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折网络文化与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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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技术的日益成熟和发展,信息网络化已经成为现实。“网络时代”已经来临。网络化的实质是信息资源的全球同步化,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变化是空前的和革命性的。与这种信息资源全球同步相伴随的,是所谓“网络文化”诞生。这种网络文化是依附于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多媒体技术的一种现代层面的文化。人们已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这种现代层面的网络文化尽管其庐山真面目,人们还很难识得。但无论就其内容还是就其形式来说,它都是迥异于以往的所有文化即“传统文化”的。而且,网络文化来势凶猛,俨然有雄霸天下之势。——“传统文化”向何处去,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今天,正当网络文化处于滥觞之际,我们从哲学的角度对“传统文化”的命运予以关照,对于正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我们来说,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网络文化就其所依附的载体来说,是一种彻底理性化的数字文化。对于电脑来说,任何信息只有以数字的形式出现,它才能予以识别、理解和处理。这就决定了任何文化若想加盟网络文化,就必须改变自己的既有形态,即变革传统的非数字化文化形态。面对这一要求,传统文化的命运几乎已被注定或是拒不加盟,或是脱胎换骨。因此,我们讨论在网络文化渐成大气候的全球文化中传统文化的命运问题,就简化为这样两个具体的问题:一是传统文化拒绝网络文化的同化是否可能?二是传统文化转变形态后还是否是传统文化?
  对于第一个问题,首先需要作出价值上的判断:传统文化与网络文化孰优孰劣?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这关系到我们对待二者的根本态度。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网络文化无疑是高于传统文化的一种先进文化,因为它是现代生产力的产物。不管人们多么钟情于传统文化,也不管人们愿不愿意接受网络文化,其二者之间的价值坐标是不能逆转的。在确立了网络文化高于传统文化这一价值判断之后,可以说这一问题历史已经给我们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低级文化是无力抗拒高级的先进文化的同化的。尽管历史上曾有过处于低级文化形态的民族和国家武力征服比它高级的先进文化形态的民族国家的事实,但最终还是在文化上被处于更高级文化形态的民族所同化。远的不说,只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的政治伦理文化观念——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自由、平等、博爱、民主等成为优势价值这一事实,已不能让人对这一点表示怀疑。既成的历史我们不能不尊重。可是,现实也给我们留下了可以选择、讨论的空间,即在全球被网络文化覆盖下,传统文化可以寻觅到一块生存的空间。这个空间的存在当是不成问题的,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多层面的网络结构,而网络文化与传统文化无疑都依附于具体的一定的物质存在层面。也就是说,整个世界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传统文化在网络文化时代能够继续生存下去的现实原因。不过,传统文化从此以后只能处于从属的边缘地带,其生存权时刻都面临着挑战和危险。
  第二个问题,实际是对第一个问题的积极的但却是心有余悸的探询。这个问题又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传统文化转变形态是否可能;若不能,当被淘汰;若能,则如何转变?二是转变形态后的传统文化还是不是“传统文化”;若是,其本质是什么;若不是,其本质区别在哪里?
  理论上说,任何传统文化都有自我更新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可能性归根结底在于这种传统文化所依附的传统生产方式或生活方式的更新。如果缺少传统生产方式更新的条件,则传统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难免被淘汰的。因此,传统文化向非传统文化或现代文化或具体到我们讨论的网络文化的转型问题,归根结底在于现代高科技生产力条件下的生产方式的确立。若不从这一点上来探讨两种异质文化的转型问题,则无疑是本末倒置。文化无论在何种时代,都是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反映,都是为一定的生产方式服务的。因此,传统文化如何向网络文化转型的问题,实际上是依附于一个现实的生产方式转型的问题,而并不全是文化自身的问题。这不外是说,传统文化向网络文化的转型问题关键在于处于传统文化形态的文化如何帮助自己的基础——传统生产力条件下的生产方式向现代高科技生产条件下的生产方式的转型问题。这无疑给传统文化规定了现实的任务和使命。
  当然,转变形态——随着生产方式的转型一同到来的——后的传统文化在本质上是不同于“传统文化”的:“传统文化”是建立在传统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笼统的非数字化文化,它缺乏科学的可操作性,与完全建立在现代高科技生产方式基础上的数码化的网络文化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转型为网络文化的传统文化已无必要留恋“传统文化”的桂冠,在新的文化中获得新生命的传统文化无须拖着一条“传统”的辫子。
  对于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我们来说,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转变传统文化的问题,而是如何转变的问题。通过以上我们的分析可知,网络文化是依存于现代高科技生产方式基础上的数字化文化,这种文化是为现代生产方式服务的,它将极大地促进现代生产方式的完善和科技生产力的发展。我国已经确立科教兴国之战略,因此,从正面接受而不是消极抗拒网络文化的挑战应是我们自觉的选择。不过,对于我们的传统文化,我们断不可全盘抛弃,因为,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网络文化应是扬弃传统文化的产物。只有这样的网络文化,才是活生生的、有无穷创造力的新时代的全新文化。事实上,所谓的网络文化也不是全球绝对同一化的文化,网络文化也是一个具体的有特殊内涵的文化概念,超民族的网络文化是不存在的。可以说,实现传统文化向网络文化转型的民族或国家,其网络文化都是具体的、特殊的、丰富的,而不可能是超民族国家的抽象的一般性文化。人们常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换言之,越是具有民族国家内涵的网络文化才越是真正的网络文化。因此,网络文化的概念与传统文化的具体形态的转型是并不矛盾的。人们看到网络化时代的文化具有极其特殊的性质,往往以为网络文化就是一种彻底西化的文化,这实际上是极大的误解。任何具体的特殊的传统文化,只要它能够使自己数字化,就可以转化为网络文化。而使自己数字化,这应该是任何传统文化自身为了适应变化了的社会所具有的意向性。可以断言,任何有价值的传统文化都将在网络时代找到自己的栖身之地,而不可能灰飞烟灭。
  有了上述认识,则我们大可发扬、发展、转化我们的传统文化,使它伴随着我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而转变为一种全新形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网络文化。
理论与现代化津12~13G0文化研究朱鲁子20002000朱鲁子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哲学系 作者:理论与现代化津12~13G0文化研究朱鲁子20002000

网载 2013-09-10 21: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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