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的文化价值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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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道德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从文化价值层面上研究道德是目前国内学者重视的“焦点”。本文作者从道德发生的文化属性、道德范畴的文化特征、道德评价的文化功能等方面论述了主题。
  道德是由道德观念系统和道德行为系统两大部分构成的。道德观念系统包括道德规范、道德原则、道德理想等;道德行为系统是对道德观念系统的外化和表现,它包括着行为本身和行为动机两部分。道德观念支配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在表现道德观念时还受到道德环境和道德舆论的制约和影响。从二者的关系上来看,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是文化系统中的一个层面,因为,文化系统中的行为和观念是主体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的创造性的活动和这一活动的抽象概括。而道德活动只是主体活动中的一个方面,是主体在创造性的活动中处理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所以,从文化层面的视角来审视道德,我们必然把本属道德范畴的道德观念冒不讳之言作为一个系统提出来,就是为了肯定道德的文化价值属性。
  1.道德发生的文化属性道德作为人类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在人类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当人类从动物脱胎而来时,其特点就是自然的饮食与原始人际关系的调节。按着弗洛伊德的观点来说,人类最初是以图腾崇拜为精神寄托方式的,也就是通过图腾崇拜寻找某种调节人际关系的手段。他说:“精神分析昭示我们,图腾动物是父亲的替身,这实际上便说明了下述矛盾:通常禁止宰杀图腾动物,每逢宰杀便是假日,而这种动物宰杀后仍受哀悼。这种情绪矛盾的态度在今天依然标志着我们的儿童的恋父情结而经常还延续到成人生活中,也推广到了图腾动物父亲替身的身上。”(宾克菜:《理想的冲突》商务印馆1988年版,第124页)在弗洛伊德的这段神话故事里边,包含着这样一个设想:起初,曾经有一位强有力的父亲统治“原始游牧部落。”他是一位专制权力者,丝毫不能反对他的命令。这位远古的父亲把本部落中的妇女留给自己。他的儿子痛恨自己的父亲,而同时又爱他,仰慕他(情绪矛盾);这些儿子年龄大起来,到时候想要父亲拒不与他们共享的妇女。父亲把抗逆不从的儿子一个一个驱逐出游牧部落。可是有一天,被驱逐的弟兄们联合起来,将父亲杀死吃掉。他们一同合力,得以完成哪个人也独自办不到的事。然而,他们仰慕父亲,而且“吞吃了他,因而完成了与他的同化,每个人添生了他的一部分力量”。但是在后来,对父亲的憎恨既然得到充分满足,对他的爱与仰慕又油然而生。他们为杀害父亲而开始有犯罪感。他们悔恨懊恼,于是立法禁止先前父亲只凭强权所防止的事。“他们为抵消自己的行为,宣布杀父亲的替身即图腾是不许可的,并且放弃他们的行为的果实,不沾解放了的妇女。”这样,弗洛伊德就找到了人类惧怕已极的两种犯罪--凶杀与乱伦的一种似乎可靠的史前期根源。在弗洛伊德的设想里,通过这种禁忌的行为,在原始社会中达到人们之间的一种和谐,因此在人们活动的范围里,便产生了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关系的模型就是原始社会中的最初道德。从这里看出,道德只是一种人为的约定。在这样的前提下,弗洛伊德提出了理想的道德模式自我。这是他的精神分析的必然结论。这也是他确定人类文化模式的基本方式,我们姑且不说弗洛伊德的观点正确与否,可以从中发现,在父亲与儿子的斗争中,达到和谐的手段是通过禁忌获得的契约。它表明,契约在调节人与人的关系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道德作为调节人际关系的手段,就是以契约为基础的,只是在后来人们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得到丰富而已。不过,弗洛伊德式的调节方式在人类社会中所发生的作用是有限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分析式的神话式的道德依据。尽管弗洛伊德是从远古的图腾、禁忌出发,提出了道德发生论,在人们看来,似乎象一个神话,但它却给人们以启示:道德是由他律转向自律的。事实上也是如此,道德的发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恩格斯曾经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每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法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39页)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习惯本身的词源学意义是指道德上的风俗习惯。根据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道德意义的习惯成为人类在处理社会关系中所应用的一种手段,即变成了人类生存的一种需要。对于这种需要,恩格斯与弗洛伊德的理解具有本质上的不同,弗洛伊德所理解的需要是从无意识的角度来讲的,是维护父亲与儿子的关系的一种手段,具有主观任意性;恩格斯所讲的需要是一种经济需要,是真正的社会性的物质生产、分配和交换的需要,这种道德需要的产生过程中是生动的,是自由的,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种客观必然现象。实际上,人类社会道德的成熟是由禁忌、图腾、风俗、礼仪发展到准则、箴言等组成的一个系列链条。在人类社会初期,人类对这一链条的理解只是朦胧地,还没有从道德的意义上理解图腾、禁忌的基本内涵。不过人们对这种最初意义上的道德接受是强制性的。在很大程度上,原始人的道德心理与儿童心理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只是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人类劳动能力的提高,语言能力的加强,新的人际关系开始形成。这时人们对自身和对社会的理解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可以说,人类对道德的理解开始从他律转向自律,这是人类道德发展史上的重大进步,也是人类文明史的重大进步。 
  一当人类的道德具备了从他律转向自律的可能,道德就需要进入社会化的讨论范畴了。人类接受道德时,是处在一种摹仿阶段。摹仿行为的开始,表明人类文化的诞生。因为,在摹仿中,人类接受的是某种行为,而不是理想。只是在人的行为能够创造出维持生存的物品时,人的思想才开始把这种能够表明自己能力的活动看作是与生存有关的活动。因此,当人类的思想能够反映生存活动时,人的活动就开始具备了一定的动机,并支配着人的活动。这种活动是带有目的性的活动。从此,人的存在已不再是单个人所能支配得了的。人的活动开始成为社会性的,道德的规范性由自律和他律共同组成。至此,人的活动由摹仿转向创造。人的道德也由强制性转向自由,道德活动开始成为一种自由活动,不过这种活动的产生是以家庭为依托的。家庭的产生表明人类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获得了维持自身之外的物质生活资料。人的道德活动也由家庭走向社会。物质生活资料的索取是社会化的劳动的结果,道德的发展也是以牺牲道德的个体化为基础的。恰恰是这种社会化道德标志着人类文化活动的自由的特性。
  为什么说道德活动是一种文化活动呢?首先,从道德的本义上讲,道德是人类活动的结果,也是人类的一种生存方式。实际上,一定社会为了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所提倡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表明道德是作为文化的动态部分存在的,文化是人类的生存方式。但文化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具有整合性的精神价值。从文化的视角来看,道德也是属于精神文化的一部分。其价值就在于通过某种规范和原则及其人的行为实现人的活动和社会关系的和谐,通过这种和谐实现生命的活动方式。从这一意义来说,道德只能属于文化活动的一个层面。通过道德活动,人创造了不同于动物的精神境界,也正是由于人的道德关系的存在,人与动物才真正区分开来。当然,动物也有其存在的文化范围,只是动物的文化活动是在本能领域内展开的,没有创造性和预见性,其表现就是动物根本无法制造工具,而人却能制造工具。工具文化是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发展史的标志,也可以说,随着工具的进步,人类的道德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其次,从道德的语义学内涵来看,道德的文化特征也非常明显。在中国古代的文化典籍中,道德一词的涵义是很丰富的,运用起来非常广泛。一般说来,道德经常被用来表示事物的变化、发展的规则和规律。道是指道理,德是指道之内得于已,外施于人,道德一词原是道与德两个概念。道德二字的合用开始于战国时期的荀况,《荀子,劝学篇》中说:“夫是之谓道德之极”。这里不仅表明道德二字已经连用,而且也意指社会生活中的人,如果一切都按着社会规则去做,那就等于达到了道德的高尚境界。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道德一词的含义,除了主要是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和行为准则外,有时也指人的善恶评价、人的道德品质、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理想境界等。《礼记·大学篇》中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这里的道德是指道德的最高目的,和善恶评价的标准。《盐铁论》中说:“道德之端,抑末利而开仁义。”“以道德为城,以仁义为剑,汤武是也。”这里的道德包含有感化和教育的意义。在西方,道德一词是从ETHOS演化而来,具有风尚、习俗、性格、行为等含义。道德的语义学就是对道德本身的文化特征的肯定和说明。再次,从道德的内容上来看,人类的最初活动的目的是向善的,在其活动中,要实现某种目的,就必须便自然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这种目的实现了,善也就实现了;如果自然不按着人类的目的的方向转化,人类改造自然的结果就是一种恶的表现。善恶是人类道德中的一对贯彻始终的矛盾。正是这对矛盾的存在,才推动着人类道德的向前发展。从纵的方面看,善恶矛盾贯彻道德发展过程的始终,在人类道德的萌发期,原始社会的人在婚姻关系和劳动活动中,逐渐学会区别益和害,这就是后来的善和恶。实际上道德的起源与善恶的起源是同一个问题。从横的方面看,善恶矛盾概括了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原则、道德评价以及道德活动等各种道德现象所共同具有的特殊本质。任何一种社会现象,只有具有善恶评价的特征,并且着眼于善恶特征时,我们才说道德现象是一种文化现象(参考《青海师大学报》1994年第2期)。
  对道德的这种考察是为了说明其是一种文化层面,其结论和论证过程已被人类的实践行为证明了是正确的。道德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存在于人类的精神观念之中。作为人类文化的精神观念支配着人的创造行为;而作为文化层面的道德观念又支配着人的道德行为,因此,我们从文化角度来说明道德在其产生以及社会化过程的特点是符合逻辑的。这也有助于从人的行为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方面及其调节人际关系的方面来说明道德是作为某种手段存在着的。
  2.道德范畴的文化特征道德的文化属性使道德规范、道德理想、道德原则组成为一个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道德观念系统,并通过道德行为得以证实。在以往对道德的讨论中,一般都把道德观念看成是与其他道德范畴相平行的概念。在这里,我们认为,从文化的视野来看,道德观念是一个支配着道德行为的系统,而不是某一个具体的道德范畴。具体说来,道德观念是人们在处理社会关系过程中,表现为正义感、善恶感等判断行为系统,它是从人们所依据的社会地位中产生出来的,是最基本的社会意识形式。它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过程。在人类生存的社会实践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和协作,大都是依靠风俗习惯来维持的。风俗和习惯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它表明社会对人们行为的一种最简单的肯定。风俗和习惯调整着人们之间和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原始社会出现了分工,原始人在风俗习惯的基础上,产生了权利与义务的思想萌芽。这种权利与义务的萌芽是与个人利益的观念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原始人的权利与义务观念是人类最初的道德观念,在很长的时间里调节着人们的行为。一切违背风俗的现象或者逃避务的行为,都要受到舆论的谴责,有时还要受到惩罚。一般说来,在每个历史时期,人们对善恶的理解都有不同的看法,都具有时代的特点。也就是说,今天我们的道德与原始人的道德是不同的。这是因为原始人的观念是受当时生产力的制约和影响,决定了原始人的思想观念是落后的和有局限的。今天我们所处的时代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的道德观念也与原始人有了质的不同。如果我们审视一下人类道德的发展历程,就会发现,这种历程是文化的发展与进步,整个历程就是人类改造自然,获取生存方式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文化发展的过程。当然,正是因为道德观念的产生与成熟,人类才有认识道德现象、道德规范、道德理想的理由,因此,人类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的过程就是一个认识道德范畴的过程。
  所谓道德范畴是对反映道德现象的一些概念的基本解释,是对人类生存活动方式的基本概括。它概括了道德现象的特性、方式和各种关系,也就是说,凡是反映这些特性、关系的基本概念、原则、规范、行为、品质等都可以作为道德范畴来看待。道德范畴的这些特征说明了道德的文化属性。从道德现象来看道德的文化属性我们就发现道德现象是人类道德生活中的一切表现形式,是人类道德关系的矛盾表现。它包括道德的主观方面,也包括道德的客观方面,是道德的意识现象和道德活动现象的统一。在这里,似乎它概括了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两个方面的所有的主客观活动现象。但是,它不能从总体的角度对之进行动态性的概括和阐释,亦不能系统的反映出主体的道德活动的文化自由性的特性。因此,只有从道德规范、道德理想、道德原则等方面对之进行阐释和论证,才能从更深的层次上揭示出道德行为的表现方式,并进一步确立理想的道德人格。道德规范从理论上确立了主体活动的行为准则;道德原则是协调人们之间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根本原则,是人们确立相互关系的指导原则;道德理想是人在社会活动中的行为和最高标准的集中体现,是道德上的理想人格。人的所有的道德目的就是为了确立一个理想的道德人格。在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中,精神活动归宿就是发现代表理想的人格。尽管理想人格的类型不同,但道德观念所支配下的道德行为追求的目标却是一致的。(参考《伦理学知识手段册》,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道德人格是对道德范畴的文化属性的最深刻的揭示。人格本身是对一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形象的确认;道德人格则是对一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道德形象的确认,是对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尊严、品质、境界的表现。思想的道德人格是把道德自律和他律有机地结合于一身,把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道德意志内化于内心世界,能够把社会的道德要求作为必然,履行道德义务的行为已经达了自由的状态,没有任何强制性。具有这种人格的人对于履行道德责任已经作为一种追求,权利与义务已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了。理想道德人格在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起着导向作用,对于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参考《湖南师范大学学报》唐凯麟等有关论述)
  3.道德评价的文化功能在人类社会中,维系人类关系的最初调节手段是道德。但人类确定什么样的道德关系是由其本身的利益所决定的。原始社会的不同的部落有不同的道德要求,每个部落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和道德标准。这是由其生存的环境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部落中的每个人都以分享某种食物为基本的道德准则。而社会发展到今天,这种道德似乎非常不符合时代的要求了,因为追求利益是人的动机中所包含的选择。在道德选择中,人们的行为一方面是受客观环境制约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另一方面人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他的行为是有相对自由的,因此,在选择种行为方向时,他个人就可以自由的从中选择和决定一种行为方向,同时,他也要为这种选择和决定的后果负责。但这种选择的方向一般都是朝着有利于主体的方向进行。这里主要是受利益支配和决定的。如果道德选择是为了维护某一集团的利益,而不顾及他人的利益,那么这种选择将被看作是不道德的。如何评价这种道德选择,取决于主体对道德行为的认识和判断。道德行为是人的道德观念支配下的道德动机的表现形式,每一种道德选择都是在道德动机支配下,对道德行为的评价的结果。确定道德行为的机制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利益的作下,道德动机往往与道德行为相互作用,确定着道德选择的方向。道德行为是确定主体道德形象的依据,因为主体在选择自己的行为时,必须将自己置身于道德观念的文化系统,根据某种道德规范和道德标准确定行动的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道德理想,确立道德人格。
  在道德文化系统中,对道德行为的评价是在主体对道德客体认识的基础上实现的。人在现实社会中,除了受到道德规范的道德标准的制约外,还受社会公德的制约,因此,对道德行为的评价必须基于两个方面:一是对道德行为的认识。人们对所处的社会关系的认识影响着主体对道德行为的选择,这是人们受道德自律支配的结果。在确定道德动机时,选择的主体如果是站在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基础上,选择人们普遍可以接受的道德行为,这个道德主体就被社会所容纳和接受,人们就会承认这一道德主体具有符合时代的道德人格。这种道德性的判断是基于人们对道德主体的行为的认识和评价。二是对道德关系的认识。这是主体受道德他律支配的结果。人们是生活在社会关系中的群体,这个群体是利益的群体。人们对道德行为的选择,不仅要考虑到自身的存在,而且还要认识到他人作为利益主体的存在,这就要求主体在选择道德行为时,不仅要从自己的需要出发,而且要从群体的需要出发。确定了个体与群体的关系,道德评价就会在道德判断基础上形成正确的道德结果。从这两方面看,道德判断是确定道德人格和价值的基本手段。  
  道德作为文化系统的一个层面,道德观念支配着主体的道德行为和动机。人是以社会的组织形式发展并固定下来的,是一种有组织的社会群体,在这个群体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不是法律却胜似法律的关系,在无形中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这就是道德判断。道德判断一方面制约人的道德行为。人的道德行为是按着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来进行道德选择的,就是说,正是在道德规范的制约下,人的行为才在相互比较的前提下显示出对社会文明的推进作用。另一方面人的道德行为是作为社会生产力和物质文明的整合方式的一种表现,任何进步的道德行为都有对社会文明较高的整合形式。道德行为表现着文化在推进社会文明中的整合性质。当然,在不同社会中,人们具有不同的道德标准,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道德水准的高低确实表现着人们的文化水平。而道德判断是以道德主体的文化水平的高低作为判断依据的。
  道德判断的目的是确定道德的价值目标,价值是以某种利益为依托的。道德也是不例外,它也以追求某种利益的满足为目的。任何道德规范从他律向自律的转换,都包含着物质动机和利益动机,都是在道德与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利益是道德发展的动力。因此,确立道德价值导向的运行机制是作为道德主体所追求的行为价值目标,它既是一种道德的合力,也是个体道德利益的集中体现。道德价值导向的合力来自集体与个体的利益关系,而这种关系决定着二者的道德关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把道德价值规定在道德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之中,既然道德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的正常运行也同样是在一种合力的约束下形成的,鉴于此,我们可以把这种合力叫作价值导向的运行机制。它包括:主体外在道德行为机制和内在道德行为机制。外在道德行为机制指主体根据自身的道德利益追求价值目标的,受着社会经济以及与他人关系的制约和影响,亦即他律。它具体包括评价机制、舆论机制、奖惩机制、教育机制。
  内在道德行为机制是指外在道德行为机制的主体化,是主体道德意志、道德目的、动机的集合,亦即自律,它集中体现为主体自身的道德修养。外在道德行为机制为内在道德行为机制通过心理需要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外在机制在某些情况下出自个体的道德目的与动机,但更多地受着周围环境的影响、社会关系的制约,以致于使个体的道德意志和目的动机必然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而与他人构成善恶评价关系。
  道德价值作为满足需要的一种形式,是主体心理动力的一个方面。所谓心理动力是指主体本身具有多种需要的欲望,其中对道德利益的需要就是其中之一,道德价值导向作为社会上指导性的价值理想是高层次的,与主体深层心理结构需要相适应,构成了主体道德活动的内驱力。如果主体对道德利益的需要得到满足,那么就会变成推动社会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这种心理动力是个体行为转化为社会行为的关键。 
  4.道德的文化价值层面康德曾经说过,人是道德的最高象征。因为创造世界的目的是实现某种合规律与合目的的形式的统一,这种形式就是真善美合一的文化形式。道德在这一形式中是表现人的文化水平的一种层面,是主体实践目的的外化。其价值就在于满足了主体对善恶评价的需要,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1)主体的道德活动象其他活动一样,是一种合乎实践活动规律的形式;(2)价值目标是对恶的形式的否定,是对实现主体创造生命形式的肯定;(3)作为文化活动的道德活动是主体生命的样式,它追求自由的境界,标明了主体与动物相区别的界限;(4)它以追求利益为动机,以协调社会关系为准则与真美相区别。
  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沈阳093-096,107B8伦理学杨占山19951995 作者:辽宁大学学报(哲社版)沈阳093-096,107B8伦理学杨占山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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