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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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认识和处理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论的关系,有助于人们正确遵循和运用历史发展规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由之路。
      一、正确理解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论
  历史决定论,就是承认在历史领域,具有和自然界一样的客观规律性、必然性的哲学理论。是否承认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必然性,是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唯心主义长期斗争的焦点。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就在不断探索社会主、客体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历史上不少思想家,虽然提出过许多合理的观点,但总体上是片面夸大主体,特别是人的精神作用,否认社会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马克思主义通过对社会历史大量现象的研究,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一样,仍然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也是科学历史观的核心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社会规律就没有自己的特点了。众所周知,人类的历史,是人类活动的历史。“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是人通过自己的历史活动不断扬弃社会的过去,从而得到社会的现在和未来的历史。这就是说,自然界在没有人参与的情况下,一般规律是通过各种事物的无意识的“盲目的”相互作用表现出来的;而在社会中,一般规律是通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有些人抓住“社会规律是通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实现的”这一点,否认历史规律的客观性,认为历史唯物论“根本上没有超出机械决定论”,主张“放弃凡规律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观点”。这无疑是说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改变历史,这显然是一种彻底的非历史决定论的观点。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这种创造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是在既定的历史前提下去创造自己的历史的。这种既定的历史前提,既包括经济条件,又包括政治条件和思想文化条件,在这些诸多的条件中,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条件。马克思指出:“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1〕这就是说,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深刻地受到当时经济条件的制约,必须以既得的生产力为基础,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去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一事实是人们无法改变的。
  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不但受到既定的以经济为主的多种条件的制约,而且人们历史活动的动机和目的,决不能改变总的历史发展趋势和结果。恩格斯说:“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即使在这一领域内,尽管各个人都有自觉期望的目的,在表面上,总的说来好象也是偶然性在支配着。人们所期望的东西很少如愿以偿……。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藏着的规律支配的”。〔2〕在社会中,由于许多个别主体的目的性的活动是相互制约的,因而在相互作用中就抵消了个人目的中相互冲突的方面,从而形成了一种“历史合力”,这个历史合力作为历史的总体活动是不依每个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
  历史选择论,是指主体在历史发展中具有能动性、创造性、选择性的哲学理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规定了人们的活动受规律性制约的一面,但是历史必定是人类活动的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历史,人类为了找到适合自己生存,促进自己发展的历史环境,理应对社会生活,历史事件,历史变迁,历史发展前途等作出自己的判断和选择。所以,人不仅有受历史规律制约性的一面,又有能动性、创造性、选择性的一面,这正是人类高于其他动物,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本质特征。
  在人类发展进程中,所有历史过程都是人们实践活动过程,历史由许许多多的事件构成,而这些事件的发生,全部和人的自觉意图与目的紧密联系着。没有主体的选择就没有人和猿的揖别,没有主体的选择就没有进步阶级的历史革命,没有主体的选择就没有历史的前进和飞跃。
  但是,我们必须正确对待主体的历史选择性,既要反对那种否定历史决定论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又要反对人在历史规律面前完全被动的机械决定论的观点。因为如果没有主体的选择,那就不可能有任何创造。而人类历史又是在既定条件下创造的。诚然,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阶级、集团和个人总是从自身的利益和需要出发来决定自己的目的,因此,对前提条件的取舍也不尽相同。但是,他们只有遵循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自己的目的、需要和利益,才能如愿以偿。历史就是这样,每一代人继承和保存前人所创造的实践结果,并加以消化、吸收、改进,同时又通过自己的实践,不断创造出新的适合自身发展的“前提条件”;这些“前提条件”又将被下一代人所继承,成为他们实践活动的“前提条件”,人类历史就是这样不断被扬弃和创造的过程,即辩证的否定过程。
    二、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论的关系
  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论是一种内在的辩证统一的关系,这种内在的统一性是植根于社会规律就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3〕即人的活动的规律之中的。
  没有人的自觉的能动活动,没有人的选择,就没有人类历史,就没有社会规律。自然规律的形成与主体及其活动无关,也不是为人而存在的;而社会规律则与自然规律迥然不同,社会是人的社会,是在人自觉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活动中形成的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首先,社会历史必然性的决定性机制,就是人们常说的,历史是人们的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相互作用的结果所形成的“历史合力”是一个客观的必然过程,它不依每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这个客观必然过程本身就是主体活动、主体的选择所造成的。正如恩格斯所说,这些意志并不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4〕其次,历史决定性所表现的前后代人之间的历史联系,即每一代人进行实践活动时所凭借的客观条件都是前人活动的结果,这一客观结果对后代人来说是客观的,是主体不能自由选择的,这种前后代人相继的客观物质条件,都是和主体的实践活动分不开的,都是处于不同时代的主体在有选择地改造自然和社会中所形成的。所以说,没有人及人的活动,就既不会有人类社会,也不会有人类历史,社会历史规律不过是在人的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结构链条之间的本质联系和社会结构演进的历史必然趋势。
  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不是某种摆脱了人的现实生活、实践的神秘力量,而正是存在于人的自觉活动,自觉选择过程中。它一经形成,反过来又成为制约人们选择行动的客观力量。要使作为客观力量的社会规律真正发挥作用,还是不能离开人的自觉选择活动。历史的这种决定性和主体选择性的内在统一,正好说明了人们在创造历史的活动中不是盲目的,又不是随心所欲的。首先,人在历史长河的实践活动中必须尊重历史的必然性,必须顺应历史发展所造成的客观物质条件。如果蔑视它,轻视它,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行动的条件,同时又不遗余力地决心实现自己选定的目标,那将犹如缘木求鱼,必然导致选择的失败。其次,只有在人的选择,即人类的实践活动中,才有社会规律存在,而且,人的选择可以使社会规律起作用的前提条件发生改变,从而带来迥然不同的影响。这就是说,在客观历史发展的若干可能性中,人们按着自己的目的和需要进行选择,从而创造自己的历史。因此说,人们创造自己历史的实践过程,就是在历史必然性所提供的可能性空间范围内,充分调动每一代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按着自己的意图和目的对各种可能性进行选择而后实现的过程。
  历史决定论与主体选择论的统一,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过程。人的选择与社会规律能否统一,统一到什么程度,那就看人们对社会规律认识如何,而这种反映又是受到人们的社会地位和利益的限制的。因此,我们要促进人类社会发展,使选择获得成功,一是必须尊重社会发展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二是要站在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立场上;三是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而关键就在于自觉地认识和把握社会规律。这种认识越全面、越深刻、越具体,就越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作者 农牧大学政教室教授)
                      责任编辑 陶玉泉*
  注释:
  〔1〕〔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1、243、479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3页。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73-74B1哲学原理董凤荣19961996 作者:南京政治学院学报73-74B1哲学原理董凤荣19961996

网载 2013-09-10 21: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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