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理论在市场营销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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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因为理论上的浅显易懂,甚至可以无师自通,HM理论真的被略而不论了。以致在我国市场营销理论20余年的引进与发展中,皆未见到对这一理论的简单反映。分析近年来我国市场营销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似乎皆与忽视或对这一理论的无知有关。因此不揣浅陋,在简单介绍HM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这一理论在我国市场营销及其需求层次理论中的应用问题。
      一、HM理论:内容、产生与发展
  1.HM理论的基本内容。市场营销的基本含义是,围绕消费者的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在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同时获取生产经营利润。市场营销的首要环节是进行市场调查,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一般而言,消费者的购买动机(需求)无非包括三个方面,即“质量要好,性能要佳,价格要便宜”。只要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商品的销路应当不成问题。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商品的品质、性能和价格,已不是消费者产生购买动机并实施购买行为的唯一决定因素。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会更加重视诸如“商品设计”甚至“感觉”之类的因素,而且,由这些因素而决定的购买动机今后会有不断加强的趋势。因此,从消费者需求的角度而言,商品的质量要好、性能要佳、价格要便宜,是一种理所当然的要求,但仅有这一点是不够的。因为这只是决定消费者购买动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而要真正促进消费者实施购买行为,还必须加上一些“促进”条件,即促进消费者购买的魅力条件。这就是HM理论的基本内容。
  2.HM理论的产生和发展。HM理论是美国匹斯堡大学的哈迟巴格教授于60年代首先提出来的。所谓HM,只是Hygienic Factor(保障因素)和Motivator(促进因素)两个英文词汇之缩写。其中,(1)H因素即保障因素,含义如下:“假如没有,感觉不满意,而且困难。但是,即使拥有,对此也很少感觉出特别的魅力。这是因此鲜能增加动机之因素”。(2)M因素即促进因素,是指“拥有极大的魅力,并有助于积极地增加动机之因素”。当初这一理论并不是针对市场营销而提出来的,而是一项用于招募从业人员、增加从业人员动机的理论。该理论认为,要想招募到数量、质量皆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必须在招工条件中增加M因素。如果仅仅是“来我公司工作,有工资可拿”,肯定是不行的。没有工资当然不行,但仅“有工资可拿”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工资仅仅是H因素。
  70年代,日本学者将HM理论运用于市场营销,主要是运用于市场营销中的产品开发工作,提出了“必要条件—魅力条件”理论。其中,必要条件即保障因素(H因素),魅力条件则指促进因素(M因素)。根据这一理论,商品的质量好、性能佳、价格便宜等,皆属“必要条件”,没有固然不行,但仅有这些仍远远不够。要使商品适合消费者需要,促进消费者购买,使商品畅销,必须在产品开发中增加“魅力条件”。总之,日本学者和企业家不但引进和发展了HM理论,而且将该理论运用于市场营销活动中去,并获得了巨大成功。
      二、市场营销中的HM理论
  HM理论虽然看起来很简单,但却是考虑实际营销问题的关键,而且具有极大的应用价值与效果。企业营销人员如能全面掌握这一理论,并在实际营销活动中主动地加以灵活运用,定能取得理想的效果。运用于市场营销中的HM理论具有如下特点:
  1.H因素和M因素的统一性。即作为消费者之需要的商品特性,或企业产品开发的目标,应当是必要条件和魅力条件的统一,二者缺一不可。(1)如果缺乏魅力条件(M因素),但必要条件(H因素)良好,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良好的商品销路是可能的,特别是在中国目前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市场环境下,而从长期来看,尤其是当竞争对手富有魅力条件的竞争性商品出现时,必然会对自己的商品销路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2)魅力条件良好,而必要条件缺乏的商品,有时候也会取得良好的销售效果,但这种效果往往是短期的。因为从长远的眼光来看,连商品的质量、性能都缺乏基本保证的商品,是难以持续地大量销售的,尤其是不能期望相同的消费者持续购买。因此,要保持或延长商品的市场生命力,必须注重H因素和M因素的统一。
  2.H因素与M因素的动态性。即对一定商品而言,其H因素和M因素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一般地随着时代或消费者动向的变化而变化,以及随着产品市场寿命周期的变化而变化。其变化的一般规律是:从前的M因素会逐渐转化为H因素。例如,初期的电视机作为一种全新产品,仅仅能播映出影像即认为有充分的魅力,但这一M因素随即转化为H因素(不出影像即失去了作为电视机的基本条件);随后的M因素有音色好、设计佳、打开开关即出现画面等等,而这些也早已变为H因素而失去魅力了。再发展下来的M因素包括:彩色画面、摇控、大屏幕、立体声、画中画等,而这些曾极具魅力的M因素,虽然在目前的中国市场上仍然对消费者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不可否认或无法挽回的事实是,这些M因素正在或即将转化为H因素。对未来的电视机市场而言,其新的M因素将是与电脑技术融为一体的、不仅可以看电视、录像,而且可用于微机、互联网、联网电话、电子信箱、电脑游戏、居家购物和理财,以及图像更清晰、音乐更好听、屏幕更大、超薄型且能“墙上挂”的数字电视。因此,作为市场营销者必须牢记:M因素是促进消费者购买的关键,而M因素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甚至永无止境的。所以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必须永远注重产品改进与开发,即不断推出新的魅力因素,使之魅力永存,才能在竞争中不断发展。
  当然,H因素和M因素的动态变化并非如此简单。虽然“M因素会不断转化为H因素”可以作为一条基本规律看待,但对不同商品、不同时期、不同消费者而言,情况又会各不相同。(1)一种刚刚推出的新产品,特别是在竞争对手尚未出现的情况下,其产品本身的H因素同时又是M因素。(2)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M因素,如电视机和时装的M因素显然是各不相同的。(3)同一商品的不同购买数量也会对HM因素产生不同的影响,如一个人对服装购买较少数量时,会更加重视H因素,而消费者对服装购买的越多,就越要求富有变化,即越重视M因素。(4)商品的普及率对M因素产生重要影响。一般商品的普及使其M因素转化为H因素,并要求厂商不断推出具有新的M因素的产品,即更新换代的产品。但其中也有一些商品,其普及率提高本身即具有M因素的性质,如电话、传真机等,其使用的效率与方便程度不仅取决于其拥有者本身,而且还取决于其他人也同时拥有,即在普及率达到一定程度时,其M因素会相应增加,并使普及率迅速提高。在此,真正的M因素实质上不是普及率本身,而是随着普及率上升而带来的使用效率与方便程度的提高(当然,在这些商品普及的过程中,对于不同的企业而言,仍须不断地推出自己的M因素才能在竞争的市场中巩固或扩大自己的市场地位)。(5)较为复杂的是价格因素。价格便宜一般是作为H因素出现的,但对于具有“攀比效应”的商品而言,当商品普及率达到一定程度时,适当降低其价格,市场需求量会迅速扩大,这时的降价或“价格便宜”是作为M因素出现的;而对于某些象征地位、身份等具有“虚荣效应”的商品而言,应将“价格昂贵”作为M因素,因为这类商品价格下降或“价格低廉”时,其市场需求反而下降,即由于失去魅力条件而失去顾客。
  3.HM理论简单明了,易于在营销实践中操作。简单地说,就是在保证商品质量、性能和适当价格的前提下,增加一些有利于促进消费者购买动机的M因素。由此而进行的市场调查,也主要是调查消费者对产品的M因素的需求情况。这一理论既适用于产品开发,也适用于广告宣传等促销活动以及其他方面,只要运用恰当,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营销效果。
      三、HM理论在我国市场营销中的应用
  理论来自于实践。对中国的企业家来说,无论他以前是否掌握、或是否接触过HM理论,在实际的市场营销活动中,他总在有意无意地运用着这一理论。只是由于缺乏这一理论的全面认识和直接指导,在实践中有所偏差而已。
  近年来,运用这一理论最为成功的营销范例当属一种名曰“白加黑”的感冒药。众所周知,在此药面世之前,感冒药市场已大大饱和,竞争十分激烈,既有国产药,也有合资药、进口药。在这种情况下推出一种新牌子的感冒药,并迅速打进市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其难度可想而知。但该企业已成功地做到了一点。这一奇迹正是正确运用HM理论的结果。依笔者之见,在当今时代,生产一种并非高新科技产品的感冒药,理应不是太难的事情,因此H因素可以保证,真正困难的是M因素的运用。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提出自己的M因素,且能迅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接受,决非易事。说起来,该药品的M因素十分简单:白天吃白片,不瞌睡;夜里吃黑片,睡得香。进一步分析,该药品的M因素不过是克服了以往感冒药白天吃了易瞌睡的缺点而已。
  至于失败的或不太成功的事例则比比皆是,无须举例说明。而作为失败的教训,可以简单归纳为:一是缺乏M因素,甚至连H因素都不够充分,即商品质量不过关,自然缺乏市场;二是M因素过大,使人难以相信从而产生抵抗心理;三是前两种因素的结合,即在H因素尚无保障的情况下,过分地使用了M因素。从中国目前的市场营销活动来看,这三种情况皆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其中尤以第三种情况为甚。其结果是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广告名牌”产品,但并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从而走进了市场营销的误区。所谓“广告名牌”,是指在产品质量尚未过关的情况下,通过狂轰滥炸式的广告宣传,达到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在消费者心中形成一种具有“名牌”效应的产品。无疑,这种做法对于企业顺利推出新产品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这种效果只能是短期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市场营销的中心任务就是创名牌。但是,消费者所认可的名牌是指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信誉良好、经济效益显着的产品。其内涵包括质量、品种、效益、市场、产品信誉、企业形象等要素,是质量和效益的集中体现,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竞争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是国家工业的精华。而决不是指知名度很高但美誉度很低的所谓名牌产品。在企业创名牌的过程当中,广告宣传的作用的确不能轻视。但是,广告宣传只是企业进行市场营销工作或创名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通过广告宣传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提高产品知名度,但知名度不等于认可度,也不等于美誉度,更不等于消费者的购买数量。如果产品质量尚无保障,即使广告做的很好,也是一种“空中楼阁”,这就是我所说的“广告名牌”的营销误区,是企业市场营销过程中应当避免的。因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消费者也渐渐地成熟起来,不会再对那些未得到证实的“自卖自夸”的广告宣传和未曾使用过的商品持轻信态度。
  在我国市场营销实践中,还存在着另一种营销误区,即企业在创名牌的阶段,其产品的H因素是很过关的,且M因素也具有充分的保障,在这两种因素统一的前提下,企业通过一定的广告宣传与营销推广,产品渐渐得到消费者认可,打开了销路,并逐渐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了名牌形象,创造出了比较过硬的名牌产品。这时,企业即认为已经达到了目的,不再思进取,结果使该名牌的地位及形象都在下降,最终是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产品失去了销路。在企业看来,产品还是那个产品,质量还是那个质量,似乎没有失去市场的理由。但企业这时的失误在于,没有处理好H因素和M因素的动态关系。一是没有认识到M因素的暂时性,将产品的魅力因素看作是永恒的,没有根据市场的变化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及时开发具有新的M因素的产品,或着力去增加产品的M因素,从而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并失去了市场;二是没有处理好H因素和M因素的动态统一性,H因素也是不断变化的,即从前的M因素会逐渐转化为H因素,但产品的畅销、市场占有率扩大等皆需要将H因素与M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没有及时开发新的M因素的情况下,即是依靠单纯的H因素去继续占领市场,因此其市场地位的下降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
      四、HM理论在消费者需求理论中的应用
  市场营销中的需求层次理论认为,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是有一定的层次的。将HM理论运用于消费者需求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不但可以推进消费者需求理论的发展,而且可以直接用于营销实践的指导。
  众所周知,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展开的营销理论和方法,是市场营销学的核心。而HM理论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消费者需求理论,是一种产生于市场营销并可以直接运用于市场营销的消费者需求层次理论。将HM理论直接运用于消费者需求理论的研究,可以将消费者对每种具体商品的需求化分为两个层次:保障需求和促进需求。其中,保障需求是消费者对商品的基本性能和基本质量的需求;促进需求则是消费者对商品基本性能、基本质量之上的魅力因素的需求。保障需求是消费者产生购买动机的基本条件与必要条件;促进需求则是消费者产生购买动机并实施购买行为的促进条件与充分条件。正是二者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和需求的满足。
  与我们已知的消费者需求理论(如马斯格的需求层次论等)相比,HM理论下的需求二层次论具有独特的长处和优点。为了更清楚地认识这一点,我们先对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进行一番简单地分析。
  美国着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论”,将人类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这五个层次从低到高依次为:(1)生理需求:基本生活资料需求,包括吃、穿、住、用等;(2)安全需求:人身安全、健康保护等;(3)社交需求:归属意识、友谊、爱情等;(4)尊重需求:自尊、荣誉、地位等;(5)自我实现需求:自我发展和实现。马斯洛认为,人类的需求是从低级到高级逐渐发展的,当低一级的需求得到满足以后,便会产生新的更高级的需求,而需求程度的大小与需求层次的高低成反比,即需求层次越低(如生理需求),则需求程度越大,而且当一种需求得到满足以后,它就失去了对行为的刺激作用。虽然一般的市场营销学教科书都引进了这一理论,并认为这一理论对现代企业的市场营销具有重要意义:企业按照这一理论,可以了解目标市场尚未满足的需求有哪些,从而可以避免营销管理过程中的盲目性。但我认为,该理论并不是针对市场营销实践而提出来的,因而在市场营销的运用中仍存在着某些不足或困难。
  首先,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是一种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研究人的动机的理论,即“未满足的需求构成行为动机”。而人的动机及其满足有些(如低层次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虽然可以直接成为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目标和对象,但一些较高层次的需求则根本不是企业市场营销活动可以满足的,如友谊、爱情、地位、自我实现等基本上都无法构成市场营销活动的目标市场,例如,企业虽然可以开发生产一些专用于青年男女相互赠送的特别商品,即使这些商品可以促进友谊或爱情的产生和发展,但这些商品同友谊或爱情也是根本不同的两码事,即对这些商品的购买并不能保证实现其友谊或爱情的满足。同样,虽然一些社会地位较高的人会购买或收藏一些价值特别大的商品,如钻石、名画、古董等,但一般人并不能因购买了此类商品而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其次,马斯洛需求五层次的划分,只是一般地、带有共性的模式,并不排除一定条件下也存在某些例外。因此,该理论在市场营销学中只具有相对意义。例如,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国人对家用电器的偏好,使许多人节衣缩食而用于购买家用电器,虽然当时拥有家用电器可以象征着生活的富裕甚至社会地位的提高,但从目前来看,家用电器实际上仅仅是属于满足生理需求的日用品而已。再如,读书虽然被看作高层次的需求,但读者对书籍的需求往往并不是在实现了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和尊重需求之后的事情,不但没有爱情、没有地位不影响消费者对书籍的需求,甚至连衣食等基本的生理需求尚未满足而读书者亦大有人在。日本在战败后的经济困难时期就有许多人饿着肚皮排队购买书籍的现象,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图书市场的火爆也说明了这一点。
  第三,退一步讲,即使马斯洛需求层次论中的全部需求都可以通过市场购买来得到满足,即全都可以构成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目标市场,该理论对需求层次之间的划分也是相当模糊的,即企业在具体的营销活动中,对于所要满足的具体需求层次很难准确地划分或界定清楚,从而缺乏可操作性及对营销实践的指导性。虽然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调查,选择并开发一块新的目标市场进行营销活动,但这一目标市场究竟是满足了消费者哪个层次的需求则很难严格界定,谁能说吃穿住用等基本生活资料仅仅是满足了消费者的生理需求?
  第四,对于生产某一种(类)具体产品的企业而言,即使可以大体上确定出其产品是满足消费者某一层次的需求的,如生产的是食品,可以满足消费者的生理需求,但如何能保证消费者一定会购买其产品呢?不能。因为生产食品的企业多如牛毛,竞争十分激烈。即该需求层次论既没有体现出市场营销活动的竞争性,也不能指导企业如何参与市场竞争并在竞争中取胜。市场营销是在竞争中产生的,但它本身并不能排斥竞争,更不能忽略甚至消灭竞争。
  除马斯洛的需求五层次论外,还有一种消费者需求的三层次理论,是根据恩格斯对消费资料的划分而产生的。即根据恩格斯将消费资料分为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相对应地将消费者的需求划分为三个层次,即生存需求、享受需求和发展需求。比起马斯洛的五层次论来说,该三层次理论具有一些优点与适用之处(当然是对市场营销活动而言):(1)该理论是根据消费资料的划分而相应提出的,即生存需求是对生存资料的需求,享受需求是对享受资料的需求,发展需求是对发展资料的需求。因而,这三个层次的消费者需求都可以直接构成市场营销的目标市场。(2)虽然也认为需求层次是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但没有断言:只有较低的需求得到满足后才能转向较高级的需求。这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发展状况基本上是吻合的。但是,对于进行市场营销活动的企业而言,它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关于其不足之处,基本上与前面对马斯洛需求理论分析中的第三、第四两点是相同的,故在此不再赘述。
  总而言之,无论是五层次理论,还是三层次理论,都是将市场上的所有商品或全体消费者所需要的所有商品先作为一个整体看待,然后再根据它们对消费者需求满足的重要程度的不同,将之划归不同的层次,市场营销人员在市场调查中,需要首先了解消费者(目标市场)尚未满足的需求,并确定其所属的需求层次,然后进行有针对性的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活动,以避免营销管理过程中的盲目性。当然,我既不能否定这些理论本身的伟大,也不能否定这些理论对市场营销学的重要意义。我在以上所指出的,只是它们在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运用中所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与困难。至于正确与否,尚有待于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和实践的检验。相对之下,HM理论下的需求二层次论则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起码可以克服上述理论之不足。
  第一,二层次论直接来源于市场营销理论,并可直接用于营销活动的指导。前面分析的两种需求层次理论当初都不是针对市场营销而提出来的,在引入市场营销学之后也没有对其加以修正和改造,不可避免地产生需求理论与市场营销学实践之间的隔阂,使之缺乏可操作性。而二层次论则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因为二层次论是我根据市场营销中的HM理论而提出来的,将HM理论运用于消费者需求理论的研究而提出来的。它的两个层次分别与企业产品开发中的H因素与M因素相对应,可以直接表明消费者对某一特定商品的需求层次状态。市场调查就是要找出消费者对产品的M因素的需求,即促进需求。因此可以直接运用于市场营销活动。
  第二,二层次论是针对某一具体商品而言的。虽然该理论可以运用于每一种商品的需求分析,但它并不是把所有商品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的。即消费者对某一特定商品的需求分为两个层次:保障需求是对该商品基本性能和基本质量的需求,它要求消费者所欲购买的商品首先是一种正常的、合格的、具备其基本特性的商品,如食品必须能充饥,解决消费者的生理需求问题,电视必须有良好的图象和伴音,且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等,但这种需求只是消费者的一种最基本的需求,它可以使消费者产生购买动机,但并不能保证让消费者实施购买行为。而促进需求则是消费者实施购买行为的根本原因。即消费者除要求所购商品具备该类商品所应具备的基本特性之外,还要求商品对自己具有吸引力,符合自己的消费偏好。这样,企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在市场营销活动中,根本无须关心或明确确定其产品究竟是满足了消费者需求的哪个层次,而只要在重视商品的基本性能之外,对目前已经生产的产品不断地加入新的M因素,促进消费者的购买就可以了。
  第三,在经济迅速发展,商品日益丰富,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基本上已不存在显而易见的、完全空白的目标市场可供开发,多数情况是对现有市场份额的竞争。这样,企业只要注重自身产品的不断更新换代,即不断增加或推出新的M因素,以满足消费者的促进需求,自会在竞争中求得发展。市场营销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生的,它试图通过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来组织产品生产,并以此来回避竞争特别是回避价格竞争。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第四,虽然科技进步是无止境的,随着科技进步而推出全新产品的前景十分广阔,但拥有这种科技实力的企业毕竟只是极少数,通过这种先进科技的垄断当然可以进行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市场营销活动,但这种垄断只是暂时的,而不是长久的。即使从长期来看,总有某些企业拥有对某些先进技术的垄断力量,但这类企业只是极少数,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还必须在竞争环境中进行营销活动。即必须在保证其商品的基本性能、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产品的更新换代或M因素的增加,实现消费者的促进需求,在市场竞争中提高自己的市场占有率。
  第五,新的科技产品的生产,或尚未开发的目标市场,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去开发利用的。根据生态营销观念,企业必须把消费者需求和企业自身的优势结合起来,并以此来确定目标市场,才能扬长避短,在竞争中求得发展。例如,在电视机、个人电脑市场刚刚开发或技术已比较成熟之际,即使其利润十分丰厚,对其他行业(如食品行业)的企业而言也不构成目标市场。
  第六,市场上的商品都是消费者所需要的,消费者不需要的商品自被拒绝于市场之外。对生产任何产品的企业而言,一般无须关心产品所处的需求层次也可以继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它必须时刻注意和关心自己所生产产品的H因素和M因素,即只要正确处理好消费者对于自己所生产的产品的需求层次就可以了。
      五、小结
  HM理论是一种简单而实用的市场营销理论,现实需要我国的市场营销工作者必须对HM理论有一个更全面、更准确的把握。
  首先,要充分保证产品的H因素。产品的质量要过关,基本性能要有保障,这是消费者对产品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这可以说是一种不能再低的要求了,连H因素都不能保证的产品还能说是一种产品吗?但这一点目前做的仍然较差,我国市场上的商品合格率最高的时候也不过80%左右(发达国家一般为98%以上),而且自90年代以来一直处于下降的态势,最低时的合格率仅有60%左右,有些产品的合格率不足10%(如调制奶粉),甚至也有多年来合格率一直为零的产品(如学习机)。近年来国家对产品质量工作抓得很紧,希望能通过努力恢复到80年代以及90年代初80%的水平,但从国家技术监督局1998年的市场抽查结果看,效果仍很不理想。企业创名牌、开拓市场,H因素是基础的基础,能认真地做好这一点,企业的市场就有了基本的保障。一个牌子的产品,质量有百分之百的保证,质量标准不但符合国家标准,而且达到国际标准,消费者充分信任,购买产品时根本不用挑选。有了这样的H因素的产品,其本身也就有了吸引消费者购买的魅力因素,尤其是在我国目前市场商品整体质量较差的情况下。
  其次,在保证产品H因素的前提下不断开发M因素。M因素有利于促进消费者的购买,但M因素不是空中楼阁,它是建立在H因素之上的。如果产品连H因素都不能保障,就不要去过多地追求M因素。同时要充分注意M因素的动态性、发展性,即产品的M因素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消费者的需求变化而发展变化的。简单地说,产品要跟得上时代的步代,并同时创造出自己独特的M因素。落后于时代的产品必定要被时代所淘汰,若无自己独特的M因素,也就在茫茫的市场海洋中显示不出自己的特色和魅力了。
财贸经济京51~55,64F512市场营销学孔繁来19991999孔繁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100836 作者:财贸经济京51~55,64F512市场营销学孔繁来19991999

网载 2013-09-10 21: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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