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也扬:劝君少颂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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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嬴政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暴君,史家早有定论。可是半个世纪以来,对他的颂扬却常常甚嚣尘上,他的反人类的残暴行为也似乎被认为是一种正当的行为。近年一些当红文艺家更是把他的形象搬上舞台,国内外大演特演,还有人说这是在宣传和平,真是极大的讽刺!笔者不能不指出:这样的思想文化现象很不正常。
 秦始皇被颂扬的理由,是他统一了中国。这值得谈谈。我们纵观古今,人类社会从早期的部落,到小国林立,到大国崛起,再到国家共同体的出现……可以说,走向统一,走向世界大同,的确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在过去时代,统一之路有两条线索,一是社会经济的进步,生产力这只看不见的手造成思想、文化的融合,要求地域、政治的统一;一是部落、民族、国家间的征服。前者是和平的、永恒的;后者则是暴力的,是人类社会野蛮时代的产物。虽然征服曾经有过推动历史的作用,但滥用暴力无论何时都是受谴责的。中国传统文化所谓“兴仁义之师”、“伐无道”,也强调暴力有其道德底线。那种视人民生命如草芥,行“无道”的残暴政权,即使它统一的国土再辽阔,也会是短命的。如何评价秦始皇统一中国呢?首先须说明,就建立统一的中央王朝而言,秦始皇不是第一人,他之前夏、商、周三代都曾建立过统一的中央王朝,因此说他是统一中国的第一人,并不准确。准确的说法应为:秦始皇是在中国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第一人。所以评价秦始皇的统一,最主要的是看他开创的这种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究竟积极的意义大,还是消极的意义大。戊戌维新以来,我国思想界不断批判秦政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主义,他们认为这种制度是窒碍中国社会历史进步的罪魁祸首——正是这种制度扼杀了中华民族的思想自由和创新活力;正是这种制度使得很早就在我国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被反复摧残,终不能成长壮大。我完全同意批判者的意见。秦朝统一文字和度量衡,当然应该肯定。但正如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所指出的,“这与其说是一二人的大力使然,而其实是时代的趋势”。郭氏以自己对春秋战国时期金文的研究,认为经过两周七八百年的自然进化,当时列国文字的趋同已很明显,秦统一是水到渠成的事;秦朝的度量衡则沿用当年商鞅变法时的标准,亦非赢政主持制定。
评价秦始皇的统一,还要看它给人民到底带来了什么。是和平吗?否,是死亡。是幸福吗?否,是灾难。秦对列国发动的战争,死人无数。那时还发明了以斩敌首级计战功的办法,造成将士滥杀成风,大军所过,妇孺百姓的头颅也被一齐割下凑数。据正史记载,至秦襄公五十一年,秦杀敌人数就达130余万,其中长平战役一次便活埋赵国降卒45万,这在当年也属骇人听闻。秦统一后,人民并没有获得休养生息的机会。赢政好大喜功、穷奢极欲、横征暴敛,他为自己营建连绵百里的豪华宫苑——阿房宫,又历时数十年修筑工程浩大的骊山墓,仅后者就征用工匠70余万。此外,“北筑长城”用40余万人;“南戍五岭”用50余万人,还有其他数不尽的徭役,每年无偿强征不下300万人,相当于全国约两千万总人口的15%以上!如果除去老幼,则占了劳动人口的三分之一,许多地方男子不足就征女性顶替。这无疑是对社会生产力的严重破坏。赢政蔑视儒家的王道,崇尚法家的霸道,把韩非“法、术、势”一套付诸实施,用动辄杀人的严刑峻法威慑臣民。秦律的特点是繁酷和轻罪重罚,仅死刑就有斩(如戍边失期者“法皆斩”)、戮(先施刑受辱后斩首)、车裂(俗称“五马分尸”)、枭首(悬首级示众)、弃市(在市井当众处死)、腰斩、釜烹、坑杀(活埋)、夷族(不仅夷三族,还夷九族)等十余种;肉刑(刺面、割鼻、断足、去势等)更为普遍,受刑者“不可胜数”,以致“劓鼻盈蔂(筐),断足盈车”。还有大量的劳役刑。在筑阿房宫、骊山墓乃至长城的工地上,就役使近百万刑徒,这些人大多有去无回,死在他乡。清代《房县志》记载,北方丛林里曾生活着一种全身长毛的“毛人”,其祖辈是逃避筑长城的劳役犯,他们见人会问:长城筑完乎?秦皇还在乎?只要回答秦皇还在,“毛人”就吓得逃入丛林。这种可怕的传说被人们世代相传,映证当年赢政确把全国变成了“赫衣塞路、囹圄成市”的恐怖的大监狱。
禁锢思想,文化专制,是秦政在中国历史上开启的最恶劣的先河。秦始皇把“五德始终说”尊为全国唯一信奉的学说,有碍于“定一尊”的其他思想则被视为异端,一律封杀。“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公元前213年,秦王朝下令:凡秦记以外的史书,非博士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令下三十日不烧者“黥为城旦”(即刺面后服筑城劳役);此后若有再谈论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即夷族)。如此严酷的法令,顿使全国鸦雀无声,长期积累的民族文化遗产化为灰烬。郭沫若评论道:“书籍被焚残,其实还在其次,春秋末叶以来,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种精神,事实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击。”(见《十批判书》)就在焚书的第二年,发生了秦始皇坑埋四百六十余儒生的事件,有种说法将那些被坑者指为因炼长生不老药“终不得”而骗了赢政的方士,但《史记》引皇长子扶苏进谏的话:“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说明秦始皇坑的主要还是“诵法孔子”的儒生。从赢政公布这些人的罪状“为妖言以乱黔首”来看,也可证明“坑儒”事件是与“焚书”相呼应,以暴力手段对付非暴力的思想言论,实行文化专制主义的政治行为。
已故秦史专家林剑鸣先生指出,秦始皇的残暴不是一般的用“统治阶级本性”可以解释的,他要比中国历史上的其他帝王更暴虐,其罪过更大。这就关涉赢政其人的个性品格问题。与赢政有过接触的尉缭留下了这样的话:秦王为人“少恩而虎狼心”、“得志亦轻食人”。史书记载,生性多疑的赢政除身边少数宠幸之外,不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行止,为此他居无定所,宫殿之间以暗道相连。一天他在梁山宫,从山上看见丞相李斯的车骑仪仗甚为隆重,面露不悦之色。此事被李斯得知,立即减少了自己的车骑。当赢政再次看到李斯的车骑时,意识到身边有人通风报信,竟下令将那天在场的人全部处死。公元前211年,一颗陨石落到东郡,有人在石上刻了“始皇帝死而地分”七字发泄仇恨,赢政闻之大怒,因捉不到作案者,遂把陨石落地周围村庄的居民统统杀死。这些事例,活脱脱显现一个独夫民贼彻底泯灭人性的“虎狼”面目。大独裁者总是孤家寡人,其亲信也多为卑劣之徒。秦始皇最后死在巡游途中的一场政变阴谋之中,政变的主谋是他身边唯一信任的侍卫长、太监赵高。史家怀疑赢政死于被赵高等人谋杀,这也不是没有可能。政变上台的秦二世胡亥继续行暴政,人民起义的怒涛已不可遏制。于是,赵高再搞政变杀了秦二世,让胡亥兄弟的儿子公子婴即位。公子婴上台后又杀了赵高,并夷其三族,自己最后不得不向起义军投降,秦朝灭亡。时距秦统一才过了短短的15年。
秦统一的历史意义,史家可以讨论。但秦始皇作为千古暴君,被永远钉在罪恶之柱上则是铁的事实。颂扬暴君是不道德也不光彩的,应该休矣。

《炎黄春秋》2007年第4期


王也扬 2011-05-31 0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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