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哭了,干部为何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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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乔志峰

来源|天涯博客


强拆现场拆迁户痛哭,干部大笑:不服告政府。安徽阜阳一处拆迁现场,拆迁户哭诉:我们这些老百姓容易吗?你政府拆我的房子,你必须拿你们的拆迁手续给我们看看。该干部面带笑容说:其他别讲了,你起诉就行了。


老百姓在哭,干部为何还笑得出来,并且笑得非常开心?中国广播网分析说:因为正常拆迁要补偿,但时间等不起。如果政府强拆输官司,也是经济赔偿,这不和拆迁补偿一样吗?但政府赢得了时间,干部取得了政绩,所以干部笑了。由此可见,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敢将强拆进行到底、一些干部之所以愿意冲锋陷阵在拆迁第一线,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出于利益考量,强拆可以带来政绩和经济上的好处;二是现行法律法规对强拆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特别是惩处力度偏弱,有时候甚至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如果未取得拆迁手续便强行拆迁,无疑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应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实上,在拆迁领域有很多超越法律法规的潜规则,上下级之间也往往是利益共同体,因此,强拆很常见,而除非是媒体曝光或引发重大事故,因强拆被追究责任者并不多见。这也就是为何某些干部会有恃无恐的重要原因。


拆迁领域的某些乱象,公众早见怪不怪了。被称作“最狠拆迁女市长”的吉林省舒兰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韩迎新,曾公开宣称“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河北永年县征地,开救护车和警车进村,数百人驻扎。副市长有什么“尚方宝剑”?是上边有人,还是根本不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救护车进村,则显然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恐吓——哪怕你寻死觅活,也动摇不了政府强拆的决心,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强拆为祸之烈,由此可见一斑。


征地、强拆已日益成为当今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各地由于征地强拆而引发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造成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然而,不管是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还是血淋淋的事实,都无法阻挡张牙舞爪的铲车和推土机。强拆现场干部那诡异的一笑,暴露的恐怕不仅是某些干部的素质低下、冷酷无情,也不仅是缺少监督制约的权力是多么的嚣张跋扈,更是再次提醒全社会对“大拆大建”这种发展模式进行反思。将拆迁真正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树立起更科学、更有可持续性的发展观,才能保障拆迁者和被拆迁者各方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天涯观察 2015-08-23 08: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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