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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虽然能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某些人,也能在某些时候欺骗所有的人,但不能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所有的人。--林肯
1971年9月13日凌晨,中国256号三叉戟飞机突然坠毁,全世界为之震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飞机,坠毁在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上,而苏联在蒙古人民共和国驻有大量军队。因此这架飞机就同时立即牵动了中、蒙、苏三个国家。
苏联
苏联的态度极有特点,一是反应最快,二是最高层极度重视且保密极严,三是做的工作最多。
一、反应最快
本来,一架中国民航飞机,坠毁在蒙古国的荒原之上,没有触及到蒙古的城乡居民和军队,更没有触及到驻蒙苏军,可以说这件事和苏联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苏联这个“第三者”却比谁都关心,比谁都积极。“飞机坠毁的当天,苏联人就立即赶到现场,这主要是由军人和飞机专家组成的调查组。他们负责了解飞机坠落的原因”。(1)“苏军方面四、五个技术熟练的工作人员勘察和拍照了所有出事的地形全貌和尸体排列的形状后,从飞机机体的三座引擎中,拆下一座运走了。” (2)离开时间应该在9月15日中午。
苏联利用其与蒙古国的特殊关系捷足先登,不与飞机的主权国 --中国磋商就强行介入,并霸道地拿走了最重要的黑匣子和若干文件,拆走了基本完好的一台主发动机,其动作之快令人惊讶。
二、最高层极度重视,而且保密极严
当莫斯科得知坠毁飞机上可能有中国第二号人物林彪时,“经前苏联最高领导人勃列日涅夫、内务部门领导人安德罗波夫批准,马上成立一个专家组飞赴蒙古人民共和国。这个专家组由国防部法医学研究所所长托米林、病理学家沃尔斯基和克格勃侦察员扎格沃兹丁组成”(3),其他任何人不得过问。调查小组两次去现场,认真研究了一年,得出了确切结论,所有的材料都是“绝密”。“扎格沃兹丁说:‘通常。调查者不在自己的报告上签名,但是我太激动了。以致慎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托米林也是如此’”(4)最后的调查结果直接上报勃列日涅夫和安德罗波夫。
从1971年至澳大利亚记者汉纳姆见到扎格沃兹丁、托米林的1993年,扎格沃兹丁说,“22年来,全世界只有四个人知道这个事件的调查结果 --勃列日涅夫、安德罗波夫、我和托米林。”(5)从上述情况足以看出苏联对这件事是多么地重视。
三、做的工作最多
所谓“最多”,是与中国、蒙古相比较而言。
首先,他们有非常明确的目标--弄清飞机上究竟是什么人?根据这个目标有针对性地做了充份周密的准备。扎格沃兹丁说:“去蒙古之前,他们对机上成员有谁并无成见。理由是苏联分析家们说在那个飞机失事期间有38个主要中国官员消失。调查者的第一次调查推迟到(1971年)10月中旬,因为他们搜集了四大皮箱的关于失踪领导人的资料。”(6)
其次,他们非常认真,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苏联人带来了四只大箱子,其中有38位中国高层人士的资料,这些人都是自9月13日飞机在蒙古坠毁后没有在公开场合露面的。经过比照,发现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因为烧焦的尸体已经面目全非,于是苏联人就割下那个女人和那个岁数最大的男人的头颅,放在大锅里架起柴来煮。在外行人看来,这非常恐怖,而且要煮很长时间。但是,这是一种病理鉴定的方法,目的是使毛发与皮肉剥离。”(7)然后,“用马车将林彪及其夫人的头颅拉走并设法运回莫斯科存入克格勃的一个保管库里。
为绝对可信起见,托米林说,病理学家们再次亲临现场,挖出遗体,查看林彪已烧焦的肺部是否有结核症状。第一次解剖时,他们忽略了这个细节。结核会引起肺部钙化,然后留下一个骨状物质,使解剖专家可以检测出来。林彪曾经患过结核病,所以应该留有痕迹。前苏联人记载的林彪病历也证实了这一点。托米林说,‘我们发现了骨状物质,就在右肺。’”(8)他们详细检查了他的身体的上半部后,又将其上半身带回莫斯科。然后,他们利用各种实物、病历和伤痕记录、X光片和照片等所有资料,运用各种科技手段,研究了对象的头颅、骨骼、肺部、牙齿、耳垂、身高、年龄特徵,得出了结论。
再次,他们是在非常恶劣的环境中工作的。“他们刚到坟场时,这里已经成为狼窝。经护卫他们到来的蒙军士兵开枪驱散后,便开始了挖掘。当时,由于坟墓埋在高地,而且比较乾燥,大多数尸体都没完全腐烂,包括每个人的头发皮肉依然保护完好。但每尸棺材打开后都臭气熏天”。(9)苏联专家不顾这些,就在坟墓边搭起了帐篷,开始工作。调查组第二次到现场,“托米林记得,那天正是11月7日,十月革命节,大戈壁上已是北风怒号,天寒地冻。”(10)托米林还说,当时“天气寒冷,几乎无法工作。我们每过5分钟就得把手伸进温水中暖一暖”。(11)10月底,苏联国土防空军总司令巴季茨基空军元帅到蒙古活动近一个月。
苏联在256号飞机问题上是相当知情的,在关键环节上比中国和蒙古更知情,然而,它却多年秘而不宣 --对黑匣子的内容、对林彪叶群的认证、对从飞机上拿走的文件的内容等等。间接的表现是表明苏联政府对世界看法的《大苏维埃百科全书》(the Great Soviet Encycloedia)1973年版对林彪只列了出生日期,并且注明了他于1973年被中国共产党驱逐。苏联政府的这种表现十分耐人寻味。
当时,中国与苏联互为头号敌人,各自在边境陈兵百万,剑拔弩张;蒙古是苏联的盟友,中国与蒙古的国家间关系在长期疏远之后刚刚开始解冻;尤其是该机乘员林彪是毛泽东“钦定”和中共九大《党章》“法定”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事件又发生在中国文化大革命中期。这诸多因素使这一事件更加敏感和复杂。因此,比较一下这三个国家对这架失事飞机的态度,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蒙古
蒙古作为256号飞机的坠落所在国,又处在与中国关系刚刚开始解冻的阶段,总的表现是“友好”、“协助”、“合作”。(12)
256号飞机坠落的当天,蒙古副外长即到达现场。9月15日下午,蒙古政府派出了“外交部、国防部、边防内务军事务局的官员”,“还有法律小组、卫生医务小组、报纸和蒙古通讯社记者,以及电影摄制组人员”(13)共几十人,具体成员有边防内务军处长桑加上校,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高陶布、外交部亚洲司专员古尔德斯,国防部副处长达木丁上校,民航局专家云登少校,法律专家达希泽伯格、法医莫尤,卫生医务小组组长桑加道尔吉大夫、组员卓乃大夫,肯特省副省长、省政府责任秘书、肯特省检察长乌尔金道尔吉、省边防内务军事务处处长奥尔陶扎尔嘎勒中校、温都尔汗机场场长策伯格墨德中校等。(14)这个庞大的调查组与中国驻蒙古大使馆官员于9月15日一起到达现场。9月16日上午,仍由桑加上校、高陶布司长、古尔德斯专员等率领有关人员到现场视察。
蒙古国方面对此事的发生毫无责任,他们只要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中国政府,为中国政府弄清事实真相提供必要的帮助,客观公正地写出必要的外交文书就可以了。可是,蒙古政府却组织了如此庞大的机构,各种功能的专家应有尽有,还拍了电影,(中国仅仅拍了照片!)足见蒙古政府对此事的高度重视。他们对于机上乘员究竟是些什么人没有表现出更多兴趣。蒙方专家认为年龄没有超过50岁的,惟一一具女尸年纪太轻,因而不是叶群。蒙方认为对他们最重要的是必须弄清飞机失事与蒙方没有关系,极力声明飞机不是由于“外界攻击”而坠毁,而是由于“自身不明的原因”坠毁,以澄清自己的责任。
中国
中国是256号三叉戟飞机的主权国,尤其是这架飞机上的乘员林彪非同一般,另外还有一位在位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如果说林彪在庐山上讲几句话、陈伯达搞几条语录就是“大有炸平庐山,停止地球转动之势”,那么,这一事件可以说是“大有炸平地球,停止太阳转动之势”了。这件事极大地震惊了当时全国自上而下所有的人自不必说,而且震惊了全世界。周恩来在听完视察现场汇报后,极其不同寻常地嚎啕大哭(15);毛泽东则几乎被它的震动波夺去了生命。面对这样一个骇人听闻的特大事件,中国方面究竟是什么态度呢?
一、从中国政府在坠机后所做的工作看它的态度对这样一个重大而特殊的事件,中国应当作的工作非常之多。
9.13后中国政府忙着作了以下这些工作:
①武装部队进入紧急战备状态;
②空军和民航所有飞机禁航三天;
③9月22日外交部声明国庆节的天安门游行集会和焰火晚会均予取消;
④中央派人分赴各大军区传达毛泽东的指示;
⑤10月开始逐级传达批林文件,展开批林运动;
⑥中止筹备四届人大的工作;
以上这些事情是需要做的。但是,这里面缺少了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那就是256号三叉戟飞机坠毁本身。
中国应当做的工作非常之多,非常之重要,有的必须立即进行,有的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抓紧进行。诸如:
①立即派出各方面富有经验的专家赴现场考察,甚至需要进行多次;
②寻找坠机当时的观察者了解核实坠机时的动态实况,对现场拍出电影和照片;
③通过各种途径向苏联索要被其拿走的所有东西(林彪叶群遗骨、黑匣子、文件和发动机);
④对遗体的各个角度拍出特写照片,在现场进行严格的法医鉴定,派出专机运回遗体,分别情况妥善安葬;
⑤把能够找到的所有飞机残骸全部运回,优先运回有研究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飞机仪器、仪表和零部件;⑥对这一事件作出科学的完整的结论;进而对这一事件与文化大革命的关系作出科学的结论;向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作出解释,承担应负的责任。
令人极其遗憾、也极其惊讶的是,上述六项工作中的前五项几乎一点没有做。至于第六项,中国政府是作出了一个结论。然而,在前五项几乎没有做的这种基础上,它能得出什么结论呢?中国政府的这种态度是绝对不可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二、从中国政府如何对待坠机现场看它的态度
中国仅仅派出四个人两次到现场,而且工作时间非常短。这四个人是中国驻蒙古国大使许文益、二等秘书孙一先、工作人员沈庆沂、王中远。许文益到任仅23天,沈和王的主要工作是翻译。所以,关键角色是孙一先。这就是说,对于查清256号飞机坠毁这一极其重要而复杂的事件来说,我们派出的人都是外行(!),而且不是一般的外行:孙一先在飞赴现场之前从未乘坐过飞机(16),对于飞机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 --他分不清左右机翼的区别和机翼正面反面的区别(17),他“不知道哪些残骸是有力的证据”,他“缺乏应有的空难知识”,“完全缺乏”至关重要的黑匣子方面的知识(18);其他人恐怕与孙类似。他们对于飞行技术(特别是迫降技术)、飞机构造、航空机械、飞机仪表和特种设备、空难、航空医学、法医、爆炸、航空气象、有关专机的规定等与飞机坠毁有重大关联的方方面面,都是陌生的甚至完全陌生的。另一个重要之点是他们对这架飞机坠毁的背景一无所知。
孙一先“在视察现场时,囿于‘中国民航飞机失事坠毁’的概念,把重点放在失事飞机上”。(19)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历史注定了他们只能“看热闹”,无论他们主观上多么想把这件事做好也是不可能的。虽然照片拍了350多张,但是他们不可能对256号飞机的坠毁原因提供多少真正有价值的证据。比如,他们没有查验飞机的时钟或乘员的手表,确定飞机坠毁的准确时刻;他们没有查验没有毁坏的飞机各种仪表,确定飞机坠毁时的具体飞行状态,特别是剩余油量、坠毁速度等;他们没有查验飞机上的手枪和冲锋枪有无射击的痕迹;他们根本不知道至关重要“黑匣子”为何物,当然谈不到索要黑匣子;他们还忽略了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就是走访当地群众,了解飞机坠落时的真实情景。这能怪他们吗?不能。因为他们实在太外行、太不知情了,给他们的时间也太短暂了。这不是他们的责任,他们的作用只能是“巡视”,只能报告出“机毁人亡”的结果,对于“取证”这一重任,必须由专家承担。这里丝毫没有贬低四位先生的意思,他们在其他方面有专长,是专家,但是不通这一行。这就好比普通人认为没有价值的一些石头、瓦片,到了考古专家手里却成了具有非凡价值的化石、文物!还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它的荒唐:假如发生了一起刑事案,我们派去几个对刑侦方面一窍不通的人到现场拍回一堆照片,然后要求刑侦部门依据这些破案,可以肯定,就是一千个一万个福尔摩斯也毫无办法!相反,如果派出刑侦专家,可能仅仅拣回一根头发丝、一个烟头,就能使案件真相大白。
不仅如此,这四个人在现场的工作时间又是非常之短。他们第一次到达现场的时间是9月15日下午近6时。请注意,坠机现场处于北纬47度。初秋季节的中纬地区,下午6时左右太阳就要落下地平线。正如孙一先所描述的:“夕阳开始被地平线吞没,血红的余晖洒在这片烧焦的草滩上”。若在北京,5点左右就要打开电灯才能工作,蒙古比北京黑得更早。他们“初步巡视花去大约一个小时”,“晚上8点多钟,天色完全黑透,气温降到2度左右,冷风刺透衣裳,冻得人们发抖。”(20)这一次在现场巡视有效的观察时间最多一个半小时,进行的工作是巡视、拍照、商定尸体处理、看蒙古士兵挖墓穴。第二次是第二天上午9:30到达现场,12:30许文益大使与沈庆沂离开现场回温都尔汗;14:00孙一先、王中远离开。进行的工作是“仔细复查一遍现场情况,特别观察飞机失事原因,多拍些照片,以便送回国内研究鉴定”(21)、检查尸体和遗物、掩埋死者并向死者告别,与蒙方举行第二次会谈。
我们计算一下他们在现场的时间:第一次,按每人1.5小时计,四人共计6个小时,并且在由黄昏进入夜间的时段;第二次,许、沈各3小时,孙、王各4.5小时,四人共计15个小时。把他们在现场的时间加起来,总共21个小时。以后中国政府再也没有派人去现场。
现在我们可以作一个概括:中国派出了四位对此事完全外行又对背景丝毫不了解的人,在现场进行了时间很短(最长的6小时)的巡视,将其现场所拍的350多张照片和现场示意图等,作为了中国对这一重大事件作结论的基本依据。
对照苏联派出真正的专家三次去现场冒着严寒露营工作许多天,对照蒙古的庞大调查组并拍了电影,中国的做法实在没有可比性。情况还不止于此。使馆四位先生离开现场后,又做了些什么呢? --9月16日至19日三天是昼夜连轴转。在这三个日日夜夜里,与蒙方进行了五次会谈,然后整理抄清五次会谈记录;为向国内汇报准备了视察坠机现场概况报告、飞机与尸体状况报告、安葬死难者情况报告和两个《纪要》会谈情况的报告等五个报告,“精心绘制了现场测量示意图,死难者所处方位的放大图,在蒙古全图上标绘了苏布拉嘎现场位置图”。正如孙一先所说的是“神经极度绷紧”,“极度的困倦”。在这三天里,他们对现场情况的集体分析一次也没有进行,就连自己拍的照片也没能看到,只是“为了检验现场拍摄的效果”,试验冲印了一个胶卷(共拍摄了10个胶卷)(22)。
20日至21日下午孙一先单枪匹马返回北京,21日下午下火车连忙冲胶卷、洗照片,当晚11时30分前往人民大会堂向周总理及有关负责人汇报。本来就是四个外行,四个人又没有集思广益研究一番,所以,孙一先是带着他一个人的见解回国的。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一系列问题:为什么只派四个外行去现场?为什么以后不派出真正的专家?是蒙古方面不让去吗?不是,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提出这方面的要求。那是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国只需要知道四个字--“机毁人亡”!呜呼!其实要达到这个目的,中国政府实在是太浪费了,因为完成这个任务派一个中学生就足够了!
三、从中国政府分析坠机原因看它的态度
(1) 第一次分析 --9月21日午夜至22日凌晨9月21日晚12时左右,周恩来及有关领导在人民大会堂先听取孙一先汇报。
我想请读者先看一看周恩来听取孙一先汇报的具体表现,因为它太重要了:孙“首先汇报蒙方对中国飞机失事事件的态度和双方会谈的经过。总理听完,头仰枕在沙发上,半思索半自语地归纳蒙方态度的特点”(23) --听得比较认真。继而,“讲失事飞机的情况。总理似乎对失事飞机不大感兴趣,听着听着闭上眼睛打了一个盹”。(24)“当我讲到死难者尸体时,已接近22日凌晨2点钟,总理神情异常关注,已看不到一点疲劳的影子。”“最后,汇报死难者的遗物情况。总理全神贯注地听着。”(25)对不同的汇报内容,周恩来有的是“神情异常关注”、“全神贯注”;有的却是“不大感兴趣”并“闭上眼睛打了一个盹”!
周恩来的态度是何等地不一样!这是为什么?依照常理,在上述蒙方态度、失事飞机、死难者尸体和死难者遗物四个问题中,失事飞机的情况应当是这次汇报的中心和关键--飞机究竟是怎么坠毁的:油量不足?飞机故障?操作错误?机内搏斗?苏蒙导弹击毁?人为破坏?这里有一连串问号需要回答,周恩来理应“异常关注”地听取有关这个问题的来自第一线的直接见证。可是,周恩来竟然不感兴趣,竟然睡着了!这种表现太离谱了,太匪夷所思了。周的这种表现只能有一个解释:他对该飞机的失事已经了然于胸,飞机肯定早已摔坏了,“失事飞机的情况”对周已经毫无意义。对周来说,最关键是有没有活下来的人,所以对死者情况“神情异常关注”,“看不到一点疲劳的影子”。如果有活着的人,那就太……周恩来不能不想到17年前--1954年4月11日,周恩来本拟乘坐印航C-69型星座式客机“克什米尔公主号”出席在万隆举行的第一次亚非会议,周恩来因故临时改乘另一架飞机,而国民党特务在“克什米尔公主号”上安放了定时炸弹,飞机在大海上空爆炸,机上大部份乘客和乘员遇难,但却奇迹般地活下来三位机组乘员!这三人成为了揭穿国民党这一阴谋的见证。这一次256号飞机是迫降在草地上,完全可能有活下来的人,这才是周最关心的事情。
周恩来的上述表现能告诉我们什么呢?周恩来听完孙一先的汇报已到22日凌晨3时多,他“马上”要8341部队负责人杨德中、外交部办公厅主任符浩、公安部部长李震和北京军区空军司令员李际泰四人在人民大会堂根据现场照片和示意图,研究飞机是怎样坠毁的。这四人中,只有李际泰在空军任职,是与飞机打交道的。所以这个“研究”就变成了李际泰的“独角戏”。李认为:“飞机可能是因燃料将要耗尽,被迫做紧急着陆的准备,驾驶员不清楚着陆区域的地面情况,最好的选择是找一块平坦的地方,冒险以飞机肚皮擦地降落。看来,飞机着陆后,由于失去平衡,右翼向下倾斜,触及地面,肚皮与沙土冲磨,骤然间升温引起油箱着火,从而导致整机爆炸。不排除机件失灵,或被地面防空武器击伤而紧急着陆,但这些可能性较小。”“在场的同志一致认为李司令的分析有道理。”“研究完,杨德中立即向总理做了汇报,总理从而得出了‘自行坠毁’的判断。”(26)那么,对于分析256号飞机坠毁的原因这件事来说,李际泰是内行吗?可以肯定地说:不是。何以见得?李虽然在空军身居高位,但他不会飞行,所属部队没有三叉戟这种机型的飞机,他也没有直接听到孙一先的汇报,他与杨德中、符浩、李震一起研究时孙一先也不在场。更重要的是用来判断的依据太少(仅仅根据照片和示意图)。因此,李际泰只能根据经验作判断,他对坠落原因作出的三个判断都是“可能”,这是正常的。由于杨德中、李震、符浩是完全的外行,自然“一致认为”李的分析“有道理”。然而,令人大惑不解的是,素以严谨缜密着称的周恩来在听取上述意见后,立即不假思索地就肯定地得出了“自行坠毁”的结论,任何其他可能性都没有,结论的得出简直有些迫不及待,就连亲临坠机现场的孙一先都“感到相当意外,怎么顷刻就做出了这个判断?”“9月22日凌晨就做出这个判断,带有一定的风险”(27)。
这么大的事、这么复杂的问题,周恩来就这么“独断专行”、迅速而容易地下了结论,真是天方夜谭!这完全不是周恩来作风。众所周知,周恩来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最高原则是“惟毛是从”,凡是毛泽东、中央文革和江青的指示,都不折不扣地执行。那么,这么一个大结论是周恩来一个人听听汇报就能做得出的吗?周恩来有这个胆量吗?周恩来的话音刚落,外交部几位领导人立即起草给中国驻蒙使馆的指示电,大意是:“请许大使约见蒙古副外长,说奉政府指示,讲明9月13日2时左右,中国民航256号三叉戟飞机,因迷失方向,误入蒙古人民共和国领空,自行坠毁。中国政府对此表示遗憾。对蒙古政府在寻找飞机残骸、埋葬死难者遗体和清理死难者遗物等方面所给予的协助,中国政府表示深切的谢意。”(28)电报先后送周恩来、毛泽东审阅,随即发出。9月23日下午,许文益大使即将指示电内容向蒙方作了表态。也就是说,“自行坠毁”的结论很快传到了中国以外的第二国--蒙古。
(2) 第二次分析 --10月1日凌晨2:30至5:0010月1日凌晨,8341部队负责人杨德中、外交部军代表李耀文、空军参谋长梁璞、北京西郊专机师(256号飞机属该师管辖)政委马兰藻,以及孙一先,去西郊机场用照片和三叉戟飞机实物现场比照。“梁参谋长翻开本子,照提纲讲起来。大意是:9月12日傍晚7点40分,‘256号’起飞去山海关机场,机上装油约15吨,按规定‘三叉戟’满载油量为22吨,续航力5小时(其中包括一个小时的保留油量),平均每小时耗油4吨半。‘256号’飞山海关,虽然只有半小时,但起飞用油较多,大约共耗两吨半油。从山海关机场起飞前未来得及加油,就是说,‘256号’13日凌晨0点32分起飞时,油箱存油顶多12点5吨。到蒙古温都尔汗1100公里,加上出境前在内蒙古上空绕了一下,大约共飞行两个钟头,因为飞行高度3000至4000米费油较多,总耗油量9吨半至10吨。这样计算,‘256号’坠毁时,机上还有油2点5吨上下。”接着,孙一先“简单讲了讲降落区的情况”和“对飞机坠毁爆炸的初步分析”。梁对“飞机擦肚皮起火后爆炸,显得有些出乎意料”。(29)然后他们一起到机场停机坪,用另一架三叉戟飞机252号与照片比照。直到此时,孙一先对照右翼根的大洞,仍然认为“不排除飞机被导弹打了一下的可能性”。但是,梁璞和李耀文都认为这个洞是油箱爆炸所致,否定了孙的观点。(30)这一次分析就这样结束了。10月1日中午,周恩来到西郊机场看飞机,同意李耀文的判断。(31)这一次“分析”除了像给孙一先上一课“实物对照”外,没有任何新意。
(3) 组织空军专家组调查256号坠毁原因后来,周恩来又指示空军组织专门人员对三叉戟坠毁原因进行调查。原空军司令员王海(时任空军军训部第二部长)回忆说:1971年9月13日以后几天,吴法宪“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见面后他对我说,周总理在人民大会堂给了他一些照片,叫他在空军组织一些专家,根据这些照片分析一下,林彪的飞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是被外部炮火击落的呢,还是发生过机内搏斗?究竟是什么原因坠落的?”“根据周总理的指示,由我牵头组织了一个专家班子,承担这项任务。这个空军专家组的成员还有当时的空司机务部副部长何培元、空政组织部副部长陆德荣、空司军训部副处长王季南、王涛和空司机务部参谋赵汉立、金华。后来,公安部的几位同志也参加了这项工作。”(32)这些人是“真正懂技术”的“专家”吗?看看它的组成:军训部的王海和王涛、王季南虽然会飞行,但不会飞运输机和客机,未接触过三叉戟飞机。须知小型歼击机和大型客机的差别是非常大的。所以对这项任务来说,他们不能称为“专家”;机务部的何培元、赵汉立虽然长期做机务工作,也没有接触过三叉戟飞机;政治部的陆德荣是政工干部,飞机和航空专业技术知识知之甚少;“公安部的几位同志”也不可能对三叉戟飞机有什么了解。“专家组”只有机务部的金华对三叉戟飞机的机务维护有一些了解。这样看来,所谓“专家组”没有一个懂三叉戟飞行操纵的人,只有一个接触过三叉戟飞机机务维护、然而却不是该机的专职机务人员,也就是说,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专家。
孙一先先生曾说过:“我感到,索要尸体我们似乎失去了时机,假若在9月15日第一次视察现场之后,从温都尔汗打电话通过使馆向国内报告,周总理得知死者尸体均较完整,也许会决定立即派专机去温都尔汗运回。”(35)可见中国要派人去现场是不会有问题的。王海接着说:“因此,专家组的工作主要是在国内对照片和实物反复进行对比辨别、分析研究。”“当时,与256号三叉戟飞机同型号的飞机,我们空军还有10几架,(不是10几架,而是4架 --笔者注)在进行失事原因查勘时,这些飞机成为可资对比鉴别的重要实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这个专家组频繁往来于空军司令部与西郊机场之间,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比照、核实与分析。”(33)找几位对三叉戟飞机不熟悉的人,只在千里之外拿照片和完好的飞机“比照”。对尸体的法医鉴定竟是用照片进行的!(36)任何一个严肃的人都会明白 --这不是工作,这是在做一场滑稽游戏!想让他们得出正确的结论,无异于想从海底捞出一个真月亮来。何况又早有“自行坠毁”的结论在前,“专家组”除了印证和说明这个结论,还能做什么呢?
2002年5月7日中国民航飞机发生特大空难后,中国中央电视台记者就空难方面的问题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钟群鹏教授。
“记者:一个空难发生以后,如何来查找空难发生的原因呢?
“钟群鹏:一个就是现场调查阶段。现场调查,现场调查的目的就是要找证据。找首先破坏点,要找到证据,就必须你要把所有的破坏的残骸收集起来,要所有的信息收集起来,才有可能。第二个阶段,就是实验室研究阶段。这些残骸是不是造成空难的原因,要经过实验室的研究和分析,专家来进行。第三个阶段,就是把所有的信息都集中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的一个阶段。所谓综合分析,就是操作的原因、管理的原因、材料的原因、设计的原因,都要考虑到。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原因,要跟我们这个空难事故相结合的一个失效分析、原因分析。那么在这个基础上,对于重要的事故,还要进行故障模拟。故障模拟阶段,这是第四个阶段。故障模拟有时候难度是非常地大,必须要专门设计一种方式,来突出它的故障的特点,跟破坏的方式来进行,所以这个难度就很大。证实了,故障模拟也出来了,这个时候就可以进行结论阶段,(这是第)五个阶段。
“记者:您经过的民航空难的这种调查,最长的时间经过多长时间?
“钟群鹏:一般是,大的空难事故要十年才能认识清楚,十年才能对这个本质的问题才能认识清楚。比如说是一个颤震,颤震我们就要经过十年才认识这个,(认识清楚)疲劳也先后经过十年。
“记者:人们可能会问,为什么一个空难的调查要经过那么长时间?它的困难在什么地方?
“钟群鹏:它不是单原因的造成的事故,都是多原因、多因素交叉的结果。那么,要把这些原因都弄清楚,就非常地不容易;况且我们很多分析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这个事故有那么多的断口,有那么多个破坏件,每一个破坏件都要进行分析,哪一个破坏件最有可能是肇事件。(分析)这个肇事件肯定就有很大的困难性,因为它散落之后,都是在空气中暴露、在雨天里头淋落、在土壤里头埋藏、在海底里头腐蚀,还留有多少的痕迹可供分析,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即使能够找到依据也模糊了。要从这个模糊的信息得出确切的、科学的结论,这就有相当大的难度。 所以我觉得对待一个空难事故,从科学的意义上来看,就是应该客观地、冷静地、平静地而且耐心地、专心致志地去分析,才有可能得出真正的原因。
“记者:调查认清空难的原因,它的意义在什么地方?
“钟群鹏:从经济上来看,我们最主要的是要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从工程这个角度来看,它是失效分析跟事故分析,它是修理的依据,它是可靠性的依据,它是创新的依据;至于科学上的意义,一个事故分析,它能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至于社会意义那就更大,就是一个成熟的社会、一个稳定的社会,事故是越少越好,但是出了事故以后,必须把它分析清楚,这也是一个社会的功能。”(37)
这才是真正专家的真知灼见!中国对256号飞机坠毁所作的“分析”和所得的“结论”,实在是一种“儿戏”!
四、从中国政府对遗体和飞机残骸、机上物品的处理看其态度
(1) 对机上乘员遗体的态度
自256号飞机坠毁后的9月13日至9月22日,按照孙一先《在大漠那边》中的叙述,国内给大使馆的电报指示共7次,其中第一、第二和第七次电报涉及遗体和飞机残骸、机上物品的处理。第一次指示由姬鹏飞、韩念龙起草,周恩来审核,毛泽东签发,4A级,9月14日下午由北京发出,大使馆18时以后收到。有关内容是:“许大使去现场要详细观察飞机失事原因,如有骨骸应要求带回,未烧完的文件物品要求转交我们,写明清单和收条,并注明如有蒙方取走的物品和文件亦望查出交还我们,飞机残骸可拍照取证。”(38)国内9月15日的第二次指示:“尸体尽量争取火化,将骨灰带回,如确有困难,可拍照作证,就地深埋并竖立标记,以便今后将骨骸送回国内。”(39)国内的第七次指示于9月22日凌晨3点多由韩念龙起草,先后经周恩来、毛泽东审定,有关内容是:“应死难者家属的请求,中国政府决定把9具死难者遗体运回中国正式埋葬,或就地火化,带回骨灰。为此,中国政府请蒙古政府惠予协助,并希望蒙古有关单位将死难者所有遗物交还我方。”(40)
中国驻蒙古大使许文益也数次与蒙古官员谈及该问题,第一次是在9月14日晚8点半,许约见蒙副外长额尔敦比列格时就提出了火化的要求,额问:“您们对于9名乘员的尸体掩埋有何意见?”大使问:“蒙方有无可能把尸体火化,我们把骨灰带回去?”额表示“那个地方火化尸体的可能性不大,蒙古是没有火葬习惯的。”许大使立即将上述谈话情况报告国内。(41)9月15日傍晚在飞机失事现场,“(蒙古)高陶布司长询问死难者尸体怎么处理,强调已搁置三天怕会腐烂,而且个个**暴尸令人不忍。许大使要求对死难者火葬。高陶布说蒙古没有火葬的习俗,即使勉强举行,在这片草地上也无火葬条件。许大使根据国内关于火葬确有困难时,可就地深埋并竖立标记的指示,同蒙方商量决定,对死难者就地土葬。”(42)第二天上午,在飞机失事现场,“高陶布司长询问许大使,法医是否可以开始工作,逐个进行检查?许大使认为死因已十分明显,不必再折腾了。”(43)9月23日下午,许大使将中国政府9月22日电报内容向蒙古外交部二司司长策伦朝达勒作了转述,策说:“死难者可以说是安葬了,如何运回呢?”(44)许大使未做回答。“9月25日,许大使再次约见策伦朝达勒,催问蒙方对我国要求运回尸体、交还死者遗物的答复。策的态度又僵硬起来,称尚未得到政府指示,反问许大使,时间已经过了两天,为什么中方还未就失事飞机做出书面正式解释?蒙方对此感到遗憾。策还无理要求说:‘你们政府提出运回尸体或就地火化,是应死者家属的要求,死者亲属是有具体人的,因而机上人员究竟是谁也就清楚了。就此,希望你们将死者姓名、年龄、职务等,以及如有可能,将死者照片提供给我方。’许大使针对策的态度指出:‘中国老百姓的习惯,总是希望自己的亲属在死了以后,能够埋葬在自己的家乡;中国政府正是考虑死者亲属这种情绪,才做出这个决定。希望蒙方照顾中国人的习惯以及死难人员家属的要求,给以友好的协助。’许大使并表示,对策提出的新要求,可以负责地报告中国政府。”(45)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得很清楚,中国政府根本没有运回尸体的打算,只要求“尽量争取火化”、“带回骨灰(骨骸)”或“就地深埋”。然而,最后的实际结果却是“就地浅埋”。
所以,9月15日的漆黑的晚上,一个班的蒙古士兵在汽车大灯的照射下连夜挖坑,当时的气温只有2度,“他们都还穿着夏季军装,冻得瑟缩不已”(46)。9月16日上午匆匆把尸体埋掉了。许大使在尸体埋掉后还说要运回尸体,连蒙古官员都感到不可理喻。“蒙方不肯交还尸体,但也没有大做什么文章。中蒙之间关于索要尸体这段公案不了了之。在我国国庆节以后,双方谁也没有再提及失事飞机之事,交还遗物更没有提上议程。”(47)
孙一先先生说:“我感到,索要尸体我们似乎失去了时机,假若在9月15日第一次视察现场之后,从温都尔汗打电话通过使馆向国内报告,周总理得知死者尸体均较完整,也许会决定立即派专机去温都尔汗运回。当时蒙方对死者身份处于懵懂状态,不大可能阻难。”(48)我认为孙先生的想法过于天真了,周恩来是不可能作这个决定的。
这样说的根据之一是,9月15日周恩来不知道尸体的具体情况,但是一周后的9月22日周恩来就完全清楚了,前后仅仅相差7天。这时派没派飞机去呢?没有。如果仅仅因为尸体已经埋葬而不派飞机,理由是不充份的。因为他们是薄棺浅埋,后来去的苏联人不是把尸体挖出来了吗?根据之二是据沈阳某部队回忆录记载:1969年中苏珍宝岛之战,从头到尾是由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和副司令员、前指司令萧全夫向周恩来报告而非向已被全党全军全国公认的、“直接指挥”全军的副统帅林彪报告;而且周恩来直接指挥某些行动,其指示具体到我方炮兵最远只能炮击苏方江岸而绝对不准向苏方纵深打,以及3月15日作战后要及时通知苏方来人上岛将阵亡苏军尸体运回去这样的事。(49)对于苏军士兵的尸体周恩来都没有忘记,仅仅过了一年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林彪的遗体周恩来能不“耿耿于怀”吗?另外,同机的潘景寅、李平、邰起良、张延奎、杨振刚五人与林彪没有牵连,更应让他们魂归故土加以安葬。中国大使许文益在1971年9月22日向蒙古外交部司长策伦朝达勒就曾说过:“中国老百姓的习惯,总是希望自己的亲属在死了以后,能够埋葬在自己的家乡”。 可是,许大使的这番话并不是真话,因为他除了说给蒙古人听听以外,自己一点也没有实行。呜呼,913事件的罹难者们被弃尸荒野已经整整31年了!
即使对于林彪、叶群、林立果和刘沛丰,也应当把他们的遗体运回来,也完全可以运回来,尤其是林彪元帅,这位在当代国史、党史、军史上占有特殊地位、为国家民族建立过巨大功勋的人物。中国是礼仪之邦,绝对应当在中国的大地上为他安排一块安身之地。因为这是他为之奋斗数十年的地方,为它洒过鲜血的地方。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林彪没有得到。中方借口蒙方要求提供死者姓名、年龄、职务,而不要遗体、不要遗物,是毫无道理的。因为飞机上有林彪,在9.13事件后不久就不是什么秘密了。9.13事件5天以后的9月18日,中共中央下发《57号文件》,在国内逐级传达;在国际上也不存在什么秘密了。
1972年,中国政府正式向全世界公布了林彪事件。以保密为由而舍弃遗体、遗物和飞机残骸,是不值一驳的。当今任何一个国家发生了空难或海难,不论遇难的是军政要人还是平民百姓,不论发生在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或是在浩淼无垠的大洋深处,都无一例外地克服一切困难,千方百计地寻找、打捞,直到山穷水尽,没有听说有哪一个是弃之不管的。从二战结束到今天的几十年里,二战参加国发现战争期间战死人员的尸骨并交还给其母国的报导不绝于耳,中国也多次参与其中(最近的例子请见《北京日报》2002年10月11日报导)。再举一个具体的例子:1959年5月29日,台湾国民党空军夜间侦察机B-17被大陆空军击落于广东省恩平县,机上14人全部死亡。该机成员的遗属对亲人的遗骨梦牵魂绕几十年,随着两岸关系逐步解冻,以机长李愍中校的夫人孟笑波女士为首的遗属从1987年开始与大陆有关方面联系收取尸骨。33年后的1992年12月11日,该机遗属数十人来到飞机坠毁地。由于飞机坠毁在深山,没有道路,当地政府派人专门修建了道路。在现场经过艰苦的探寻挖掘,终于找到了死者遗骸,遗属们哭声震天,在现场举行了隆重的祭奠。然后,1992年12月14日将遗骨捧回台湾安葬。天同此情,人同此理。
再听听外界的评论。蒙古国一位高级官员说:“按照国际惯例,中国应当将尸体弄回去的,无论为了保存还是检验。就地掩埋是非常阴暗的行为,既然说尸体中有林彪、叶群等重要人物,为什么不把尸体按照国际惯例运回中国,偏偏就地埋葬呢?”(50)这种行为的确是“非常阴暗”!中国政府对256号机上人员遗体的态度,真是天理不容!
(2) 对飞机残骸及物品的态度
从政治上看,9.13事件对于国史、党史、军史和文革史都具有极其重要极其特殊的意义。这架飞机上的所有残骸、所有物品,哪怕是一块废铝片、一件烧毁的破衣服,都是历史的见证,都具有文物价值。因此,所有残骸和所有物品都应该搜集起来,运回中国。尤其是可以揭开飞机坠毁真相的黑匣子,更是要紧之物,务必拿到手。可是,遗憾的是,“许大使没有向蒙方提出索要,因为我方人员完全缺乏这方面知识,而国内来电中也没有提到此项要求。”(51)“三叉戟256号的黑匣子,连同中间的发动机,都被苏联人拆走了。”(52)
从经济上看,中国刚刚花费大量金钱购回这种世界一流的飞机虽然坠毁,但由于坠落在平坦草地,有许多没有损坏的部件和电器、特种设备。据现场的人看到完好或基本完好的大部件就有垂直尾翼、机翼蒙皮、起落架轮毂、轮胎等,小部件自然更多;还有手枪、冲锋枪、工具等等。苏联第一次到现场拿走的主发动机就是基本完好的,我们应当把可用的东西拿回来,把苏联拿走的东西要回来。
从军事技术上看,这架先进的客机虽然坠毁,仍然具有极大的科学研究价值。据说飞机上还装有极先进的苏制低空飞行器B-YM。
从空难方面看,如此先进的飞机突然坠毁,是飞行员操纵问题,或是地勤机务维护问题,如做错动作、看错仪表、飞行员身体有病,地面维护不当、隐患没有发现等;如果是飞机设计和制造有问题,我们应当找英国追究责任(实际上英国三叉戟飞机制造商是很看重这一点的,他们曾声明说这架飞机的坠毁与飞机质量没有关系);或是天气气象方面的原因,或是被击落等外部原因,有的需要研究,有的需要追究。
从旅游和收藏来看,当时虽然缺乏这方面的意识,但是几年后旅游收藏之风越来越盛,不少人懂得这堆残骸的真正价值。海拉尔某边贸公司的邬经理最为突出,他千方百计运回了三四吨飞机残骸。(其实已经过了20多年!)
由此可见,关键完全在中方,所有东西都是中国的,可是中国却不要了。一个月后不要,两个月后不要,三个月后还不要;一年后不要,10年后不要,20年后还是不要。有人拆运飞机零件中国不管,有人挖坟煮尸中国也不管!这哪里是一个主权大国应有的态度?这哪里是一个严肃政府应有的态度?直到28年后,中国革命历史博物馆为筹备建国50周年“中华百年风云”展览,忽然想起中国还有架特殊的飞机丢弃在蒙古荒原上,这架飞机好像还有点用处,这才经过驻蒙古使馆从蒙古人手里买回了一个飞机起落架的支腿和一点散件!(53)这真是绝妙的讽刺!
256号三叉戟飞机空难坠毁,可以说是人类空难史上最骇人听闻、最扑朔迷离,因而是受到全世界最多人长期关注的空难事件。中国派出几个外行到现场做了闪电般的巡视,由高层领导和非专家组成的所谓“专家组”,在没有看见过任何残骸碎片的情况下,却以闪电般的速度作出了空难原因的“结论”,真乃千古奇观!
长期以来有那么一些人,一手举着新版“两个凡是”(凡是某领导人和文件说了的不许变,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定了的不许变)的大旗,一手祭起“不许破坏稳定”的法宝,不许人们研究,不许人们议论,实际上就是不许人们探究事实的真相,不许人们记住自己的历史。因为他们明白,他们所讲的“法治”是假的法治,而我们所追求的法治是真正的法治,然而这对他们来说却是一个生死悠关的问题。你编了一个瞒天过海的故事,难道还不允许别人说明真相吗?历史的车轮已经跨进了21世纪,法治的洪流正以不可阻挡之势涤荡着中国的大地,依靠人治和谎言建立起来的象牙塔是不可能长久的。
『注』
1.李安定:《林彪之死真相查访记》,载《作家文摘》1994年7月8日;孙一先:《在大漠那边:亲历林彪坠机事件和中蒙关系波折》,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330页。
(以下各条注解凡只标页码者,皆系引自孙一先:《在大漠那边:亲历林彪坠机事件和中蒙关系波折》 )
2.参见叶永烈:《权力的游戏 --毛泽东与林彪交往秘录(上)》,新疆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页。
3.明晓、赤男:《谋杀毛泽东的黑色“太子”》,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0年版,第9页;参见《在大漠那边》第334页。
4、6.彼得·汉纳姆:《解开林彪死亡之谜》,载《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1994年1月31日。转自香港《亚洲周刊》英文版,1994年2月2日。
5、7、10.李安定:《林彪之死真相查访记》,载《作家文摘》1994年7月8日。
8.〔美〕罗尼坦皮斯特:《从蒙古戈壁到莫斯科 --林彪事件探秘》,载《洛杉矶时报》1994年3月8日,《参考消息》1994年4月9日转载。
9.明晓、赤男:《谋杀毛泽东的黑色“太子”》,香港中华儿女出版社2000年版,第9-10页。
11.俄《红星报》1994年5月21日文章:《林彪遗骸是怎样鉴定的?》;《参考消息》1994年5月21日转载。
12.第196,219,220,226,246,251页。
13.第180页。
14.第184页。
15.参见周秉德:《我的伯父周恩来》(铁竹伟执笔),辽宁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许多刊物和网站都有转载,如:中华读书报(2001年1月17日)、北大三角地、www.xys.org、人民书城
16.参见第179页。
17.参见第260页。
18.第210-211页和第197页。
19.第250页。
20.第194,196页。
21.第198页。
22.第238页。
23.第246页。
24.第247页。
25.第248页。
26.第251-252页。
27.第251,267页。
28.第251页。
29.第258-259页。
30.第260页。
31.第261页。
32.33.36.王海:《我负责调查林彪座机坠毁原因》。参见《在大漠那边》第275页。
34.第196,219,220,226,246,251页。
35.第271页。
36.第280页。
37.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2002年第13期。(www.cctv.com)38.第174,173,250页。
39.第177页。
40.第251页。
41.第174-176页。
42.第195页。
43.第199页。
44.第270页。
45.第270-271页。
46.第196页。
47.第273页。
48.第271页。
49.《毛泽东通过林彪从周恩来手里夺军权?》,见http//ioh.myrice.com/linbiao
50.英国《金融时报》1990年4月18日。
51.第197页。
52.第190页。
53.第364页。 |
来源: 读者推荐 | 责任编辑:余氓 |
网载 2014-07-14 20: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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