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 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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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体性事件

中国社科院法学院研究所发布《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00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发生在中国境内、规模在百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项目组采取了“规模关键词+性质关键词”的方式进行检索。统计结果显示,近13年间,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有871起,其中,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是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期。2010年、2011年群体性事件都在170件左右,2012年则飚升至200件。劳资纠纷占三成;执法不当占两成;拆迁征地占一成。报告还显示公权力运行的不规范是激化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因素。在官民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执法不当和拆迁征地是主要原因,其次是因信访维权引发。

如此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研究,探寻其本后的实质。

有观点认为,集群行为是群体性事件的本质。

集群行为是指在特定的情况下,有些行为可能不受通常的社会规范所指导,这些自发的、无序的、无结构的、难以预测的群体行为。集群行为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如群众骚乱、集会、游行、罢工、种族冲突,这些行为之间可能相互影响,也可能互不相关。

下面,我们通过实例了解几件有代表性的集群行为的发展脉络。

二、集群行为

(一)贵州“瓮安事件”

2008年6月21日深夜,贵州省瓮安县三中学生李树芬在县城旁边的西门河大堰桥“溺水身亡”,其家人对公安机关的“自杀”鉴定结论不服,拒绝安葬并将尸体停放在桥头“讨要说法”,连续到相关部门上访。各种“李树芬被杀害”、“警察包庇疑犯”的版本随着到停尸桥头“看热闹”的人群四处扩散,对警方和政府的不满情绪迅速蔓延。

6月25日下午,李树芬之叔李秀忠--乡镇中学语文教师,到县公安局反映情况时与一名警察发生争执并遭殴打,当天傍晚返回大堰桥头途中再次遭到多名男青年围攻(后证实为警察指使)。当地民众怀疑打人者受警方指使,民愤进一步发酵,其间“去公安局报案的李树芬幺爸被打死”的谣言快速传播,对政府的不满迅速升级。

6月28日上午,瓮安县公安局向李树芬家属送达了《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限李家于当日14时前将李树芬尸体领回安葬,“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这激起了众多围观者的不满,15时左右两名高举“人民群众呐喊申冤”白色横幅的中学生走在前面开始游行请愿,一路上不断有人尾随加入,到县委和县政府办公楼时聚集者已达上万人。

当天16点多,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一些人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

20时许,又有人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实施打砸抢烧,次日凌晨事态基本平息。

——来源于王赐江《基于不满宣泄的集群行为》

(二)甘肃陇南事件

2008年11月17日9时30分许,因担心陇南行政中心搬迁后其利益受损,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30多名农民到位于武都区新市街的陇南市委上访,要求市委书记王义就陇南市行政中心是否搬离、搬迁后可能导致他们的住房、土地以及今后生活方面的问题作出答复。
16时左右,一些自称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加入了队伍。他们提供了更具体的消息,“成县已建了很多板房作为市政府的临时办公地点”。紧接着“市政府骗人,一面辟谣、一面搬迁”的说法,裹挟着上述“证据”,开始蔓延。

16时后,聚集者开始用手机将消息告知亲友,市委门前的人群迅猛增多。人群聚集的过程中,包括一名副市长在内的多名官员先后被派出来,进行协调,不过都被轰回去。王义始终没有出现。

人群聚集的过程中,后来的人拿来衣服给衣单的人,家近的人取来了食物,分发给没有吃饭的人。
同时,一些传说开始升级,有人说,市里所以要搬迁,是因一位领导的儿子在成县买了上千亩土地。甚至还有传言称,成县许诺市级机关,一旦搬迁,给科级干部配房配车。在各种传言中,人群开始变得激动,他们叫来了更多的人。

一名染黄发的年轻人跳出来,引领大家喊口号“见王义”、“反对搬迁”。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呐喊中,人群更加激动。
24时许,上访人员和围观群众增加到2000多人。政府大院门口出现了大队警察与人群对峙的局面,接着爆发了警民的肢体冲突。

18日0时30分许,部分人员冲进市委大门,冲上市委前院三层办公大楼,将1至3楼6个部门的门窗玻璃、办公设施全部砸毁,并抢劫了财物。随后冲进前院,砸毁了停放在中院的11辆公务用车,继而又冲击中院三层办公大楼,砸毁了楼上的门窗玻璃、办公设施。随后,闹事者又冲进后院,砸毁了1辆汽车。为了控制事态,防止主办公楼被冲击,闹事者在前院将停放的摩托车、汽车和砸坏的办公用品点燃,并将前来救火的1辆消防车强行抢夺开进大院并砸坏。18日凌晨,现场维持秩序的武警和民警抓捕了30多名打砸抢分子,并将闹事者驱散到前院。

18日上午10时左右,人群又从四面八方聚集到市委门前,要求见王义。半小时后,再次爆发警民冲突,人群又把警车点燃了,并冲向市委门口手持盾牌的武警。

18日23时许,事态基本平息。

——材料来源于网络


三、网络集群行为

(一)2006年虐猫事件

2006年2月26号晚,一个名叫“碎玻璃渣子”的网友在网上贴出了一组视频图片,内容是关于一个脚穿高跟鞋的女子踩死一只小猫的全过程。这位网友在帖子中写道:“我无意于宣扬这种丑恶,但良心也让我无法选择沉默!” 图片一被贴出,立刻在网络上引起了网民们强烈的震动。网民们自发组

织起来,通过搜索隐情的方式在网络上展开了空前的寻找。

不久,有人把有关"踩猫"事件的网址公布出来,指出"踩猫"视频出现在踩踏世界的官方网站上。紧接着又有网友贴出该女照片,做成一张" 宇宙令",让天下网友,不少网友表示愿意悬赏捉拿凶手。随后有人跟帖说,踩踏世界的官方网站和另一网站是同一IP。他还贴出具体信息,网站注册者是杭州某公司的法人代表郭某,男,等真实信息。

3月2日,另一网友突然发帖:"这个女人是在黑龙江的一个小城......"。他的帖子让事件出现关键性转变。

3月4日12点,“浪漫夜风”在猫扑发言,确认了“我不是沙漠天使”的证词,还补充了一些情况,“视频中的女子叫王珏,是黑龙江省鹤岗人,年龄40岁左右,工作单位萝北县人民医院,据说和老公感情不和举动异常,前些年从楼上摔下来过,而拍摄‘虐猫事件'的地点正是黑龙江省萝北县名山岛”。至此,虐猫事件的三个嫌疑人基本确定,距离“碎玻璃渣子”在网上贴虐猫组图不过6天时间,其效率之高可能不亚于警方的办案速度。

3月6日,黑龙江媒体证实该女子为萝北县凤祥镇的一名药剂师王珏。而有关的图片是来自其友李跃军替他拍摄用于私下出售的视频光盘的一部分。

3月8日,萝北县有关部门确认虐猫视频拍摄地点是该县名山镇名山岛公园,并称已对该事件参与者王某、李跃军展开调查。

——材料来源于网络

(二)2007年“华南虎事件”

2007年10月3日,陕西农民周正龙称在巴山拍到华南虎照片。

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发布会展示华南虎照片。数小时后,质疑“虎照”真伪的帖子即出现在色影无忌论坛,此后网民不断从光线、拍摄角度、现实年画搜索等角度提出质疑。

11月15日,网民“攀枝花xydz”称虎照中的虎和自家所挂年画极其相似;此后几天,全国各地网民不断报告发现“年画虎”,遂引发了虎照真假的网上讨论,认为造假的声音逐渐占据了上风。曾在“虐猫事件”发挥重要作用的“西方不败”,通过百度“华南虎吧”仔细分辨了年画照片左下角的商标,并分辨出一个繁体的“龙”字。西方不败遂用“龙年画”、“龙壁画”、“龙墙画”等关键字在网上搜索。结果,他竟然找到了有同样商标的浙江义乌威斯特彩印包装公司的“鑫龙墙画”。“去义乌!去义乌!”西方不败激动得在“打虎QQ群”和论坛里高呼。

2008年6月29日,所谓“华南虎照片”终于被认定为假照片,“拍照人”周正龙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

——材料来源于网络



燕南园爱思想 2015-08-23 08: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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