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马:"梁山好汉们"真的是劫富济贫吗?明君圣贤、侠客义士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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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读连环画,知道梁山好汉是“劫富济贫”的。长大后细读《水浒》,却发现不是那么回事。梁山好汉在多数情况下,是“劫富而不济贫”的。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的目的本来就不是为了“济贫”,用总策划吴用先生的话说,不过是“取此一套富贵,不义之财,大家图个一世快活”。后来东窗事发,朝廷派何观察到东溪村捉拿时,三阮已分了钱财,回石碣村打鱼去了。后来智取无为军,活捉黄文炳,攻破高唐州,克服曾头市,打下东平府都是将应有家私、府库财帛、仓廒粮米全部装载上山,不留一粒。


只有两回有例外。一回是打下东昌府,“宋江军马杀入城中,先救了刘唐,次后便开仓库,就将钱粮一分发送梁山泊,一分给散居民。”另一回是攻下祝家庄,宋江准备对该村实行“三光”,洗荡一空,幸而石秀建议,有个钟离老人曾给队伍带过路,便决定不杀,并给“所有各家,赐粮米一石,以表人心”。祝家庄共有多少人家?据钟离老人讲,有一两万。攻下祝家庄,除去金银财帛不计,共获得多少粮食?《水浒》明确讲,五千万石。照这样算,若有一万家,宋江要拿出一万石,劫和济的比例是五千分之一;若有两万家,宋江要拿出两万石,劫和济的比例是两千五百分之一。当然,有人说,你这个账算得太迂了。因为“劫富济贫”本来就是个宣传口号,梁山好汉如果把劫来的东西都济了贫,他们自己吃什么?宋江攻打祝家庄前,曾明确对晁盖等人讲:“若打得此庄,倒有三五年粮食。”也就是说,除了时迁偷鸡等鸡毛蒜皮的因由外,三打祝家庄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山寨的粮食危机,因而留一部分自己享用是再正常不过的,只是如此悬殊的比例未免有点令人失望。


除了只劫不济,或劫多济少,掳上山的财物他们内部是怎么分配的?《水浒》二十回写晁盖等人初上梁山后,济州府派上校团长黄安率众剿捕,却被晁盖吴用杀退。这时朱贵派人送上信来,说有一伙客商从附近经过,三阮便领命下山劫道去了。天亮时得报,“三阮头领得了二十余辆车子金银财物,并四五十匹驴骡头口”。这些财物后来是怎么分的?书中明确交代:“众头领看了打劫得许多财物,心中欢喜。便叫掌库的小头目,每样取一半收贮在库,听候支用;这一半分做两分,厅上十一位头领均分一分,山上山下众人均分一分。”也就是说,他们把打劫来的东西分作两半:一半留作“公积金”,另一半作为提成和奖金分给众人。怎么分呢?十一名“常委”分一半,人民群众又分另一半。梁山这时共有多少人?刘唐下山给宋江送金子时说,“见今山寨里聚集得七八百人”,加上家属和其他后勤人员,大约千人左右。也就是说,领导和普通人民群众的收入差约为一百倍。领导要费心策划,又要带领全山人民替天行道,多拿一点也是正常的,但多出一百倍,基尼系数未免也太高了吧?


还有更高的。第五回写刘太公的女儿被桃花山的大王强娶,鲁智深为了替刘太公出头,打翻了醉入销金帐的小霸王周通。后被李忠认得,请上桃花山。但智深看他俩不是爽快之人,执意要走。李忠、周通言明要下山抢了东西送与智深作盘费。可智深趁他们不在,卷走金银器皿,从寨栅的另一边滚下山去。李忠回来大怒,要去追赶,被周通劝阻。周通说:“不如罢手,后来倒好相见。我们且自把车子上包裹打开,将金银段匹分作三分,我和你各捉一分,一分赏了众小喽啰。”书中言明,这次他们打劫的两辆车子,山上共聚集着五七百人。如果按这“三三制”的原则去分配的话,两位领导——一把手李忠和二把手周通——与普通革命群众的收入差将是五百倍或七百倍。


更要命的是,你把官府的粮仓劫了,还可以说,这本来就是民脂民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嘛!但你把一般的过路客商劫了,“义”在哪里呢?——虽然依我看,劫掠官府的粮仓也未必对百姓真有什么好处。因为梁山好汉“借粮”以后就走了,可百姓却走不了,后任的官员仍然要向这些百姓摊派“借去”的钱粮。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时,不用说你只劫不济,或劫多济少,即使你把劫来的全济了,后来的官员也会如数收走。对百姓来说,一加一减不是等于什么也没做吗?劫掠过路客商,一般的借口总是说他们的财产是“不义之财”。可“义”和“不义”从来就没有一个客观标准。梁中书给老丈人的生日寿礼,你当然可以说是“不义之财”,但曾头市、祝家庄的财产就很难说是“不义”的。如果一切财富要让一帮贼寇来确定“义”或“不义”,而后选择“劫”或“不劫”的话,答案几乎是唯一的,那就是“不义”。“义”了还怎么劫?也就是说,这些财富不是因为“不义”而被劫,而是因为要劫所以才“不义”。正如强盗——有时是政府或国家——要杀人,总说这个人有罪,无罪还怎么杀呢?杀人在这时就成了,不是因为有罪才被杀,而是因为要杀所以才有罪。杀了以后呢?大家都说该杀。阿Q因参加革命被杀,未庄的人都说阿Q坏,不坏何以被杀呢?被杀反而成了坏的证据。这就是常说的“强盗逻辑”。如果换成正常逻辑的话,怎么能动不动就“劫富济贫”呢?人们因智力、勤奋、运气的不同,总会出现贫富差异。富了就要被劫的话,谁还愿意富呢?“劫富”的目的如果真像他们说的是为了“济贫”的话,那么贫者变富以后呢?再等着人来劫吗?这样劫来劫去,世界还有宁日吗?


你当然会说,富人不是因为富而被劫,而是因为为富不仁而被劫。《水浒》中也说:“但打听得有那欺压良善,暴富小人,积攒得些家私,不论远近,令人便去尽数收拾上山。”说得好听,但什么是“良”?什么是“善”?什么是“暴富小人”?有没有一个准确定义?如果有,谁来掌握?怎么执行?依梁山的标准看,卢俊义算不算“徐富君子”?结果怎样呢?还不是害得他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圣经》上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意思是在至高者看来,所有的人都是残缺的。绝对的“义”只存在在上帝的约柜里。如果交给一帮同是有缺陷,会说谎,要死去的人手里,结果就会以公正的名义造成更大的不公正。人们创造财富也并不是因为他品德高尚,而是因为他提供了别人需要的东西。一个人变富也与他的道德良善无关,雷锋的收入就与他的巨大名声极不相称。梁山觉得由初步萌芽的宋王朝的市场秩序来确定一个人的收入不合理,企图以暴力在地上重建一个经济乌托邦。在那里人人以兄弟相称,“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论秤分金银,成套穿衣服”,动机好坏暂且不论,造成的结果是,梁山上的分配比山外的社会更不合理:领导人的收入是普通职工的一百倍。这是为什么?因为相对由“看不见的手”来控制的市场社会,由具体的人来控制的计划分配社会更容易走向极权腐败。当然分配时他们绝不会说要把最好的东西留给自己,但经验告诉人们,一旦由身陷具体利益、具体亲缘关系中的人来主导分配,就很难保证分配者的公正之心。由市场来决定收入分配当然也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相对由人来控制的计划分配社会,比如由领袖和他的亲贵系统来控制收入分配,我们认为,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市场秩序是所有分配制度中最好的制度,或者说最不坏的制度,且不是“之一”。这种分配方式,有一个明显的优点就是,不允许可见的人——尤其不允许有可见的掌握权力的人来介入分配环节,分配的过程全由“看不见的手”来操作,这样,就可最大限度地预防徇私。


但事实是,不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公平”、“正义”这些口号总能打动大众,英国的罗宾汉和中国的梁山好汉一样受欢迎,原因正在于,我们全都由一个漫长的,远比今天的工商业文明长得多的原始部落时期演化而来,我们从那里继承了许多与今天的文明很不适应的本能。在原始的狩猎采集时期,我们的先人由一个强壮的人带领,追求共同的猎物,共同的目标,然后由他根据每个人的贡献来分配食物。每个人都不允许做逾越本分的事情——实际上谁逾越了,谁就死路一条——大家必须同心协力才能勉强果腹,否则就会果了别人的腹。今天我们通过教育以及代代相继的文化革新,产生了许多新的道德、新的价值,但我们的本能还是通过遗传保留了下来。即,每当感到社会不公时,我们便渴望通过具体的人,或明君或圣贤,或侠客或义士,来重新组织社会分配。可这样的实验我们进行了两千年,一个梦做完了,再做一个,最后梦做完了,泪流干了,但社会总是走不出治乱循环的怪圈,二十多个王朝更替,成千累万的人头落地,并没有给这个族群带来幻想中的“公平”、“正义”,反而愈到近代,愈黑暗,愈专断,愈颟顸无知。


2012年10月13日草于长安饮马窟


原载于《随笔》2013年第4期


狄马 2015-05-14 20: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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