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时期农业生产波动及其动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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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期间农业生产有所增长,农业建设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文革”时期农业生产的发展如何评价,有多种意见。对“文革”期间农业发展的科学评估,取决于怎样看待这一时期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的速度和粮食增长问题。本文试对当时农业生产的波动及其动因进行历史考察,以期就“文革”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作一探讨。
      一、“文化大革命”时期农业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次大波折
  经济波动分析,已是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经济波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增长型波动,即绝对值上升,只是增长率高低起伏波动;另一种是古典型波动,即绝对值正负增长交替发生。本文所说的波折,是指绝对值负增长。
  改革开放前,我国人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而是一个在一直努力实现的目标。根据这一基本国情,本文确定衡量农业波动的指标主要是农业总产值和粮食产量两项。以农业总产值为主要考察指标;以粮食产量作为参考指标。根据对1978年前26年的考察来看,我国农业增长波动仍属古典型波动,其中农业总产值呈负增长的有1959至1961年连续3年(按可比价,下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农业大波折;“文革”期间,1968、1972、1976这3年是负增长,受“文革”惯性作用的1977年仍是负增长,这三次波折间隔的时间短,其深层次的动因是共同的,即受“文革”“左”倾错误影响而实施了在实际上抑制农业发展的政策,以及国民经济中工业的偏斜运行,这三次波折合并为第二次农业大波折。换言之,从经济分析结论看,农业在“文革”时期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第二次大波折。这一结论,可以从下面几点分析得到证实。
  第一,建国后40多年来农业总产值负增长只有7年,其中“文革”时期就有3年,而且1977年也是受了“文革”惯性的影响,即共有4年,占负增长总年数的57%。
  第二,1977年农业总产值与1967年相比是有增长,年均递增速度为2%。但将这一增长速度与40多年的平均发展速度相比,就看得出其增长速度是极为缓慢的。1952至1995年,农业总产值的年均递增速度是4.3%,这比1967至1977年的年均递增速度高出2.3个百分点。也就是说,这一时期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速度不及43年间年均递增速度的一半,由此可见,“文革”对农业的破坏是严重的。
  第三,进一步对1967至1977年农业总产值增长进行分年度分析,年际间增长情况是,除有4年为负增长外,在呈正增长的7年中,1967年仅增长1.5%,属徘徊;1969年增长1%,属恢复性增长,但仍未恢复到1967年的水平;只有1970、1971、1973、1974、1975这5年的增长速度在3%以上,分别是5.7%、4.2%、8.3%、3.5%和3.1%。可以看出:所谓“文革”期间农业呈缓慢增长,并非是整个“文革”10年,而实际上只是其中的5年。即使如此,1970至1975年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速度只是3.4%,仍低于1952至1995年43年的年均递增速度,这进一步说明“文革”对农业的严重危害。
  第四,农业增长速度低于人口增长速度。首先看农业总产值增长情况:1967至1977年间,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速度比同期人口年均递增速度2.2%低0.2个百分点,农业的发展跟不上人口的增长,人均农业总产值呈负增长,这足以说明是波折。再看粮食增长情况。1967至1977年粮食产量年均递增2.6%,比同期人口年均递增速度高出0.4个百分点。但必须看到,粮食的增长,是以牺牲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的发展为代价的。这一时期,在执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农业方针中,一些地方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出现“以粮为纲、全面砍光”及围湖造田,毁林、毁草造田,通过行政手段向粮食生产倾斜配置资源等现象。这主要是与粮食生产供不应求,自60年代初期中国即成为粮食净进口国,人均粮食占有水平极低这一经济背景有关。1977年与1967年相比,棉花总产量减产13%,人均棉花产量减少31.7%;油料产量下降幅度更大,倒退了20年,产量降到1957年水平之下,人均油料产量比1967年下降15.9%。
  更为严重的是,农业科教事业遭受重创,农业院校被迫搬迁到农村,科研机构被撤消和下放,资料流失,人才断档,这使得本来就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的中国农业科教事业发展更为滞后。由于毁林、毁草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加上围湖造田等,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这些造成了对当时及以后农业发展的无法估量的影响。
      二、农业波折、徘徊的深层次动因
  本文从微观的农村经济运行和宏观的国民经济运行两个层次,对这一时期农业波折、徘徊的深层次动因进行分析。
  (一)在农村推行一系列抑制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政策是农业徘徊、波折的深层次动因
  在农村“四清”运动后期,特别是自“文化大革命”开始起,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和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一总的政治背景下,农村中大搞所谓“革命大批判”和“斗、批、改”,“三自一包”(自由市场、自留地、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四大自由”(雇工自由、贸易自由、借贷自由和租地自由)受到批判,大寨被当作推行“左”倾错误的典型和工具。这一切,使得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实行的加强农业、解决队与队之间平均主义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和恢复农村集市贸易、自留地等一些行之有效的经济政策受到干扰甚至被取消。一句话,实行了一整套抑制广大农民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积极性的政策,是农业徘徊、波折的深层次动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受冲击,“穷过渡”连绵不断。
  农村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是在经过反复调查和试行的基础上形成的,它解决了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1967年上半年,山西省昔阳县普遍推广大寨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做法,并把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过渡”到以大队为核算单位,作为学习大寨,“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做法在全国农村宣扬和推广以后,部分地区刮起了一股扩社并队的“穷过渡”风。据山西、河北、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调整后,仍以生产大队为核算单位的仅占大队总数的5%,至1970年上升到14%。其中山西省的大多数生产队已合并为大队所有制,浙江省有1/4的社队实行了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穷过渡”之风连绵不断。搞“穷过渡”,盲目追求“一大二公”,脱离了农业生产力的实际水平,使原来由于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形成的穷队与富队在收益分配上“一拉平”,实际是穷队“共”了富队的“产”,既侵犯了富队的利益,也不利于调动穷队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2.按劳分配政策在批判所谓“工分挂帅”、“物质刺激”中受干扰。
  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规定:“生产队对社员的劳动,应该按照劳动的质量和数量付给合理的报酬,避免社员之间在计算劳动报酬上的平均主义。”“生产队应该逐步制订各种劳动定额,实行定额管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实行劳动定额管理被指责为搞“工分挂帅”、“物质刺激”,而大寨“一心为公劳动,自报公议工分”的劳动管理制度被大力推广。1967年9月和1968年1月,农业部生产领导班子先后在大寨召开了“全国学大寨劳动管理经验现场会议”,全国(除西藏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派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系统、全面地介绍了“大寨经验”,组织了现场参观。1968年4月,农业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革命委员会、军管会、军区生产指挥部和农业厅(局)印发了《全国学大寨劳动管理经验现场会议纪要》,提出“彻底批判‘工分挂帅’、‘物质刺激’为核心的修正主义管理制度,肃清其流毒”,“把推行大寨劳动管理经验的群众运动引向高潮”。从此,广大农村批判所谓“工分挂帅”的运动进一步展开。不少社队把大寨的劳动管理办法叫做“大概工”,因为劳动力弱、技术低、劳动贡献少的社员可以因为“政治思想好”得到较高的工分,而劳力强、技术高、劳动贡献多的社员,则因遵循社员之间“工分不悬殊”的原则,得不到应得的工分。这更加助长了社员收益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倾向,严重挫伤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不利于鼓励社员学习掌握科学技术。
  3.减少或取消自留地。
  在“多一分自留地就多一分私心”的“左”的思想支配下,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将原来社员自留地占总耕地面积的7%减少到5%,有些地区将社员的自留地全部收归集体统一经营。还有些地方在批判“三自一包”的过程中,过分夸大社员从事集体生产与种自留地之间的矛盾,错误地认为“谁的自留地种得好谁的私心就重”,并联系实际进行所谓“斗私批修”,解决“三自留”(自留地、自留时间、自留人)和“三争”(种自留地同集体生产争季节、争肥料、争劳力)等问题。仅黑龙江省阿城县1969年9月至12月,就收回社员自留地、小片开荒地共44000亩。
  4.农村集市贸易被严加限制、取消。
  在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的过程中,由于给农村集市贸易扣上“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的罪名,农民到农贸市场出售自己生产的鸡蛋、蔬莱等,均被当作所谓“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加以批判,农村集市贸易被严加限制、取消,从而切断了农民同商品、市场的直接经济联系,强化了自给半自给的封闭式的自然经济格局。按牌价计算,集市贸易农副产品成交额占农民出售农副产品总值的比重,由1962年的21.4%下降到1965年的13.5%,并继续下降到1976年的10.8%。
  5.限制社员经营家庭副业。
  减少或取消自留地后,社员经营种植业、养殖业等家庭副业受到了很大限制。同时,由于把批判“三自一包”扩大到批判“重副轻农”、“重钱轻粮”和“个人发家致富”等,导致一些地区社队采取强迫命令等手段,硬性规定社员只能饲养多少头猪、羊和多少只鸡、鸭,有的地区甚至规定“鸡头不能超过人头”,从而严重地影响了肉、禽、蛋等畜产品的生产和收购。据统计,全国以农村社员交售为主的鲜蛋年收购量,从1966年的53.9万吨,急剧减少到1968年的38.1万吨,下降了29.3%,“文革”期间长期在1966年53.9万吨的水平之下。有些社队在批判所谓“重个人、轻集体”之后,取缔了社员家庭养猪、养蚕、养兔、养蜂等副业,代之以集体统一经营。在当时生产力和管理水平条件下,这些生产项目一般比较适宜于分散的家庭经营,而集体统一经营受生产力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限制,往往容易造成减产和亏损。1967至1969年,全国农村社队办的集体养猪场虽然逐年增加,但是全国生猪年末存栏头数却从1966年的19336万头减少到1969年的17251万头,下降了10.8%。农村副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在“文革”初期有所上升,由1966年的6.1%上升为1970年的8.7%,从1971年开始即下跌到2.7%,直到1976年还只是3.2%。
  (二)工业偏斜运行是农业波折、徘徊的根本动因
  上述五方面的农村经济政策,严重地压抑和挫伤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这是从农村微观层次上考察的。从国民经济宏观层次考察,工业偏斜运行在这一时期走到了极端。这一时期,由于户籍制度和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把农村劳动力捆在土地上,以及限制自自贸易和取消集市而施行了更严的农产品统购统销等制度因素,城乡隔离,城乡要素不能流动,形成了更为独立而各自封闭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继续扩大,农民与非农业居民消费水平由1966年的1:2.3变为1977年1:2.9,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拉大。1967至1977年,农业总产值增长22.1%,年均递增2%;工业产值增长2.09倍,年均递增11.97%;工农业增长速度之比为5.9:1,大大高于工业化初中期一般为2.5-3:1的正常比例。可见,工业偏斜运行是农业波折、徘徊的根本动因。
      三、农业一波三折的直接动因
  (一)农业三次波折的直接动因
  “文革”期间农业发生三次波折,除上述分析指出的在农村推行一系列在实际上抑制农业发展的政策、工业偏斜运行这些深层次和根本的动因外,每次波折又有一些具体的直接动因。
  1.1968年的农业波折。
  1968年农业发生波折,直接动因是受“文革”冲击,农业生产和农业工作秩序被扰乱。当1966年秋季“文化大革命”开始波及到一些地区的农村时,为了防止给农业生产造成不利的影响,中共中央于9月14日发出《关于县以下农村文化大革命的规定》,强调县以下各级的“文化大革命”按原“四清”的部署结合进行,规定红卫兵等均不到县以下各级机关和社队去串连,对上级党委和政府任命的干部均不采取群众直接“罢官”的做法,从而保障了当年秋收、秋种、秋购工作的完成,使农业获得了好收成。但到年底情况急转直下,12月15日,林彪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要求把原来的“文化大革命”纳入“四清”部署的规定,改为“把四清运动纳入文化大革命中去”,并要求在农村建立和发展红卫兵。这个文件下达后,导致原来还比较安定的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急剧动荡起来,陷入混乱局面,打乱了农业发展的部署。为此,1967年2月11日,周恩来接见农业部、农垦部、水产部、气象局、农办等夺权单位的“造反派”代表,说:今天找你们来谈,就是要求打好春耕生产第一炮。农业生产季节性强,过了季节就完了,要全力抓,各单位抓生产的班子要好好研究,农口要准备搞一个对全国的呼吁书,号召抓革命、促生产。同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了《给全国农村人民公社贫下中农和各级干部的信》,要求“动员一切力量,立即为做好春耕生产而积极工作”;3月7日又发出《关于农村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在春耕期间不要夺权的通知》。但是,在1967年的“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主要负责人夺了中共昔阳县委的权,3月5日《人民日报》宣传了这一行动,这对在全国农村鼓动造反和制造混乱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上至国务院农口部门机关,下至公社、大队和国营农场等基层生产单位,以及各级农业科研机构和高、中等学校,都层层揪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大多数单位被“造反派”夺了权,大多数领导干部被当作“走资派”被揪斗,或“靠边站”,许多农业专家、教授和技术骨干被扣上“臭老九”或“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的帽子,横遭批判和打击迫害,许多机构陷入瘫痪状态。总之,从上到下的“夺权”斗争,挑起群众组织之间的严重对立,1967年下半年开始,在农村一些地区相继出现武斗,整个农业战线处于无政府无组织的混乱状态;加上由于受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等影响,使调整时期制定和实施的一些有利于恢复农业生产的农村经济政策在执行中受干扰甚至被取消,农民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1967年,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仅增长1.5%;1968年,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2.45%,粮食减产4%,棉花持平,糖料减产18.1%,这是“文革”期间的第一次波折。
  2.1972年的农业波折。
  这年农业只是小波折,其直接动因就是遭受了1962年以来最严重的大旱灾,全年总受灾面积6.08亿亩,其中旱灾4.6亿亩。在长期工业偏斜运行致使农业基础地位受削弱、农业基础设施脆弱的情况下,因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农作物受到严重危害,粮食较上年减产3.9%,棉花减产7%,农业总产值减少1%。
  3.1976至1977年的农业波折。
  这次连续两年的农业波折,其直接动因是起于1975年底刮起的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使许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纠正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再次泛滥。在“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四人帮”制造和散布了许多破坏生产建设的谬论。谁抓生产,他们就给谁扣上“唯生产力论”的帽子。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政策和措施被攻击为强化资产阶级法权。一些地区盲目追求“一大二公”,扩大基本核算单位,限制社员家庭副业,取缔农村集市贸易等“左”倾错误又有抬头。粉粹“四人帮”标志着“文革”的结束,但这些“左”倾错误仍继续蔓延,加上“洋跃进”中工农业发展关系严重失衡,1977年与1976年比,工业增长14.6%,而农业是负增长,为负0.4%。
  (二)1970至1975年农业缓慢增长的原因
  农业能在这几年有缓慢增长,其直接原因就是在极其复杂和艰难困苦的政治环境中对“左”倾错误的抵制,减轻了“左”倾错误对农业的危害和造成的损失。
  1968年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基层政权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政治局势趋于相对稳定。1969年2、3月,中断了两年的全国计划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大力加强和发展农业。1970年1、2月,国务院召开中断多年的全国棉花生产会议,中共中央批转了国务院关于这次会议的报告。1970年8月下旬至10月初,国务院召开了北方地区农业会议,重申《六十条》中关于人民公社现阶段的基本政策仍然适用,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现有“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及自留地制度,一般不要变动。这对当时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的一些地区变革生产关系、搞“穷过渡”的错误做法起了抑制作用。这次会议还明确强调农业学大寨要学大寨的精神,重申了周恩来在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概括的三句话,即学习大寨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毛泽东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指出决不能照抄照搬大寨一些具体的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上的经验,以期把农业学大寨运动引向健康的方向。这次会议还讨论形成了《第四个五年农业发展规划的设想》,以推动农业生产力和农业生产的发展。12月11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的报告》。各地贯彻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的精神,着手纠正工作中“左”的错误,主要有:适当划小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的规模,禁止“一平二调”;恢复劳动定额管理和评工记分制度、小包工制度;在抓紧粮食生产的同时,开展农、林、牧、副、渔业多种经营;刹住没收自留地之风;采取措施鼓励社员的家庭养猪,等等,使农村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又高涨起来。
  这一时期中央还通过经济政策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1971年3月30日,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关于全国棉花、油料、糖料生产会议的报告》,决定适当提高花生、油菜籽、芝麻、大豆等部分油料、油脂和糖料收购价格,以促进经济作物的生产发展。8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继续实行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五年的通知》,对纠正一些地区“购过头粮”的错误,鼓励农民增产粮食起了积极作用。12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分配问题的指示》。这一系列纠“左”和鼓励发展生产的经济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针对“四五”计划初期由于重工业、“大三线”建设的基本建设过大,1971年国民经济中出现全国职工突破5000万人、工资总额突破300亿元、粮食销售总额突破800亿斤的“三个突破”,农业投入低,而1972年又遭受较大旱灾而减产,工农关系失衡的情况,根据周恩来的提议,从1972年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以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
  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重申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激发了全国人民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的信心。周恩来病重住院,邓小平在毛泽东支持下主持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常工作,开始整顿工作,强调要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对阻挠抓生产和发展国民经济的行为进行了斗争。同时继续纠“左”,如1975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养猪业的通知》,强调指出现阶段坚持“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正确方针,“不能把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倾向去批判。鼓励社员养猪的政策和奖励办法不要随意变动”。
  这一时期极左思潮仍不断干扰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如要求继续狠抓所谓“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一些省、地、县、领导部门继续派遣工作队,到某些“重点社队”帮助开展所谓“批林批孔”、“基本路线教育”和“农业学大寨”运动;1974年下半年宣传“小靳庄”等等;批判集体经济内部的“以钱为纲”、“以副伤农”、“重副轻农”、“重钱轻粮”、“重个人轻集体”、“副业单干”、“工分挂帅”等所谓“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受“批林批孔”运动的干扰和冲击,中国的农用工业生产出现了下降的局面,1974年全国化肥生产量由上年的459.2万吨减少为422.2万吨,下降8.1%,化肥施用量随之从上一年的511.1万吨减少为485.8万吨,下降5%;农药生产量从45.6万吨减少为37.1万吨,下降18.6%。这些都给农业生产的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总之,1969至1975年期间,尽管极左思潮对农业生产发展有着严重干扰,但由于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对“左”倾错误的纠正,邓小平在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中强调要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以及全国大多数地区农村社队的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对“左”倾错误用各种方式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抵制,他们力所能及地发展多种经营和工副业,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因地制宜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改善生产条件,从而减轻了“左”倾错误对农业的危害,使农业呈缓慢增长。1975年与1968年相比,农业总产值增长26.2%,年均递增3.4%。
  研究“文革”时期农业的波动和改革开放初期农业的高速发展,不能不注意的是“文革”期间农田基本建设、化肥工业、农机化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首先,这一时期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强调搞农田基本建设。在三年困难时期,毛泽东号召农业学大寨,其背景条件就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国家财力有限,要靠大寨艰苦奋斗的精神,自力更生发展农业。毛泽东于1964年5月听取第三个五年计划设想汇报,当议论到建设四、五亿亩稳产高产农田,有同志提出要建设到16亿亩基础上时,他指出,要自力更生,要像大寨那样,他也不借国家的钱,也不向国家要东西。大寨是农田基本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而农业学大寨又是毛泽东号召的,周恩来、李先念等藉此强调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搞农田基本建设,从而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由1965年的49582万亩增加到1976年的67472万亩,增长36%。其次,在地方小化肥厂生产技术逐渐过关的同时,1972年1月毛泽东、周恩来批准引进国外13套年产30万吨合成氨和48至52万吨尿素的大型现代化设备,并于1979年全部建成投产,化肥生产量由1966年的240.9万吨(折纯)增加到1976年的620.75万吨(折纯),增长1.58倍。第三,在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号召下,各地在发展“五小”工业上兴办农机制造或修配厂,全国农机总动力由1965年的109.9亿瓦增加到1976年的863亿瓦,增长6.85倍。当然在农业机械化进程中,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和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等,农业机械化目标没有如期实现,而在1980年不得不宣布放弃这一目标。第四,这一时期农业科技人员忍辱负重,以不同形式坚持科研,取得三系杂交稻育种技术成功等一些重大成果。这些都是70年代初中期农业能够呈缓慢增长的物质技术基础。从另一方面看,这一时期由于农民生产积极性长期受挫,农业生产力水平没能发挥出来,这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至1984年间农业获得年均递增7.7%的高速发展得到另一印证。
   综上所述,“文革”期间农业之所以发生一波三折这样的大波折,主要是由于“左”倾错误严重泛滥所致;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纠“左”和对“左”倾错误进行抵制,才有70年代初期农业的缓慢增长。这表明,“文化大革命”对农业的破坏是极为严重的。
中共党史研究京71~77K4中国现代史郑有贵19981998郑有贵 国务院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北京 100032 作者:中共党史研究京71~77K4中国现代史郑有贵19981998

网载 2013-09-10 21: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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