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中国官员为何爱自杀

>>>  當代歷史與思想  >>> 簡體     傳統

摘要
据统计,中国平均每年有28.7万人死于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另外,据中纪委特别研究员王华超透露,仅2003年上半年,中国就有6526名干部失踪,8371个贪官外逃,1252人自杀。


社会结构转型的挤压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迁。目前,我们仍然处于社会结构转型时期,“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由农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化,由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化”。社会结构的转型伴随着人口结构、社区结构、制度结构、心理结构、意识形态结构等各方面的转化。


官员群体在这一转型时期面临的任务远远复杂于改革开放之前。以前是阶级斗争为纲,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前专注于维护社会稳定,现在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以前官员是稳定、安全的职业,现在是危险的工作之一等等。这一系列的转变要求官员必须转变,不然就面临淘汰,这必然导致官员各方面压力的巨大。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包括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以及应对国际形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这都是对当下的各级官员的严峻考验。官员之所以自杀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处理好这种外部环境的转变和自身转变之间的关系。外部环境日新月异,自身的本领和素质却没有显着提高,从而导致自己认不清形势、判不准问题、找不了对策。


对上满足不了考核要求,对下解决不了百姓的现实难题,自己倍感压力与挫折以至于选择自杀才能解脱。所以,近十年多数自杀的官员其实也是被现实所淘汰的官员,是没有勇气与能力处理社会转型期各种纷繁复杂事务的官员。


官场亚文化的恶化


亚文化是相对主流文化而言的。官场的主流文化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诸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但是官场上也有恶态的亚文化,比如明哲保身、左右逢源、潜规则等。


官场亚文化恶化的突出表现就是“官油子”文化。“官油子”文化反映的是“一种思想消极化、工作形式化、作风庸俗化的不良官场文化”,它具有如下特征:


“唯上和媚上。领导的指示和讲话常挂嘴边,调动一切资源,动员一切力量,创造一切机会,取悦领导;权谋和谋权。权谋的目的是为了谋权,坐着下面的位子想着上面的位子,‘两年不提拔,心中有想法;三年不挪动,就想去活动’;圈子和宗派。以人划线,搞亲疏远近,形成小集团、小圈子。为了圈子的利益,常常是非不分,甚至黑白颠倒,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包装和空假。电视天天上,报纸天天登;电视现其行,广播闻其声。装腔作势,逢场作戏。”


官场长期受到“官油子”文化的侵蚀,久而久之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生态,让身处其中的官员倍感焦虑又无可奈何致使很多官员不能“适应”而选择了自杀。


社会流动的藩篱


社会流动是指人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社会位置的变化,具体表现为地域的流动、部门的流动、职位的流动等。本文的社会流动主要指向于官员的职位流动。官员在官僚体系内,不管是横向流动还是纵向流动,其概率都是微小的,绝大数官员都是在自己的职位上干到退休。


阻碍官员内部流动的藩篱有两个。一是制度的藩篱。我国公务员制度对职位的设置是职务与职级一体,即为了达到什么级别就必须担任什么职务,这必然导致僧多粥少、竞争激烈、流动不畅的局面。


据相关媒体报道:正常情况下一个基层公务员的晋升之路是:大学毕业22岁,进入机关,30岁成为副科,33岁成为正科,40岁成为副处,47岁成为正处,然后在正处岗位上再干几年退休,极个别可能成为副厅级干部,成为省部级官员的可能只有万分之四。另外,据公共管理专家竹立家透露,全国县处级公务员约有60万人,这相对于708.9万人的每整体队伍而言,其晋升比例大约在12:1的状态。这就意味着绝大都数官员的流动是停滞的。


二是政策的藩篱。在上世纪提出干部年轻化的政策后,很多地方在干部的流动方面都以年龄划线,如“过40岁不能提拔为科级干部,50岁不能提拔为处级干部,55不能提拔为司局级干部,科级干部50岁要退居二线”。


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扼杀了很多身强力壮派官员干事业的动力与激情。总之,官僚系统内部流动的藩篱致使众多长期担任低级别的官员消极、悲观乃是自杀。在我们的研究样本中,自杀最多的官员就是县处级及以下,有82人,占75.2%。


官僚集团集体意识的扭曲


研究中,我们发现有些官员自杀是迫于保护“同伴”的压力,这是典型的利他主义自杀,在此文中我们归类为自我牺牲型自杀。官员为什么以死来保护同伙呢?这是扭曲的集体意识、集体倾向或集体力量对个体的整合力度过于强大,导致被查官员宁可牺牲自己也不愿供出同伙。扭曲的集体意识发端于集体腐败,集体腐败是指政府某个行政机构的全部或者部分成员,形成分离同盟,利用所掌握的政治权力,实现权力互补,从而进行中饱私囊,违法乱纪腐败行为。


集体腐败的实质,是少数官员群体相互结成攻守同盟,形成类似黑社会群体的小组织,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并共同对付潜在的对手。也就是说腐败集体的集体意识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单挡,有罪单扛,集体串供。如四川某区社保中心主任周某因丢失涉及千万元的单据而被纪委双规,双规期间其选择了自杀,死后又有众多涉案官员被调查。由此可以看出,这种集体意识以牺牲个人保护整个腐败集团,致使党内的纪检工作难于开展,以至于很多“大老虎”至今潜伏。



共识网 2015-08-23 08:45:43

[新一篇] 【見聞】三十年后中國將無“農村”

[舊一篇] 孫哲:中美關系耽誤不起 頭條
回頂部
寫評論


評論集


暫無評論。

稱謂:

内容:

驗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