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认为《易传》为孔子所整理,这一观点已被学术界否定,然而,仍有不少人坚持认为《易传》是儒家作品。通过对《易传》与稷下学之间关系的探讨,特别是通过对《易传》基本内容所显示的特点及稷下学对《易传》之影响的探索,认为不仅《系辞传》是稷下之作,而且整个《易传》就是稷下黄老学派之作。
一、《易传》的功利性特点体现了齐文化的特点,其功利性与齐文化紧密相联,这表明《易传》应是齐学之作。
从《易传》的内容来看,它所体现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功利性,也就是说在义和利这个问题上虽然它并不否认义,并指出“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负固足以干事。”(《文言》)但它更重视功利。即使从上面所引的这句不否认义的话来看,《易传》也是肯定道德、仁义的同时,更加肯定道德对于社会活动及其对于个人事业的功利价值,即认为道德可以保证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和个人事业取得成功。也就是说《易传》把义、德当成实现易道和获取个人成功的具体方法。
《易传》的功利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易传》作为阐释经文的着作,使其本身就具有功利性。这因为它对《易》中每一卦的卦、爻、辞的解释,就是给人们提供一个关于事情吉凶、追求行动而获得成功的参考。这就使《易传》从立意开始就赋予了功利性的内涵。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一方面,即《易传》内容的功利性,功利贯串在《易传》的始终。《系辞》指出“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也就是通过天地阴阳变化之道,达到万物资生、万物资始,以为天下利的目的。这在《彖》、《象》中亦有类似的主张,《彖》云“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族,品物法行,太阳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物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万顺承天,坤厚载物,千合无疆,含弘广大,品物咸宁。”《象》曰“天与水违行,君子以容畜众。”这些主张对《易传》的功种进行了总的方向性规范。那么,怎样才能实现资始、资生,以为天下利的目的呢?《易传》认为,首先是要重农业兼顾工商,主张“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为渔”,“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系辞》)。其次,是要善理财,即“理财正辞,禁民为非”(《系辞》)就是说要管理好财物,端正言辞,禁止百姓为非乱法。正如《周易正义》所言“治理其财,用之有节;正定号其令辞,出之以理;禁约其民为非僻之事,勿使行恶。”再就是重变通,认为“变得通,通则久”(《系辞》)。还重得人才,重得人心。认为“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文言》),“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彖》)。并特别重视个人努力和个人修养,指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君子以反身修德”、“君子以见善则改,有过则改”(《彖》)。《易传》的这一系列主张,从目的到手段都体现了极强的功利性。
由于《易传》注重功利性,从而使其同孔孟儒家之耻于言利严格区分开来。这就使它不可能成为鲁学、儒学之作。而这一功利性的特点则体现了齐文化的功利性特点。齐文化向有重功利的特点。齐国自太公建国始就确立了“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史记·齐太公世家》)和尊贤上功的重功利、强调为社会现实服务的方针,并一直是齐国治国安邦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得到了管仲的继承与发展,从而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而首霸诸侯。到田齐时,姜齐的重功利思想和传统继续得到发扬光大。田齐不仅在政治上尊贤上功,经济上重本不禁末体现了较强的功利性,而且在文化上亦是如此。田齐设立稷下学宫目的就是为田齐的社会政治服务,稷下学宫成了田齐政权的咨询机构或智囊团。田齐对稷下先生十分尊宠,“为开第康庄大衢,高门大屋。”(《史记·田齐世家》),其目的是使其“着书言治乱之事,以干世主”(《史记·孟荀列传》)为田齐的统治者献计献策。由此可见,务实、功利性极强的齐文化同《易传》极其相似。而《易传》的功利特点恰恰反映了齐文化的功利性,从而使二者紧密相联,这至少可以说明《易传》是齐学之作而不会是儒学之作。
二、《易传》以道为主,采儒墨之善,撮阴阳名法之要,体现了稷下黄老学派的特点,这表明它是稷下黄老之作。
《易传》解易的立足点是道,归宿点也是道,也就是说道是《易传》的灵魂和生命线,贯串在《易传》的始终,易传之道大致有以下几种:
1、天地起源的“淳和未分之气”之道,如“一阴一阳之谓道。”(《系辞》)“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系辞》)
2、规律之道,如:“《易》与天地准,故能弥天地之道”。(《系辞》)“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系辞》)
3、方法之道,如:“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系辞》)“《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者尚其象,以卜者尚其占。”(《系辞》)
4、道德之道,如:“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系辞》)“夫妇之道不可久也故受之以《恒》”(《序卦传》)
《易传》在解易过程中无论是其世界观、方法论,还是其辩证法都是就这几种道展开讨论的。它肯定了世界的本源在于道即“一阴一阳之谓道”,最难能可贵的是《易传》为图强兴霸、富国强民的需要,在坚持以道为本的基础上,还应时而变,将道变成治国安民、富国兴邦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而它的这种应时而变之道完全显现在它对各家学说的取舍、融合和运用上。
《易传》对各家学说采取了舍长补短的原则,对当时游于稷下、争鸣于稷下的各大学派的思想都有所接受,但对这些学派的思想进行运用时都赋予了道的内涵,都从道出发对之进行吸收运用。
儒家“游文于六艺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汉书·艺文志》)重视礼,强调道德,并以仁为核心。《易传》在解易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合取了儒家礼、德、仁的思想。尤其是对德格外重视,提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系辞》),把美好的道德当成有所成就取信于人的途径,值得指出的是《易传》还把“履”卦当成树立道德的基础,把《谦》卦当成施行道德的柯柄,把《恒》卦当成巩固道德的前提,把《损》卦当成修养道德的途径,把《益》卦当成充裕道德的方法,把《困》卦当成检验道德的标准;把《井》卦当成居守道德的处所。对近20个卦用道德来解释,并且在解易过程中多处引用孔子之言,说明《易传》对儒家思想,特别对其道德十分重视,但《易传》又不是生吞活剥地就道德论道德,而是对道德进行了变通,应变成实现天下得治之道,即所谓的“君人南面之术也”。(《汉书·艺文志》)。
《易传》还重采阴阳之说,指出“一阴一阳之谓道”,把阴阳当成万物之始,并把阴阳家的推衍之法运用到占筮中把它当成占筮之法,把阴阳之法变为“圣人之道”。
《易传》还吸收了墨家的尚贤、兼爱等主张,并以之为“为治”之道,指出“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德,可大则贤人之业”(《系辞》)“敦乎仁,故能爱”即泛爱天下。
《易传》还变用了法家的重法重权主张,要求“明罚敕法”、“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象》)、“利用狱”(《彖》),认为“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系辞》),主张乐其天然,知其命数,而不充于淫滥。
《易传》还重视对兵家思想的吸收,特别是在(《彖传》、《象传》)对师卦的解释中显示了稷下兵家重将帅、重得众人心和注意军事纪律等一系列主张,并把这些主张融合贯通到解易之中,以求强兵致用。
另外,《易传》还兼有名家等学派的主张。
以上的资料表明,《易传》在解易的过程中,体现了以道为主体,并以道为出发点对儒、墨、阴阳、名、法、兵等各家的要旨进行变通而融为已用,而稷下黄老学派的特点就是“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主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史记·太史公自序》)。可见,《易传》解易所体现出来的内容特点正是稷下黄老学派所特有的特点。因而,《易传》应是稷下黄老学派的作品。
三、稷下学是《易传》产生的文化背景,它与齐国尤其是田齐的尚卜习俗相结合,使《易传》这部解易之作成书于稷下学宫成为现实。
《易传》解易是我国古代注经的一个典范,但怎样解,从哪个角度来解则涉及到当时的文化背景与社会时尚结合的问题,而稷下学是《易传》产生的文化背景或土壤,这种文化背景与田齐的尚卜习俗相结合,使解易的《易传》产生于稷下最终成为现实。这就是为什么《易传》产生于齐之稷下而不会产生在鲁、楚等国的文化、社会原因。
稷下学是齐文化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从其发展来看,自田齐桓公开设稷下学宫以来,齐国广览人才,并以优厚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以待之,特别是到齐宣王时达到了鼎盛时期,仅稷下学士就达到了“数百千人”,且其中包容了当时的儒、墨、名、法、阴阳、兵、农等各家学派。他们在稷下学宫着书立说,自由争鸣,把我国先秦文化的百家争鸣推到了最高峰。百家争鸣之时,虽然诸家“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各推所长,穷知究虑”(《汉书·艺文志》)但在争鸣过程中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各家已不再是水火不相容而是出现融合的趋势,(当然,这并不排除他们之间仍有根本上的差别。)而正是这种思想上的融合使各家在原有的基础上对以往的文化遗产有了新的阐释,也正是这种融合,使任何一家在看待、评解或注解以往或现实的文化现象中可以兼有其他学派的观点。二是稷下学宫里虽然学派林立,但其中占优势的学派则是黄老学派。黄老学派虽属道家,但它有着极强的功利性,并以干齐主、参政议政、治国安邦为目标。虽然他们也强调无为,但不同于老子的无为,而是把无为当成一种统治艺术,他们强调静因之道,而静因之道说到底就是一种立于不败之地的统治之术,这使得黄老学派从一开始就同齐国的社会政治紧密相联,为社会现实服务的倾向十分明显。由于黄老学派在稷下学宫中占有重要地位,并以服务齐国政治为已任,因而,为巩固他们在学宫中的优势,他们在提出任何的思想主张、理论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其他各家的长与短,并尽量取人之长补已之短,从而,使其为现实服务之道更加实用。这就使得黄老学派在解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运用和融合了儒、墨、名、法、阴阳、兵、农等各家的主张,从而使《易传》具有庞杂性,却显示出极强的功利性。应该说,这就是黄老学派解易的文化背景。但这一文化背景只是解易的一个前提,它只有同齐国尚卜风尚结合起来,才可以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在稷下解易的就是黄老学派。
齐国向有卜筮之风俗,据考古界研究认为,1930年至1931年在山东历城城子崖的龙山文化层发现15片占卜用的兽类肩胛骨是齐地先民使用骨卜术的证据。这一占卜传统到姜齐时赋予了实用主义的内涵。田齐对卜筮更加重视,除了将其用到军事等国家大事上外,还将其运用占卜婚丧和宴饮上。这可以从《左传》和《史记》中找到佐证:
1、(田敬仲)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左传·庄公二十二年》)2、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陈历公……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风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实于王。此其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亦见《史记·田齐世家》)3、(齐威王)三十五年,公孙阅谓成侯曰:“公何不令人操十金卜于市,曰:‘我田忌之从也。吾三战而三胜,声威天。欲为大事,亦吉乎不吉乎?’”卜者出,因令人捕为卜者,验其辞于王之所,田忌闻之,因率其徒袭攻临淄,求成侯,不胜而奔。(《史记·田齐世家》)
从以上这些例证我们可以看出,田齐重卜筮不仅有其历史渊源,还有着宗族渊源。他们不仅卜大事,还卜婚、卜饮等日常生活问题,把田氏宗族的历史命运同卜筮结合起来,并把田氏代齐的成功归于卜筮。这从太史公的言语中可看出端倪:“《易》之术,幽明远矣,非通人才熟注意焉!故周太史之卦田敬完,占至十世之后,及完奔齐,筮仲卜之亦云。田乞及常所以比犯二君,专齐国之政,非必声势之渐也。盖若遵厌兆祥云。”(《史记·田齐世家》)在太史公看来,田氏代齐是按占卜预言行事的结果。当然,太史公这一看法是十分片面的。其实,田氏代齐与姜齐末年统治的腐败及田氏家族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正如晏婴所讲田氏“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山林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辟之。”(《左传·昭公三年》)。但是,如果史料记载不错的话,无论怎样讲田齐的确是按占卜的预言代替了姜齐成了战国七雄之一。这一事实,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都对田齐重视卜筮有很大影响,可以说这一事实是维系田齐重视卜筮的生命线。田齐处在战国时期,变法图强称雄诸侯是当时的一种历史大潮。由于田齐重卜筮,而《周易》基本的就是卜筮即占卜吉凶,所以,黄老学派兼采众家之说解易经着《易传》以此为田齐政权服务便成了顺理成章之事。所以,从这个角度讲,稷下学与田齐重卜筮和结合使稷下黄老学派解易着《易传》最终成为现实。
(作者单位:山东工程学院稷下学研究所)
(本文责任编辑:张玉书)
管子学刊淄博70-73B5中国哲学史黄宝先19951995 作者:管子学刊淄博70-73B5中国哲学史黄宝先19951995
网载 2013-09-10 21:17:20