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把握和平的本质及其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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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774(2001)03-0077-05
  在人类的历史文化中,和平的本质具有绝对意义。与社会暴力现象和频繁的战争相交织,人类对和平的理解和对和平理想的追求也随着人类历史的伸展而不断强化。为了消弭战争,实现人类的永久和平,古往今来的有识之士对和平进行了广泛的理论探索。但战争的发达与和平的脆弱却屡屡让爱好和平的人们失望。随着新世纪的开始,“新干涉主义”,这一与和平格格不入的声音,又为和平的前景蒙上了阴影。理解和平、留住和平、维护和平,已成为热爱和平的国家和人民的共同心声。
  一、“战争比和平发达得多”,对战争的研究也比和平深刻得多,但东西方哲人的和平观仍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启示
  在人类的发展史上,仅仅经过了一次漫长的真正的原始和平时期。那时人们和睦相处,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更没有战争。但自从阶级和私有制产生后,战争这个“怪物”就登上了历史舞台,使和平只能“阶段性”地出现。在人们很快认识到战争危害性的同时,东西方也出现了对和平的不同理解。
  (一)东方人的和平观。在东方,特别是在中国古代社会,和平的意义不仅被理解为一种处理国际关系的最高准则,同时也被视为一种崇高的社会理想,甚至是一种有浓厚军事哲学意味的精神境界。它形成于先秦时代,主要有儒家的重“秩序”讲“和谐”、墨家的尚“兼爱”主“非攻”和道家的“法自然”与崇“无色”,它们共同构成了东方人热爱和平、崇尚和平的和平观。
  儒家提倡的有秩序的和平主义是东方人和平观的先声。在儒家有“秩序”的和平观中,“秩序”大体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以伦理秩序为社会政治秩序的基础,并由此确定人类社会和平的基本原则,具有强烈的道德色彩;二是以文化秩序为前提,达到整个人类世界的“和平”,这其中主要以个人的文化为前景。同时,儒家的“秩序”与“礼”和“仁”的关系十分密切。在孔子的伦理秩序中,人与人是不可能平等的,但却可以是“公正”的,即符合“礼”的“正义”标准。他相信一个文化发达的民族或社会可以通过自己的“方教德化”,使那些文化落后的民族或社会臣服在自己的周围。这一点也正是孔儒所持的反对战争、文化至上的思想根源。在孔子看来,“礼”并非目的,只是手段而已。真正的最高境界是“仁”。“苟至于仁,无恶也”。(《论语·里仁》)孔子把“恶”作为“仁”的对立面,说明其视“仁”为和平的起源,“恶”为战争的起源。孟子在对待和平的态度上,采取了更为激烈的“非战”立场,甚至主张“善战者服上刑”。(《孟子·离娄上》)他反对“霸道”崇尚“王道”,认为要统一天下,只是简单地依靠军队去扩张领土和增强实力,不但是缘木求鱼的行为,而且是危险的举动。他主张“以力假人者霸,以德行仁者王”和“国君好仁,天下无敌”,(《孟子·公孙丑上》)表明其主张仁政,坚持性“善”为和平之起源。
  墨家以墨翟为代表,在崇尚和平的同时,主张重“行动”。与孟子反对一切战争不同,墨子主张进行正当的防卫战争。他把天下大乱归之于“不相爱”,提倡“兼相爱,交相利”,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和平的源起,较儒家具有更明显的现实主义色彩。
  以老子为代表,道家认为和平的本质就是“法自然”。他一方面强调人类社会的和谐,充分肯定了人类社会和平的基本价值,另一方面主张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道的和谐。老子认为,人类社会和谐的状态反映了自然之“道”,和平是自然界的本质要求。从“不争”达于“无兵”,主张“慈”“俭”“不敢为天下先”达到从自然到心灵的过渡,老子采取了消极避世的和平观念。但总起来说,老子的主张对人的现实生活和国际社会的安宁、和平带来的贡献,是任何人都不能不承认的。从老子到庄子直到禅宗,东方的和平观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内向化的反求诸己的过程。从和平的基本价值来看,东方人的和平理念成了东方人的心灵状态和性格。当道家的“法自然”与儒家的道德修养原则结合在一起时,和平就成了中国军事哲学的基本取向,暴力始终被排斥在人类有教养的生活之外。
  与中国的文人相对应,中国的军事家或战争指导者,在对待和平的态度上也采取了一种极其相近的态度。武圣孙子深知“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七,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计其数”。(《史记·自序》)对统治者如此,对平民百姓更不堪想象。他告诫国君和军事统帅勿将战争视如儿戏,必须对它持严肃、认真和谨慎的态度。他既要国君知晓“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的道理,又反对感情用事,力主“主不可怒而兴帅,将不可愠而致战”和“不战而屈人之兵”。即便是作战指导,他也主张用计、用间、用谋从而达到“安国全君之道”。在中国历史上,正是儒家、道家、墨家和以孙子为代表的兵家,他们的和平观念在发展中不断融合,形成了中国历史上起主导作用的热爱和平、向往和平的传统观念。
  (二)西方人的和平观。西方对和平的认识,情况比较复杂。其中有历史学家修昔德关于“和平不过是两次战争的间歇”的论断,古罗马关于“为了和平必须准备战争”的格言,也有第一个公开反对和谴责战争的和平思想家荷兰的爱拉莫斯,而哲学家康德在《论永久和平》中不但认识到了战争的道德性,而且认识到了战争对和平的作用,及在未来世界中建立永久和平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在西方,除了康德外,很少有哲学家对和平进行赞美和深入研究的。如果说东方是“没有神的文明”的话,那么西方随着西欧文化的兴起受着两种文化、两种社会环境的支配:具有英雄崇拜和好战特点的蛮族王国的战争社会与禁欲主义和克己理想,以及神学文化的基督教与和平社会之间的尖锐二元对立。基督教在前300年确实有着“左脸挨打便转过右脸受打”的和平倾向,但中世纪以后,由于宗教狂热,掀动了征服欲望,仅八次“十字军东征”就达200多年之久。而伊斯兰教中穆罕默德所宣扬的“圣战”,在教义中就定义为:“战争是使拒不服从的民族归并到伊斯兰和平之地的最高手段”。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希腊人是优种人,是天生的自由人和主人,而野蛮人或外邦人则本性上就是奴隶。“对于原来应该服属于他人的低下部落,倘使竟然不愿服属,人类向它进行战争,也应该是合乎自然而正当的”。在亚里士多德眼里,和平只是希腊人对其他“低下部落”奴役下的和平。早期希腊自然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认为,“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就是斗争”,“战争是万物之王,也是万物之主”,“神和人都崇敬战争中阵亡的人”。[1](P21-26)军事家亚历山大作为他的弟子,虽不赞成老师的种族歧视,但却要做“亚洲的最高霸主”。西方最着名的军事家克劳塞维茨更是直言不讳:“假如血腥的杀戮是一种可怕的情景,人们就应当为此而更加恭敬地对待战争,而不应当为此而允许传递仁慈之情削弱我们的斗志”。哲学家黑格尔把民族国家视为绝对精神在历史上的体现,像海风使大海爽朗清新一样,战争使国家的道德气质得以保持。尼采认为,基督教提倡的自我克制、顺从谦和、尊重弱者和放弃权力是人类能动创造性的死敌,意志衰弱的人类社会不仅需要战争,而且需要大规模战争、最可怕战争,否则人类将招致自我毁灭。这是一种典型的极端民族主义和权力崇拜论。
  (三)东西方人对和平认识上的差异。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东西方对和平的理解虽有不少共同点,但相异点要大于相同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中国的传统和平观是“和为贵”,主张“化干戈为玉帛”、“仇必和而解”,和平的价值备受推崇甚至作为一种境界和社会理想;西方则把战争作为历史常态,认为战争是两次和平的间歇,是一种敌对冲突的休战状态。
  第二,中国的和平观是面向全人类甚至包括自然界而言的,具有汤因比宣布的“世界主义精神”;西方却以宗教和种族作为出发点,宣扬的和平往往是“罗马治下的和平”,否则将向“劣等”民族宣战。
  第三,中国的和平观强调道德秩序和血统关系,具有农业社会的“道德主义色彩”;西方崇尚实力,强调互相遏制,实力均衡。进入工业社会后,西方又从法治角度探索以条约、协议等机制来维护和平。
  第四,中国传统的和平观是基于一种“天朝大国”、“四夷宾服”的理念;西方却把和平置于竞争的基础之上,和平是强者的和平,战争触角所及之地是和平的疆界。
  二、“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与“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的和平观念尖锐对立,在阶级社会里和平有着不同的属性和存在方式
  东西方的先哲们对和平作出了不同的诠释。反思历史,我们看到和平不会在无知中产生。今天我们处在一个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不能不进一步探讨和平的内涵。
  如果说战争是政治的继续,那么和平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状态,在形式上是战争的继续,而在本质上则仍是政治的继续。在阶级社会里,我们既要对传统东方人所坚持的“道德和平主义”进行辩证理解,也反对西方曾持有的“实力和平”或“门罗主义加上世界主义”和现在仍流行的“技术和平论”与“民主和平论”。西方有些人坚持:科学技术能结束战争制度,工业化将导致战争的彻底消灭,而民主国家之间是不开战的。这些论调不攻自破,一些“民主国家”恰恰是战争策源地。人类关于和平的实质有两个传统的基本概念:一个大致接近于希伯来文的SHALOM,它所表征的和平是安全、繁荣和正义;另一个概念PAX,表征的和平则是一种能使大家生活在一起的有秩序的政治群体,它与正义、妥协、谨慎以及势力均衡相连。这两个概念虽有所不同,但都说明和平的内涵远不是没有战争。事实上和平并不抽象,它和战争一样,也是政治的继续,由此和平也就有了两种性质,一种是公正的,一种是不公正的。衡量和平是否公正,必须考察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社会的基本发展趋势和规律性。因为和平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和阶级属性。相对于战争而言,和平是用暴力手段解决政治和社会问题的结局,也是双方力量对比变化的结果。对和平性质的判断,往往取决于阶级政治的内容、政治力量对比与对和平起因的分析。一般说来,在战争中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往往是公正的一方。这样,战争结束后,往往由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一方起主导作用,这时的和平相对来说就是公正的。当然,实际情况是非常复杂的,有时两次战争之间的和平,整个过程都是不公正的。普法战争后,恩格斯通过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和平与战争力量的对比分析,指出了当时和平的不公正性和爆发世界大战的可能性。
  要深刻理解和平,还必须深入其内部结构,了解和平的存在方式。当代的和平的存在方式,集中体现在,一种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所坚持的,无论是韦特勒的“控制战争起因的最佳途径,就是威慑概念”,还是托夫勒的美国要实现“罗马的理想”或美参联副主席W.A欧文斯的“信息优势使美国不用付出重大代价即足以解除任何外来威胁”,实质上追求的都是“一霸独尊,大国监护下的和平”。另一种是代表世界发展潮流的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所追求的“多极格局”,而最理想的仍是中国所倡导的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基础上的和平存在方式。当然,要说明这种和平存在方式,需要从国际局势、均势力量、国际组织、发展中国家和广大人民等维持和平的主体来分析。毛泽东“三个世界”的划分和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的论断,都是在分析和平结构和维持和平的各主体因素后得出的。
  三、“在走向成熟的战争和尚未成熟的和平”的时代,为使和平也成熟起来,必须研究战争与和平相互转化的规律性
  由于战争给人类造成的巨大灾难,即便是爱好和平的人也不得不关注和研究战争,而很少有人去探讨和平以及和平为什么会走向战争。战争与和平反复交替出现的事实,说明了和平走向战争是有规律的,必须研究战争与和平相互转化的规律性。
  (一)和平自身酝酿战争。和平与战争都是一定社会政治的继续。作为矛盾着的双方,两者通过自身内部维持和平和破坏和平的各因素、各力量的消长变化,使战争与和平向着各自的对立面转化。也就是说,战争与和平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和平时期不酝酿战争,为什么突然来一个战争?战争中间不酝酿和平,为什么突然来一个和平?”[2](P195)毛泽东在1937年曾指出,第一次世界大战转化为战后的和平,中国的内战也停止了,出现了国内和平。而国共两党的第一次合作所造成的和平不久又转化为战争。诚然,就一国内部而言,和平对战争的酝酿,有深刻的经济和阶级根源。随着和平进程的发展,旧的生产关系不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被统治阶级无法忍受统治阶级的压迫时,和平的发展在客观上就酝酿了战争。这一点是就和平酝酿战争的普遍性而言的,具体到某一次和平向战争的转化,还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
  (二)和平向战争转化的条件。虽然在阶级社会,和平向战争的转化有一定的必然性,但能否推迟转化?转化成什么样的战争?如何再使战争尽快转向和平?这就必须把握转化的条件。从历史上看,战争与和平的相互转化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和平力量过于弱小,以致没有足够的力量制止战争因素的增长,因而爆发了战争;二是反战力量的妥协退让的政策,也可能导致战争因素的膨胀,爆发战争;三是由于在敏感地区,特别是世界格局中不同力量的地缘交汇点,相关利益上的偶发事件,也会破坏和平;四是在和平格局中,各方力量的消长不一,特别是帝国主义发展的不平衡,也会使和平毁于一旦。总之,由和平导向战争的根本动因在于阶级社会所固有的矛盾。在战争转向和平方面,一是双方力量悬殊,一方战胜另一方;二是双方势均力敌打成平手,久战不利而握手言和;三是双方两败俱伤,无力再战而言和。当然,从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来看,和平最终是要战胜战争的。但在阶级社会中,战争与和平的相互转化,却往往是以上条件的共同作用或者是某一条件起主导作用的结果。
  (三)和平的趋向依照客观条件所指向的轨迹运行。如果希罗多德的“没有一个人愚蠢到爱好战争胜于和平”成立的话,那么任何战争指导者,从战争爆发那一刻起,就会竭尽全力创造条件,以结束战争而达成和平。但有意思的是,和平时期的绝大多数国家都会积极备战,并视战争为解决问题的最高手段。这表明,在阶级社会中,战争与和平按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具有绝对性,只不过这种转化必须依照客观条件所规定的轨迹运行。
  (四)根据社会和时代的基本矛盾,尤其是主要矛盾预见战争与和平的前景。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根本动因,决定着战争与和平的基本趋向。但仅仅抓住基本矛盾又是不够的,还必须把握一定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因为社会主要矛盾的激化或缓和程度直接影响或决定着战争与和平的走向。在抓住主要矛盾的同时,还应注意从历史到现实的发展长河中,寻觅战争与和平在未来的发展趋势。恩格斯正是通过分析1870年普法战争后欧洲社会出现的社会状态,在远离第一次世界大战27年前即做出了可能爆发世界大战的预测。有时和平的实现,完全是一方屈服于另一方强大的暴力,这种和平本来是不公正的,因而可能酝酿着新的战争。比如,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的打压,尽管表面上实现了和平,但巴尔干地区的争端却此起彼伏。有时刚实现的和平会立即转入下一场更大的战争,才会实现新的和平。在霸权主义成为战争的主要根源,高技术战争登上历史舞台后,和平与战争的相互转化变得更加复杂。要预见和平向战争的转化,还必须研究和平力量与战争力量的对比情况。这包括各方的政治状态、联盟程度、军备竞赛和战争准备、和平力量的主观努力,等等。
  四、“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但和平不是太平,和平的实现不仅取决于客观的和平局面,还依赖于和平主体的主观努力
  回顾上一个世纪,从两次世界大战到冷战中“核和平”的维系,人类不得不在理性基础上重新审视自己的发展基础和意义。特别是冷战结束后,随着世界多极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平似乎越来越成为人类历史的“常态”,即使有战争也被限制在“大和平”的环境之中,而且一旦出现危机,人们也总是寻求办法力图用和平的手段解决。但在20世纪末,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在南联盟的暴行再一次向善良的人们说明,如何认识当今的和平及其趋向,仍然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世界多极化是时代的潮流,但离经叛道者却试图建立单极霸权。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潮流,这一潮流是与世界多极化进程相联系的。而对于推行单极独霸者,他们的强权规则则是“我的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这必然给和平带来威胁,为发展设置障碍。多极化是世界人民的心愿,远不说两次世界大战,就是从柏林墙的倒塌和冷战结束至今,包括阿富汗、苏丹、安哥拉、波黑、海湾、科索沃、塞拉利昂等21处战争,也使数百万人丧身。世界人民很自然地希望在21世纪能够免受20世纪的浩劫,在和平与安定中共享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但是,苏联解体后,美国称霸的野心有增无减,以其巨大的经济科技和军事实力,无视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想打谁就打谁,想遏制谁就遏制谁,这种肆意践踏别国主权和人权,无视世界多样性的霸道行径,成为多极化发展的一大阻力。而少数西方国家,甚至少数发展中国家,由于在经济或其他利益方面有求于美国,在关系战争与和平这一重大问题或者说是否选择多极化问题上态度暧昧,使国际社会对霸权主义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这一国际政治形势使世界和平的发展受到了挑战。
  (二)经济全球化在发展,但经济关系却愈来愈不公平。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整个世界似乎变成了一个市场链,每一个国家的经济都成为链上的一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上的断裂,都会使其他国家成为受害者。这一特点确实使国与国之间日益互相依赖,打仗对任何一方都没有好处。但问题是在知识成为主要资源的世界大市场中,对于一个经济科技水平还很低的国家来说,往往是“无能为力”的,而对于某些西方大国来说似乎是可以“无所不为”的。这说明,当前虽然不存在世界大战的危险,但由于西方大国追求“罗马治下的和平”或“维多利亚式的和平”,却也使冷战后的世界很不太平。
  (三)维护和平的国际法体系进一步完善与歪曲破坏者的肆无忌惮。国际法是规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并作为一种现实力量发挥作用,一般认为是从1864年《威斯特伐利亚公约》开始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传统的国际法开始向现代国际法转变,而《联合国宪章》的诞生标志着现代国际法体系的确立。在维护和平的方法上,也由传统的国家拥有绝对战争权,发动和实施战争被看做是国家的自然权利转变为《联合国宪章》中规定的四项宗旨中的核心,即“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国际法体系发展到今天,尽管有诸多的不足,但对维护世界和平、制约战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日益趋于完善。但一些大国为了自己的霸权利益,对国际法进行蓄意歪曲和破坏。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公然违背《联合国宪章》,绕过联合国,擅自入侵南联盟,在战争中,又违背1949年日内瓦公约和1927年日内瓦公约附加议定书,轰炸我驻南使馆、南联盟电视台和发电站等民用设施。这是对国际法的公然践踏。对此,爱好和平的人们必然擦亮眼睛,积极维护国际法的权威,与任何破坏国际法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四)维护和平的手段增多,但威胁和平的因素也呈复杂化趋势。为了维护和平,世界各国人民作出了种种努力,仅联合国非暴力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就有三种:和平解决法、联合国维护和平行动、联合国集体安全行动。其中和平解决方法中又包括谈判、调查、公断仲裁、司法解决(如国际法院的审理)、区域办法等。但应该看到,霸权主义国家往往并不按这些方法行事,甚至利用这些方法维护其霸权利益。如一些大国把维护和平的手段用在遏制别国的发展上,动则挥起“制裁”的大棒,在别国领土上建立禁飞区、进行武器核查等等,使威胁和平的因素变得更加复杂。
  (五)东方“小康”“大同”的和平理念可能成为21世纪的潮流,但“新干涉主义”也在抬头。21世纪,人类在解决和平、环境、资源等诸多全球性问题上,不仅需要各民族的合作,而且需要各民族的智慧。就中国文化而言,尽管也有过道家的“为学益,为道日损”的“走下坡路”的倾向,但“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精神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主流。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中,“和而不同”的思想,将有利于人类文化的发展,有利于人类在世界多极化的格局中和谐相处,有利于在和谐中保持多样性,求同存异,和平共处。
  在对待和平的态度上,中国文化具有很强的制约战争的作用。罗素认为,西方人教导中国人的只是科学方法,西方人应该向中国人学习的正是“生活目标的正确观念”,而以“文”抑“武”正是21世纪人们应持有的观念。邓小平揭示了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主张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日益强大的中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21世纪人类的和平进程中,一定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与中国的和平主张相区别,在历史上有500年扩张史的西方文化,却在浩荡的和平潮流中改头换面重新抬头,“人权高于主权”已成了西方大国领导人的“口头禅”。在这一理念的主导下,他们从海湾到科索沃,哪里有“不听话”的国家和民族,那里就有他们的导弹和飞机。而美国和日本等大国却大谈中国的“民族主义”和“中国威胁论”。这让人想起19世纪末西方列强提出的“黄祸论”,随着这一谬论的蔓延,带来的是两次鸦片战争和八国联军的入侵,以及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从世界文化的发展来说,克服和消除“民族主义”中的狭隘性和种族偏见,不仅有助于人类相互理解,也有助于人类文化生态“和而不同”的发展。“中国威胁论”更是空穴来风,其意图就是要遏止中国的发展,为其称霸世界扫清道路。倡导中国的和平理念,就是要承继古人的和平智慧,开发中国关于和平的“文化资源”,为人类的和平与发展提供一种新的文化思考的基础。
  收稿日期:2001-02-28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77~81D1社会主义论丛任振杰/袁德金20012001和平与战争是两种社会存在状态。长期以来,东西方学者在关注战争问题的同时,对和平也作出了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和平与战争一样,也是特定社会政治的继续。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代世界的主题,但和平并不等于太平。和平的实现和维持,不仅需要辩证地认识和平的存在条件,更需要和平主体不懈地努力。和平/战争/转化/趋势任振杰(1966— ),男,山西无镇人,军事科学院战略部博士研究生。军事科学院 战略部,北京 100091 袁德金(1951— ),男,江苏扬州人,军事科学院战略部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军事科学院 战略部,北京 100091 作者:《南京政治学院学报》77~81D1社会主义论丛任振杰/袁德金20012001和平与战争是两种社会存在状态。长期以来,东西方学者在关注战争问题的同时,对和平也作出了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和平与战争一样,也是特定社会政治的继续。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代世界的主题,但和平并不等于太平。和平的实现和维持,不仅需要辩证地认识和平的存在条件,更需要和平主体不懈地努力。和平/战争/转化/趋势

网载 2013-09-10 2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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