步不稳,便嘱咐她乘出租车回家,不可步行。另一首写他哀求天使,在他死后保护他的孤零零的遗孀。这无疑是一种生死相依的至深感情,但肯定不是他理想中的爱情。在他穷困潦倒的余生,爱情已经成为一种遥远的奢侈。
  即使在诗人之中,海涅的爱情遭遇也应归于不幸之列。但是,我相信问题不在于遭遇的幸与不幸,而在于他所热望的那种爱情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在他的热望中,世上应该有永存的美,来保证爱的长久,也应该有长久的爱,来保证美的永存。在他五十一岁的那一天,当他拖着病腿走进罗浮宫的时候,他在维纳斯脸上看到的正是美和爱的这个永恒的二位一体,于是最终确信了自己的寻求是正确的。但是,他为这样的寻求已经筋疲力尽,马上就要倒下了。这时候,他一定很盼望女神给他以最后的帮助,却瞥见了女神没有双臂。米罗的维纳斯在出土时就没有了双臂,这似乎是一个象征,表明连神灵也不拥有在人间实现最理想的爱情的那种力量。当此之时,海涅是为自己也为维纳斯痛哭,他哭他对维纳斯的忠诚,也哭维纳斯没有力量帮助他这个忠诚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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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纳斯脚下哭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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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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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教育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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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前一个月,正值母校苏黎世工业大学成立一百周年,爱因斯坦应约为之写纪念文章。在文章中,他没有为母校捧场,反而是以亲身经历批评了学校教育体制的不合理。他回忆说,入学以后,他很快发现自己不具备做一个"好学生"所需要的一切特性,诸如专心于功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记笔记和做作业,等等。因此,他便始终满足于做一个有中等成绩的学生,而把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上,"以极大的热忱在家里向理论物理学的大师们学习"。
  他接着回忆说,毕业以后,他感到极大幸福的是在专利局找到了一份实际工作,而不是留在学院里从事研究。"因为学院生活会把一个年轻人置于这样一种被动的地位:不得不去写大量科学论文--结果是趋于浅薄。"他在专利局一干就是七八年,业余时间埋头于自己的爱好,这正是他一生中"最富于创造性活动"的时期。
  据我所知,爱因斯坦的经历绝非例外。不论在科学领域,还是在哲学、文学、艺术领域,几乎所有的天才人物在学校读书时都不是"好学生",都有过与当时的教育制度作斗争的经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们的成材史就是摆脱学校教育之束缚而争得自主学习的自由的历史。
  爱因斯坦在晚年时异常关心教育问题,我认为可以把这看做这位伟人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精神遗嘱。他不是那种拘于某个特定领域的科学工作者,而是一个对精神事物有着广泛兴趣和深刻理解的大思想家。他十分清楚,从事任何精神创造的基本因素是什么,因而教育应该为此提供怎样的条件。在他的有关论述中,我特别注意到两个概念。一是"神圣的好奇心",即探究未知事物的强烈兴趣,以及在这探究中所获得的喜悦和满足感。另一是"内在的自由",即不受权力和社会偏见的限制,也不受未经审察的常规和习惯的羁绊,而能进行独立的思考。如果说前者是每个健康孩子都有的心理品质,那么,后者是要靠天赋加上努力才能获得的能力。在一切伟大的精神创造者身上,都鲜明地存在着这两种特质。这两种特质的保护或培养都有赖于外在的自由。因此,学校教育的主要使命就是提供一个自由的环境,对两者都予以鼓励,最低限度是不要去扼杀它们。遗憾的是事实恰好相反,以至于爱因斯坦感叹道:"现代的教育方法竟然还没有把研究问题的神圣好奇心完全扼杀掉,真可以说是一个奇迹。"
  今天,现行教育体制的弊病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但是,完全可以预料,由于种种原因,情况的真正改变将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代代的学生仍然会不同程度地身受其害。有鉴于此,我想特别对学生们说:你们手中毕竟掌握着一定的主动权,既然在这种有弊病的教育体制下依然产生出了许多杰出人物,那么,你们同样也是有可能把所受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的。为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像爱因斯坦那样,要善于向现行教育争自由,不要去做各门功课皆优的"好学生",而要做一个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安排学习计划的"自我教育者"。在我看来,一个人在大学阶段培养起了自主学习的兴趣和能力,找到了真正吸引自己的学科方向和问题领域,他的大学教育就可以说是出色地完成了,这一收获必将使他终身受益。至于课堂知识,包括顶着素质教育的名义灌输的课本之外的知识,实在不必太认真看待。为了明白这个道理,你们不妨仔细琢磨一下爱因斯坦引用的一个调皮蛋给教育所下的定义:"如果你忘记了在学校里学到的一切,那么所剩下的就是教育。"
  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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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的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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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皆有灵魂,但灵魂未必总是在场的。现代生活的特点之一是灵魂的缺席,它表现在各个方面,例如使人不得安宁的快节奏,远离自然,传统的失落,人与人之间亲密关系的丧失,等等。因此,现代人虽然异常忙碌,却仍不免感到空虚。
  一个人无论怎样超凡脱俗,总是要过日常生活的,而日常生活又总是平凡的。所以,灵魂的在场未必表现为隐居修道之类的极端形式,在绝大多数情形下,恰恰是表现为日常生活中的精神追求和精神享受。能够真正享受日常生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今天,日常生活变成了无休止的劳作和消费,那本应是享受之主体的灵魂往往被排挤得没有容足之地了。
  日常生活是包罗万象的,包括工作与闲暇、自然与居住、独处与交往等。在人生的所有这些场景中,生活的质量都取决于灵魂是否在场。
  在时间上,一个人的生活可分为两部分,即工作与闲暇。最理想的工作是那种能够体现一个人的灵魂的独特倾向的工作。当然,远非所有的人都能从事自己称心的职业的,但是,一个人只要真正优秀,他就多半能够突破职业的约束,对于他来说,他的心血所倾注的事情才是他的真正的工作,哪怕是在业余所为。同时,我也赞成这样的标准:一个人的工作是否值得尊敬,取决于他完成工作的精神而非行为本身。这就好比造物主在创造万物之时,是以同样的关注之心创造一朵野花、一只小昆虫或一头巨象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力求尽善尽美,并从中获得极大的快乐,这样的工作态度中的确蕴涵着一种神性,不是所谓职业道德或敬业精神所能概括的。度闲的质量亦应取决于灵魂所获得的愉悦,没有灵魂的参与,再高的消费也只是低质量地消度了宝贵的闲暇时间。
  在空间上,可以把环境划分为自然和人工两种类型。如果说自然是灵魂的来源和归宿,那么,人工建筑的屋宇就应该是灵魂在尘世的家园。无论是与自然,还是与人工的建筑,都应该有一种亲密的关系。空间具有一种神圣性,但现代人对此已经完全陌生了。对于过去许多世代的人来说,不但人在屋宇之中,而且屋宇也在人之中,它们是历史和记忆,血缘和信念。正像有人诗意地表达的那样:"旧建筑在歌唱。"可是现在,人却迷失在了高楼的迷宫之中,不管我们为装修付出了多少金钱和力气,屋宇仍然是外在于我们的,我们仍然是居无定所的流浪者。
  说到人与人的关系,则不外是独处和社会交往两种状态。交往包括婚姻和家庭,也包括友谊、邻里以及更广泛的人际关系。令人担忧的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的消失。譬如说,论及婚姻问题,从前的大师们关注的是灵魂,现在的大师们却大谈心理分析和治疗。书信、日记、交谈--这些亲切的表达方式是更适合于灵魂需要的,现在也已成为稀有之物,而被公关之类的功利行动或上网之类的虚拟社交取代了。应该承认,现代人是孤独的。但是,由于灵魂的缺席,这种孤独就成了单纯的惩罚。相反,倘若灵魂在场,我们就会体验到独处时的充实,从而把孤独也看做人生不可缺少的享受。
  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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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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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活在世上,不免要承担各种责任,小至对家庭、亲戚、朋友,对自己的职务,大至对国家和社会。这些责任多半是应该承担的。不过,我们不要忘记,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项根本的责任,便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每个人在世上都只有活一次的机会,没有任何人能够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如果这惟一的一次人生虚度了,也没有任何人能够真正安慰他。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自己的人生怎么能不产生强烈的责任心呢?在某种意义上,人世间各种其他的责任都是可以分担或转让的,惟有对自己的人生的责任,每个人都只能完全由自己来承担,一丝一毫依靠不了别人。
  不止于此,我还要说,对自己的人生的责任心是其余一切责任心的根源。一个人惟有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建立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发,自觉地选择和承担起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正如歌德所说:"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因为这种爱,所以尽责本身就成了生命意义的一种实现,就能从中获得心灵的满足。相反,我不能想像,一个不爱人生的人怎么会爱他人和爱事业,一个在人生中随波逐流的人怎么会坚定地负起生活中的责任。实际情况往往是,这样的人把尽责不是看做从外面加给他的负担而勉强承受,便是看做纯粹的付出而索求回报。
  一个不知对自己的人生负有什么责任的人,他甚至无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责任是什么。有一位小姐向托尔斯泰请教,为了尽到对人类的责任,她应该做些什么。托尔斯泰听了非常反感,因此想到:人们为之受苦的巨大灾难就在于没有自己的信念,却偏要做出按照某种信念生活的样子。当然,这样的信念只能是空洞的。这是一种情况。更常见的情况是,许多人对责任的关系确实是完全被动的,他们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视为自己的责任,不是出于自觉的选择,而是由于习惯、时尚、舆论等原因。譬如说,有的人把偶然却又长期从事的某一职业当做了自己的责任,从不尝试去拥有真正适合自己本性的事业。有的人看见别人发财和挥霍,便觉得自己也有责任拼命挣钱花钱。有的人十分看重别人尤其上司对自己的评价,谨小慎微地为这种评价而活着。由于他们不曾认真地想过自己的人生使命究竟是什么,在责任问题上也就必然是盲目的了。
  所以,我们活在世上,必须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一个人认清了他在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并且在认真地做着这些事情,他就会获得一种内在的平静和充实。他知道自己的责任之所在,因而关于责任的种种虚假观念都不能使他动摇了。我还相信,如果一个人能对自己的人生负责,那么,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内的一切社会关系上,他对自己的行为都会有一种负责的态度。如果一个社会是由这样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的成员组成的,这个社会就必定是高质量的有效率的社会。
  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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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胜大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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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物质生活上,我抱中庸的态度。我当然不喜欢贫穷,人穷志短,为衣食住行操心是很毁人的。但我也从不梦想大富大贵,内心里真的觉得,还是小康最好。
  说这话也许有酸葡萄之嫌,那么我索性做一回狐狸,断言大富大贵这颗葡萄是酸的,不但是酸的,常常还是苦的,有时竟是有毒的。我的证据是许多争吃这颗葡萄的人,他们的日子过得并不快活,并且有一些人确实中毒身亡了。我有一个感觉:暴富很可能是不祥之兆。天下诚然也有祥云笼罩的发家史,不过那除了真本事还必须加上好运气,不是单凭人力可以造成的。大量触目惊心的权钱交易案例业已证明,对于金钱的贪欲会使人不顾一切,甚至不要性命。千万不要以为,这些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人是天生的坏人。事实上,他们与我们中间许多人的区别只在于,他们恰好处在一个直接面对巨大诱惑的位置上。任何一个人,倘若渴慕奢华的物质生活而不能自制,一旦面临类似的诱惑,都完全可能走上同样的道路。
  我丝毫不反对美国的比尔·盖茨们和中国的李嘉诚们凭借自己的能力,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利的同时,自己也成为富豪。但是,让我们记住,在这个世界上,富豪终究是少数,多数人不论从事的是什么职业,努力的结果充其量也只是小康而已。我知道自己就属于这多数人,并且对此心安理得。"知足长乐"是中国的古训,我认为在金钱的问题上,这句话是对的。以挣钱为目的,挣多少算够了,这个界限无法确定。事实上,凡是以挣钱为目的的人,他永远不会觉得够了,因为富了终归可以更富,一旦走上了这条路,很少有人能够自己停下来。商界的有为之士也并非把金钱当做最终目的的,他们另有更高的抱负,不过要坚持这抱负可不容易。我有不少从商的朋友,在我看来,他们的生活是过于热闹、繁忙和复杂了。相比之下,我就更加庆幸我能过一种安静、悠闲、简单的生活。他们有时也会对我的生活表示羡慕,开玩笑要和我交换。当然,他们不是真想换,即使真想换,我也不会答应。如果我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既能从中获得身心的愉快,又能借此保证衣食无忧,那么,即使你出再大的价钱,我也不肯把这么好的生活卖给你。
  金钱能带来物质享受,但算不上最高的物质幸福。最高的物质幸福是什么?我赞成一位先哲的见解:对人类社会来说,是和平;对个人来说,是健康。在一个时刻遭受战争和恐怖主义的威胁的世界上,经济再发达又有什么用?如果一个人的生命机能被彻底毁坏了,钱再多又有什么用?所以,我在物质上的最高奢望就是,在一个和平的世界上,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过一种小康的日子。在我看来,如果天下绝大多数人都能过上这种日子,那就是一个非常美好的世界了。
  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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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的不同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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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次通读鲁迅的作品,是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的一九六七年。那时候,我的好友郭世英因为被学校里的"造反派"当做"专政"的对象,受到孤立和经常的骚扰,精神上十分苦闷,便有一位朋友建议他做一件可以排遣苦闷的事--编辑鲁迅语录。郭世英欣然从命,并且拉我一起来做。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兴致勃勃地投入了这项工作,其步骤是各人先通读全集,抄录卡片,然后两人对初选内容展开讨论,进行取舍和分类。我们的态度都很认真,在前海西街的那个深院里,常常响起我们愉快而激烈的争吵声。我们使用的全集是他父亲的藏书,上面有郭沫若阅读时画的记号。有时候,郭世英会指着画了记号的某处笑着说:"瞧,尽挑毛病。"他还常对我说起一些掌故,其中之一是,他听父亲说,鲁迅那首着名的《自题小像》的主题并非通常所解释的爱国,而是写鲁迅和周作人同时爱上一个日本女子这件事的。当然,在当时的政治环境里,这些话只能私下说说,传出去是会惹祸的。
  鲁迅在中国大陆的命运十分奇特。由于毛泽东的推崇,他成了不容置疑的旗帜和圣人。在"文革"初期,民间盛行编辑语录,除了革命领袖之外,也只有鲁迅享有被编的资格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鲁迅语录有好多种,一律突出"革命"主题,被用做批"走资派"和打派仗的武器。与它们相比,我和郭世英编的不但内容丰富得多,而且视角也是超脱的。可惜的是,最后它不仅没有出版,而且那厚厚的一摞稿子也不知去向了。
  现在我重提往事,不只是出于怀旧,而是想说明一个事实:即使我们这些当时被看做不"革命"的学生,也是喜欢鲁迅的。在大学一年级时,我曾问郭世英最喜欢哪个中国现代作家,郭沫若的这个儿子毫不犹豫地回答:"鲁迅。"可是,正是因为大学一年级时的思想表现,他被判做按照"内部矛盾"处理的"反动"学生,并因此在"文革"中被"造反派"整死,时在编辑鲁迅语录一年之后。郭世英最喜欢的外国作家是尼采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而我们知道,鲁迅也是极喜欢这两人的。由于受到另一种熏陶,我们读鲁迅也就有了另一种眼光。在我们的心目中,鲁迅不只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社会斗士,更是一个洞察人生之真实困境的精神先知。后来我对尼采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就更能体会鲁迅喜欢他的原因了。虚无及对虚无的反抗,孤独及孤独中的充实,正是这两位巨人的最深邃的相通之处。
  近一二十年来,对于鲁迅的解读渐见丰富起来,他的精神的更深层面越来越被注意到了。鲁迅不再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惟一者",他从宝座上走下来,开始享受到作为一个真正的伟人应有的权利,那就是不断被重新解释。而这意味着,没有人据有做出惟一解释的特权。我当然相信,鲁迅若地下有知,他一定会满意这样的变化的,因为他将因此而获得更多的真知音,并摆脱掉至今尚未绝迹的那些借他的名字唬人的假勇士。
  20018

 


周国平 2013-08-20 10: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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