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理想国的覆灭 第七章 从雅各宾派到雅各宾专政:道德理想国的实践历程 一、道德法庭——统治合法性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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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从雅各宾派到雅各宾专政:道德理想国的实践历程

  一、道德法庭——统治合法性的转移

  二、道德救赎——重组市民社会

  三、语言磁化——革命之道德魔力

  四、道德越位——罗伯斯庇尔悲剧之发生

  五、内外禁锢——舆论划一与道德对抗

   什么是支持和推动这个政府的主要动力呢?是美德。我指的是公共美德,这种美德曾在希腊和罗马创造过许多奇迹,它将会在共和主义的法国创造出更加惊人的奇迹。①

   ——罗伯斯庇尔

  1793年6月,雅各宾派正式执政。

  这是前期革命的延续,又是前期革命的断裂。所谓延续,即谓在此之前,卢梭思想的影响已渗透法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弥散于四方的卢梭幽灵正在向一个焦点辐凑;所谓断裂,即指雅各宾派执政后,突出实践卢梭的道德理想,尽可能排除先前与之共存的其它革命成份、革命要求,1793年至1794年的法国革命逐渐出现道德革命的一元独断面貌。

   一、道德法庭——统治合法性的转移

  革命被两种冲突的成份撕裂。用法国史学家贝尔纳·克罗蒂桑的话来说:

   一个倾向于整体主义,一个倾向于个人权力。一个追求按照人权宣言扞卫个人的不可侵犯性,另一个追求建立一个超个人的国家,成为公民的至高无上的实体。后一种追求,就来源于卢梭的着作②。

   后一种革命追求,要求建立新的统治合法性——道德合法性,用以取代先前所追求的法理合法性。这就意味着波旁王朝传统型统治崩溃以后,取而代之的统治将暂时不是法理型统治,而是奇理斯玛型统治。

  这一合法性转移在雅各宾执政前即已悄悄开始。初见端倪者,是1792年的9月屠杀事件。

  1792年9月2日至5日,巴黎市民在前线告急、后方空虚的恐慌气氛中,害怕监狱在押犯及嫌疑犯暴动,自发组成私刑队伍,冲进各监狱杀人。在未有任何司法程序审判的情况下,处死1,100多名囚犯,包括许多教士。这一事件是否合法?议会辩论时,议员普遍承认,这一行动难以寻证司法合法性。然而,群众的“直接干预”又不能不得到批准,哪怕是事后批准。在这种情况下,来自布列坦尼的一个议员说:

   不,我不怜悯他们,那些狂热的教士。他们对祖国做的坏事太多了。我重复一遍:少数人总是有罪的。尽管从权力上说,他们有法律保护③。

  这就提供了一种新的逻辑:少数人总是有罪,居于人类中的少数这一事实本身,就是邪恶的证据,邪恶者不受法律保护。

  内政大臣罗兰于事变当天写信给议会,显然接受了这一逻辑。他用道德正义来为屠杀行为辩护:“我知道人民报复虽属可怕,但仍有相当的正义”④。

  罗伯斯庇尔11月5日在议会中发言,打断议会中有关司法合法性的辩论:“让我们为更令人激动的灾难掉些眼泪吧!几乎仅仅为自由的敌人叹息,我认为这种情感是可疑的”。⑤

  这种高调逻辑,即为罗伯斯庇尔的“语言魔力”,以后曾反复出现。高调逻辑的作用在于,每当政治进程遭遇制度安排的技术性困难,它总能从高处奔泻而下,以道德激情冲破障碍,以政治上的道德判断转换政治上的技术讨论。高调逻辑作用频繁,则意味着法律权威岌岌可危。一种新的合法性理论迟早要在法理权威之旁抬头,并取而代之。

  如果说9月屠杀案的道德合法性,尚属事后批准,那么在两个月后的国王审判案中,则可以看到道德合法性与法理合法性的当场辩论。到这个时候,道德合法性已不是事后批准,而是从后台走上前台,公开论证非程序化、非理性化的“正义” 行动了。

  92年11月13日,议会进入辩论,国王是否能够受审?这一问题又遭遇司法障碍。按照1791年宪法规定,国王不受审判,但是,革命若须深入,则国王又不能不审判。这种两难局面使议会陷于胶着状态。一个议员叫道:“难道让我们到旁的行星上去找裁判官吗?”⑥

  12月27日,圣鞠斯特发言,突发惊人之语,把这一问题从司法范围一下子转移到道德范围来讨论;

   纯洁是人民的基本天性,罪恶是人民之敌不可避免的污迹。

   国王的辩护士们,你们要为他做什么?如果他是纯洁的,那末人民就是罪恶的⑦!

   这样尖锐、逼仄的善恶对立,使得议会只能在善、恶两元中选择“善”,而不是在合法、非法中选择“合法”。法律陷于尴尬,新的合法资源——道德,在法理尴尬中堂皇升起。如同他所崇拜的卢梭一样,圣鞠斯特在这场司法困窘中,是以语言转换来摆脱危机,把司法逻辑换算为道德逻辑,一冲而过,冲破了这场折磨众多议员的合法性危机。

  罗伯斯庇尔的立场更彻底,他要求的不仅仅是道德审判。他推动议员们道德原点,而不是面对司法程序来考虑问题,甚至回复到国王和人民在缔结社会契约前的自然状态来考虑问题,以道德法庭来处死国王,而不是审判国王。因此,他的理论向着先验原理升华了一大步,他的要求则向着激进主张大大跨进了一步。卢梭之论辩风格在他的下述发言中发挥得淋漓尽致:

   公民们,大会不知不觉地离开了问题的本质。在这里没有什么提出诉讼的理由。……你们的任务不是对某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而是采取拯救社会的措施,起到国民先知的作用……在自然法庭里所进行的这一巨大诉讼案,犯罪和善行之间、自由与暴政之间的诉讼案,最终的裁决将有利于犯罪和暴政。

   人民的审判不同于法庭的审判,他们不作判决,他们像闪电一样地予以打击;他们不裁判国王,他们把国王化为乌有。路易应该死,因为祖国需要生。⑧(着重号为本书作者所加)

   据陈崇武先生考证,“罗伯斯庇尔的这次演说非常成功。大厅里的听众像被魔法缠住了一样,寂静无声。当他的演说结束时,突然掌声雷动”。罗伯斯庇尔的演说通常都具有这种效果。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魔法”?科班在《法国革命面面观》中评论此事,对这一“魔法”的后果说得很准确:“国王受审并处死一案,开启了一个先例:从此,出现了一系列政治性的审判和指控,在这些审判和指控中,所有司法公正的观念统统废黜了”。⑨

  问题并不在于国王是否应该受审或处死。极而言之,诚如罗伯斯庇尔所言——“路易应该死,因为人民需要生”,能否既让路易死,又让法理权威活呢?换言之,当法律程序发生障碍时,能否通过修改具体法律程序的手段,既适应情境逻辑的需要,又维护整个法理系统的尊严,而不是“不作判决,像闪电一样地予以打击”?法国人似乎不习惯这样的思路。与此相对,美国人则擅长于修宪的补充手段,一部成文宪法不变,却后缀有200多次补充条款;英国人则连成文宪法也没有,却通过尊重前案惯例之习惯,有效维护了法理之尊严。按照法国革命的逻辑,美国人既有200多次补充条款,即应有200多次宪法危机;英国人连宪法都没有,则更应该不断起义。这样“闪电式打击”的政治思维实在是太危险了,无怪法国着名史学家勒费弗尔悲叹:“司法权的次要地位和立法权的纯代表性,这是法国公法中两项永不变更的原则。”D E

  如此辩论之结果,罗伯斯庇尔获胜,一方面是“国王化为乌有”,另一方面则是“法理化为乌有”。自然状态战胜了司法程序,道德法庭战胜了理性法庭,启蒙运动积三代人努力筑起的反对宗教法庭的理性堤坝,在道德良知的滔滔雄辩中化为乌有。国王审判及国王之死,再好不过地说明法国革命前期追求理性统治的努力归于失败。道德动员取代理性权威,奇理斯玛式的道德统治升出了地平线。


朱学勤 2013-08-20 15: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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