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代的任何民族都需要形成凝聚全民族力量的价值理念。能否形成既符合本国国情、又适应时代潮流的价值理念,是一个民族是否真正成熟的根本性标志。经过20余年的改革开放,跨入新世纪的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核心的价值理念。这个价值理念,具体地表现为以发展为目标的价值理想、以发展为方向的价值导向、以发展为基础的价值规范和以发展为尺度的价值标准,因而在价值观上为当代的中国人奠定了“安身立命之本”。
一、以“发展”为核心的价值理念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对“十年动乱”和深刻反思中,邓小平带领我们从当代中国的国情和当代世界的变化出发,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并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形成了对社会主义的新的认识。这个新的认识的基本点,就是社会主义必须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实现人民的利益,因此,“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
“发展才是硬道理”,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价值理念的简洁、生动的表达。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有机体众多因素的交互作用中,在社会形态曲折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在社会意识相对独立的历史更替中,发现了生产力的最终的决定作用,从而揭示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现实基础。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个根本道理,列宁曾经简洁地概括为:把全部的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又把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现实基础;社会主义只有在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实现人民的利益的实践进程中,才能显示自己的优越性。这表明“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个价值理念,是从根本上体现和实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价值理念。
“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不仅仅是把价值理念定位在“发展”上,而且首先是把发展的价值理念定位在人们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之中。社会主义的发展靠实践。改革开放20余年来,中国人民正是愈来愈自觉地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根本的价值理念,不断地解放思想,不断地大胆实践,在80年代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转变,进而在90年代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更为深刻的大转变。在这20年中,不仅形成了我国历史上最生动、最活跃、最富有创造力的思想政治局面,而且愈来愈充分地发挥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主体意识、竞争意识、开放意识和创新意识,推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发展”,已经和正在成为全体人民的根本性的价值理念。
“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它所蕴含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意义,在于它承诺“发展”只能是以“非平衡”发展为前提,或者说,只有通过“非平衡”的发展才能实现“全面”的发展。这个具有实践意义的价值理念,集中地体现在邓小平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着名论断之中。早在1978年末,邓小平就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在传统的关于社会主义的价值理念中,总是把“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诉诸于“同步富裕”,即企图以平均主义的方式来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理想。正是在深刻地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邓小平在他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中,以政策规定的方式明确地提出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实践内涵。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正是在“非平衡”的发展中,不仅迅速地实现了全中国的发展,而且提高了全体人民的心理承受能力,逐步地适应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非平衡的发展,从而在实践中坚定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
“发展才是硬道理”,并不是说“发展”的过程不出问题,而是说只有通过“发展”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历史的发展总是曲折的,发展的过程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方面是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竞争意识、效率观念、创新精神逐步地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则是出现了人的“物化”的倾向,即“拜金主义”的倾向。究竟如何对待这种倾向及其所表现的种种问题,这是人们极为关切的重大问题。由此便提出了当代中国的价值理想及其价值导向问题。
二、以“发展”为目标的价值理想
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中,既包含着以非平衡的方式去实现“发展”的实践内涵,更包含着通过非平衡的方式而实现全面发展的价值理想。邓小平在关于如何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中告诉人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373.)在这里,邓小平已经十分明确地把“共同富裕”作为价值理想而包含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之中。
理想,它是人们追求的远大的价值目标,因而它既作为根本动力而激励人们的价值追求,又作为根本的依据而规范社会的价值导向,还作为根本的尺度而决定发展的价值标准。
理想作为远大的价值目标,首先是人们的价值追求的根本性动力。邓小平曾经深情地指出:“在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共产主义理想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多少人牺牲就是为了这个理想”。在当今的时代,最能激励人们进行价值追求的理想,也仍然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价值理想。当代着名的历史学家汤因比在评论现代社会时曾提出,“在我们今天社会面前却是一种道义上的挑战”,资本主义没有这种“道义上的合理性,但这却正是社会主义巨大的优越性和号召力。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比较,最大的就是道义的力量,为了共产主义而奋斗,是比任何争取短暂的利益都更加鼓舞人心的”。(注:汤因比.历史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上册260;下册413.)美国当代的哲学家宾克莱也认为“一种终极价值是那种最终目标和目的,所有较小的目标都是为达到它而采取的手段——它也是对一切较小目标进行衡量的标准”。(注:宾克莱.理想的冲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37.)
共同富裕的价值理想,它规范了当代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根本性的价值导向,这就是引导全体人民在致富的道路上,要“富而思源”、“富而思进”,不断地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因而,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当前,特别是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反腐倡廉,把反腐倡廉贯穿改革开放的全过程。
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走“共同富裕”的道路。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论述,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目的,也是“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的目的,因而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的价值理想和价值目标。
“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整个社会主义过程才能实现的价值理想,因此,它既是整个社会主义过程的根本的价值导向,又需要在社会主义的不同阶段确认具有历史内容的价值导向。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关于社会价值导向的认识往往容易出现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以泛道德主义或理想主义的观点去看待市场经济,忽视社会主义的“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本质;另一种倾向则是以纯粹功利主义或实用主义的观点去看待市场经济,忽视社会主义的“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的本质。这两种倾向的共同结果,则是阻碍“共同富裕”的价值理想的实现。因此,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的价值导向必须以克服这两种倾向为出发点,始终不渝地同这两种倾向展开坚韧不拔的斗争,引导全体人民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并以抵制极端个人主义、批判拜金主义和消除腐败现象为主要内容进行精神文明建设,使个人的价值取向认同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规范。
“共同富裕”的价值理想,它所追求的不只是物质上的共同富裕,而且是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曾经从宏观的历史视野把人的历史性存在分为三种基本形态:“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和孤立的地点发展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往、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04.)概括地说,人类存在的三大历史形态是: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以个人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个性。人类存在的历史形态的变革,是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的。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发展为“以个人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个性”,更是需要极大地“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邓小平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正是引导当代中国在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理想的过程中,实现人自身的“全面发展”。
三、以“发展”为方向的价值导向
社会的价值导向,就是引导社会成员对该社会的价值理想的认同。它是人类文明史中任何一种社会形态得以形成、巩固和发展的重要前提。
任何社会都有它的价值理想,因而也都有它的价值导向。而每种社会的价值理想及其价值导向,从根本上说,都是由该社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确认当代中国的价值导向,首先必须确认社会主义的本质。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突出地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二是“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三是“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但是,这三个方面既不是相互割裂的,也不是相互并列的。我们必须从这三个方面的内在统一中去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及其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的本质,从根本上说,首先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然而,正是这个根本点,却长期被人们所忽略,从而模糊了社会主义的最基本的价值导向。
正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因而就会合乎逻辑地得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和“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结论,就会理直气壮地得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结论,就会理直气壮地提出“三个有利于”的价值标准。由此,我们就会确立社会主义的最基本的价值导向:引导全体人民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不断地“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
“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它本身就是一种根本的价值导向,即引导人们把自己的价值追求定位在“发展”上。然而,任何一个社会的价值体系中,都存在着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这就是社会的价值理想、价值规范和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目标、价值认同和价值取向之间的矛盾。这里首先是体现为社会所引导的“我们到底要什么”的价值导向与个人所追求的“我到底要什么”的价值取向之间的矛盾。而在“价值导向”与“价值取向”这对矛盾中,“价值导向”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规定着价值观的总体性质。
社会的价值导向对个人的价值取向的重大作用,主要是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人的价值取向的内容,总是具有社会内容的社会正义、政治制度、道德观念、法律规定、人生意义等问题,因而,社会的“价值导向”直接地影响个人对上述社会性内容的理解与认同;二是个人的价值取向的性质,总是具有社会性质的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暂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以及理想与现实等问题,因而,社会的“价值导向”又直接地影响个人对上述社会性问题的理解与认同;三是个人价值取向的形式,总是通过具有社会性的科学、艺术、宗教和哲学等文化样式体现出来,因而,社会的“价值导向”还能够以多种多样的文化形式直接地影响个人的价值取向。
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实践一再告诉我们,正确地认识社会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价值取向的矛盾关系,特别是充分地发挥社会的价值导向的积极作用,是一个关系到社会主义的价值理想能否实现的根本性问题。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逐步地形成了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适应时代潮流,并且体现社会主义价值理想的价值导向,这就是: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养有理想、有道理、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即社会主义公民。
培养“四有”公民的价值导向,深刻地体现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作为“硬道理”的“发展”,是通过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实现人本身的全面发展,反过来看,也只有在引导人们把自己塑造成“四有”公民的过程中,才能真正地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那种把“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与培育“四有”公民的价值导向对立起来的观点,起码是一种极大的误解。
以“发展”为方向的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在当代中国应当包括两个基本内容:一是引导社会成员认同社会主义的本质,这是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的根本任务。它包括引导社会成员认同社会主义的“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本质,深化改革开放,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把“发展才是硬道理”作为每个人的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它包括引导社会成员认同社会主义的“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的本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作为每个人的价值取向;它包括引导社会成员认同社会主义的“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讲理想,讲信念,讲追求,把实现“共同富裕”和每个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理想作为每个人的价值追求。二是引导社会成员认同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和道德规范。它包括引导社会成员树立社会主义的公民意识,自觉地承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规范自己的行为;它包括引导社会成员树立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意识,使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与个人的多元的职业选择统一起来;它包括引导社会成员树立社会主义的求真意识、向善意识、审美意识和科学精神,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等等。这表明,引导全体人民认同以“发展”为方向的价值导向,是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过程的极其重大的历史任务。
四、以“发展”为基础的价值规范
价值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艰难曲折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过程中的每个时期,都需要有相应的价值规范。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相互协调,就是世纪之交中国的最基本的价值规范。
这个价值规范,是“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的具体体现。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愈来愈深刻地体会到,只有改革才能发展。改革既是对旧体制的根本变革,也是对传统观念的重大变革。改革开放为当代的中国人提供了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的舞台,从而使得当代中国取得了空前的大发展。197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2.5亿,1998年末减少到42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由30.7%下降到4.6%。1998年,我国人均GTP为6392元,比1978年增加了15.87倍;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为2162元,比1978年增加了15.18倍,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25元,比1978年增加了14.79倍。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已达677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1年增长77.1%,年均增长12.1%,是新中国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由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已提前5年实现比1980年翻两番的目标。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发展,而发展的实现则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也是人们在20多年来的实践中所得到的一个基本结论。发展是不平衡的,发展是通过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而带动全体人民、整个国家共同富裕起来。在这个不平衡的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许许多多的矛盾,会形成各种各样的不稳定因素。同样,改革是对利益的调整,改革总是会造成某些人多获益与某些人少获益,某些人先受益与某些人后受益的矛盾,这也会形成各种各样的不稳定因素。另外,由于改革进程中所形成的价值观震荡,一些人把“耻言理想”、“嘲弄信仰”、“蔑视道德”、“不要规则”当作人生的信条,甚至把“一切向钱看”作为人生的目标,使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丑恶及犯罪现象。这就需要我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去维护稳定,以促进改革的深化和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五、以“发展”为尺度的价值标准
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中,“发展”是价值理想和价值导向,也是判断整个社会主义实践的价值标准。对此,邓小平明确地提出:“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372.)这就是“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中,邓小平以是否有利于“发展”、“增强”和“提高”这三个概念来表述他的基本思想,这是发人深省的。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提出,“对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有利还是有害,应当成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注:邓小平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209.)“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注:邓小平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314.)到1983年,邓小平已经明确地提出,“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注:邓小平文选(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23.)这表明,在邓小平的价值思想中,“发展”是他用以检验社会主义实践的根本性的价值标准。
以是否“发展”为标准来检验社会主义实践,首先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实践是否成功,归根到底要看是否“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只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是否“发展”为标准来检验社会主义实践,又是由社会主义实践的评价主体决定的。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主体,也是社会主义实践的评价主体。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评价,从根本上说,是看生产力是否“发展”,综合国力是否“增强”,自己的生活水平是否“提高”。改革开放的实践使人民群众从社会的巨大变化中,特别直接地是从经济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中,体会到社会主义带给自己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好处,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人民群众在对“发展”的肯定性评价中,既愈来愈自觉地接受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价值理念,又以创造性的实践推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发展。
《长白学刊》长春41~44B8伦理学孙玉祥20012001当代中国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核心的价值理念。这个价值理念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的体现,并具体地表现为以发展为目标的价值理想、以发展为方向的价值导向、以发展为基础的价值规范和以发展为尺度的价值标准。发展/社会主义/价值理念孙玉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 长春 130061 作者:《长白学刊》长春41~44B8伦理学孙玉祥20012001当代中国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核心的价值理念。这个价值理念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的体现,并具体地表现为以发展为目标的价值理想、以发展为方向的价值导向、以发展为基础的价值规范和以发展为尺度的价值标准。发展/社会主义/价值理念
网载 2013-09-10 21: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