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益世俗化的现代社会,哲学的生存合法性越来越受到挑战,它经常必须面对诸如此类的质问:这种极其抽象的意识形式究竟有何存在的必要?它究竟能给人带来什么“用处”?研究哲学意味着什么?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关系到哲学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命运。本文试图立足于人特殊的生命存在,为哲学的生存合法性做出一种理论的辩护。
一、哲学为人的自我认识提供符合人本性的思维方式
认识人自己,是人类所有学科的共同目标。人文社会科学自不用说,即使离人最为遥远的属于自然科学的天文学,其根本目标也是为了认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应承认,所有这些学科对人的自我认识都具有重大作用,做出了重要理论贡献。然而,人的自我认识,却又不是一般学科所能完全实现的。在宇宙一切存在中,人具有与众不同的独特性质。人的这种超出常态的存在特性,最典型地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人的“自相矛盾性”。人是一种把自然性与超自然性、肉体本性与灵魂本性、有限性与无限性、现实性与理想性等矛盾本性融为一身的两重性存在,人之外的其他存在都只具有单重性,只有人具有这种多重性。如果人成了“单向度的人”,那只不过是说人蜕变成了“物”。
2.人的“无限包容性”。人是自然的最高产物,这表明在人身上集中了自然界的精华,而且,人还能通过创造性活动把自然界变成自己的“无机身体”,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在此意义上,人是一种“世界性的存在”,“人的世界化”与“世界的人化”是内在统一的。
3.人的“不定性”。人是一种永远开放、不断生成的存在,人虽然来自于自然,人的本性却非先天的由自然所规定,人之为人的本质永远处在没有终结的创生之中,始终具有开放、不定的性质。
4.人认识自我时的“自我缠绕”性。在认识自我时,人同时成为了认识的主体和认识的客体、认识者和认识对象,而且只要涉及到人的自我认识,这一“缠绕”就永远存在没有终结之日。
很显然,上述性质,其他一切存在都不可能具有,而只有人才拥有。人特殊的存在本性,内在地要求符合人特殊本性的认识方式来把握。这种方式既不是科学,也不是神学,而只能是哲学。
现代人对自然科学寄予了太多的期望,然而自然科学的认识旨趣在于对事物的规定作一客观如实的揭示,客观性、普适性、无矛盾性与可证实性是科学认识方式的根本特点,这种认识方式在把握客观自然现象时是极为有效的,但若用它来认识人的本性,就必然会把人完全变为“物化”的存在。因为人既非“客观”存在,也非“无矛盾”的存在,更不是“可证实的”和“普适”的存在,这些特性只是“物”的特性而非“人”的特性,因此,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认识人,只会把人抽象化和单向化,而不可能实现对人的全面、具体地把握。这正像一位思想家所说,即使自然科学发展到最高的阶段,关于人的问题也仍旧没有解决。
神学的思维方式与自然科学不同,它强调的是超越性、无限性和主观性。然而人是一种“自相矛盾”的存在,各种两重性的矛盾关系构成了人的辩证本性,如果单纯地强调超越性与无限性一极,而完全抹杀自然性与有限性,似乎是对人的拔高,其实是使人变成了虚幻的“神圣形象”,仍是人的现实本质之丧失。
只有哲学的认识方式,才是最切合人之为人的本性的认识方式,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思维方式以自身特有的理论解释力量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实践思维方式是对科学思维方式与神学思维方式的超越和扬弃,同时又是把二者的合理内核结合于自身的哲学思维方式。科学或者神学的思维方式或者把人“物化”,或者把人“神化”,其结果总是把多重性的、由各种矛盾关系构成的人的形象知性地分裂为互相对立的单个片面,从而使人走向了抽象和虚幻,而实践思维方式则要克服这一弊端,真正使人走向具体、找到“自我”、恢复“自性”。
最早为确立实践思维方式进行富有成果的尝试的思想家是黑格尔。黑格尔自觉地区分了知性方法与理性方法,试图超越形式逻辑的局限性,创立一种适于表达精神本性的辩证逻辑。他自觉地意识到认识人必须使用与人的本性相一致的观点与方法。这在他关于“实体本身就是主体”和“精神的本质在于它的存在就是它的活动”等思想中表露得十分清楚。黑格尔以精神为主体的辩证法,实质上就是人的辩证法、人的活动的辩证法。只是黑格尔终究未能跳出追求绝对本性的传统观念的窠臼,所以他看到了人的活动,却只能把它理解为精神活动,从而最终仍然陷入了唯心论。
人的本性在于“它的存在就是他的活动”,这个看法确实隐藏着人的秘密。如果把黑格尔的精神活动转变为以物质为基础同时又包含精神活动的“感性活动”,就可以使人摆脱抽象的逻辑世界,进入人的现实关系和现实存在,即返回人的真实形象。这意味着哲学思维方式与哲学世界观的重大转换,这一点,是在马克思那里得以实现的。
按照马克思的哲学观点,实践活动是人的最“本真”、最基本的活动,是人区别于物的最基本的存在样式,对此,马克思曾这样论述:“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活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他们必需的生活资料,同时也就间接地生产他们的物质生活本身。”“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4页,人民出版社,1960。 )在马克思的哲学视野中,实践观点意味着人的观点、人的解释原则的一次根本性的转变,或者说,马克思的实践观点为人们理解自己的本性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与理论原则。它意味着:
(1)要从人之为人的自身根源去理解人、把握人, 确立起把人理解为自身创造者的思维方式。按照这种认识方式,人之为人的本性不是给予的和前定的,而是在人的生成过程中自己创生的;人是自己活动的主体、主人和目的,也是自身活动的创造者;人的命运不是操在上帝手中,也非单纯自然所能决定,而是主要由人自己左右。
(2 )要从人的生存方式的辩证发展历程去把握人的历史的和具体的本性,也就是要把人理解为处于自我追求中的不断否定自身、超越自身的“自由自觉的存在”。
(3)要从人与对象的相互作用去理解人的生存活动, 自然对象制约人的活动但不限定人的活动,人要尊重对象规律但目的是为了改造对象。
(4)要从多重化的、矛盾性的观点去理解人的本性, 把人理解为多重性、多义性、多面性、多层性的存在体系:人既是一种自然存在,同时也是超自然存在;既具有生命本质,又具有超生命的本质;从实践观点出发,就意味着是对那种一味追求单一本性、绝对本体因而总是陷入两极化的观点和倾向的超越。
(5)要从“否定性的统一”的观点去理解人与自然、 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本质的关系。人与世界、人与自身既不是直接的同一关系,也不是一方吞掉另一方的消极“否定”,而是在肯定中有否定,否定中有肯定,经过肯定走向否定进入更高的肯定即否定之否定的关系,从而使人的发展呈现为一个辩证的前进历程。
很显然,从这种实践观点出发来看人,人再也不是抽象化、知性化的存在,而真正以一种立体的、完整的形象站立在我们面前。
可以看出,正是哲学,为人的自我认识提供了一种符合人本性的思维方式,在这一方面,哲学显示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理论功能。
二、哲学为人的生活提供高远的人生意境
追求意义,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一种没有意义的生活,对于人来说是一种最大的苦刑。纵然衣食富足,饱暖无忧,人仍会感到一种无边的虚无在包裹着他,使他内心里不安宁、不踏实。人无法忍受无意义的生活,而动物永不会去反思人生意义这样“毫无意义”的问题。但是,追求生活的意义,这种主观意向性并不保证人们必然能够寻找到真实的人生意义与人生境界。由于缺乏对于生活的辩证觉解,人们常常在追求中反而迷失于虚假的生活意义与人生境界。因此,生存境界与生活意义的澄明有赖于对人的生命的自觉阐释,只有通过这种阐释,人的生活意义与生存境界才会向人们宣示出来,并由此出发,引导人们去自觉地追求真实的人生意义,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正是在这一方面,哲学负有责无旁贷的重大使命。
首先,哲学通过对人生命本性的辩证觉解而启示人们,人生在世,决不能满足于现状,而应当追求一种内在超越、不竭创造的人生境界。
如前所述,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能在实践活动中、在“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中形成他的真正属于自身的价值生命,使自己真正“成其为人”。人的这一本性昭示我们,对于人而言,现存世界永远是不完善而有待改进与提升的,在实践活动中,人们将其生命意志对象化到新世界的创造之中,使新世界在总体上扬弃并超越旧世界,从而向人的更美好的生存迈进。人之伟大,人之超越动物,就在于“人不再是自然之手驯服的机器,人成了自己行动的目标”(赫尔德语),永恒超越和不竭创造是人应具有的精神境界。
在历史上,哲学家们曾经使用不同的语言表达过“永恒超越、不竭创造的人生境界”这一主题。例如,柏拉图曾把人的灵魂按照等级分为欲望灵魂、感性灵魂与理性灵魂三个层次,认为人应该超越低级灵魂的控制,不断走向更高的灵魂;基尔凯郭尔区别了三种不同的境界,即美学境界、伦理境界与宗教境界,认为每一个人应该不断超越自我,迈向更高的人生境界;中国哲学家冯友兰也把人生境界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伦理境界与天地境界,认为人应该不断超越自我,追求更高的人生境界……虽然这些哲学家具体理解不同,但在强调人应该不断超越、永恒创造这一点上,却有着共同的旨趣。
就这样,哲学通过对人的生命本性的辩证觉解,为人的生存展现出一种崭新的人生意境。它告诉我们,停留于现状或者绝望无为绝非人类的安身立命之所,人完全能够实现现状的提升与悲剧的超越,焦虑与希望、绝望与信心的辩证转化就存在于实践活动不竭超越创造的现实过程中,人的前途和命运取决于自己的决断和行动。在此意义上,哲学为人所提供的是一种乐观向上、刚健有为的人生意境,“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这是哲学给予每个人的激励和呼唤。
其次,哲学还在对人的生命的辩证觉解中昭示我们,人不应该跪倒在某种抽象教条面前,听任无生命的教条主宰人的生活,而应该追求一种真实无伪、生气勃勃的生存境界。
正如前面指出过的,人的生命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统一体。一方面,人来自于自然,物质性、自然性是人内在性质之一,因此,人具有有限性和非至上性;但是,人又并不停留于这种有限性与非至上性,人还具有选择的自由和创造空间,他总是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不断超越自身,从而使自己的生命呈现出一种开放的状态,人的发展就是不断超越有限性的规定,为自己敞开自我超越的空间而不断走向解放的,在此意义上,人又是无限与至上的存在。就这样,哲学把人的生命自觉地理解成了有限性与无限性、非至上性与至上性的辩证统一。这意味着:
(1)人具有有限性与非至上性,如把人“神化”, 把人提升到无限的、超历史的神的地位,那么,人就不再是“人”,而是被抽象化为脱离大地的幽灵;
(2)人的有限性并不表明人的宿命无为,相反,承认这一规定,恰恰是人不断超越、创造的前提,有限性与开放性、历史性与超越性不但不矛盾,而且是内在统一的。
(3)这种有限性与无限性、 非至上性与至上性的辩证关系生动地表明了人的生命的具体性,在这种否定性的统一中,人再也不需要到人之外去寻找把人一劳永逸地带入完善结局的终极实体与超人权威,而是立足于现实又超越现实,不断地去创造属于自己的新的生活。
(4)上述有限性与无限性、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辩证关系, 内在地要求人们不能成为抽象原则的奴隶,激励人们不断去创新以超越现存规则的限制。那种抱着万能的超历史的抽象原则来剪裁人的现实生命的方式,结果只能使人受虚假观念的支配,失去创造意识与超越精神。
这样,哲学通过对人的生命的辩证觉解表明,具体的人的生命在天性上就是与教条和抽象原则格格不入的,人在根本上是一种“非教条”、“超教条”的存在,这就在根本上消解了抽象教条与刻板原则的合法性。人的生命应该是脚踏大地同时又放眼未来,既尊重历史又不失开拓、创新,既肯定人的局限又勇于超越既有规则的限制,只有这样的生命,才是自由的、自主的生命;只有这样的人生境界,才是真实而高尚的人生境界。
最后,哲学通过对人的生命本性的辩证觉解,还昭示人们,不应该沉溺于某一片面的生活方式,而应追求综合、全面、讲究整体生活质量的人生境界。
以一种知性的方式把本来由两重矛盾关系构成的人的生命“拆零”成抽象对立的僵死规定,非此即彼地把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理想性与现实性等矛盾关系割裂开来,以一方否定、拒斥另一方,这是人们在理解生活时常犯的一个错误,其结果必然造成人生境界的偏执与片面。如果执着于超自然性一极,不能完整地领会自然性与超自然性之间的辩证关系,就有可能导致脱离人的现实生活的极端理想主义,从而使人生成为由某种“虚假的崇高”所统治的抽象人生;反之,如果执着于自然性、感性的一极,而完全无视人的超自然性与理性一极,就有可能使人堕落成“人形动物”,陷入“行尸走肉”、与动物无异的“宠物人生”,最终走上极端的自然功利主义。
哲学的重大使命之一就是要以一种反思性的方式彰显这两种人生态度的虚幻,并自觉地向人们昭示:人的生命是极其丰富与充满矛盾的,理想与现实、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理性与感性等都是人的生命的重要环节;真理不存在于任何一个极端,而存在于两极间充满张力的动态融合与否定性统一中;完美的人生应该在理想与现实、神圣与世俗等矛盾关系之间实现否定性的统一与辩证的和解,并从中升华出达观而务实,既有入世精神又有出世情怀、既立足现实又不陷入功利、既追求理想又不陷于虚幻的精神境界。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通过对人的生命的自觉理解,解除虚幻的生存信念的遮蔽,为人的生活提供一种自觉、高远的人生境界,是哲学所具有的又一重大理论功能。
三、哲学为人的发展提供现实的价值理想
哲学在对人的生命的辩证觉解中,还总是自觉地为人的发展提供一种现实的价值理想,为人的生活提供一个“更加值得人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从而激励人们不断超越现状,朝理想的方向发展,在这一点上,哲学再一次显示出其不可代替的重大理论功能。
人生活在现存世界中,与外界进行物质与能量的交换,在此点上,人与动物无异,但支配人的生活的却并不是“生物性指令”,而是“文化的指令”,人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失去了天堂,成了永恒的流浪者”。人总是向自己提出这样的要求——“要比现在生活得更好”,为此总是为自己憧憬一个更值得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所以,他又要求在观念中建构符合人的愿望的“主观模型”。这种理想模型所关注的不是现存世界“是如何”,而只是“可能如何”、“应该如何”的主观意向性,通过它对客观世界所具有的超越性,把人们从现存秩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之获得自由创造的空间,就是其根本的目标。
哲学正代表着这一超越向度的价值理想,它以一种反思意识的形式表达着人对价值目标与价值理想的追求,并通过这种追求成为推动人的生命提升与生活世界发展的真实力量,使人提高到他真正应有的地位。正如一个诗人所言,“向天空瞄准的人,比向树梢瞄准的人射得高得多”。相对于现存状态,哲学所提供的价值理想是深具感召力的“价值原点”,人们总是把向它所做的一切努力视为不断走向自我实现的“路”,人的发展正是在这种“铺路”的劳作与奋斗中一步步得以实现的。
哲学为人的发展提供一种现实的价值理想,它启示我们,也许正是在人们称作“幻想”、“空想”和“不切实际”的地方,可能蕴含着将对人的发展产生重大作用的思想,因为“今天的理想就可能成为明天的现实”。对此,哈柏说得极为精辟:“正是由于理想主义树立了一个完全值得努力争取的目标,人类才日趋完美,而反对者却认为,只要将之说成是空想就可一举抹煞这种主张。空想这个贬义词用起来是轻而易举的,但一般只有目光短浅的人才用它。”(注:参见乔·奥·赫茨勒《乌托邦思想史》,264页,商务印书馆,1990。)价值理想是目标, 也是向导,人与世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想像力”的不断释放,离开这一点,人们就只能盲目地或者只能靠本能去引导人与社会发展,人与社会必然因此陷入混乱与停滞之中。
因此,哲学为人的发展承诺着现实的价值理想,并在这种承诺中自觉地推动人的生命不断向更高的境界攀升。这是哲学理论功能的又一十分重要的方面。
四、哲学的崇高使命——从整体上提升人的生命质量
在前面,我们分别从思维方式、人生境界与价值理想三个维度论述了哲学的理论功能,这三者并非各不相干,而是有着内在的意义关联,它们从不同方面出发,共同地指向一个根本的目标,即从整体上提升人的生命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按照常识的与功利主义的观点,哲学既不能教会人去应对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更不能给人带来物质的财富与权力的威严,而且恰恰相反,哲学在日常生活的应对及功利的获取上,往往“笨手笨脚”,迂阔有余,成事不足,哲学家也好像是一些无所事事,饶舌多嘴、喜欢惹是生非的空想家,远不如政治家、科学家、工程师甚至手艺人“有用”。从这种观念出发,已有人无数次宣告了哲学的“无用”与“终结”。在今天,这种观念也依然大有市场。
然而,哲学的独特之处恰恰就在于它超越了常识的、狭隘功利主义的立场,而凸现了真正的“人的立场”。如果从常识的、功利的立场出发,哲学自然是“无用”之学,然而如果从“人的立场”出发,哲学就不是“无用”,而是有“大用”了,这种“大用”就是促进人的价值实现、提升人的生命质量。
“生命质量”是一个为人所专有的概念。动物的生命是单一的,自然生命就是其全部的生命,因此,对它而言,重要的是满足其生物的本能需要,其全部生命历程就是本能需要的“匮乏”和“满足”不断交替的过程,也就是说,动物的生命变迁只具有“量”的扩展与“外延”的延伸的意义,谈不上真正“质”的提升和跃迁。与此不同,人的生命不会停留在这种“量”的重复上,它始终要求自己以“今日之我胜昨日之我”,去追求与现存世界不同的另一个世界。也就是说,对人而言,他关注的不是量的满足,而是“质”的提高与升华;不是“外延”的延伸,而是“内涵”的丰富。追求生命质量、创造生命内涵是人之为人的一个本质特征。
把提升生命质量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这一本性必然内在地要求人去获得关于自身的自觉意识,反思所能达到的人生境界,设计未来的价值理想,只有通过这种“获得”、“反思”、“设计”性活动,人才能真正完成自我发展、自我提升的使命。而承担这种“获得”、“反思”与“设计”性活动的,不是别的学科,正是哲学。
思维方式、人生境界与价值理想是人生命发展过程中三个具有根本意义的方面。思维方式代表着人认识自我、理解自我的“知”的方面,只有运用哲学的思维方式,人才能真正认识自我,解开“人的奥秘”;人生境界代表着做人的水准和高度,体现着为人所独有的人格尊严与生命力量,只有通过哲学对人的生命的辩证觉解,人才能自觉地不断超越“昨日之我”,走向人格发展的新层次;价值理想是引导人不断发展自身、创造自身的“灯塔”,哲学通过对人的生命的自觉觉解,为人的发展承诺现实的价值理想,从根本上避免了仅靠本能引导人与社会发展而可能导致的混乱和停滞,从而使人与社会的发展真正达到了自觉与自为。就这样,思维方式、人生境界与价值理想从不同方面出发,共同地服务于提升人的生命质量这个根本的目标。
很显然,这种对人的生存与发展具有如此巨大意义的学问是不可能也绝不应该“终结”的,只要人还在寻求自我发展和提升生命质量,哲学在思维方式、人生境界与价值理想等方面的重大功能就永远会显示出其不可替代的“用处”与意义。从整体上提升人的生命质量,这是哲学的崇高使命,也是其存在合法性的最高证明。
学习与探索5哈尔滨47~52B1哲学原理贺来20002000如何理解哲学的理论功能并扞卫哲学的存在合法性,在日益世俗化的现代社会,已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本文认为,哲学作为一种植根于人的生命的反思意识形式,其理论功能和崇高使命就体现在:为人的生命的自我觉醒、自我生成和自我发展提供符合人的生命本性的思维方式、价值理想和人生意境,从而在整体上提升人的生命质量和文明素质。正是在这种理论功能里,哲学体现出其特有的人文情怀和思想智慧,并彰显出其不可动摇的存在合法性。作者贺来,1969年生,哲学博士,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副教授,现在复旦大学哲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 作者:学习与探索5哈尔滨47~52B1哲学原理贺来20002000如何理解哲学的理论功能并扞卫哲学的存在合法性,在日益世俗化的现代社会,已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本文认为,哲学作为一种植根于人的生命的反思意识形式,其理论功能和崇高使命就体现在:为人的生命的自我觉醒、自我生成和自我发展提供符合人的生命本性的思维方式、价值理想和人生意境,从而在整体上提升人的生命质量和文明素质。正是在这种理论功能里,哲学体现出其特有的人文情怀和思想智慧,并彰显出其不可动摇的存在合法性。
网载 2013-09-10 21: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