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翰林学士与新乐府辞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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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0257-5876(2007)04-0060-10
  唐人所说的“乐府”一词,或是指朝廷的音乐机构,或是指这些机构表演的歌辞①。新乐府作为为朝廷表演的新歌辞,有一个很特别的创作群体,那就是宫廷中侍奉在皇帝左右的翰林学士,这一直没有引起学人的注意。笔者还发现,创作新乐府辞是翰林学士的一项职责,这一职责的形成与翰林学士个人素养和工作环境密切相关,李白、白居易等人在任翰林学士期间所作的新乐府辞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本文拟具体分析翰林学士这一职责的形成过程,进而考察他们的新乐府辞创作,以求对唐人新乐府辞创作情况有一个更深入、具体的认识。
  一、创作新乐府辞是唐代翰林学士的一项职责
  对唐代翰林学士的研究是近年来人们关注较多的题目,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但这些成果在阐发翰林学士的职能时,还没有人明确地揭示出创作新乐府辞这一职能。傅璇琮在《唐宪、穆两朝翰林学士考论》一文中指出:“翰林学士除起草诏令外,还作有不少事……特别是白居易于元和前期所作的《新乐府》、《秦中吟》,前些年对所谓新乐府运动及白居易的作诗宗旨曾有争论,这些争论虽各有所见,但大都忽略白居易如何从翰林学士的职能出发,来创作‘时得闻至尊’的这些反映民情国政类似于奏议性的诗篇。”② 傅璇琮从翰林学士的职能这一角度来看待白居易的新乐府,是非常有见地的,但傅璇琮在这里强调的是白居易从翰林学士的谏诤职责出发作了新乐府,并没有把创作新乐府辞看作是所有翰林学士应有的职责,即没有揭示出翰林学士这一群体与新乐府辞创作这件事情之间存在的普遍联系。根笔者考察,白居易以翰林学士的身份创作新乐府辞,并非偶然现象,为朝廷创作乐章歌辞正是其应有的职责。
  翰林学士为朝廷撰写歌辞的职责大体有三:
  首先,是为朝廷创作郊庙、庆典等典重的乐章歌辞。唐代虽然有太常寺这样专门掌管礼乐的机构,但为朝廷创作这类乐章歌辞的人往往是翰林学士。如徐夤《经故翰林杨左丞池亭》诗云:“春榜几深门下客,乐章多取集中诗。”③《唐会要》卷三三《雅乐下》“太常乐章”条记载:“敬宗睿武昭愍孝皇帝室酌献奏《大钧之舞》,中书侍郎韦处厚撰乐章。”④《乐府诗集》卷一一《郊庙歌辞·唐享太庙乐章十一首》中就收有翰林学士韦处厚、郑馀庆、郑J2R902.jpg、段文昌等人所作的乐章歌辞:“《文明舞》,献德宗,郑馀庆;《大顺舞》,献顺宗,郑J2R902.jpg;《象德舞》,献宪宗,段文昌。”⑤ 据唐代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记载,上述三人都曾为“翰林学士”⑥。可以说,翰林学士撰进乐章歌辞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即使不是一种明文规定的制度,而是作为一种故事,为朝廷制作乐章歌辞已经成为翰林学士的一项职能。
  其次,为朝廷创作娱乐性的乐府歌诗。翰林学士所作新歌诗大致包括两类:一类是已有旧曲调的新歌辞,可以直接以旧曲或现成曲调歌之,即旧题乐府或近代曲辞。如李白奉玄宗命所作的《清平调》,就是这类歌辞。另一类就是无现成曲调的唐世之新歌,即新乐府。这些娱乐性新题乐府也多为奉命而作,与作朝廷大雅乐章一样,也是翰林学士的一项职能。任华《杂言寄李白》诗云:“见说往年在翰林,胸中矛戟何森森。新诗传在宫人口,佳句不离明主心。”⑦ 白居易《读李杜诗集因题卷后》诗亦云:“翰林江左日,员外剑南时……文场供秀句,乐府待新词。天意君须会,人间要好诗。”⑧ 又如元稹《酬乐天八月十五夜禁中独直玩月见寄》诗云:“宴移明处清兰路,歌待新词促翰林。何意枚皋正承诏,瞥然尘念到江阴。”⑨ 杜牧《将赴池州道中作》诗云:“青阳云水去年寻,黄绢歌诗出翰林。”⑩ 这些都清楚地表明,翰林学士奉诏而作乐府新辞是一种普遍现象,这些乐府新辞当中包括着新题乐府。
  其三,翰林学士有时还曾奉敕编辑进奉大量他人的新歌诗。翰林学士令狐楚编有《唐新诗》集。宋代陈振孙撰《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五《唐御览诗一卷》云:“唐翰林学士令狐楚纂刘方平而下,迄于梁锽,凡三十人诗二百八十九首。一名《唐新诗》,又名《选进集》,又名《元和御览》。”(11) 由此可知,令狐楚为翰林学士期间,曾奉敕编选他人的新歌诗以进献给皇上。可见,创作与搜集新的乐府歌诗并进献皇帝,也是翰林学士职能范围之内的工作。
  总之,翰林学士有为朝廷创作乐府歌辞的职责,他们既作典重乐章,也作娱乐歌辞,后者即包括通常意义上的新乐府辞。因此可以得出一个判断,创作乐府新辞,也是翰林学士职能之一。
  二、翰林学士创作新乐府的背景分析
  为了进一步探讨翰林学士创作新乐府辞的原因,须考察以下相关的三个问题:
  1. 翰林学士创作新乐府职能的形成过程。创作新乐府辞是翰林学士在玄宗朝及其后新出现的一个职能。《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有如下记载:
  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凡充其职者无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12)
  可知开元以后出现的翰林待诏、翰林供奉、翰林学士、翰林承旨与皇帝的关系日益密切,超过了北门学士。又据唐李肇撰《翰林志》载:
  乾封已后始曰北门学士,刘懿之、刘祎之、周思茂、元万顷、范履冰为之。则天朝苏味道、韦承庆,其后上官昭容独掌其事。睿宗则薛稷、贾膺福、崔湜。玄宗改为翰林待诏,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相继为之,改为翰林供奉。开元二十六年,刘光谦、张垍乃为学士,始别建学士院,于翰林院之南,又有韩翃、阎伯玙、孟匡朝、陈兼、李白、蒋镇在旧翰林院。虽有其名,不职其事。至德宗已后,翰林始兼学士之名。(13)
  可知玄宗以前,北门学士有刘懿之等11人,但他们很少有乐府诗的写作。《乐府诗集》所录仅有薛稷、崔湜、韦承庆3人,共计3题4首(14)。到玄宗时期,选取有文采之士,始为翰林待诏,后更名为翰林供奉、翰林学士。有张说、张九龄、李白等人相继为之。这些人大都擅长乐府诗的写作。据《乐府诗集》所录,仅翰林待诏张说一人,就创作乐府乐章等诗44首(15)。最有代表性的是翰林供奉李白,《乐府诗集》共计收其乐府诗160首(16)。其它则有张九龄,《乐府诗集》卷二二《横吹曲辞》收《折杨柳》一首(17);韩翃,《乐府诗集》卷二六《相和歌辞》收《江南曲》一首(18),《乐府诗集》卷六六《杂曲歌辞》收《少年行》一首等等(19)。这说明玄宗时期翰林待诏和翰林学士较北门学士在乐府诗的创作上有大幅增长。虽然这些乐府诗不都是作者任“翰林”时所作新题乐府,但可以肯定,玄宗朝的新乐府创作的繁荣与这些人担任翰林学士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究其原因,玄宗选取有文采者担任翰林学士,为这些人在宫廷作新乐府诗提供了条件,玄宗对音乐的特别喜好,又大大地激发了翰林学士新乐府辞创作的热情。
  2. 翰林学士创作新乐府的具体环境。翰林学士写作新乐府辞与其作为近臣的地位密不可分。唐代李肇《翰林志》记载:“德宗雅尚文学,注意是选。乘舆每幸学士院,顾问锡赉,无所不至。御馔珍肴,辍而赐之。又尝召对于浴堂,移院于金銮殿,对御起草,诗赋唱和,或旬日不出。”(20) 翰林学士的身份甚为特殊,号称“天子私人”,因此翰林学士有比一般人更多的机会,创制乐府歌辞并直接献于天子。如曾昭岷等编《全唐五代词》卷六“敦煌作品”云:“闻出内家新舞女,翰林别进《柘枝词》。”(21)《旧唐书》卷一三九《陆贽传》云:“贽初入翰林,特承德宗异顾,歌诗戏狎,朝夕陪游。”(22)《旧唐书》卷一三五《韦执谊传》云:“韦执谊者……召入翰林为学士,年才二十余。德宗尤宠异,相与唱和歌诗。”(23) 可以看出,“歌诗戏狎”、“唱和歌诗”是翰林学士陪伴天子的一项重要活动。再从学士“别进”歌辞上看,这一活动已经超过了正常的工作范围,而有私人交往的性质。情形如《北梦琐言》卷四“温李齐名”条所记的“宣宗爱唱《菩萨蛮》词,令狐相国假其新撰密进之”(24) 的故事。据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令狐绹也是翰林学士(25)。令狐绹让人代作《菩萨蛮》辞,可能是缺少温庭筠那样的才华,也可能是因为宰相事务繁忙无暇精心结撰,但他“密进”歌辞,肯定与其为翰林学士有关。
  听歌看舞是皇帝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而好的歌舞表演就需要不断有新的歌辞创作,翰林学士作为具有较好的音乐和文学素养的侍臣,自然承担起了这一职能。他们写下了大量的娱乐性的乐府新辞以取悦天子,而个别正直而有理想的翰林学士又能从政务侍臣的身份出发,借这样的机会,写作带有讽谏意味的新乐府辞。其情形如《旧唐书》卷一九二《吴筠传》所云:“筠尤善着述,在剡与越中文士为诗酒之会,所着歌篇,传于京师。玄宗闻其名,遣使征之。既至,与语甚悦,令待诏翰林……朝臣启奏,筠之所陈,但名教世务而已,间之以讽咏,以达其诚。玄宗深重之。”(26) 一般说来,翰林学士具有的文学侍臣与政务侍臣身份的双重性。他们既在政治上举足轻重,具备朝中政务侍臣的身份,其实又同时具备翰林待诏侍臣的身份。像李白、元稹、白居易、李绅、令狐楚,张仲素、王涯等人,他们进入翰林后,既以其文学侍臣的身份从事工作,包括写作娱乐性质的乐府诗,又以其朝中政务侍臣的身份创作讽谕和批评现实的乐府诗。
  3. 翰林学士的选拔与其音乐素养。翰林学士能成为新乐府辞创作的主体,除了因他们具有文采以外,还与他们普遍精通音乐有关。
  唐代的翰林学士,见于文献记载者,有许多人曾在朝廷掌管礼乐的机构太常寺任职。而太常寺职官往往是由精通音乐者担任。太常寺职官入翰林院,则说明了其中翰林学士往往具有音乐素养。详见《翰林学士担任太常寺属官一览表》:
  翰林学士担任太常寺属官一览表
 翰林学士        太常寺任职            备  注  张  垍           太常卿              始入官  丁公着           太常卿              出院后  崔  群           太常卿              出院后  刘崇望           太常卿              出院后  李  绦           太常卿              出院后  王  涯           太常卿          出院后、入院前  令狐楚           太常卿              出院后  李  建          太常少卿             出院后  朱  骘          太常少卿             始入官  刘  瞻          太常博士             始入官  赵光逢          太常博士             入院前  王  棨          太常博士             出院后  杜远颖          太常博士             始入官  令狐楚          太常博士             入院前  孔  纬        太常寺协律郎           入院前  独孤郁        太常寺协律郎           入院前  崔慎由    太常寺协律郎、太常卿   入院前、出院后  高元裕        太常寺协律郎           入院前  李  肇        太常寺协律郎           入院前

  可见,唐代的翰林学士中有许多人曾在朝廷掌管礼乐的机构太常寺任职。这表明,唐代重视音乐和音乐人才,激励文人研习音乐,创作入乐歌诗。正是在这样的音乐文化背景下,作为唐代音乐文化的一种表征,涌现出了一批精于乐府歌诗创作的翰林学士。
  三、翰林学士创作新乐府辞的个案分析
  唐代翰林学士中新乐府辞创作成绩突出的有李白、元稹、白居易、王涯、张仲素、令狐楚、李绅等人。据《乐府诗集》的不完整收录,他们的新乐府辞创作共计109首。下面拟对这些作者进行具体研究。因为这七人不仅代表了唐代不同历史时期的翰林学士,而且各具特色。李白作为唐代天宝年间早期翰林供奉的身份,从文学侍从的职能出发,主要作应制娱乐为主的新乐府辞。白居易则作为元和初期的翰林学士的代表,把乐府乐章歌辞的内容进一步扩大,除了奉敕撰进娱乐歌辞,还以朝中政务侍臣的身份将讽谕性的内容引进乐府歌辞。令狐楚、张仲素、王涯三人的新乐府辞作品,尽管数量不大,但在当时影响很大,有共同的绝句歌辞集《三舍人集》,还分别有《令狐楚歌词》、《张仲素歌词》和王涯的《翰林歌词》。这些歌辞大体都作于翰林学士任职期间。集中的新乐府诗,内容丰富,体制短小,宛转可歌,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元稹和李绅,因为唱和新题乐府辞闻名天下,而被皇帝擢进翰林院。元稹在翰林院顺应院中这一创作新乐府的风气,选取并进献自己平时所作的新、旧乐府诗数卷给穆宗。可以说,以上七人的新乐府辞创作,都与其作为翰林学士的身份有着密切关系。通过对他们在任翰林学士期间创作新乐府辞情况的分析,有助于深入理解唐代翰林学士与新乐府辞创作之间的关系。
  1. 李白和白居易的两类新乐府辞。李白在长安一年多时间里的身份,据傅璇琮考证,应该是翰林供奉(27)。翰林供奉和翰林学士职能有所不同,对新乐府诗的创作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具体来说,翰林供奉、翰林待诏,是一个相当于文学侍从的角色。范传正《李白新墓碑》记曰:“将处司言之任,多陪侍从之游。”(28) 而翰林学士除此职能之外,更重要的还是“掌内命”,在职能范围内要比翰林供奉重要得多,这决定了他们文学作品内容思想的不同,这一点是需要引起注意的。如前所述,唐人新乐府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娱乐性的新乐府诗;一类是批评现实的新乐府诗。翰林供奉仅从文学侍从的职能范围出发,写下的多是一些娱乐性质的诗篇,例如李白的《宫中行乐词》等,对后来娱乐性的新乐府诗有开启的作用。而翰林学士则不同,他们除了创作娱乐性新乐府诗之外,还能从政治的角度,创作一些批评现实,裨补时政的诗歌,如白居易的新乐府诗。
  李白供奉翰林期间,曾多次奉命作乐府新辞。据孟棨《本事诗·高逸第三》载:
  玄宗闻之,召入翰林。以其才藻绝人,器识兼茂,欲以上位处之,故未命以官。尝因宫人行乐,谓高力士曰:“对此良辰美景,岂可独以声伎为娱,倘时得逸才词人吟咏之,可以夸耀于后。”遂命召白。时宁王邀白饮酒,已醉。既至,拜舞颓然。上知其薄声律,谓非所长,命为宫中行乐五言律诗十首,白顿首曰:“宁王赐臣酒,今已醉。倘陛下赐臣无畏,始可尽臣薄技。”上曰:“可”。即遣二内臣掖扶之,命研墨濡笔以授之,又令二人张朱丝栏于其前。白取笔抒思,略不停缀,十篇立就,更无加点。笔迹遒利,凤跱龙拏。律度对属,无不精绝。其首篇曰:“柳色黄金嫩,梨花白雪香。玉楼巢翡翠,金殿宿鸳鸯。选妓随雕辇,征歌出洞房。宫中谁第一?飞燕在昭阳。”文不尽录。(29)
  又据《旧唐书》卷一九○下《李白传》记载:
  玄宗度曲,欲造乐府新词,亟召白,白已卧于酒肆矣。召入,以水洒面,即令秉笔,顷之成十余章,帝颇嘉之。(30)
  综合《本事诗》所载和《旧唐书》“玄宗度曲,欲造乐府新词”语,可知《宫中行乐辞》八首,是李白所作乐府新辞,又没有固有的曲调,是新“度曲”,应是新乐府辞(31)。郭茂倩收入《近代曲辞》,误。
  李白的新乐府辞,《乐府诗集·新乐府辞》仅收录了《塞上曲》、《塞下曲》、《静夜思》、《黄葛篇》、《笑歌行》、《江夏行》、《横江词》7题17首。笔者重新考察了李白的乐府诗,对其新乐府辞进行了重新认定。《李太白全集》中有名为“乐府”的诗歌四卷,除去乐府古题的之外,其余均应视为李白的自创新题作品,共计11题21首:《黄葛篇》、《塞下曲六首》、《塞上曲》、《静夜思》、《横江词六首》、《笑歌行》、《江夏行》、《拟古》、《捣衣篇》、《春思》、《去妇词》。据黄锡珪《李太白年谱》所录作品(32),李白供奉翰林期间所作的新乐府辞有《宫中行乐辞八首》、《塞上曲》、《塞下曲六首》、《春思》等4题16首。
  李白这一时期所作新乐府辞尽管在数量上无法与其古乐府辞相比,但已经表现出两个方面的创作倾向:娱乐和讽谕。其《宫中行乐辞》是典型的娱乐性的作品,但其他诗已经开创了以新题写时事的先河。如作于供奉翰林期间的《塞上曲》、《塞下曲六首》。盛唐时边塞战争频繁,李白也通过他的新乐府辞反映这些战争,发表自己的看法。说明李白不是一个单纯的宫廷诗人,他关心国事,写作新乐府辞,希望这些诗歌有朝一日也能够如同他作的那些点缀太平的乐府新辞一样,被皇帝听到。李白这些新乐府辞对后来的诗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其《塞上曲》、《塞下曲》后人多有继作。
  概言之,李白作娱乐性歌辞是对其文学侍臣身份的回应。李白是个有大理想、大抱负的人,他并不甘于文学侍臣身份,所以他要作讽喻性的新乐府歌辞。他这样做,是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对文学侍臣角色的突破。
  而白居易更多的则是基于对翰林学士为政务侍臣这一身份的体任,作讽喻性的新乐府辞。《旧唐书》卷一六六《白居易传》云:
  居易文辞富艳,尤精于诗笔,自雠校至结绶畿甸,所着歌诗数十百篇,皆意存讽赋,箴时之病,补政之缺,而士君子多之,而往往流闻禁中。章武皇帝纳谏思理,渴闻谠言,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为学士。(40)
  白居易任盩厔县尉时,因所作的讽谕类乐府诗“流闻禁中”而被皇帝赏悦,从而得以入翰林。入翰林后,白居易有计划地创作出一系列的讽谕性质的新乐府歌辞。这既是翰林学士的职能之一,也是他表现其政治理想的一种方式。白居易这50篇新乐府辞应是作于元和四年(806)至元和七年(809)之间。
  当然,白居易在翰林学士任职期间也进献一些娱乐性的乐府新辞。如他奉敕撰进了新乐府辞《闺怨辞》、《小曲新词》四首等。这些诗从内容上看,应时应景,点缀太平,属于娱乐性的歌辞。如《小曲新词》二首:“霁色鲜宫殿,秋声脆管弦。圣明千岁乐,岁岁似今年。红裙明月夜,碧簟早秋时。好向昭阳宿,天凉玉漏迟。”(34) 这说明他除了以政务侍臣的身份进行创作外,还以文学侍臣的身份从事创作。
  显然,他更在意的还是以政务侍臣身份进行的讽谕性的新乐府辞创作。白居易《与元九书》云:
  仆当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谏官,月请谏纸。启奏之间,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进闻于上。上以广宸听,副忧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责;下以复吾平生之志。(35)
  由此可知:第一,白居易于元和二年(807)初冬入翰林院,约在第二年有《寄唐生》诗(36),诗中所言“不能发声哭,转作乐府诗。篇篇无空文,句句必尽规……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37),表明了诗人此时明确的乐府诗创作倾向。亦可以证明《与元九书》所云元和三年(808)至元和四年,白居易身为翰林学士的同时,曾经采取“咏歌”的形式将“难于指言者”进闻于宪宗的情况属实。“启奏之间,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叙述身为谏官左拾遗的工作职能:“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进闻于上”,讲的是身为翰林学士的工作。只有这样双管齐下,才可以“副忧勤”、“塞言责”,也就是完成自己翰林学士与谏官的双重任务。白居易50首新乐府辞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产生也就很好理解了。第二,从白居易这两年的诗歌创作的具体情况来看(38),“难于指言者”,应是指所作的《七德舞》等一系列的新乐府辞讽谕诗。由此亦可知,将《新乐府》以咏歌的方式进献于朝廷,希望被播于乐章歌曲,是白居易创作新乐府讽谕诗的本来愿望。
  总之,李白、白居易在翰林学士期间,创作出娱乐和讽谕两类新乐府辞,其中李白更多地是从文学侍臣的身份出发,作娱乐性质的新乐府辞,但又有所突破;白居易则更多是从谏臣的身份出发作讽谕性的新乐府辞,但也写下了娱乐性的新乐府辞,二人各有侧重。
  2. “三舍人”与新乐府创作。“三舍人”指令狐楚、王涯、张仲素三人,因为他们共同的绝句合编为《三舍人集》而得名。宋代计有功《唐诗纪事》卷四二“张仲素”条云:“王涯、令狐楚、张仲素,五言、七言绝句共作一集,号《三舍人集》,今尽录于此。”(39) 据唐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记载王涯:“元和十一年正月十八日以中书舍人入院”;张仲素:“元和十一年八月十五日自礼部郎中充……十三年正月十二日加司封郎中知制诰,二月十八日赐紫,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迁中书舍人”;令狐楚:“元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自职方员外郎知制诰充……十二年三月迁中书舍人”(40)。由此可知,元和九年(814)至元和十四年(819)之间,三人不仅相继为中书舍人,亦有同为翰林学士的经历。因此《三舍人集》亦可视为是三人为翰林学士期间的作品。《三舍人集》中相同题目或相近题目的绝句歌辞,均为当时乐府歌辞,这些歌辞数量并不多,包括旧题和新题两类。从新题乐府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三舍人”既作娱乐歌辞又作讽谕现实的作品,也体现了翰林学士作为文学侍臣与政务侍臣的双重身份。
  《乐府诗集》对三人的新乐府诗收录很不完整。如收张仲素《汉苑行》三首,未收令狐楚、王涯同题之作。鉴于令狐楚、王涯、张仲素三人的新乐府诗创作较为密切相关,因此将三人的乐府诗创作情况,以简表形式表述如下:
             《乐府诗集》已收同题新乐府                 《乐府诗集》未收同题新乐府 令狐楚  《思君恩》、《塞下曲》、《望春辞》        《春闺思》、《汉苑行》         《思君恩》、《塞下曲》、《平戎辞》、《汉  《春闺思》、《献寿辞》、《陇上行》、《塞 张仲素          苑行》                                    上曲》         《思君恩》、《塞下曲》、《平戎辞》、《塞  《汉苑行》、《春闺思》、《献寿辞》、《宫 王  涯          上曲》                                    词》、《陇上行》、《送春词》、《塞下曲》

  现将令狐楚、张仲素、王涯三人在翰林院的任职情况及其所作新乐府辞创作和流传情况,总结如下:
  第一,令狐楚、王涯、张仲素三人分别于元和九年、元和十一年进入翰林院为翰林学士。在翰林院期间,他们均长于绝句写作,诗歌唱和,形成风气,写了很多同题和近题乐府诗歌,并有合编诗集《三舍人集》流传于世,此外还分别着有《翰林歌词》(王涯)、《张仲素歌词》、《令狐楚歌词》。
  第二,《三舍人集》当中有一些是乐府旧题,但是更多是新题乐府诗,这些新歌在题目上因为有意唱和而相同或相近。例如三人都作有新题乐府诗《思君恩》、《塞下曲》、《春闺思》,相近题目新乐府辞《望春词》和《送春词》等等。其中有的已经被郭茂倩收入《乐府诗集·新乐府辞》当中,但也存在一些疏漏,比如仅收录其中一人的新题乐府诗,而漏收了另外二人的同题或相近题目的作品;还有些乐府诗题不见着录于《乐府诗集》,可以证明它不属于乐府旧题范畴,亦当补入新乐府诗。
  第三,令狐楚、王涯、张仲素三人以音乐、辞艺见长。三人所作的新乐府辞的内容包括娱乐、歌颂性质的如:《献寿辞》、《汉苑行》、《思君恩》等;反映现实的如:《塞下曲》、《平戎辞》、《塞上曲》、《春闺思》等两类。这与他们身为翰林学士的身份有很大关系。他们一方面以文学侍臣的身份创作并进献娱乐性质的新乐府辞给皇帝,一方面以政务侍臣的身份作反映现实的新乐府辞。
  3. 元稹、李绅的新乐府创作。李绅和元稹同样是唐代新乐府辞创作的重要人物,他们所作的新题乐府辞,直接开启了白居易的新乐府辞。元稹《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序云:“予友李公垂贶予《乐府新题》二十首,雅有所谓,不虚为文。予取其病时之尤急者,列而和之,盖十二而已。”(41) 此后才有了白居易的50首新乐府诗的写作。而李元二人的新乐府诗创作与其翰林学士的身份也有着一定的联系。
  元稹与李绅、白居易始作新题乐府诗大约在元和四年(809)尚未进入翰林时。但他这些歌诗创作对他日后声名的传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因此而入翰林院。《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云:
  穆宗皇帝在东宫,有妃嫔左右尝诵稹歌诗以为乐曲者,知稹所为,尝称其善,宫中呼为元才子……长庆初,潭峻归朝,出稹《连昌宫辞》等百余篇奏御,穆宗大悦,问稹安在,对曰:“今为南宫散郎。”即日转祠部郎中、知制诰……由是极承恩顾,尝为《长庆宫辞》数十百篇,京师竞相传唱,居无何,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42)
  入翰林院后,其新乐府诗创作更加知名。白居易《唐故武昌军节度处置等使正议大夫检校户部尚书鄂州刺史兼御史大夫赐紫金鱼袋尚书右仆射河南元公墓志铭》云:“(稹)尤工诗,在翰林时,穆宗前后索诗数百篇,命左右讽咏。宫中呼为元才子,自六宫、两都、八方至南蛮、东夷国皆写传之。每一章一句出,无胫而走,疾于珠玉。”(43) 在翰林院期间,元稹曾经奉诏进献新、旧乐府等杂诗十卷。元稹《进诗状》云:“臣某《杂诗》十卷……自古风诗至古今乐府,稍存寄兴,颇近讴谣,虽无作者之风,粗中遒人之采。”(44) 所献杂诗从内容上分,大体包含有两类,其中一类元稹认为有兴寄之意,与民间之讴谣非常接近相似的古乐府诗和新(今)乐府诗。这类诗,元稹因认为“存寄兴”,故又云“粗中遒人之采”。“遒人”,《尚书·夏书·胤征》云:“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其或不恭,邦有常刑。”(45) 白居易新乐府《骠国乐》云:“又遣遒人持木铎,遍采讴谣天下过。万人有意皆洞达,四岳不敢施烦苛。”(46) 可知遒人与古之采诗官之职能相通。元稹此处表达的意思是,自己的这一类新旧乐府诗及古体诗有补时政之功效,希望穆宗予以重视。
  李绅的情况与元稹类似。元稹《承旨学士院记》云:“李绅,长庆二年二月十九日,自司勋员外郎知制诰翰林学士,赐绯鱼袋,迁中书舍人。”(47) 他任翰林学士也与其“能为歌诗”有关。《旧唐书》卷一七三《李绅传》云:
  李绅,字公垂,润州无锡人……能为歌诗。乡赋之年,讽诵多在人口……朝廷嘉之,召拜右拾遗。岁余,穆宗召为翰林学士,与李德裕、元稹同在禁署,时称三俊,情意相善。(48)
  李绅在翰林学士期间所作的新乐府诗,主要是一些娱乐性的作品。在长庆二年所作《忆夜直金銮殿承旨》诗云:“月当银汉玉绳低,深听箫韶碧落齐……墨宣外渥催飞诏,草定新恩促换题。”(49) 又大和七年所作《忆被牛相留醉州中时无他宾牛公夜出真珠辈数人》诗题下小注云:“余有换乐曲词,时亦有传于歌者。”诗中写道:“严城画角三声闭,清宴金樽一夕同。银烛座隅听子夜,宝筝弦上起春风。酒征旧对惭衰质,曲换新词感上宫。”(50) 可知李绅在翰林院中为翰林承旨期间,制定新诏、诗换新题皆为奉旨行事。复据李绅于大和七年所作诗及其小注中“余有换乐曲词,时亦有传于歌者”、“曲换新词感上宫”之语,可以证明李绅除在元和四年(809)作讽谕性质新题乐府诗之外,在翰林院期间所作大都是一些宴饮娱乐性质的新乐府诗。
  综上所述,元稹、李绅均因为创作新题乐府而名闻于穆宗,因之先后被选入翰林院任翰林学士,与稍前白居易因所作讽谕类歌诗“流闻禁中”被宪宗赏悦而选入翰林的情况非常相似。
  注释:
  ①关于唐人所说乐府及新乐府的含义参见拙文《唐人所说“乐府”含义考》,载《社会科学研究辑刊》,2004年第6期。
  ②傅璇琮:《唐宋文史论丛及其它》,大象出版社2004年版,第92页。
  ③⑩《全唐诗》,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194页,第6013页。
  ④王溥:《唐会要》,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603页。
  ⑤(14)(15)(17)(18)(19)参见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38页,第143、492、276页,第57—59、132—136、849、878页,第277页,第318页,第272页。
  ⑥(13)(20)(25)(40)(47)宋洪遵编《翰苑群书》,清鲍挺博辑《知不足斋丛书》本,清乾隆道光间长塘鲍氏刊,第42—45页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第11—12页唐李肇撰《翰林志》,第5页唐李肇撰《翰林志》,第8页唐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第43—44页丁居晦《重修承旨学士壁记》,第17页元稹《承旨学士院记》。
  ⑦韦庄:《又玄集》上,《唐人选唐诗新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599页。
  ⑧(34)(35)(36)(37)(38)(43)(46)朱金城:《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956页,第2789页,第2868页,第2792页,第44页,第43页,第194页,第3735页。
  ⑨(41)(44)冀勤校点《元稹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02页,第277页,第405页。
  (11)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40页。
  (12)欧阳修:《新唐书》,卷四六,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184页。
  (16)(28)《李太白全集》卷二至卷五“乐府”,载李白作大量乐府诗歌,第1461页,第1641页。
  (21)曾昭岷等编《全唐五代词》,副编卷二,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1128页。
  (22)(23)(26)(30)(33)(42)(48)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817页,第3732页,第5129页,第4340页,第5053页,第4332—4333页,第4497页。
  (24)《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835-1836页。
  (27)详参见傅璇琮《李白任翰林学士辨》,载《文学评论》2000年第5期。
  (29)丁福保:《历代诗话续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4—15页。
  (31)钟优民在其《新乐府诗派研究》中也持相同观点。《新乐府诗派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1页。
  (32)黄锡珪:《李太白年谱》,作家出版社1958年版,第44—46页。
  (39)据朱金城《白居易年谱》所载:“元和三年戊子(808),三十七岁……有《除授拾遗》、《赠内》、《松斋自题》、《冬夜与钱员外同值禁中》、《和钱员外禁中夙兴见示》、《夏日独值寄萧侍郎》、《翰林院中感秋怀王质夫》、《早秋曲江感怀》等诗……元和四年己丑(809),三十八岁……有《贺雨》、《题海图屏风》、《寄元九》、《同李十一醉忆元九》、《同钱员外题绝粮僧巨川》、《绝句代书赠钱员外》、《答张籍因以代书》、《酬和元九东川路诗十二首》、《答谢家最小偏怜女》、《答骑马入空台》等诗。
  (40)宋计有功撰《唐诗纪事》,卷四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版,第647页。
  (45)《尚书正义》,卷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2页。
  (49)(50)王旋伯注《李绅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4页,第48页。

文艺研究京60~69J2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张煜20072007
唐代翰林学士/新乐府/李白/白居易
唐代新乐府辞有一个很特别的创作群体,那就是翰林学士;创作新乐府是翰林学士的一项职责;这一职责的形成与翰林学士个人素养和工作环境密切相关;李白、白居易等人在任翰林学士期间所作的新乐府辞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作者:文艺研究京60~69J2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张煜20072007
唐代翰林学士/新乐府/李白/白居易

网载 2013-09-10 20: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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