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改革国际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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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召开的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国际研讨会于日前在海口市举行。来自海内外的100余位学者围绕宏观经济政策与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农副产品价格政策和购销体制改革、村庄组织和产权结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及政府职能转变与农村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核心是农民问题。在中国,80%的人口在农村,只有农民满意,农业巩固,农村稳定,全国才能稳定,经济转轨才能顺利进行。因此,应当积极寻求在城乡改革不同步的现实约束下,实现宏观稳定。
  一些学者认为,要从发展和指导思想上通盘考虑农村经济改革,目前最根本、最关键的问题是,要加强国家对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和农业基础建设的投入,调整工农两大产业的比例关系,使城乡利益能够协调平衡,使农业能够适应国民经济的需要。
  有的学者对我国农业发展相对滞后感到忧虑。近几年国家基本建设规模始终居高不下,而农业基本建设投入则连年下降。1978年农业投入占10.3%,而1992年则降为3.7%,1993年为2.2%,1994年下降到1.9%,降到了最低点。如果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的失衡继续下去,我们为之奋斗多年才实现的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的格局,很可能重新逆转。因此,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首位,这已不是理论问题,而是最现实、最迫切要解决的实践问题。
  一些学者强调,协调工农关系和城乡利益,关键是要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和农村富裕繁荣起来。在我国工业化初期,固然需要农业为工业作贡献,但历史的经验也表明,我们不能长期置农民和农村的利益于不顾。在城市工业发展起来,并有能力实行自身积累后,应让农村创造的价值更多地留在农村,给农业造成宽松的发展环境。要充分认识农民收入对国内市场平稳增长的重要性,防止具体政策及操作向城市偏斜。
  有些学者认为,农业的稳定和宏观经济的稳定是统一和相互作用的。农业的不稳定会导致全局性的不稳,而经济增长的大起大落也会恶化农业所处的外部经济环境。经济增长速度过低,导致需求疲软,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增产不增收;经济增长速度过高,则可能引发农业生产要素过快外流,导致农业萎缩。因此,农业的稳定发展,有赖于一个稳定的整体经济环境。
    二、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
  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许多问题牵动现行体制中的深层次矛盾,很难通过分散的办法来解决,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系统地加以解决。只有把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才是解决当前农村经济问题的根本出路。
  许多学者认为,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在向市场化目标迈进方面,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新旧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应当继续大力推进农村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深化改革中,要尊重农民的选择和创造。
  一些学者指出,目前农村的资源输出远远大于资源的输入,这个问题长期不改变,会造成农业萎缩。城乡隔离和城乡差距的扩大倾向应当在深化改革中加以重视和逐步解决,利益分配结构需要改变,劳动力转移、户口制度等相关政策也要在改革中加以调整。
  有些学者指出,村庄组织建设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最薄弱的环节。在这方面,现在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办法。近年出现的农民负担过重,干群关系紧张,部分地区村庄公共事务衰败等,都同村庄组织建设过于薄弱有关。因此,加强村组织的建设,是深化农村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课题。
  学者们强调,改革的关键是维护农民利益,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他们认为,土地制度的稳定和完善能保持农民的积极性。现在有些地方用行政手段强行调整土地的经营规模,这是异常危险的。因此,不但必须尽快落实延长土地承包合同的政策,而且有必要通过立法确立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化。只有这样,才能坚定农民对土地长期投资的信心,保障农民利益,从而提高土地产出率。在稳定土地承包期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建立灵活、高效的土地流转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有些学者强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按照不同的模式适当提高土地的规模经营。但中国目前人均占有耕地量较小,形不成太大的土地经营规模,当前更迫切的是要抑制土地进一步分割细化。对一些地方试验“增人不增地”的办法,应当高度重视和推广。一些专家指出,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是经济结构转换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阶段。农民转移就业解决好,丰富的劳动力就变成优势资源,反之,则会变成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些学者指出,“民工潮”是一种自发的劳动力市场,目前人们对此已初步有了正面的理解,但目前迫切需要解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有序的就业市场,以利分流人口迁移。一些学者认为,如果不能转移剩余劳动力,农民的收入难以提高,而较大规模转移剩余劳动力,就需要有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而这又容易引发通货膨胀等问题。出路只能是对现有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作进一步改革。城乡和地区间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导致大量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重要原因。如果这种流动缺乏引导,又得不到户籍制度改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支持,找到工作的民工时刻面临着被赶回家去的威胁,而一大批不能马上找到工作的民工,很可能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对于民工流动要采取“疏”的办法,而不能只是“卡”。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
  许多学者认为,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是建立农产品市场体系的一项关键性改革,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实践经验值得认真总结。一些学者强调,应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市场的统一性越高,地区的差异就越小,各个地区的产业结构都将反映自身的比较优势。市场的范围越大,各地产需余缺互补的可能性越大,市场价格的波动就越小。随着产品市场流通量的增加,政府的财政税收也将增加。
  一些学者认为,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与不健全的农业保障机制不相适应。农业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是最大的,而比较效益是最低的,如不采取政策法规加以保护,农业不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国家要建立和完善对农产品市场的宏观调节体系,主要是建立农产品储备调节体系和农产品风险基金。同时,要挖掘农业和农村经济内部潜力,实施产业化,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藏和运销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多次转化增值,提高农业比较利益。  
  一些学者指出,粮食问题,到了可以利用国内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别以及国际市场、加快结构变革的阶段了。同时,要不断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稍有波动就恢复行政管制,强化地区封锁,是不可取的,这样近不能刺激粮食生产,远不利结构调整。
  学者们认为,“省长负责制”使各省政府对当地的粮食生产、购销、省际流通、市场管理、储备和吞吐负起全面的责任,这是我国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步骤,将会促使各地政府更为重视粮食生产。实行这一制度,不是要搞封闭式的粮食生产自给自足,而是要各地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来实现地区之间的粮食流通和供求平衡。但应当注意避免粮食生产区产量的下降,或将粮食过多地用于转化等。因此,国家对粮食市场化的必要调控手段,仍是必不可少的。
  与会者强调认为,有必要把行之有效的农村政策上升为法律,作为全社会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通过立法,保障农民利益,规范市场关系,规范政府与农民的行为。
  
  
  
人民日报京011F2农业经济朱华友19951995 作者:人民日报京011F2农业经济朱华友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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