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述学文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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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论20世纪的中国,胡适绝对是个绕不过去的大题目。1950年代中国大陆组织胡适思想批判时,分成九大主题,如今这九大批判,几乎全都倒过来做了。如此大张旗鼓,不管是批是捧,都等于承认胡适的影响遍及社会各领域,这就难怪胡适当初不但没有诚惶诚恐,甚至还有点自鸣得意(注:参见唐德刚译:《胡适口述自传》,北京华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234—235页。)。在众多正面表彰胡适功绩的言论中,我欣赏余英时和唐德刚的两段话:一是“适之先生是20世纪中国学术思想史上的一位中心人物”;一是“胡适之先生在中国文化史上最卓越的贡献应该还是在文学方面”(注:参见余英时:《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6页;唐德刚:《胡适杂忆》,北京华文出版社1990年版,第90页。)。本文的基本构想,正是将这两句话钩连起来,论证其影响深远的“述学文体”在学术史和文学史上的双重意义。
  1920年代,陈西滢评选新文学运动以来的十部着作,不选《尝试集》,也不选《中国哲学史大纲》,而选相对庞杂的《胡适文存》。在陈氏看来,并非“天生的诗人”的适之先生,具有“说理考据文字的特长”,故《胡适文存》不但提倡新思想、新文学有功,而且,“将来在中国文学史里永远有一个地位”(注:参见陈西滢:《新文学运动以来的十部着作》(上),《西滢闲话》,上海新月书店1928年版,第335—336页。)。1940年代,朱自清撰文指导《胡适文选》的阅读,如此称颂胡适的文章:“他的散文,特别是长篇议论文,自成一种风格,成就远在他的白话诗之上。他的长篇议论文尤其是白话文的一个大成功。”(注:朱自清:《<胡适文选>指导大概》,《朱自清全集》第2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299页。)1960年代,论学宗旨基本与胡适相左的钱穆,在强调“鄙意论学文字极宜着意修饰”时,挑剔王国维、陈寅恪的述学文体,相反却肯定胡适的文章“清朗”、“精劲”且“无芜词”(注:参阅《钱宾四先生论学书简》,载余英时:《犹记风吹水上鳞——钱穆与现代中国学术》,台北三民书局1991年版,第254页。)。进入新世纪,曾“想正而把经拜师学古文”、时至今日仍对现代中国散文情有独钟的小说家叶兆言,在访谈录中也赞扬“胡适的文字非常好,包括学术论文”(注:参见叶兆言、余斌:《午后的岁月》(五),《长城》2001年6期。)。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作家陈西滢、朱自清、叶兆言,还是学者钱穆,其欣赏胡适文章,都不是当初红极一时的小品《差不多先生传》,或进入国文教科书的译文《最后一课》(注:朱自清在《<胡适文选>指导大概》中提到,差不多每种国文教科书都选了胡适翻译的《最后一课》和《二渔夫》,见《朱自清全集》第2卷,第273页。),而是论学文章。区别仅仅在于,到底是将胡适的这些“述学之文”放在学术史还是文学史上来考察。谈论这个问题,不妨就从解说胡适的“论学”与“述学”入手。
   一、“论学”与“述学”
  同样对清代学术很有兴趣,胡适与其格外推崇的章太炎不一样,似乎从不关心那位出身低微、苦学成家的汪中(注:章太炎在《与王鹤鸣书》中专门表彰“汪中佣书”而“学术有造”(参见《章太炎全集》第4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3页),而在《国故论衡·论式》中则称赞“汪中说《周官》、《明堂》诸篇,类似礼家”(见《中国现代学术经典·章太炎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79页)。)。故胡适的谈论“述学”,很难说是有意追摹汪中“博考三代典礼,至于文字训诂名物象数,益以论撰之文为《述学》”(注:参见王引之:《(汪容甫)行状》,见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无锡孙氏藏汪氏刻本《述学》附录。)。比起“述作”、“述圣”或“论学”、“讲学”来,“述学”明显不是一个使用率很高的词组,为何得到胡适的格外青睐,以至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章“导言”里,被作为一个重要概念加以分疏?
  在现代中国学者中,就对于文章体式的讲求而言,胡适起码是最为自觉者之一。留学美国时期,胡适“常用札记做自己思想的草稿”(注:《胡适留学日记·自序》,《胡适留学日记》,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其中不只体现其思想观念的变迁,还包括了对于文章体式的想象。日记不收其时正在专攻的中国哲学方面的专门论文,体现的是兴趣广泛的适之先生其他方面的阅读与思考。即便是本该随意性很强的“札记”,胡适也都非弄出个子丑寅卯来不可。在1912年12月16日的札记中,胡适于规定日记内容的同时,亦隐含着其文章分类意识:
  自此以后,有事值得一记则记之,否则略之。自今日为始,凡日记中所载须具下列各种性质之一:(一)凡关于吾一生行实者。(二)论事之文。(三)记事之有重要关系者。(四)记游览所见。(五)论学之文(注:参见《胡适留学日记》,第133页。)。
  既区别叙事性质的“记”与说理性质的“论”,也分疏“记事”与“记游”、“论事”与“论学”。因胡适一生文章精要在“论”而不在“记”,我们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在“论事之文”与“论学之文”的分别上。
  “五四”新文化人出于破旧立新的需要,大多蔑视固有的文类边界,所谓散文诗、抒情小说、随感录等,都是对于已有文学观念的挑战。等到新旧、文白之争告一段落,新文化人开始出版自家着作,这时便碰到一个难题:小说、诗歌、戏剧好办,文章可就说不清了。到底是像前人那样先来一番辨体,然后分类出版呢,还是不讲文章体式,只是简单的结集。上海亚东图书馆推出的《胡适文存》,采取的是后一种策略——不讲体式,只求文章并非“潦草不用气力”(注:在《胡适文存·序例》和《胡适文存二集·序》中,胡适以此作为文章结集的理由。)。在现代中国出版史上,此举颇有开创意义。年仅三十,便以“文存”形式出书,可见胡适当年的气势与声誉。相对来说,周氏兄弟则低调得多,比如周作人将“略略关涉文艺的”编成《谈龙集》,而将“关于一切人事的评论”归入《谈虎集》(注:参见周作人:《谈龙集·序》,上海开明书店1927年版。)。鲁迅则在《坟》的“题记”中,对“将这些体式上截然不同的东西,集合了做成一本书样子”(注:《坟·题记》,《鲁迅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页。),表示歉意。有趣的是,周氏兄弟很快适应这种将不同体式的文章混编的出版形式,反而是胡适越来越惴惴不安起来。
  在《二心集·序言》中,鲁迅说明因“揭载的刊物有些不同,文字必得和它们相称”,很难再按文类结集;既然决定“此后也不想再编《坟》那样的论文集,和《壁下译丛》那样的译文集”,鲁迅于是百无禁忌,连朋友间的通信“也擅自一并编进去了”(注:参见《二心集·序言》,《鲁迅全集》第4卷,第191—192页。)。而在《且介亭杂文·序言》里,鲁迅进一步阐释分类与编年两种结集方式各自的利弊,强调“编年有利于明白时势,倘要知人论世,是非看编年的文集不可的”(注:参见《且介亭杂文·序言》,《鲁迅全集》第6卷,第3页。)。这里所谈论的“只按作成的年月,不管文体,各种都夹在一处,于是成了‘杂’”,以及由此而牵涉“古已有之”的“杂文”,恰好与《写在<坟>后面》所提及的“杂文”意思相通。也就是说,鲁迅谈“杂文”,有时指的是“不管文体”的文章结集方式,有时讲的又是日渐“侵入高尚的文学楼台去的”独立文类。
  而在“文存”创始人胡适那里,从一开始就留下一道随时可以转圜的门缝,即在混编的文集中,按文类或题材分卷。在《胡适文存》的“序例”中,我们发现作者将“讲学的文章”或“带点讲学性质的文章”编成二、三两卷,将其与“论文学的文”、“杂文”等相区分;在《胡适论学近着》第一集的“自序”里,我们又发现作者将“讨论政治的文字”与“关于学术思想的一部分”区别开来,并将后者单独刊行(注:参见《胡适文存·序例》,《胡适文存》卷1,上海亚东图书馆1921年版;《胡适论学近着·自序》,《胡适论学近着》第1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讨论现实政治以及褒贬社会人生,属于“论事之文”;至于讲学性质或关于学术思想的,自是“论学之文”。如此“文章辨体”,近乎常识,似不值一提。可如果考虑到其时胡适在学术思想上深受章太炎影响(注:唐德刚撰《胡适杂忆》时,过于追求涉笔成趣,结果是活泼有余,而严谨明显不足。即以章、胡关系而言,关于胡适如何瞧不起章炳麟的一大段发挥(第184页),肯定与事实不符。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再版自序》中,胡适称“对于近人,我最感谢章太炎先生”。这并非客套话,胡适在全书中引用中国学者研究成果的本就不多,其中超越考据而牵涉义理的,仅章太炎一家。至于《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之称颂章太炎为“清代学术史的押阵大将”,其古文乃“五十年来的第一作家”,更是众所周知。就说唐君所涉及的语言问题吧,除了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表扬章太炎的《语言缘起说》,还在1922年4月23日的日记中,将《文始》列为两千年来中国少有的“精心结构而有系统的着作”之一。),那么,这种“论学”、“论事”之文的区分,还隐含着某种价值判断。由此而形成的文章趣味,让适之先生终生“受益”——反过来,也可以说是“受累”。
  对于注重思想文化建设、希望议政而非参政的胡适来说,终其一生,徘徊于政治与学术之间。其心目中的“立言”,明显偏于“论学”而非“论事”。这从其“口述自传”之突出学术着述,而淡化政治活动,可以看得很明显。如此思路,从早年到晚年,可说是一以贯之。1921年《胡适文存》出版,卷四收入若干讨论社会问题的杂文,作者还专门做了辩解:“至于这种随时做的文章,是否有出版的价值,这个疑问,我只好让国内的读者与批评家代我回答了。”(注:《胡适文存·序例》,《胡适文存》卷1。)1924年《胡适文存二集》出版,卷三收入若干讨论政治的文章,“自序”于是做了如下说明:
  卷三的政治文字,大都是迁就朋友的主张,勉强编入的。《这一周》的短评,本无保存的价值。因为有朋友说,这种体裁在今日或以后的舆论界也许有推行的必要,所以我暂时留在这里(注:《胡适文存二集·自序》,《胡适文存二集》卷1,上海亚东图书馆1924年版。)。
  1930年《胡适文存三集》出版,政论文章只收入一篇《名教》。到1935年,编《胡适文存四集》时,干脆将关于学术思想部分抽出来,以《胡适论学近着》第一集名义行世。这里有政治形势转移的因素,但也与胡适本人的趣味有关。1953年《胡适文存》四部出版合印本,胡适将《胡适文存二集》卷三的论政文字全部删去,理由是“稍稍节省排印费”(注:《<胡适文存>四部合印本自序》,《胡适文存》第1集,台北远东图书公司1953年版。)。由作者本人删去《我们的政治主张》、《我的歧路》、《人权论集序》等在中国现代史上产生过很大影响的名文,而保留一些相对零碎的论学文字,此举可见胡适本人对于“论事之文”的歧视。鲁迅在为“杂文”争地位时,针对的假想敌是世人心目中“高尚的文学楼台”;而落实在胡适这里,对杂文造成压抑的,却是“神圣的学术殿堂”。我曾从徘徊于政治与学术之间,来诠释胡适对于自家论学文字的过分珍惜(注:参见拙着:《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第三章,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其实,从“论学之文”与“论事之文”的对举,以及胡适上下其手的取舍中,我们隐约可见章太炎的影子。
  1909年,针对上海有人“定近世文人笔语为五十家”,将章太炎与谭嗣同、黄遵宪、王kǎi@①运、康有为等一并列入,章大为不满,在《与邓实书》中,除逐一褒贬谭、黄、王、康的学问与文章外,更直截了当地表述了自家的文章理想:发表在《民报》上并广获好评的“论事数首”,不值得推崇,因其浅露粗俗,“无当于文苑”;反而是那些诘屈聱牙、深奥隐晦的学术着作如《qiú@②书》等,“博而有约,文不奄质”,方才真正当得起“文章”二字(注:参见章太炎:《与邓实书》,《章太炎全集》第4卷,第169页。)。在《国故论衡·论式》中,章太炎又进一步区分“出入风议,臧否人群”的文士之文与“持理议礼,非擅其学莫能至”的学者之文,而且明显倾向于后者(注:参见章太炎:《国故论衡·论式》,见《中国现代学术经典·章太炎卷》,第78页。)。
  照章氏的说法,自家所撰“文实闳雅”的,除了《qiú@②书》,还有箧中所藏的数十首。这数十首,应该就是第二年结集出版的《国故论衡》。胡适称“这两千年中只有七八部精心结构,可以称做‘着作’的书”,而《国故论衡》即是其一。如此皇皇大着,其中各章,依胡适的评价,“皆有文学的意味,是古文学里上品的文章”(注: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23—126页。)。我很欣赏适之先生的这一看法,不过,作为文章,我更看好《论式》、《原学》,而不是适之先生推荐的《明解故上》和《语言缘起说》等。另外。胡适称章氏文章“是古文学的上等作品”,其实暗含讥讽,即“他的成绩只够替古文学做一个很光荣的下场”。可是,有周氏兄弟的显赫成绩,起码薪火相传,所谓太炎文章“及身而绝”的断言,其实大可商榷(注:参见拙着:《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八章。)。
  同样注重“讲学”,珍惜自家的“论学之文”的胡适,在谈论学术研究时,还有一个独特的概念——“述学”。需要追究的是,胡适心目中的“述学”,与其经常提及的“讲学”、“论学”等,有无差别。
  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篇“导言”中,胡适提出“明变、求因、评判”这哲学史研究的三大目的。要实现这三大目的,必须做根本工夫,“这个根本工夫叫做述学”:
  述学是用正确的手段、科学的方法、精密的心思,从所有的史料里面,求出各位哲学家的一生行事、思想渊源沿革和学说的真面目(注: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年版,第10页。)。
  述学之难,在于史料之不完备和不可靠,胡适接下来着重讨论史料的审定,包括校勘、训诂、贯通等。经由一番去伪存真,掌握了足够的可靠史料,史家于是进入整理与贯通阶段:
  先把本子校勘完好,次把字句解释明白,最后又把各家的书贯串领会,使一家一家的学说,都成有条理有系统的哲学。做到这个地方,方才做到“述学”两个字。然后还须把各家的学说,拢统研究一番,依时代的先后,看他们传授的渊源、交互的影响、变迁的次序:这便叫做“明变”。然后研究各家学派兴废沿革变迁的原故:这便叫做“求因”。然后用完全中立的眼光、历史的观念,一一寻求各家学说的效果影响,再用这种种影响效果来批评各家学说的价值:这便叫做“评判”(注: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第32—33页。)。
  这两段话之间,存在着某种抵牾。读后者,你会觉得“述学”只是资料整理,是在给史家的“明变、求因、评判”做准备;读前者,你又会觉得,“述学”这一“根本工夫”,本身就是在“明变、求因、评判”。胡适大概希望将单个哲学家“一生行事、思想渊源沿革和学说的真面目”的考察,与“各家学派兴废沿革变迁”的综合分析相区别,前者重在发掘与阐发,后者重在解释与评价。可在我看来,所有这些假设,在实际操作中,都很难真正落实。以对象、范围之大小确定思路与方法(接近于日后的“个案”与“综合”、“微观”与“宏观”),本是明智之举,可如果导致研究中具体史料与理论预设的互相割裂,则得不偿失。除纯粹的哲学体系建构或历史资料汇编,绝大部分“述学”,都是兼及史料考辨与义理阐发。在这个意义上,我更倾向于胡适的前一种表述,即将关于中国哲学史的研究——乃至整个传统中国研究,概称之为“述学”。
  我欣赏胡适的思路,哲学史研究中,“最重要而又最困难的任务,当然就是关于哲学体系的解释、建立与重建”(注:胡适:《先秦名学史·前言》,《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767页。)。可说到“重建”,其实已经离开各家学说的钩稽与阐发,用冯友兰的话来说,由“照着讲”改为“接着讲”,“由研究哲学史转移到哲学创作”(注:参见冯友兰:《三松堂自序》,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45—246页。)。作为一个哲学家,胡适用力之处不在借鉴传统资源,而是引入杜威的实验主义;作为哲学史家,胡适也主要是依赖欧美的哲学史研究框架。后面这一点,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章“导言”以及《先秦名学史》的“前言”中,都有明确的交代;蔡元培为《中国哲学史大纲》作序时,也专门表彰这一点。这一“以西学剪裁中学”的思路,虽然日后留下许多遗憾,但其开创新时代的意义,依然不可低估。
  随着时势迁移与学术发展,当初为胡适赢得巨大声誉的关于中国文明的整体解释框架,大多已经坍塌;倒是其精心结撰的若干精彩个案——或曰“述学”,今天仍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比如《说儒》以及关于清代学者程廷祚、戴震、章学诚、崔述等的考察。在此类“发潜德之幽光”的研究中,胡适的“历史癖”与“考据癖”,有效地抵御着西方话语霸权的“宰割”。也正是在此类论着中,胡适方才使用“述学”这个概念。在《整理国故与“打鬼”》中,胡适称自家的《章实斋年谱》为“‘述学’的文字”(注:胡适:《整理国故与“打鬼”》,《胡适文存三集》卷2,上海亚东图书馆1930年版,第208页。);而1928年2月28日致吴稚晖信中,也提到自家的“述学之文”。这篇题为《几个反理学的思想家》的长文(注:本文原是胡适在上海东亚同文书院的讲稿,后经本人修改,收入《胡适文存三集》卷二。),涉及顾炎武、颜元、戴震和吴敬恒等四位近三百年来最重要的“反理学的思想家”,主要着力处乃其时已成“党国要人”的吴敬恒,难怪胡适担心“不免被人认作有意拍马屁”。在这封既讨好又辩解的私人信件中,胡适将自家的“作文‘述吴稚晖’”,定义为“述学之文”(注:参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65页。),再次证实其心目中的“文章辨体”。
  有趣的是,“述章学诚”或“述吴稚晖”,可以命之曰“述学之文”;文章结构及研究思路十分接近的“述杜威”,却另有说法。《胡适文存》卷二收录了长文《实验主义》和《杜威先生与中国》,“序例”中将其归入“讲学的文章”。或许,在胡适心目中,“讲学的文章”不妨涵盖东西;至于“述学之文”这样古雅的概念,则只适合于研究中国。
  在我看来,学者胡适之提倡“整理国故”,以及身体力行地研究传统中国,其成绩至今仍值得称道。至于其着述,不妨仿照《中国哲学史大纲》的思路,统统称之为“述学”,而不必强分什么“综合”还是“个案”、“微观”抑或“宏观”。
   二、述学文体之选择
  1918年5、6月出版的《东方杂志》15卷5、6期上,刊有胡适的论文《惠施公孙龙之哲学》,其中有关于本文文体的说明:
  此篇为讲学说理之作,以明白为贵,故用白话体。此本昔人讲学旧体,读者或不以为有意立异也(注:胡适:《惠施公孙龙之哲学》,《东方杂志》15卷5、6期,1918年5、6月。)。
  在为白话文学溯源时,胡适确实在小说、戏曲、白话诗之外,找到了宋明语录:“及宋人讲学以白话为语录,此体遂成讲学正体(明人因之)”;“朱熹与陆九渊都是古文的好手,但他们讲学的语录很有许多很好的白话文”(注:参见胡适:《文学改良刍议》及《国语文学史》,《胡适文集》第2卷,第14页、第8卷,第11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这一很有诱惑力的说法,其实似是而非。胡适大概忘了,讲学不是着述,语录也不是文章。用白话讲学的宋儒,照样用文言着述;至于从语录入手做文章,也绝非好主意。顾炎武甚至专门提醒:“尝见今讲学先生,从语录入门者,多不善于修辞。”(注:参见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九“修辞”则。)传世的大儒讲学语录,大多吉光片羽,精美绝伦,但并非好文章。一直到康有为的《万木草堂口说》,都是满天星斗,点到即止。文字如此简略,思路如此跳跃,必须将其还原到朝夕相处的师徒讲学这一特定环境,才能明白其佳妙处。这里有口述者的随意发挥,也有记录者的刻意选择,传给后世的是结论,而不是具体的论证过程。这与在现代学科背景下,围绕某一专题(比如《惠施公孙龙之哲学》)撰写论文,不是一回事。
  其实,以白话述学,即便在1910年代,也还是个相当新奇的事物。新文化运动的提倡者们,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方才决定《新青年》杂志先行一步,将诗歌、小说以外的说理文章,也都采用白话。这个决定性的时刻,一般史书都定在1918年1月。可所谓自1918年1月出版的4卷1号起,《新青年》全部改用白话与新式标点的说法,并非无懈可击。第四、第五卷的《新青年》上,还经常出现文言文章,尤其是作为杂志开篇的“论说”。“尝试”白话诗歌,撰写白话小说,这些都没问题;惟独说理述学,依然出于文言。这很大程度上是照顾杂志读者的趣味。述学之文不比文学创作,乃是以同样学识渊博的文人学士为拟想读者,白话能否入高人眼,实在没把握。1939年,黎锦熙撰《钱玄同先生传》,称胡适发表白话诗“算是创体,但属文艺”;“唯有规规矩矩作论文而大胆用白话”,对于当时的读书人,“还感到有点儿扭扭捏捏”。正是在此背景下,才能理解新文化运动兴起前七、八年,章太炎、钱玄同等人之创办《教育今语杂志》并尝试以白话述学的意义(注:参阅黎锦熙:《钱玄同先生传》,此传现作为附录,刊载于曹述敬《钱玄同年谱》,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版,第147—202页。)。此前几年,蔡元培为《中国新文学大系》撰写“总序”,专门引录了钱玄同给陈独秀信中的一段话,并称“可以看见玄同提倡白话文的努力”(注:《蔡元培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574—575页。)。钱氏这段话,其实是接着刘半农的意见往下发挥。因此,必须将刘、钱二说合观,方能明白其时新文化人以白话述学之决心。
  在《逼上梁山》中,胡适再三引述1916年与朋友论争时的书信,信中除表白“用全力去抢夺”白话诗这最后的堡垒外,更声称“我在几年前曾作过许多白话的议论文”、“我自信颇能用白话作散文”(注:胡适:《逼上梁山》,《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版,第19、22页。)。其实,同是作文,叙事、抒情、议论不一样;同是议论,论事与论学也不一样。胡适所说的早年所作“白话的议论文”,基本上属于面向大众的“论事之文”。至于“论学之文”,还是郑重其事为好。这也是其刊于2卷5号《新青年》上的成名作《文学改良刍议》,非要采用文言不可的缘故。四个月后,刘半农将胡适的主张向前推进一步:
  《新青年》杂志,既抱鼓吹文学改良之宗旨,则此后本志所登文字,即当就新文学之范围做去。白话诗与白话小说固可登,即白话论文亦当采用(注:刘半农、独秀:《通信》,《新青年》3卷3号,1917年5月。)。
  又过了三个月,同样在作为“思想草稿”的《通信》栏目里,钱玄同建议《新青年》杂志干脆全部改用白话:
  我们既然绝对主张用白话体做文章,则自己在《新青年》里面做的,便应该渐渐的改用白话。我从这书通信起,以后或撰文,或通信,一概用白话,就和适之先生做《尝试集》一样的意思。并且还要请先生、胡适之先生和刘半农先生,都来尝试尝试。此外别位在《新青年》里面撰文的先生,和国中赞成做白话文章的先生们,若是大家都肯“尝试”,那么必须要成功”。“自古无”的,“自今”以后,一定会“有”。不知道先生们的高见赞成不赞成(注:钱玄同、独秀:《通信》《新青年》3卷6号,1917年8月。)。
  曾创办《安徽俗话报》的陈独秀,对此信的答复,很耐人寻味:“改用白话一层,似不必勉强一致。社友中倘有绝对不能做白话文章的人,即偶用文言,也可登载,尊见以为如何?”(注:钱玄同、独秀:《通信》《新青年》3卷6号,1917年8月。)钱玄同表达的是理念,陈独秀考虑的是策略——考虑到《新青年》同人文章趣味及学术训练不同,确实很难一刀切。但大方向已经确定,此后《新青年》上的议论文,确实是白话的比例越来越大,直至彻底取文言而代之。
  严格说来,晚清已经开始出现以白话“述学”的萌芽——至于以白话“论事”,更是比比皆是。只不过晚清文人以白话撰写的“论学之文”,大多基于普及知识,而不是探究学问,因而难得持续且深入地展开。在章太炎、钱玄同等人创办《教育今语杂志》并尝试以白话述学前五年,刘师培也有过类似尝试。在1904年的《中国白话报》上,年仅21岁的刘师培,连续发表了《中国理学大家颜习斋先生的学说》、《黄黎洲先生的学说》、《王船山先生的学说》等文,这与《论激烈的好处》(注:上述四文,分别见1904年2、3月间刊行的《中国白话报》,第5—7期。)等“论事之文”不同,属于典型的“论学之文”。可仅仅隔了一年,刘君就改弦易辙,在《国粹学报》发表《南北学派不同论》、《汉宋学术异同论》等功力深厚的文言着述。在同时刊出的《论文杂记》中,刘师培还专门讨论了如何以白话论事、以文言述学:
  以通俗之文,推行书报,凡世之稍识字者,皆可家置一编,以助觉民之用。此诚近今中国之急务也。然古代文词,岂宜骤废?故近日文词,宜区两派:一修俗语,以启瀹齐民;一用古文,以保存国学,庶前贤矩范,赖以仅存(注: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论文杂记》,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110页。)。
  涉及晚清与“五四”两代人对“白话文”的不同想象,一般从“普及”与“提高”、“他们”与“我们”这两个角度来论述,自然在理。除此之外,我还想补充一点,那便是“论事之文”与“论学之文”的区别。这里的“论学”——或许用胡适的“述学”概念更合适——尤其集中在对于传统中国的描述与阐释。其中隐含着一个基本假设:既然“古文”与“国学”互相依存,用“白话”来谈论“国学”,能有效吗?
  在当时一般人的眼中,白话的小说与文言的国学,两者虽并行不悖,可明显有高低之分。提倡白话小说,甚至尝试用白话写诗,虽也大有新意,却是“古已有之”。反而是用白话作文,尤其是用白话来讨论“国学”这样高深的学问,打乱了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之间约定俗成的边界,显得有些惊世骇俗。这也是当留学生胡适提倡白话文学,得到公认学问专深的钱玄同的支持,之所以会大喜过望的缘故。黎锦熙在论及钱玄同《新青年》时期的贡献时,有一段很精彩的总结:“编辑人中,只有他是旧文学大师章太炎先生的高足,学有本源,语多‘行话’,振臂一呼,影响更大。”(注:黎锦熙:《钱玄同先生传》,见《钱玄同年谱》,第170页。)这话并不夸张,当年陈独秀曾因此而大发感慨:
  以先生之声韵训诂学大家,而提倡通俗的新文学,何忧全国之不景从也!可为文学界浮一大白(注:钱玄同、独秀:《通信》,《新青年》2卷6号,1917年2月。)。
  胡适晚年口述自传,在第七章“文学革命的结胎期”中,也有类似的说法:“钱氏原为国学大师章太炎的门人。他对这篇由一位留学生执笔讨论中国文学改良问题的文章,大为赏识,倒使我受宠若惊。”“钱教授是位古文大家。他居然也对我们有如此同情的反映,实在使我们声势一振。”(注:参见唐德刚译:《胡适口述自传》,第169—170页。)这里的关键词是“国学大师”和“古文大家”,有这两个头衔作保,刚刚崛起的“白话文”,其文化品位因而较多得到公众的认可。
  余英时曾用上层文化与通俗文化的对举与协调,来说明胡适的贡献,以及其被广泛接受——或曰“暴得大名”。胡适所提倡的“白话”与“小说”,乃守旧派眼中趣味低下的通俗文化。用林纾的话来说,属于“都下引车卖浆之徒”的所作所为。“如果胡适的成绩仅限于提倡白话文学,那么他的影响力终究是有限度的。”“1919年2月《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出版,胡适在上层文化的影响很快地从北大传布到全国。”(注:参见余英时:《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第35页、40页。)此书甚至成为蔡元培反击林纾对新文化攻击的绝好武器——从未认真治经、也不以学问见长的林琴南,当然明白“其了解古书之眼光,不让于清代乾嘉学者”这句话的分量。不管是当初的蔡元培,还是日后的余英时,都注意到“于西洋哲学史是很有心得的”,而又“能兼治‘汉学’”,如此学贯东西,正是那个时代所能想象的最为高雅的知识结构(注:参见蔡元培的《致<公言报>函并答林琴南函》(见《蔡元培全集》第3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71页)和《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序》(见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我想强调的是,这部用东西哲学观念构建的大书,体现的是上层文化的趣味,可用的又是通俗的文体。用“白话”来“述学”,在横跨东西文化之外,又加上一层沟通雅俗趣味,这就难怪其一问世便博得满堂彩。
  比起褒贬现实政治的“论事之文”,讨论传统学问的“述学之文”,无疑更能体现1910年代中国读书人的趣味。以白话为文学创作的工具,这还不够,还必须深入到以白话为述学工具,白话文运动的成功,才有充分的保证。所谓“我们”与“他们”的区别,单从政治立场解读,容易简单化。除所谓的“贵族”与“平民”的对峙外,其实还有另一层隐蔽的含义:事关大众的“论事之文”,比较容易使用白话;事关学者的“述学之文”,则相对困难得多。有高低雅俗的文体偏见,但也不能排除“述学”中处理古今对话的艰难。
  同是“论学之文”,用白话讨论杜威的实验主义,完全没有问题;可一旦转为研究墨子的“三表”法,或者庄子的“齐物”论,则不无困难。在《庄子哲学浅释》中,胡适踌躇满志地声称:“不但要用浅近的文字去讲庄子的哲学,并且要使人知道庄子的哲学只是粗浅的寻常道理。”(注:胡适:《庄子哲学浅释》,《东方杂志》15卷第11、12期,1918年11、12月。)结果如何呢?本该风光无限的庄子哲学,确实只剩下“粗浅的寻常道理”。这里有胡适个人哲学修养与思维方式的问题(相对来说,对付讲求逻辑的墨学,胡适便显得游刃有余),但也与其过分追求浅近的表述、忘记“言不尽意”的古训有关。
  虽然有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但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毕竟开启了以白话述学的新时代。此书“凡例”关于述学文体的表白,实际上被日后无数专家学者所接受:
  本书全用白话,但引用古书,还用原文;原文若不容易懂得,便用白话做解说。
  既须可信,又要能懂,而且正文与引文之间,还必须有适当的过渡,于是“原文”与“解说”并存,起码表面上填平了古今之间的巨大鸿沟。但如果每句原文都做解说,浅显是做到了,文章则未免过于luō@③嗦。比如关于“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解说(注:胡适引录《论语》的这两句话后,加了如下解说:“学与思两者缺一不可。有学无思,只可记得许多没有头绪条理的物事,算不得知识。有思无学,便没有思的材料,只可胡思乱想,也算不得知识。”见《中国哲学史大纲》,第109页。),我以为就是多余的。由于使用新式标点,加上以白话述学,对于古人学说,有撮述,有节录,有引证,也有解说,如何协调,成了学者必须掌握的一门新技艺。正因此,《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典范意义,不仅仅是学术思想,更包括着述体例与述学文体。
  《中国哲学史大纲》、《<水浒传>考证》、《<红楼梦>考证》、《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以及《白话文学史》等着述的相继问世,除了像胡适所说的,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为中国读者介绍某种研究方法,其实也还提供了以白话述学的典范。后者的意义,因其深藏不露,不大为人所关注。但在我看来,怎么写论文——即如何用浅近的白话讲述深奥的古典学问,胡适的影响一直延续到今天。
  当然,胡适的选择并非唯一的出路。比如,鲁迅便认定文体内在于文化与思想,宁愿用直译的方式来对付域外小说,而用文言来解说古典中国,其所撰《中国小说史略》、《汉文学史纲要》,至今仍是该研究领域不可忽视的名着。一直到1980年代,钱锺书撰《管锥编》,也依旧采用文言,而且并不降低其述学的声誉。在白话文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的80年后,所谓“文言述学”与“复古思潮”的钩连,基本上可以解除;这个时候来讨论文言在解说传统中国时的功用,可以得到比较通达的见解。
  1920年代中期,针对社会上对于“‘文言为体白话为用’的非驴非马的白话文”的批评,胡适作了辩解,其中第一点是“做惯古文的人,改做白话,往往不能脱胎换骨,所以弄成半古半今的文体”,这包括梁启超以及胡适自己。接下来的话很有意思:
  平心说来,我们这一辈人都是从古文里滚出来的,一二十年的死工夫或二三十年的死工夫究竟还留下一点子鬼影,不容易完全脱胎换骨。即如我自己,必须全副精神贯注在修词造句上,方才可以做纯粹的白话文;偶一松懈(例如做“述学”的文字,如《章实斋年谱》之类)便成了“非驴非马”的文章了(注:参见胡适:《整理国故与“打鬼”》,《胡适文存三集》卷2,第207—208页。)。
  胡适的本意是想说明“纯粹的白话文”只能寄希望于儿女辈,而我却对他的“偶一松懈”感兴趣。为什么“述学”的文章容易半文半白,以及胡适希望能“替年谱开一个创例”的《章实斋年谱》是否真的“非驴非马”(注:参见胡适为《章实斋年谱》撰写的“序”(见北大版《胡适文集》第7卷,第26页)。此“序”出于白话,与正文之采用文言,形成有趣的对照。)?假如不是迷信文/白、死/活二元对立,这个问题其实不难解答。讨论古人学说,必定多有引证,文章不可能、也不应该做成“纯粹的白话文”。至于“年谱”这一传统的着述形式,其对于文字简洁的要求,以及若干称谓和句式的约定俗成,使得写作者必定倾向于采用文言或半文言。胡适有心摆脱这一传统趣味,读《叶天寥年谱》时批评“此谱的最早部分很不佳,浮辞甚多,骈体尤可厌”;读《罗壮勇公年谱》则赞扬“书中大体用白话,文字甚朴素,在自传中为第一流作品”(注:参见胡适:《<叶天寥年谱>研究》,《人间世》第2期,1934年4月;《罗壮勇公年谱》,《人间世》第3期,1934年5月。),可轮到自家着述,依旧无法完全采用白话。1930年代的《崔述的年谱》(《科学的古史家崔述》第二、三部分)、1940年代的《齐白石年谱》,同样半文半白。实际上,直到今天,中国学界之为古人编纂年谱,也都不脱这一窠臼。
  关于《中国哲学史大纲》,还有一件逸事值得一提。此书出版后大受欢迎,着名藏书家、曾出任教育总长的傅增湘因而提议将其刻成木版。如此异想天开的壮举,理所当然地被胡适婉谢了(注:参见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2期,(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337页。)。倘若当初选择的不是新式的《中国哲学史大纲》,而是较为传统的《章实斋年谱》,不知胡适作何感想——单就体例与篇幅而言,后者更适合于成就此雅趣。在1920年代的中国,以木版刊行书籍,基本上限于经典;因相对于石印或铅排,版刻成本要高得多。这还不是最要紧的,胡适之以白话述学,再加上新式的标点符号,如此西化的姿态与立场,与版刻之典雅与古朴,以及其所代表的传统中国文化趣味,岂不造成明显的反讽?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外门内岂
   @②原字外九内言
   @③原字左口右罗
  
  
  
学术月刊沪94~103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陈平原20022002胡适是中国现代学术中最具文体自觉的学者之一。胡适的述学文字比其学术观点具有更悠久的学术价值。文章通过对胡适述学的概念、述学文体的选择以及胡适的述学与他的名学根基、演讲兴趣的关系等阐释,论证了胡适述学在文学史与学术史上的深远影响。胡适/述学/文体作者陈平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特聘教授。 作者:学术月刊沪94~103J3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陈平原20022002胡适是中国现代学术中最具文体自觉的学者之一。胡适的述学文字比其学术观点具有更悠久的学术价值。文章通过对胡适述学的概念、述学文体的选择以及胡适的述学与他的名学根基、演讲兴趣的关系等阐释,论证了胡适述学在文学史与学术史上的深远影响。胡适/述学/文体

网载 2013-09-10 21: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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