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文化的解读者  ——黎锦明小说地域指认性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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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7.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26(2003)08-0128-06
  湖湘文化按现在学术界的观点专指湖南地区,即主要以长沙及周边为中心而构成的地区性的历史文化形态。湖湘文化源于两晋后中国文化重心南移时带来的中原儒家文化和古代荆楚本土文化。这两种文化的交汇合流,形成了湖湘地区独特的地域性文化。这一地域文化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形式。一方面在思想意识层上承接了儒家思想传统,其人格修养和道德历练都以正统的“经世致用”、“修齐治平”为目标,具有鲜明的儒学正统特色。因此,在价值追求和人格精神上体现出浓重的儒家文化思想的特质。比如,政治参与精神和社会干预意识,以天下为己任的理想等等是湖湘知识分子的普遍追求。周敦颐、魏源、曾国藩、左宗棠、黄兴、蔡和森、毛泽东、刘少奇等人的思想行为就具有代表性。湖湘现代小说家的创作意识也反映出这种特点。另一方面,在社会生活层上湖湘文化保持着古代荆楚蛮夷文化血脉。其民风、民俗、民性、以及心理和情感诸方面表现出浓厚的古代荆楚文化的遗风。湖湘文化的这种二元结构性鲜明地体现在黎锦明的创作意识和艺术个性上。他的小说无疑是解读湖湘文化的一个窗口。本文拟从黎锦明小说反映的湖湘文化意蕴中,探讨其小说的地域指认性特征。
      一
  所谓小说的地域指认性是指作家的艺术个性、审美品格、文化心理在作品中反映出来的地域性特征。地域指认性体现了一个文化生态系统内的群体特有的文化精神和文学传统。由于文化生态系统不同而生成了不同类型的地域文化,积淀了不同色度的文化岩层,这一切对生活于其间的人类群体的思维意识、行为习惯具有深刻的影响。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一个作家的审美趣味、价值取向、心理构成。其作品总会或深或浅、或隐或现地反映出特定的地域指认性。
  在人类群体中,最富人文精神的是那些创造或传达文化精神的文学家、艺术家。他们往往以超出常人的对生活的观察力和灵敏度,继承文化传统,理解文化精神。他们的作品也能最大限度地观照文化的存在形式,并投影出文化的精髓,同时,使他们的作品带上鲜明的地域指认性。老舍、沈从文、萧红、李jié@①人等莫不如此。一个人的心理性格、精神气质,乃至人生观、审美观形成的关键阶段是在他的青少年时期。幼时的生活经验、审美体验、思维形式形成的经历等等终将影响人的一生。所以,黎锦明在走上文学道路之前,虽然只在家乡生活了十多年,早年的家乡生活却给他烙下了深刻的湖湘地域文化的印记。这种印记投影到黎锦明的小说创作里,使之显示出明晰的地域指认性。
  黎锦明出生于湖南湘潭农村一个书香门第而为名宦的家庭。其祖父是前清举人,曾为四川学政史和安徽盐运史,并着有《古文雅正》等着作;其父系晚清秀才,一生致力于女子的教育。黎氏兄弟八人都受到良好的教育,各有所成。黎锦明六岁时就读于私塾性质的学堂——长圹杉溪学校,开始接受以读经为主,兼有博物、地理、算学、音乐、美术的学校教育。从小所受的以正统儒学思想为主的教育、家庭浓郁的传统文化气氛、山清水秀的乡村自然生活环境以及荆楚地域生机盎然、朴野刚勇的民风民性对黎锦明的思维意识、个性心理、审美趣味都有不可磨灭的影响。这使他的创作思想和创作风格与同为湘中地域作家的彭家煌、蒋牧良等相比既有共同性,又显得更为复杂。与来自湘西边地,主要受荆楚少数民族文化和道家文化影响的沈从文相比差异更大。在小说艺术追求方面,他时而逐周敦颐“重道轻文”之径,在抒写自己政治参与意识和社会关怀理想时,有的作品追求政治观念的表达或思想意旨的体现,因而较为看重观念意义的表白,而忽略人物形象的典型化,甚至表现出尚质轻文的倾向,如《妖孽》、《战士的武器》、《赤峰之战》等。被称为“黎锦明小说成就高峰”[1]的《尘影》也有此嫌;时而又沿着楚辞的浪漫路子前行,在神秘幽怪的传奇或凄美婉转的爱情中倾吐着楚民的激情。如《高霸王》、《复仇》这类传奇性作品就充溢着楚文化的浪漫精神。他在人生道路上的起伏波折,他的小说内容的驳杂变化,他的小说艺术的主观抒情与客观写实的交错替换等等,无不反映出他的创作思想的复杂性和所受的湖湘文化成分的影响。可以说,黎锦明的创作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解读着生养他的湖湘文化。
  总体来看,黎锦明小说的地域指认性也带有湖湘文化二元结构式的表现特征,主要体现在这两个方面。其一,他的小说涵容了中原“温柔敦厚”的诗经文学传统,以现实主义的写实手法反映民间疾苦,抨击时弊,有着经世致用,干预社会的显着功利性。从二十年代中期走上文学道路始,黎锦明一直关切地注视着社会的兴衰变化,其创作从最初的反帝反封建题材到二十年代后期《尘影》的政治批判,再到三十年代《战烟》的社会剖析,这些都与现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轨迹相联系,反映出儒家心怀社稷,忧以天下的大丈夫情怀。其二,他又同时继承了楚辞开创的浪漫主义文学传统,以神秘诡奇慷慨激越的笔调书写着楚人的激情和强悍的楚风,热衷于以传奇写现实,以主观抒情写严肃人生。正因为他的创作表现出了湖湘文化的二元性特征——中原儒家文化传统与古荆楚浪漫主义文化传统的交织,使他小说的创作思想和艺术个性显得复杂而特别。
      二
  以儒家社会关怀理想构建的创作意识和尚文轻质的艺术取向,是黎锦明小说地域指认性的一个特点。黎锦明在有浓郁儒风气息的湖湘文化熏陶下成长,又饱得家庭私学教益,接受儒家文化思想,形成经世致用、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抱负是很自然的。黎锦明与二十年代许多文学青年不同,在他走上文学之路以前,他没有像大多数文学创作者那样,要么留学国外,受到国外现代先进思想的洗礼;要么参加各种文学社团,在浓烈的新文化气氛里受到影响;要么有较长时期在北大、清华这些新文化堡垒听课学习的经历,接受了“五四”先驱们的启蒙教诲。但他十九岁走进北京后,却很快对社会变化作出反应,立即融入社会革命大潮。他的政治热情和社会关注意识,使他迅速写出了反映社会民生问题的二十余篇小说。仅仅以他在十二岁时就去北京读书来解释他较早接触了新思想是不能服人的。因为那时他还仅是一个孩子,且在两年多时间里补习文化或习美术图案,后因病退学返湘。因此这段生活不可能对他的思想产生太大的影响。那又怎么解释他后来的政治敏感和对社会的积极反应呢?笔者以为这与他思想深处沉潜的湖湘文化基因有很大关系。湖湘知识分子往往都有极为强烈的政治意识,干预社会、关注社稷、承担天下道义,是湖湘知识分子优秀的人文历史传统。近现代文化先驱多出于浙江和湖湘,是因为这两个地区都有“经世致用”的历史人文传统。自两宋以来湖南就成为着名的“理学之邦”。理学思潮推动了儒学的复兴和普及,儒学走向地域化,而“必然使这种以儒家为核心、综合释道的文化形态在湖湘繁衍、发展”[2]。湖湘知识分子在亲近儒学的传统中修养心性,在道德准则上向儒家的大丈夫品格靠拢。明清之际,湘人王夫之(浙人顾炎武、黄宗羲)就以“经世致用”之说将治学与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晚清的湘人魏源力图以经世之学谋求国富民强,终以五十卷《海国图志》将中国引向“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路子。尤其在近现代文化变迁时期,湖湘知识分子更是喊出了“若道中华国果亡,除非湖南人尽死”的口号,显示出极为突出的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使命感。从古到今湖湘地区出了那么多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与这种经世致用、以天下为己任的人文历史传统的影响有直接关系。所以,儒家文化传统中的爱国主义精神、以天下为己任的理想抱负也深深地植根于黎锦明的思想意识中,成为他价值取向、道德原则和审美趣味的选择标准。社会干预的意识和参与政治的热情不仅是黎锦明小说创作的自觉,也是其小说创作的推动力。尽管黎锦明引述读者的评语,说自己“不知道是谁家生的儿子。左不左,右不右,也不见得是超然派”[3],甚至认为不要明显地表现作家的政治思想,只是做一个“生活与人性的描绘家”[3]。但是综观黎锦明的小说创作历程,从他走上文学创作之路后,就几乎一直没有放弃以自己的笔来实现其社会关怀的理想,表现出高度的社会干预意识和政治参与热情。他的创作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经世致用”的功利特点(一般论者认为这种功利性文学就是革命文学)。这一点,与因思想激进而入狱的彭家煌、左翼作家蒋牧良、丁玲是一样的。
  二十年代中期反帝反封建思潮此起彼伏。刚到北京不久的黎锦明就抱着“进化社会”的理想,融入现代社会文化更新的大潮。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就为中国新文学献上了富有“五四”精神的二十余篇小说。这些作品贯穿着进化社会、新化社会、强化社会必不可少的反帝爱国精神和反封建意识。尽管他并不属于任何文学社团流派,而事实上,儒家的社会关怀情结促使他不得不去实践文学研究会“为苦难的人生而写,写人生的苦难”的文学主张。所以,反映社会的不幸,民众的苦难,国家的积弊等等,在他的小说中一直占有很大的比例。二十年代中期的《一个死者》、《船夫丁福》、《小黄的末日》、《柿皮》《一幅图画》、《晦》、《人间》、《冯九先生的谷》等小说可以为代表。这类小说有的尖锐揭露封建卫道者的虚伪、腐朽和旧制度的非理、残酷;有的愤怒抨击殖民侵略者的肆行暴虐、滥杀无辜和民众的麻木不仁;还有的描绘了中国农村兵匪燹祸、贫困凋敝的景象。这些作品无不反映出作者强烈的社会关怀精神,饱含着忧国忧民之情。二七年大革命失败后,黎锦明的政治热情和社会关怀意识毫无退减。当文坛笼罩着悲观失望、徘徊退缩、消极颓唐时,不属于任何党团派别的黎锦明却发扬踔厉,无所顾忌地以激进的思想和激烈的言辞批判政治,揭露现实。他不仅参加了海陆丰地区农民运动的文化宣传、教育工作,而且在白色恐怖最甚时写出了具有现实主义开拓意义的中篇小说《尘影》。1932年,“一·二八”战争爆发,黎锦明以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深入前线,广泛采访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官兵、民众,创作了歌颂上海军民抗击日军,保卫国土的中篇小说《战烟》。抗战时期黎锦明仍坚持参加文化界的各种抗日宣传、教育工作,写出了《赤峰之战》、《战士与武器》等讴歌“为守土而负责”、“将死亡博得胜利”的抗日勇士的作品。表现出高度的关心国家社稷,重视民族安危的爱国情怀。
  如果说湖湘文化中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社会干预意识促使黎锦明像他的众多前辈和同乡那样,从一个乡村青年成为一个以小说反映社会理想和政治抱负的小说家。那么,湖湘文化包孕的儒家文质观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黎锦明的创作意识和审美趣味。这两者—创作意旨的观念化与艺术取向的尚质轻文,在他的某些作品中表现得比较突出。比如,他的中篇小说《尘影》就具有代表性。小说以广东海丰农民运动为题材,描绘了明清县波澜壮阔的农民运动。从中国南方一隅农村政治生活中挖掘大革命失败的原因,探询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走向和中国农民的命运。小说以儒家观念化的艺术取向刻画了农民运动领袖熊履堂的形象。在这个人物身上,与其说他是一个有社会主义思想的左翼政治家,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品行端方,秉公无私,仁爱亲民的社会革命家、为大同理想献身的殉道者。在他身上,没有一般农民英雄叱咤风云的气势,也没有政治领袖激进踔厉的风范与高瞻远瞩的机谋。他为人执法凭的是良心、正直的人格。他到任后要从事的事业只是“打倒腐化分子,澄清革命空气”,所以他的行事合于儒家的道德准则而不合于现代政治家的素质。他可以态度坚决地拒绝土豪劣绅刘万发的贿赂求情,可以坚定果断地回击内部腐败势力的徇私枉法,他也可以为自己的理想、承担的道义视死如归。但是,当政治形势变化,政治势力发生冲突时,他就不知所措。军队庇护土豪劣绅,从刑场劫走刘百岁后,工人农民们狂呼着“包围团部去!……把团长拖出来打!……大家一同拼命去!”而这位农民领袖只得顿足道“这事怎么处治”,还希望团长了解民意后会改变做法。他没有从政治上考虑这件事的性质和后果,而仅仅考虑到合民意、顺民心的问题。军队向麇集山门口的人群开枪时,他只有“跳起来狂嘶道”,“不要放不要放!朋友!……”这个人物身上表现出来的更像一个热心社会改革,秉公办事、体恤民情的传统型“父母官”。这是一个道德理想的集合体,一个观念形态的聚合体,而不是一个血肉丰满的活生生的艺术典型。也许是作者“尚质轻文”的创作意识导致对人物性格疏于典型化的结果,而没有刻画出一个政治家应有的魄力、智慧、胆识和个性。同时,儒家重人格道德修养的意识对他塑造人物(尤其担负着社会道义的“吏”这类形象)肯定是有影响的。所以,在熊履堂这个人物身上,黎锦明下笔最多的是他的正直、无私、同情心、讲公理,为理想和道义献身的精神等合于儒家思想风范的精神品格,注重的是突出这个人物身上具有的人格道德力量。所以,是黎锦明的政治热情、社会关怀意识与审美观中“重质轻文”的艺术取向打造出了这个另类的农民运动领袖。在这个人物身上集中了作者更多的观念化、情绪化的东西,而丧失了构成一个艺术典型必须具备的某些更细腻、更生动合理的元素。
      三
  湖湘文化的另一重要源头是古代荆楚本土文化。它对湖湘民众心理性格、民风民俗乃至审美趣味的影响极大。黎锦明最有特色、最有文学价值和最富阅读情趣的小说是那些洋溢着楚人的激情,贯穿着楚文化的浪漫精神的传奇性的小说。在这类小说中,他以自己对楚文化精神的独特诠释和表现去解读湖湘文化精神,在挥洒激情与想象中,凸现了具有古代荆楚文化风貌的地域指认性。这种地域指认性的特点具体反映在三个方面:
  第一、浪漫主义的楚文化精神特质
  黎锦明在创作上接受了文学研究会“为人生”的文学主张,以及“自然主义”或“写实主义”的创作原则,视“文学以真挚的情感为它的生命,为它的灵魂”[4]。尽管如此,但他小说的写实风格却与“为人生”派作家们有很大不同,尤其是他以农村生活为背景的小说,与执着于现实主义写实精神的“为人生”派作家更有巨大差别。其小说似乎并未完全沿循现实主义思想文化批判的足印,而是在传统文化的轨迹中,昭示着楚文化浪漫精神的基因。如果说那时候同为湖湘作家的彭家煌的农村题材小说在描写乡村的悲剧、闹剧中,以文化批判的立场,反观了湖湘子民的种种文化心态、湖湘文化的存在状态,反省着湖湘地区农民精神上的不幸,稳稳实实地踏着现实主义的道路前行。那么黎锦明的小说则在另一种激越诡异的传奇里,写着现实人生的种种故事,尤其是乡土生活的景观。在这些故事或景观里,黎锦明再现了流淌在他性灵中的楚文化精神基质以及古代荆楚文化主观意识的深厚传统。
  黎锦明纯粹写农村生活题材的小说并不算多。但是,就这为数不多的作品,却展示了作者张扬楚人文化个性的鲜明倾向,凸现出楚文化的个性特征。诚如鲁迅所言:“他大约是自小就离开了故乡。在作品里,很少乡土气息,但蓬勃着楚人的敏感和热情。”(5)黎锦明的农村题材的小说不象那些萌生于现实主义土壤,散发着浓郁乡土气息的小说。它的浪漫主义气息倾注着作者更多的主观性的文化体认。黎锦明在创作农村题材的小说时更注重解读古老的本土楚文化精神,他往往能从人物的行事和故事的构造上写出具有楚民民性的性格行为、情感心理,或者使作品涂上浓郁的楚文化色彩。所以在它欠缺写实性的乡土特色的另一面,是多了传奇性的浪漫风采,离楚辞开创的飘荡着浪漫主义精魂的文学传统更近。
  古老的楚文化融合了南方蛮夷文化和华夏文化的元素,其地域文化中包含着强烈的尚武精神、倔强任勇的性格、富于幻想和浪漫的文学审美传统。这些楚文化的重要特征与传统品质成为黎锦明农村题材和爱情题材小说内质的构成基础。他是以“主观抒情的浪漫主义小说进入文坛”,以“传奇性浪漫主义小说显示独特风格”[1]。所以,他的作品往往在慷慨激越的情感和离奇幽怪的情节中描写农村生活,展现强悍浪漫的民风,刻画湖湘子弟倔强、刚直、任勇、强悍的民性,倾吐着湖湘地域楚民的古老情怀。这类作品一般都涂抹着浪漫主义的传奇色彩——主人公多勇武、强悍,羁傲不驯;故事构造充满尚武精神、复仇精神、抗争精神。《高霸王》写一位豪侠的农家少年,为报收税官兵的伤害之仇,入山习武二十年。当其重返家乡后,啸聚山民数千人,“替天行道”,揭竿起义,攻城掠地,印证了“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古老复仇精神。虽然最终全军覆灭,但高霸王勇烈不屈的人格意识,尚武、强悍的性格,缩写了楚文化的精髓要义。高霸王的行为是作家主观意识的投影,它张显着作家生命里潜隐的那种楚文化传统意识。无论是当年喊出“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楚南公,还是后来付诸实现的楚霸王项羽,乃至小说人物高霸王,楚文化的古老精神都在他们的生命里一以贯之。收入黎锦明早年的小说集《破垒集》中的《复仇》、《邹箫》等作品也都是描写向丑恶、暴虐复仇的传奇故事。《复仇》里的主人公——方板桥的遗腹子,带着先辈的期望,带着艺技高超的马戏团重回故里。他要报复三十年前同黄七王爷的一场官司而招致的灭族之痛。他精湛的刀术和马术表演出神入化,勇武超拔;他用凄切、惨厉的慷慨悲歌,倾诉了自己复仇的心志。在充满杀气的漆黑深夜,方氏遗族一伙人,将黄家化作劫灰后,浪迹江湖,追随着梁山好汉的遗风仗义济贫。《耍猴戏的》则写湘南农村一群耍猴戏的流浪人的哀乐生活与不屈性格。他们终年过着如吉卜赛人一样的生活,以玩蛇、斗狗、耍猴戏为生。“唱着变腔的、野蛮意味的赞歌”,吃着在柴火上连泥带毛裹着煨熟的偷来的鸡,他们身份低贱又广受欢迎。表面上他们温顺贴服,内里却跳动着一颗羁傲不驯的心。他们与不平的命运抗争,与恶劣的环境抗争,还与邪恶势力抗争。当官兵连长欲侮辱女艺人时,作者以奇诡的笔法写到,不知黑暗中从那里飞来的枪响,一个仿佛鬼魅的黑影从密丛里窜走,连长躺在血泊中已没有了声息。官兵连长为自己的邪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耍猴戏的艺人以诡奇的抗争扞卫了人格尊严。耍猴戏人的传奇生活,奇幻神秘的故事结局制造出了多少令人迷惑又想象无穷的悬念。上述故事都极其简单,内中却蕴涵着非常丰富的文化意蕴。黎锦明通过笔下人物的行动准确地注解着古楚文化的内涵。故事的构造也没有脱离波谲诡异的幻想色彩。在传奇似的故事氛围里,高霸王、方氏遗腹子、玩猴女艺人的行事扑朔迷离,故事的情节离奇幽怪、环境和人物亦真亦幻,亦古亦今。这些故事的背景并不都在湖湘地域,黎锦明却将楚文化精神毫不显形地植入其作品,以人物的行事勾画出了楚人古老的灵魂,因而这类作品散发着蛮荒幻奇、孔武强悍的楚风气息。
  第二,崇情尚性的人格追求和凄婉幻美的情感色彩
  楚地自古就有独成一格的文化系统。“它的文化学术思想,与南方好强的民风,都是富有青春新生的气息”[6],与温柔敦厚,恪守王礼的中原文化相比,它更有富于情感和崇情尚性的文化品质。如同充满朝气,富有幻想的青年人,追求自由人格,崇尚真情真性是楚人普遍的文化心态。正因如此,才产生了以自由任性为标格的老庄哲学。这种楚人传统文化心态也体现在黎锦明的小说里。黎锦明对于这种基于道家思想的文化心态,一方面写了如《空惘》、《孤零者的梦》、《佞佛者》等一系列以清净无为为主的短篇,表达了对自由任性、清净无为之境的欣赏;另一方面,还写了较多的以婚姻爱情为题材的作品。这类作品中的主人公都是爱情婚姻的悲剧性角色,他们为了实现爱的理想,为了争取真情真爱,经受了世俗社会的磨难,甚至为此付出生命。黎锦明在他们的身上挖掘出了楚人崇情尚性,追求人格自由和美好理想的天性。他们虽然承受着生活的不幸,忍受着社会的不公,甚至咀嚼着爱情的苦涩,但不能改变他们追求人格自由,追求美好理想的心志。荷香的男人是一个借债也要吸鸦片的痨病鬼。荷香为了扞卫自己的人格尊严,躲避当窑姐抵债的厄运外出帮佣,并爱上了一同帮佣的长工。在乡绅少爷的纠缠下,荷香为了心中那份真挚的情感而与情人同服有毒的水莽草,双双殉情。在现实的逼压下荷香选择了用生命扞卫理想。而痴心追逐爱情的乡绅少爷也在神志昏乱中堕崖而死(《水莽草》)。唐寡妇是勤勉、善良、胆小的农妇,她把流浪汉汉生接到家里居住。为了爱情她受尽乡人的白眼。当她得知情人背弃了她后,以投水自尽、撒赖放泼的手段大胆地表达自己愤怒的情感,她寻死觅活被救上岸后还要跑进城吵闹。以一种湖湘蛮民特具的倔强、强悍和气盛的个性去保卫爱情(《唐寡妇》)。这些人物为了理想和爱情而生而死,他们所追求的不仅仅是情感的归宿,更重要的是一种自由任性的人生境界,他们的行为性格体现了楚民崇情尚性的个性特点。
  楚文学特有的浪漫色彩,不仅是复仇、抗争类故事营造的美学调色剂,也是爱情类故事情感构成的发酵剂。因此,黎锦明小说中的爱情故事,宛如楚辞的爱情哀歌,凄厉缠绵、执着感人。玛珊因恋爱失身被有封建意识的画家丈夫忍痛抛弃。玛珊悲泣申述终不能挽回爱情,画家失去爱情后也日益衰颓。四年后颓废派画家已成大名,在一次艺术团体的宴饮中画家偶遇已成梨花大鼓艺人、改名为筱落梅的玛珊。伴着鼓音筱落梅唱起令人心颤的哀曲,倾诉了如梦一般逝去的爱情和不幸的人生。画家对这个“深情的女子”复燃旧情,想请她团聚。却遭筱落梅回绝(《一个画家的妻》)。在这个悲欢离合的传奇故事中,缠绕着凄凉哀婉的情愫。最后的结尾不是以大团圆的结局昭示儒家的伦理训诫,而是以玛珊的回绝给人们留下九曲肠断而又想象无穷的凄美感受。这一点有如沈从文的《月下小景》、《媚金,豹子与那羊》带给人的审美感动。阎瘤大为了两小无猜的童年伴友梅喜而苦苦守候。梅喜出嫁后,阎瘤大怀着对梅喜的无限依恋打发着若沉若浮的人生。当梅喜死了男人又再嫁他乡后,阎瘤大再没有勇气生活,为枯守了多年的爱情,阎瘤大心血尽竭,直到疯癫死去(《株守》)。阎瘤大对爱情的执着坚定,苦苦守望,最后为爱情付出一生乃至生命的行为,不仅是对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抗争,更体现出楚人执着于理想的天性,以及追求美好爱情的浪漫心理。其中依然回荡着楚辞那样为爱、为理想而柔肠寸断的凄美哀婉的情感。
  第三,湖湘地域具有古楚风韵和乡土气息的民风民俗。
  民风民俗通常表现在地域性社会群体的常态生存形式中,是最富民间特征的文化存在形式。湖湘地域的民风民俗大多延续着荆楚本土传统风习。虽然黎锦明自小生活在乡村环境里,在湖湘地域富有乡土气息的民风民俗中成长。但他十二岁就离家在北京、长沙等地读书,对社会下层民间生活的体验并不象在民间长大的沈从文那样深刻和丰富。所以他的乡土题材的作品量少,乡土民间特色也较欠缺。可他毕竟曾沐浴过楚风湘雨,不可能不对湖湘地域的民风民俗留下深刻印象。在他少量农村题材作品中仍可见到湖湘地域特有的民风民俗的鲜活痕迹。如《株守》、《冯九先生的谷》等。而黎锦明最有乡土特色的作品是《出阁》。它用风趣、清新的笔调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湖湘山村鲜明活泼的婚俗画,可以称得上是他解读湖湘民间文化的样本。小说如作者自论“是无主题”的,因为作者要表现的只是一截湖湘地域生活里民风民俗的小片段,反映一种湖湘乡间民俗酿造的生活情趣和生存样式。所以,黎锦明只在短小的篇幅中,描绘了四姑娘出嫁时,与她情义相投的同村玩伴充当她的轿夫,一路上与她嬉笑戏嘲的情景。其间穿插着湖湘农村送嫁、哭嫁的婚俗、乡村生活风情以及湖湘地域优美秀丽的乡村自然景致,极富生活情趣和湖湘地域乡土特色。而在美学风格上也以它轻灵婉转、浪漫活泼的艺术情调尽现楚辞遗风。
  综上所论,黎锦明是湖湘文化的解读者,他以自己的小说解说湖湘文化的精髓。他以自己小说的独特地域指认性凸显了湖湘文化的二元结构特征,反映了楚辞开创的浪漫抒情传统。如果说他的小说尚有人物刻画粗糙、结构松散、情节芜杂等弊[7],那么他对湖湘文化解读的精到、准确是可以遮掩这些瑕疵的。
  收稿日期:2003-04-01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成都128~133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贾剑秋20032003黎锦明是活跃于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湘籍作家。他的小说解读了湖湘地域的独特文化形态和文化精神。湖湘文化的二元结构对他的创作意识和艺术个性有深刻的影响。他的作品所反映的地域指认性正是这种文化二元性的形象体现。黎锦明/小说/湖湘文化/地域指认性西南民族大学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0041  贾剑秋,女,西南民族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作者: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成都128~133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贾剑秋20032003黎锦明是活跃于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湘籍作家。他的小说解读了湖湘地域的独特文化形态和文化精神。湖湘文化的二元结构对他的创作意识和艺术个性有深刻的影响。他的作品所反映的地域指认性正是这种文化二元性的形象体现。黎锦明/小说/湖湘文化/地域指认性

网载 2013-09-10 21: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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