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反映的直接性、间接性与超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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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反映即认识,它具有直接性、间接性和超前性特征。反映的直接性与间接性,实质上就是认识的源与流的问题。现代认识论把符号和工具引入认识过程之后,人的认识越深入、越向前发展,对符号和工具的依赖性就越强。在此情况下,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往往以间接性为主。比如对历史客体和外域客体的认识,就是通过物质中介和精神中介进行间接性的认识。超前认识,也是一种间接性认识。它是人们对未来世界以及人们的未来行动的认识。超前认识带有预见性,对人们未来的实践活动具有指导意义。
  * * *
  反映的直接性与间接性的关系这个认识论中长期争论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实质上就是认识的源与流的关系问题。对此,毛泽东曾有过明确的论述,他说:“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但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如果在古人外人直接经验时是符合于列宁所说的条件:‘科学的抽象’,是科学地反映了客观的事物,那末这些知识是可靠的,否则就是不可靠的。所以,一个人的知识,不外直接经验的和间接经验的两部分。而且在我为间接经验者,在人则仍为直接经验。”[1]
  在现代,由于人类认识的时间和空间在不断地扩大,所以就个体主体的认识而言,直接性成分在不断缩小,间接性成分在日益扩大。特别是在现代认识论把符号和工具引入认识过程之后,人的认识越深入、越向前发展,对符号和工具的依赖性就越强,因而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往往以间接性认识为主。比如,我们今天对历史客体、外域客体的认识,就无法事事直接感知,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物质中介和精神中介,并借助前人的和他人的认识来进行。所以对我们来说,对历史客体和外域客体的认识,就是间接性认识。
  因此,为了弄清反映的直接性和间接性的关系问题,本文拟对认识过程的直接性与间接性,从认识的三维结构看认识的间接性,超前认识也是一种间接性认识这三方面作简要论述。
   一、认识过程的直接性与间接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但这种相互作用,并不是那种能导致对方的物质结构发生改变的物质性的相互作用。认识是以反映的方式实现的信息传递与加工过程。在认识时,主体操作的不是现实的客观物体,而是它的映象,即信号化了的对象。
  在认识的感性阶段,映象表现为以声音、形状、颜色、气味等信号形态作用于感官的物理刺激。感官就象一个换能器,把来自客体的物理刺激转换成生物电脉冲形式,传达到大脑的神经网络。认识论意义上的信号,就是指的这种被接收和内化了的信息。作为主客体双向作用的结果,信号不仅依赖于对象的物质属性,而且也依赖于特定化、专门化了的感觉器官。信号作为心理映象,与客观对象不同,比如,感觉主体的味觉器官得到的甜和咸的滋味,就不等于糖和盐本身;人对自然界中的万紫千红或五光十色的感觉,只不过是人的视觉器官对不同波长及频率的电磁波的反映。可见,信号的形成与特化了的感官密切相关。
  人类认识的实践经验证明,感觉的内容受到来自主体和客体两方面的制约。尽管人的感觉信号是客观对象的直接反映,在形态上最接近对象,但是如果没有理性的参与和指导,仍无法区分物我,达不到把握对象的客观实在性的认识水平。只有当认识发展到一定高度时,才可能自觉地区分感觉信号中的主客观因素,达到客观的认识水准。
  认识的起点是由各种感觉整合成的知觉反映形式,即外界的个别信号被不同的感官接受后,在大脑中枢整合成整体的知觉映象。感知觉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感官的结果。一旦客观事物在我们的感官所及的范围内消失时,感知觉也就停止了。认识要继续发展,就不能停顿于耳闻目见的有限时空。大脑对认识的作用愈来愈表现为间接反映的特点,这在感性认识的表象阶段非常明显。表象是客观对象不再作用于感官时,记忆中保留的信号映象,是经验的最初形式。表象经验的特点,是它能突破个别感知的孤立封闭状态,与不同时空的事物广泛联系,使认识继续向前发展。
  认识过程中的表象化信号能引发人们的初级联想,产生萌芽状态的因果性、概括性认识。表象实际上只是记忆中的信号形态,而信号与对象间具有客观的必然联系,甚至可以说信号仍是对象属性的一部分,因此表象信号受到对象物质规定性的严格限制。表象是一种不能超越事物现存属性的认识,停留在表象水平的认识,是不可能反映事物一般的本质内容的。表象所依赖的感性信号,是对象属性的直接反映,如苹果表象只能显示苹果的具体形态,而不能揭示出它的一般本质,因为本质“并不是直接存在着的东西,而是一个间接的和设定起来的东西。”[2]
  总之,表象化的信号虽有一定的指代性,但还不是能脱离对象属性的符号。若没有语言和思维的加入,在它的基础上是根本不可能产生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思维认识方式,也不可能构造出现实中尚不存在的理想世界。因此可以说,由感觉、知觉和表象构成的感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的直接性认识。
  人类的历史是从自觉地有意识地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开始的,正如马克思在谈到人类实践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区别时所说的,建筑师“在用蜂腊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3]。实践要创造现实中不曾有的符合人类需要的物质产品,在创造之前必须首先在人的头脑中观念地形成。这种以创造性为特征的超前认识,必须借助于一种既不同于对象,又不同于自身的观念中介物。这个中介物,就是符号。符合是由人类约定或创造出来指称对象的标志物,其主要形式是从人类社会交往中产生出来的语言符号系统。
  符号与对象间不存在内在的被决定的必然联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任意性。然而,正是这种任意性,使它可以凝聚丰富的对象信息。通过符号来反映对象,有以小喻大、以少喻多的特点。符号形式与反映对象间非决定性的联系,为思维的创造性准备了条件。在感知中把特定信号与反映对象区别开是困难的,因为声、光、形、色、味等等信号,就是对象属性的直接作用;而把语言化的观念与对象区别开则是容易的,因为语言符号只是一种指代性中介,而并非反映对象。使用符号为中介的认识活动,使映象和对象彻底区分开了,当人们借助符号来反映外在对象时,也就可以超越人与对象的实际相互作用,人们就可能在不和对象本身而只和代表这些客体的符号接触的情况下反映客体对象。只有在对映象和对象自觉区分的前提下,人们才可能在意识中创造现实中尚不存在而合乎主体需要的理想映象,使认识走在实践前列。
  理性思维是人类认识特有的能力,只有它才能达到对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当人们能借助于语言把形形色色的现象概括到“物”、“我”两个抽象符号的名义下,达到了主客体关系的认识能力时,才可以在认识客体时遵循对象自身的逻辑,不断扬弃感性映象中的主体性因素,达到反映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的认识目的。抽象的理性思维的价值,就在于它能超出个别的事物现象,达到对实践有指导意义的一般规律的认识。同时,理性思维又可以根据主体的需要,控制与运用规律,使之向现实的实践转化。这些对感性现实超越的认识,必须以符号系统为条件,因而才能反映事物间接性的本质规律。
  能过对人类认识过程的简要考察,我们可以看出认识的直接性和间接性的关系是极为复杂的。就对客观事物的现象和具体特性的认识来说,感性认识是直接的,理性认识是间接的;但就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而言,感性认识就只是间接的,唯有理性认识才是直接的。
  人类的认识在不断地超出个人的局限性而走向社会化,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化的程度逐步提高。社会化的一个重要结果,是使现实的认识对象得到了巨大的扩展。认识对象如此之多,是任何个人甚至最伟大的人物,也不可能去直接地认识所有应该认识的对象。这个矛盾,只有通过社会化的主体相互之间的间接认识才能解决。认识的社会化,使认识主体与客观事物之间的联系变得间接了。在高度信息化的现代社会里,人们越来越多地和信息符号打交道,因而直接的认识对象常常是信息符号而不是现实客体。当然,人们认识信息符号并不是目的,而是为了通过这些信息符号,去了解其所代表的客观事物本身,从而更好地认识它、改造它。
  间接反映在人类的认识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事物的属性,必须在它同其他事物的联系中才能体现出来。因此,“被反映客体的属性、过程的特点,在与它不同质的反映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的表现。”[4]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必然具有间接性。我们要认识一种元素的特性,仅仅局限于这种元素本身,并不能真正了解它。只有在它与其他元素的反映相对比的过程中,我们方能了解它。同样,对于一个人的了解,也不能局限于这个人本身,而需要在这个人同其他的人和事的联系中,或者说在其他的人和事对这个人的反映中,才能了解清楚。
  其次,间接反映可以突破直接认识的某些禁区,从而扩大认识对象的范围。例如,人体内部器官的状况,是人们尤其是古人难以直接进行观察的,但是,内部器官的状况可以在身体外部的某些部位得到相应的反映。因而,从远古时代起,医生特别是中医大夫就能通过观察身体某些部位,如舌苔、脉相、手相、面相等等的变化,来了解人的健康状况,并据此诊断病情。又如人的心理状态,也是别人无法直接知道的,但是它能通过人的表情、动作等反映出来,于是人们通过直接观察一个人的表情、动作特点等等,就能够间接地了解这个人的心理状态。
  由此可见,间接认识不仅扩大了人的认识范围,而且也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我们认为,就现实的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活动来说,客体可以分为直接客体和间接客体。直接客体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即客观物质世界,这是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对象。间接客体包括精神现象及其产品,即精神世界,这是人们认识客观物质世界的间接对象。
  直接客体是主体认识的直接源泉。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条件,是感性自然界,没有对感性自然界的直接客体的接触,就不可能产生认识,也就根本谈不上会有任何创造。物质世界是人类活动的最基本的条件,无论人类实践活动怎样发展,不论自然界在何等程度上被改造成为“人化”的物质形态,外部自然界仍然是人类认识的内容和源泉。这是唯物主义最基本的原则。不承认为一点,也就否认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原理。
  间接客体,即精神现象及其产品,也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对象。毛泽东说:“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5]科学和艺术活动等精神现象及其产品,既然是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对象,也就和认识主体有着对立统一关系,因而自然也就构成了主体认识的客体。不过,相对于认识的最终目标是客观物质世界来说,精神现象及其产品只是人们认识的间接客体。
  人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相互之间必然发生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各种联系,既包括物质上的联系,也包括思想、科学、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联系,而人们这种精神的联系,对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间接客体在人们认识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就愈加重要。人们看书学习,研究社会科学,阅读文学艺术作品以及学校教育等等,都是以间接客体为认识对象的。“科学学”这门新兴学科,就是以各门科学的知识体系为研究对象的,即研究它的体系结构和内在联系,考察它的社会地位和功能,从而揭示科学发展的规律。间接客体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存在主体头脑内部的活的思维运动,它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实践对象,另一类是主体思想活动的结果,它们以语言、文字、符号、寻音寻像磁带、计算机存贮系统等物质外壳表现出来。
  尽管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认识的间接客体更加广泛,但对于人类认识的总体来说,它毕竟只是认识的流而不是源。人类认识的源仍然是直接客体。间接客体作为社会实践的对象,并没有改变它的意识本质,即它仍然是第二性的东西。不承认这一点,就不是辩证唯物主义者。
   二、从认识的三维结构看认识的间接性
  过去,人们通常把认识当作主体和客体双峰对峙的二元结构来考察,因为没有主客体的分化,就没有人类认识的起源。在人类出现以前,自然界无所谓主体和客体。但是,我们认为这还不能真正说明人类认识的本质。
  在人类形成以前,物质世界是主体和客体浑然一体的。人类是从有意识地制造工具的劳动开始形成的,有了工具这个中介才促成了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才有了严格意义上的认识。因此我们认为,人的认识具有主体—工具—客体三维结构,由此而导致人的认识和动物本能的根本区别。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看到,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心理学”[6]。这里所说的“工业”,泛指人的劳动,因为“全部人的活动迄今都是劳动,也就是工业”[7]。这里所说的“心理学”,是借用费尔巴哈的说法,即认识论。
  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是物质世界自身发展的结果。我们知道,动物只是本能地以其自身的自然器官消极地适应自然,它只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本不存在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问题。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观自然界,以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主体所创造的实践工具和认识工具,可以说是主体和客体分化的标志。主体创造工具的目的,是力图改造和占有客体。这种改造和占有,首先表现在观念形态中,进而通过实践产生出结果,并表现在实物形态中。
  主体以观念形态占有客体,是从感官反映外物为起点的,在这点上,人与动物的反映没有什么区别。人们认识区别于动物的反映在于,“自然界在人的认识中的反映形式,这种形式就是概念、规律、范畴等等。”[8]在这里,感官是自然赋予人的,而概念、范畴等认识形式却是主体在自然能力和实践基础上为现实的认识目的而创造的认识工具。只有运用这些认识工具进行的认识活动,才是人作为主体的认识活动。主体以观念形态占有客体,就是运用概念、范畴将客体纳入自身意识之中,即主体以观念形态去模写客体。正因为主体的这种模写是蕴含着实践的目的并运用认识工具进行的,所以才决定了主体的反映与动物的反映带有明显的区别。主体的反映能在观念中再现客体,同时又带有主体的意向和目的,反映什么带有主体的选择性,怎样反映带有主体的计划性,因此,反映的结果,也就必然包含主体的创造性。
  主体的认识活动,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思维。为了实现这种创造性的思维,主体要求获得关于客体的更为丰富和具体的材料。这样,单靠自然赋予的感官就远远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为了弥补感官的不足,主体进而创造了一系列物质形态的认识工具,以延伸和强化自己的认识器官。例如,观察仪器是视觉器官的延伸和强化,各种形式的助听器是听觉器官的延伸和强化,计算机是大脑——思维器官的延伸和强化,等等。这样,通过物质形态的认识工具作中介,主体以观念形式去占有客体的能力就大大地加强了。
  主体无论是运用概念范畴,还是运用物质形态的认识工具去占有客体,都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这是因为客体对象是一个无限发展着的对象,要占有它,是任何个体或任何时代的类主体都无法完成的,只能在类主体的世代的无限延续中才能完成。既然如此,为了使后人能够在历代主体认识的基础上继续完成新的认识,个体或一定历史阶段的类主体对客体的占有成果,就必须积累起来。这种积累先民们只是依靠意识中的记忆来实现,结果不仅记忆的东西十分有限,而且往往是只经过几代之后,本来已经获得的某些认识,便又不知不觉从记忆中消失了。这样一来,主体对客体的占有也就永远不能前进了。于是,主体为了积累和提高对客体的认识,创造了观念形态的物化的认识工具,这就是书籍一类储存信息的物质载体。每一代人的认识成果凝结在概念中,表达概念的语言文字已在书籍中把它们记载下来,这样后人就可以运用此类认识工具,在短期内接受前人的认识成果,并以此为起点,从深度和广度上扩展对客体对象的认识。因此,人类认识的起点便一代比一代高,这样才能实现在类主体的无限延续中,以观念的形态去占有无限的客体,从而实现主体和客体在认识方面的统一。
  概言之,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是通过认识工具的中介进行的。认识工具分为概念、范畴一类的主观认识形式、物质形态的认识工具和观念的物质载体这三种最基本的形式。考察作为主体和客体的中介的认识工具,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它看来,离开了认识工具的中介,认识问题便只能停留在旧唯物主义的消极被动的直观反映论的水平。因为主体认识的能动性、社会性和无限性等观点,不引进认识工具就无法说明。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区别之一,是认识的能动性问题。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的认识是自觉能动的认识活动。主体认识的这种能动性,不仅表现在它是有目的的认识活动,而更主要的是表现在它是一种创造性的认识活动,即集中地表现在主体创制认识工具和运用工具获得关于对象的认识这一点上。为了实现认识目的,主体必须创造相应的认识工具,运用认识工具通过实践干预自然过程,使自然过程在人工的参与下显现出来,从而使人获得关于该过程的认识。人类的许多科学认识,都不是对自然界自发过程的认识,而是对人工迫使自然界产生的过程的认识。这种过程,离开了人就不会产生。这是主体认识能动性的确证。例如对原子核内部结构的认识,就是通过人制造的高能加速器实现的。如果单纯用主体的感官去反映诸如原子核内部结构这类客体,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另一个主要区别,是认识的社会性问题。旧唯物主义仅用感官直接地反映外物,来说明人的全部认识活动。因为感官离不开个人的身体,所以他们的认识也就永远局限于个体之中,故此,他们根本无法理解人类认识的社会性问题。
  认识工具与感官不同,它是社会性的存在物。任何认识成果,只有积淀在认识工具上,才能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认识工具是社会共同创造、共同使用的,只有通过认识工具,才能使个体认识联结为社会的共同认识。离开了认识工具,认识的社会性就无从谈起。
  如果不考察人类制造的认识工具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就不能解决主体认识的有限与无限的关系。主体认识的无限性,也应归功于认识工具。人类认识的无限性之所以成为可能,就在于每一代人的认识成果都结晶在认识工具之中了。在一定意义上来说,认识工具正是思想的客体化。思想一旦用认识工具客体化后,它便又成为别人和后人的一种思想客体。主体认识的无限性,只能用思想客体的无限发展来说明,也就是用认识工具的无限发展和完善来说明。
  总而言之,主客体的分化,认识工具的介入,使人的认识逐渐地由直接走向间接,并且认识越向前发展,认识工具就越先进、越复杂,甚至出现了多级性的认识中介。这样表面上看来似乎是主体在越来越远离客体,使人的认识更加间接,但是,实际上是人的认识在逐步深化,在透过事物的现象,深入事物的一级本质、二级本质及更深层次的本质。这样就使人的认识由直接到间接,又由间接达到更高层次的直接,即由直观经验性认识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这就是人类认识发展的总趋势。
   三、超前认识也是一种间接性认识
  超前认识也是一种间接性认识,因为它认识的是未来,而不是眼前的现实;超前认识是一种具有预见性的认识与理论,它对于人们未来的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认识的深化,未来学、预测科学的兴起,认识的超前现象越来越突出,并愈益显示出它的优势。因此,深入地研究超前认识的性质、特征、目的、过程、作用和方法,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时代向哲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它不仅对指导未来社会的发展有重大的实际意义,而且也为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指向事物发展的未来、指向人们实践活动的未来,这是超前认识的一个显着特点。超前认识是未来事物和未来活动的观念存在形式。它是在未来的事物和未来的活动还没有成为当代事物和当代的活动的时候,人们就已经观念地反映了这些事物和活动,使未来的事物和未来的活动“超前”地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人的认识对于认识对象存在的这种“超前性”,正是人的认识的主观创造性、主观能动性的一个重要表现。
  和对现实的当代事物的认识所不同的是,超前认识的主要形式是假设和想象。未来的世界并不现实地存在于当代的世界,但人的主观却能运用假设和想象等形式,在主观之内“创造”出未来的世界,“创造”出当代并没有的但将来却可能有的世界。想象是一个巨大的力量,它超越现实,展示未来。它使未来超前地“存在”于观念中,使未来象现实一样被人们把握,并能让人们看到如何更好地趋向、生活和奋斗于这个世界。想象所展示的各种未来图景,使人们更可能在未来的诸多可能性中作出抉择,为人们未来的行动提供一个方向性的意见。超前认识的主要作用就在于,为了将来的世界更能满足人们的愿望,体现人们的意志,提供观念上的依据和力量。
  超前认识是人们关于未来的主观创造,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创造性发挥。超前认识创造的程度,比当代的认识高,比如感性认识、理性认识等大多是面对当代的现实进行创造,把当代现实的客观系统通过主观创造,转变成主观的观念系统。超前认识则是对暂时还不存在的现实进行创造,把未来可能存在的客观系统通过主观创造转变成主观的观念系统。把不存在的东西当作存在的东西来创造,这就要求有比感性认识、理性认识等更高程度的创造性。只有具有较高程度的思维能力和科学素养的人,才能进行有价值的超前认识。这也就是说,超前认识的特点是需要较高层次的思维品质。
  超前认识的另一个特点是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认识对象的不确定性,是超前认识具有不确定性的客观因素,而认识主体所具有的能力及其在超前认识形成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的局限,则是超前认识具有不确定性的主观因素。超前认识主要是一种主观之内的思维操作,是主观之内关于未来发展与行动的超前预演,是未来发展与行动的种种可能性,以“现实的”形式存在于主观之内的过程,同时又是对这种种可能性所包含和具有的现实性,进行主观之内的比较、鉴别、选择,从而寻找出在主体看来最具有现实性的可能性来,作为未来的现实而加以把握,作为未来要达到的现实而加以改造。因为这一系列的环节和过程,都只能以“如果……那么……”的形式而存在,所以这种形式本身就是不确定的。超前认识本身带有想象性,而想象所创造出来的形象,因为是关于未来的形象,形象本身总带有一定程度的模糊性,显得不够完整,不够具体,只是一种抽象的形象,所以必然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任何形式的超前认识,由于其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不可能,也不应该作为指导未来实践的唯一依据,而应随着未来实践的到来而不断地再认识,不断地根据新的情况和新的认识,进行必要的修正。
  作为一种认识形式,超前认识有它自己发展运行的内在逻辑。首先,它要在主观之内设想出未来世界的图景,回答未来的世界将是什么样的问题;其次,它要在主观之内的这些图景中,寻找出人的能力范围和对人的愿望满足的限度,回答人能在多大程度上和多大范围内认识、控制和改造未来世界的问题;其三,它要在主观之内设想出人们改造未来世界、使其存在和发展更能体现人的意志的一般途径及条件,回答人们如何认识、控制和改造未来世界的问题。这三个层次就是超前认识的内在的逻辑结构和运行轨迹。
  超前认识的目的,就是把握世界的未来。可以说它是感性认识、理性认识的必然发展和延伸,是建立在对现实的现象方面和本质方面的认识基础上,运用假设、想象等思维形式,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主观地创造出未来的世界,让未来的世界以和现实相同的形式,超前存在于人们的主观之中。人们力求掌握事物的整体,掌握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就超前认识的逻辑来说,认识事物的过去和现在是起点、是中介,认识事物的未来是目的。
  超前认识总是带着人们的愿望进行的。在创造出未来世界的各种图景之后,主体就先假定这些图景都是未来的现实,然后以人们的主观愿望作为评价和选择的标准,对这些假定的未来现实在主观内进行审视,把原来的创造结果当成现在的创造对象进行再创造。通过这个过程,人们在未来世界中找到了自己的愿望,或者抛弃、修正了自己的愿望。愿望也就是主观的未来。超前认识在这里,就是要把这个主观的未来,放在依据客观事物自身的逻辑而创造、设置出的未来之中进行比较,看这主观的未来在这可能的客观未来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看它们之间有多大程度的一致性,从而推断出这个主观的未来具有多大程度的现实性。超前认识超前地把人们的愿望展示出来,使人们在对比中看到自己愿望的未来情景或必然结果。
  超前认识的主要目的,就在于指出人们未来活动的方向以及一般途径,并超前认识和掌握人们未来行动的现实条件,可能利用与创造的各种条件,从而在观念上为人们提供未来实践的条件。如果不能回答在未来世界里人们应该如何行动的问题,那么目的就不会达到,超前认识也就不能成为真正的超前认识。
  实践是有目的的组合运动,在超前认识中,主体要设计出未来人们对各种条件、因素的组合运动,设计出未来人们行动可能的并且是可用的方法。对可能的方法进行价值评判,超前预测,比较分析,选择出在主体看来最有效的方法,预定为未来人们行动所采取的方法。
  实践目的的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目的的逐步展开才实现的。在超前认识中,主体要超前认识到未来的实践活动的程序,主体就要把实践目的即未来人们所要达到的境界在主观意识中具体化,在主观意识中预演未来人们行动的全过程。这种预演是多次地进行的,因而这里同样存在着多种可能,主体只有在预演了种种可能之后,才能进行观念的比较,看哪种逻辑步骤更科学,更行之有效,才把它确定为未来人们活动的逻辑程序。
  在超前认识中,主体应该认识到人们未来的活动将会有些什么样的结果,这些结果是否是人们真正能达到的,哪些是可能的,哪些是应该的,它们和实践活动的目的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通过这些复杂的内部活动,主体就较清楚地认识到人们未来的实际目标。
  由上可知,超前认识是关于未来世界以及人们未来行动的认识,是对未来的预演,是超前认识未来的各种可能性并比较它们的现实性和选择某种现实性的复杂活动。
  超前认识的本性就在于它能否定自身的形式,使自身主观之内的预演活动变成未来的现实活动,变成主观之外的客观活动。超前认识在自身的形成过程中,就包含着否定自身的因素、超越自身的内在依据。超前认识在不断地展开自己的逻辑中,形成自己的结构与整体,即经过主观之内的思维操作的复杂过程,来达到关于未来的全面认识。超前认识立足于现实之上,但它总是要超越现实,达到未来。超前认识在对现实的深刻理解的同时,也内在地涵蕴着对于现实的深刻变革;它在对未来的全面设计的同时,也内在地涵蕴着对于未来的全面趋动。
  通过对超前认识的性质、特征、目的、过程、作用和方法等诸方面的考察,我们认为超前认识的价值,就在于把人们的目光和行动引向未来,从而超前地将未来置于人的认识论范畴。
  注:
  [1][5] 《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264—265、260页。
  [2] 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41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4] [原苏]б.с.乌克兰采夫:《非生物界的反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
  [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7页。
  [8] 《列宁全集》第38卷,第194页。
   责任编辑 叶峻
  
  
  
烟台大学学报:哲社版18-25B1哲学原理张浩/刘锐19971997 作者:烟台大学学报:哲社版18-25B1哲学原理张浩/刘锐19971997

网载 2013-09-10 2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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