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晴-国共纷争 01毛泽东的自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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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毛泽东的自由观
  据报载,毛泽东和那站在坦克面前的青年,被美国〈新闻周刊〉列为本世纪具有最大影响的两名中国人。这实在非常有趣。因为,如果不问所谓“丰功伟绩”,只就内心所崇奉的政治与人生理念,比如自由、平等、人权等等而言,这两位所代表的,恰成两端——以强权剥夺个体的尊严和自由;或者,为保有内心的尊严与自由,不惜以性命相搏。毛泽东对中国的大影响,我想,即使被害得家破人亡的中国人会承认——当然不会是“大救星”、“缔造者”等等。那么,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某些至关重要的内心理念,一旦掌了权,会不会在具体决策上发生不可估量的作用呢——比方说,毛泽东到底是怎么看待自由?非常幸运的是,他年轻时和一个一起玩的朋友的一番对话留了下来。1921年的中国,“共产主义”并不如后来那样,成了写进法令章程、并不时挂在穿着蓝制服的亿万中国人嘴边的八股。那时候,“共产主义”还是一种纸面上的美丽述说。当时,毛泽东有一个好朋友,即与他联手创办“新民学会”的萧瑜。毛劝他加入新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并通过革命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萧瑜当时对俄国的革命已略有所知,二人之间于是有了一场争辩——
  萧认为,革命如一辆两个轮子的车子,如果失落了一支轮子,车子就会倒下并且寸步难移。这两个轮子就是自由与共产主义。萧瑜说他“反对资本主义,并且完全同意共产主义的原则;但如果人民受俄式共产主义的统治,这辆车就失去自由之轮”;当时尚不满三十岁的毛认为靠“提倡自由而达成理想”无非痴人说梦,他说,即使只有一只轮子,只要有足够的力,照样能使革命的车子向前:“这种维持一个轮子的力,正是政治斗争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如果成功地保持这种力量,这就意味政治是良好的。一言以蔽之,政治实力就是不断地保持这种力量。”萧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最应珍惜的,是“经过几百年的斗争流血,中国人所获得的一定程度的自由”。他认为“如此辛勤得来的宝贝东西,必须加以悉心守卫。”毛反驳他说,“实行共产主义,并不是说人民就没有自由啦。”但萧当时好象就预见到了1949年之后的“毛泽东时代”,他说:“自由有好多种。人类所向往的自由与猪所享受的自由全然不同。猪也有自由,只限于猪栏之内,直到被宰杀。共产主义国家所给予人民的自由,只是猪的自由。”毛当即举出“法”这一利器。他争辩说:“群众必须受法律控制,每一个人必须服从国家利益。在必要的情况下,他必须自我牺牲以成全国家利益。”我们可以看到,就在他不过是一名有志的青年的时候,“法”在他的心目中,并不是为保障自由而共同制定的相互制约,已经定型为“上而治人者”的“笼头与鞭子”。萧瑜反对他的这一见解,虽然他那时不可能预见到“解放战争”、大跃进和抗美援朝,但他根据原理,对没有限制的权力作出了解释:“国家的权力太大了,就成了神的化身,而每一个人只是苍蝇或蚂蚁。如果国家命令某些人去杀死国内的另一些人,他们必须照办。如果国家要人民吃少一点,人民就必须吃少点。如果国家要人民死,就死。与国家相比,个人就根本不成为东西。”毛认为国家嘛,就不能各行其是。他争辩说,“共产主义国家必须实行一种新民主。”萧当时不可能想象出这“新民主”就是后来毛所倡导的“无产阶级专政”和“民主集中制”,他只好以俄国为例:“以俄国的共产主义来说,与其说是新民主,不如说是新极权更为恰当!今天俄国共产党的领袖们,比中国历代最暴虐的皇帝还不如。”毛争辩道:“这不是暴虐不暴虐的问题,而是身为领袖者是否有魄力的问题。”接着抒发起自己的理想:“如果领袖们没有足够的权力,就不可能推行他们的计划。领袖的权力越大,就越容易使计划实现。为了改革国家,有一些人必须牺牲。”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他后来确实就是这么作的,不必说政治对手和底层百姓,就连他的战友们,也一个个给牺牲掉了。萧说:“我不同意牺牲某一部分人以帮助另一部分人的原则。更不同意牺牲每一个人以使未来的世代获得一种虚无飘渺的远景。”毛反驳说:“如果我们斤斤计较这些小事情,社会革命的理想一千年也不会实现的! ”萧说:“如果我们能在一千年内进入理想的社会,就应该心满意足了。”具有雄才大略的毛泽东则说:“我佩服你有等待百年千年的耐心。我十年也等不及。我希望明天就达到目的。”
  三十年之后,他的目的果然达到了。但给中国百姓带来的又是什么呢?


戴晴 2013-08-19 16: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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