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选编中学语文课文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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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部、国家教委颁布的几个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对中学语文课文的选编,对选文在德育方面的要求,以及选文的删节和加工等问题,一般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多年来,我们的课文选编工作,就是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的。近日,报刊上发表了一些文章,对中小学语文教学提出一些意见、建议和批评。我们认为,有些意见是正确的,有些意见则不敢苟同。这里,就涉及我社选编中学语文课文的几个问题作一些说明,并表示我们的意见。
      一、关于正面教育的问题
  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适宜于着重进行正面教育。中小学生的知识和生活经验少,是非判断能力差,好奇心和模仿性强,要着重正面引导;他们求知欲强烈,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对正面教育也容易接受。原国家教委颁发的德育纲要,强调用爱国豪杰、民族英雄、文化名人的美德懿行、丰功伟绩教育学生,就是着眼于正面教育。我们选编的许多语文课文,或者颂扬革命者追求真理、献身事业的高尚理想情操,或者描绘祖国壮丽山河、抒发爱国主义情感,或者赞美崇高的道德品质,就是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描写爱情的内容,也着眼于从正面进行教育。例如《孔雀东南飞》《西厢记·长亭送别》《红楼梦·诉肺腑》《罗密欧与朱丽叶》《小二黑结婚》《刑场上的婚礼》等,都是歌颂纯真、高尚爱情的。至于描写卖淫、乱伦等丑恶现象的内容,不宜选入课本。小福子卖淫的情节没有选入课文《在烈日和暴雨下》,繁漪与周萍乱伦的故事没有选入课文《雷雨》,原因就在这里。这并不意味着否定这些情节在原作中的地位以及所具有的认识生活的价值。选作课文的文章要适应一定的教育要求,同对原着的评价不完全是一回事。
      二、选取反映阶级斗争内容的课文的问题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长期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这些客观事实,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西方资产阶级理论家就已经发现了。在我国源远流长的文学传统中,描写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作品,始终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文学星空中那些最明亮的巨星,如屈原、司马迁、杜甫、关汉卿、施耐庵、曹雪芹等,虽然他们不懂得什么是阶级斗争,但都是以描写被剥削被压迫人民的苦难和反抗的作品,深深地感染和教育了一代代青少年。学生通过阅读这些课文,了解阶级状况,认识社会生活,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排斥这些课文,就是砍掉了起支配作用的主要内容,学生对文学、对历史、对社会的认识必然是片面的、不真实的。这与所谓“以阶级斗争为纲”完全是两回事。“以阶级斗争为纲”曾经带来一场浩劫,对之深恶痛绝,人同此心。但也不可走到另一极端,一提阶级斗争就嗤之以鼻,把婴儿同洗澡水一起倒掉。
      三、关于语文课文的时代性问题
  课文必须有鲜明的时代性,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也要看到,教科书不能像报纸杂志那样,随时迅速地反映现实生活。不能单纯从时代性出发多选“时文”,特别不应选用结合一时政治、生产任务和中心工作的文章。如1958年到1960年编写的中学语文教科书,被认为是“报章杂志的集锦”,很快成为过眼烟云。所以,选入当代文章要十分慎重,应该选内容历久而弥新的,至少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过时的,以保持教科书的相对稳定。
  强调课文的时代性,并不意味着排斥历史上素有定评的名篇。从思想教育来说,“不了解昨天就不了解今天”,一篇《祝福》,使学生知道旧中国是如何戕害农村劳动妇女的;从语言教育来说,语言的发展是极其缓慢的,鲁迅、朱自清、老舍等在20~30年代创作的作品,在今天仍然是学生学习语言的范本。
  朱自清先生曾主张教科书的课文以名篇为主,而作文例文以报刊杂志上的时文为主。时文便于学生模仿。我社经国家教委审查并批准在全国试用的义务教育初中语文教材以及自1997年起开始试教的高中语文教材,采用了一个变通的办法:用于课堂教学的教科书,以名篇为主,同时尽量选入文质兼美的时文;与教科书配套的、用于在教师指导下课外阅读的课本(初中叫《自读课本》,高中叫《语文读本》),绝大部分是时文。两本书相加,时文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当前,我们正加紧工作,把读本中经过检验的时文,尽快增添到教科书中。
      四、关于课文的文字加工和删节问题
  中学语文课本一般是选取现成作品为课文的。但是,这些作品本不是特意为课本写作的。为了适合教学,课本编者难免对有些作品做加工或删节,力求使其更加完美。这是编写语文课本的惯例和基本准则。早在40年代,我国中小学教材事业的奠基者叶圣陶先生就声明过:“既称读本,文字形式上应该相当的完整,所选文篇如有疏漏之处,我们都加上修润的工夫。这是要请各位作者原谅的。”(注:引自《开明新编国文读本(甲种)序》,开明书店1943 年版。)1962年, 叶老又重申:“选定之文,或不免须与加工。加工者,非过为挑剔,俾作者难堪也。盖欲示学生以文章之范,期于文质兼美,则文中疏漏之处,自当为之修补润色。固陋之作者或将不快,明达之作者宜必乐承。”(注:引自《课文的选编——致人教社中学语文编辑室》,《叶圣陶教育文集》(第5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叶老举出一批拟选的课文,认为这些文章“仅为粗坯”,“实未具语文教材之资格”(注:引自《课文的选编——致人教社中学语文编辑室》,《叶圣陶教育文集》(第5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姑谓其质皆属精英,若论其文,则至为芜杂。 意不明确者,语违典则者,往往而有,流行之赘言,碍口之累句,时出其间。以是为教,宁非导学生于‘言之无文’之境乎?”(注:引自《课文的选编——致人教社中学语文编辑室》,《叶圣陶教育文集》(第5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明确规定:“课文的篇幅一般不宜长,根据教学的需要,长篇作品可以采用节选的办法,较长的文章在不损伤原作精华的情况下可以删节”,“入选的文章”,“文字上根据教学需要可以作必要的修改”(注:引自《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修订本),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这样严格要求,体现了对中学语文教学高度负责的精神,决非与作家为难。
  40多年来,我们对课本选文的加工、节录工作,得到了广大作家的理解和支持。例如,1954年到1956年编写初中文学课本时,在叶圣陶、吴伯箫两位先生的主持下,曾把郭沫若先生的《天上的市街》一诗中的“市街”改为“街市”。有些细节,曾参与其事的刘国正、张传宗等先生还记得。一次会上,一位语文教师提出,“市街”不合乎口语习惯,普通话一般称“街市”。叶老等领导同志接受这个意见,并指示征求郭老的意见。郭老回信表示同意修改。同一期间,同样在叶圣陶、吴伯箫两位先生的主持下,选取老舍先生《骆驼祥子》中集中写景的文字,取名为《在烈日和暴雨下》。征求老舍先生的意见,老舍先生也表示同意。又如曹禺先生的《雷雨》,节选第二幕的主要部分作课文,曹禺先生从未表示过异议,只是谦虚地说,与《雷雨》一起选入课本的《威尼斯商人》《窦娥冤》才是伟大的作品,他的《雷雨》差得远。此外,从残存的档案中看出,郭沫若、茅盾、巴金、唐tāo@①、夏衍、臧克家、峻青、杨朔、碧野、秦牧、茹志鹃等先生,都曾经回信表示同意对他们作品的加工或节录。《中学语文教学》杂志1982年第4期, 曾经刊登了一部分作家的回信,我们对广大作家表示深深的谢意。
  我们对课文的加工或节选,难免要受当时时代风气的制约。如《荷塘月色》这篇课文,在刚刚粉碎“四人帮”、思想还没有完全解放的时候,把它选进教材,还算有相当的勇气,但是在选进的同时又删掉情绪低沉、比较难懂的《采莲赋》以及“又如刚出浴的美人”一类句子,现在看来是不必要的。1985年,我社出版的在全国部分省市试教的高中语文课本,就完全保持了作品的原貌, 没有任何删节。 1996 年编写、1997年开始在部分省市试验、经过审查后将在全国推开的新编高中语文课本,对《荷塘月色》的处理也是如此。
  对作品作了加工或节录,我们一般都在注释中说明“节选”、“有改动”、“有删节”等。这与一般选本相比,可能过简,但对中学生学习语文来说,我们认为这样就够了。这也是要请作家们原谅的。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弓加出的上半部分下加又
  
  
  
课程·教材·教法京3~5G31中学语文教学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19981998 作者:课程·教材·教法京3~5G31中学语文教学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19981998

网载 2013-09-10 20: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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