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回族家庭教育的传统与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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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族是中国境内民族个性尤为鲜明的少数民族之一。由于地理环境、历史遭遇以及社会现代化进程状况等诸多原因的影响,云南的回族却更多、更完整地承继了自己民族独有的个性和特征,这其中,回族的家庭教育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透视云南回族家庭教育的传统与现状,会有助于人们更准确地认识和理解这个民族,有助于探索回族家庭教育的未来走向,以实现回族的昌盛与发展。
      一、历史:“教”与“族”的纠葛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她是中国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个成员。从族源的角度讲,回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相比较,以至同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哈萨克、鸟孜别克、东乡等民族相比较,一个最大的特点是,回族不是由中国境内原来的氏族部落融合、发展而形成的民族,而基本上是由许多外来人在中国土地上逐渐融合、发展而形成的民族。回族的先民最早可追溯为七世纪以来侨居东南沿海某些港埠(如广州、泉州等)的阿拉伯和波斯商人,而主体部分则是十三世纪迁入中国内地的中亚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云南回族与全国回族同源同流,据史料记载,十三世纪元宪宗三年(公元1253年),忽必烈、兀良合台率蒙古军和西域回回亲军十万人南下平大理国,是回回人入云南的开端(尔后明初及清初,回回移民又先后两次大量入滇)。民族学家认为在长期的生存与发展中,回回的先民们都大量地与落籍地的其他族通婚、繁衍子嗣,到了明代初期,回回民族作为独立民族最后形成(参见杨兆钧等着《云南回族史》第1页,云南民族出版社1989年)。研究回族的形成历史,一个极为重要的事实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这就是回族作为一个独立民族形成之前,伊斯兰教已经伴随回族先民的入籍而传入了中国。伊斯兰教即是回族先民们信奉的宗教,同时作为一种既定的文化现象又无孔不入地渗透于回族先民的政治、军事、经济、习俗等之中,成为维系回族先民生活的精神纽带。伊斯兰文化先于回族形成而存在和传播的事实,必然造成在回族形成过程中伊斯兰文化与回族的包括哲学思想、政治理念、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等在内的民族特性的合一,从而形成了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现象。正因为如此,过去人们习惯于把伊斯兰教称为“回教”,把凡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人称为“回教徒”,这虽然是不确切的,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事实,就是伊斯兰教与回族密不可分的关系。对于众多的信仰不同宗教的民族而言,比如汉族中有信仰佛教的,傈僳族有信仰天主教的等,如果抽去了宗教文化的成分,总体上并不会改变这些民族的特性,而对于回族来讲,如果抽去了伊斯兰文化,回族则将失去作为独立民族而存在的根据。
  “族即教、教即族”,在理论上是不确切的,但普通回民并不过多理会现代逻辑的界定,在他们心目中,作为回民就必须信仰伊斯兰教,不遵守伊斯兰教的教义和戒律,就不是回民,就要受到同胞的鄙视和排斥,进而不承认其回族的族别。这一传统而又根深蒂固的认识,在长期封闭的云南境内回族聚居地区,一方面加剧了伊斯兰教与回族族性的亲和状态,另一方面又构成回族教育、特别是回族家庭教育的伊斯兰文化主流。
  回族与伊斯兰教密不可分的亲和关系,源于回族先民入居中国之前就已经是伊斯兰教的信徒。“宗教的存在,并非因其教义而存在,而是因其拥有若干信徒而存在。由于信徒是宗教的化身,所以信徒所到之处,宗教也随之而到”(纳润章着《云南伊斯兰教简志》,载《云南伊斯兰文化论文选集》,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先民们在征战以及后来“入社”“编民”的农耕等经济生活中,把随之带入的根深蒂固的伊斯兰文化作为维系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纽带势所必然。在回族作为一个独立民族而形成发展过程中,教与族这种亲和关系的进一步强化和加剧,主要则得益于回族教育的兴起和发展。
      二、传统:家庭教育的误区
  由于上述论及的原因,回族教育,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其内容始终保持着伊斯兰文化的主流。云南的回族教育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即“公众教育”和“家庭教育”。公众教育的教育者为宗教职业人员,以清真寺为基地,以广大教徒为对象,通过各种宗教活动和仪式,诠释伊斯兰教经典,传授伊斯兰教习俗。随着回族人口的增多和对宗教职业人员需求的增加,在清真寺内又发展起了以培养高中初级宗教职业者和宗教启蒙为目的的经堂教育。经堂教育的兴起和发展,对于促进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对于增强回回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抵御民族同化产生了重大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汉文化对于回族生活渗透的加剧,在经堂教育的基础上,近现代公众教育又出现了半宗教半普通教育和普通教育两种新式回民教育的形态(公众教育不是本文主题,不作繁叙)。家庭教育是回族教育的另一基本的类型。家庭教育即亲子教育,教育者是家庭中的长辈(当然也包括晚辈之间相互的影响和效仿)。长辈们总是以自己对于伊斯兰教的理解以及自己的生活经历而积淀形成的人格素质,在有意识和无意识之中,通过言传身教而逐渐地陶冶和培育起晚辈们对宗教的初步认知和对回族共同心理特征的趋同。回族不同个体之间在对伊斯兰教的认同、遵行以及回族共同心理特征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固然与回族公众教育的状况以及社会大文化环境的影响有关系,但同家庭的影响即家庭教育的状况却有着较为直接的联系。因此,回族的家庭教育在回族教育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和低估的,回族家庭教育对于伊斯兰教与回族的亲和过程以及这种亲和状态的世代延续所产生的作用是最基础和最深厚的。
  在云南回族聚居区,传统的家庭教育内容上主要包括“信仰”、“为人”和“谋生技能”三个方面。
  “信仰教育”:从刚刚懂事的孩提起,父母、长辈便会日复一日不停地向你讲解和灌输伊斯兰教的常识,并教会你严格遵行伊斯兰教的习俗。当你稍大一些,长辈便会带强制性地送你到清真寺接受初级经堂教育。还会奖励与体罚并重地敦促你大段地背诵伊斯兰教的经文,在宗教的节日和活动到来时,长辈们又会带你参加。耳渲目染、日积月累、不知不觉中伊斯兰教成为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使你自然地完成了向伊斯兰教信徒的过渡。
  “为人教育”:回族的伦理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准则等为人标准,虽然是在中国这块古老土壤中产生发展的,不可避免地印有中国文化(特别是汉文化)的痕迹;但回族文化的主流仍然源于伊斯兰文化,《古兰经》所阐发的伊斯兰基本原则(信仰观、历史观、认识观、人生观、行为准则、生活方式)经过回族人民长期生活经验积淀,变成了相对固定的传统习俗、社会风尚、道德标准,而具有巨大的历史惯性力和行为驱动力。在人生态度上,回族奉行拒恶从善,驱邪归正,主持正义,守正自洁,诚实宽恕,做善人而不做不义者。在伦理上讲求为人正直,诚实做人,仗义疏财,赈济贫民,孝敬父母,尊敬长者,优待亲戚,怜恤孤寡。在经济活动中恪守公平买卖,合法经营,禁止高利盘剥,反对互相欺诈,以强凌弱,提倡遵纪守法,禁止犯罪作恶,把饮酒、吸毒、淫乱、赌博等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归属于不宽恕的犯罪。在家庭生活中有着持家节俭,讲究卫生,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美德。在社会交往中具有诚实守信,和蔼可亲,有礼有节,不卑不亢,讲求礼仪的传统(引自慕经财着《论回族文化的思想教育功能》,《固原师专学报》1994年第2期,89~90页)。成熟的回族个体,是这些优良的习俗、 风尚和准则的载体和传播者。在家庭教育中,长辈们把他们承继下来的这些优良传统,通过言传身教和他们为人处事的立场、态度、方法,潜移默化地再次传递给了晚辈,形成了晚辈们基本的人生态度和处事原则。在漫长的七百多年回族发展史中,回族人民的传统美德一直保存下来,其内在机制应主要归结为这种以伊斯兰基本原则为核心,以家庭父子传承为形式的“为人”教育。
  “谋生技能教育”:由于历史和地域的原因,传统的回族的经济活动除了务农外,还从事商业、手工业、骡马运输业和饮食业等,其中尤以善于经商而着称。在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然经济条件下,长辈向晚辈传授谋生技能必然成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技能教育的过程一般可概括为三个阶段:一是跟着看;二是帮着干(手把手教着干);三是独立试着干。在这一过程中,长辈们的专业经验和经营技能逐渐地被后辈们继承下来,而走上子承父业的道路,在回族聚居地区,千千万万个子承父业的专业世家的存在,正是家庭技能教育的结果。
  透视回族传统家庭教育的状况,可以看到,信仰教育和为人教育都同伊斯兰文化密切相关,具有浓厚的宗教文化的内涵。谋生技能教育则同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相联系。传统的家庭教育是以造就具有良好的宗教素质,遵循传统的伦理道德,有着一定的谋生技能的传统人格为目标的。随着历史的进步,社会的开放,回族传统的封闭半封闭的生存空间已被打破,回族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多地参与了社会、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纳入了各民族激烈竞争的行列。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现代文明的进步,对国民的人格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已成为现代人格的必备因素。因而,以培育宗教人格为主要目标的回族传统家庭教育,与现代文明的要求拉开了距离,不可避免地步入了教育的误区。
      三、走向:家庭教育的双重目标
  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传统的回族家庭教育模式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以云南回族聚居区为例,由于承受现代文明冲击程度的不同,回族家庭教育大体存在三种状况:
  1、“重宗教文化轻现代文化”的传统状况。 这种状况沿袭着传统的信仰教育、为人教育和技能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自觉不自觉地排斥着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这种状况,大多存在于较为偏远而相对落后的回族聚居区,作为教育者的长辈,心目中的理想目标仍然是信仰、为人、谋生合一的传统人格,对于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往往以能识字会算帐为满足。这种状况的积极方面是使传统的伊斯兰文化得到较好的保存,宗教事业兴旺发达。而消极的一面则是阻碍了回族整体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降低了回族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使回族的长远发展缺乏后劲,拉大与现代化进程的距离。
  2、“重现代文化轻宗教文化”的偏激状况。在发达的中心城市,长期散居于其他民族住宅区内的部分回族家庭,由于远离回族公众教育的文化氛围,在家庭教育中宗教文化传习的重心发生了根本性的转移,家庭成员的宗教意识已相当淡漠,除或多或少保留着简单的宗教认知和生活习俗外,基本溶入了汉民族为主体的社会之中。他们更注重的是科学文化知识的接受和对现代文明生活的追求,长辈对于晚辈的教育与汉民族的家庭教育似乎已不存在差异,余下的仅仅只是族别称谓上的不同。这种状况是否预示着未来回族家庭教育的模式,暂不能定论,但有一点却是十分确定的:只要回族作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存在一天,“教”与“族”的亲和关系就不会改变,因而家庭教育的宗教传习就必然存在,否则,将只会是形式上的而绝非实质上的回族家庭和回族家庭教育。
  3、“宗教文化与现代文化”并重的“综合状况”。 既不放松对子女进行传统宗教文化的教育,又大力鼓励和支持子女积极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既严格遵行伊斯兰教信仰习俗,又积极献身现代文明的建设,既保存和激励着强烈的宗教意识,又具有着极好的现代文明素养,这就是笔者心目中理想的回族家庭教育模式和教育结果。事实上这种家庭教育模式已经存在。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不论是农村、集镇,还是城市,越来越多的回族家庭正实现着从传统家庭教育向现代家庭教育的转变,长辈们一方面不愿意也不会放弃对子女进行宗教习俗的传授、要求和严厉的敦促,另方面又投之激情和希望于子女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去寻求现代社会的理想位置。培养既有宗教信念,又有现代文明素养的双重人格个体,“鱼和熊掌”兼得应该是现代回族家庭教育以至整个回族教育的双重目标观。
  从一般逻辑的角度看,宗教意识与科学文化素质是对立的,因为宗教排斥科学,科学抵制宗教的渗入。而事实上宗教与科学的对立并不排斥宗教意识与科学文化素质在人类自身中的并存,因为人本身就是一个多样性的统一体,这就为双重人格素质提供了并存的空间。正如牛顿信奉上帝,并不排斥他作为伟大的科学家,白寿彝、马坚笃信伊斯兰教也不影响他们现代着名史学家的地位一样,说明了宗教意识与科学文化素质双重人格并存已是不可争辩的事实。
  倡导家庭教育以至整个回族教育的双重目标观,既基于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又着眼于回族长远的发展。伊斯兰教虽有其独特的教义与创举,但对世界各种正确知识都鼓励信徒们去探索和研究。先知穆罕默德曾嘱咐弟子们说:“智慧是穆民走失的骆驼,无论在什么地方发现,就把它牵回。”又说:“智慧即使来自非穆斯林也应采纳。”又说:“你们要求学,即使远在中国也当求之”(转引自纳润章:《云南伊斯兰教简志》载《云南伊斯兰文化论文选集》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可见伊斯兰教奖励学术,重视文化教育。虔诚的穆斯林可能会耽心,子女远离家乡求学或工作,会丢掉宗教信仰、背弃回族习俗、丧失回族人格。这种耽心不是毫无根据,在远离家乡求学或工作的回民中确有这种情况存在,但应该看到,不出乡门而背弃宗教信仰,丧失回族人格的情况照样会发生。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而自己关闭回族子弟接受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参与社会竞争的门路。在对待宗教与回族的关系上,我们即要强调后者对于前者的不可分离性,回民不能没有宗教信仰,同时又必须注意到宗教的兴盛又同回族的进步与发展紧密相连。元明时期的回族,在政治地位上的优越和政治人才、学术人才辈出,是当时伊斯兰教得以普及并受到社会重视的主要原因。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回族在社会在国家中没有自己的地位,从根本上讲也不会有伊斯兰教的地位,而回族地位则依赖于回族人才的辈出和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而不仅仅是单一的宗教素质问题。因此,在回族的家庭教育中,倡导双重目标观,既符合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又是回族兴旺发达的必然要求。
  由于历史造就了回族与伊斯兰教的亲和关系以及回族跟上现代化步伐所面临现代文明的严峻挑战,决定了回族家庭教育必须逐步实现从单一的宗教文化教育模式向宗教文化教育与现代文化教育并重的模式转变,这是当代回族家庭教育模式的基本走向。对于超越历史和现实的激进的“重现代文化轻宗教文化”的家庭教育模式,至少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广大回族家庭是不可能接受的,是不宜提倡的。
  伊斯兰文化先于回族而在中国传播的事实,以至伊斯兰文化对于回族形成的催化和渗透,形成了回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习俗以及思维方式、行为准则和心态特征同伊斯兰教密不可分的现象,造就了回族与众不同的民族特性,产生了回族家庭教育的传统模式。随着历史的前行和社会的进步,回族封闭与半封闭的生活模式被冲破,每一个回族的个体当他呱呱坠地之时起,并处在了宗教和现代文明双重文化氛围之中,接受双重文化的洗礼和熏陶,坚定宗教的信仰,踏着时代的节拍,是每一个回族个体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也一定是无数的这样个体所组成的回族整体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从而回族的家庭教育以至整个回族的教育逐步实现从传统的单一目标模式向双重目标模式转变具有着现实的必然性。实现这一转变,一方面依赖于现代社会对宗教社会的认知、理解和宽容,另方面又寄望于宗教社会对现代社会的接纳和宗教自身的调整与更新。在宗教与现实的碰撞中,以开明的政策和心态趋近现实,正视和容纳现实,应该是当今回族亲子教育,当然也是整个回族教育发展的原则和方向。
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昆明25~29A849民族研究纳麒19981998伊斯兰教是回族先民们信奉的宗教,它先于回族的形成而存在和传播的状况,造成了伊斯兰文化与回族特性的亲和,形成了回族全民信教的现象。传统回族家庭教育的伊斯兰文化主流,既是这种亲和关系的结果,又是加剧亲和状态的原因。伴随历史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以培育宗教人格为主要目标的回族传统家庭教育,与现代文明的要求拉开了距离,步入了教育的误区。倡导“宗教文化与现代文化”并重的家庭教育的双重目标观,既基于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又着眼于回族长远的发展,逐步实现从传统的单一目标模式向双重目标模式转变,是回族家庭教育的基本走向。实现这一转变,既依赖于现代社会对宗教社会的认知、理解和宽容,又寄望于宗教社会对现代社会的接纳和宗教自身的调整与更新。回族/家庭教育/传统/宗教文化/亲和关系 作者: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昆明25~29A849民族研究纳麒19981998伊斯兰教是回族先民们信奉的宗教,它先于回族的形成而存在和传播的状况,造成了伊斯兰文化与回族特性的亲和,形成了回族全民信教的现象。传统回族家庭教育的伊斯兰文化主流,既是这种亲和关系的结果,又是加剧亲和状态的原因。伴随历史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以培育宗教人格为主要目标的回族传统家庭教育,与现代文明的要求拉开了距离,步入了教育的误区。倡导“宗教文化与现代文化”并重的家庭教育的双重目标观,既基于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又着眼于回族长远的发展,逐步实现从传统的单一目标模式向双重目标模式转变,是回族家庭教育的基本走向。实现这一转变,既依赖于现代社会对宗教社会的认知、理解和宽容,又寄望于宗教社会对现代社会的接纳和宗教自身的调整与更新。回族/家庭教育/传统/宗教文化/亲和关系

网载 2013-09-10 20: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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