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审美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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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格”的概念
  关于“人格”,《辞海》增补本是这样解释的:     
  (一)心理学上有两种不同的涵义:(1)个人所独有的、不同于别人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即“个性”。(2)各个个人之不同于任何其他动物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即人所具有的共同的心理特征。现代心理学表明:人的机体是由一些特殊的结构所构成的整体,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也包括一些有组织的结构,因而人格就是个人这个有机结构同他的环境特别是他的社会环境之间各种关系的反映的总和。(二)伦理学上指个人的道德品质。(三)法律上指人能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              
  看来,这个解释很难令人满意。不管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在理论意义上,“人格”的含义远较上述解释丰富。          
  在西语中,“人格”一词是用Character来表示的。其基本意义是“性格”。性格明显地具有个体特色,通常称“个性”。“个性”虽然也有好有坏,但一般来说,无须更多评说,因为它更多来自先天气质。而我们通常谈的人格绝不只是先天气质,它更大程度上是后天修练的产物,美国国立人格实验室将人格定义为一个包含有七种物质的组合,即道德稳定性、自我力量、超我力量、生活目的、自觉性、友谊以及无敌视与欺诈等。这种概括比较好,但似乎还有些缺点,因为这七种特质相互间有很大的迭合性,况且人格特质似乎也不只这七种。缺乏科学概括的简单枚举是永远无法穷尽事物的现象,也无法准确地揭示事物的实质的。                   
  笔者认为,要能比较准确地揭示“人格”这一概念的本质性的含义,不可不对这一概念做一些比较深入的辩析。          
  人格与人性、人品概念近似,但有所区别。人格无疑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但人格绝不等同于人性,人性是指人的普遍性,它的对立面是兽性。人格显然是特殊的人性,是这人与那人或这群人与那群人显着的精神区别。人品主要是指人的品质,是个纯粹的道德范畴,而人格则似乎比它的内含要宽泛,它无疑包括人品但不只是指人品。              
  据我看来,人格,从哲学意义上来看,是指人,而且一般来说是指单个人精神质量品级的定位。这里说的“质量”,即为“价值”。人格作为价值,是指人对自身存在的地位、意义、作用、包括权利与责任的认识、评估。
  虽然,“人格”也用来对他人的评判,但在更多情况下,它表现为评判者的自身价值的评估。人们总是对自身人格的修养、自身人格的尊重看得十分重要。可以说,人格是人的一种可贵的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是人的意识的高级形态。自我意识的本质特点是对个体存在意义的清醒自觉。它的前提是将个体与他体区别开来,不过,自我意识又绝不只是对个体自我的孤立的认识,因为个体自我的价值是在与他人的关系中而体现出来的,离开这种关系,个体自我就谈不上什么意义,自然也无价值可言。黑格尔说很得很深刻:“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1)](引文重点原有)“这里的问题是一个自我意识对一个自我意识。这样一来,它才是真实的自我意识;因为在这里自我意识才第一次成为它自己和它的对方的统一”。[(2)]                
  每个人都对自己的人格十分看重,有些人甚至将人格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儒家历来强调人格的不可屈辱性,所谓“士人不可不弘毅”、“士可杀而不可辱”等等。可见,人格是一种相当自觉的自我意识。     
  作为自我意识高级形态的人格内含是丰富的,其主要构成是智能、品德和审美。                        
  智能包括智慧与知识两个方面。它虽是人格的基础层面。但并不是人格的主体,人格的主体部分还是品德,具体来说是善恶意识。  
  品德作为人格的主体部分最有光彩的表现是气节。人是要有点精神的。这“精神”主要指气节。中国的传统儒教是最为推崇气节的。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层,此之谓大丈夫”。气节当然可以表现在许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表现在对待国家民族利益的态度,尤其是在国家民族的利益受到严重威胁、国家民族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严重冲突的时刻,真可谓“时穷节乃见”。中国历史有关这样的事例是不胜枚举的。                
  人格结构除智能、品德这两个主要部分外还有一个重要部分为审美。审美通常被人们等同于艺术修养,其实它的内涵远比艺术修养丰富、深刻,它涉及人对生活的基本态度问题、生活方式问题。关于审美,我们在下面两节还会展开论述,不赘。                    
  着名的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将人的需要分成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与保障的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自我尊重他人的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是高级的需要,它属于发展的需要。而在自我实现需要里列在最高地位的则是真善美的需要。换句话说,人们的最高追求则是建构一个融真善美于一体的健全人格。            
  在人格三要素中,善是中心,真是基础,美则是善的升华。
    二、审美作为人格建构的内含与中介        
  审美是人的高层次的需要。欣赏美、热爱美并且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美的规律从事创造是人的社会本性之一。在人的心理文化结构中,审美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人的心理文化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审美的心理领域主要是情感。说到情感,人们也许就不会忽视它的重要性了。马克思曾经这样高度评价情感在人性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3)]人的行为既受理智的控制,也受情感的支配。情感作为人的原动力之一在某些情况下其力量不在理智之下,而且有时它还能冲破理智的束缚,而成为人的行为的最高主宰。孔子就曾感叹过:“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为何“好德”不如“好色”呢?除了“色”具有感官的诱惑力外,还在于“色”比之“德更能感动人的情感。孔子虽然注重理,但亦重视情。他深知:“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所谓“知之”,理智态度也;“好之”与“乐之”则均为情感的态度,只是“好之”的情感的强度不如“乐之”,“乐之”是情感态度的高级层次。
  西方哲学的传统观点是将人的心理文化结构分成知、意、情三部分,知与认识相联系,由之产生人的智能,它属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意与意志相联系,由之产生人的道德,它属于伦理学研究的对象;情即为情感,由之产生人的审美,它属于美学研究的对象。此种说法,很古老,虽嫌有些简单,但大体上还是可以成立的。既然说,人格涵盖人的心理文化结构的整体,怎能没有情的地位?                         
  情感的地位当然也不只为审美专有。认识领域、道德领域都有情感参与,故而有理知情感、道德情感的说法,但是审美无疑是情感王国的天之骄子,情感是审美的生命,审美犹如一条鱼,它只能在情感的水域中游戈,而且它也只能在情感的领域中获得最大的满足,从而充分体现出它的本质——自由。
  情感的领域中与审美关系最为密切的情感是愉悦,审美天然地是愉悦的血亲,换句话说愉悦是审美的灵魂。愉悦的各种不同类型造就了审美的诸多范畴:优美、壮美、崇高、悲剧和喜剧。有人说,崇高中夹杂着恐惧,悲剧中充满悲伤,怎能说是愉悦呢?是的,崇高中是夹杂着恐惧,但恐惧只是先期效应,伴随而来并逐渐上升的乃是振奋、昂扬,是人对自身的最高程度的肯定,这骨子深处难道说没有愉悦?悲剧,作为美学意义的悲剧也绝不只是一味的悲伤,由于它深刻的文化内涵,悲中往往有壮,伤中往往有得。不这样,又怎能解释,人们宁愿花钱去剧院看一场悲剧,去陪着悲剧主人公经历一场生死搏斗,去与之一道悲天悯地,感叹唏嘘。亚里士多德早就指出悲剧有情绪的渲泄作用、净化作用,其实何只渲泄作用、净化作用,还有道德的陶冶作用、认识的启迪作用。往往经历一场悲剧的暴风骤雨,整个人格都有一定程度的升华,这种强大的精神效应,其骨子深处难道没有某种意味的愉悦?
  虽然人天生就有爱美的倾向,但对美的欣赏能力仍然需要后天的培养,最低级的美是感官性的美,它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或悦目或悦耳。这种美其最简单的状态就是出生不久的婴儿也可感受到的。但人对美的渴求绝不只是停留在如此低级的水平上,人们对美的渴求是多层次的,无止境的。而美的世界也是多层次、多色调,无限丰富多彩的。因而人的审美心理结构也就不能停留在婴儿状态,而要不断地丰富、完善、提高。一个人如果其审美心理结构与其认知心理结构、道德心理结构不相适应,其人格就不能说是健全的。当然,对一般人,无须要求都具有如同艺术家那样高的审美能力,但至少应与社会的一般审美水准相适应。说到艺术家,也不一定其审美能力就高出于非艺术家,只不过他的艺术创作的技艺一般来说是要较非艺术家高明。技艺与审美有联系,但技艺并不等同于审美。技艺更多地联系于实践,故常常是熟能生巧,审美更多地联系精神,故没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就不能进入较高的境界。
  审美对人格的塑造,其作用还不仅在于它作为人格的一部分参与健全人格的完成,而且还在于它作为一种中介,帮助人格中的其他部分如智能结构、道德结构的完善与提高。                 
  人的智能结构的意义在于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它的功能简而言之为“求真”。但须知在客观世界中,真与美往往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低层次的美也许在于它的色彩,声音等外在形态与人的生理——心理结构的契合,而高层次的美更多地在事物内在规律的感性显现,也就是说,事物的感性外观当其比较充分地显现事物的内在规律而这种感性外观又能为人的生理——心理结构相契合,为人所认识把握的时候,它就闪耀着美的光辉。正因为如此,有人说美是真理的形象。对美如果有较强的感悟能力,就有可能帮助更好地探索美背后的真。当代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彭加勒坚信“唯有真理才是美的”的观点,他将科学理论的美称之为“理性美”他认为此种美是很有吸引力的。“理性美可以充分达到其自身,科学家之所以投身于长期而艰巨的劳动,也许为此缘故甚于为人类未来的福利。”[(4)]既然审美对于求真有着如此重要的导引作用,审美对人的智能结构的完善提高的意义就是不言自明的了。
  审美对培养高品德的作用向来为古今中外的大哲学家所重视。中国儒家的美学观向来是将善看作是美的本质的。孔子讲“显仁为美”孟子讲“充实之谓美”何谓“充实”?道德品质的高尚完满之谓充实。西方也有视善为美的传统,远至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近至当代,也都认为善与美难以彻底分开,并且都将内在的善看得比外在的漂亮更重要。培根说:“美德好比宝石,它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者是令人肃然起敬的。”“有些老人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美。有一句拉丁谚语说过:‘暮秋之色更美’。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完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最好的赞美。”“应该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这样,美才会放射出夺目的光辉。”[(5)]尽管在美与善的关系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美是善的本质(如柏拉图说“美是善的父亲”[(6)];有的学者认为善是美的本质(如亚里士多德说:“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7)],但都认为二者有着内在的联系,可以相通。那就是说,高尚的品德修养是会有助于提高审美境界的;反过来亦可说,卓越的审美修养也会有助于提高道德水准。        
  审美修养在人格心理结构中有着独特的存在方式,一方面,它以审美理想、审美能力、审美趣味的方式相对独立地存在于人的人格心理结构之中;另一方面,它又融进人格心理结构中的别的部分,影响智能修养、道德修养的质量、品格。融进了审美成分的智能修养、道德修养往往更见灵光,更具活力,更显奇功。                      
  审美在人格结构中比之于智能、品德更能见之于外。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审美品格与能力如何,从其外在的作风中很快就能被人认识到。这种带有很强审美色彩的外在作风,我们称之为风度。风度是无言的,但它往往能较为真实地传达出人的内在修养、气质和性格。           
  “风度”是无法模仿的,它是一个人真实表现,具有极强的个性色彩。
  风度,广泛体现在人日常的言谈行为举止之中,这其间,我认为最能见出审美品格和能力的是他的艺术修养、包括艺术欣赏的趣味和能力。
    三、审美人格作为人格的一个层次         
  人格是可以分成若干类型的,诸如中国古代人格按其哲学体系,可以分成儒家人格,道家人格、佛家人格。当然,具体到一个人人格亦不是纯粹的,往往是以一种人格为主,又兼有其他人格,比如苏轼,儒家人格是主,兼有道家人格和佛家人格。                   
  人格按其发展,又通常分成现实人格和理想人格。其实这种分法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如果真有哪样一种人格只是作为理想而存在,现实中的人不可能获得,那又有什么价值呢?所谓理想的人格应该也是可学可得的人格,只不过它不一定在某一个人身上得到完全地实现。也许在某人身上这方面的素质特别好,而在那人身上则另一方面的素质特别突出。不过不管怎样,这种人格应该是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找到依据的。
  人格能不能分成若干层次呢?我认为是可以的。这里笔者试提出一种分法:
  人格的最低层次为法制人格。这种人格的艺术特点是:人的行为以法制为最高规定。这种人格谈不上卑鄙,当然也谈不上高尚。法制是社会为维护自身的稳定和发展,对公民提出的最低限度的约束,它带有强迫性。尽管是受动的、被迫的,但能够接受法律,并且将自己的行为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这种人格还是应该得到肯定。在社会生活中,相当一部分人格是属于这种的。
  人格的中间层次是道德人物。这种人格比法制人格要高,因为规范、约束行为的不只是法,还有德。道德是以保障集体利益尤其是国家、民族利益以及他人的合理利益为前提的。要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有时自己就要受到一些约束,不那么自由,甚至还要做出一些牺牲。        
  在道德人格这一大层次中还可分成若干小层次。其最低层次是不得已地接受道德规范的约束,其内心并不自愿。第二层次则是自愿接受道德规范的约束,比较自觉地理解并认同道德规范。第三层次则是,完全认同道德规范,并将道德规范化为自己内心的行为倾向。也就是说,道德规范对他来说根本就不是外在的约束,而完全是内心的需求。为了实现某种在他看来是至高无上的道德规范,不仅是心甘情愿地而且是视作莫大光荣地去做出自己最大的牺牲乃至牺牲生命。                       
  人格的最高层次是审美人格。
  审美人格是道德人格升华的产物。审美人格的最大特点是自由。关于这一点,席勒有过这样的论述:在权利的力量的国度里,人和人以力相遇,他的活动受到限制。在安于职守的伦理的国度中,人和人以法律的威严相对时,他的意志受到束缚。在有文化教养的圈子里,在审美的国度中,人就只须以形象显现给别人,只作为自由的游戏的对象而与人相处。通过自由去给予自由,这就是审美王国的基本法律。[(8)]             
  为什么审美王国是自由的王国呢?这是因为美从其本质来看是真与善的统一,是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性与人的主观目的性的统一。当善升华为美的时候,这种善就变得非常富有魅力,人们倾向善,就如同倾向美一样。而当实行一种善行时,不仅受到理智的支配,而且受到情感的驱动,是情理相统一的力量促使人们去从事那一村村高尚的事业。在审美的王国里,个体与群体的壁垒消融了,“任何优先和独占权都不能容忍,”“个人的欲望必须放弃它的自私自利。“甚至最伟大的天才也得放弃自己的高位。”[(9)]的确,“美”在人类生活中是拥有最大的诱惑力的,由于它的圣洁性,它对人的灵魂的洗涤,对高尚人格的构造,其作用几近于宗教。日本当代美学家今道友信说:“美作为精神价值,比作为道德最高概念的‘善’还要高一级。因此,我认为,美相当于宗教里所说的圣,美是与圣具有同等高度的概念。即美与理想的道德善相比,还要处于上位,美是作为宗教里的理想道德而存在的最高概念。”[(10)]
  美国着名的自然主义美学家、哲学家桑塔耶那也认为善是可以转化为美的,他提出“美善”,这一概念,将“美善”视作”人性中最美丽的花朵”。[(11)]这无异于说审美人格是最高层次的人格。       
  审美人格集中表现在对待生活的态度上。审美人格是以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情感与理智的统一为其心理构架的基础的。具有审美人格的人认为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不只是一个功利的世界,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世界。他活着,不是为了简单地奔向某一个目的,而是为了生活本身,他的所作所为不是纯功利的,而是在某种意义也超功利的。“超越”在审美人格中具有重大的意义。“超越”有多种,与审美超越并列的还有宗教的超越。这二者的共同之处是对现实功利的超脱,不执着、不粘滞于世俗的功名利禄。但二者也还有根本的不同。宗教的超越是将现实中的一切看成是空的,它的对世俗功利的超脱导致对人生意义的否定,实际上,它在否定世俗功名利禄的同时也否定了善,否定了人本身。审美的超越,它对世俗功名利禄的超脱,乃是让人不要过分看重这些东西,不要因为过于贪求这些东西而忽视了生活多方面的价值。它让人从个人的功名利禄中超脱出来,而将个人溶于集体的大海,在个人与集体(包括阶级、民族、人类)的统一之中去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并从生活本身领略生活的意义包括它的乐趣。因此,审美超越,实际上是对人性异化的一种否定,反过来,它是对人的全面肯定,是对善的升华。我们不能不充分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过于功利了,实际上是将自己异化为功利的奴隶。我们还要充分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过于看重生活的某一目的,而忽视生活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提倡一下审美人格不是很有意义吗?海德格尔大概是深深感受到在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社会人活得太累了,因此,他提出“人诗意地存在着”这一极富审美意味的主张。                 
  审美是既具有经验性又具有超验性的,审美的人生既是现实的人生又是艺术的人生。审美理所当然地是人类生活的最重要的价值。  
  建构审美的人格是件极艰难的事,它在一定程度上是带有理想的色彩,庄子渴求过这种人生,在他绚丽的想象里描绘过这种“逍遥游”的极乐境界。当然,庄子的审美人生具有极大的空想色彩,不足为据。孔子倒是现实地品赏过审美人生的愉快,他将这种生活概括为“游”与“乐”,并提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人生主张。但是孔子并未全面地建立起他的审美人生,审美只是他生活中的一小部分。他的人格基本上还是道德人格。这不是孔子自身的原因,而是社会的原因。今天,全面地建构完善的审美人格应该说也还不是时候,但是在道德人格的基础上部分地或者说在一定程度建构审美人格应该说是可能的,在利欲横流的社会,强调一下审美人格的建立,不无意义。
  也许有人怀疑审美真有如此地位和意义,这个怀疑不是没有根据的,不过,也必须指出这种怀疑往往是因为社会上美被滥用而造成的。现在这个社会,虽然到处充斥“美”的标签,但并非所有贴上“美”的标签的事物都是美的。其中许多所谓的美是“@①牌美”,其实质是丑,叔本华曾批评一种“媚美”,它常体现在裸体人像中,以一种“半掩半露”的性挑逗手法“激起鉴赏人的肉感”。这种“媚美”往往被人误认为美。另外,有些美,虽然也可以称作美,但都是低层次的,它们往往只是感性的外观美,缺乏深刻的社会文化内含。如果一味沉浸于这种“美”之中,虽也能获得某种感官快适,但人的创造精神被窒息了。老子愤激地指斥“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不无道理。正是由于这些情况的存在,美,真正的美被人误解了。
  因此,在审美人格的建立上,美的格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审美在建构健全人格上的作用,也才能建立真正的审美人格。
                    (责任编辑:贺培育)
  注:
  (1)(2)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21-122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9页。
  (4)彭加勒:《科学的价值》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357页。
  (5)培根:《论人生》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86-187页。
  (6)(7)《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9、41页。
  (8)(9)席勒:《美育书简》中国文联出版公司版,第145-147页。
  (10)今道友信:《关于美》黑龙江人民出版社,第176页。
  (11)桑塔耶那:《美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第21页。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鹰去鸟加贝
  
  
  
求索长沙053-058B7美学陈望衡19951995 作者:求索长沙053-058B7美学陈望衡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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