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应采取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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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启君 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副教授 武汉市430074)
  提要: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服务业发展不足,存在着服务门类不齐全、行业发展失衡等问题,与发达国家的服务业相比,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差距很大。在这种自我发展欠缺、竞争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扩大对外开放,无疑有相当大的风险性和艰巨性。如何才能使我国服务业在扩大开放中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把扩大对外开放可能带来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努力使自己迅速发展壮大起来,便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将围绕这一中心,依据有关的经济理论,结合我国服务业的实际情况,从宏观发展的角度提出几条我国服务业在对外开放中应当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服务业 对外开放 统筹规划 市场化 优先发展 经济法律法规
  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分类号:F719
   一、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应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
  所谓“统筹规划”,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控制和调节职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一套合理的、有利于促进服务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的方案和步骤。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正致力于推行市场运行机制。市场运行机制与政府宏观调控并非截然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的。在当今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发达国家,国家干预依然不可或缺,何况我国的市场尚未发育完全。对于我国服务业的扩大对外开放,我们要特别强调国家干预,这是因为:(1)这将有利于我国建立一个有序竞争、健康发展的服务经济体系。服务业内部组成庞杂,对于其它基础产业有着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其中的某些行业与整体经济运行息息相关,如果不加控制、没有规划地任其发展,后果不堪设想。那些原来发展不足的服务行业,则可能因为需要投入资金多、回报率低而无人问津,另一些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又会发展过度,从而加剧服务业内部结构失衡。此外,一些发展水平低的行业,开放后面对的外来竞争对手往往已成熟老练,如果政府不予以应有的保护,便没有公平竞争可言,势必会被冲垮。因此,没有国家的统筹安排、统一部署,一下子完全敞开大门,必然造成服务业发展的混乱。事实上,世界各国,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于开放服务市场都极为审慎,由政府出面达成协议、互相对等地开放。(2)这将有利于发挥自己的优势、防止资源浪费。我国目前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地方主义倾向,尤其在吸引外资方面,许多地区往往不顾实际效果、不管是否有必需的资源优势,一味竞相攀比;或者在自己迫切需要发展某些行业而又无力投资时,便会借开放之名,拱手把某些行业让给外国企业经营,甚至还许以种种优惠条件。这种缺乏全局观念,只求本地发展的做法,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而且客观上也扰乱了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我国在这方面已有不少前车之鉴,最典型的例子是汽车工业和引进录像机生产线。与之相比,服务业中的许多行业并不存在规模经济的问题,因此在对外开放时更容易出现上述情形。为避免资源浪费,促进全国经济协调发展,我们有必要坚持由国家统一部署服务业的开放和发展计划。(3)这将有利于我国在对外开放的协议谈判中保持整体上的步调一致。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原名“关税及贸易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各国,曾就服务贸易专门草签了一个独立的文件——《服务贸易总协定》。之所以草签这一份文件,正是考虑到多数发展中国家服务业竞争能力弱,某些敏感性领域(如银行、航空运输、电讯等)涉及国家主权及安全等因素。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理应珍视自己的权利,通过谈判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各地自行其是,势必等于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和利益,主动把好处送给别人而失去要求对等开放服务市场、互利互惠的机会。因此,我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在开放领域、开放地区、开放时间等方面,一定要有一个统观全局的安排和规划。只有这样,我国服务业才有可能在扩大对外开放中不断发展。
   二、深化服务行业的体制改革,改革运行模式,迅速提高各行业的市场化程度
  要使我国服务业在对外开放中经受住外来竞争的考验,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自强起来;而要使我国服务业在短时期内迅速成长壮大,缩小与先进国家服务业之间的差距,增强竞争能力,我认为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让服务领域内各行业早日实现市场化。只有依靠市场化,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克服现行体制对服务业发展形成的重重障碍,让那些现在还相对薄弱的服务行业得到巩固,发展不足的行业兴旺起来,最终达到强化、丰富自己的目的,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迎接外来挑战打下坚实的基础。
  那么,如何才能加速服务业市场化形成的进程呢?我认为,应立即着手下列几项工作:
  第一,按现代企业模式改造或重组我国的服务企业,在服务行业内部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市场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是作为独立的组织者、生产者的行为主体——现代企业。现代企业具有5个基本特征:(1)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出资者的全部法人财产权;(2)企业有依法自主经营权和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所有投资者承担增值、保值的责任;(3)企业出资者具有有限权利和有限责任;(4)企业完全按市场的要求组织生产;(5)企业内有科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用现代企业标准衡量我国服务企业,不仅可以看到差距,更重要的,也为我们找到许多服务企业经营不善、效率低下的根源提供了线索。我国服务业中多数行业依然是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所谓国有企业就是企业的所有权为全民所有,政府代表全体公民行使这一权力,并且集行为主体、责任主体和利益主体于一身,这样,在“委托——代理人”关系中,委托人——全体公民实际上形同虚设,代理人——政府也不受全民监督。加上政府的目标多元化,其行为并不仅仅如一般经营者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首要目标,它还要兼顾充分就业、社会安定等许多非直接的经济目标,于是,企业经营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现象便难以避免。要改变这种局面,我认为应当从市场体制的基础——企业着手,在服务行业全面推行股份制企业模式。这不仅可以解决目前国有企业所有权、产权、经营权相互纠缠不清的问题,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体制与经营不相适应的矛盾,因为大多数服务行业具有分散化经营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们在其它行业更强调决策的分散化,更珍视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因此,要加速服务业市场化的形成,必须先按照现代企业模式改造现有服务企业。
  第二,增加服务企业数量,打破垄断,促进竞争。垄断造成社会福利的净损失,这对任何资源稀缺的经济而言都是不能容忍的,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体制也是格格不入的。我国服务企业为数众多,许多行业有分散经营的特点,照理说容易形成竞争市场。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许多服务行业长期由国家直接经营,形成了相当严重的行业垄断的局面。有些行业在改革开放以后虽已引入一些非国营企业和外国企业,但国有企业不论在数量还是在规模上均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加上某些“倾斜政策”,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难以形成。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应在规范经济效益许可的前提下,大量增加行业内经营者、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数目,并根据“行业内竞争厂商的规模应大致相等”这一合乎经济规律的产业结构标准,改组那些占据压倒性市场份额的企业,清除不合理的进入行业市场的人为障碍,为行业内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基本条件。
  第三,理顺服务价格体系,建立市场价格机制。要使服务业真正走向市场,就必须保证服务价格随市场供求关系自由波动。由市场决定的价格,是联系社会各部门经济活动的纽带,传递真实经济信息的信号,调节经济利益的杠杆。就服务业而言,合理的服务价格可以影响服务业的宏观比例和微观结构,使之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得到及时调整,从而纠正服务业内部的发展失衡;合理的服务价格可以产生消费导向作用,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价格,还可以通过竞争机制刺激服务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迫使其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四,加强法制建设,这是保证我国服务业顺利发展、提高自我竞争能力的必要条件。法制建设包含两个内容:立法和普法。关于立法,改革开放以来的十几年中,我国的法制建设发展很快,许多经济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相继问世,对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个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建成,某些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有关政府经济行业、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关系的规范和法律,还存在空白,因此,我国经济立法的任务还很繁重。
  如果说立法工作任务艰巨,那么,我们面前有一个更为紧迫的任务,这就是普及法律知识。只有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严格执法,才能有效地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在我国,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地方保护盛行的地区违法行为甚至公然受到庇护,假冒伪劣商品横行,“三角债”困扰着众多企业,盗用他人商标、侵犯知识产权事件时有发生。所有这一切,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规则,并已经给我国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扫清道路,同时也为我国服务业早日实现市场化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优先发展和开放信息、咨询、邮电通讯、科技和教育等服务行业
  优先发展信息、咨询和邮电通讯业,是因为这些部门对于整个国民经济具有“乘数效应”,对加速经济增长具有推动和促进作用。“乘数原理”最初由英国经济学家卡恩(Richard F.Kahn)提出,后经凯恩斯在其“国民收入决定论”中加以发挥。简化的乘数公式为:△Y=△I×(1-b[n])/(1-b),其含义为:每增加一笔投资(△I)所引起的国民收入的增量(△Y)将会是这笔投资(△I)的(1-b[n])/(1-b)倍,这是因为公式中的边际消费倾向(b)通常小于1,因此乘数(K=(1-b[n])/(1-b))为大于1的正数。同样,如果我们把某一条信息看作上式中的新增投资(△I),它可以被多次使用,且每使用一次都会带来一定量的利益;使用次数越多,它带来的利益总量也越大。上述三个行业都与信息的提供和传递有关,因此其发展有利于扩大信息的“乘数效应”。
  为使这三个行业迅速发展,也应当优先对外开放,藉此引进外国先进的服务技术设备和管理技术。因为大型服务跨国公司在国外建立分支机构时,其技术优势主要是无形的现代服务手段和管理经营方法,这些软技术很难进行严格分离,因此,子、母公司的技术水平基本相当,我们通过引进,正好可以充实和提高自己。
  至于科技教育需要优先发展和开放,则是由于它们具有较大的“联系效应”。根据发展经济学家赫尔希曼(A·Hirschman)“引致投资最大化”原理的定义,科技和教育应属于“社会分摊资本”(SC)部门,它们符合SC部门的三个基本特征:为许多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由公共机构或受公共机构控制的私人机构向全国提供;不能进口。我们这里提出优先发展和开放科技和教育,既不是要走“超能力发展”的道路,也不是说这二者能够“刺激引致投资”,而是因为科技水平的提高能增强国民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劳动生产率,而教育的作用则在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一国人力资源的存量。这两者对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促进其它行业发展都极为重要。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具有较大的“联系效应”。
   四、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应当由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开始,逐步向中西部延展,这是由我国目前存在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决定的
  由于人口、自然资源分布和国家长期实行的国民经济地域分工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在基础设施、社会经济基础、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平均劳动生产率、劳动者的基本素质等方面占有明显优势,特别是近年来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大量吸收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各级地方政府思想解放,能够较快地接受现代商品经济的新观念,勇于探索,积极进取,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东部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这一地区的服务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加上已经引入了一批外国服务企业,在对这些企业的政策管理和与之竞争方面都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些有利因素,决定了东部沿海地区比中西部地区更具备优先对外开放的基础条件。
  从服务需求的角度看,东部沿海地区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对服务业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服务业对外开放,正好可以满足该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实其发展相对滞后的服务业,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一方面,基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依靠更强的服务业的支撑,例如,信息、咨询部门的服务就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对于企业的具体生产和投资决策都至关重要。由于信息不灵导致决策失误而终于走入困境的企业在我国并不少见。另一方面,经济愈发达,人们对服务的需求越加旺盛。经济发展规律告诉我们,当社会生产水平较低的时候,人们的需求大多集中在对农产品的需要上。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需求将逐步扩大到以工业品的提高生产质量的服务为主的需求上去,西方发达国家服务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份额早已超过50%,而其中生产服务所占份额正逐年上升。因此,不论是对于生产服务的需求还是对于生活服务的需求,由于经济发达程度的差异,东部沿海地区都甚于中西部,正因为这一点,东部沿海地区更有理由优先开放和引进外国服务企业。
  上述讨论旨在说明,从社会经济的基本条件和对服务业的需求这两个方面看,我们都应当优先选择东部沿海地区开放服务业。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开放和发展以后,服务业的水平提高了,同时也积累了与外来企业竞争的经验,这些对于进一步开放和发展中西部的服务业又会反过来产生促进和推动作用。法国发展经济学家佩鲁(Francois Perroux)曾在1955年提出着名的“发展极”理论,其主要内容是,在经济增长中,由于某些主导部门或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或行业在一些地区或大城市的聚集,形成一种资本与技术高度集中、具有规模经济效益、自身增长迅速并能对邻近地区产生强大辐射作用的“发展极”,通过“发展极”地区的优先增长,可以带动相邻地区共同发展。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我国服务业的开放和发展模式选择,虽然说,我们这里讨论的是整个服务业而非“某个企业或行业”,我们这里所说的“发展极”也不限于某一“城市”或某一小块“地区”而是一个经济带,但是道理完全一样,只是存在着程度和范围上的差异。东部服务业借助开放优先发展起来之后,必然会对中西部的服务业产生“吸引”和“扩散”作用,从而加速其发展。
   五、加强对有关国际公约、协定的研究,熟悉和了解外国经济法律法规,对于我们服务业对外开放和进入国际市场都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熟悉国际公约和惯例,了解别国经济法规,对于我们制定管理外国在华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我国改革开放仅有十几年时间,在管理外资企业方面还缺乏经验,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规范的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建立和完善。通过学习和借鉴,我们就可以依照国际惯例,逐步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有利于吸引外国企业来华投资的管理法规,从而为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提供保障。
  其次,学习和了解国际惯例和别国法规,有利于我国服务业走向世界。开放服务业是为了促进其发展,在满足国内需要的同时争取进入国际市场。我国服务业中的某些行业已经迈进国际市场,但限于发展水平,为数有限,所占份额也较低。今后,随着扩大对外开放,国内服务业将逐渐强健起来,将会有更多的服务行业和企业进入国际服务市场,如果对有关国际惯例和进入国的有关法规缺乏了解,则很有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纠纷或者本来可以避免的经济损失。我国在这方面已有过一些教训。例如,我国在加拿大申请杂交稻培育技术专利时,由于不了解有关条例,80多项独创性科研成果最终只有两项次要技术获得专利申请认可,依据是,通常一项发明在申请专利时需具备三个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中的“新颖性”是指在申请之日前未公开过的技术,而我国杂交稻培育技术中的绝大多数研究成果早已经由宣传或发表学术论文等途径泄露出去,因而未被接受。
  此外,熟悉国际惯例和别国法规,便于我们利用它们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我国作为《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缔约国之一,可以利用该协定中的某些条款,在对外开放国内服务市场的同时,通过谈判要求别国也向我们开放其服务市场,为我国的服务出口创造条件。再比如,世界各国、各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法规不尽相同:《欧共体专利公约》提供的是一个一元性专利体系,一件欧共体专利在所有成员国内具有同等效力;泰国的专利法不保护食品、饮料、农具、医药品的发明;印度、印尼、菲律宾等国和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定,在许可证期满后,被许可人可随意处理许可合同项目下的技术秘密而无须向技术许可方支付费用;……了解这些差别和特点,对于我国服务业走入国际市场无疑是有裨益的。
  最后,学习和了解有关国际惯例和别国法规,有利于我国服务业向更高的标准努力,以提高自我竞争力。例如,《巴塞尔协议》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管理和发展的方向就具有指导意义,其中的一些规定标准,如:关于资本结构、资本的比率、各类资产的风险权数等,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进行深层次改革、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等,均具有借鉴作用。同时,通过对照这些国际标准,可以看到自己的差距,找到努力的方向,变约束为动力,使自己日益发展壮大起来。
  参考书目:
  (1)谭崇台主编:《发展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2)陶永宽等:《服务经济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
  (3)李江帆:《第三产业经济学》,广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4)张思平:陈图深:《深圳第三产业》,海天出版社1992年版。
  (5)孔令苇:《谈关贸总协定对我国银行行业的影响及对策》,《经济学家》1993年第1期。
  (6)Perroux.F.:Note Sur la Notion de Pola de Croissance;EconomicApplique,1995.
   责任编辑 吴长开*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重庆16-20F51商业经济、物资经济刘启君19971997 作者: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重庆16-20F51商业经济、物资经济刘启君19971997

网载 2013-09-10 2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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