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也:忍让不是防治“路怒症”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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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贾也

来源|天涯杂谈


引语:守规矩的反而成了“弱势群体”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路怒症”也是如此。说好的,有交规,官法如炉;有人心,将心比心,堵路不堵心。但往往在我们堵路的时候,不堵心也不行,明明你想守规矩,本本分分地排队待行,就有人任意变道,任意加塞,任意超车,任意压线让两个车道无路可走,任意地开在应急车道和硬路肩,更有甚者,狂闪你远光灯狂按你喇叭,肆无忌惮地挑战马路秩序,将他们的低素质暴露无遗在你眼前,让守规矩的你成为“弱势群体”。这些不守规矩的人才是“路怒症”的元凶。


一、“路怒症”的元凶


针对成都女司机被殴事件,我认为:虽然做人要讲原则,打人不对,打女人更不对,更没有必要“公开为暴力叫好”,但是对于卢琴卢女士被暴揍,绝对要就事论事的。


我反复看这个视频好几次之后,认为女车与男车缠斗共分五个回合:


第一回合,女车先突然变道下出口,低速且连变两道,一虚线一实线,完全无视后面的男车,幸亏男车及时刹车避险;第二回合,进入出口后,女车又跟男车玩别车,男车再避开并甩远女车;第三回合,最为惊险刺激,女车胡搅蛮缠,用神风自杀式的方式高速超男车,并打横向急刹车来拦男车,男车继续刹车避险,但男车内小孩子开始哭啼;第四回合,女车依然誓不罢休,再把男车往撞向行人的方向别,并导致男车险些碰到路边的电瓶车;第五回合,男车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怒而逼停女车,开始一顿狠狠的修理。


一般正常的人,第一回合超人车,第二回合被人超车,一来一回,算是扯平,基本都会到此为止,没必要三四五下去,继续胡搅蛮缠。奇葩的是,这位卢女士还真会玩,越玩越刺激,尽显最毒妇人心,招招想致人于死地。被揍之人必有欠揍之处,她纯属活该,咎由自取,被打得大快人心,被打得喜闻乐见。


我觉得:人渣无地域,不分南北;也无性别,不分男女。难道就是因为卢女士是枚渣女,便无条件地纵容她不成?更让人感到有些好笑的是,卢渣女事后接受采访,还挺觉得委屈,说上一句“我变道并没有问题!”如此理直气壮,如此怙恶不悛,碰到这种任性的渣女,说句实在话,再是修养好的人,也难免会犯起“路怒症”的。


对于这种渣女,作为我是可以坚持底线,毕竟“好男不与恶女斗”,但我是不会反对别人动粗的。我甚至认为:教训这样的渣女一顿非常有必要,对这个社会而言还是件好事,虽不至于拯救她的灵魂,但可以暂时拯救她的身体,让她以后会稍微收敛一下,明白“吃一堑,长一智”,在路上多长一份心。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路上的汽车多了,而人们的素质水平不升反降,“路怒症”确实多发,时不时闹出人命,有些完全可以避免的。这些事件说是“路怒症”,其实也未必,主要是江湖险恶,人心叵测,人渣轧堆上路了,是我们社会素质教育失败结出的恶果。


比如上个月湖北麻城女司机碰人道歉男伴下车发飙反被捅这个事件,女司机道了歉,行人也走了,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然而,同车的男伴却下车追上行人动手,结果有去无回,搭上了卿卿性命。问题是,明明可以息事宁人,又轮不到你多少事,要你逞什么能?蹭到行人的手了,错就错了,认个错赔个不是,又不会少块肉,更不会死人的,何必要动手打被蹭的人,难道你“全武行”了,就显示你是大男人了?


还是一句老话,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虽然行人掏刀捅人是纯粹千不该万不该,但我更觉得这男伴纯粹自寻死路,这叫不是人渣不聚头,恶人还须恶人磨。对于这个男伴被收拾,我给两个字的话:活该!给三个字的话:自作孽!


所以,成都卢渣女是欠揍的,纯粹是要找人揍的节奏;而湖北的男伴是欠死的,纯粹是阎王本不收却偏要赶着去投胎的节奏。如果说是这两个事件,非要说是寻衅滋事,我觉得就是卢渣女和男伴,才是罪魁祸首。我们都可能在路上,但无须对这类渣男渣女礼让三分的——当然,不建议有过激的行为,毕竟事情做过头,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二、“路怒症”的良方


在路上,是你的路,是我的路,更是大家的路,总不至于因为要为你让路,让大家无路可走吧!对于一些人,我觉得一味的忍让和迁就是没有用的。记得前年,我不开车换坐地铁去上班,好端端地走在斑马线中间,由南入北小心翼翼地过马路,远远地看着一辆白色宝马车由东往西直飙而来,目测刹车是刹不住的了,说时迟那时快,只有撒开腿与汽车同一个方向赛跑,即往西跑,为避免激烈碰撞,在亲密接触之前,我纵身一跃,跳到发动机罩上,虽皮外伤流了血但并无大碍,令我气愤的是,这个女司机躲在车里就没有下车,连一声必要的道歉也没有。


我问她:“斑马线减速都不知道?”她只来一句,“我要赶着上班去!”我愤恨道,“你要上班,难道我就不用上班了?你要上班就是你撞人的理由?”她开始不说话了,顾自玩手机。我说:“幸亏我反应快,要是继续往北跑,一条腿铁定在你车轮下了,是死是残都说不好——你是不是想存心撞死我啊!”


这枚渣女楞是赖在车子装作事不关己。我想即使惊魂未定,过了这段时间,她也应该回神了,说声道歉总不会少块肉,可人家偏不干——可能下车担心被我揍一顿。我不想跟她耗在这里,只要求她诚恳地向我道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然而论理找交警,根本没多大用处,繁琐的取证耗时不说,还说不定人家嗲几声,装一下弱女子,交警心一软还会数落我一个大男人就一点皮外伤,尽没事找事!但是,我总不至于大方地对她说,“我没事,你走吧!”


有些公道在路上发生,也只有在路上讨回,你的宽容恰恰纵容这些人。我是有底线的,从不打女人,但我收拾女人的凶器总可以吧——此举虽是阿Q,但至少让她明白我的路权是不容侵犯的。最终我临门一脚,把她的车门踢陷凹进去,并大声说道:“你有撞人的胆,没道歉的心,既然如此,你撞我人,我就踢你车,只想提醒你开车要小心,过斑马线要减速,人命关天,一个人身后就有一个家庭,现在两清了,再见!”


有人说我傻,这一脚有什么用?修理费保险公司会承担,她不会损失一根毛线。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她去修理要花时间,她去理赔要办手续,这样折腾一遭,她就知道撞上人这件事也挺麻烦的,或多或少会吸取一点教训。


我们现在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我们的素质确实不高,有太多的渣男渣女跑到路上,一味地想着自己怎么痛快就怎么来,视交规如无物,视他人如路障,任意地变道、加塞、超车,人为地制造着路上险情。他们抱着这样的想法:你追我尾是你的责任,即使是我的责任也有保险公司陪付。至于违章扣分、罚钱,不就是多找几本证,多掏几块钱么的事,这又奈他们何——如果交警部门有过硬的关系,钱可以少罚,分可以不扣——就像成都卢女士名下两辆车,据网友爆料,一辆违章26次未处理,另一辆违章20次未处理,简直成了违章专业户了,也不见得交管部门会禁她驾。


我挺喜欢自驾游的,在路上也见得太多如卢渣女这样任性的司机,也难免成为一枚“路怒族”。但是,我觉得我的愤怒是理由的,而且理直气壮,大家都守规矩,有序通过不是很好吗?凭什么一到拥堵了,这些渣男渣女们便以无耻为荣,纷纷破坏规矩,逼得我们这些有序排队等候通过的人无路可走呢?更让人恶心的是,你去跟这些破坏规矩的人论理,他们还要占便宜卖乖,嚷嚷着你有本事你来超我啊,你有本事来追我尾啊,这明显是在向你示威么!


“路怒症”确实是一种病态,得治!怎么治?难道只有要我们一味忍让这一招吗?作自我反省,自我调节,忍得一时之气,可消百日之灾;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甚至上升到“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的圣人忘情的境界,无非就是要我们用得“乌龟法”来缓解路上的不平,其实这些都不是对症下药,恰恰是姑息养奸,纵恶为患。


需要明白的是,忍让更为可悲,后果更为严重,对不文明的行为视而不见是一种更可怕的病,只会任由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不断地蔓延,最终让大家无路可走。


这就好比容忍官员腐败一般,我们一味地忍让,一味地迁就,让他们肆意而为毫无异议,不去制止,结果呢?且不说贪官满地走,而且腐败蔓延到了整个社会,最终害得是我们自己,读书求人,看病求人,办证求人,评职称求人……样样求人,求来求去,求谁?不就是你那些有关系的朋友——而这些朋友不正是被我们一直以来宠坏的贪官吗?而你这样的行为又何尝不是在破坏规矩?


我们在路上开车为什么容易有“路怒症”,关键原因就是:不守规矩的人太多了,守规矩的反而成了“弱势群体”。因此,归根结底,要治好“路怒症”,关键还是在于惩恶扬善,要让守规矩的人得到鼓励、赢得便利,而要让破坏规矩的人倍感约束、得到惩罚。现代法治的精神和社会文明的原则,应该保护守法的善类,而不是让恶人有机可乘,恣意妄为。从这层面而言,“路怒症”的根源在于交管部门懒政惰政!


结语:官媒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我们通过忍让来远离“路怒症”,如此迂腐之论,听听都要醉。我们决心成为善类,遵纪守法,承诺“我是司机,我文明行车”,但万一我是文明了,结果却是人善被欺,马善被人骑,反而纵容了那些为恶者。善类需要良法来撑腰,让守规矩的人得到鼓励、赢得便利——这才是防治“路怒症”的良方妙药。



天涯观察 2015-08-23 08: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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