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论道德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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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思想史上还没有哪一种道德观像杜威的实用主义那样使世人产生两种如此截然不同的相反态度,即被一些人奉为圭臬,又遭一些人强烈的批判。批判者认为他的实用主义道德观是典型的道德工具主义,不仅大大地亵渎了道德的崇高性,而且从根本上取消了道德。诚然,这种批判是中肯的。不过,这种批判也多少带有些片面性,而这恐怕又与我们对这一道德观所依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基础——道德应建之于人性的根基之上——未能很好地注意不无关系。而在对道德与人性相互关系问题的思考上,杜威比前人大大前进了一步,提出了一些极有价值的思想。
      一、道德的人性基础
    1、关于道德与人性的诠释
  杜威从两个层次上考察了道德的内涵。从道德表现形式看,“道德是指风俗、民间传统和既成的集体习惯”。〔1〕简言之, 道德即风俗习惯。它是个人活动必须把它本身编织进去的模式。从道德的功能和作用角度看,道德是处理道德情境的工具,作为工具,道德就是一种“考察和筹划的特殊方法”。这便是杜威对道德的含义的最本质和最具特色的理解,他把对道德的这一新解释称之为伦理学上“哥白尼式的革命”。
  杜威对人性的理解颇具特色,他认为人性包含不变的内容和可变的形式两个基本层次。所谓不变的人性内容,是指在人类生存的过程中,由于人的身体构造而表现出来的一种固有要求,杜威称之为“需要”,这些需要既包括直接属于肉体的需要如本能欲望等,又包括非直接属于身体方面的需要,如行动需要、显示自己的力量的需要、合群的需要和由此而产生的团结友爱、合作与竞争的需要等。这些需要不仅是不变的,而且是人之为人的一般。所谓可变的人性形式,也就是道德。杜威把人的行为习惯和社会风尚——他所理解的道德——视为表现不变人性内容的可变的具体形式。
    2、道德不能脱离人性——对道德约束论的批判
  杜威对长期以来那种把道德与人性分离从而把道德视为压制约束人性的“传统思想”。持激烈批判态度。传统的约束论认为,如果道德不是为了“管束人性所固有的那种接近堕落的弱点,它可能完全是多余的,道德必须始终在扮演具有外在强制力的人性守护神的角色。在杜威看来这是“非常有害的想法”,这种想法是建立于对人性的无知和漠视的基础上的,它不仅把道德与人性分离,而且把二者根本对立起来。这势必要产生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后果之一,“脱离人性积极根基的道德,必定大都是消极的道德,它强调回避和避免邪恶,强调不做事情和遵守禁令。”〔2 〕在这样道德环境中的人由于非常像任何人一样,就最容易避免指责,而不受指责就是善的标志。因此这种消极的道德培养出来的人大多唯唯诺诺,个性整齐划一,性格枯燥乏味。从而泯灭了人的活生生的创造力。然而正因为如此,它又会被具有“比较粗野而强有力”的天性的人视为“无用之物”,在他们看来,“为人善实际上和无效是同一个意义”,这样,他们就在实际行动中抛弃了道德,把“善良留给那些愚蠢的人,留给那些被他们叫做笨蛋的人”〔3〕。
  后果之二,它导致一些人尚本能而轻道德。“人们对道德同人性分离的另一个反应是,把自然的冲动浪漫主义地赞美为比一切道德主张来得优越的东西。……把无限制的欲望满足同自由的个性实现等同看待。……为了情感而取消了客观的理智。”〔4〕
  后果之三,它使人们逃避现实,进而逃避责任。有些人真诚地信奉与人性的普通现实性相分离乃至相对立的道德信条,使得他们“热衷于精神上的自我中心,他们被他们的性格状态所迷住。关心他们的动机的纯洁和他们灵魂的善良。自负的意气昂昂伴随着这种专注,它能产生一种腐蚀性的不合人性的行为,而这种不合人性的行为超过任何其他已知形式的自私的可能性。”〔5〕由于过分坚持理想境界来看待生活, 会以极为冷淡的态度来对待现实生活的要求,并把这些要求看成是“平庸和卑鄙龌龊”。拒斥现实,逃避现实,独善其身,孤芳自赏,孤傲清高,退缩到理想中去,把理想当作一个“藏身处”,一个“避难所”,以此来逃避现实生活中应承担的责任。
  总之,“道德同人性的分离最后终于把道德从公开的光天化日之下推向阴暗和自私的内心生活中去”。〔6 〕导致道德失去应有的积极的活力和作用。道德要想得到信守,“只有当它们诉诸人性中的某些东西并且在人性中唤起一种积极的反映时才行。道德原则要是通过贬低人性来抬高自己,实际上是自杀,否则,道德原则就是把人性卷入到无尽的内战中去,并把人性看作是没有希望的一堆杂乱的矛盾力量。”〔7〕
    3、人道德化之必然
  在杜威看来,一方面,不能脱离人性去谈道德,因为道德毕竟是人的道德,是人应付环境的工具;另一方面,也不能离开道德谈人,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人毕竟都是具有其道德特质的人。我们为什么要注意道德并按道德的权威行事?概括杜威的思想,他指出了三点理由:其一,个人之道德化取决于个体对社会集团和他人的依赖,“一个人往往由于他继承了他的社会集团的语言而获得道德。集团的活动是早已存在的,而使他自己的活动多少同化于他们的行动模式乃是参与在其中的一个先决条件。……每一个人生来是一个婴儿,而且每一个婴儿从他第一个呼吸和第一次发出哭声起便受到别人注意和要求。这些别人……是具有习惯的人,而且总的说是重视自己的习惯的人。”〔8〕简言之, 道德是个人活动必须把它“编织进去的模式”。
  其二,人的道德生活是人类生活的实质内容的一部分。人为什么要按道德的权威行事呢?杜威认为就经验的意义来说,这一问题的回答是简单的:“权威就是生命的权威”。人使用语言,研究文学,掌握和发展科学,以及从事艺术修养等等是人所特有的生活内容和生存方式,道德正是从这些生活内容中生长出来的,并已“长入”这些生活内容之中,作为它们的一部分而存在。因此,任何人要想试图避免包括道德在内的这些生活内容,就意味着避免生活,意味着停止和结束生命。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不是在要道德和不要道德之间作出选择,而是在较明智和较有意义的道德与较不明智和较无意义的道德之间作出选择。
  其三,人之道德化是一个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实实在在的事实。人只能在社会环境中生活,社会环境总是客观地制约着我们每个人,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都是社会环境在我们身上所进行的,“工作”,它们“不是由于人们应当考虑我们的行动对他人的幸福所产生的影响,而是事实,别人的确考虑我们所做的事,而且他们根据我们的行动而作出相应的反应。他们的反应实际上的确影响我们所做的事情的意义。这样给它的意义和同物质环境的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样,也是不可避免的。”〔9〕
      二、道德对人的意义
  既然道德只有建之于人性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其作用,那么,建之于人性基础上的道德对人到底具有怎样的意义和价值呢?杜威的基本观点是,道德是人应付环境的工具。
  1、不存在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 为了论证道德只具有工具性意义,杜威首先否定了普遍适用的道德原则。道德原则只是“探究和预测的方法,它需要通过事件来加以证实”因而,原则应是不确定和流动的,但他同时也提醒说:不能因此就轻视和漠视道德原则,否定便是“绝顶的愚蠢”,因为这些原则是过去人类长期有效经验的记录和累积,这给原则以很大的权威性。然而,社会情况在改变,“我们若不去观察旧的原则实际上在新的条件下是怎样起作用的,而且不去修改这些原则以便它们在判断新的情况时能成为更有效的工具,这也同样是愚蠢的。……我们并不是要在抛弃先前提出的规则同顽固坚持这些规则之间作出抉择,理智的选择办法是修正、修改、扩大和改变这些规则,这是一个连续的、必不可少的重新适应的问题。〔10〕假如努力把道德学变成同数学那样以寻求固定不变和普遍适用的原则为任务,那不过是支持一种“旧的教条主义权威”。
  杜威为论证道德仅具有工具性价值所进行的第二项理论准备是:从目的与手段相互联系以及道德情境的独一无二性入手,说明独立于具体行为之外的至善和道德理想是不存在的和虚幻的。目的是什么?它不是行动的结局或终点,而是深思的终点,是“预见到的后果,它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而且是用来给与活动以外的意义和指导它进一步发展的过程的。”〔11〕杜威以射击的靶子和航海中的星辰为例阐述目的,(或目标)(注:杜威是将目的与目标视为同等程度的概念来用)不过是行动的手段,人们并不是由于目标的存在而进行射击,而是树立起目标以便使投掷和射击可以变得更有效和更有意义。同样,同航海者不是朝着星辰航行的,而是靠观察星辰的帮助来指挥他当前的航海活动,港口或江岸是他的目标,但只是根据达到港口或口岸的意义而不是根据占有它的意义。目的不再有独立的意义和价值,它只是具有作为行动的手段或工具的作用和价值。甚至在他看来,目的与手段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二者若有不同也只有时间顺序上的差别,目的只是一连串长期的行动,手段则只是一连串近期的行动,二者统一于行动之中,目的是所考虑的最后的行动,手段则是首先采取的行动,二者是同一个实体的两个名称。
  如果把目的当成行为的最终目标而非行为选择的手段时,势必产生一系列有害的后果;其一,这容易导致人们的“偏狭”,在极端的例子中会导致“狂热、轻率、傲慢和伪善”,杜威甚至认为坚持实际根本就不存在的“单一的最重要的目的”简直是“故意任性的愚蠢”。其二,固定目的学说不仅分散了对后果的考虑和目的的理智创造的注意,而且它还使人们对当前条件的检查漫不经心。由于目标或理想本身是“一种幻想,它可能仅仅是一种空想、空中楼阁,它本身是对于目前的一种浪漫的装饰,它顶多只是诗歌或小说的材料。”〔12〕因此,固执于此,必会导致灰心和失望。其三,它还会引起无休止的而又不能得到解决的争论,如果有一个至善,一个至高目的,那么它是什么?这个问题争论了几千年,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永无共识。寻求安全的宗教和理性论坚持在实际生活之外存在一个永恒的至善。经验论则将幸福视为至善,这种各执一端的争论,纯属毫无意义的形而上学思辩。
  为什么不存在一个道德上的普通遍而永恒的善的目的呢?杜威论证说:“道德的善的目的只有在有什么事做的时候才存在。有什么事要做这个事实证明在目前的情况下有缺陷或不幸,这个不幸即目前所遇特殊的不幸,它和别的任何东西都决不相等。所以这个场合的善必须根据所欲处置的那个缺陷和困难去发现、规画和取得的。”〔13〕不仅不存在所谓唯一的终极之善,甚至也不存在诸多的一般的抽象意义上的善,例如,我们不能一般地求得健康公正或慈爱,“行动总是特殊的,说一个人求得健康或公正,只是说他要生活得健康和公正。这些事体和‘真’一样,都是创造性的,它们是特殊行动的注疏者,怎样生活得健康和公正正是人人不同的,因他的过去的经验、他的机会、他的气质和短处、能力而相异。”〔14〕
  既然不存在永恒的终极的善,也不存在诸多的一般意义上的善,那么,对人来说,到底有无善?杜威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认为这一善便是“构成中的善”,亦即此时此地此人的善,因此,这一善是具体的变化的和相对的,它不是永恒的价值标准和人们行为的终极目标,而只是人们对具体行动的主观评价。
    2、道德是人应付环境的工具
  在传统的伦理学看来,正因为特殊事件的参差不齐,所以行为必须由普通的原则指导,并且道德的本质在于自愿用一种固定的原理审定每个特殊事件。而同时坚信若要把普遍的目的和法则隶属于具体的道德情境,必然会引起大混乱和无限的放纵。可杜威却似乎已下决心要引起这场“大混乱”,他根据观念的结果决定观念的意义的实用主义原则,认为“具体情境的独一的和道德的终极性质的首要意义,只是勘定它的位置。道德的情境是公然行动,是将道德的重量和负荷转移于智慧上去,……这并不是毁弃责任,只是勘定它的位置。道德的情境是公然行动以前必须要判断和选择的一个情境。这个情境的实际意义——是要寻找的,有相互反对的欲望,也有不能两全的善行,所需要的是去找出行动的正路和正善。”〔15〕道德学是去“承认那些变化、运动、个别化了的善和目的多样性,去承认那些原理、标准、法则就是分析个别的或单独的情境的知识的工具。”〔16〕“道德的需要是对于考察和筹划的特殊方法的需要”〔17〕。道德的最重要意义就在于它对于处理道德情境的工具作用。作为一种工具,道德就是一种“考察和筹划的特殊方法”。所谓考察就是考察经验事实,分析各种因素,认识客观条件,“勘定困难和不幸”;所谓筹划,就是设想行动方案及其后果。加以比较,作出选择,决定主观行为,“作成方案作为处置困难和不幸的假设”,简言之,帮助人们从道德情境的客观实在中得出应该采取的行为方案的主观决定,这便是道德的工具作用。
  把道德称为工具,这是不是贬低了道德的价值和意义,认为它是无用的呢?杜威认为,情况显然正是相反,工具是供使用的东西,它是可用的、有用的,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工具,是用来分析道德情境,确定行为选择的,对此它是必然不可少的。
  基于道德的善在于其工具性的论点,杜威便又得出善无高低等级之分的结论。“无论什么事物在一个特定情境中既是一个目的和善,它就和其他任何情境的其他各善具有同等的身价、品位、尊严,因而值得同样周到的注意。”〔18〕为此,他批评了传统伦理学把善分为内在善和工具善,并主张前者优于后者的观点。他说:从辩证上看,这个分别是“有趣”的,似乎没什么害处。但付诸实践时就会发生“悲剧的结果”。因为这种区分使内在的善脱离了日常生活的利益,仅具有宗教的或美学的性质,得到更多的优待和尊重,而凡是沾上一点“利益”的边,被看作是工具或手段的善,都得不到尊重,受到“贱役”。于是有“理想癖”的人们多想不理它、躲避它。所谓“下等”目的的急切和紧迫都被斯文的惯例庶盖了。杜威甚至尖锐地批评那些仅专注于那最后的而又不能用手段以裨益生活的“上等”目的和理想的人是“虚谬和不负责任”。他坚持认为工具善和内在善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事实上,二者合为一,不可分割。需要道德行动的场合彼此均有同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结语
  道德跟人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它对人有何作用?传统伦理学中有一个很传统的观点,认为道德通过一系列永恒的原则规范和价值目标来规约人的行为,以人所特有的理性力量来控制乃至抑制人的欲望。道德始终被视为人的外在约束力量,视为社会的统治工具。杜威则在依据对人性与道德的内在关系考察的基础上,深刻地指出,道德并不是约束抑制人的外在力量,它不可能只在他律的意义上存在并发挥作用,健康的道德是建立在人性基础之上和扎根在人的现实生活之中的,具体地说,道德与人的现实生活是一致的,真正的人的道德是人的需要的反映,它有着强烈的鼓励人去克服困厄和不幸的作用。道德和理性不是欲望的监护者,更不是欲望的敌人;既不是欲望的仆人,也不是欲望的主人,而是欲望的“解放者”和协调者。通过“深思熟虑”来克服欲望的盲目性及其“狂妄和放纵”的弱点,以达到各种欲望的取得应有合理秩序和彼此的“愉快合作”。正如前文所追求的:道德要能得到遵守,只有当它诉诸人性中的某些东西,并且在人性中唤起一种积极的反应时才行。脱离人性乃至违背人性的道德,就意味着抽取了道德所赖以发挥其作用的内在动力,这样的道德是“消极的东西”,是“无用之物”。这种道德对人遗害无穷,人或变得无个性,或变得虚饰伪善,或变得孤傲清高悲观厌世,逃避现实和责任乃至流为自私自利。我们无以否认这一揭露的尖锐性和深刻性,不过,他在对人性的分析中,带有明显的固有的唯心主义倾向。”
  在对道德原则分析上,杜威表现出一定的唯物而又辩证的思想火花。道德原则是过去有效经验的积累,有很大的“权威性”,理当尊重和信守,胆决不能让现实去适应道德原则,而应在新的条件下去修正和发展已有的道德原则,而且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这意味着不存在一个永恒的道德。不过,权威的实用主义使他走向另一极瑞:根本否认道德具有任何普遍性和对行为的约束性,他“授于”人们可以随着道德境遇不同而对道德作任意变通的绝对权威,这一权威性使道德原先的权威性黯然失色,名存实亡。这样,道德原则最终势必连其仅有的工具价值也要失却掉,成为具体的道德情境的婢女,成为绝对不确定性的东西。杜威为强调具体和特殊而否认一般和普遍,仿佛真的只存在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世界便是由这些彼此毫无关联的孤立的特殊事物的杂乱堆积。杜威由强调道德具有相对性而终于滑入连自己恐怕都不愿接受的道德相对主义。
  在考察道德对人的意义时,他的勇取和独到之处在于抛弃了传统伦理学家们的那份清高和孤傲,勇于正视和承认道德所本有的工具性意义,然而,他的形而上学的片面性同样显而易见,由强调道德的工具性而将其推至极致,只承认道德的工具善而完全否定其目的善或内在善的存在,这样,道德焉有崇高可言,它彻头彻尾地沦为庸人的处世哲学,甚至道德最终沦为如尼采所说的“巧妙的自私自利”。然而,在考察人何以要道德化时,他又坚信道德生活是人的生活的实质内容,是人的本质的要求和反映,这又带有道德目的论的倾向。
  注释:
  〔1〕〔2〕〔3〕〔4〕〔5〕〔6〕〔7〕〔8〕〔9〕〔10〕〔11〕〔12〕《人性与行为》、《哲学研究》编辑部编:《资产阶级哲学资料选辑》第八辑第2—4、14、90、63、60页。
  〔13〕〔17〕〔14〕〔15〕〔16〕〔18〕杜威:《哲学与改造》,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第91、89—90、88、87、95页。
学海南京79~82B8伦理学黄明理19981998作者单位:淮阴师范学院 作者:学海南京79~82B8伦理学黄明理19981998

网载 2013-09-10 2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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