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人的发展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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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38,C9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2002)04-0001-14
  关于人的许多具体学科的规律,即人的局部的规律,特别是人的自然属性的规律,已经研究得很细致很深入了,但关于人的总的规律,涉及人的社会属性的总的规律,则在人学研究中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由于人之所以为人主要在于其社会属性,我们这里把关于人的社会属性的规律也看成人的一般规律。下面我们谈人的规律主要谈的是社会人的规律,不包括自然人的规律,即不包括人的自然属性的规律。现在首先要解决的是研究人的一般规律的思路问题。这里有三个问题:
  第一、人的规律的特征。人的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区别比较明显。一般说来,自然规律中不包含人的意识的作用,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而人的规律则包含人的意识的作用,但也具有客观性,即也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争论往往在这里发生:既然有人的意识的作用,怎么又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呢?但如果它是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也就无规律可言了。其实社会规律也如此,既有人的意识的作用,又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这两个“人的意识”是不同的,前者是任何人的意识,后者仅指实践或认识的主体。后面具体谈到人的规律时,就可看出其中既有人的意识的作用,但其存在又不依赖于主体的意识。人的规律与社会规律的区别比较明显。人的规律是关于人的,社会规律是关于社会的,但它们都具有意识性和客观性,这是相同的,甚至有的规律既是人的规律,也是社会规律,但有的规律则可以区别开来。除此之外,人的规律比起社会规律来具有更多的意识性,即意识的作用更强一些,但没有强到否定客观性的程度,否则就无人的规律可言了。
  第二、研究人的规律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也就是方法。既然人的规律是一种规律,研究规律的一般方法,如调查与研究、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等等,都是研究人的规律的方法,即指导思想。这里我们只想指出指导人的规律研究的最直接的思想,即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是关于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人学是关于人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人是人类社会的细胞,人学与唯物史观的关系正如细胞学与生物学的关系,生物学是细胞学的最直接的指导学科,唯物史观是人学的最直接的指导学科。
  第三、人的规律的理论框架。如何制订人的规律?人的规律有哪些?怎样构成人的规律的框架?这是一个有待开拓的人学新领域。这方面的成果很少。我曾经提出过7条人的规律(注:黄@①森:《人学的足迹》,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66—68页。),但我一直认为这只是一种尝试,很不成熟。经过反复推敲,我把这7条作了增删和修改,其结果仍然是7条,但内容与排列顺序都有较大区别。制订人的规律的理论框架的主要原则是:
  1、制订人的规律的最直接的指导思想是唯物史观,当然,辩证唯物主义也是其指导思想,但是更高层次的指导思想。
  2、人的规律应区分为作为个体的人的发展规律与作为类的人的发展规律,此外还有关于作为个体的人与作为类的人的关系的规律。这里所谈的人的规律限于人的社会属性,至于关于人的自然属性的规律暂时从略。
  3、规律都是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关系,人的规律自然不能例外。
  4、规律的排列大体上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外到内、从个体到类的原则,其结果,最初三条是关于个体的,最后三条是关于类的,中间一条是关于个体与类的。第一条是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规律,环境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首要前提,故先谈二者之间关系的规律。其次就是人本身的规律,而人的本质是实践,故第二条是人的实践和其他活动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人的活动的结果就是人的存在和人的意识,故第三条是人的社会存在与意识的相互作用的规律。这三条都是关于个体的人的发展规律。第四条是个体发展的有限性和类发展的无限性相互蕴涵的规律,这条涉及个体发展与类发展的最一般特征,既是对个体发展的一个总结,又是对类的发展的一个先导。第五、六、七条都是关于类发展的重要对立特征的相互消长的规律,这三对重要特征就是人的自发性与自觉性、个人的作用与人民群众的作用、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与人的不自由的片面的发展,因此第五条是人的实践的自发性逐渐减少和自觉性逐渐增多的规律,第六条是特殊个人的作用逐渐缩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逐渐扩大的规律,第七条是人的发展的不自由性、片面性逐渐减少和自由性、全面性逐渐增多的规律。这三条的顺序排列是由其因果关系决定的:第五条是因,第六条是果;第六条(包括第五条)是因,第七条是果。
  以上是人的发展的七条规律的理论框架,下面分条加以说明。
   一、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规律
  这个规律的具体内容是:人首先是环境的产物,然后才能改造环境,也就是说,环境对人的作用是第一性的、基础性的,人对环境的作用是第二性的、从属性的。
  这里所说的环境主要是社会环境,其内容是十分复杂的。自从类人猿成为真正的人以后,人就主要靠自己的双手来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人对自然界的依赖的程度也随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降低。至于个体的人则是从出生以后就依赖于社会。所谓社会,包括父母、家庭、家族、氏族、部落、部族、国家、区域,乃至包含人类;还包括这些人或人群的各种活动和关系、各个层次的制度,这些活动、关系和制度大致可以分为经济(生产)的、政治(管理、法律)的和文化(思想、观念、价值标准)的三大类。人一旦出生下来,就生存和发展于社会之中,受当时社会及其历史的哺育、教育、影响、塑造。一个时代的人就是这个时代的人,不可能是那个时代的人。农业封建时代的人的形象、知识、技能、思想、感情、价值观、行动不可能是工业资本主义时代的人的,不能要求古代人和近代人具有现代人的品质。但是反过来,我们可以问:社会又是谁改变的或创造的?是人创造的,或确切点说,是在原有的基础上由现时的人创造的。这似乎出现了一个怪圈,人是社会环境的产物,社会环境又是人的产物,究竟是谁创造了谁就弄不清楚了。其实,这并不是什么怪圈,而是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但在相互作用中,有一方面处于基础地位、根本决定地位,即社会环境,而人处于从属地位、非根本决定地位。因此,社会环境的面貌一方面是前社会的延续,另一方面又表现出人的痕迹,特别是一些杰出人物的烙印。杰出人物也是社会环境的产物,他可以在某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他的时代,但不可能在根本上超越他的时代,成为一个将来时代的人。他可能坚强有力,让社会按他的设想发展,但他的设想也是当时社会环境的产物,受当时社会条件的制约,如果他的设想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就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如果他的设想与社会发展背道而驰,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当然,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历史都会打上他的烙印。究竟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英雄史观只看见英雄造时势,而旧唯物主义只看见环境的作用,这都是片面的,所以马克思在批评旧唯物主义的片面性时说:“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是一定受教育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55页、585页、584页、677—678页、55页、88页。)又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55页、585页、584页、677—678页、55页、88页。)中外古今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些道理。
  从整体上说,没有一个杰出的历史人物不是时代的产物,中国古代影响中国历史最大的思想家孔子也是这样的人物。尊孔的人说孔子是“天纵之圣”,其实没有春秋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也就没有孔子。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社会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从领主制向地主制过渡的时代,“礼崩乐坏”,诸侯互相征伐和兼并,贵族地位不稳,变动频繁,孔子家族从贵族沦为平民,孔子本人作为破落贵族却有较深文化素养。他一心想当官,恢复其贵族地位,于是广收门徒,率领他们游说诸侯。他一生虽然也作过几次高官,但基本上是一个教师。当时中国已有相当丰富的文化积累,但十分分散,孔子在教学中“述而不作”,只是对这些分散的文字典籍进行整理,形成《诗》、《书》、《易》、《礼》、《乐》、《春秋》,他个人的言论被编成《论语》,这些典籍被历代君主尊为“经典”,他本人被尊为“圣人”,甚至被尊为“王”。这使儒家创始人的思想统治了中国社会两千多年,这种统治地位虽已在“五四运动”后被根本推翻了,但其影响至今犹在。决不能忽视,更不能否定孔子对中国历史的影响。尽管如此,我们仍可明显看出,无论历史上的孔子还是后来历代王朝所塑造的孔子,都是古代的孔子,都是时代的产物,不是天生的,其思想有鲜明的时代性,具有很强的时代局限性。没有中国古代的经济、政治、文化,就不会有孔子。
  “千古一帝”秦始皇决不是“受命于天”,也是时代的产物。秦始皇之所以能开创中国统一的格局,固然有其个人的原因。他雄才大略,英明果断,敢于铲除奸佞,任用贤能,这些是他能统一六国的主观条件,但更重要的是在诸侯互相征战中领主制逐渐为地主制所取代,为大一统提供了经济基础。加以秦国僻处西隅,历代君主贤明,统一西秦后远离中原战乱。这些条件加上秦国策略正确巧妙,将士用命,终将六国各个击破,统一全国。秦始皇在战胜各国的同时逐渐推行大统一的战略——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车同轨,书同文,这些措施以及其他措施,打下了中华帝国两千多年经历了反复的分与合而不解体的大一统基础。对于中国今天这个历史最悠久的统一大国,秦始皇功不可没,但这个大国之所以能形成并绵延至今并非秦始皇一人之功。秦始皇之为秦始皇,首先是时代的产物,然后才是秦始皇的主观作用。秦始皇也是有其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的。他在统一全国之后,为了巩固他的统治,对被征服国家的人民和贵族施行严刑峻法,残酷统治,不惜焚书坑儒,禁止私学,五次巡游全国,兴师动众,劳民伤财,大兴土木,建筑阿房宫和骊山陵,穷奢极欲,致使国力日虚;不仅如此,他还妄想长生不老,派人四处寻求仙药;也妄想从他开始,二世、三世绵延下去,千世万世,永世不绝。结果,他的残暴统治激起人民反抗,死后不过三年便被陈胜、吴广的农民大起义和刘邦、项羽反秦战争所推翻。
  法国历史上有两个拿破仑皇帝,即拿破仑一世和拿破仑三世,一世是伯父,三世是侄儿,一世就是一般人口头上的拿破仑,他虽然最终失败了,死于囚禁中,历史仍然公认他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因为他在短短十多年间(1793—1815)发动了一系列战争,横扫欧洲,重重打击了封建制度,大大推动了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黑格尔赞美他是“骑在马上的绝对精神”。他的帝位是被推翻的,死时拿破仑三世13岁,并没有继承他的帝位。拿破仑三世登上帝位的过程同一世相似,都是先被选为总统,然后由总统登上帝位。一世之所以能登上帝位,是由于他的赫赫战功和至高无上的威力,而三世却是个庸才。他没有他伯父的才能,却野心勃勃,想利用伯父的余威成为法国皇帝。他搞了多次武装暴动,都失败了,直至1848年法国革命,他利用革命形势攫取了总统宝座,不久便实现了他的皇帝梦。这样一个野心家、阴谋家为什么能步拿破仑一世的后尘成为法国皇帝呢?从根本上说,这不是由于他有了不起的能力,而是由于他适应了法国农民的需要,他也是时代的产物。马克思对此事作过一些分析,他说:“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一点: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55页、585页、584页、677—678页、55页、88页。)他举的例子中就有这一对伯父和侄子。他指出拿破仑之所以能当上皇帝,就是因为法国当时的农民需要一个皇帝。“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无论是通过议会或通过国民公会。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55页、585页、584页、677—678页、55页、88页。)拿破仑三世就是靠农民的选票当上总统的,两年多后又靠农民的支持发动政变,解散议会,恢复帝制。那么,拿破仑一世的英雄业绩是不是单靠个人的雄才大略创造的呢?否,他也是时代的产物。他之所以节节胜利,固然同他的卓越的军事才能有关,但更深刻的原因是他对欧洲各国的反动封建王朝的打击适应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受到各国人民的欢迎。但当他被胜利冲昏头脑,权力欲无限膨胀,具有进步意义的拿破仑战争逐渐演变成为侵略战争时,他的厄运也就来临了,以一世之雄也难逃全军覆没,身为俘虏的命运。
  马克思说:“关于环境和教育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一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人凌驾于社会之上。”(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55页、585页、584页、677—678页、55页、88页。)这话一般被理解为关于人和社会的相互作用的观点,这不能说错,但马克思这里的重点是批评旧唯物主义者把人分成教育者与被教育者(英雄杰出人物与人民群众),而教育者凌驾于社会之上,即人民群众之上。杰出人物在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而社会只能被他们牵着鼻子走,这是一种唯心史观,即英雄史观,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当然承认人和社会的相互作用,但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历史、时代,人首先是时代的产物,然后才谈得上反作用于时代的改变。马克思曾具体地分析了人和社会的这种关系,他说:“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第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第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55页、585页、584页、677—678页、55页、88页。)这就是说,这一代人总是现成的社会环境的产物,然后他们才能进一步改变这个环境。而唯心史观则把事情歪曲成似乎既然历史就是人的活动,那么杰出的人物的活动就是决定性的,而杰出人物只能是天生的,其非凡的才能是神或某种神秘的力量所赋予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是片面的不科学的,而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是全面的科学的,符合人类社会历史的客观过程的。
   二、人的实践活动和其他活动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
  这个规律的具体内容是:人的三个主要活动,实践活动是基础,认识活动和评价活动是实践活动的产物,又反作用于实践活动,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评价活动之间存在着互相作用的关系。认识活动与评价活动之间也存在着互相作用的关系,但认识活动占基础地位。
  人的生活、生命就是人的活动,离开了活动,人不复存在。人当然首先有生理活动,这是人的自然基础,但这种活动都是本能活动,与动物的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而我们这里要谈的是人之所以为人而异于动物的活动,那么,人主要有哪些活动呢?
  我们这里谈的也就是人的自觉的活动,即社会人的活动。以社会为座标,人的活动可以概括为三大类: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文化活动;以自觉性为座标,人的活动也可以概括为三大类:实践活动、认识活动和评价活动。从人学的角度,后三大类活动的关系是不能不研究的。
  西方传统哲学把人的自觉性活动区分为认识、实践、审美,即知、意、情,其成果为真、善、美,康德的“三大批判”分别研究这三种活动。但康德狭隘地把实践等同于道德实践,而把最基本的实践,即劳动或物质实践忽略了。其实,道德活动基本上是一种评价活动,其基本性质与审美活动是相同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马克思主义时就是从揭示实践的真正内涵,确立其在人的全部活动中的基础地位开始的。前面对这三种活动的含义、内容和发展已作过论述,这里专门谈谈它们之间的关系。
  劳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劳动创造了人,创造了人的一切。从这种意义讲,人的一切活动,除生理本能活动而外,都可以说是劳动的因素,或说是实践的因素。人的一切活动都包含在实践之中,认识活动和评价活动都是实践的因素,但它们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把它们同实践活动区别开来,研究它们与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就是人的自觉地改造世界的活动,这里最核心的因素是改造世界。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世界,但它不是盲目地改造世界,而是自觉地改造世界,其自觉性表现在它是有目的的和有思想指导的。例如农民种田就是一种实践活动,其目的是生产粮食,其中包含了主体的评价标准和对粮食的评价活动;其指导思想是农业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其中包含了对世界的认识和认识的运用(指导)。显然,实践活动中包含了不能缺少的评价标准和认识,没有评价标准和认识就没有自觉的实践。这样说来,人似乎必须先有评价标准和认识,然后才有实践活动,那么,评价标准和认识又是来自哪里呢?唯一正确的回答只能是来自实践。评价标准与认识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即从自发到自觉。人的实践从其具有一定目的与思想指导而言,是自觉的,但同时还包含自发的一面,即目的不明确和指导思想不全面、甚至错误的一面。只有在实践过程中,目的才更加明确起来,指导思想才更加全面准确起来。因此,实践活动与评价活动、认识活动之间是一种互相依存和互相作用的关系,从时间上无法肯定地讲实践在先,还是评价标准与认识在先;如果从人类活动的整体上讲,从一个人一辈子的活动来讲,归根结底来讲,实践在先,因为实践是整体,评价标准与认识是它的局部;实践是源头,评价标准与认识是它的产物;实践是基础,评价标准与认识是它的上层建筑。实践在先之“先”也许可以说是本体论的“先”。总而言之,人的活动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由于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评价活动的互相推动而不断前进的。
  认识活动与评价活动也是互相依存和互相作用的,不可分割的,因为人的实践活动如只有目的而没有思想的指导就是盲目的,达不到目的;如只有思想指导而没有目的,更是难以设想。在这里,目的占主导地位,认识是手段,为目的服务。目的是由主体的价值标准决定的,显然评价活动与认识活动比较,评价活动占主导地位。但从一个人的整个评价标准和整个认识比较,认识则处于基础地位。主体在实践中必须有一个目的,目的是由价值标准决定的,而价值标准的形成,认识起了很大作用。评价标准的性质比较复杂,有的主体性很强,是一个人的家庭、经历和习惯形成的,如对怪味食品的爱好、生活癖好、偏见等。但多数评价标准虽然都有主体性,客体性也很强,正常人的很多评价标准都是共同的,如身体上的健康标准、食品上的卫生标准、人权上的平等标准、政治上的自由标准、经济上的富裕标准、法律上的犯罪标准、道德上的善恶标准等等。这些标准的客体性的程度当然也不同,在阶级社会中往往带有阶级性,很难得到所有正常人的认同,但应该承认这些标准都有较强的客体性,都是以一定的正确的认识为基础的,因此,我们除了承认认识活动与评价活动、认识与评价标准互相作用和互相推动而外,还要承认认识对评价标准的基础作用。
   三、人的社会存在和意识相互作用的规律
  这个规律的主要内容是:人的意识归根到底是人的社会存在决定的,又反作用于人的社会存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由此推动人的发展。
  前面谈了人的主要活动的规律,这里谈的是人的活动的淀积就是人的存在,人的活动是动态的人,人的存在是静态的人。人的活动必然产生很多成果,这些成果沉淀下来,又积累起来,就是某一活动时段的人或人的存在。人的存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具体分析起来,人的存在不外乎三种存在: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自然存在即人的身体,社会存在即人在活动中所产生的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以及受社会关系制约的社会性质,精神存在也包括在人的社会存在之内,由于它可以与社会关系区别开来,为了叙述和研究的方便而不再称之为存在,而称之为意识。社会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群的关系、人群与人群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群与社会的关系,其内容是非常复杂的。人际关系有家庭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文化关系等等。人群指的是由多人组成的组织、机构、团体,它们之间、它们与个人(包括其成员)之间也具有各种关系。社会当然包括人类社会,但在当今世界分为大大小小的主权国家的条件下,社会分为大大小小的国家的社会,因此,这里谈的社会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指的是一个国家的人和人群的整体,社会与人、人群,社会与社会之间也存在多种关系。人的社会性质也属于人的社会存在的范畴,但它们要受社会关系制约。人的社会性质是非常复杂的,但由于这些性质都是社会的,就离不开社会关系。人的性质可以区分三大类:经济性、政治性和文化性,各类又包括很多性质,但都离不开社会关系,例如人在阶级社会中的阶级性离不开阶级关系,人的独立性离不开人的平等关系,人的道德性离不开伦理关系,等等。
  人的意识就是人的主观世界,主观世界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而这个客观世界就是包括主观世界在内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因此,意识不外乎两大类:关于自然的意识和关于社会的意识,关于意识的意识包括在社会意识之内,就其特殊性来说,它可以说是第三大类。
  按照唯物主义反映论原理,自然意识应该是自然界的反映,社会意识应该是社会的反映,关于意识的意识应该是意识的反映,为什么我们笼统地说,人的意识是人的社会存在决定的呢?反映论谈的是反映的对象与反映的内容的关系,意识内容是对象的反映,而我们这里所谈的是意识这种功能发生的根源。意识这种功能的产生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决定的,即由人的社会存在决定的。这就是说人之所以能反映客观世界,其根源就在于人的社会实践,在于人的社会存在。人在实践中,尤其是在劳动中,首先就必须反映自然界。劳动就是改造自然的活动,如果不反映自然界,劳动如何进行呢?如何能获得成功呢?在社会实践、社会存在中产生出来的意识不仅反映人类社会,也反映自然界,就是从这个意义讲,整个意识都是社会存在决定的。不但意识离不开社会存在,社会存在也离不开意识,正如前面所说,不但评价活动和认识活动离不开实践活动,实践活动也离不开评价活动和认识活动。社会存在与意识处于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前进,共同发展之中。但是,社会存在与意识的互相推动,是以社会存在为基础而不是完全并列的,因为新的发展总是首先萌芽于社会存在中,由意识把这种新的发展明确起来之后,再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这个规律的内容与马克思的着名论断:“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有密切的联系,这个人学规律可以说是这个论断在人学中的运用和引伸。马克思的论断是一种历史观论断,其座标是人类社会;这个规律是一个人学规律,是在历史观指导下作出的。从这个论断的上下文可以看出,他谈的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他谈的意识是整个社会的意识,我们在这里谈的则是个人的社会存在,个人的意识。整个社会的存在和意识不是个人的社会存在和意识的机械相加,但都离不开个人的社会存在和意识,所以马克思的论断引伸到个人身上是符合事实的,也是符合逻辑的。
   四、人的个体发展的有限性和类的发展的无限性相互蕴涵的规律
  这个规律的主要内容是:由于个体生命的延续是有限的,人的个体的发展也是有限的;由于类的蕃衍是无限的,类的发展也是无限的。但是,由于类的发展由个体的发展构成,类的发展又蕴涵着个体的发展;同时,个体的发展也以浓缩的形式蕴含了类的发展。
  前面谈的三个规律都是关于个体的发展的。个体的各种活动能力和社会存在的发展都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尽管这种发展中包含曲折、循环、倒退,但其整体是一个前进的过程,所以,每一个正常人的发展总是从幼稚走向成熟,从少能走向高能。从低智走向高智,从简单走向丰富,这是一个社会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受到自然过程的限制,当个体的自然过程,象任何生物体一样从成熟走向衰老的时候,这个社会过程也就放慢了或陷于停滞,最终随同肉体的死亡而终止。但是,就类来说,这个发展过程并未终止,而是在年轻个体的身上延续下去了。前人在发展过程中淀积下来的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成就不会由于前人的自然死亡而全部消失,会有相当大的部分作为后人发展的起点或有分析地继承的基础而融入后人的发展过程之中,如此一代一代地延续下去,就形成了类的发展。毋庸赘言,除了前人与后人之间的延续而外,还有同时代人之间的纷争与交融。纵的延续与横的交融就形成了类的发展。只要地球不毁灭、人类不毁灭,类的发展就不会停止。地球总有一天是要毁灭的,人类的发展是否能够达到摆脱地球毁灭的命运而继续发展下去的水平今天还难下结论,在地球毁灭之前人类是否会由于自己的原因而导致毁灭今天也难讲,但从今天的情况看,人类有足够的理性来避免自我毁灭,而地球的毁灭还是很遥远的事,可以不予考虑,因此,今天我们可以说,人作为类的发展是无限的没有顶点的。
  可以明显看出,类的无限性与个体的有限性是不同的,但二者又不能分离,是相互蕴涵的,相互过渡的。个体的有限性中蕴涵着类的无限性,类的无限性寓于个体的有限性之中,因此,个体的有限性才能过渡到类的无限性;反过来说,类的无限性是由个体的有限性组成的,类的无限性蕴涵着无限的有限性,因此,类的无限性才能转化为无限多的有限性。这就是个体与类、有限性与无限性的辩证规律。它告诉我们个体的无限发展是不可能的,而类的无限发展是可能的,而由于个体的有限性中蕴涵着类的无限性,个体的有限发展也就融入了类的无限发展之中。从这种意义讲,有限的个体也就实现了自己的无限性。
  下面我们就来探索类的无限发展的一些规律。
   五、人的实践的自发性递减与自觉性递增的规律
  这个规律的主要内容是:人的实践的自觉性萌芽于类人猿,形成于类猿人过渡到人;人的自觉性随着实践能力的提高和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而逐渐提高;人的自发性仍然存在,但随着自觉性的增多而不断减少;人的自发性不会减少为零,人的自觉性不会增多到无限。
  什么是人的自觉性?人的自觉性是相对于人的本能而言的。人作为动物具有多种本能,本能是由上一代遗传下来、不学而能的生理机能,如人体各部分的生理作用、饥而觅食、性的冲动等,有些本能能为人所意识,如饥、渴;有些本能不为人所意识,如体内器官的活动。人的自觉性的生理基础——大脑和神经系统是遗传的,但人的自觉性不是遗传的,而是在劳动和实践活动中获得的,其具体内容有二:一是目的,二是指导思想,它们都是人所意识到的。人的实践活动都有一定的目的(为了什么),还有指导他达此目的手段(知识和外化了的知识——工具)。但人的实践所产生的结果不一定完全与原来的目的一致,人在实践中还应具备的知识不一定都具备了,这些就是人的实践中的自发性,也是与自觉性相对的,这种自发性经过多次实践会为人所认识,这时自发性就变成了自觉性。例如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机器逐渐取代手工工具成为主要的生产工具,手工工人大批失业,这引起了手工工人砸坏机器的行动。按照上面的解释,这种行动当然不是本能活动而是人的自觉活动,因为它有明确的目的——阻止机器取代手工工具,它有思想指导——机器的使用是手工工人失业的原因。但这种自觉性是很肤浅的,这种实践中还有深藏的自发性——阻止工人失业的目的达不到、机器的使用是阻止不了的。因此,就工人的最后解放来说,我们把这种斗争称为自发的斗争。工人阶级在先进知识分子的参与下,通过实践与认识的互相推动,逐渐认识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制订了科学的社会革命理论,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我们一般把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作为工人运动从自发到自觉的标志。但是处于自觉阶段的工人运动并不是就没有自发性了,因为在实践过程中总还有许多因素是实践主体还没有认识到的,实践主体总带有一定程度的自发性。
  在人类社会历史过程中,人的实践活动的自发性总是在不断地转化为自觉性,但这一层次的自觉性总包含着更深层次的自发性,这种自发性又会转化为自觉性,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因此,在任何历史时代,自觉性和自发性总是同时存在的,不过早期社会形态中自觉性比晚期社会形态中自觉性低,而自发性在早期社会高于晚期社会。这种状况与人类社会的科学史、认识史是一致的,科学史或认识史的过程就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越来越多、越广、越深的过程,也就是自觉性越来越高的过程,一般说来,这个过程应该是无限的,但一旦某种认识涉及人的利益时,认识的发展就会受到某些难以逾越的限制,这就是认识的主体性的限制,特别是主体的目的性的限制。
  一般说来,主体性对自然认识的限制比较小,也比较易于超越,但在一定场合,当这种认识触犯了人的利益,也会遇到强烈的压制。例如伽利略的日心说,由于触犯了一贯主张地心说的教会的权威,就受到迫害,哲学家布鲁诺甚至献出了生命的代价。对自然认识的限制主要来自认识本身,即已经形成并固定化了的认识,亦即成见、偏见、甚至错误观念,只要没有利害因素掺杂进去,还是较易突破的。
  社会认识的情况就不同了,除了认识本身的原因外,利害因素在一定程度内对能否获得科学认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立场问题,在阶级社会就是阶级立场问题。不能认为不同阶级对同一社会现象不可能有共同的认识,因为社会现象是一种客观现象,不同阶级的人都是认识的主体,当然都有可能达成真理性的认识,但如这种认识直接涉及利害关系时,立场(包括阶级立场)就会对认识起促进或阻碍的作用。一位立场鲜明的资产阶级学者可以比较顺利地承认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而进入资本主义过程,一来这有大量事实可以证明,二来他的阶级立场对于认识这个过程也有推动作用,但要他承认资本主义将为社会主义所取代就非常困难。在他看来,资本主义才是符合人性的,不可能为“不符合人性的”社会主义所取代。只有少数人,由于种种原因,才能摆脱阶级偏见,面对客观现实,而认同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前景。至于解放前的中国知识分子,由于社会制度的改变,在建国后多数都改变了自己的立场,这就大大推动了他们对社会制度发展规律的认识。除了由于社会现象比自然现象复杂而外,主要由于人的利益更大地制约着人对社会的认识,所以自然认识更早地形成为自然科学,得到不同阶级的人们所认同,而社会认识虽然随后也形成为一些社会科学,但这些社会科学中意见分歧,争议很大,难以达成共识。至于跨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哲学更是观点各异,流派纷呈,更加难以达成共识。
  正是由于这种区别,人的自觉性就自然认识而言在人类社会历史的长河中是逐渐增多的,而就社会认识而言虽然也是逐渐增多的过程,却可以区分为明显的两个阶段,在共产主义社会中自觉性才充分实现了,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以前,则是自发性处于主导地位,恩格斯因此把共产主义社会称做“自由王国”,把共产主义社会以前称做“必然王国”。他是这样讲的:“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个体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33—634页、59页、55页。)恩格斯讲的是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每一个人,而不是说共产主义社会以前没有这种人,相反,从马克思、恩格斯开始的一大批马克思主义革命家就是这种人,最初他们是少数人,正是在他们统率下人民群众根据社会发展规律为实现共产主义而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必然王国才有可能转化为自由王国。
  这是不是说,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自觉性已经达到顶峰了呢?否,人的自发性不会完全消灭,自觉性也不会成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无限智慧。宇宙的发展是无限的,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无限的,新事物层出不穷,人类的认识也是无限的。因此,人们在实践中,不管目的多么明确合理,指导思想多么正确,使用的手段和工具多么先进,其中总有一些人们不掌握的东西,总有风险,总有失败的可能,总有自发性,总有从自发向自觉转化的过程。如果实践是创造性、冒险性的活动,其风险就更大了。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王国这一论断,是相对于阶级社会的必然王国而言的,自由王国的自觉性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六、特殊个人的作用递减与人民群众的作用递增的规律
  这个规律的主要内容是:随着类的自发性的日益减少和自觉性的日益增多,特殊个人对人民群众的影响越来越小,而人民群众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对社会事务的作用越来越大。
  这里所说的特殊个人包括杰出人物,但不等于杰出人物,它指那些通过多种方式拥有极高的权势、财富或地位的与人民群众不同的人物,包括优秀的、平庸的、奸恶的人物,他们中有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英雄豪杰、人民领袖,总之,对人类社会的现状与未来产生过重大作用的人物,不管是好的作用还是坏的作用,推动的作用还是阻碍的作用。
  英雄史观认为历史是这些特殊人物创造的,历史的面貌和走向,都是这些人决定的,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则是在这些特殊人物的指挥和支配之下默默无闻地顺从地完成着他们的使命。这种观点从根本上说是肤浅的错误的,因为它没有看见归根到底这些特殊人物是当时社会的产物,而社会是由全体人民群众构成的,而人民群众的活动形成了不可抗拒的历史发展的动力;不仅如此,人民群众的活动又形成了有规律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过程,不是任何个人的力量所能扭转的。但是,相比较而言,历史发展呈现出特殊个人的作用从古到今日益缩小的趋势,人民群众的作用日益增大的趋势。大体说来,封建社会及其以前的时代特殊个人的作用极大,近代减弱,现代更弱。下面作点具体分析。
  特殊个人不外乎两类,一类是靠个人能力,白手起家,成为帝王将相、高官显爵、科学巨匠、艺术大师、亿万富豪;另一类是靠祖宗福荫,血统渊源,或裙带关系,成为名门显贵,甚至君临天下,或独霸一方。在封建时代,影响历史发展进程最为显着的莫过于拥有最高权势的帝王将相,有的凭借个人的杰出才能和敢冒大险的坚强意志,适应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开辟一个王朝,甚至一个时代。例如中国历代的开国之君或中兴之主和他们的谋臣武将,都是这种人物。秦始皇虽是靠继承关系而不是靠个人能力登上秦王宝座的,却是开辟了中华大一统局面的千古一帝,但对于秦王朝的覆灭,他也起了明显的作用。这在前面我们已作了介绍。汉高祖刘邦统一中国之后,采取了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让大批部队解甲归田,减免赋税徭役,解放家庭奴婢,鼓励农业生产,借以稳定社会秩序,恢复被前朝的重赋税、重徭役、重刑罚以及连年战争所破坏了的经济。这种“无为而治”的政策为后来的文帝、景帝所继承,中国社会出现了几十年的繁荣,史称“文景之治”,避免了秦朝二世而亡的命运。从此以后,中华帝国进入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治久必乱,乱久必治的循环,有两千年之久。在这两千年中,人们见到这些帝王将相和敢于造反的英雄豪杰活跃在历史舞台上,其中不乏优秀的杰出人物,也有不少大奸大恶之徒,但在帝王中除了开国之君、中兴之主和胡作非为的亡国之君而外,多数是平庸之辈,全靠祖宗打下的基业比较牢固才能把统治维持下去。甚至出现慈禧太后这种人物,她毫无治国才能,仅凭皇帝生母的身份和满脑子阴谋诡计,竟能掌握中国最高统治权达47年之久,成为封建顽固势力的最大代表,大大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这不过是100年前的事情,按今天的情况来看,慈禧太后这种人物竟能占据最高统治权如此之久,确是难于思议!这种现象不能单单以个人的品质来解释,而只能以时代的发展水平来解释。中国封建社会史上似乎都是些特殊个人在活动,正是因为人的自觉性低,通过种种手段而跃居高位的人就似乎能主宰一切了。正如恩格斯所说:“如果说它在我们看来终究是恶劣的,而它尽管恶劣却继续存在,那么,政府的恶劣可以从居民的相应的恶劣中找到理由和解释。当时的普鲁士人有他们所应得的政府。”(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5页。)这里的“它”是黑格尔时代的普鲁士政府。
  在20世纪,世界各国的发展水平各不相同,人民群众的自觉性也各不相同,因此,特殊个人在各个国家的作用的大小也各不相同。就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发达国家的民主制度比较健全,国家领导人替换比较正常,例如美国总统任职最多不超过8年,任满退位,由新选出的总统接任。其他发达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的更换也都能和平地进行,没有人利用、也没有谁敢利用自己的军政大权强行继续执政。但发展中国家的领导人的更换往往要通过政变的途径甚至通过残酷的战争才能实现,显示了特殊个人的更大的作用。这只能用这些国家的社会发展水平的高低来解释。应该指出,资本主义制度对于发挥人的自觉性具有不可克服的限制,那就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从根本把广大人民群众排斥于国家事务之外。
  按照社会发展水平,社会主义国家中人的自觉性应该高于资本主义国家,因而在国家事务中人民群众的作用应该比特殊个人为显着。马克思在130年前描绘的巴黎公社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雏型,在公社的公共事务中活跃的是广大人民群众,而不仅是少数特殊人物。他指出:巴黎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33—634页、59页、55页。)“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的。这些委员是负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公社是一个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它既是行政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警察不再是中央政府的工具,他们立刻被免除了政治职能,而变为公社的负责任的、随时可罢免的工作人员。所有其他各行政部门的官员也是一样。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社会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33—634页、59页、55页。)巴黎公社只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个雏型,本身还不是十分完善的,不一定适应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后来的苏联、中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有选择地采取了它的一些原则。我们所关注的是,在象巴黎公社这种社会主义制度中人民群众的自觉性远远高于资本主义制度,特殊个人的作用也不象在资本主义制度中那样显着了。我们完全有根据设想,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个人都有可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其自觉性可以提高到很高的水平,对社会的发展发挥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而特殊个人的作用就不会比一般个人超出多少。
  以上所谈这个规律的表现是就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情况讲的,但各国的发展是非常复杂和曲折的,例如中国,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就从封建社会过渡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中间经历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和新民主主义社会,超越了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这就使人的发展的规律在中国表现为纵横交错、多姿多彩的现象,如何认识这些现象,还须作进一步研究。
   七、人的发展的不自由性、片面性递减和自由性、全面性递增的规律
  这个规律的主要内容是: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理想状态,这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才能基本达到。与这种状态相对立的是不自由的片面的发展,人的发展是这两方面相互消长的过程,亦即与社会发展过程相适应,积极方面逐渐增长、消极方面逐渐减少的过程。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是马克思提出来的。《共产党宣言》中的名言:“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那里”就是共产主义社会,所以马克思又把共产主义社会称做“自由人的联合体”。他有时也提人的全面发展,最完整的提法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认为它是个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的主要特征。
  什么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呢?显然,不能作绝对的理解,把自由的发展说成绝对自由的发展,想怎么发展就怎么发展;把全面的发展说成绝对全面的发展,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人的发展都是相对的,总是一个过程,没有任何限制的自由发展和最后的绝对全面发展是不存在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自由发展是相于过去社会中人的发展不自由而言的。在过去社会中,人的发展首先受为生计而劳动所限制,其次为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所限制(剥削对剥削者也是一种限制),第三为社会传统、家庭影响、个人经历中形成的错误观念、偏见、成见所限制。这就是对人的发展的三大限制:生产力、社会制度和思想观念。人的全面发展是相对于过去社会中人的片面发展而言的。人的发展不全面是由于人的发展的片面性造成的,人们经常谈到人的发展的片面性有:人的素质的片面性、人的分工的片面性、人的思想行为的片面性。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劳即劳动,广泛一点讲,就是动手、实践的能力。这五种素质,对每个人讲,缺一不可。旧式分工往往把一个人限制在一种行业、一种专业,甚至一个工种,但分工上的全面性不是要求一个人无所不能,行行精通,而只是使他或她能够根据个人的愿望或社会的需要易于转移自己的行业或工种。思想行为的片面性造成许多思想怪僻、行为乖张、甚至反社会、反人类的人们。共产主义社会中的理想人格则是自由全面发展的人,他们具有共产主义自觉性和德智体美劳的全面素质,而且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这些品质也将不断发展,使人的发展的自由性与全面性发展到更高的水平。
  对于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的大批出现,是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的必要的前提,但历史的前提,即自有人类以来人的发展的自由性与全面性的逐渐增加和不自由性与片面性的逐渐减少,也是必要的。人之所以达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可以说是由于人类社会几十万年以来在实践基础上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而逐渐积累的结果。动物是没有任何自由发展可言的,人的自由发展开始于人对自然界的最初的有意识的改造,例如利用自己制造的工具从事采集和渔猎,这种活动使人发展了最幼稚的智力、技能和语言以及其他素质。但这时人的改造自然和认识自然的水平是很低的,这就限制了人的发展,因此,生产力水平提高也就提高了人的发展的自由性和全面性。几十万年的人类社会历史中,生产力也有停滞、甚至倒退的时候,但从整体上讲,它始终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因此,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讲,人的发展也是一个越来越自由、越全面的过程。
  就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人的发展也是一个越来越自由越全面的过程。人之所以为人与其社会性是分不开的,人的实践活动总是社会性的。人类社会在其出现之初规模狭小,关系简单,主要社会组织是部落、部族、公社,人的活动范围很小,社会交往很少。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产品交换开始以来,人们之间的交往才日益扩大。国家的出现,特别是大国的出现不但扩大了国内交往,而且出现了国际关系。资本主义出现以后,各国交往由于市场的作用日益频繁,致使马克思提出世界历史的概念,今天世界理论界提出全球化的概念。人的日益扩大复杂频繁的交往具有两面性,既有交流、互助、合作,也有冲突、斗争、战争;既有推动社会发展的一面,也有阻碍社会发展的一面;就人的发展而言,既有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一面,也有限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一面。某种社会制度在一定条件下对人的发展起严重的阻碍作用是经常发生的,例如几种剥削制度在其没落时期对人的发展的阻碍作用是很明显的,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学者强烈谴责资本主义制度把人变成单向度的人、甚至畸形的人是很有道理的。但是从整个过程来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促进了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因为生产力的发展不仅推动了人对自然界的认识,而且推动了人对社会的认识,推动了认识史、科学史的发展,从而使人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时提高了自觉性。
  就人对自己的认识而言,人的发展也是一个越来越自由全面的过程。人对世界的认识,就对象而言,开始和发展得最早最快的是自然界,其次是人类社会,对人自己的精神现象的认识最晚也最慢,因为精神现象无影无形,难以捉摸。人的精神现象包括思想、感情、价值观等等,十分复杂。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发展,人的主观世界也在发展,日益丰富,日益自由和全面,虽然其中也有不少错误的或过时的东西,不少成见和偏见,这些东西也阻碍着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剥削制度对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起什么作用,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的人认为它只有阻碍作用,单向度的人、片面的人、畸形的人就是剥削制度的产物。这种观点不是毫无根据,但剥削制度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即推动作用,从而也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有不可抹杀的积极作用,例如没有奴隶制就不会有古代的文明;没有资本主义,就没有现代的文明。当然,它们的作用也是有局限的,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真正实现。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其经济政治制度比起资本主义国家来更有利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但它的生产力和科技水平还大大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在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制度还处于主导地位,再加上资本主义文化对我国的包围与渗透,所有这些都极大地限制我国人民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但这决不是说,我国的先进分子中不可能出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我国的共产党员、干部和先进分子不能以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江泽民同志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多次提到“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他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社会的三个最主要的特点,他说:“共产主义社会,将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这三个特点是同“三个代表”的思想一一相应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就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就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中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前二者是易于理解的,如何理解第三条呢?我们认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与时俱进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建设现代物质文明;在达到中等发达的水平之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建设现代精神文明;在共产主义社会,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都充分满足了,人民需要的就是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了。“我们是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论者。”(江泽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共产主义的开端,共产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长远目标,它们是一脉相承的。我们不能等共产主义社会到来了才谈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现在就应该向这个方向走去。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没有明确提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马克思的这个思想受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界的广泛的关注和阐发,这与邓小平提出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观点是一致的,是同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致的,是与教育界提出的全面素质教育的思想一致的。江泽民同志作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第一次向全国人民提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追求目标,这是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
  收稿日期:2002-03-20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左木右丹
  
  
  
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合肥1~14B1哲学原理黄@①森20022002本文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思想,按照从简单到复杂,从外到内、从个体到类的原则,提出并论述了人的发展的七条规律。其中,关于个体的人的发展规律有三条,即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规律;人的实践活动和其他活动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人的社会存在和意识相互作用的规律。关于类的发展规律有三条,即人的实践的自发性递减与自觉性递增的规律;特殊个人的作用递减与人民群众的作用递增的规律;人的发展的不自由性、片面性递减和自由性、全面性递增的规律。关于个体发展与类发展的关系的规律有一条,即个体发展的有限性和类发展的无限性相互蕴涵的规律。文章还具体论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关系。人学/人的发展规律/个体发展/类的发展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黄@①森(1921-),男,四川省富顺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学学会会长。 作者: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合肥1~14B1哲学原理黄@①森20022002本文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思想,按照从简单到复杂,从外到内、从个体到类的原则,提出并论述了人的发展的七条规律。其中,关于个体的人的发展规律有三条,即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规律;人的实践活动和其他活动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人的社会存在和意识相互作用的规律。关于类的发展规律有三条,即人的实践的自发性递减与自觉性递增的规律;特殊个人的作用递减与人民群众的作用递增的规律;人的发展的不自由性、片面性递减和自由性、全面性递增的规律。关于个体发展与类发展的关系的规律有一条,即个体发展的有限性和类发展的无限性相互蕴涵的规律。文章还具体论述了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关系。人学/人的发展规律/个体发展/类的发展

网载 2013-09-10 2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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