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08(2007)12-0020-04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指导思想。这一思想也很快被人们广泛接受,深得人心,现在几乎人人都在谈论以人为本。但在谈论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会不会导致人类中心主义,以人为本和人类中心主义是什么关系?为了正确地回答这一问题,就要对二者及其关系作具体的分析,以便在此基础上确立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和人类中心主义,并运用于分析和解决问题。
一
在哲学的意义上,人的世界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以人为本,人本身就是人的世界的根本和主体。以人为本作为一个价值命题,是说人的价值具有本位性,即在人的生活世界,相对于物来说,人的价值应该是最高的。从社会历史观角度来看,以人为本思想的历史观依据就是:人是历史的主体和社会活动的承担者,历史是由人创造的。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马克思的人本主义从最普遍、最一般的意义上,指明了人与人的世界即人与社会的内在同一性以及人与自身的内在同一性。以人为本思想体现了这种同一性:在人的生活世界,人的价值应该高于物的价值,这是人与人的世界(社会)及其历史的同一性。同时,以人为本还意味着人本身就是人格的主体,人具有人的资格、人的价值、人的意义和人的尊严,这是人与人自身的内在同一性。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科学发展观明确地把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价值取向,在强调人的市场主体地位和个性的同时,又针对市场经济的“物化”现象造成人的畸形和片面发展的现实,提出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也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是对“以经济为本”、“以物为本”的超越,它的提出和贯彻有利于促进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以人为本中的“人”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有这样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这里的“人”指人民,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另一种观点认为应把“人”理解为个体、群体和类的统一。第三种观点认为应把“人”理解为具体的、现实的个人。我本人倾向于第三种观点,理由是:第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现实的、从事实践活动的个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指出,未来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这可说是把以人为本的“人”理解为具体的、现实的个人的文本依据。第二,强调个人并不意味着抹杀群体和类。一方面孤立的个人不能存在,更谈不上发展,另一方面“个人”中有群体和类,这是个人内涵中的题中应有之义,放大的个人就是群体、类,就是社会。第三,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成果要最终落实到具体的个人的进步和全面发展上,社会文明的成果要惠及每一个人。第四,对于群体、类和国家,我们过去强调的太多,并用“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标识,而往往忽略了个人的价值和作用。现在强调以人为本既是对“以物为本”的超越,也是对极端的“群体本位”和抽象的“类本位”的纠偏。
将以人为本的“人”定位于具体的、现实的个人,会不会导致“以我为本”或个人主义,会不会导致“天下大乱”呢?这里的关键仍在于怎样正确理解个人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人是天生的社会动物,劳动创造了人。个人只有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才能从事劳动和其他社会活动。所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个人的一切活动和生存都不可能,更谈不上发展。因此,以人为本的“个人”并不是孤立的“我”,“以个人为本”根本不同于极端的“以我为本”和个人主义。若将二者等同就是对以人为本实质的误读。个人与社会一方面具有统一性,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人;但是,另一方面,当个人与社会相对而言时,它们又是一对相对应的概念。个人要求社会满足自身的需要,社会要求每个人为社会作出贡献。个人对社会的要求和社会对个人的要求,都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提不提“以人为本”它们都是存在的。马克思强调社会、群体、集体的价值,但从不泯灭个体的价值,更没有用集体、群体和社会的价值去否定个体的价值,因为社会毕竟是由一个个个体组成的。马克思恩格斯无数次地强调过个体的价值,在《共产党宣言》这部纲领性文献中,在展望未来理想社会时,他们强调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首先是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既坚持又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也是对个人价值和作用的尊重和满足。它导致的结果绝不会是“天下大乱”,而必然是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则真会导致“天下大乱”[1]。
社会发展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因为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落实到人的全面发展上。但另一方面,要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需要赋予以人为本新的内涵,使它在传统人本主义的意义上发生转变:从抽象的类本位到具体的个体本位的转变,从生存意识到发展意识的转变,从“绝对主体意识到‘有限主体’意识的转变”[2],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
走出还是走入人类中心主义是近年学术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一些生态主义、环境主义论者认为,人类中心主义是导致全球性环境资源问题的根本原因,只有走出人类中心主义,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但也有不少论者仍坚持人类中心主义。他们认为,环境资源问题不是人类中心主义带来的,而恰恰是没有贯彻真正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结果。这里讨论的基础是要搞清楚什么是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类中心主义的含义,虽然说法不一,但都普遍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主张一切以人为中心,以人为尺度,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为人的利益服务[3]。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人是宇宙的中心”这个事实判断显然是不成立的,因为人类是地球生物长期进化的结果,而地球只是太阳系中的一颗行星,太阳系又是银河系的一小部分,银河系又是总星系的一小部分,因此人类根本不是也不可能是宇宙的中心。就世间万物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而言,它们都是平等的,既无高低贵贱之分,也无中心外围之别。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或主宰,这只能是神学的说法,因为它必须以造物主的存在为前提。我们应走出“人是宇宙的中心”这个误区。“一切以人为中心,以人为尺度,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为人的利益服务”。这是一个价值判断。从价值论的角度来说,这个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成立的,因为人类及地球上的所有物种生存和进化的重要条件就是以“我”为中心,要求外围之物为中心之“我”的利益服务,这也是所有生命体的本能。作为万物之灵的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必然以“我”为中心,使自然服从和服务于自身的需要。人的活动只有以人为中心,从人的利益出发,才能体现出活动的主体性和合目的性,才能促进人的世界(社会)的发展。否则凭主观想象站在他物立场上,只能是一种将自然物拟人化或将人拟物化的说法,只能是“代自然言或代动物言”,只能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论。
但是对价值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也要作具体分析,现在普遍流行“绝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相对人类中心主义”之说。“绝对人类中心主义”是对近代以来形成的以人类为绝对中心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模式和传统的概括,它包括三层含义:(1)人类利益超自然化。人是万物之长,人的利益至高无上。(2)人类价值唯一化。自然物只有对人类有益才有价值。(3)自然存在对象化。自然界的万物都是因为人而存在的对象。绝对人类中心主义把自然看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库”和人类的“垃圾场”,只看到人作用于自然的单向度而忽视自然作用于人的反向度,造成人对自然的过度破坏,引起全球性的环境资源问题。为了人类的生存和长远利益,我们一定要走出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相对人类中心主义”是现代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它的前提仍坚持人是人—自然关系的中心,人的价值先于或优于自然的价值,但强调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同时有效地保护自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保护自然也是基于人的生存价值和根本利益,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无疑,我们要走进这样的人类中心主义。
走出绝对人类中心主义,走进相对人类中心主义,就要反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论。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论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普遍认为它有三个主要流派:一是动物解放—权利论。以澳大利亚哲学家辛格和美国哲学家汤姆·雷根为代表,主张把对动物的关心和爱护视为人生活意义的一部分,使人与动物实现伦理学意义上的平等,即把动物当做道德对象来看待,用道德来约束我们对待动物的行为;主张废除“动物工厂”,提倡素食主义,释放拘禁于实验室和动物园的动物。二是以美国哲学家保罗. W. 泰勒为代表的生物中心主义。他们认为,人类与其他生物一样,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一个成员,所有生物都拥有同等的固有价值,都应当受到同等的道德关怀,人类并非天生就优于其他生物。三是以美国哲学家利奥波德构建的大地伦理学和挪威哲学家奈斯构建的深层生态学为代表的生态中心主义。生态伦理学认为,必须从道德上关心无生命的生态系统、自然过程以及其他自然存在物,赋予它们直接的道德地位[4]。
非人类中心主义是在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名义下提出来的,虽有可借鉴之处,但其基本立论点却是荒谬的。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可能不对自然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改造自然的生产实践活动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又是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当然要以人的利益和需要为根本出发点。非人类中心主义主张人应放弃对自然物的改造,放弃对自然过程的干预,其实质就是要人放弃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放弃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事实上,正如毛泽东指出的那样:“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5] 人的权利和价值是最高的,所谓自然价值也是由人赋予的,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产生的,独立于人、与人无关的自然的内在价值是难以理解的。利用和改造自然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必要前提,但不要过度破坏自然,要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否则会使生态系统退化,影响人的生存根本。环境问题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本身引起的,而是认识上的偏颇造成的。把人看做自然的绝对主宰、为了人的利益完全忽视自然存在的绝对人类中心主义及其实践才是环境问题的祸根。
人类与自然相依而存,但二者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一方面人类要生存,就必然消费自然、改造自然;但另一方面要保持原有的生存环境,人类就不能消费自然、改造自然。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改造自然,就会因为生存资料的危机而无法生存;而如果盲目地改造自然,又必然会对环境造成过度破坏,这同样也会危害人类生存。资源危机和环境危机都是人类的生存危机。这就是人类生存面临着的一个“悖论”。解决这种矛盾总的原则应该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高于生物和自然界的利益;但是生物和自然界的生存高于人类的非基本需要即过分享受和奢侈的需要[6]。现代语境下的相对人类中心主义仍坚持把人的生存价值作为评价人的行为的终极尺度,但强调既不能无限制地改造和掠夺自然,把人看做自然的绝对主宰者,也不能完全否定人类消费自然、改造自然、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必要性,而应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保护自然,使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三
现代语境下的“以人为本”与相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确立,是人类本位价值和中心意识产生以来的又一次自我确证,是人类思想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进步。它们不仅仅是解决现实问题的产物,而且是人类长期认识、实践及社会生活的观念结晶,是人类活动新的逻辑起点。它们不仅没有过时,反而将随着人类活动的深入展开而不断丰富并发挥作用。当前人类所面临的问题,无论是作为人与人关系的社会问题还是涉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资源等问题,都非因这种人本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而引起,而是因为未能正确理解从而未能真正体现其精神实质。例如社会问题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尚未形成人类的整体利益及其共识,只顾个人和集团的利益,从而引发种种矛盾和冲突;又如环境资源问题的出现,是因为人们未能确立合理的生存态度并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危及自身的生存发展。可见,应对当前及今后人类所面临的问题,决不应抛弃以人为本和人类中心主义,而是要对其作出适时、合理的阐释,确立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和人类中心主义,并运用于分析和解决问题[7]。因此,以人为本和人类中心主义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人为本和人类中心主义有相通之处,它们都强调“人”在世界中的主体性和价值优先权利。以人为本的“本”即是根本、本位之意,它与人类中心主义的“中心”是同等程度的哲学范畴。“根本”和“中心”尽管所指向度不同,但就重要程度而言又是可以互换的。以人为本和现代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都是价值命题,二者都坚持“人是最终目的”[8],要求以人的尺度审视一切、评判一切,以人的利益为根本价值取向。以人为本和人类中心主义这两个概念很早就有。中国古代思想家管子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这可以说是比较早的以人为本思想。古希腊哲学家普罗塔戈拉的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可以说是比较早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近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思想的最突出代表就是作为马克思人本主义思想源头的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想,马克思的人本主义就是在改造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基础上形成的。而近代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则源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在反神学反封建主义的过程中提出的人文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想。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欧洲工业革命的产物。以人为本和人类中心主义这两个紧密相连的话题现在针对现实问题又重新提出并赋予其新意:以人为本除了继承发扬传统人本主义曾经提出的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维护人权平等、注重人的个性发展这些积极成果外,还把人的生存价值作为终极关怀纳入其中,并强调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现代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是相对的或广义的人类中心主义,它在坚持人的中心价值地位的基础上,也承认自然物的价值和作用,强调合理地改造自然、有效地保护自然。
以人为本和人类中心主义又有不同之处。首先,二者的视域不同。以人为本主要是就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的,要求在社会关系中做到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类中心主义主要是就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讲的,要求在人—自然的系统中,以人为尺度,把人作为价值中心和利益中心。其次,二者解决的问题不同。以人为本解决的是人本身的问题,要求把一度失落的人的价值还给人本身。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科学发展观明确地把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最高价值取向,一方面强调曾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一度迷失的作为市场主体的人的价值,另一方面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的由于“物化”现象和异化问题造成的人的畸形和片面发展的现实,提出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简言之,“以人为本”是针对“以物为本”或“物本位”提出来的,前者是对后者的超越,也是人性的复归。人类中心主义的重新提出引起了学术界不小的争论:有人赞成人类中心主义,但强调应给予正确的解读和阐释;有人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在保护自然的名义下主张非人类中心主义。无论赞成也好,反对也好,但都是针对目前的资源危机和环境问题的,都是针对人类的生存条件和未来发展受到威胁这一现状提出来的。现代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绝对的或狭义的人类中心主义,更不是非人类中心主义,而是相对的或广义的人类中心主义,它是解决人与自然不合理关系问题的最佳方案。
学习论坛郑州20~23B1哲学原理秦廷国20082008
以人为本/个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应把以人为本的“人”理解为具体的、现实的个人。作为一个价值命题,人类中心主义既是必需的,又是必然的。以人为本和人类中心主义的视域不同,但在根本价值意义和取向上,二者又是相通的。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是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
作者:学习论坛郑州20~23B1哲学原理秦廷国20082008
以人为本/个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
网载 2013-09-10 21: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