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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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和特征
  1997年,我国经济增长率居世界首位,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七位。在经济地位不断提高的同时,我国居民消费水平迅速增长。就消费结构而言,我国正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职工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保险意识普遍增强,社会消费结构相应变化,对保险保障需求愈益广泛,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大环境。1997年全国年保费收入达1100 亿人民币, 较1996年增长28%,保险深度为1.3%,保险密度达84(元/人), 累计赔款支出愈500亿人民币,并承保了南澳核电站、三峡工程、 泰山三期核电站等几个保险金额之大、时间跨度之长都前所未有的大项目。保险业作为社会“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首先,人均保费过低,说明我国保险市场大有潜力可挖。与其它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在美国,保险机构不胜枚举,人均保费额达2000多美元,而作为我国金融中心的上海,人均保费1996年也仅有28美元,巨大差距暗示着巨大市场潜力。其次,社会保险的不足为商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我国于1953 年建立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劳动保险,1986年实行改革,并逐步健全、完善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但目前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以及广大农民仍都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况且,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社会保险只能是低水平的。因此,社会保障程度的有限性,必然促进我国商业保险的大发展。第三,现代保险意识深入人心。作为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人们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东南亚股市风波也让广大投资者认识到:“不能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剩余资金应在银行储蓄、股票市场和购买保单上分摊,增加保险投资。第四,发展速度快。1980年以来,全国保费收入年均增幅40%左右,是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今后仍将保持高增长态势。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大潮下,我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是时代的必然选择,事实证明也是成功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给中资保险公司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新的机遇。如何变压力为动力,抓住机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国际竞争力,是中资保险业迫切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允许外资保险业适度进入利大于弊
  1、有利于推动我国保险业创新行为。从全球保险市场来看, 保险业竞争日益激烈。1990年以后,西方国家保费增长幅度有所放慢,保险市场需求相对饱和,保险商品供给过剩,这促使西方保险公司将目光投向海外市场。而中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使得中国保险市场成为“兵家”必争之地。中国民族保险业若想继续生存和发展下去。必须致力于保险创新:(1)保险经营管理思想创新。 国有保险公司要实现向商业化转化,必须进行经营管理思想的创新,转变经营观念,树立市场经济中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意识,摆脱计划经济中思维定势的束缚,在保证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自身盈利的最大化;(2 )保险组织机构创新,包括保险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创新和保险市场行业结构的创新。国有保险公司应着重进行内部组织结构的创新,建立股份制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明晰金融产权,加快商业化改革进程。保险行业结构的创新表现为银行介入保险市场以及一些专业性的保险公司也开始向其他企业提供保险业务;(3)保险产品创新。一方面,要针对市场消费需求,有选择地引进西方保险业中业已成熟的险种,如分红人寿保险、按揭住房保险;另一方面,顺应消费者需求开发具有自身特色的险种,如物价指数定期保险、人类疯牛病保险;(4)保险技术创新。当前, 我国保险企业中,现代化设备普及面不广,利用率不高,尤其是计算机联网和远程通讯等。新技术对保险创新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2、有助于增强中资保险企业的竞争力,逐步进入海外保险市场。我国保险业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国有公司垄断经营,引进外资机构,对我国以人保为代表的各家中资公司形成强大挑战,迫使中资公司实施从机构设置、经营模式到运作机制的一系列大的改革。实践表明,外资保险公司并不可怕,只要中资保险公司转变观念,积极参与竞争,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业务拓展,不仅不会侵蚀中资保险公司的业务,反而会在营销理念、营销技术、营销管理等方面直接或间接地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在引进外资保险公司的过程中,也应力求贯彻这一原则:推动有实力的中资保险公司到海外去设立分支机构,促进中资保险产业国际化。将风险在世界范围内分摊,提高自身承保能力。
  3、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开拓。在传统经营理念下, 保险业发展缓慢,巨大的保险市场得不到有效利用,既不能发挥保险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也不利于保险业自身的长远发展。对外开放后,外资机构以其先进的技术、丰富的经验,大力开拓我国保险市场,市场的扩大明显表现为年均保费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以上海为例,1992年友邦公司进入以前,上海全市年人身保费收入只有5.6亿元,而到1995 年寿险保费收入达到17.1亿元,3年增长3倍。由于外资保险公司积极有效的市场开拓,有助于人们增加对保险的了解,增强保险意识,迅速扩大市场规模,变我国保险巨大的潜在市场为现实市场,提高保险深度及保险密度,从而把保险这块“蛋糕”做得很大,使中资保险公司也得到更多的实惠。保险市场的扩大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前提。
  4、有利于促进中资保险公司转变经营观念,树立现代服务意识。1992年,在上海开张营业的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用上门直销的方式,众多的代理人,每天走街串巷,不厌其烦地进行宣传推销,引起人们的强烈反响。这同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等客上门形成鲜明对照。目前,我国保险业正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逐步转变。面对保险市场的变化,保险业必须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对属于第三产业的保险业来说,服务社会,服务客户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加大服务要素的投入,才能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无情商品,有情服务”,通过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客户,赢得市场。要切实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特别是加强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努力把企业服务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5、逐步开放保险市场,引进外资保险机构,也是加入WTO的必然要求。经过几次连续下调,我国的关税税率已接近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不再成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主要障碍。近年来,由于服务业在世界经济和贸易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发达国家纷纷将谈判重点转向服务业。国际保险和再保险是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时机已接近成熟。作为入关的条件基础,进一步开放银行、保险业已成必然。
      三、在保险市场国际化情况下,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对策
  1、大力培育和发展我国保险经纪业,规范我国保险市场。 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经纪人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在保险业中,保险经纪人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完整的保险市场由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中介人共同构成,而保险中介人又由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估人组成,是沟通买卖双方的桥梁,将保险人和投保人联系在一起,并最终促成保险合同成立。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已经有了大量的保险代理人,但从市场反映来看,保险代理人已难以满足市场要求。相比之下,我国保险经纪人的发展还十分落后。保险经纪人不同于保险代理人,它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和特长,因此它不仅替其客户(投保人)寻找各种必需的保险保障,同时也是投保人的保险顾问,为他们提共投保方案,输投保手续及索赔事宜,并向客户提供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咨询服务。保险经纪人的出现对投保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经营都有较大影响。对投保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投保人可以通过经纪人使其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并享有高水准的服务。对保险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拓宽了保险人的营销渠道,获得更多的业务;另一方面,强化了市场的竞争机制,提高了保险业的经营水平。在某些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购买保险的人有90%以上都是通过保险中介人,其中主要又是保险经纪人进行的,只有较少部分直接与保险公司洽谈办理。英国有近三分之二的业务是通过经纪人做的,美国也有一半以上的业务由经纪人安排。由此可见,代表投保人利益并为投保人安排保险事务的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市场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保险经纪业的发展还有助于保险企业实现增长方式由靠建立庞大的分支机构、铺摊子式的粗放式经营转向努力降低展业费用、提高经营效率的集约式经营。
  2、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培育和扶植民族保险业。90 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又一次购并浪潮,规模更大,金额更多,范围更广。就保险领域来看,1997年12月英美烟草集团的金融服务机构(BAFS)与瑞士苏黎士保险集团合并,组成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自有资本为180 亿美元,资产总值3420亿美元,雇员约6.6万名,经营范围涉及寿险、 非寿险、再保险及资产管理等几乎所有领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金融服务集团之一和世界第二大保险公司(按1996年保费计),对全球金融保险业的格局将产生巨大影响。1998年2月, 英国嘉定公司正式完成对英国第二大健康保险集团PPP的收购, 这是该公司继 1996年收购英国Legal&General的企财险业务和RACIS公司之后的又一大动作,收购总额达4.36亿英镑(约7.4亿美元), 这次收购使嘉定保险公司拥有了英国个人健康保险市场39%的份额,成为英国第二大健康保险公司。上述情况表明,那种原子式的自由竞争市场已一去不返,现实市场更多的是寡头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在寡头市场中,少数几家企业中的任何一家的竞争行动,都会影响其它几家的经营活动。极端的例子是“双头垄断”,即市场中只有两家寡头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的保险市场已形成人保、太保、平保三分天下之势,乃典型的寡头市场。此时,政府不应还一味搞大企业,大集团,而应减少行政直接干预,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促使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在利润的驱动下,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竞争,最终获得竞争带来的繁荣。发展民族保险业的几点建议:(1)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壁垒, 鼓励和扶植股份制的民族保险大集团向社会募集资金,使保险社会化、民营化和股份化; (2)建立保险统筹协调的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国内的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两大部门,打破条块分割,共同壮大民族保险业;(3 )通过优惠政策和放宽投资范围,为中资保险基金的使用、投资和保值增值创造良好环境;(4)取消外资保险公司利用外商投资企业法的优惠政策造成的中外保险公司所得税不平等现象,取消超国民待遇,统一税负。
  3、参照国际惯例,放宽保险基金的运用限制。 从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整体水平来看,目前仍处于较低层次上。现金及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超过40%,相应的投资业务仅占30%左右,且多数为各项贷款和直接投资。而同期在英国列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前五项的分别为公司股票(28.7%)、政府债券(21.9%)、房地产投资(19.7%)、公司债(9.1%)和抵押贷款(8.1%)。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规定,保险资产的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以及经批准的其它项目,过多的资金运用限制严重削弱了其自行增值能力,降低了保险公司抗风险能力。随着第四次降息及国债发行利率的下调,保险公司面临的形势变得更加严峻。保险是一种负债经营的行业,巨额资金一旦得不到妥善运用,造成亏损,乃至破产,最终将危及被保险人的利益。放宽保险资金的运用限制可谓势在必行。1995年,Sigma对美、日、德、 英、法、瑞士六国产险公司18年(1975—1992年)经营绩效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国家的财产保险公司从本业上非但不能盈利,反遭受亏损。其中,法国的平均亏损率最高,达11.62%。可见, 在本业微利甚至是亏损的情况下,通过资金的高效运用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保费),是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我国保险业经过近20年的快速发展,在资金运用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也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专门人才。放宽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范围,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保险公司获利能力和风险规避能力,真正确保被保险人利益,从根本上保证我国保险业的长期稳定发展。鉴于对保险公司风险资产管理的需要及我国资本市场尚不成熟等因素,应规定保险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时的比例上限,并严格监督管理,防止过度投机行为的发生。
  4、建立和完善我国再保险市场,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再保险是不同于原保险的另一种保险形式,是保险企业分散风险、控制风险责任、增加承保力量、扩大经营能力的重要手段,随着保险市场的完善,保险人必须学会转移风险。建立再保险机制,使各保险公司业务交叉,互通有无,从而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保证我国保险业的稳步健康发展。建立再保险机制是推动国有保险公司向商业保险公司转化的重大步骤之一,也是国际保险的常规作法。就我国再保险市场现状而言,与国际再保险市场相比,无论是质量、数量还是业务规模,均存在很大差距。我国再保险市场建设的具体思路是:(1)组建一个国家控股、 各保险公司参股的股份制再保险公司,并相应在各省、市设立分公司承担法定再保险和经营再保险业务,并适时允许境外再保险公司在国内设立代理机构,逐步形成一个以国家再保险公司为主的再保险市场体系;(2 )有计划地允许其他股份制再保险公司进入市场,打破单纯的国有再保险公司对再保险市场的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育与完善; (3)组建再保险经纪公司。完善的再保险市场离不开保险经纪人。例如伦敦劳合社承保人规定,分出和分入再保险业务,都必须通过再保险经纪人;(4)加快再保险法规建设,尽快出台再保险实施细则。
  5、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体制,加强外资保险公司监管。 人行内应设立专管保险业的专业管理部门,对保险市场和中外保险机构实行统一监管,从而提高监管的效率和力度。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和市场竞争的监督权下放给保险协会去同业自律,充分发挥保险同业公会的自律作用,把国家监管与行业自律结合起来,人行则集中精力强化宏观调控,把稳健发展、防范金融风险放在第一位,大力充实精通保险的资深专家,配备高素质的监管人员,借鉴国外保险监管的先进技术与经验,全面整顿保险市场秩序,清理保险资产,重申财务纪律。尤其加强外资保险企业监管,控制开放进度和节奏,减轻中资保险业的压力。在美国,发给国内保险公司的营业许可证没有期限,而给外资保险公司的营业许可证每年更换一次,在年检中必须满足法定要求,否则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营业许可证。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组织监管。严格开业审批制度,规定资本金和保证金最低限额, 主要引进那些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经营稳健的外资保险公司,在组织形式上,优先考虑采取合资方式进入的外资保险公司;(2 )业务经营监管。限定外资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业务种类、保险条件及保险费率等,要求其定期提交业务发展计划,定期审查其营业计划的合法性,检查保险合同的履行情况,监管其偿付能力与违约行为;(3)财务监管。 定期要求外资保险公司向主管机构报告财务状况,并于年度终了报送资产负债表、资产目录、资产运用明细表等。
  6、培养保险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二十一世纪的竞争是高科技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一流人才,谁就能掌握主动权,赢得竞争。就保险公司而言,要切实加强在职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使他们跟上保险业日新月异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各高等院校应根据社会对保险专业人才的需求,适当调整办学方向,组建有实力的师资队伍,设立保险专业,大力培养保险专门人才;加强国际交流,欢迎国际知名保险公司来华举办专题研讨会和讲习班,活跃思维,开拓视野,使我国保险人才逐步走上国际舞台,为我国保险业走向国际市场作好人才准备。
金融与经济5南昌16~19F62金融与保险王猛/徐杨19981998柳翠       作者:金融与经济5南昌16~19F62金融与保险王猛/徐杨19981998柳翠

网载 2013-09-10 21: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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