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生命与生命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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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8)02-0141-07
  随着当代生命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主体性力量日益彰显,生命样态正在从自然进化走向人工安排。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人们的生命价值观也在发生着变化。从生命价值观的原点出发,以“敬畏生命”的历史内涵为思维框架,重新审视人类的生命科技活动,唤起人们“敬畏生命”的理性精神,对尊重生命和推动人类社会健康永续发展具有积极价值。
  一、敬畏生命:生命价值观的原点
  敬畏生命能否构成生命价值观的原点?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对生命价值观进行概念分析,以明确生命价值观的一般意义,这是从源头上对生命价值观进行探析的前提。
  生命价值观,从字面上看,包括“生命”和“价值观”两个概念,对“生命”这一概念的理解从不同视角有不同的观点。亚里士多德倾向于用生物的潜能来解说生命,他指出:“所谓生命,乃是指那种自身摄取营养、有生灭变化的能力。”①这样的实体可以称之为生命体;恩格斯从生命的存在方式出发,认为:“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本质上就在于这些蛋白体的化学成分的不断的自我更新。”②上述对生命的一般界定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非人的生命,其中新陈代谢是生命最基本的特征。在生命伦理学视域中,邱仁宗先生认为“生命主要指人类生命,但有时也涉及到动物生命和植物生命以至生态”③;韩跃红教授也认为生命主要是“人的生命形式,并且主要是指尊重人类每一个个体的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存在和健康利益”④。综上所述,生命是以人类生命为核心的一切生命存在物的总和。至于“价值观”,通常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人的全部生活实践对自我、他人和社会所产生的意义的自觉认识”⑤。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基本概念:生命价值观是指人们对生命存在形式的总的价值判断,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生命体(以人为主)的全部生命活动对生命自身以及生命对其他生命存在物(包括他人和社会)的意义的自觉认识。
  以上述生命价值观为基础来追寻生命价值观的源头,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采集经济时代的图腾崇拜时期,当时的原始初民受科技发展水平和思维水平的限制,对生命奥秘所知甚少,人们的生命价值观主要源于“万物有灵论”,并由此产生对生命的敬畏感。在原始初民看来,“不仅神秘的生命现象是神圣的,而且一些特别的石头、树、鹰、老虎、月亮、太阳,等等,皆具有神圣性,都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的对象”⑥。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原始社会早期的各种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神灵崇拜、生殖器崇拜上。尽管崇拜的对象不同,但都认为有神秘的“灵”或“灵魂”存在。这实际上说明“原始人已有‘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的观念”⑦。这种观念让原始人觉得不仅人有灵魂,而且动植物乃至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有灵魂居住其中。由此不难看出,原始初民所信奉的“万物有灵论”,是他们对人自身的生命并未形成自觉的认识,因此,从生命价值观的基本概念来看,这一时期人们对生命的“神秘性”感知还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生命价值观。
  真正意义上的生命价值观源于种植经济时代人们对生命的理性认知,这一思想在西方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早期的哲学思想中,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⑧;毕达哥拉斯也主张:“生命是神圣的,因此我们不能结束自己或别人的生命。”⑨
  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也认为人是“万物之灵”。孔子曾提出:“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章》);中国医学的奠基之作《黄帝内经》中也有记载:“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等等。这些思想说明人们对生命的认识已经从原始的神秘主义转向突出人的主体性地位的理性认知上。
  这种理念尤其在人类早期的医学实践中得到彰显。在西方,被誉为医学之父的希波克拉底在其誓言中谈到:“我决尽我之所能与判断为病人利益着想而救助之,……我亦决不给任何人以毒药,……我决不行堕胎之术。”⑩中国历史上被后世尊为“药王”的唐代名医孙思邈也说过:“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11)这些思想高度张扬了生命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从某种意义上讲,当时人们就将生命神圣奉为圭臬。根据生命价值观的一般意义,以上所有敬畏生命的思想突出了人之生命的至高无上性,人之生命在世界万物中具有最高价值,因而是神圣的。这一思想凸显了人的崇高地位,体现了人们对生命的一种自觉认知,符合生命价值观的内在逻辑,因此可以视为生命价值观的原点。
  生命价值观最初源于生命神圣思想。然而,这一原点与敬畏生命有什么关系?从语义和生命伦理思想史看,敬畏生命思想与生命神圣思想两者密不可分。
  其一,从语义上讲,敬畏生命,就是人们对生命的敬重和畏惧。这里实际上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敬重生命,二是畏惧死亡,而且人们对死亡的畏惧往往通过对生命的敬重表达出来,敬生畏死是人类最基本的认知和生存情态。西方存在主义哲学家克尔凯郭尔认为,“畏”是人类最本真的生存方式,它不同于害怕,“畏”没有具体所畏的对象,人类最大的“畏”莫过于死,正是这种对死亡的恐惧让人类对生命产生了深深的敬重。
   其二,在生命伦理学视域中,“敬畏生命”是指敬畏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尤其是人的生命。历史上最早直接提出“敬畏生命”观念的是法国医学家、哲学家阿尔贝特·施韦泽,在她看来,敬畏生命,意味着对一切生命,不仅指人的生命还包括其他动物和植物的生命,都应该保持敬畏的态度。在生命伦理思想史上,她是第一个明确指出应该把伦理的范围扩展到一切动物和植物的人,在她看来,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的伦理学是不完整的,也不可能具有充分的伦理动能。在《敬畏生命》一书中,她指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范围之内的生命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只有体验到对一切生命负有无限责任的伦理才有思想根据。”(12)在这里,敬畏生命,从对人的生命的敬畏扩展到对一切动植物的生命的敬畏,敬畏生命理念至此被施韦泽提升为一种最高的伦理原则。她认为:“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理。”(13)
  其三,作为一种道德观念,敬畏生命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从远古时期的生殖崇拜到神灵医学模式时期的生命至上主义,从宗教思想中的生命神圣意识到康德“人是目的”的实践理性观念的提出,敬畏生命,作为一项基本的伦理原则,贯穿在人类探索生命奥秘的实践过程中。从历史源头进行探究,可以发现,与生命神圣思想相似,敬畏生命思想最早也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时期。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低,科学不发达,生命对于人类充满了极大的神秘性,正是这种神秘性派生出人们对生命的敬畏感。从人类学的角度看,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生活在世界各地的远古之人基本上都有生殖崇拜现象,这种现象发展到后来便构成了神灵医学模式时期的生命至上主义。因此,从历史发展纬度看,敬畏生命这一理念与生命价值观的原点——生命神圣思想有着不谋而合的一致。不仅如此,从内涵上讲,二者也具有一致性:敬畏生命即人们对生命的尊重和畏惧;生命神圣中“所谓神圣性,指人类对某种现象发自内心的敬畏和崇拜;生命的神圣性,当指人类对自身生命的敬畏和崇拜”(14)。因此,无论从历史渊源看,还是从本质内涵探究,敬畏生命思想与生命神圣思想都是可以等同的。不言而喻,生命价值观起源于生命神圣思想,一定意义上讲,敬畏生命,构成了生命价值观的原点。
  从生命价值观的内在逻辑看,生命价值观作为人们对生命价值的根本观点和看法,无论人们对生命价值持何种观点,都隐含了一个基本的理论前提,即生命是有价值的。问题在于,怎样证明生命是有价值的呢?当前学术界主要是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进行论证。要论证这一问题,还要从对“价值”的界定出发,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当今价值哲学的基本成果,价值,基本上被定义为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效应。马克思认为,价值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15);刘奔先生认为,“价值是事物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是事物与主体(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这关系是肯定与否定关系,即利害关系”(16);王玉梁先生也认为,“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价值存在于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17)。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来看,个体生命对他人、社会需要的满足和贡献,即意味着个体生命价值的实现,这种贡献越大,个体的生命价值也就越大。当前学术界主要是依据这一理论来论证人的生命价值的。显然这种生命价值理论只是把生命置于客体地位,只看到了生命的效用价值、工具价值,而忽视了人的生命存在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即生命的尊严、地位和权利,这是任何其他价值都无法替代和弥补的。在康德看来,“人类以及一般地说来每一个理性存在者,都是作为自身即是一目的而存在着,而不仅仅是作为由这个或那个意志随意使用的一个手段而存在着”(18)。也就是说,人本身就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如果仅把人看作是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的手段,而无视人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生命存在,无疑会大大贬低人的生命价值。因此,生命本身是无价的、至高无上的,生命具有最高价值,离开生命,生命价值观便无从谈起。无论何种生命价值观,其存在的前提是生命的存在和发展,有生命才能有价值,生命是价值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我们要“敬畏生命”。显然,从生命价值观的内在逻辑看,敬畏生命,可以构成生命价值观的原点。
  二、敬畏生命与生命价值观的内在张力
  生命价值观,作为人们对生命存在样态的总的价值判断,是历史的、具体的。敬畏生命,表达了传统社会中人们视生命神圣不可侵犯、生命价值高于一切的一种伦理观念。然而,这一伦理观念随着现代医学和生命科技的迅猛发展,逐渐凸显其内在的局限性,取而代之的是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生命价值观在这一历史演变过程中渐渐远离了敬畏生命的原点,从而使敬畏生命与生命价值观之间的内在张力日益凸显。然而,要促进生命科技的进一步发展,需要适度保持二者之间的内在张力。张力过大,则不仅会消解生命的神圣性,甚至会给人类带来灭顶之灾;张力过小,则会阻碍生命科技的发展,最终也不利于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和生命价值的实现。因此,保持敬畏生命与生命价值观之间必要的、适度的内在张力是时代的呼唤。
  在唯物史观视域中,敬畏生命与生命价值观之间的内在张力是生命价值观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生命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最终由社会存在决定。正如马克思所言:“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9)因此,生命价值观不可能永远固守原始社会敬畏生命的原点,它必然会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出现过三种不同的生命价值观:其一是生命神圣论,生命神圣论认为“生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并“无条件地主张尊重生命和关爱生命”(20)。这与敬畏生命的思想是一致的。但是,这种生命价值观易导致片面追求生命数量,而忽视生命质量。同时,过度强调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也不利于医学研究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医学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其二是生命质量论,它是对生命神圣论的扬弃。生命质量论主张“以人的体能和智能等自然素质的高低、优劣为依据,衡量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存在的价值”(21)。从生命质量论的产生来看,它是伴随着20世纪中期以来世界人口的迅速膨胀、医疗卫生资源的短缺、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出现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与生命神圣论相比较,生命质量论对生命的关注由生命存在的数量转向对生命质量的追求,这不仅适应了当时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为人类控制人口过度增长而采取避孕、流产、节育等措施提供了道德支持,而且为医务人员对不同生命质量的病人采取不同的治疗方式提供了一定的道德取舍标准。同时,这一生命价值观有利于实现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现代医学科学的长远发展。然而,仅以生命质量的高低为标准来对生命存在加以取舍,实际上抹煞了生命的神圣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们对生命的敬畏感。而且生命质量论只看到了生命的自然属性,忽视了生命的社会属性,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其三是生命价值论,生命价值论是现代生命伦理学的核心理念,它是对前两种生命价值观的扬弃。生命价值论主张以生命价值为标准来衡量生命存在的意义,强调生命对他人、社会的贡献。“判断生命价值的依据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生命本身的质量;二是某一生命对他人、社会的意义。生命本身的质量,智力和体力状态决定了生命的内在价值;生命对他人和社会意义决定了生命的外在价值。”(22)生命价值论体现了生命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从生命价值观的发展来看,生命价值论实际上“把生命的神圣性建立在生命的质量和生命的价值辩证统一之上”(23),它并不否认生命的神圣性,仍然是以对生命的敬畏为前提的。只不过,生命神圣论是以宗教等神秘主义为基础,认为生命的神圣性在于人之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是神灵恩赐的,因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生命价值论认为,生命神圣的根基在于人所具有的特定的尊严和权利;在于人本身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在于人因此而具有的潜在的和现实的价值;没有这些,生命的神圣性便无从谈起。
  上述分析表明,当生命价值观发展到生命价值论阶段时,人们对生命神圣性的理解已经与原始初民的理解明显不同,对生命的敬畏程度自然也有所改变,此时,回聚敬畏生命的原点,无疑会发现生命价值观的发展与其原点之间的距离变得越来越大,二者之间的张力也越来越凸显。
  追根究底,造成敬畏生命与生命价值观之间的内在张力不断凸显的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人们思想水平的相对滞后。近代以来,科学技术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不仅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同时,也导致了“科技至上主义”的盛行。无论何种领域,也无论对象是物还是人,科学的态度、方法和原则都被提升到了绝对至上的地位,并最终导致人的异化和科技的异化。马克思曾对这种异化现象作出深刻的批判,他指出:“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24);“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25)。德国着名哲学家奥特弗利得·赫费也认为:“科研越现代化,就越深入地进到物质的基石之中,越深入地渗透到生命的基因中,就越严重地出现道德的可错性。”(26)这似乎是科技发展必须要付出的代价。随着科学技术尤其是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这种异化现象也渗透到现代生命科技领域,其突出表现为生命的“对象化”,即现代生命科技已达到对人之生命由外而内,由部分到整体的全面改造这一水平。从人体生命的外部特征看,现代医学科技不仅可以对其外形进行修饰和完善(如医学整容),而且可以对人体器官进行移植和再造,其中人类自身性别的改变在技术上也已经成为现实。从生命的内在本质看,基因科技的发展使人类实现了在分子水平上对生命进行操控,这使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不管这需要多长时间,但今天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认:早晚有一天,能够通过技术对人进行彻底的‘改良’。”(27)不管这种改良最终能否实现,可以肯定的是,生命科技的发展的确提高了生命质量,增强了人们改造生命、完善生命状态、甚至创造生命的能力。但同时,生命的神圣性也随着生命科技的发展而逐渐被消解,原来附之于其上的各种神秘性光环也在这一解魅的过程中逐渐消失,生命最终被对象化为一堆碳水化合物,一抔DNA。这不仅大大降低了人们对生命的敬畏感,而且直接影响了人类生命价值观的演变,从而使敬畏生命与生命价值观之间的内在张力日益凸现。
  要促使生命科技的发展始终沿着有利于人类健康发展的方向前进,就要适度维持敬畏生命与生命价值观之间的内在张力。如果二者之间的张力过大,则容易产生生命是完全可以被技术操作的错误倾向,这不仅会使人类面临许多新的选择困境,而且一旦技术超出人类认知水平可预测、可控制的范围,很可能会给人类带来灭顶之灾。反之,如果二者之间的张力过小,则不利于生命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医学史上不乏这样的教训:受生命神圣论的影响,尸体解剖实验曾遭到许多人的反对,解剖学的发展也因此受到一定影响。直到今天,生命神圣的价值观念仍在影响着器官捐献活动的开展,造成了供体器官来源不足,这既影响了医学正常功能的发挥,也妨碍了生命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可见,对待人之生命,既不能因为敬畏它的神圣性而否定科学技术的相关研究,也不能指望用科技手段来解决生命历程中的一切问题。毕竟,生命不只是科学的对象,它还蕴含了文化价值。因此,要合理把握敬畏生命与生命价值观之间的内在张力,必要的、适度的张力是维护人类尊严、推动人类社会健康永续发展的基本动力。
  三、敬畏生命:当代生命价值观的理性回归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呈现双重纬度:一方面,人类利用对科学技术的控制不断实现着为人类造福的梦想;另一方面,人类却被科学技术控制而走向“反人化”的方向。贝尔纳·斯蒂格勒揭示了存在于当前科学技术中的这一悖论,他指出:“技术既是人类自身的力量也是人类自我毁灭的力量。”(28)这一悖论在当代生命科技领域突出表现为人的主体性力量过度张扬的发展态势,这种态势如果不加限制,则可能会给人类带来毁灭性灾难。因此,要保证当前生命科技的健康、永续发展,有必要从理性层面重新恢复人类对生命神圣的体认,重建敬畏生命的理念,这是实现当代生命价值观理性回归的一个重要路向。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9)而一切社会关系并非天然就存在,它是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人的本质在于创造。任何科学技术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人的一种创造性活动,人的创造性活动开展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的主体性力量得以彰显的过程。从当前生命科技的发展来看,人的主体性力量呈现过度张扬的发展态势。不可否认,人的主体性力量的扩张在提高生命质量、完善生命状态等方面确实为人类带来许多便利和好处。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限度的,人的主体性力量的张扬也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它给人类带来的将不是福音而是灾祸。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基因科技的发展上。现在基因技术的发展不仅实现了在分子水平上对人类遗传物质进行操纵和修饰,而且“可以通过施行遗传控制的繁殖过程,全面再造整个物种”(30),这样一来,不仅生命可以被创造,甚至整个物种都可以被创造,过去人类数百万年的进化历程现在通过基因操作技术在短时间内就可以达到,生命的神圣性将被彻底解蔽,人们对生命的敬畏感也将随之淡化。而且新创造的生命、物种能否适应发展相对缓慢的社会、自然环境,也是人类现有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难以预测、难以控制的。因此,要保障人类健康繁衍、发展下去,有必要适度限制人的主体性力量的扩张,这里的度“应是人类知识、认知水平可预测、可控制的一定度内的发展”(31),否则,超过一定的度,真弄出个“弗兰肯斯坦”式的怪物来,人类将反祸其身。科学技术本来是造福人类的有力武器,现在却有可能成为人类健康发展的威胁力量。面对这一悖论,我们不得不沉思:人类将走向何方?生命将何以自处?
  当今世界是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并存的世界,以现代性、后现代性语境反思当代这一科技悖论的形成,可以发现,科技进步固然有其逻辑必然性,但现代性本身所蕴含的矛盾和冲突也是不容忽视的深层次原因。对此,西方许多思想家进行了批判性的揭示和反思。
  德国着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以“理性化”为核心,深刻揭示了现代性本身所蕴含二难悖论:在他看来,现代性的本质在于合理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正是利用合理性的技术手段构建起理性化的经济、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秩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促进了资本主义文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这种理性化的技术手段即“工具合理性”也造就了以官僚制为核心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而且这种体制的合理性越大,对个人的自由、尊严造成的威胁也就越大,韦伯将这称之为“铁笼”。铁笼意味着一种宿命,即在庞大的现代制度机器里,个人只是其中的一个齿轮或螺丝钉,只能听命于这架机器的指令,在这种非人格力量的统治下,个人自由的丧失是现代人难以逃脱的宿命。韦伯深刻揭示了现代性本身所蕴含的内在矛盾和冲突,他的这一理论不仅为后来学者研究现代性问题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点,而且成为他们进行“技术理性”批判的主要理论来源。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提出了与“铁笼”类似的观点,他认为:“技术之本质并非任何技术因素”(32),技术在本质上是摆置人的“座架”,“座架意味着对那种摆置的聚集,这种摆置摆置着人,也即促逼着人,使人以订造方式把现实当作持存物来解蔽”(33)。在这里,海德格尔以“座架”的形式揭示了:现代技术的社会背景是技术主义的,在这一背景下,技术是主动的,人是被动的,技术的本质威胁人的本质,危及人类的命运。当代美国哲学家马尔库塞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思想工具化的倾向,他指出:“政治意图已经渗透进处于不断进步中的技术,技术的逻各斯被转变成依然存在的奴役状态的逻各斯。技术的解放力量——使事物工具化——转而成为解放的桎梏,即使人也工具化。”(34)人的工具化意味着人的生命价值的弱化、人的尊严的消解。哈贝马斯认为,人的尊严是必须要维护的,对人的生命彻底干预是不可行的,在对人的生命进行干预的问题(如克隆人问题)上,他指出:“我们要么称之为一个制造产品的设计者,要么称之为拥有终审权的法官,这个形象和宗教还是很切近的。但这些隐喻都和以人换物的奴隶主这一隐喻一样来得不够透彻,因为它们所揭示的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决定关系。它们忽略了,现在与一去不复返的过去之间有着一段距离——也就是说,在出生之前的决定与后来永远都要受影响的生活历史之间有一个距离。真正让我们坐卧不宁的,难道不正是这个准确的形象所缺少的主要内容吗?我在这里所说的是其他某个人对‘我’的专断决定所发挥的影响(这种影响将伴随‘我’整个一生,在一定意义上还是不可逆转的)。一旦我出生了,这种影响难道不就成了不再是针对‘我’,而是针对‘我’的自我理解的主要条件吗?”(35)哈贝马斯在这里突出了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人的独特性,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正是基于这种个体的独特性。
  上述思想说明,无论现代性还是后现代性,它都表征着一种时代精神,在这一背景下反思当代科技悖论的形成,可以发现社会技术化、思想工具化不仅构成了现时代的精神状况,而且也是当代科技悖论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后现代主义哲学家们从不同视角对“现代性”问题进行了不同的批判和反思,其目的旨在唤醒人们对生命尊严的关注,由此使人认识到生存的真正意义、生命的真正价值,进而寻求摆脱现代性困境的出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反思当代生命科技的发展,需要我们重新唤起人们敬畏生命的理性精神,重塑生命的神圣性,实现当代生命价值观的理性回归,即重归敬畏生命——这一生命价值观的原点。
  当然,重归敬畏生命的原点,并不意味着要像人类之初那样对生命现象盲目迷信、崇拜,而是突出对生命神圣的科学体认,即从理性层面把握生命生成、演变的内在规律并尊重它;重归敬畏生命的原点,也不意味着生命是绝对神圣、不可认识、不可改造的,而是强调对生命的技术操作甚至创造,应该与当时生命存在的客观生活环境、人们的生命价值观念相一致,不能太过超前或滞后;重归敬畏生命的原点,更不是简单的回归,而是要唤起当下被“技术理性”、“工具理性”所遮蔽的“价值理性”、“人道尊严”的追求,从人道主义出发,恢复人类对生命神圣的体认,维护生命本身的尊严、地位、权利,反对生命被完全“工具化”、“对象化”的倾向,使生命科技的发展与敬畏生命之间保持适度的张力,使人的主体性力量的扩张和生命神圣理念的张扬之间保持适度的张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生命被异化,才能把人们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生命的科学认识、改造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当代生命价值观的理性回归。
  收稿日期:2007-11-12
  注释:
  ①苗力田:《古希腊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73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2页。
  ③邱仁宗:《生命伦理学:一门新学科》,《求是》2004年第3期。
  ④韩跃红:《尊重生命》,光明日报2005年4月12日。
  ⑤朱贻庭主编:《伦理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第58页。
  ⑥郑晓江:《学会生死》,中州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8页。
  ⑦张曙光:《个体生命与现代历史》,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20页。
  ⑧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38。
  ⑨参见伍天章主编《医学伦理学》,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61页。
  ⑩[意]卡斯蒂廖尼:《医学史》上册,程之范主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5页。
  (11)参见沈铭贤《生命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70页。
  (12)(13)[法]阿尔贝特·施韦泽:《敬畏生命》,陈泽环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9页。
  (14)郑晓江:《学会生死》,中州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8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06页。
  (16)刘奔:《当代思潮反思录》,河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17)王玉梁:《当代中国价值哲学》,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9页。
  (18)[德]伊曼努尔·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孙少伟译,九州出版社2007年版,第83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20)(21)(22)朱贻庭主编:《伦理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6、186、190页。
  (23)陆树程:《克隆技术的发展与现代生命伦理》,《哲学研究》2004年第4期。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0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5页。
  (26)[德]奥特弗利得·赫费:《作为现代化之代价的道德》,邓安庆、朱更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81页。
  (27)[德]库尔特·拜尔茨:《基因伦理学》,马怀琪译,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82页。
  (28)[法]贝尔纳·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裴程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00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30)张春美:《DNA的伦理地位》,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473页。
  (31)陆树程:《科技发展与当代环境科技观》,《哲学研究》2002年第6期。
  (32)(33)《海德格尔选集》(下),孙周兴选编,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954、938页。
  (34)[美]赫伯特·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45页。
  (35)[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29-228页。
社会科学沪141~147B8伦理学陆树程/朱晨静20082008
敬畏生命/价值/异化/生命价值观
敬畏生命,蕴涵了人类对生命的感性和理性认识,无论从历史源头追溯,还是从生命价值观的内在逻辑看,它都构成了生命价值观的原点。随着生命科技的迅猛发展以及人类认知水平的提高,敬畏生命与生命价值观之间的内在张力日益凸现。适度保持二者之间的必要张力,是人类社会健康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这种适度张力需要重创“敬畏生命”的理性精神,重塑生命神圣性,实现当代生命价值观的理性回归。
作者:社会科学沪141~147B8伦理学陆树程/朱晨静20082008
敬畏生命/价值/异化/生命价值观

网载 2013-09-10 21: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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