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冲突,《查理周刊》不是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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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人勿近 绘图/linali


《查理周刊》事件再次引起了人们对于文明冲突的探讨,由原本的文化事件演变为重大国际事件的,《查理周刊》不是第一例。早在二十多年前,英国作家拉什迪因为写了《撒旦诗篇》遭到了来自穆斯林世界的全球追杀。

拉什迪事件与“文明冲突”

by

阮炜

如果区区一部小说的影响大大超出了狭小的文学评论圈子,引发了一个或可称为“文明的冲突”的大事件,那么看似置身事外的中国人也应费心读一读。萨尔曼·拉什迪(一九四七—— )的《撒旦诗篇》(The Satanic Verses,1988)就是这么一部小说。它严重伤害了穆斯林的感情,引发了所谓“拉什迪事件”。这一世界性事件在世界文学史上所掀起的巨大波澜是前所未有的,而从根本上讲,拉什迪事件与改变了世界历史进程的“九一一”袭击、持续不断的巴以流血冲突,还有那硝烟总是散不去的第二次伊拉克战争的性质相似,都是以穆斯林为一方,以美英为首包括以色列在内的西方阵营为另一方的重大事件。

《撒旦诗篇》究竟如何伤害了伊斯兰教?不妨看看以下例子。

在涉及伊斯兰教兴起的有关章节中,加西利亚(指麦加,字面意思是“黑暗”、“昏昧”)城里穆罕默德的反对者雇了一个诗人巴尔来专门讽刺穆罕默德;巴尔用穆罕默德十二个妻子的名字给该城的十二个妓女重新命名;保护这些妓女或把她们与四周隔离开来的妓院被命名为“屏帘”(“屏帘”在伊斯兰传统中象征《可兰经》,或保护信仰者的精神屏障);巴尔还特地将先知最喜欢的阿耶沙的名字派给“屏帘”里一个最年轻最漂亮的妓女;这些举措使得加西利亚全城男人“私下里兴奋难耐”,“屏帘”妓院因之爆棚,生意“陡增了百分之三百”。当“蜂拥而至”的男人在院子里排队等候,“像麦加朝觐者围绕那古老黑石转圈那样围绕着位于中央的‘爱之泉’转圈”时,当鸨婆在“那堕落的窝巢、那反清真寺、那渎神的迷宫”(均指“屏帘”)里将十二名妓女一古脑儿“嫁”给巴尔,宣布他已成为“前生意人马洪德(穆罕默德)十二个妻子的丈夫”时,对穆斯林感情的伤害是再明显不过了。

按照伊斯兰教法律,任何把神之言归因于人的做法都是大不敬,应以死罪论处。《撒旦诗篇》中有一个人物与作者萨尔曼·拉什迪本人同名,他就是先知穆罕默德的秘书“波斯人萨尔曼”。这位七世纪的萨尔曼身负一项神圣的使命:笔录神通过大天使吉布利尔传达给穆罕默德的启示。可是这位秘书萨尔曼很不安分。他生发了一个“恶魔般的念头”,开始“鬼鬼祟祟地篡改”后来成为《可兰经》的神之言,而《可兰经》在穆斯林心目中又是由神通过大天使吉布利尔传达给穆罕默德的启示,是神圣真理。但在这个已然十分“后现代”的秘书心目中,神圣事物压根儿就不存在。他开始“在小地方做手脚。如果马洪德口述了一行诗句,其中神被描述为全闻、全知,我就录为全知、全智……这样,实际上是我(秘书萨尔曼)在书写那神圣经书——用我自己的亵言秽语来玷污神的启示。可是老天在上,如果我的可怜微言竟然无法与神之言区分开来,这意味着什么?这对于那神圣诗篇的性质意味着什么?”这里,读者听到的难道不就是萨尔曼·拉什迪本人的声音?

然而拉什迪对伊斯兰教最严重的亵渎,还在于对包括穆罕默德在内的人物的身份所进行的“后现代”消解。不仅拉什迪本人与秘书萨尔曼同名,故事主人公之一自称“撒旦”的前影星吉布利尔·法里什塔(另一个主人公是萨拉丁·昌姆查)也与大天使同名。在故事发展的关键处,两个吉布利尔不分你我,合而为一。吉布利尔·法里什塔不仅能够自由跨越时空,在二十世纪不列颠群岛与七世纪阿拉伯半岛之间往返来回,也能在过气影星与大天使两个角色之间任意穿行。这位前影星/大天使甚至能在穆罕默德那里听取神之言时与他合为一体,充当先知的“另一个自我”:“大天使实际上就在先知里,我在他肚子里拖着曳着,我这个大天使从这睡者的肚脐眼里被挤压出来,我——吉布利尔·法里什塔出来了,而我的另一个自我马洪德(中世纪西方人对穆罕默德的蔑称)却躺在那儿恍兮惚兮地倾听着,我被一条闪亮光绳捆在他身上,肚脐眼对肚脐眼,要说我俩究竟谁梦到了谁,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一个“撒旦”般的过气影星能与大天使甚至倾听神之言的先知本人互换自我,混为一谈,伊斯兰教的真理性何在?神通过这“后现代”怪物传达出来的“神圣诗篇”的神圣性何在?这不是“撒旦诗篇”是什么?

拉什迪事件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性从一开始便隐含在拉什迪远非单纯的宗教、文化和社会背景中。他出生在印度孟买一个富有的穆斯林商人家庭,母语为乌尔都语,但五岁起即被送到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学校受教育,放学回家仍被鼓励在日常活动中讲英语。十四岁时拉什迪被送到英国着名贵族学校拉格比公学读书,后来上了伦敦国王学院,再后来又入了英国国籍。这种双语、双文化环境对日后的文学生涯未尝没有益处,但对于形成一种明确的文化身份却是不利的。可以说在文化归属上,拉什迪自小便无所适从。及至青年时代,其对伊斯兰教的信仰已丧失殆尽,最重要的价值认同是西方世俗主义,尤其是那解构乃至亵渎一切价值的“后现代主义”。双语、双文化的成长环境也意味着,青少年乃至成年时期的拉什迪将经历种种文化错位和种族歧视,这从《撒旦诗篇》问世前他所发表的大量作品和言论中不难看出。正是生活经历的语言分裂、文化分裂、自我分裂解释了拉什迪何以着迷于“后殖民”语境中的文化身份、文化迁移、文化越界和文化杂交问题,也多少解释了其政治立场何以左倾,甚至一度宣称自己的政治观点“大体上是马克思主义”的。

《撒旦诗篇》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六日出版后,穆斯林虽感到受了伤害,起初却并没有激烈举动。他们平静地同作者、出版商、国会议员、检查总长以及首相讲理。他们并没有要求禁止该书发行,只要求作者和出版商在书中添一面插页,声明该书故事纯属虚构,所涉及的伊斯兰历史并非准确。与此同时,英国穆斯林也举行了一些示威活动。但所有这些努力均未能产生预期的结果。作者和出版商都没有认真对待此事,连与穆斯林对话的意思也没有。英国传媒的表现与作者和出版商相似。各大报既不发表书中激起穆斯林愤怒的有关章节,也不邀请穆斯林代表陈述立场。在这种情况下,一小群穆斯林于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日公开焚毁了一部《撒旦诗篇》。可就连这种刺激性举动也未能引起足够的注意。这时伦敦一位律师建议穆斯林事先通知各大媒体,以引起各方的注意。穆斯林这么做了。他们事先通知各大媒体后,又于一九八九年一月十四日走上街头焚书。此举立竿见影,媒体像被捅了马蜂窝似的,纷纷开始报道。但结果并非是穆斯林所愿意见到的。焚书对英国人的神经来说是一种强刺激,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探讨穆斯林为什么以及在何种意义何种程度上受了伤害,就开始斥责他们,骂他们为“野蛮人”、“狂热分子”,甚至将他们同纳粹相提并论。一些作家公然宣称应对穆斯林加以“开化”,以使英国人的子孙后代免遭“中世纪原教旨主义”侵害。

接下来的事态发展更具戏剧性。一九八九年二月十六日,伊朗精神领袖霍梅尼悬赏一百五十万美元,号召全世界穆斯林对拉什迪以及出版《撒旦诗篇》的书商、翻译该书的译者进行追杀。这就是直到一九九八年才取消的追杀令(fatwa)。这一“最极端的文学批评形式”(奈保尔语)使拉什迪事件从仅限于英国迅速演变为一个全球性事件。英国宣布与伊朗断交。西方国家纷纷对伊朗加以谴责。自此拉什迪退出公共生活,在警方保护下蜗居起来。德黑兰、纽约、伦敦和孟买等地爆发了大规模示威游行,据后来统计,共有二十多人死于欧洲、印度、巴基斯坦、埃及以及其他国家的骚乱中。印度于十月五日、南非于十一月二十四日通过专门立法,禁止《撒旦诗篇》出版和发行。在随后的几周里,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埃及、苏丹、索马里、孟加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穆斯林人口较多的国家纷纷采取禁书措施。

与此同时,事件在英国本土也迅速升级。二月十八日,着名左派大报《卫报》终于刊载了《撒旦诗篇》里一些伤害穆斯林的段落,但没有做任何解释或评论,也没有与穆斯林对话的意思。其他左翼或社会民主主义倾向的报刊的做法相似。着名小说家安东尼·伯吉斯发表了一番颇有引领舆论潮流味道的言论。他在《独立报》上的一篇文章中将穆斯林公开焚烧《撒旦诗篇》一事比作当年纳粹焚书压制思想自由,甚至说既然穆斯林不喜欢世俗的英国社会,而想建立一个神权国家,他们完全可以“飞向阿亚图拉霍梅尼或其他什么一本正经的卫道士的怀抱”。《卫报》一篇社论傲慢地要求英国穆斯林做出承诺:他们既生活在现代世俗社会,就应当改变原有思维和生活方式。好几家报纸不约而同地问:英国让太多的穆斯林“移入”,是否犯了一个“错误”?就连一九六七年种族关系法的首倡者罗伊·詹金斯也一反常态地表示:“我们在五十年代允许这里(英国)出现一个人数甚众的穆斯林社团时,理应更为谨慎。”

在拉什迪成为全球性事件中争论的焦点后,英国右翼分子对他遭受的死亡威胁幸灾乐祸,而左翼分子或社会民主主义者也一改弱势群体代言人的惯常形象,纷纷跳将出来谴责英国乃至全世界的穆斯林。传统的左中右分野一夜间消失,由来已久的阶级对立在讨伐“中世纪主义”的十字军东征中骤然得到了弥合。在这场争论中,一些英国人以“进步”自居,从一种世俗或“现代”的立场出发,用相对主义尺度论证《撒旦诗篇》虽包含了一些不恰当言论,却并非一定是对伊斯兰教的“亵渎”。他们认为,那些自以为受了伤害的穆斯林既然身处现代西方社会,便应学会“宽容”;从古至今,不同时代不同文明在不同情况下都有判定亵渎的不同标准,也就是说,并不存在一个绝对、一成不变的标准。笼统地讲,这种看法并非站不住脚。只是即便是已然高度世俗化的“后现代”西方人,也无法完全脱离自己生活其中的社会历史背景来抽象地断定什么是抑或不是亵渎。甚至时至今日,英国也仍有保护主流宗教基督教的法律,而迟至九十年代仍无保护非主流宗教的立法。

英国人以“进步”、“宽容”相标榜,可是他们在自己的宗教信仰遭到冒犯后,其反应却与穆斯林对《撒旦诗篇》的反应如出一辙。晚至七十和八十年代,英国虔诚的基督教徒在维护其宗教的神圣性方面仍然一点也不含糊,丝毫不亚于受到《撒旦诗篇》伤害后的穆斯林。甚至可以说,他们所用判定亵渎的标准与传统穆斯林相比也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六十年代前,英美文化中有这么一条不成文的约定:在银幕上表现耶稣的面部是不敬的。故而《庞培最后的日子》(一九三五年)和《本·霍尔》(一九五九年)只用了远镜头来表现耶稣,而在需要使用近镜头时,银幕上只出现耶稣的手或脚。因体毛被认为有损耶稣基督的神圣性,在《王中王》里扮演耶稣的演员剃掉了全身体毛。《超级明星耶稣基督》把耶稣基督刻画成一个摇滚乐手。英国基督教徒最初抗议这部影片,后来逐渐采取了容忍的态度。他们甚至学会了忍受《上帝的符咒》把耶稣基督演绎为一个天真的小丑。可是,当《逾越节阴谋》里耶稣基督以一个江湖骗子的面目出现时,他们便像穆斯林那样走上街头游行示威,以至该片无法继续公映,就此销声匿迹了。同样能够说明问题的是《基督最后的诱惑》(一九八五年)。该片为了展现耶稣基督富于人性的一面,描写了他与一名妓女的密切关系。从现代世俗主义的角度看,这只是对耶稣基督的一种不那么传统的解读,绝不能说嘲笑了耶稣,亵渎了基督教。尽管如此,该片仍然激怒了不少英国基督教徒。他们强烈要求毁掉该片拷贝,禁止其公映。他们甚至来到该片发行公司的母公司总裁李·沃瑟曼家门口,上演了一幕模拟耶稣受笞刑的街头活报剧。这种种恫吓行为迫使好几家连锁放映公司立即中断了这部片子的公映。

英国社会相对说来是宽松的,英国人相对说来是尊重个性且富于个性的,但在拉什迪事件中却颇为失态,表现出一种无个性可言的不宽容。左中右各色英国人之所以显现出同仇敌忾,是因为在他们看来,由言论而导致追杀令从根本上讲是“蒙昧主义”、“中世纪主义”;穆斯林以抗议、焚书甚至发布追杀令来表达自己的愤怒,是对他们乃至所有西方人奉为神圣的自由理念的严重威胁。至于言论自由是否要结合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来评判,至于在过往历史上乃至现当代,英国是否出于这样那样的理由限制言论自由,至于即便在自由理念已被广为接受的现当代,对传统意义上的神圣事物是否也仍然应心存敬畏,英国人并不愿意对之进行深入思考。另一方面,在非宗教性的一般问题上,有着悠久自由传统的英国也绝非允许不受约束的言论自由。这一点对于任何具有常识的人都不是一个问题。甚至在与宗教密不可分的种族关系方面,英国也明智地使用法律手段限制过度自由,有效遏止了可能导致种族仇恨和冲突的言论。

在对拉什迪事件的解读中,一些西方知识分子认为该事件起因于西方人“后现代”心态与穆斯林“前现代”宗教情感的冲突,而这种认知差异的根本原因又在于西方与伊斯兰国家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既然“后现代”西方人已将传统信仰的神圣性消解殆尽,而虔诚穆斯林却仍然对之心存敬畏,那么二者间发生价值冲突乃不可避免。采用这种视角来分析拉什迪事件不可,可如果忽略了宏观文明史视角,便很难得出一幅清晰、完整的画面。因为没有西方文明与伊斯兰文明在核心价值观和经济、政治上的结构性差异,没有这两个文明间由来已久的龃龉和冲突,区区一部小说是绝不可能引起如此轩然大波的。

如果说在伊斯兰文明兴起的最初五个世纪中,阿拉伯人对西方人大体上是取攻势,而西方人则处守势,那么及至十一世纪末第一次十字军东侵,两个文明间的攻守格局开始发生深刻的逆转。起初,入侵的十字军除了烧杀劫掠,只是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了一些短命的小公国,对幅员辽阔的伊斯兰世界似乎并未构成根本性威胁。然而,近代以来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资本主义获利动机的驱使下,西方殖民者借着先发现代性带来的斜面经济、科技和军事优势,对伊斯兰世界进行了范围大得多的入侵和占领。及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法国殖民者占领了现黎巴嫩、叙利亚、本属传统阿拉伯帝国的非洲北部,以及早已处在伊斯兰教影响之下的非洲西部和赤道附近地区;英国殖民者占领了现巴勒斯坦、约旦、伊拉克、阿拉伯湾、马来亚(现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文莱;荷兰殖民者则控制了所谓“东印度”,即印度尼西亚。只有土耳其和伊朗仍然保有名义上的主权。即便如此,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两个国家仍不断遭受英国、法国以及苏联或明或暗的政治经济渗透和侵略。

西方为施害者、伊斯兰为受害者的文明间格局并没有因为“二战”后西方殖民体系的崩溃而终结。西方与伊斯兰两个文明间的冲突是结构性的,不会因一个文明内某些国家的衰落或兴起而自动消弭。老殖民者退出了历史舞台的中心,其先前扮演的角色很大程度上又被新兴西方大国美国接了过来。在英国、法国和以色列为一方,埃及为另一方的一九五六年苏伊士运河危机中,美国貌似站在刚刚独立的埃及一边斡旋调解、从中渔利,但在随后半个世纪的阿—以冲突中,却一以贯之地偏袒以色列,且出于石油利益对不同中东国家实行分化、拉拢和打压的国家政策,再加上西方主导的不合理世界秩序使大多数伊斯兰国家经济长期以来得不到充分发展,大量穆斯林陷入贫穷,故而伊斯兰世界积聚了几百年的受挫感不仅未能缓解,反而更为加重了。这就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伊朗爆发反西方的伊斯兰革命,八十年代以来出现一个又一个反西方的激进组织(埃及的穆斯林兄弟会、阿富汗的塔利班、黎巴嫩的真主党、巴勒斯坦的哈马斯等等),发生一次又一次针对西方人和以色列的恐怖活动的深层原因,也是《撒旦诗篇》激起伊斯兰国家和全世界穆斯林强烈反应的深层原因。

先发现代性固然给西方人带来了明显的优势,使他们能够自诩“宽容”、“进步”,但从宏观文明史的角度来看,西方人何曾比穆斯林更宽容更进步?历史上,伊斯兰世界对待不同宗教信仰的政策比基督教西方世界开明得多、人道得多(尽管近代以来在西方入侵、社会文化生态失调的情况下,伊斯兰世界已难以表现出先前的从容)。故而西方媒体在拉什迪事件上指责穆斯林搞“中世纪主义”,即便不是恶意攻击,至少也有点历史健忘症。难道他们全然不记得在第一次十字军东侵中,西方人于一○九九年七月攻破耶路撒冷后残酷杀害了七万穆斯林,把这一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共同圣城洗劫一空?恰成对照的是,公元六三八年耶路撒冷被阿拉伯人占领后,基督教教堂和城中居民安然无恙,基督教徒仍能光顾圣殿、朝拜圣物。西方人从阿拉伯人手中夺取伊比利亚半岛(现西班牙和葡萄牙)后,将当地穆斯林杀害或驱逐出境,并用相似的政策对待犹太教徒,即驱逐出境和强迫改宗。然而,正当此时,君士坦丁堡的穆斯林征服者穆罕默德二世却在邀请离散的东正教希腊人重返家园。

西方人的“中世纪主义”蒙昧也表现在因思想抵牾而杀人上。历史上西方基督教当局迫害和屠杀教内异见分子之事可谓层出不穷。最臭名昭着的例子有十三世纪十字军(注意,这是对付欧洲基督教徒的十字军)对法国南部阿尔比教派的残酷镇压;十六世纪日内瓦神权国家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以三位一体说为谬误的启蒙神学家塞尔维特;十六世纪法国天主教当局大规模屠杀胡格诺教派的圣巴托罗缪惨案。伊斯兰教的做法与之形成了鲜明对比。《可兰经》明确承认耶稣基督为先知(当然并非穆罕默德意义上的先知),明确承认犹太教徒、基督教徒为 “有经人”,需加以优待。宽松的宗教政策产生了积极的结果。在伊斯兰教于七世纪兴起后的五六个世纪里,叙利亚、伊拉克和埃及等地人口的大多数仍为基督教徒;直至十三世纪末叶,埃及南部努比亚地区基督一性论派中的大多数仍能保持自己的信仰,而及至此时,他们持这种信仰已达八百年之久。伊斯兰教于七世纪上半叶便已兴起,可是直至公元九世纪上半叶倭马亚王朝晚期,着名基督教教父大马士革的圣约翰仍然能够在其神学着作中抨击伊斯兰教,将之视为一种反对三位一体论的基督教异端(而非一种新宗教)痛加驳斥。穆斯林世界信仰环境之宽松,由此可见一斑。

伊斯兰文明毕竟是一种有着悠久传统、有着十亿信众的文明形式。伊斯兰教也绝非一个自我封闭、一成不变的体系,而一直是也应当是一个开放、成长的体系,应当随着各伊斯兰国家和整个世界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发展而发展。可是如果像拉什迪那样大摆“后现代”派头,肆无忌惮地嘲笑和辱骂传统信仰,如果像一些英国人那样把自由理念绝对化,在言论自由问题上搞双重标准,那就只能是西方人良知的悲哀,西方文明的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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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文艺生活 2015-08-23 08: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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